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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自查报告范文(19篇)

支付结算自查报告范文(19篇)



自查报告能够推动个人和团队成长,实现个人和组织的长远发展。感兴趣的话,不妨查看下面这些自查报告范文,借鉴其中的经验并加以改进。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会计信息部:

根据x银发[20xx]9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2、我社一直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3、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份健全的开销户登记。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我社对当地财政所交来的缴款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缴款书拒绝受理;在受理缴款书后,及时办理转账,没有出现无故压票现象;我社没有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缴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xx分社。

20xx年4月21日。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和人民银行沟通,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解释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

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1、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2、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3、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我区信用社2005年4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1、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联社将按年对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信用社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但在个别社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纠正,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确保广东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xx]323号)文件精神,本社于二00九年十月一日至十月十对辖内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及内控管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对辖内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农信银业务系统的检查,除个别社存在大额支付往账未经有权人审批现象外,未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存在问题已下事实确认书,限期整改。

(一)本联社共有atm机5台,均为在行atm机。到检查日止,5台机具使用正常,但存在部分信用主相关人员对atm机巡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次数;前后台岗位轮换时,柜员未及时对atm机密码进行变更等现象。

(二)至检查日止,本联社共有pos机45台,目前使用正常,未发现其他风险隐患。

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辖内信用社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员工调离本社但未及时登记停用日期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单位存款账户管理方面,存在个别信用社账户资料已过有效期而未及时更新、开立的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姓名与客户所提供的开户资料负责人身份不一致现象,已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自查自评,联社上下内控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内控管理工作对于自身发展及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重要意义。同时,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梳理了日常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辖内各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和操作中,将严格遵循“内控优先”原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机具使用巡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内控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严防各类风险的发生。

xx联社会计结算部。

二0xx年十月十二日。

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xxxx年1月1日到xx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xxx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支付结算自查报告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支付结算管理的自查报告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支付结算管理的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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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与可疑交易报告规定相结合,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 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3.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银行支付结算自查报告小编整理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转眼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有得有失,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和人民银行沟通,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解释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支付结算管理的自查报告精选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

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1、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2、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3、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报告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支付结算督查整改报告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用的管理。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努力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四)银行卡管理。

1、特约商户管理。我行已建立商户风险评级及风险审批制度,营销客户经理、pos后台管理人员以及市行、省行审批人员、监控检查等岗位相互分离,严控商户准入及审批管理。我行暂无低扣率、零扣率商户,也不存在异地拓展商户。发展特约商户都经过严格的实名审核和现场调查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等核查方式,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到现场调查了解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等情况,并在pos业务管理控制台中登记商户信息。我行按照要求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平台进行商户信息注册。特约商户在银联商户信息注册系统中信息与真实信息相符,包括商户名称、商户编码、商户类别码、收单机构代码、受理机构代码、地区代码、商户状态、终端编号等内容。

2、我行发卡业务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3、及时监测银行卡交易与使用管理情况,定时查看报表管理平台上的发卡数、已发卡账户总存款金额和平均余额,配合人行完成银行卡数据的统计和编报工作。

(五)账户管理。

1.单位账户。从自查情况看,我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做到了:一是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要求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必须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二是强化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合规性审核,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个人身份进行核查,对存有疑义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通过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网站对其进行核实;三是强调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各项业务流程监督,要求办理各项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必须全程录像监控;四是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结算账户资料文件,账户资料必须于保险柜保管,并落实双人管控原则,未经有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账户资料;五是严格执行已开立账户资金使用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双重控制,规范客户使用账户办理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客户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非法交易;六是加强印鉴卡、重要空白凭证等业务单证管理,将空白印鉴卡视同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密重要空白凭证控号管理措施,对外出售凭证纳入系统控制,并需确认购买人身份。

2.个人账户。我行对个人账户的自查重点要求在:是否开立匿名、假名个人结算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境内个人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是否开展联网核查等。经查,我行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工作总体上较为有序,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各项支付结算法规执行较为到位,相关人员具备基本业务素质。但是经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针对复杂多变的银行突发事件,我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还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缺少应对经验。

(2)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三、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认真执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经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我行的支付结算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支付体系的安全。

