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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税收筹划是现今企业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宝之一。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但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
因此纳税人应当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才能真正的从中获益。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起源、法律环境、税种筹划方法、案例、筹划风险与规避的分析,解析税收筹划,体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企业税收;税收筹划;筹划风险。
1绪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税收筹划作为一门新学科、一种经济行为、一个朝阳行业,正向我们大步走来。如格言所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面对税收,“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重要法宝。为了更好的理解与应用税收筹划,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本文将着重以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筹划为详细分析对象,剖析企业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其他税种的筹划本文不做解说。
2税收筹划的概述。
2.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也就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taxboundary)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2.2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发展。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发表司法声明:“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务,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只要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即使他从这些安排中获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许可的,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此观点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认同,自此税收筹划开始了高速发展。在我国,税收筹划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它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更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2.3税收筹划与法律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企业或公民的行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私人和部门自动享有该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市场经济下,国家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行为自主化,企业利润独立化,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所得的收益属合法收益,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属于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2.4税收筹划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正确使用税收筹划能保护企业利益,但使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税收筹划必须先了解税收筹划的特点和基本原则。特点主要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开风险有目的的进行专业的税收筹划。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企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基本原则,坚持好守法原则、自我保护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时效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风险效益均衡原则,不能盲目跟风,合法安全的进行税收筹划。
2.5税收筹划的范围和目标。
税收筹划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税种的税负弹性,税基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异性,纳税成本的大小,货币的时间价值等方面,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恰当的履行纳税义务,实现涉税零风险,纳税成本最低,获取最大的资金时间价值,使得税收负担最低和税后利润最大。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保证企业利益是税收筹划的最终追求。
2.6税收筹划的作用与必然性。
税收筹划的运用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税收长期增长。这使得税收筹划的兴起成为了必然,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成为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
3.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就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进行纳税筹划,达到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
所得税是我国将来的主体税,而企业所得税正是所得税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呈快速增长的势态,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纳税人可选择恰当的预缴方法,实现相对节税。
案例6:某工业企业其产品处于成长阶段,利润快速上升,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预计本年度可实现利润800万元,每季可实现利润200万元。本年度纳税调整增加额为100万元。该企业适用税率为25%。
方案一: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200×25%=50(万元)。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补缴税款=(800+100)×25%-37.5×4=25(万元)。
方案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
本年每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600÷4×25%=37.5(万元)。
本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补缴税款=(800+100)×25%-37.5×4=75(万元)。
虽然两个方案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总额相等,但方案一预缴是多缴,汇算清缴是少缴,而方案二预缴时少缴,汇算清缴时多缴。两个方案的纳税差异属于相对差异,方案二获得了税金的时间价值,实现了相对节税。
4税收筹划的风险与规避。
4.1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应当是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对纳税义务进行规避,从而达到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其中心内容是在正确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税收法律、法规,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通过筹划提高经济效益。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得不偿失,给税收筹划带来风险。再加上,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具有主观性、条件性,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权力义务的不对等性和对纳税筹划方案认定的差异性,纳税人设计税收筹划方案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4.2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
税收筹划主要涉及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也应从这两方面着手。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人义务,维护纳税人权利,要以此作为税收筹划的主要目标,也要以此作为税收筹划风险规避的重要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正确区分违法与合法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筹划观;综合衡量筹划方案,降低风险;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盲目照搬。
由此可见,税收筹划绝对不能想当然,要靠才智和技巧,善于掌握和利用国家税收有关优惠政策,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5结论。
