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服务月的开展,可以促进社区和社会各界的互动与交流。在服务月期间,不仅有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课程,还有一些有趣的互动体验活动,一起来看看吧。
1、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彻底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改善。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院落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近百张,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上半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3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严控重点,确保平安。
1、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
通过2020至_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了我社区的流动人口数据,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__人,共有出租房屋__余户,为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流管办的要求,我们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实用性。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
按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普法,提高素质。
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切实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上半年开展法制学习6次,学习《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我社区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4条,海报6期,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6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余份,组织法制培训2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四、依法调处,化解矛盾。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科学决策、落实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调委会共调解或参与调解纠纷4起,其中2起调解成功,2起因特殊情况未能调解成功,调成率50%。
五、安全为主,防患未然。
一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安全、危化物品安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学校放学上学等特殊期间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6月份社区进行安全检查6次。
社区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月份,邀请社区法律顾问给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普法讲座;5月份,组织信访信息员培训班;对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应变能力的考核,使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自己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受到居民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表扬。
通过这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样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江西省养老服务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农村补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的通知》及《抚州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拓展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初步建成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要求。
不具备将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其中的,与当地已建立的村卫生室签订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服务协议,建立“医”“养”深度融合,为农村特困、失能、失独、高龄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2、明确资金保障。为有效推进农村居家养老建设,建立健全补助制度。对按规划按标准新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提供配餐的视其投入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点按照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鼓励乡镇(村)打造各具特色亮点村和示范点。
提供每天1餐助餐的,给予每个站点每年1万元运营补贴。
明确服务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文化娱乐需求为重点,突出解决好居家老人急需的用餐或送餐、应急援助和安全保障、基本医疗和精神文化等基本服务需求。积极拓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根据各地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明确保障对象。主要保障六类人群享受政府补助,对象为具有金溪户籍的60岁以上失独困难老人、60岁以上优抚军人、70岁以上低保家庭中的老人、7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空巢(独居)老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六类老年人。对70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给予关爱帮扶。
农村其他有服务需求人群(含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提供助餐、助医、助安服务。
明确运营模式。结合行政村管辖范围、农村老年人口分布等实际,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社会化运营模式。由乡(镇)、村提供服务场所并按要求改造,无偿交由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村级组织自营模式。由村委会主导,组织设立村民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助餐等服务项目,探索采取爱心企业冠名共建,社会公益组织定点帮扶,设立敬老慈善援助基金等多种方式帮助助餐等服务项目的顺利落实互助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相对分散或空心村设立互助点,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建立由党员干部、热心村民及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实施结对帮扶。
村级服务队伍主要针对辖区内留守空巢老年人实施日常探视巡访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其在为老服务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引导低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与留守老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试点(20xx年12月前)。各乡(镇)完成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xx年12月,各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25%以上。
(二)完善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引领和带动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到20xx年底,各乡(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增50%以上。
(三)全面推广(20xx年1月—20xx年11月)。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档升级,确保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培育、各项扶持政策落实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力争到20xx年,全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四)检查验收(20xx年12月)。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任务,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补助,个人支付,社会参与,灵活运营”的原则,将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引导民间资本、公益慈善资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城乡闲置资产和资源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鼓励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和乡贤捐资助老。
3、加强调度考核。将各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各乡镇要将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乡镇的重要工作内容,由乡镇主要领导抓落实,并按时序进度推动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督查,并定期予以通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地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一是开展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专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和其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家政、日托、送餐、维修等。二是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医疗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三是开展精神慰藉服务。主要通过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人员、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上门进行情感沟通,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服务补助标准及运作方式。
1、无偿服务。对年满60周岁以上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由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偿服务。