建立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危机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自律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支付结算相关规定,杜绝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县共有个乡镇,我联社下设个营业网点,其中在城网点个,乡镇网点个,有个空白网点乡镇。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设置自动取款机台,其中城区台,乡镇均没有安装,没有安装pos机。累计发放银行卡张。目前联社营业部开通“农信银”结算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开通了银行汇票业务,所有网点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省内已全面实现通存通兑,各网点均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截止年6月末当年办理大小额支付笔,万元。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该系统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农户仍习惯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现金存取、生产生活资料购置、子女异地上学生活费供给等,以现金结算为主;外地打工地农民以农民工银行卡结算和携带现金为主;对于异地支票影像传输业务基本上还未开办,只有很少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信通卡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对设置密码、保护密码觉得很繁琐,且无此种意识,支付结算环境差,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我县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加之考虑业务量及成本问题,信用社在乡镇还没有投放atm和pos机具,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汇兑等,结算工具单一。

1、非现金结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票据比较复杂,使用要求高,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同时,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设备损坏,因不能及时修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

2、收费制度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结算普遍实行收费制度,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结算业务量较小,相对而言结算手续费偏高,为节省费用,更愿意使用现金交易,既直观又简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3、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农信社属于各省政府管辖,其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平台由各自招标研发单位进行开发,农信社电子建设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各自为政,软件版本繁杂多样,给跨省联网带来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信社支付结算电子化建设的进程。

4、其他原因给农信社结算服务带来的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使农信社结算业务成为亏本买卖。如“粮食直补”“低保”等对农信社来说是亏本买卖。二是在农信社开户的个人多,单位少,单位汇款更少。而农户在结算方面多为存取现金,不会办理转账。

支付结算督查整改报告

县共有个乡镇,我联社下设个营业网点,其中在城网点个,乡镇网点个,有个空白网点乡镇。截止年月末,我社共设置自动取款机台,其中城区台,乡镇均没有安装,没有安装pos机。累计发放银行卡张。目前联社营业部开通“农信银”结算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开通了银行汇票业务,所有网点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省内已全面实现通存通兑,各网点均可办理银行卡业务,受理农民工银行卡。截止年6月末当年办理大小额支付笔x万元。

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户对大小额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异地支票影像传输等特色支付工具知之甚少,对该系统方便、快捷清算方式缺乏了解,农户仍习惯沿用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主要以零星现金存取、生产生活资料购置、子女异地上学生活费供给等,以现金结算为主;外地打工地农民以农民工银行卡结算和携带现金为主;对于异地支票影像传输业务基本上还未开办,只有很少农户了解或知晓相关现代支付系统信通卡转账等业务的'具体操作,对设置密码、保护密码觉得很繁琐,且无此种意识,支付结算环境差,结算知识普及率偏低。

三、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我县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建设滞后。

四、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缓慢,支付结算工具单一。

农民观念意识落后,受农村传统观念和经济发展的制约,部分农户对自助设备的功能不了解,银行卡不能直观地反映每一笔业务发生情况,农户担心使用时出现故障或怕发生差错而不愿用卡,造成农户在支付工具选择上“弃卡选折”。加之考虑业务量及成本问题,信用社在乡镇还没有投放atm和pos机具,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要集中于传统的汇兑等,结算工具单一。

五、问题及原因。

1、非现金结算工具本身存在的不足。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票据比较复杂,使用要求高,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较高,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同时,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个人支票的社会认知度较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也常常由于硬件设备损坏,因不能及时修复,影响客户正常使用。

2、收费制度制约了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使用。各金融机构对非现金结算普遍实行收费制度,如转账手续费、跨行交易手续费、结算账户银行卡年费等,对农村地区使用者来说,结算业务量较小,相对而言结算手续费偏高,为节省费用,更愿意使用现金交易,既直观又简便,而不愿使用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3、核心系统平台搭建不完善。一方面,各省农信社属于各省政府管辖,其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平台由各自招标研发单位进行开发,农信社电子建设全国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各自为政,软件版本繁杂多样,给跨省联网带来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信社支付结算电子化建设的进程。

