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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的方案范文(15篇)

打非治违的方案范文(15篇)



编写计划书时,要清晰地表达目标和期望,以便他人理解和支持。以下是一些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计划书案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和指导。

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扎实抓好全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七星安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确保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刘晓玲,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绍森,党工委副书记。

刘芳,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成,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烈,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驰,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孙兆,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勇,派出所所长。

成员:樊剑秋,党政办主任。

周运,卫生院院长。

孙孝,安监站站长。

杨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启,林业环保站站长。

顾韬,综治办副主任。

李清绪,中心校校长。

严绍清,水务站负责人。

冯莉莉,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食安站工作员。

王万龙,国土所所长。

聂伟,规划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潘驰任办公室主任,孙孝、支从选为联络员,负责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全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和无证上岗的。

(6)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10)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问题。

1.道路交通。

主要打击:

(1)过境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货车、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的。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

(3)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以及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4)行人违法上高速,行人破坏高速路隔离护栏,违规进入高速行走,违规横穿高速放牧、从事农业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整治铁路沿线违法放牧,破坏铁路沿线护栏,燃烧秸秆,非法穿越铁路,红线范围乱搭乱建,偷盗铁路设施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五里坪社区、桥头边社区、长征社区、迎宾社区)。

2.建筑施工。

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

(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城镇燃气。

主要打击: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在输气管道安全距离范围之内乱建、乱挖等违法行为的;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

(2)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3)燃气管道存在腐蚀、破碎、开裂、变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消防。

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派出所、各社区)。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

(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确保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现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6.非煤矿山。

加强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石灰石矿巡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发生。(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

7.工贸。主要打击:

(1)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专项行动,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牵头领导:潘驰;责任单位:安监站)。

8.森林防火。

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地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

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牵头领导:吴成;责任单位:林业环保站、各社区)。

除8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自然灾害、食品药品、水利、铁路等公共安全行业领域,由各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打击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办实际,拟定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在3月份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全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集中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关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做到边查边改边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落实责任,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企业要加强管理。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点(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注重统筹推动。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四)转变工作作风。各分管领导、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监管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综合治理。要以通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公路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x〕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x〕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榕政办〔201x〕82号)和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台政办〔201x〕5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的要求,决定从201x年5月初至9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依据法规、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对象。

结合我街道实际,以危险化学品、校车校舍、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和近三年发生事故或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单位)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共性内容。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规范设计、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等非法违法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打击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未经消防安全验收同意前投入使用和经营活动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需消防验收的单位擅自改建、扩建,导致生产经营现场与验收报告不符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校车(校舍)安全:重点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加强校舍的安全监控和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其它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危旧厂房;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作坊式工厂;全面排查近三年发生事故或因非法违规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初至5月中旬,街道办事处传达区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7月底,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组织检查,准确掌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具体单位和具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并于每月底前填写《洋中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街道综治办。

(三)督查阶段。8月份,街道办事处将对各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9月上旬,街道办事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职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社区安全员要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强化基层组织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措施有力,整治到位。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通过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监察、跟踪督查等方式,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营造社会氛围,接受群众监督,扩大行动影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注重行动效果。专项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要坚持依法办事,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要强化基层基础,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要突出工作实效,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注重改进方法,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证,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保障安全。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社区、街道安全网格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助上级部门做到“四个一律”: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政安电[20xx]1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盐办发电[20xx]1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对照《盐城市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突出危化品存放和使用、校车安全、消防、食堂食品安全、工地施工安全、传染病预防及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原则,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照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年级组要对照安全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成综合督察组,结合《盐城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及《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实行专人跟踪督查,实行每日汇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一l2月31日)。各部门、年级组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校长室研究制定有针有性的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学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杰生同志任组长,徐东琪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督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学校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学校安全状况,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结果负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所有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要一定期限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可控。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站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大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管理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靠和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把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个外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学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小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安】《福鼎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成立校园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雄任组长,李孝斌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学校安全检查考核目标,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

(2)对学校各处室、场所、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所查的内容做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解决.

(3)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贯彻落实(鼎教安〔xxxx〕23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及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2)全体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三防”,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

(3)学校同时严把门卫的出入登记工作,校门是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伤害的第一道防线。校外人员进校要履行会客登记手续。要求门卫保安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特别是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寻衅闹事,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治理,清除了周边环境的不安全隐患。

(4)在5月24日--5月25日两天时间对我校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各处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

(1)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少先队主题会、班会、晨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救能力。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出版墙报、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生各项活动中,保证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坚持学生路队制度,从小培养学生讲秩序,讲文明的好习惯,让学生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3)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做好预防保护.