(2)年满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由政府部分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3、有偿服务。对有经济能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上述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以服务券形式发放,不发放现金,服务券只能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四、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及结算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可到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确保真实。
1、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五保”),市级以上劳模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
(3)市级以上劳模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以上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呈贡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呈贡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需提交:
(1)《呈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初审。社区收到相关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7天)。初审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张榜公示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后报区民政局。
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社区给予服务记录并视情况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居家养老服务券当月内使用有效。街道应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用账户,区民政局将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到位。社区每月及时将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汇总,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审批。
(四)结算方式。
每月5号前,补助对象凭服务记录,用居家养老服务券支付服务机构上月服务金额,在补助标准金额范围内的用服务券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凭服务记录本和服务券到街道财务部门进行兑换结算。
(五)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庭服务行业;
5、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和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编制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
(二)服务方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独立为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也可采取和其他服务机构合作的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和街道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社区对本辖区残疾、孤寡、空巢及高龄老年人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老年人家庭、健康和服务需求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老年人情况数据库,完成登记工作。
(二)确定对象。对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家庭,社区要组织力量逐户走访,调查摸底,核实情况,并进行公开公示。
(三)队伍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做好服务人员的招聘工作;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安排志愿者与老年服务对象结对,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老服务加盟者队伍。
(四)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业务培训。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察学习。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转变社会观念,让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理念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兼区老龄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局长兼区老龄办主任和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发改、规划、土地、财政、人社、审计、卫生、司法、教育、文体、消防、环保、民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街道、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资金保障。
1、筹措方式。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相关要求,对以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按分类分级投入,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通过中央、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发改部门立项补助资金、其他社会捐赠资金等方式筹措。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中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及运行补助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3、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由省、市、区按照6:3:1比例承担。
属农村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民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个每年补助24000元运营经费。
(四)建立规章制度。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形成较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五)部门协调配合。区民政局、老龄工作部门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具体组织、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本方案自20xx年8月2日起实施。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x函〔xxxx〕xx号)、《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政办发〔xxxx〕xx号)精神,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各级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级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工作。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引进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全面实施闭环式“互联网+智慧便民”养老服务,探索形成新型养老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的幸福颐养样板区。
二、主要任务。
1、做好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0年底前完成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通过规划重点保障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敬老院撤并整合和转型升级布点,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服务相结合,机构短托、社区日托与上门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2、打造“镇街托底网”。在镇街层面,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依据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经济社会状况、兜底对象数量、集中供养需求、敬老院可提升空间等,除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外,主要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改造后,全市保留敬老院不多于x家,护理床位占比超过xx%,认知症和精神障碍患者专区床位不少于x%。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打破照料中心服务单一的工作格局,xxxx年新建x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的机会。
3、打造“村居服务网”。结合村庄整治、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发展农村特色居家养老服务。升级农村老年公寓配套养老服务,探索具有xx特色的“集体统一建设、无偿低偿居住、配套养老服务”的农村集中式居家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模式,让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不脱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不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就地满足养老照料服务需求。
4、打造“社区托养网”。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贯彻落实《xx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到2021年,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100%。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闲置房产改建、出让地块配建等方式,到2021年,建成3个(2020年建设2个)集机构养老、社区托养、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小型托老机构。
5、打造“居家生活网”。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0年和2021年每年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5户,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改造、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改善各类老年群体的居住环境。
(二)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
1、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依托“标准先行、配套支撑”模式,建立健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形成地方标准化文本,进而升格形成xx市级标准并全面推开。
2、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失信惩戒,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加强养老行业协会建设。