综上所述,可见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到位的税收筹划增加了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纳税观念,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已然成为了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法)(宝。重视税收筹划,在知法懂法的情况下,通过筹划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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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导向作用是针对国家税收政策来说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其中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税收,因此纳税筹划行为将以国家的优惠政策,如减税、免税等措施来开展。除此之外纳税筹划自身还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纳税筹划过程中完全按照降低税收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充分发挥企业的合理权益这两个目标而展开的;同时纳税筹划的专业也是不容忽视的,企业中的纳税筹划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并熟练掌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得到合理、合法纳税筹划的关键;再加上国家政策法规都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变动不断调整的,因此纳税筹划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其根据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纳税筹划方案。
二、转让定价在纳税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1.税法的调整规则针对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其中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纳税款项,税务机构有权进行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共同研发、共同提供或转让无形资产、发生劳务交易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该进行分摊,坚持独立原则;独立原则的制定是判断某项交易业务是否需要调整的重要依据,所谓的.独立也就是企业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将市场中的价格或计价标准作为企业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依据。相关税法指出,关联企业所得不实可根据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整。第一种:利润分割法,主要是指企业和关联企业以合理的标准为依据在亏损、合并利润时的分配方式;这种方式将关联方在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所使用的资产贡献度以及参与者所执行的功能来明确分配比。第二种:以交易净利润为依据,称为交易净利润法,根据未达成关联协议的企业之间在发生相同或相似经济业务时,确定交易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利润设定可以依据资产收益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营业率、贝里比率等。第三种:成本加价法,是指根据成本和费用、利润来确定定价,确保企业的正常收益,例如:全部成产成本或变动成产成本和全部产品成本,前者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后期服务等一系列开支成本,这些成本既可以是前期预算成本,也可以是实际成本。第四种:再销售价格法,根据关联企业购入产品再向未关联企业进行销售的价格,减去发生相似或相同经济业务的销售净利润来确定定价的方式,比如说煤油企业能够处理交易业务时,根据某杂志或报纸上的同类产品价格,作为转让定价;或者根据外售价格来明确转让定价。第五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说根据为关联企业在发生相似或相同的业务往来时的价格确定定价的方法。第六种:其他一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式。
2.可以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空间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和基础,只有符合国家法律的纳税筹划方式才是可行的,而其中突破法律限制偷税漏税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为企业的纳税工作人员要对国家法律进行详细了解,对税收知识做到拈手可得。任何一个纳税筹划方法的顺利运作,都需要税务机关的肯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联企业交易才能顺利开展,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可以为双方企业带来实际效益的,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但交易的定价设定必须要满足相关交易原则;因此,为了使交易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管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确立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由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有不同利弊,只有最佳方式才能实现经营的最大效益。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选择一个适当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企业领导人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得到一个合理的转让定价额度将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环节。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关联企业之间依据转让定价完成交易,有利于目标的达成,并成为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使买方已尽可能低的价格得到高质量产品,而卖方将设法减少产品的成本,提高自身利润。
1.一般情况下,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负担,但是纳税筹划造成经营难题的可能性也存在,因此,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站在整体的利益角度。
2.要且考虑到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虽然有时候筹划方案符合要求,但其执行难度大,也是很难满足要求的;因为关联企业的经营目标并不相同,因此在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定价范畴非常重要。
3.纳税筹划要从长远出发,尽可能的避免因业务变化而频繁调整,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经营成本。
4.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要确保真实性,合法的交易合同以及相关的手续是办理业务的基础,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等,为了降低企业被调查风险,要在经营过程中要改变价格、业务,并通过会议召开进行记录,做好同期资料的记录、储存工作。
四、结语。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获得最高限度的经济效益,税收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正常运行重要财政来源,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础上,明确转让定价,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是国家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关键。
粤华金耀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应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58号)第二条:“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xx年第15号)规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本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21号规定:“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2、物业服务。”实体法文件以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桂地税公告》(20xx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审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期限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期限应从主管地税机关批准的年限开始执行。”程序法文件规定:向国税机关提交相关资料,20xx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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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节主要考虑增值税的筹划,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不能增值税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计入成本的增值税没多大的筹划空间;对于一般纳税人,由于其17%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可以把握一个好的时间差,做到缴纳增值税的时间和抵扣的时间一致。其纳税筹划的原则就是延迟货款时间,推迟支付增值税的时间,充分利用银行支付结算的时间,为企业赢得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时间。