(4)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时进行疾病防控教育.

(5)加强了对学校教学楼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特别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隐患。坚持每学期开展防震防火减灾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校园安全、疾病防控、火灾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教育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限期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学校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之上,约请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迎接检查阶段(8月—9月)。

学校就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成立雨花区市政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施工现场打非治违方案

根据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定3月-12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为此,公司制定了《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及检查表》,各项目部已按照公司要求对照“检查表”开展了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上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我公司高度重视,一是将集团公司文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编制下发了我公司《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各项目部已于3月30日前按照公司“检查表”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此次检查主要是围绕集团公司“方案”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构及人员配置、持证上岗和制度执行、安全费用提取、违法分包、应急管理等十七项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一)按照文件要求,基层各项目部及班组已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并按照集团公司《转发金湖县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的通知》(金湖县住建系统[20xx]122号)文件精神,组织了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等专项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二)各项目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三)各项目部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对安全生产承诺制、新入场人员安全培训、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脚手架搭设规程、规范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用电管理等19项内容进行了自查。此阶段检查,共查出管理方面和现场方面问题和隐患20余项,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项目部按月编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深入本单位现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按照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重点工作要求,在带班期间重点检查、纠正作业场所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现场管理缺陷等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对现场“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巡检记录》,建立起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长效机制。

(一)管理环节方面:部分管理人员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足,安全责任意识差,安全观念、风险意识还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一些照搬现象,不能全方位指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现场方面:安全设施标准化落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员违章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主要表现在:个别现场安全设施设置未全部按公司标准化要求设施,现场施工电源、脚手架、起重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不系帽带、流动吸烟等违章现象时有出现。安全巡查、旁站监督、作业前安全验证检查等日常工作没有完全按照公司要求开展。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各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认真领会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的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继续夯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公司安监部拟在各项目部组织召开项目领导班子专题会,交流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分级把关作用,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公司将开展工程现场的安全评价和项目间安全交叉互查活动。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深入生产一线检查督促,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力度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停工整顿,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将责令其退出现场,消除作业风险和存在的问题,促使各基层单位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要严格按照上级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足额应用在与其相关的施工安全工作中,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挪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的其他方面。加强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切实落实各项人身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通道的`设置符合规定。高处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置便于悬挂安全带的防坠落装置或安全带挂点。

(五)加强与基层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项目建设中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项目办统一部署与各参建单位分级实施相结合,项目办督查与各参建单位自查相结合,强制措施落实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我驻地办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四)项目办下发《现场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五、整治范围和内容。

1、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施工地段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按工程大小设立1-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懂得安全生产知识。因路线与旧路重叠需修建便道或斗幅施工的路段、施工单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标牌和隔离栅,搞好便道的养护及维修,并派专人指挥交通,防止交通堵塞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在靠近城镇或边通车边施工路段或国道交叉干扰路段施工时,施工现场应采用塑料隔离板封闭。

打非治违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乡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从机械、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加强管控,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社会、文化等手段,减少或杜绝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巩固清理违规发放牌证成果,有效治理瞒报谎报事故等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提高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清理的牌证继续年检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xx年5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中旬-5月底)。

各村、乡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月)。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不同“非法违规”现象,对违法违纪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肖平。

副组长:秦旭鹏林松李乐营。

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危及校园安宁、师生安全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食堂、交通、校园安保、消防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保安、门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等。

2.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设有固定安全法制宣传橱窗(栏)等。

3.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校内主要道路、网络教室、实验室等部位的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全覆盖,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等情况。

4.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配备情况。

5.安全检查正常开展:开学初、节假日、月初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且有文字记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每辆接送车落实交管责任人、每天交管记录、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情况,以及联合镇政府、交警四中队开展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督查。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现象,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审批备案情况。

3.学生上放学乘车秩序和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食堂的防蝇、防鼠、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操作间、食堂视频监控等情况。

2.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闲置的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室、微机房等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每间教室、教学楼、图书室、微机室的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4.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2.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安全教育周(日)、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工作扎实且有详细记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消防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六)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三室一厅一吧”。

2.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整治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消防安全、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xx年6初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月)。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师生全员参与;二是根据教育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三是全面启动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7月底)。

在学校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结合暑期、汛期等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安全办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校长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与镇教委密切配合,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学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今后的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密切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校长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次集中行动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三是与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与学校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月、安全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严格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广大师生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积极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违规问题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学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查与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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