3、探索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引导规范化用工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1、提升“智慧养老”平x服务功能。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一体的“老人关爱电子地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x,实现精准快速救助。
2、积极推进“码上办”服务。开通老年优待证无感知办理和养老院入住申请、养老机构备案、老年优待证办理“一通三码”。
3、强化“智慧养老”平x监管应用。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安装智能探头、人脸识别等设备,确保20%以上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视频方式,动态接入xx“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x,同步对接省“浙里养”信息系统。
到2021年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率达到70%。
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三方合作模式,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和专业化动作。培育、引进一批综合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探索推进2家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家院互融”。探索“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新模式。
3、持续推动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内容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要求,修订《xx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按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目标,适度扩大享受补贴人群覆盖面,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和老人的补贴标准。按补贴标准向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购买服务,由其为补贴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鼓励其他60周岁以上老人积极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到2021年,全市建成2个以上“康养联合体”,建立1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列入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
3、探索建设护理康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指导养老机构设立认知症照护专区,指导老年人进行认知症康复训练,提升家庭照护功能和水平。
4、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标准,确保老人需求和服务提供实现精准对接,作为享受政府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发挥卫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档案和数据库。制定《xx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试点推进老年照护等级评估,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奠定基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常态化。
1、建立社区公益助老员制度。启动“两个五百”公益岗位助老、为老服务计划,2020年、2021年各落实63个助老岗位,夯实社区为老服务基础,切实提升居家和社区为老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的探访慰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日常性探访”、“定期性探访”、“抽查性督访”等制度,及时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问题,确保救助精准高效。同时,依托xx居家养老大数据平x,强化监管。
3、用心破解助餐、配送餐难题。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开办老年食堂、建设中心食堂、依托养老机构配送餐、委托餐饮企业配送餐、发展邻里助餐以及“互联网+助餐”等6+x种模式为老人提供服务。
(七)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
1、开展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培训基地+培训公司+培训学校+第三方鉴定”形式,加强养老管理骨干和机构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康复护理师、社工师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认定。2020年,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2869人,2021年计划培训3151人。
2、加大养老服务人才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入职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鼓励高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3、探索养老机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养老机构,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10月)。成立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2020年10月-2021年4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实施。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1年5月-6月)。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x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总结。
接受民政部、省民政厅、xx市民政局考核验收。
(四)深化推广(2021年7月-2022年)。深化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成果,形成全覆盖、服务有特色、保障有重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推动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政府绩效考评机制,开展试点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市财政安排足额的试点工作经费或社会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试点资金配套使用,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重达到55%以上,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全市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规范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四)加强氛围营造。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措施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创新典型、创新模式、良好成效,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
201月11日,当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活动室大门刚刚打开,一群老人相拥而入,手里举着“火红的表扬信”,他们是专程来感谢“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原来,这些老人都是空巢老人。
自207月16日向阳家政在辽河、建新、万有社区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以来,深受老人的认可与欢迎,向阳养老网点的设立,使每天中午老人能吃上热气腾腾营养可口的.饭菜,而且只需5元钱,而且为有需要的老人,风雨无阻的送餐,老人们非常满意和感动。老人们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特送上一封表扬信,真心感谢向阳家政为他们做的这些实事。
社区老人张振荣、季成荣、王亚楠、康世霞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赠送表扬信。
社区老人给予“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崔素荣、徐杰、刘艳等高度赞扬。
表扬信。
尊敬的向阳家政领导及社区领导:
我们是社区网点的就餐居民,每当我们走到这里使我们感到非常的亲切温暖,无论任何天气情况,雪天、雨天、食堂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待行动不便的老人主动接送,问寒问暖,使每一位老年人吃得放心玩得开心,让我们真正体会到向阳家政居家养老的真实性和对我们的重要性,真是居家养老的体现所在。使每一位老人深深感受到在此如在家的感觉,他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真正的做到了敬老、爱老、关怀老人。在这里永不言败是传递居家养老的正能量,这样的就餐环境是每一位老人所需要的,希望你们传承下去,使每一位老人幸福、安康、快乐永远。
感谢向阳家政领导为老年人搭建这样的平台,使我们衣食无忧!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辽河社区全体就餐老人。
为推动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工作中的广泛开展,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和居家养老紧密结合的社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依据上级领导民政部门、老龄化单位的相关指示精神,经科学研究,决策在全省老龄化工作中二十六个试点开展乡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规划。
以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关键观念为具体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依照基本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新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以关心社会养老工作,改善艰难老年生活标准为目的,遵照“真心实意、关怀、沟通交流、服务项目”的基础核心理念,以研究老人群日渐提高的社区养老服务要求为立足点,以服务项目贫困家庭、大龄、病残、空巢、独居老人为关键,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服务项目內容,融合社会资源,发展趋势志愿者服务,进取推进新时期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的新机制、有效途径、新方式,向农村家居老人进行日常生活照顾、家政保洁、安全性照护、保健医疗、精神慰藉、文化艺术为具体资料的社会性服务项目,使老年人更幸福欢乐,社会发展更和睦。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不懈“政府部门提倡、社会发展参加、市场运营、全员关爱”的工作目标,逐渐创立相对完善的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管理体系,使老人得到生活上的照顾和便捷,精神实质上的关怀抚慰,各种各样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要求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研究。
1、坚持不懈居家养老、儿女关怀主导,服务项目目标标准。
2、坚持不懈政府部门帮扶和社会化运行紧密结合的标准。
3、坚持不懈先朝向特殊群体后逐渐扩张的标准。
4、依据不一样要求,供给相对社区养老服务新项目,推行免费、低偿、服务紧密结合的标准。