1.发出存货纳税筹划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存货有4种计价方法,分别是: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4种不同的计价方法核算出来的存货成本大不相同,就会使企业的纳税产生差异,从而影响企业利润。当市场价格不稳定且波动很大时,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会使企业的利润更为合理平稳,利于企业持续平稳经营,尤其是个别计价法比较适用极端情形;当市场价格持续下降时,先进先出法比较适合,这时先进先出法会增加企业成本,从而减少企业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当市场价格持续上升时,就不要使用先进先出法,会虚增企业利润从而多纳税。货币都有时间价值,企业都希望晚纳税,因此选择比较小的折现,会使企业少纳税。企业在免税期中,企业获得利润越高,减免的税款就越多,在此期间,市场价格上升,选择先进先出会使企业减免更多的所得税;如果在非免税期,市场价格上升,则用加权平均法。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出存货的计价选择需要预测市场价格变化来达到纳税筹划。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市场价格主要呈现上涨趋势,较少情况下保持平衡,所以对于一般的物料来说,选择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更为适合。而对于一些更新淘汰较快的电子产品,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先进先出法更加能够合理纳税。虽然企业可以选择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但是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因此,企业需要一开始尽量做到选择好合适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2.固定资产纳税筹划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有4种方法: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如果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加速折旧法在前期会增加企业的费用,从而能减少企业利润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因此从折旧方法上,纳税筹划原则为选择加速折旧法。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减免税期,在减免税期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非减免期缩短折旧年限,享受延期交税的好处。
商业折扣是扣除折扣纳税,现金折扣是扣除折扣前纳税,因此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企业为了促进销售,应该尽量选择商业折扣而非现金折扣。为了延长交税时间,企业应尽量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的方式,且应充分利用银行结算时间,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结算。事实上,延长纳税时间并不能使企业减少这部分税收,但是税款多停留在企业的时间可以增强企业的流动资金实力,特别是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下。延长纳税期限的原则主要有两点,一是增多可以延长的纳税项目,二是从期限上延长。
中国企业应该建立纳税筹划的预警机制,确立纳税筹划部门,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也应该有相应的纳税筹划人才储备。企业应该充分理解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纳税的方案,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企业效益最大化。因此,纳税筹划的预警机制的建立,应当首先储备纳税筹划人才。存在即为合理,税法没有完全规定企业完全按一个标准纳税,就说明企业纳税是有选择空间的。
(二)全局考虑,总成本最低。
从小方面来说,企业作为国家的组织细胞,不以企业利益为重,企业生存不下去,组织细胞都没了,那么何来整体。企业纳税筹划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所有收益都有机会成本,纳税筹划也不例外。所以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其纳税筹划的隐性成本。只有当所有的机会成本小于带来的效益时,企业才会选择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当纳税筹划需要付出的成本大于能为其节省的收益时,企业应当放弃相应的纳税筹划方案。如果企业在纳税筹划时没有考虑总成本最低,最终可能导致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被破坏、正常的管理秩序被扰乱、成本费用被抬高、企业利润下降的局面,得不偿失。因此企业不应该盲目进行纳税筹划,应该综合分析成本收益,力求利润最大化。
(三)有效的与税务人员沟通。
我国的税法政策颇多并且繁杂,税务执法人员本身对税法的理解很可能与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对税法的理解产生偏差,不同的税务执法人员对相同的纳税筹划的看法也会不同,因此纳税筹划人员不能仅凭自己对税法的理解进行纳税筹划,更要及时与税务执法人员沟通,以确保所做的纳税筹划方案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否则被认定为偷税、漏税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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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即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基于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发展,促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社会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保证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营改增”税务制度的试点与推行,企业增值税纳税的科学筹划,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基于此,笔者联系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对企业“营改增”下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企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把握。
在“营改增”税务改革制度颁布与推行的基础上,“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的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用以保证“营改增”全面推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性。在此环境下,企业纳税工作人员应明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并给予合理利用。例如,针对试点方案规定下跨地区税种的调整规定,即纳税人可通过在机构所在地建立增值税纳税点,通过计算机缴纳方式,对异地缴纳营业税进行增值税纳税抵减;非“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地区,所获取的营业税仍可依据现行相关规定进行营业税缴纳申请与上报[1]。对此,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建立分支机构,对增值税纳税进行科学筹划。
二、纳税人身份选择。
基于“营改增”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试点地区企业施行情况分析发现,“营改增”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税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作用。并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一般纳税人(年征税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会超过财政部规定一定限度)享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优势,并可为产品购买者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享有此项规定所带来的优惠;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实现将无法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成本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抵减,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也不用承担产品购买方销项税额增值税的缴纳[2]。基于此,企业纳税工作者在降低税负的基础上,对对销售规模、销售范围、销售产品、销售效益进行综合性分析,科学选择纳税人身份,用以实现效益的最优化筹划。
三、销项税额核算。
基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营改增”政策下的相关规定,企业可通过以下现实,从销项税额核算方面探寻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用以促进企业优化发展。
首先,科学利用“差额征税”政策,进行增值税纳税调整:试点实践证明,在“营改增”政策施行下,“差额征税”的结合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对降低企业税负以及重复纳税风险提供了保障[3]。对此,企业应对“差额征税”进行全面分析与掌握,并根据企业整体税负情况进行对“差额征税”政策进行合理利用,用以实现“差额征税”政策功能的最大化发挥。
