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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7篇)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7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文化的体现,它反映了组织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接下来的范文将为大家展示一些规章制度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公安机关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收集的.,以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形式记载的,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合法、必要、准确、安全的原则收集管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明确所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在传输、存储、使用、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保证信息安全。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准确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发现公民个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或者删除。更正或者删除不准确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经过审批并留存操作日志。公民个人信息更正或者删除前已经进行数据交换的,更正后应当重新进行数据交换;删除后应当及时向原数据接收单位通报。

公民申请更改个人信息的,收集该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核查。确有错误或者确需更新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处理;经核实无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资料、物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移交、销毁的及时移交、销毁,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公民个人信息实行分级存储管理,对不同等级的信息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对通过视频监控和其他技术监控系统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应当明确安全保管单位和存储期限。

第九条通过网吧上网登记、旅店住宿登记等方式向公安信息通信网传输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因侦办案件、行政管理等执法需要,经授权可以对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比对、统计、研判。非因执法需要并经授权,公安机关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使用公民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权限,确定授权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部门及其民警分类分级授予使用权限。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公民个人信息使用授权。部门职能调整、民警工作岗位变动或者调离公安机关的,应当及时变更或者撤销使用授权。

第十三条使用公民个人特定信息按照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严禁使用。

第十四条公安民警访问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系统,应当实行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并留存操作日志。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通过互联网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查询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会化应用,应当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并采取严格的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经由互联网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公安民警因工作需要将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资料、物品带离公安机关的,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发生信息泄露的,责任民警应当立即向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向其他机关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关于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安机关申请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核对、证明服务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提供。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提供。

第十九条对向公民个人信息管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的其他单位和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审核,与其签署保密协议,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一)对不准确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及时更正或者删除的;

(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履行审批程序而未履行的;

(三)将个人数字授权证书、用户名、密码私自转借他人使用的;

(四)违规授权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

(五)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编造虚假公民个人信息的;

(二)篡改、毁损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

(四)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前关于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完成大部分网络行为,消费者会根据服务商要求提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时甚至会包括婚姻、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收入等相对隐私的个人基本信息。

2.设备信息。

主要是指消费者所使用的各种计算机终端设备(包括移动和固定终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内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等。

3.账户信息。

主要包括网银帐号、第三方支付帐号,社交帐号和重要邮箱帐号等。

4.隐私信息。

主要包括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

5.社会关系信息。

这主要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6.网络行为信息。

主要是指上网行为记录,消费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行为,如上网时间、上网地点、输入记录、聊天交友、网站访问行为、网络游戏行为等个人信息。

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xx〕112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的若干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信息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处和各院部是我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要不断完善学籍管理和学生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学籍管理和学生信息安全。与学生信息相关的.部门也要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

二、凡使用、查询学生信息(含毕业生和在校生)的部门和个人,均需填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使用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人和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的学生数据安全负责,使用过的电子版(纸质版)数据要及时删除或销毁。

三、全校掌握学生信息的部门工作人员,学籍、资助等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内文件的学习,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学生数据要专人专管,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四、各部门涉及学生信息的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密钥要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严防学生信息泄露;学信网、学院学籍管理系统等涉密系统严禁拍照。

五、严禁将涉及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邮箱等信息在qq、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传播。

六、信息网络中心依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认真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巡检,排查隐患,保障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网络中心不发生泄密情况。发现违反保密规定或有失、泄密行为的问题时,及时制止、阻断传播途径并报上级领导。

七、各院部、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对主管的各类网站和信息系统公众号(包括部门主页、下设机构网站以及各等)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网站和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数据使用和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落实重要时期信息安全负责人与管理员值班制度,保持联系畅通,确保安全稳定。

八、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的若干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文件相关条款,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根据不同情况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九、各院部、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做好本单位学生信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重大事件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规范学生信息使用,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十、本办法自20xx年三月起生效。

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级资源进行管理,各处、室、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处、室、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进行销毁。

8、校园网各级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9、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将饮料、开水放在机器旁。

10、中心内的设备没有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折装;有关软硬件的添加、安装必须有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专门指导,服务器严禁安装任何软件。

11、积极配合教师培训,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竞赛的辅导工作。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正确认识身边的侵害和保护;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勇气和信心;掌握自我保护的基本方法和一定的依法维权意识。

过程与方法:通过课堂活动,培养初步的与人合作、交往与沟通的能力;初步掌握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的能力。