三、关键工作目标。
1、日常生活照顾:为老人供给清洁卫生、做饭食、洗衣服、随同买东西等服务项目。
2、保健医疗:为老人供给疾病预防、量血压、测体温、创立健康管理档案、随同就医等服务项目。
3、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为老人供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消费者维权及维护保养老人资产、抚养、婚姻生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项目。
4、文娱活动:为老人供给活动场地、体育文化运动设施、构建主题活动服务平台等服务项目。
5、老年教育:有老年人院校(老年人国家开放大学),为老人供给各种专题讲座、培训学习等服务项目。
6、精神慰藉:为老人供给闲聊交心,有烦闷分歧时开展规劝等服务项目。
7、安全守护:老人得病期内常常探望、关心,敲敲门,打通电话等。
8、爱心捐助:老人碰到突发艰难时供给经济发展、化学物质层面的援助。
9、节日慰问:每一年重特大传统节日对老人开展走访调查、慰问活动,老人临死有关爱。
10、家政保洁:为老人供给电器维修、疏通管道等服务项目。
各示范点村要运用村老年人活动场所、村庄文化宫及周边养老院等有益资源,创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有品牌、有墙上材料、有专(兼)职技术人员、有专业联系方式。
五种关键服务项目目标。
农村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60周岁以上为必须服务项目的老人,关键是高龄老人(90周岁以上)、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病残老年人和贫苦老年人五种目标。
工作中流程,提前准备环节。
1、创立试点具体指导、领导组。城镇(街道社区)创立试点具体指导工作组,自然村创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工作中领导组。全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由市老龄办承担宏观指导和考评评定,城镇(街道社区)具体指导工作组承担本管辖区内示范点村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示范点村承担实际工作中的组织实施。
2、制订试点计划方案。城镇(街道社区)试点具体指导工作组要与村试点领导组相互科学研究、制定试点实际计划方案,拟订实际工作规划,制订有关岗位职责和对策。
3、筹划创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贯彻落实服务点场地,选好服务点技术人员,建立一支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团队,科学研究明确五种重点户的实际服务。
4.志愿填报结队服务项目:以青年志愿者结队主导,方式不一,能够是左邻右舍结队、家属结队、...员结队这些。要用心选好青年志愿者团队,依照就近原则、同意标准,创立相对性固定不动的结队服务项目关联,填好结队联络目标申请表,签署有关协议书。
5.非营利公开:对日常生活不能够自立,而经济发展标准又差的五种关键服务项目目标,城镇(街道社区)、自然村要进取主动发挥特长注资供给非营利选购必须的服务项目,明确实际服务资料,机构服务项目工作人员供给服务项目,给与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的酬劳。享有非营利公开的实际范畴、目标和规范由各示范点村依据各有标准决策。
6.有偿服务项目:对一部分不符享有非营利公开标准的、有必须经济发展工作本事期待获得自然村居家养老服务点(老年人服务站)服务项目的老人,可供给有偿服务低偿服务项目。
因时制宜,以问题为导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要坚持不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有的放矢,服务项目资料和服务项目方法要接近老人要求,合乎本地具体,反映个性化、真情化、人性化。要进取推进和小结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工作中的规律性与特性,重视因时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重视提升服务项目工作中的针对性,切实创立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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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确保20xx年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工作按时有序完成,10月11日,市民政局召开南宁市20xx年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会议。
会上,各城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务)局局长依次就社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和项目建设情况作了总结和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分享了各自的经验。黄菊如局长在肯定了各城区、开发区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整体工作进度较慢,问题较多,要下大力气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和项目建设的领导,全面完成今年预定的目标任务;二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涉及面广,要加强协调,共同推进;三是要加强监管,服务与管理并重;四是做好20xx年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申报和储备。赵廷和副局长在会上强调,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016年1月11日,当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活动室大门刚刚打开,一群老人相拥而入,手里举着“火红的表扬信”,他们是专程来感谢“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工作人员。原来,这些老人都是空巢老人。
自7月16日向阳家政在辽河、建新、万有社区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以来,深受老人的认可与欢迎,向阳养老网点的设立,使每天中午老人能吃上热气腾腾营养可口的。饭菜,而且只需5元钱,而且为有需要的老人,风雨无阻的送餐,老人们非常满意和感动。老人们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特送上一封表扬信,真心感谢向阳家政为他们做的这些实事。
社区老人张振荣、季成荣、王亚楠、康世霞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赠送表扬信。
社区老人给予“向阳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崔素荣、徐杰、刘艳等高度赞扬。
表扬信。
尊敬的向阳家政领导及社区领导:
我们是社区网点的就餐居民,每当我们走到这里使我们感到非常的亲切温暖,无论任何天气情况,雪天、雨天、食堂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待行动不便的老人主动接送,问寒问暖,使每一位老年人吃得放心玩得开心,让我们真正体会到向阳家政居家养老的真实性和对我们的重要性,真是居家养老的体现所在。使每一位老人深深感受到在此如在家的感觉,他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真正的做到了敬老、爱老、关怀老人。在这里永不言败是传递居家养老的正能量,这样的就餐环境是每一位老人所需要的,希望你们传承下去,使每一位老人幸福、安康、快乐永远。
感谢向阳家政领导为老年人搭建这样的平台,使我们衣食无忧!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辽河社区全体就餐老人。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本着敬老、爱老、护老、助老的原则,做好社区老年居民服务。
一、乙方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态度和蔼,主动热情为老年居民服务。
二、乙方必须以方便老年人为宗旨,以对老年人微利经营为原则,提供的服务必须保质保量。
三、乙方为老人提供定向服务后以不高于约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免费服务的项目不得收取服务费。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有乱收费现象的将终止约定,对因服务不到位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乙方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五、此协议书从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___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_谐社会建设作出进取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资料、方式和机制;20__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一样类型),对不一样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经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进取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资料。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资料,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资料、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景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本事。经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景,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贴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贴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及时、科学、综合老龄化的要求,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通过加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整合现有医疗队伍,建立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相结合的有效模式,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完善医养结合医疗队伍建设,建设医护人员为主的“天使医疗队”,进村入户送去医疗保障,建成以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建立医养结合医疗队伍:完善“天使医疗队”的四个梯队建设,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各临床科室专科医生和护士作为第一梯队;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和护士作为第二梯队;各镇试点机构所在的村卫生所注册的乡医为第三梯队;各镇聘用的健康助理员为第四梯队。将“天使医疗队”作为优质、完备的医疗下沉到基层,真正进入到群众家中带去便利。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老年人的家庭能掌握家中老年慢性病知识,学会居家日常护理,学会老年人简单康复照料,配合健康膳食,合理安排老年人的作息。签约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签约的老年人熟悉签约医疗团队的医护人员,建立签约对象与医疗团队的联系(有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获取医疗帮助。
提升社区养老机构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协议合作模式,要求全县12个乡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的单位全部有不同形式的医疗入驻,9个能提供康复治疗的镇卫生院签约的试点机构有能力向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突出中医药在健康养老的优势:以县医院中医科和县中医院为主,配合各镇卫生院设立的中医馆,倡导中医治未病理念,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老年人健康保健方面的应用,开展中医医生社区、家庭巡诊活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人员通过中医药技能培训,掌握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