4、其他原因给农信社结算服务带来的困难。一是政府部门的政府行为,使农信社结算业务成为亏本买卖。如“粮食直补”“低保”等对农信社来说是亏本买卖。二是在农信社开户的个人多,单位少,单位汇款更少。而农户在结算方面多为存取现金,不会办理转账。

六、建议。

加强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组织和管理,由农村乡镇机构网点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现代支付系统业务功能、使用操作的宣传普及,以柜面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支付习惯。同时,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普通农户和农民工,引导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对结算量较大的种养殖专业户,以支票转账和票据结算为主提供服务。

2、合理配置农村支付系统资源。

根据农村市场的需求,合理配置和优化atm机、pos机等现代化支付机具的布局,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需求。

3、加大非现金结算业务推广力度。

一是推广各类非现金结算工具。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如降低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二是加大对农村支付机具设备投入,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有计划地安装atm机和pos机具。

4、拓展支付清算网络辐射范围。

一是根据农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扩充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覆盖面,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二是对条件尚不具备的营业网点,可按汇划金额不同采取先开通小额支付系统,在逐步开通大额支付系统的办法,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三是尽快开通跨行通存业务。

企业资金支付管理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要明确报告出自何种角度,必须站在乡政府的高度来写,行文语气、叙述方式要适合当地政府的角色。下面就是的企业资金管理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xxx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xxx镇xx年1—4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xx年1至4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1至4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xx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通过这次自查,xxxx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月***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反洗钱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通知》、《***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xx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部份违规违章行为时有抬头;因现金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对企业现金支付的审查管理力度不够,现金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增强现金管理的工作能力;不断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网点自觉落实相关的内控制度、台帐制度、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交易监测,对现金支付用途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尽量避免违规支付,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套现从事经济的犯罪等活动;加强帐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开立帐户的合规使用;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根据银办通[20xx]xxx号《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能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二、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三、直至现在我社没有未清理核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四、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分健全的开销户登记。

五、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按月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

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

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支付结算调研报告

目前,电子商务支付方式存在两种形式,一是网银支付。需要与银行签订电子支付协议,按照银行的技术要求接入网银支付功能。二是第三方支付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商品销售的资金结算。直属快运网营业部建议快运商城两种支付方式同时接入,既丰富了网站的支付形式,又满足了买卖双方的结算需求。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铁道部客票系统网上支付分别与**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办理了接入手续,在保证与铁道部一致的前提,直属快运网营业部分别与**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进行了接洽,因工商银行的电子商务支付系统较为成熟,针对快运商城实际情况,对工行网银进行了详尽的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账户设臵。

快运商城网站需在工商银行开户行指定一个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作为网上资金结算的交易账户,并注册开通企业网上银行。

实现快运商城网站与买方(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直接资。

金结算:

订购:买方订购时直接向快运商城网站支付货款,资金划入快运商城网站指定交易帐户中。

退款:退货时,快运商城网站通过商户端服务网站向买方(企业或个人)退款,或者快运商城网站按照一定折扣优惠比例将部分订单支付款项再退回买方(仅限个人客户)。

(三)工商银行业务优势。

网上商城客户群有巨大消费潜力,目前工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已达7000万。

(四)收费标准。

前期,央行对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放了牌照,直属快运网营业部分别对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了调研,从市场份额、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支付宝。

支付宝(alipay)最初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支付宝于20xx年12月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于20xx年12月宣布用户数突破5.5亿。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这些商家在享受支付宝服务的同时,还是拥有了一个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支付宝以稳健的作风、先进的技术、敏锐的市场预见能力及极大的社会责任感,赢得了银行等合作伙伴的认同。目前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以及**邮政、visa国际组织等各大机构均与支付宝建立了深入的战略合作,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

2、财付通。

财付通(tenpay)是腾讯公司创办于20xx年9月正式推。

出专业在线支付平台。财付通与拍拍网、腾讯qq有着很好的融合,按交易额来算,财付通排名第二,仅次于阿里巴巴公司的支付宝。财付通构建全新的综合支付平台,业务覆盖b2b、b2c和c2c各领域,提供卓越的网上支付及清算服务。针对个人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包括在线充值、提现、支付、交易管理等丰富功能;针对企业用户,财付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和极富特色的qq营销资源支持。