知识与能力:认识身边可能存在的侵害与受到的各种保护;知道防范侵害的必要性;了解对待不同侵害应采取不同的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逐步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重点:培养防范侵害、保护自己的意识,掌握保护自我的方法和技巧。

难点:在实践中学会有效地运用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自觉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方法:先学后教法、讨论法、合作探究法、案例分析法、情境教学法。

教学流程:

一、导入新课——“图文欣赏”

生活是美好的——“生活处处有情趣”

生活又是复杂的——。

请听小故事:

“姐弟俩用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将假冒警察的流氓送交公安机关。”

如果是在座的你们,是否也能很好地。

九、保护自我呢?(板书)。

二、自主学习——“阅读思考”

a、你在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听到的或经历过的身边的侵害或险情。再指出相应的侵害或险情的主要来源。

b、你觉得面对突发的事故或侵害,我们可以寻求哪些帮助?

要知道种.种侵害:

身边的保护:(板书)。

三、合作探究——“以案说法”

裙子像彩云悠悠飘到了楼下的大街上,围上来的行人拿起裙子发现了兜里的纸条立刻报了警。不到一个小时,这个小女孩得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不久就对相关的人贩子提起公诉,这些人贩子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请根据刚才对教材的自学,从受侵害前、受侵害中、受侵害后等角度思考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1.这位女中学生为什么会被人贩子拐骗到外地?这对你有什么启示?

2.女孩明白自己遇到的是坏人后,采取了什么方式使自己获救?这给你什么启示?

要懂得受侵害前:提高警惕——前提。

受侵害时:用智慧保护自己——关键。

受侵害后:用法律保护自己——重要保障(板书)。

四、演练平台——“说说写写”

1、每个人说2至3条,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需要提高警惕的情景:

如p93中体现的:

1身份证不轻易借人;2不轻易泄漏个人真实信息......

2、阅读教材p96中的4幅图,完成其中的问题。并列举我们周围可能存在的其他险情和应对方法。

如:1交通事故;2不慎落水......

3、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条件允许,打电话求救是比较有效的求助方式,你知道一些全国通用的报警电话吗?请写出来。

4、你已经记住了保护我们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法规了吗?请大声诵读出来。

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五、当堂检测——“疑难解答”

(2)相对成年人,青少年更容易受到各种侵害,请说说为什么?p92。

(3)如果你遇到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还是以暴制暴。或是想方设法逃脱、报警、报告学校老师、告诉家人。请你作出选择,并简要说明理由。

六、拓展延伸——“动脑动手”

总结本节课所学,联系生活实际,参考教材p80中的“主题探究”制定一本《中学生自我防护手册》。要求如下:

1、每个同学都列举日常生活中的2-3种意外事故或受侵害的情形,通过查阅资料或采访他人等方法总结相应的自我防护的方法和技巧。

2、每组选出2-3条比较典型的事例和可行的应对方法。再由宣传委员等班干部负责把它编成一本实用的安全常识小手册,向全校同学推广。

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网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维护校园网公共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校园网网络系统,是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设备、配套的光纤、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七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第九条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一律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十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二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校园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制作或传播淫秽、色情资料等违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本单位部门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6)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信息中心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即为该部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等身份证件,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的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尤其禁止用双绞线等无屏蔽线路跨越室外联接其它节点。

第二十条所有网络用户均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及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信息中心或宣传部,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二十三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51号令),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院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治安部门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中心协助党委宣传部对学院主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由信息中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对部门所属点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所属站点对外发布信息,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各单位、部门需在学院主页对外发布信息,须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核实上传。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终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院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铁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院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十条对校园网统一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分层负责。第一级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领导、分管安全稳定的院领导分别对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第二级是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机关,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并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指导;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园网网络的业务机构,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网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级是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信息中心必须指定网络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校园网网络的的安全运行;沟通学院校园网与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

(二)与党委宣传部信息员一起负责对学院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

(三)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工作人员兼任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必须遵循学院校园网管理相关制度,沟通本单位站点与学院校园主网的安全联系;负责各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

(二)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汇报,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根据情况确定上报学院领导或公安机关。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内容进行规划,以及对本单位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必须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四)负责对信息进行更新。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五)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有上网发布信息的撰写、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传部门网站,或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党委宣传部上传校园网首页。