三、工作责任:
县医院专科医生和护士指导各镇全科医生和护士针对签约的老年人的专科疾病诊治,收治由下级医院转诊的病人,对试点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2次专科培训。
县医院、县中医院组织中医科医生在12个试点针对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或者中医特色疾病诊治的义诊。
各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和护士每月1次到试点内指导并监督乡村医生对签约的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咨询站,开展老年人康复运动指导,指导老年人健康饮食、作息。各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护士和中医馆医生每个月不少于1次对乡村医生和健康助理员开展有关老年人常规护理、急救常识等培训。派出医生、护士对有意愿学习中医药技能、老年人常规护理、急救常识的老年人家庭(每月不少于2户)进行上门培训。
乡村医生每周2次到签约的机构内为老年人开展日常健康体检,指导老年人健康饮食、作息。在9个具有能力开展康复治疗的卫生院签约的养老机构内帮助签约老年人进行康复运动。针对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乡村医生和护士每周1次上门为老年人指导健康饮食、作息,指导老年人日常康复运动,培训老年人家庭成员掌握老年人常见疾病简单护理技能,掌握老年人急救常识。乡村医生要配合中医医生入户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培训中医药技能。
健康助理员每日到机构内为老年人提供简便的体检,并做好签约机构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针对签约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每周两次上门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宣传健康知识,掌握签约老年人的饮食、起居习惯,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常规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家老年人和签约医生团队的联系,及时上报出现特殊状况的老年人健康情况。
(一)签约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县医院、县中医院、各镇卫生院、试点所在地乡村医生和健康助理员签约组成医养结合医疗团队,医疗团队签约各镇医养结合试点机构,医养结合试点机构签约有意愿入住机构或参与活动的老年人。
(二)下乡入户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医疗团队按照活动要求完成培训、讲座,入户指导等工作。
(三)完善服务网络阶段(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健康助理员完善健康体检档案,及时反映情况,作为桥梁建立起签约老年人和医疗团队的联系。
(四)。
总结。
评估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总结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形成项目报告,全面验收评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镇要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成立由县卫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镇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完成“居家养老天使进厝”计划。试点医养结合机构要主动提供“天使医疗队”所需要的办公场所。县卫计局发挥协同调动作用,加强战略研究、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队伍。充分发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的专业优势,开展系列讲座、培训;要借助各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就近提供医疗保障;利用乡村医生接近签约老年人的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社区化服务;健康助理员实现服务全覆盖。
(四)目标管理,纳入考核。为确保工作的实施和目标实现,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将“居家养老天使进厝”工作纳入计划考核,促进工作的落实。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xx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社区和xx社区辖区内。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2、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
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
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2015年6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在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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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镇铺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黄镇铺社区和凤凰村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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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六、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 40 — 50 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七、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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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八、资金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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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
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
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
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三、 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五、 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
六、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参与,服务内容广泛化
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
七、总结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的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老年人口超过1.77亿,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3.26%。到本世纪中叶,这个数字将会上升到4亿左右,即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目前人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的比例已经达到49.7%,而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家庭占家庭总数的17.95%。在这种趋势下,家庭养老模式渐渐无法满足养老的需要,无法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
一、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首先,我国人口老龄化国情。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其次,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政府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来全面发展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老年人福利事业。以上海为例,2015年每增加一张养老床位,必须投入5万到15万的资金成本。上海2015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为1.5%,如果未来三年要提高到3%的话,就要净增加3万张左右的床位,以每张床位平均投入10万元计,那就意味着三年内需投入资金约30亿元,这显然是当前国力所不能承受的。在我国 “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下,必须按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满足我国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新路子。
务的占18%,需要聊天解闷儿的占13.79%。目前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
最后,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而且对养老服务的形式、项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更加具体化。因此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前景广阔,根据测算,我国城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两项2015年潜在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亿元。2015年将增加到1300亿元,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
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也是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三)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全方位的服务,在养老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社区老人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会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区居家养老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1、孤寡贫困和空巢老年人;
2、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3、伤残老年人;
4、烈军属老年人;
5、高龄并生活不便的老年人;
6、居住在本辖区内,自愿出资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和其他
60岁以上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1、生活服务: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买菜、做饭、洗澡、清理卫生等,为老年人购买生活用品或开展捐赠活动。