其次,根据企业不同经营业务种类,依据不同税率进行增值税分别核算:由“营改增”相关规定可知,对企业销项税额的.增值税纳税进行“分别核算”,其目的在于降低从高适用税率税务风险。对此,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在合同条款制定、账务核算税率的选用以及票据开具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与筹划,用以保证企业税负安全性。
四、进项税额抵扣。
目前,“营改增”的推广仍处于发展阶段,并未的到全面性、普及性施行。在此环境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推行时间等因素对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水平产生了影响作用,从而对企业税负带来影响,对此,企业在全面分析并掌握“营改增”税务改革制度的基础上,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进行筹划。首先,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对供应商纳税人身份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并对其进行合理选择,可在最大程度上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用以实现进项税额的最大化抵扣。其次,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结合“营改增”推行相关政策,通过合理选用经营与管理方式,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进行科学筹划,用以实现企业进项税额的高抵扣。此外,企业在实际经营与操作过程中应对进项税项目的抵扣情况进行明确区分,避免可抵扣进项税项目与不可可抵扣进项税项目混合问题的产生,从而降低企业税负风险。
五、结论。
总而言之,“营改增”税务制度的颁布与全面推广,是我国社会经济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新时期企业的竞争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此,企业应在全面把握“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增值税纳税结构进行科学调整,并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筹划方案,用以保证企业增值税纳税的优化性与合法性。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或企业所需缴纳的税款,并合法保护自身财产的一种行为。纳税筹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分析利用国家法律、税收政策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来进行税款规划,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个人或企业的可支配收入的目的。在长期的纳税筹划实践过程中,我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收获了许多心得体会。
第二段:充分了解税收政策。
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对国家税务政策有充分的了解,只有了解了政策,才能更好地遵循政策,合理的方案才有实施的基础。要充分了解国家关于个人和企业纳税的政策,并及时获取更新的政策信息。作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我关注了政策关于税务登记、减免税、特殊业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也通过观察和参与相关的培训,不断学习新的规定和政策,以便更好的进行纳税筹划。
第三段:合理安排财务结构。
在纳税筹划中,合理安排财务结构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个人和企业都存在不同的资产和负债项目,纳税筹划就要通过合理调整这些项目,以降低应纳税额。个人可以通过调整收入的组成和支出的项目,选择适当的税种来最大限度地减税。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资本结构、合理安排内外部负债、精细化资金安排等手段来达到减税目的。在纳税筹划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合适的财务安排方案,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减免。
第四段:合法避税与合规纳税。
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合法地避税,但避税并不等于逃税,一定要在合法的范围内操作。个人和企业纳税筹划中,一定要遵守国家的税法和税务政策,以免触犯法律法规引发不必要的风险。要避开灰色地带,抓住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进行违规操作。纳税筹划需要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及时咨询法律意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税负。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在纳税筹划心得体会中,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也不断更新了思路。合理了解税收政策是基础,合理安排财务结构是关键,避税与合规纳税则是基本要求。纳税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动也需要我们及时进行调整和应对。未来,我将继续保持对税收政策的关注,不断学习和更新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纳税筹划能力,为自己和企业创造更大的纳税优势。同时,也希望能够与更多有志于纳税筹划的朋友进行交流和分享,共同提升纳税筹划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总结:
纳税筹划是在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财务结构,合法避税与合规纳税等手段来降低纳税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纳税筹划需要充分了解税收政策,合理安排财务结构,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税务规划。通过总结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个人和企业的重要性,并不断提高自己的纳税筹划能力。未来,我将继续关注和学习有关纳税筹划的知识,为自己和企业创造更大的纳税优势。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选择一个适当的转让定价方法是企业领导人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得到一个合理的转让定价额度将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环节。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关联企业之间依据转让定价完成交易,有利于目标的达成,并成为企业不断前进的动力,使买方已尽可能低的价格得到高质量产品,而卖方将设法减少产品的成本,提高自身利润。
1、一般情况下,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负担,但是纳税筹划造成经营难题的可能性也存在,因此,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站在整体的利益角度。
2、要且考虑到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虽然有时候筹划方案符合要求,但其执行难度大,也是很难满足要求的;因为关联企业的经营目标并不相同,因此在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定价范畴非常重要。
3、纳税筹划要从长远出发,尽可能的避免因业务变化而频繁调整,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经营成本。
4、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要确保真实性,合法的交易合同以及相关的手续是办理业务的基础,这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等,为了降低企业被调查风险,要在经营过程中要改变价格、业务,并通过会议召开进行记录,做好同期资料的记录、储存工作。
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增加净利润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进一步推进纳税筹划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某计算机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它既生产并销售计算机产品,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2003年,该公司收到一笔业务,将为某客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项目,并将该成果转让给客户,预计获得该项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共20万元,同时该客户还向该计算机公司购买计算机产品共40万元(不含税)。而且该计算公司当年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仅此一笔。
该公司经理在与一税收专家朋友闲聊中提起此事,也有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等技术服务业务。但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在税收上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这位朋友利用其对税法的精通,给公司经理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为公司节省税款10万元。筹划以后,对计算机公司而言,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3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只须对销售计算机产品的收入30万元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筹划前,在从该客户取得的收入中,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2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于筹划前,计算机公司多获得了10万元收入免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处,其税收负担大为减轻。