(六)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数据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十五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第七、二十条规定,破坏网络设施或形成网络系统安全隐患的,将予以行政和经济重罚。对于造成网络系统毁坏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入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违反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部门要根据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根据情节轻重按校纪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并已触犯《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网络正常安全运行及国家保密,凡使用校园网的各类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网络使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网管中心统一负责校园网络和全校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各系、部、处、室、馆部门具体对本单位的网络使用和计算机信息安全负责。

第三条、网络安全问题将纳入各部门每年目标考核之中。

第四条、各部门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条理,重视安全问题。

第五条、各机房必须保留上网使用(登记)信息,详细完整的纸面或者电子文档信息供查,各部门严格管理计算机上网;上网计算机日志内容保留时间不少于60天,学生即使免费上网也必须登记使用信息;如果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各部门、系不能出示有效的、完整的、详细的上网使用登记信息,将由该部门、系自行全部负责。

第八条、网络申请使用必须先书面申请,正式使用前签定有关使用协议或者责任书。

第九条、网络中心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机房等网络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解决。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了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小组。由站长、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信息技术科全体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全站的重要信息系统全面排查并填记有关报表、建档留存。

2、信息安全检查小组对照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实际情景进行了逐项排查、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全面的核对、梳理、分析。整改,提高了对全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状况的掌控。

1、组织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站长、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信息技术科全体人员为组员。

2、研究制定自查实施方案,根据系统所承担的业务的独立性、职责主体的独立性、网络边界的独立性、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独立性四个因素,对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旅客服务系统、办公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梳理并综合分析。

2、8月6日前对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旅客服务系统、办公信息系统的基本情景进行逐项排查。

1、系统安全基本情景自查。

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为实时性系统,对车站主要业务影响较高。目前拥有ibm服务器2台、cisco路由器2台、cisco交换机13台,系统均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灾备情景为系统级灾备,该系统不与互联网连接,防火墙采用永达公司永达安全管控防火墙。

旅客服务系统为实时性系统,对车站主要业务影响较高。目前拥有hp服务器13台、h3c路由5台、h3c交换机15台,系统采用linix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sqlserver,灾备情景为数据灾备,该系统不与互联网连接,安全防护策略采用按照使用需求开放端口,重要数据均采用加密防护。

人员管理方面,指定专职信息安全员,成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信息安全专职工作机构。重要岗位人员全部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制定了《人员离职离岗安全规定》、《外部人员访问审批表》。

资产管理方面,指定了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维修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建立了《设备维修维护记录表》。

存储介质管理方面,完善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建立了《存储介质管理记录表》。

运行维护管理方面,建立了《客服系统维护标准》、《运行维护操作记录表》,完善了《日常运行维护制度》。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威胁分析。

四、改善措施。

五、整改效果。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手机上的个人信息,包括位置信息、通讯信息、账号密码信息以及存储文件信息四大类。其中,通讯信息包括通讯录、通话记录、短信等;手机内存储文件信息包括机主的照片、录音、视频等文件。此外,手机的一些硬件信息,比如imei号(手机串号)、无线网卡的mac地址、硬件配置信息也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

盗取用户通讯录、短信、照片是“侵犯手机个人信息安全”。此外,目前一些应用软件暗中搜集用户的位置信息(比如常去的商场、日常的路线),手机上网记录(浏览的网页、购物偏好)等信息,看似不起眼,其实通过这些信息进行用户习惯分析的数据具有商业价值,也都可能成为被侵犯的目标。这种侵犯行为较隐蔽,不易被发觉。

据了解,目前侵犯手机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除了通过线下购买手机用户信息、通过诈骗电话(短信)套取个人信息等之外,主要是通过手机木马与恶意软件直接窃取,后者正在成为不法分子获取手机个人信息的重要方式。

减少手机信息泄密的途径。

手机用户一般应从正规、可靠网站下载手机软件,避免到论坛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安装软件时注意观察软件权限,出现敏感权限要特别警惕。可以在手机上安装安全软件,例如手机360软件、梆梆手机防盗软件。可将个人照片、视频等隐私数据加密保存。开启安全软件中的手机防盗功能,方便找回手机,或者在无法找回时发送指令远程取回数据并销毁数据。在使用中随时留意手机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行为。

不随意连接公共场所免费wifi,央视曾曝光了在一些公共场所,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免费wifi来吸引顾客链接,然后通过一些病毒文件来窃取客户手机里面的各种密码,以此来获得不法收入。