2、精神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保健教育,陪老年人聊天、读书、散步、浏览或参加娱乐、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是和基本的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
3、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生病老年人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4、走访服务:在节日和老年人的生日期间,到家中探望,陪老年人过节、过生日,使老年人享受亲情。
5、日间照料:早晨接老人到日间照料室,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午餐、休息和安全,并在晚间送其回家。
6、法律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7、代办服务:人领、代购的物品及处理的文书资料符合老年人的要求。
8、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量血压、体温等;(3)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9、其他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五、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
居家养老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其主要表现,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有些部门领导对社区概念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仍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部门热,其他部门冷。四是专业人才缺少。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六、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 首先在资金供给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还可提供相关福利补贴,接受补贴的老人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福利服务。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对象,他们虽然有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但也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虽然也采取了各项措施,如提供无偿、低偿服务等,但社区居委会毕竟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困难老人较为全面的服务要求,因此他们往往因为囊中羞涩,难以享受到高品质、全方位服务。这就需要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他们购买服务。 第二政府还应在制定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和规章上下工夫。从现有的状况看,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法规还是较完善的,但重要的事是抓督查和落实。在完善配套法规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能适应银色浪潮的需要。对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要依法加强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抓好服务。同时政府要制定“扶持和优惠”的政策,给予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用地、贷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发展的良好环境。
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相互沟通,把医疗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层面搞好民政福利服务资源与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的整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和街道、社区协调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单位转到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养老、就业提供各种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地方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和政策上给予扶持。社区内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要对社区老人开放,实行资源共享。
(二)社会参与,服务内容广泛化。
1、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我区的社区建设是从社区服务起步的,社区服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因此,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
前以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居家帮助服务、暂托服务、医疗照顾服务、娱乐学习服务、情感慰藉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可以包括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支援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 第三是服务队伍专业化。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
2、重视整台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3、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如可以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等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吸引各商家加盟社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诸如送餐、定制服装等全方位的市场服务等等。
(三)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
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以德治家”,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使全社会确立家庭敬老、养老的思想,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可在全区推广“三个一”亲情关怀活动,即每天一次问候电话,每周一次上门探望,每月一次家庭聚会,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同时,对那些遗弃甚至摧残老人的子女,我们应通过传媒予以揭露,使其受到舆-论的谴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要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援助。如对赡养老人的子女,每年增加一定的休假,敬老的家庭予以表彰和奖励,在房屋建筑上设计提供适合“两代居”的住房,或两代相邻而居的住房,对与老人同住的家庭买房提供方便,并给予政策优惠等。
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是挺多的,其中主要的一种是老年化,这个是我们该去关注的一个问题,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据老龄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3亿,超过总人口的12%,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鉴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xx镇社会事务管理科在镇域内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研,如下:
调研方:甘肃省的村子。
调研地区:29个村、5个社区。
调研时间:2012年12月。
研究目的:
1、了解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2、理清政策思路与具体要求。
3、了解目前居家养老政策对老年人的帮助程度。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抽样调查、重点访谈。
特殊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与解读。
抽样调查:本次调研运用了分层抽样方法对xx镇47个村、5个社区全部享受居家养老补贴进行抽样,最后选取了总数的80%作为调研样本。
重点访谈:对镇与村(社区)负责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商等,进行了深度访谈。
调研结果:
一、居家养老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范围逐步扩大。
2、各级行政体系很完善。
3、目标人群多样化。
4、服务种类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涉及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目前居家养老的中心任务主要是由政府出资为80岁以上老人购买服务。
三、符合条件的老人获得的是由与政府签约的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而非现金。
四、行政执行程序。
由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再到区老龄委,分级上报审批。
五、资金的结算程序。
老年人到服务商处消费后登记,服务商将每月消费总数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然后逐级上报,由市老龄办审核批准后,再分级下拨资金。最后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商按季度结算。
六、老年人基本情况及需求。
1、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目前本镇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老年人有1000多位,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其中不能完全自理的约占72%。
3、老人有服务券可享受的服务情况。
目前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老年餐桌、家政清洁、理发、洗浴、家电维修、生活照料、老年用品换购等。老年人普遍认为目前的服务项目较少,服务范围较窄。
4、老年人可享受的服务补贴金额。
5、服务券对老年人的帮助程度。
老年人认为目前的补贴额度偏低一些,认为不太够与太少的老年人占67%左右。
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政策的整体评价是比较满意的,其中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老人约占13%。
七、服务商情况介绍。
老年餐桌13家、理发店4家、浴池3家、康爱乐家政等。
八、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服务商主要由家政公司、饭店、理发店、浴池等商家承担。这些服务商通常不是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引发以下几个细节问题:
(1)服务不能针对老年人的身心特点与需求。如:老年餐桌的饭菜偏咸、偏油,不适合老年人清淡的口味需求。家政公司的服务员更换频繁,老年人适应不了。
(2)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由于资金是一季度一结算,非现金及时支付,周转起来不划算,大部分企业会觉的麻烦不愿意承担这项工作。