3、快钱。

快钱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旨在为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和保密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目前,快钱是支付产品最丰富、覆盖人群最广泛的电子支付企业,其推出的支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支付,外卡支付,神州行卡支付,联通充值卡支付,vpos支付等众多支付产品,支持互联网、手机、电话和pos等多种终端,满足各类企业和个人的不同支付需求。

(一)市场占有率现状。

20xx年全年统计数据显示,支付宝以50.64%的市场份额领军各支付企业,截止20xx年12月底,支付宝的注册用户数为5.5亿,单日交易笔数峰值高达1261万笔;财务通以20.58%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位;快钱以6.28%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位。

(二)收费标准。

企业资金支付管理自查报告

为加强公司资金业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资金归口管理第一条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的部门。

第二条公司禁止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禁止将公司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禁止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三条公司资金运用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安全性指在资金筹集、运用、调拨过程中,保证结算安全及运用安全。流动性指及时满足利润分配、调整资产结构对资金的需求,调拨合理,尽量避免资金闲置或集中积压。效益性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为公司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第四条月度资金计划。

月度资金计划由公司所有部门参与编制,再根据公司下月的销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计的资金收付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综合平衡。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月度资金计划的申报与控制,在每月25日前提报下月部门资金收支计划。

2、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及综合平衡,负责根据资金计划及业务的轻重缓急来安排资金支付。

3、财务部门应将月度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4、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资金计划的审核批准。

5、财务部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获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

第五条支付审批范围。

1、支出审批范围: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对外投资、资本性支出、专项支出及其他非经常性支出。

公司按规定提取各种风险准备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等各项非付现成本费用支出实行审核制度,由财务部按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逐项进行审核。

第六条、支付审批基本原则。

1、公司各项支出按年度预算实行额度控制的原则;

4、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查阅公司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第七条、支付审批的流程。

资金支付逐级审批;所有的支出最后由财务结合年度预算及月度计划进行审核及控制。

1.月度计划控制。

财务在月末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汇总平衡后,编制月度支出计划表,包括成本、费用、资产购置、专项资金支出等,由财务总监报总经理审批,批复的计划报董事长、分别送财务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作为控制下月支出的依据。

4.超出总经理权限、由董事长审批的流程:业务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支付。

第八条如果事项紧急,而审核或审批人出差在外或因故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则由审核或审批人的上级审核或审批。

第三章费用报销管理第九条、费用报销的程序为:

2.根据费用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

4.出纳根据审批的《付款申请单》付款或冲销借款,或注销支票。第十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批准、财务审核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原件,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

第十二条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购物清单”(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差旅费报销单上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按权限由相关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个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的一名主要经办者集中报销。

第十四条。

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付款申请单》盖上“现金收讫”或“银行转讫”章。

出纳要坚持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坚持五不付款原则:(1)发票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不付款;(2)白条不付款;(3)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整、印章不齐全的不付款;(4)购货单位名称与印章不符的不付款;(5)用途不明或未经验收登记的不付款。

第十六条本月25日前发生的各项报销费用,应于本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25日后发生的费用应在下月5日前报销;当年取得的票据当年报销,当年12月25日后取得的票据次年1月10日前报销,报销差旅费者,必须出差回来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企业资金支付管理自查报告

1目的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明确资金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集团公司实行资金支出统一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3工作程序。

3.1现金管理。

3.1.1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要超限额支付现金,必须报财务部领导批准。

3.1.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财务科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元,每日现金结余金额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必须于当天送存资金管理室或银行。

3.1.3严禁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3.1.4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3.1.5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可由各财务科以现金支付;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现金支票,通过资金管理室支取现金;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先由各财务科开具内部银行付款委托书,再由资金管理室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控股子公司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开具银行现金支票,通过银行支取现金。

3.1.6会计主管每月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和出纳签字确认,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面形式呈报总会计师。

3.2各二级单位和控股子公司,要制定付款审批制度和付款程序,根据资金预算由所驻财务科按规定办理。

3.2.1凡能够网上支付的,应通过网上提交付款指令,经过系统预算自动检测后,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审批付出。