第一段:引言(200字)。
近年来,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个人收入的逐渐增加,个人纳税负担逐渐变重。如此高额的纳税金额对于普通的纳税人来说确实不容忽视。为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纳税筹划,以合法降低自己的纳税负担。经过自己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我也积累了一些纳税筹划的心得体会,在此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了解税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所得(300字)。
首先,在纳税筹划中,了解税法是非常重要的。税法中对不同的税种、不同的纳税人有着不同的规定和政策。只有通过学习和了解,我们才能明确纳税的具体要求和适用的税率等信息,从而为我们的筹划提供依据。其次,在了解税法的基础上,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分析自己的收入来源、家庭结构等因素,我们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开支和收入,以达到合法减少纳税的目的。
第三段: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300字)。
除了了解税法和调整所得外,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手段。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特定个体、特定地区等在税收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企业所得税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了解和合理使用这些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避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逃税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第四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和地点(200字)。
合理选择纳税方式和地点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国内,个人可以通过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多种方式进行纳税。我们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方式,以最佳方式达到合法减税的目的。而在地点选择方面,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税率也存在差异,我们可以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地点,在不同的地区间进行税收优化。
第五段:正确合规,避免违法行为(200字)。
最后,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我们务必要正确合规,避免任何违法行为。虽然纳税筹划允许我们通过合法的手段降低纳税负担,但是任何以欺诈、虚假报税等手段获得减税的方法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税法和税务政策,进行合法的筹划活动。同时,也要及时了解税法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以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总结(100字)。
纳税筹划是个人纳税者普遍关注的话题,通过了解税法、合理调整所得、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和地点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手段,我们可以合法降低自身纳税负担。然而,我们应该清楚,纳税筹划是一项需要谨慎操作的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遵循税法和税务政策的规定,才能实现合法减税的目的。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纳税筹划旨在合法地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关注纳税筹划。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我对纳税筹划有了一些心得和体会。本文将从纳税筹划的定义、目标和方法等方面阐述我在纳税筹划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纳税筹划的定义和目标(大约250字)。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财务结构和合理运用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负担,实现税务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管理方法。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合法避税,即通过合理调整财务结构和利用税收政策的空间,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经济利益。但是,纳税筹划绝不等同于非法逃税或违法行为,而是在法定范围内合理优化税收结构。
第三段: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大约300字)。
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
2.合理调整财务结构:通过重组企业、改变股权结构等方式,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3.合理安排资金往来:通过合理调整资金流动和支付方式,降低税务风险;
5.合规遵守税法:纳税筹划不等于逃避纳税义务,应合法合规地进行筹划,遵守税法法规。
第四段:纳税筹划的原则和注意事项(大约250字)。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遵守以下原则和注意事项:
4.透明度原则:纳税筹划应展示和说明筹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避免产生税收争议和诉讼。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大约200字)。
通过对纳税筹划的研究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法合规的纳税筹划不仅能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能提高纳税人的税务合规水平和竞争力。未来,随着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国际税收合作的加强,纳税筹划将更加重要和复杂。因此,深入研究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技巧,合理规划税收事务,成为企业和个人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注:以上所给的字数仅供参考,具体字数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改革发展以来,国家变化日新月异,一座座高楼林立的同时,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入改革的大潮,但是真正树立正确纳税筹划管理意识的企业还只有少数。形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对纳税筹划概念理解不正确。纳税筹划概念引进中国的时间才短短十年左右,其发展还处于一个初期,很多人包括一些企业管理者在内未能理解其真实含义,容易与偷税漏税或避税概念发生混淆,导致其不愿接受纳税筹划理念,以避免日后麻烦。二是对纳税筹划管理认识不全面。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从企业的设立到一步步发展,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项活动,包括项目投资的可研分析、项目运营的效益形成与发展、企业内控体系的建设与运行、职工的劳动投入与收益回报等。在我国,目前很多企业没能正确认识到这一点,理解纳税筹划比较片面。三是企业体制因素约束了管理者的纳税筹划意识。近十年来,我国工业企业经历了一个迅猛发展的进程,涌现出大批民营企业。许多企业发展课题主要是研讨如何扩大规模和争取市场份额,还没有去探讨纳税筹划对企业的影响。现存的不少国有企业,由于管理模式的限制等因素,纳税筹划意识方面也比较薄弱。
由纳税筹划定义可见,纳税筹划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除精通税收知识外,还要在会计、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有较强的理论基础与实际分析预测能力。由于纳税筹划概念引入我国时间还不长,我国优秀的纳税筹划人才很稀缺。首先,从企业内部来看,目前大多企业的税务工作由财务人员兼任,工作内容基本上是完成日常报税工作。综合能力的限制使这些办税人员无法胜任纳税筹划工作。其次,从社会中介机构来看,近年来税务代理工作兴起,但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代理报税业务,很少接触纳税筹划业务,经验积累有限,因此能胜任纳税筹划工作的人才也很少。
(三)征管部门与企业理解有分歧。
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纳税筹划管理的重要性,但是也没加强管理,其原因与当前征管部门的态度有很大关系。由于出发点不同,企业是为尽可能降低自身的税务成本,征管部门则要尽力扩大税源,双方在税收政策上的理解和实施会出现分歧,而征管部门行政权的威慑力让大部门企业认为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只能一厢情愿,并不会取得预期效果。
态度决定一切,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管理意识,是企业加强纳税筹划管理的前提条件。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管理意识,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首先,正确全面地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只有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含义,才能弄清纳税筹划管理的目标、工作内容,才能制定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的计划和要求。其次,学习发达国家的纳税筹划管理实践经验,总结出企业自身管理模式的存在问题,改善管理理念,激励相关人员积极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管理意识。