(3)没有意识到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福利,只有老年人才能消费并登记,往往老年人的子女或亲戚以老人名义消费时他们采取了默认的态度,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2、服务商的数量少、涉及范围小,老人使用起来不方便。引发的细节问题有:(1)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农村与城市老人的生活仍有一定差距,本地大部分老人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在使用养老券过程中最迫切需要的还是换购物品和医疗服务,他们认为这样比较经济实惠,对日常生活有很大帮助,其他服务相比之下就不是很重要了。
(2)老人安全问题及经济问题。
目前提供的这些服务都是老人欠缺的,但由于受服务商的局限性,老人在享受服务的时候不方便。例如:拿50元服务券让老人自己去餐桌就餐,那么他可以吃三到四天,若是叫服务员送餐价钱就比较高了,50元最多只能吃2-3顿。由于居住地距离老年餐桌较远,出于经济考虑就只能自己到餐桌去就餐,非常不方便。
3、服务商受政府控制,服务成本高,收费比同行业也高,老人使用起来不经济实惠。存在的问题是:
(1)对于特困老人来说,目前的补贴标准仍然不够,并且服务收费标准过高,所以每月100元的养老券对于家庭困难的老人帮助不大.。
4、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不容乐观。
老年人多与子女同住,但高龄老人的子女也都进入或即将进入老年,照顾老人越来越乏力。有些空巢或是独居的老人就更加难过了,子女都不在身边,基本生活和安全都是问题。
5、老年人服务多元化问题。
有些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的老人,不愿意使用这项服务,觉得局限性太多、资金额度也不大,使用反而影响他正常的生活。例如:他家本身有子女或是保姆照顾,且离老年餐桌、购物等服务网点都较远,最方便使用的还是自己子女和保姆。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会认为自己本身不需要服务,为了迎合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每月还得考虑要接受什么服务,影响了原来正常的生活,还不如不享受这项服务。
九、建议。
1、强化专业队伍培育,提高服务水平。政府鼓励与支持专业性连锁性的的居家养老服务商产生。
2、打破由政府主导的模式,扩大社会参与热情。适当引入一些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进而使服务快速覆盖到更多老年人。
3、增加服务商,扩大服务范围,使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4、鼓励和扶持本地区开发属于自己的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如:培养居家养老护理员、社区医院等。
5、加强社会公德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6、对特困老人适当提高资助额度,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
7、简化现在的一些行政执行程序,让一线工作人员有更多时间去发展服务商和监督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工作作为全镇的民生工作来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探索创新居家养老的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要。
为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务管理,明确员工的职责,现结合本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老年人和有关方面的监督。
2.服务站工作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3.服务站食堂员工购物应填写购物备用金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预借备用金。
4.物品的采购,按每日加工数,经审核后报批,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加工,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5.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报财务审核后,方可付款。
6.财务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7.工作人员报销时,必须在发票上填写清楚齐全,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本中心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护老服务员登门服务后,服务对象随时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反馈护老服务员的服务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周至少回访一次服务对象,随时监督检查护老服务员的服务工作。
(1)组织监督。
由街道和社区派出专人负责评估体系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以阶段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评估体系、被评估人员及居家养老服务员服务状况进行监督。
(2)服务公示。
评估组织对被评估对象做出评估结论后,依由社区张榜公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时限,在指定期限内接受群众监督、逾期无异议的方可开展服务。
(3)服务监督。
居家养老服务员在服务期间要随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体现政府购买服务资源供给的公平、公正。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如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向评估组织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负责部门经过调查确认后决定对其更换、再培训或者辞退。
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下面带来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
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
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
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
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
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
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
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xx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精神以及省委、省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发〔20xx〕22号)和市委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加强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深入、健康发展,探索政府资助老年人,特别是困境老年人养老的途径和办法,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老人和高龄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积极组织、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的原则;严格管理、服务、申报程序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xx户籍的城市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对象为具有xx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xx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低保老人、重点孤老优抚老人、市级以上老年劳动模范,下同);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通过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培育和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机构服务,为老年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一)年满60周岁、未入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分为自理、介助、介护类别,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15小时、2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二)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享受低保待遇或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重点孤老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三)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通过中介组织评估,按照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不享受以上补助。
所需资金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市级财政视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奖补。
五、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常住社区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条件
(1)“城镇社区”,以老年人本人户口为准。
(2)“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是指老年人本人或夫妻独立生活,未与子女居住生活在一起(指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认定。
(3)“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有有效证明。
2.申报登记手续
凡符合条件规定的老年人,可由老年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人户分离(老年人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只要老年人本人符合享受居家养老的政策规定,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
年满65周岁、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或享受低保待遇的、处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子女残疾证(带原件备查),(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孤老优抚对象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65周岁,独居(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年满80周岁,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空巢”老年人须提交:(1)《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申请表》;(2)社区出具的子女不在本市工作居住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
社区居委会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居委会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县民政局。
3.区县民政局核准。
区县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委托社会评估组织进行身体状况评估,确定申请人自理、介助、介护级别。