曾有报道,有种恶意android应用程序tokengenerator(令牌生成器),能够进行远程操控,并通过伪装成用户银行的令牌生成器窃取用户手机银行的账户信息。使用手机银行业务的朋友,可安装相应安全控制软件(例如mcafeemobilesecurity),以保护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另外,使用cdma制式的手机,保密性相对较高。

延伸阅读:

规范回收旧手机:个人信息安全与环保同样重要。

据业内人士称,从回收的手机中倒卖个人隐私,可形成一个灰色利益链,如何保护用户隐私实现安全换机已成一大问题。

手机数据删除后,依旧可恢复。

家住广州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里还有4、5部闲置的旧手机,这些手机并不是坏了,只是过时了没使用而已;经拿到广州岗顶回收贩子那里询价,一部手机回收价格仅几块钱,又担心手机的去向,造成信息泄露。

记者在广州街上随机的采访了几十位市民,多数表示,知道旧手机需要处理掉,但不知该如何处理,卖给二手贩子担心信息泄露。

深圳福田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将自己的旧手机,卖给华强北的二手贩子不久后,就多次受到骚扰电话,对方对自己朋友、家人信息了解非常的全面。她称,自己在卖掉手机前,已经删除了所有信息。她怀疑二手贩子对手机进行信息恢复后贩卖给其他人。

魅族科技系统工程师刘先生向记者透露,手机中即使删除了个人数据,依旧可通过数据恢复软件获取部分信息。记者从淘宝网上了解到,目前有多家淘宝店有出售此类信息恢复软件,只要支付几块钱便得获得此类的软件。

对于该如何有效保障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刘先生说,“用户可以将数据信息调包。将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后,拷入一些视频类似的大文件,令手机存储空间处于饱和的状态,然后格式化一次,这样之前个人的信息就不再容易被复原了,即使是被复原也只能读取到上层的信息。建议市民将闲置的手机,交由正规回收渠道,这是最有效保障个人信息的手段。”

正规渠道处理旧手机,最大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目前,国内包括魅族,华为,小米等多家手机企业已启动手机回收项目,目前这些官方渠道是有保障的。以魅族mcycle回收项目为例,魅族mcycle将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处理,涉及用户隐私部分将针对回收平台进行严格的数据监控,为每一个用户配备一份picc隐私险来保障回收的手机信息不被泄露,同时回收平台将使用国际3r标准清除手机数据,让数据不可恢复,双重保护效果,历史信息无法被拷贝复制,从根本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旧手机放在家中真能成为累赘,但是信息安全问题确实令人为难,安全、环保回收手机的需求很大,希望更多的手机回收企业会随着行业的逐渐发展和完善,将这个产业做得更加细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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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产生了超大规模数据。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预测和指导,但是也面临着严重的信息安全威胁。由此,从技术角度去研究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提出了数据匿名保护、数据水印保护、数据溯源保护和个人信息日常防护措施,旨在强化开发人员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

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匿名保护技术;数据水印保护技术;数据溯源技术。

大数据为社会的发展、商业的预测、科学的进步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是数据服务的基础,大数据中关于个人信息的数据越来越多,不仅包含了个人的基础信息还包含了各种关联性的信息,从大数据环境中分析搜索资料,已经成为个人信息窃取的主要渠道。3月全球第一大社交网络facebook泄密事件轰动了全球,导致股价暴跌、信任危机。透过此次事件可以明确未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刻不容缓。