3.2.2不能实现网上支付的,按规定由所在单位出纳根据会计传递的付款凭证开出相关的银行付款票据,经财务主管审批后人工传递到商业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3公司所有支出纳入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3.3.1电费根据财务部成本管理室的付款信息付出,每月15日预付当月电费的50%,每月30日前结清本月电费。

3.3.2铁路运费按预算金额根据财务部销售核算室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根据资金头寸以现款支付。

3.3.3税金根据财务部会计核算室和集团会计核算室的纳税申报和完税凭证,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按时以现款上缴。

3.3.4工资及奖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待业保险金等工资性规费,根据财务部费用报销室相关的付款信息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安排现款支付,其中工资每月18日、22日支付,养老保险金每月20日支付,住房公积金每月29日支付。

3.3.5退休工资根据离退休处的付款信息分别在每月6日、16日、26日前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以现款付出。

3.3.6支付借款利息时,由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和资产管理室根据合同予以复核。

3.3.7采购款的支付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公司未授权的采购委托,招标中心不得组织招标,审计部不得审核,财务部不得付款。并在采购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7.1国内设备采购。

3.3.7.1.110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7.2进口物资采购根据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按议定条件支付。

3.3.7.3原燃材料、备件采购、其他采购(办公用品等)不得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取得供方开出的发票安排付款。其中:无线通讯用品还须公司无线通讯委员会审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预付款。

3.3.8采购部门按市场情况分不同类型的客户次月分期安排付款,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双签字后方可支付。

3.3.9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进口物资的外汇付款部分全额现款支付,通过国内贸易商采购的进口物资和中转费承兑汇票不小于60%。

3.3.10采购款应按采购付款程序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共同办理支付手续。

3.3.11严格控制工程立项和投资,在合同中按下述规定明确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3.3.11.150万元以下的工程(含技改、大修、中小修工程)不预付备料款和进度款。

3.3.11.250万元以上的工程签订合同后预付15-25%的备料款,按工程管理部门审批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但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或进度总额的80%(含备料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安排支付竣工款5%,工程结算并审核完毕取得发票二个月后安排支付结算款5-10%,余款5-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安排支付。

3.3.11.3资金支付优先保证公司重点技改工程,财务部根据工程主管部门、规划部、等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决算款应由监察审计部部长签字的审计付款通知书后才能支付。

3.3.11.4资金支付方式原则上承兑汇票不小于60%,期限为4-6个月。

3.3.12临时工工资、劳务费支出,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原则次月安排支付。

3.3.13福利费、电话费、其他支出等,财务部根据相关的付款信息办理付款。

3.3.14有采购权的子公司付款时必须有审计部门签章的合同及资金预算。

3.3.15其他支出由财务部根据当月资金预算合理安排。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银行支付手续费收费自查报告

依据上级分行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宣传的通知》(银支付函〔20xx〕76号)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该行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落地工作,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结合该行实际情况,该行开展以“支付降费让利于民”为宣传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该行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保障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特成立了活动工作小组。分管行长担任活动负责人,营业部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营业部全体员工为成员。统一部署,认真安排,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一)走近企业。

该行对周边商户及代发企业进行上门走访,积极宣传减费让利政策;同时,和附近青年创业孵化中心提前沟通,进行集中宣传活动预约,创业孵化中心客户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是此次“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对象。宣传小组通过在创业中心醒目的宣传栏处摆摊设点,向来往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吸引了来往的群众驻足,宣传小组人员热情的对其分发折页并耐心讲解。同时,对围观群众进行该行一系列减费让利政策宣讲,极大提高了周边群众对该行减费让利活动的熟知度。

(二)线上多渠道宣发。

通过群发“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短信的形式对客户进行广谱宣传;通过微信代发群对重点客户群开展减费让利信息传达。

(三)立足网点,阵地宣传。

该行将“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标语及该行减费让利政策通过网点led屏不间断对外播放;对来该行办理各类业务的客户发放“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折页并进行个性化的解读,特别是对公客户,着重对其宣传该行各类账户管理费减免,工本费减半,转账手续费打折的详细情况。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极大的提高了网点客户对该行为相应国家政策号召推行减费让利政策的体验感。该行也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减费让利政策的持续宣传,严格执行实施该行减费让利政策,竭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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