人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一项重要资本,要想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强培养纳税筹划管理人才。企业应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积极为员工提供相关业务培训,给员工搭建提升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的平台,不失时机地为企业储备纳税筹划管理方面的人才,以及时掌握外部信息并就企业内部环境做出合理正确反应。
(三)注重团队协作。
纳税筹划要求高能复合人才,需具备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相关的所有知识,现实中,真正具备这种能力的人才是非常少见的。因此,纳税筹划管理工作绝大多数情况应该是团队作业,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不能依靠某一个人孤军作战。“头脑风暴”的管理理念已为大多人认同,其积极效益也是有史可鉴的。所以,要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必须注重团队协作。
(四)积极与征管部门沟通。
企业纳税的最终裁定权在征管部门手中,企业要想达到纳税筹划的预期效果,应该多与征管部门沟通,弄清双方在税收政策与法规的理解上的不同点,尽可能准确地做出纳税筹划,尽可能地为企业创造税负增值收益。
(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也是企业纳税筹划管理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则。在纳税筹划管理中必须考虑成本效益因素,切莫本末倒置、盲目夸大纳税筹划管理的效应,否则只会和纳税筹划管理的目标南辕北辙。
三、结束语。
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有效的降低纳税成本的重要手段,是企业与职工得到国家提倡的税收福利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发展趋势。所以,企业应该加强纳税筹划的管理和实施,切实提高企业运营效果,加速企业扩大再生产进度,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获得最高限度的经济效益,税收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正常运行重要财政来源,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础上,明确转让定价,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是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之一,也是国家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关键。
税收筹划的定义税务筹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法的目的前提下少缴或缓缴税款。包括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这种合法的手段或利用非违法的经济手段来进行税负转嫁。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筹划,这是纳税人普遍理解的意思。但是纳税人为什么这样理解税收筹划呢?一般而言,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节税”。节税的行为是不违反税法的,是合法的行为,是在国家优惠政策引导下而衍生的。那么节税筹划的定义就可以理解为,纳税人合理地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并用合法的手段,对日常的经济活动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以达到减少企业的税收成本的目的。节税筹划必须在遵守税法的情况下进行,企业开展节税筹划等不违反税法的活动,是合法地响应国家政策,是国家鼓励和提倡的行为。
税收筹划方法税收筹划的基本技巧是在税务规划方案转移时产生的税收时机。时机的选择是何时申报纳税和进行税前扣除。时机决策必须比较边际税率的变化和税收上不同的计算方法,比较税后成本的高低;由关联方之间的纳税人获得的全部转让所得款项收入的转移,获取相关纳税人的适用到最低或最小总税率的边际税率。
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选择:(1)价格转移法;(2)成本(费用)调整法;(3)筹资法;(4)租赁法。
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现阶段总体来看,我国汽车制造业还未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市场,导致目前从事汽车行业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节税意识不强,存在着许多逃税的行为,如开具发票时采取“大头小尾”的做法等。然而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繁荣,各种竞争的加剧,利润的减少,迫使汽车销售企业改变经营理念。如何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税金,那么势必要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税负,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
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税务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以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为条件的企业,企业要进行税务筹划须符合两个条件: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独立;规定范围内企业经营活动自主。此外,现行税制环境和会计多样性等原因使得汽车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时还应具备客观环境上的可行性。
2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
汽车制造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往往会产生一定风险,已经上市的汽车企业实证分析表明:绝大部分企业面临着增值税处罚的风险,所得税改革后,大部分企业也将面临承担所得税的风险。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中产生风险及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企业自身方面。
(1)纳税人业务素质的影响。纳税人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根据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理解税收政策,理解和判断税务规划条件来实现。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的业务素质越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的可能性越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对财税、金融、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以及业务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并不高。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纳税人有税收筹划迫切的愿望,但它是难以实施的行为或具体计划,但要执行的程序,效果却不佳,难以达到预期。因此,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2)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的不断变化。任何税收筹划的实施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固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介质拟定的。其筹划的过程主要是依赖于生产经营活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不同时间的内部及外部业务环境对税收筹划都有着巨大影响。因此,一旦公司预期经营活动发生了变化,如投资环境,企业组织形式,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存货计价方法,收入实现点,利润分配方式等,企业可能会失去税收优惠、税收特点和优势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其结果可能是税收筹划实施方案的结果和预期有所偏差,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产生。
国家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所有税务筹划方案都需要依照当时的税收政策等规定来选择、确定并组织进行。但税收政策有一定时效性。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国家会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重新出台新的税收宏观调控办法。这就使得税收政策始终处于不断的调整变化中,而这种时效性将对税务筹划,特别是长期进行的税务筹划产生一定风险。
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存在认定差异税务筹划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状况并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出的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但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在实践中实施,取决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可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分歧是必然的。