1.1大数据定义。

大数据是由海量的线性关联数据和非线性数据所构成,大数据具有类型多、数据规模大、数据处理快、数据价值大、价值密度低等特点。从大数据的数据来源来看,主要包括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数据、互联网活动产生的数据、移动互联网活动产生的数据和其他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大数据具有无结构化的特点,它既包括了文本类数据还包括图片、音频、视频等复杂的数据,所体现出的特征包括体量大、多样性、传输快和具有高价值。目前,大数据的应用已经在科研领域、商业领域等被广泛的应用,根据权威机构(cart-ner)预测,到75%以上的企业都会通过大数据进行市场决策,大数据应用必将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个人信息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含了个人形象的基础信息如: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等,还包括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财产信息、活动区域、兴趣爱好、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同时也有相对的独立性。通常一个人的信息可以关联其家庭、同事、亲朋等多方面的信息,信息安全不再局限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而是面向更加复杂的信息环境进行保护。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被用来窃取买卖的“商品”,为此在人类社会活动中,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进行保护,还需要法律、法规进行维护,以确保个人信息得到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大数据环境下,通过个人用户进行网络活动所产生的线性和非线性的数据可以清晰地分析出用户的年龄、职业、行为规律、兴趣爱好等,尤其是随着电子商务和移动网络应用的普及,个人用户的住址、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信息也可以通过大数据挖掘、网络爬虫等方式获取。这无疑加大了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压力,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时有发生,莫名的广告推销电话、诈骗电话以及银行存款被窃取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甚至近期出现的“滴滴打车空姐遇害一事”也有很大程度是因为滴滴公司过度社交化,泄露顾客长相性格偏好等信息,造成司机方进行用户画像,选择犯罪对象。目前,大数据已经成为了个人安全信息攻击的“高级载体”,并且在大数据环境下无法开展apt实时检测,同时大数据的价值密度非常低,无法对其进行集中检测,这就给病毒、木马创造了生存的环境,给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与传统数据存储结构不同,大数据采用分布式网络存储,利用资源池进行数据应用。客户端对数据的应用通过不同节点进行访问,所以要保证数据访问的安全性就要对各个节点的通信信息进行认证,工作量非常的庞大,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进行全面的控制。大数据没有内部和外部数据库的划分,所以用户的隐私数据可以放在资源池中被任何用户访问,这为hacker提供了便利的信息获取渠道,并且能够通过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挖掘出更加隐私的数据,拓宽了个人信息窃取的渠道,给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承诺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部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一、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1、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郴州市局网技支队进行备案登记;

2、向机关提供本单位互联网资料、网络拓扑结构和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

3、向机关提供本单位ip地址范围、分配给本网联网用户ip地址和详细使用情况。

4、与郴州市局网技支队建立联席制度和用户资料报告制度,确保用户ip等资料及时更新。

二、依法从事信息服务业务。

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信息:(注:据修订后的292号令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发现网络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机关报告;对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切实履行安全保护职责。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八)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

(九)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

(十一)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

(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提供微博客、博客、论坛、即时通讯等交互式信息服务的,还应落实以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四、配合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

2、当机关依法查询、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3、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机关可以随时与本单位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负责人,并确保联系畅通。

4、网站提供信息服务项目、网站网址、接入服务商、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相关情况应于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机关。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相关部门安全负责人均应列明):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备案,一份单位/个人留存。

单位盖章(个人签名):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病案科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病案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病案科工作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团结救助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重点保护病案。

(四)病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分管院长和相关部门报警,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8小时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科室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保安人员自救。

(一)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应急救灾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

长由医务部主任、病案科主任,成员由病案科全体成员及医务部成员和后勤部相关成员组成。

(二)职责:医务部、病案科负责病案安全保护、抢救工作,后勤部负责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一)火灾

1、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

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

2、报警后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检查病案和统计资料损毁程度。并组织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二)突发洪灾或漏水

1、发生洪涝灾害或工作人员发现漏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并通知后勤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后勤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漏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漏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漏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要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保护和转移现场病案和重要统计资料、电脑信息系统,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三)盗窃案件

1、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为保护医院病案安全,发现人要立即向科室领导和医院保卫处报告,同时封锁办公楼的各个出口,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要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要记录好被盗病案和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四)停电

1、工作中出现停电现象及时打电话通知后勤处维修

2、拔掉复印机、电脑等电器电源插头,防止供电恢复时损坏机器。

(五)灾情消除后,立即整理、补救、修复病案信息资料,将损失降到最低,统计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重要系统的系统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

第二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发布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核、审签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涉及国家及公司机密的信息系统必须与内部网和互联网实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业内网发布的规定,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凡发布虚假、反动、色情、泄密等内容,追究信息报送和审核者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权限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等。

第四条、所有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级信息之间必须存在授权关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设计,在软件系统中预留对应关系设置的功能,根据使用者岗位职务的变迁进行调整。

第五条、利用it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调整、软件参数修改严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所提供的安全机制,设置相应的安全参数,保证系统访问的安全;对于重要的计算机设备,要利用软件技术等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改变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信息系统如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市场剩余和信用状况等,并且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必须安装安全防病毒软件,对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终端用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第八条、利用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加强网络安全,严密防范来自互联网的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第九条、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涉密或关键业务数据,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停止运行的废旧系统,应当做好系统中有价值及涉密信息的销毁、转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要遵守信息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条、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各类管理及使用人员采取密码分级管理,设定密码有效期限,对密码存储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术防止各类密码泄露事故的发生。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和定位,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盗用和交换、出借和移动电脑。