对同意政府购买服务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发给《市社区居家养政府购买服务不予补助通知书》,说明不予补助理由。
(三)资金拨付方式
1.资金筹集。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所需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捐助、个人负担等多种方式解决。
2.补助资金拔付。
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根据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金额等),给予一定补助。
由各区县负责本区补助资金的结算、兑换工作。
3.服务券形式及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的形式发放给补助对象。
市民政局统一印制服务券,每年初按各区县上报的数量发给各县区民政局。
由各区负责本区服务券的下发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服务券的兑换、结算和回收工作。
4.服务券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各区县民政局发放《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通知书》、《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及与补助同等面值的服务券。
服务券由各区县民政局按季度发放,补助对象需当季用完服务券,本季度内没有用完服务券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使用额度给予补助。
5.服务券使用。
补助对象凭服务券向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券不能跨季度使用,超出服务券票面金额的由补助对象个人用现金支付。
6.服务券回收。
服务券使用完毕或因故终止,应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回收保存,进行造册登记履行有关签名手续,并与所支付资金凭证一并入帐备查。
(四)管理监督
1.社区服务中心每季度统计本辖区服务券的实际使用额。
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县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服务券的依据。
2.为了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社区工作站每季度要派人员电话或上门回访补助对象,并抽查补助对象的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雇佣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服务券是否当季用完、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季度的回访或抽查补助对象人数不少于本辖区补助总人数的50%以上。
3.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4.法律责任。
服务券只能由补助对象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服务券或将服务券挪作他用的,应返还已被骗取或已挪用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被终身取消享受居家养老补助的资格。
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服务券印制单位违规印制、使用服务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同时取消其印制的资格。
其它单位或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伪造、变造或出售服务券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1.区县民政局与经确认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项目。
接受委托的服务机构应与接受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与区县民政局协议约定的项目进行服务,接受服务对象在补助的金额范围内使用服务券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定期向服务对象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兑换服务券。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委托服务协议、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由各区县自行制定,并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2.各区县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及服务内容、价格,由社区服务中心将名册予以公布,供补助对象选择。
3.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补助对象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对象在区县民政局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切实抓好落实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依托区县社会福利中心或专业养老机构,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协调管理职能,社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及时收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并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协调服务实体提供多种服务。
各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区县要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
申报登记工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一般于每年10月份由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区县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负责,社区协助,11月份报市民政局备案,次年组织实施。
20xx年申报登记工作于11月30日前全面结束,12月份开始实施。
因特殊情况漏掉登记的,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自行安排基层接受申报登记的时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一次报市民政局备案。
各区县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 、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
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
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类牌类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
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
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
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今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一直备受国家和社会关注,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若干具体政策措施。“十三五”时期是应对老龄化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窗口期,必须抓住机会,加快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养老保障、医疗以及就业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智能化养老发展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建立档案:把老人个人档案信息录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老人个人信息,家属信息,健康状况,兴趣爱好等信息进行动态统一管理。
2、sos精准定位:为老人购买腕表等带有gps定位功能的硬件设备,老人通过使用智能通讯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进行求助,平台地图能迅速获取老人位置。3、呼叫中心:软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都可以,自动来电识别、示忙、示闲、录音功能、话务报表。
4、居家安全:对接各类安防设备,如烟感、红外、摄像头等设备,出现意外时,社区及老人亲属可能第一时间接到报警。
5、远程监控:通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测量健康参数,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通过分析,数据异常平台自动报警。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四、服务机构:
1、养老院以及社会福利院机构;
2、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3、经工商部门审批的家政服务公司;五、主要服务方式:
1、日常照料:社区设立一个老人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照料,文体娱乐活动等服务。
2、上门服务:各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健康医疗康复治疗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所有上门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志愿服务: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一支为老年人服务的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精神慰问,法律支持等服务。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3.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年的“星光计划”,即20之后的2-3年,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第二阶段是20年的“163”计划,即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启动资金,建立“1个”老年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内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患病老人,开展温情、援助、医疗、教育、康乐和维权“6项”服务,实行领导、标准和标识“3个”统一;第三阶段是当前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资源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新路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通过实地走访与了解,截止20年3月,我市72个建成投入运营的“中心”,获得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建设补助资金累计达49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五),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300多万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1600多万元、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1000万元左右,为近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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