(1)税务部门及企业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想法不同。企业认为是减少税负的方案,税务部门却认为有偷税嫌疑。
(2)税法在对税收事项中留有一定的空间。在规定的范畴内,税务部门有一定的裁量权。只要税法没有确定的行为,税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其判断认定企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为税收政策执行的偏颇提供了可能性。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企业“税务筹划”的行为,不但不能给纳税人带来任何收益,反而会被税务部门进行处罚,更有甚者,还会导致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刑事处罚,使纳税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3防范汽车制造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策略。
熟知税收环境信息,增强筹划方案的灵活性税法同其他任何法律一样具有相对稳定性,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税收制度并不健全,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许多税法的规定不断变化和改善。同时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税务法规,根据最新的税收法律制订税收筹划方案。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制订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应该随着税法相关的政策变化而改变,适时更新规划方案,防止出现对现行税收法规把握不到位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注重税收筹划方案的综合性税收筹划是指在一定的税收环境下,全面规划方案并且注重税务筹划的综合性。首先,要注意了解各税种之间的相关性。税收筹划应着眼于降低整体税负,企业所有者财富的最大化,而不是减少个别税种的税负。由于各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很可能导致另一个税负增加,所以筹划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最优规划解决方案。其次“,成本——收益”分析。前面所提到的风险中的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最有可能被规划方案者所忽略的风险,其根本原因在于,设计者往往将规划方案的筹划目标限定于“节税”,而忽略了成本效益原则,使得规划费用超过收入计划所得。这就要求规划方案者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采取“成本——收益”分析,不能顾此失彼,为筹划而筹划,考虑到企业的整体收益和整体税负,选择税收筹划成本一定要小于税收筹划收益的方案,否则,企业就会得不偿失。
开展税务代理业,提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涉及到税务、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管理等各方面知识,其专业性极强。为了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学习机会,帮助涉税从业人员学习税收业务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此外,企业招聘税收筹划从业人员时要聘请资深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如招聘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考虑到招聘人员成本,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时可直接征求专业税务代理部门的指导,完全充分利用税务代理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减少税收筹划风险。
企业应重视涉税零风险企业认为只要能够取得税收筹划的好处的筹划就是好的筹划,反之,就不是好的筹划。当前,随着税收筹划理论基础的逐步发展,纳税人逐渐认识到一点,纳税人能够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这种状态我们称之为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指的是企业的账目清楚,纳税报表申报正确,税款缴纳额充足,不会有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行政处罚,即在税收上无任何风险,或者风险极小到可以不计的状态。这样的状态虽不能使企业直接获取税收上的任何好处,但却可以间接的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那么这种状态的出现,更加有益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和规模的扩大。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片面的强调“节税”的效果,而更应该认识到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带来的账目清楚、纳税准确的好处,以及由于涉税零风险给纳税人避免名誉损失的好处。
4结语。
企业能够合理、有效地控制包括税收在内的成本是任何一个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进行系统化部署,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推动企业战略的实行,并且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快速发展,税务筹划已成为纳税人日常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因此,税务筹划可以成为合理、合法地为企业降低税负、减少成本、增加经济利益的方法,成为我国税收法制完善的助推器,并有着一定发展潜力和存在空间。通过对汽车制造业税收方面的探讨,发现汽车制造业担负的税收压力大,汽车制造业十分有必要用税务筹划来减少税收成本。同时,我国对汽车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十分肯定,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我国的汽车制造业可享有的税收优惠也将会越来越多,因此,汽车制造业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来开展税务筹划,能够有效地减少税负水平。
1、税法的调整规则针对关联企业的纳税调整,税法中有明文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其中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纳税款项,税务机构有权进行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共同研发、共同提供或转让无形资产、发生劳务交易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该进行分摊,坚持独立原则;独立原则的制定是判断某项交易业务是否需要调整的重要依据,所谓的。独立也就是企业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将市场中的价格或计价标准作为企业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依据。相关税法指出,关联企业所得不实可根据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整。第一种:利润分割法,主要是指企业和关联企业以合理的标准为依据在亏损、合并利润时的分配方式;这种方式将关联方在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所使用的资产贡献度以及参与者所执行的功能来明确分配比。第二种:以交易净利润为依据,称为交易净利润法,根据未达成关联协议的企业之间在发生相同或相似经济业务时,确定交易价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利润设定可以依据资产收益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营业率、贝里比率等。第三种:成本加价法,是指根据成本和费用、利润来确定定价,确保企业的正常收益,例如:全部成产成本或变动成产成本和全部产品成本,前者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后期服务等一系列开支成本,这些成本既可以是前期预算成本,也可以是实际成本。第四种:再销售价格法,根据关联企业购入产品再向未关联企业进行销售的价格,减去发生相似或相同经济业务的销售净利润来确定定价的方式,比如说煤油企业能够处理交易业务时,根据某杂志或报纸上的同类产品价格,作为转让定价;或者根据外售价格来明确转让定价。第五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说根据为关联企业在发生相似或相同的业务往来时的价格确定定价的方法。第六种:其他一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方式。
2、可以充分利用纳税筹划空间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和基础,只有符合国家法律的纳税筹划方式才是可行的,而其中突破法律限制偷税漏税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为企业的纳税工作人员要对国家法律进行详细了解,对税收知识做到拈手可得。任何一个纳税筹划方法的顺利运作,都需要税务机关的肯定,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关联企业交易才能顺利开展,关联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可以为双方企业带来实际效益的,是有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但交易的定价设定必须要满足相关交易原则;因此,为了使交易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管理结构和运行模式确立最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由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有不同利弊,只有最佳方式才能实现经营的最大效益。