3、计算机硬件及附件应列出并上报行政部,网络信息管理员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负责添加。

4、计算机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计算机应按照正常程序打开、并关闭。如果电脑因非法操作而无法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部门承担。

(2)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上添加或删除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人员应每周及时升级杀毒软件,每月对系统进行补丁安装。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的u盘。如果真的有必要,应该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在工作时间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6、应尽快通知信息技术管理员及时解决计算机故障,不允许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进行操作。

7、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电脑,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他们不能离开办公室,除非他们正确地完全切断电源。

8、对疏忽或操作错误影响了工作但可以通过努力恢复的操作员进行批评和教育;经营者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工作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了文件安全,不要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的活动分区中,如磁盘c、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您的重要文件存储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中(例如,d、e、f)。

(保存前使用防病毒软件检查是否没有病毒警告)。

并定期清理我的相关文件目录,及时删除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计算机都必须有登录密码。通常,不要使用默认管理员作为登录用户名。密码必须自己保存。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不能与登录名一致。通常,不要使用包含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11、请参阅《信息技术最终用户安全手册》了解其他管理方法。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检查托管网络服务器,并检查公司局域网的内部服务器,如财务服务器。

2、网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和网络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并采取积极措施。

对于当时未解决的问题或重要问题,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3、定期备份服务器数据。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部访问和外部访问,并及时处理任何安全问题。

5、为服务器制定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被病毒侵害。

1、新员工(或租借者)需要使用电脑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后,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登录公司网络。

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提出申请,网络管理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和调试。

2、离职时,员工应以书面形式记录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网络经理将记录进行登记备案。

只有当网络管理员备份了存储在辞职人员的计算机中的公司信息时,存储在辞职人员的公司服务器中的所有信息才能被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服务器数据备份,数据库应自动实时备份,手动备份应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逻辑备份的验证应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验证后的逻辑备份应存储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

所有部门均负责个人电脑的备份,并可申请在可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存储介质上进行安全备份。

1、如果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必须填写计算机修复列表并提交给信息技术管理员进行修复。

2、信息技术管理员归档电脑维修清单,方便查询每台电脑的使用情况。

必须外出修理的,必须报主管领导审批。

需采购的零部件应按照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1、新建中大金融系统服务器(以下简称服务器),临时放置在金融室办公室,现有金融室办公室已达到视频监控、防盗、温控等条件。

当重建独立机房的条件成熟时,将采用安全管理。

2、对于服务器数据(包括财务软件系统),管理员将每月定期备份数据库一次,并将服务器设置为每周自动备份数据库两次。财务部门应安排远程备份数据存储在远程位置。

3、系统后台数据只能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维护。如果需要外援,手术必须由管理员陪同。不允许其他终端用户设置进入数据管理后台的权限。

4、最终用户的开通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包括用户权限变更、账号密码变更、终端软件更新。

5、当服务器需要更改时,管理员应制作详细的更改记录。

例如,程序变更、紧急变更、配置/参数变更、基础设施变更、数据库修改等。

6、计划在每月25日检查和管理公司的服务器账号。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如果系统有问题,系统会在运行中进行修改和发布。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情况由该医师负责;。

5、根据医务部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情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小会计信息化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进行财务信息处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会计档案是指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介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

第五条财务部的计算机只允许用作企业的会计、财务工作,禁止与财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

第六条财务部的计算机专人专用,禁止交叉使用。

第七条企业会计信息的录入由专人负责,被指派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严防泄露。

第八条会计人员搜集的原始凭证在录入计算机之前必须经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做好审核记录。

第九条会计人员在计算机上编制记账凭证时,由审核人员上机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第十条会计人员打印出的账表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定期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每次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不间断的电源,防止因断电导致核心数据丢失。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在每次下班前需将系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经过授权后定期存储与保存系统中的会计信息备份。

第十四条未经授权不得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或更换硬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负责保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人员需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尘和防潮工作,防止存储介质损坏导致会计档案丢失。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账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第十七条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账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账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账凭证进行。

第十八条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账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账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

记账凭证在记账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账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第二十条总账及现金账和银行账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账,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账。

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账期限,每月至少记账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账,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账。

第二十二条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账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账簿,会计账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账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数据打印输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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