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增加净利润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进一步推进纳税筹划工作提出建议。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十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向**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批准的其他所得。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_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_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九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一百零一条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所得税自查报告。
所得税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至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元;其中: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元。
2、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
公司所得税自查报告范文各类报告。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元。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2021年*和_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企业所得税做出减免新规定,内容如下: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1、核定征收。
「1」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即直接核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25%。
「2」按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但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3」按成本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核算收入的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成本×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
2、查账征收。
适用于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收入的企业,分三种:
「1」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
ps: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最后,如果你的企业账制不全,或难以取得成本费用依据的话,还是建议您去税务局找管理员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每年4月份前申请。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自2000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市局批评指正。
电网企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每年会生产大量的电力能源,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电网企业是我国工农业生产的能源保障,电力能源生产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电网企业也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企业之一,电网企业每年要上缴大量的税金。在这种情况下,电网企业能够运用生产和运营的流动资金就会减少,电网企业的生产规模必将受到限制。为了有效地进行电力生产和运营,电网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税收筹划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电网企业实现精益生产,帮助电网企业减少开支、增加收入。“十一五”以来,电网企业要进行开展广泛的电网建设工作,这必将需要大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工作就变得更加重要了[1]。电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为企业节约更多的资金。
在电网企业的电能营销过程中,会与很多企业签订电能承包使用合同,这些合同大部分为总包的形式,需要开具统一的发票。但是很多企业却难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物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常常会减少电网企业的进项税。电网企业应该改变承包合同的管理形式,采取新的结算方式,尽量减少总包合同的签订。电网公司将不再负担材料费和修理费,这些费用的折扣将由业主来承担。
我国很多电网企业会将维修工作委托给工程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管理形式。而工程公司则只会为电网企业缴纳营业税,不会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电网企业难以对进项税进行抵扣。电网企业应该改变维修工程的管理方式,采取质保工不包料的结算方式。维修工程中所需的材料,电网公司应该自行购买,这样可以及时地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项税相抵扣,减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金。
电网企业在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应该转出进项税额。在不需要领用材料的时候,就不需要转出进行税额。材料货物在购进和领用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电网企业要合理利用这个时间差,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使企业减少缴纳大量的税费。通过这样的办法,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流通资金,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电网企业首先应该通过内部筹资、内部拆借的方式来进行筹资,这样筹资的效果最好。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足够的资金,则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在企业的筹资过程中,企业应该多考虑自身特点和市场风险,进行多渠道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既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又能够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3.2电网企业在后续计量过程中要多运用“税收档板”“税收档板”是指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如果将所得税延期缴纳,就类似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2]。电力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设备的更新发展速度很快,电网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来进行加速折旧,这样既满足税法规定,而且也能有效地递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我国原来的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如果符合“修理资金占固定资产20%以上时,寿命增加两年,修理后作为新的用途使用”这三个条件之一,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付来完成摊销,不能够在税前对其进行扣除。而我国的新税法则规定,只要都满足“修理资金占资产总值50%,寿命增加两年”,就可以将企业归入长期待摊费用类型中,否则直接就可以税前扣除。供电企业的大修支出在税前扣除政策更加宽松,能够方便促进大修项目的进行,提高电网企业的设备质量。
利用个人所得税能够有效地实现税收筹划工作,首先要平衡奖金的发放,把奖金按月发放,减少季度奖金、加班费的发放,使员工工资不要过度上涨。其次,要重点控制年终奖的发放,利用税法的特殊政策来有效节制年终奖。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补贴、福利,降低员工的现金工资收入,具体的如工作餐、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措施。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加了员工的福利,而且还可以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税收征收对象,以房屋的价值余额或租金等收入为根据,向房屋产权人收取一定的税金。利用房地产税收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无形资产,将它与房地产价值分别核算。电网企业可以将中央空调等设备单独入账,作为单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单独折旧处理,不要将它归入到房地产原有价值中,这样就可以少缴纳房产税。
电网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然而电网企业同时又是我国重要的纳税企业,每年会为国家缴纳大量的税金,这使得电网企业能用于生产和运营的流动资金越来越少。为了给电网企业节约足够的生产运营流动资金,应该采取税收筹划工作。电网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以增值税筹划工作、所得税筹划为主,这些税收筹划工作必须以遵守我国相关税收政策为前提,利用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也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使企业能够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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