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它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个体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在某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各种奖惩制度,并设立了举报和申诉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内部的公平和正义。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
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
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
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
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
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
4、审批权限。
签批。
500元以上的急迫采购,经请示总经理后方可办理。
六、材料及设备到货验收及发放规定
1、所采购货物入库前均需经公司仓管员会同采购员或经办人一起监督,依照单据验收货物,查验货物质量,核对进货数量与单价,是否同单据相符,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赠送物品也应开《入库单》入仓,按数量登账,严格实行实物管理制度;如所购货物为急需使用的物品由仓管员开具《商品调拨单》,并由实物领用人签字确认。
2、所有入库物料的领用,均应填列《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由领料人填写,部门主管审核,仓管员签字后,由仓管员按《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填列的品种和数量发放物料,并据以登记入账。
月底前将《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中记账联移交给财务会计签收,用于计算和编制成本、费用凭证。
七、各项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
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指定的采购部门审定。
(3)、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
(4)、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
采购部门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6、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会同综合部进行登记造册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接受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综合部)监督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公司另将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办法。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四)、低值易耗品购置,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其他管理要求参见《设备用具用品管理办法》。
八、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保管好公司入库的各项物资,并根据各项物资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摆放整齐,保证库房物料的安全。
日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
2、仓管员必须根据合理设置的各类物资明细账簿(台账),对当日发生的进出仓业务及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日结。
每月还应不定期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同时月底必须与财务人员一起对各类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盘点,出具盘点表,以此查对帐簿与实物是否相符。
在平时检查中如发现一些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3、物料进仓时,仓管员必须凭送货单、发票等有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入库
物资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马上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检查合格后方可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收,同时按实际入库物资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填写本公司《入库单》,并要求采购人员、经办人员、送货人员等相关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
《入库单》必须连续使用,字迹清楚,不得跳号填写,写错作废原样留存,不得撕毁;《入库单》是公司凭以向供货方结算款项的凭据以及入账的凭证。
4、仓管员应根据前几个月各项物资的使用量,并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来确定库房物资日常最低存量,对于出现低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安全限量的存货,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马上补充新货。
5、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物资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生产车间、营业部门领用的物料必须由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主管开具的领料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帐。
6、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7、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九、报帐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主要包。
括《入库单》《商品调拨单》、采购申请单等)及时填制报销凭证。
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
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
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十、工程付款的有关规定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
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
方可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公司领导小组部复核,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5.工程项目施工方预算以外的自购设备、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进出、报销手续比照以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报账的规定办理。
十一、其它规定(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由综合部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
办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
公司将定期对其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
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购单并报批签字。
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
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
金额较大的办公用,须单独申报。
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
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综合部统一负责安排。
2、综合部车队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划,报经审批后执行。
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
3、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根据送货路线、收箱路线、其他出车需要以及突发事件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
具体报账手续参见第九条报账有关规定执行。
4、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
使用时,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五)、广告宣传费的管理
1、广告宣传费用主要包括各种广告宣传费、设计制作费以及相关费用。
2、广告宣传费实行按单项广告项目单独预算、专项管理的办法。
3、各项广告宣传,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
4、由有关具体操作部门事先提出报告及项目预算、用款计划,按程序报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批准后有关合同、批复报告、预算、计划交存财务部门一份,以便监督执行。
5、当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应将当月实际需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单列,以便财务部门区别不同费用进行考核。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工程类、采购供应类、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类。
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
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交综合部机要室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5、各部门应严格对照合同条款监督履约情况,做好记录归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生产部××元经销部××元综合部××元工程部××元办公室××元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
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xx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地、原则性地从大的方面规定了xx单位的财务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三、地方财政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地方财政项目经费实行经费与项目相一致的使用原则,各专业岗根据各项目的调查样本量,实行量化使用,年初需做出全年使用预算,按均衡的支出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所有项目的下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额度进行酌定或按往年标准确定。
(三)国家、地方都有经费的项目优先使用国家经费;国家有经费,按国家标准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补充(年初须按国家标准和调查样本量,统一预算、统一安排)。
(四)本队按项目提取13%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金。
(五)印刷费的管理:相关专业岗按要求提出申请及填报《印刷品招标明细表》,印刷费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专业岗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印刷;5000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岗、办公室召集二家以上印刷厂投标,队内纪检监察员开标,印刷成品后,由相关专业岗和队纪检监察员共同验收及签名,(填写印刷品验收表),相关专业岗凭验收表及发票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凭会议通知和会议预算表按管理权限审批,会议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必须在定点酒店召开。
四、经费报销审批权限。
各专业岗包干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调查经费支出应按相关审批权限执行,并由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旅差费报销规定。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级机
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5]2011号)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每人每天在180元以内,科级以下(含处级,下同)人员每人每天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二)队人员出差全部实行定点住宿。
(三)伙食补助标准。(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6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45元。(2)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人每次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3)工作人员出差连续乘车(船)超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3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已按本条规定加发伙食补助的,不重复执行。
(四)公杂费。(1)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2)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五)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统一标准交费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据报销。
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及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及到各级党校等长期学习并集中住宿的人员,住宿费按照培训单位收费凭据报销。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寒暑假不发。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中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七、其他管理规定
(一)借款还款规定
1、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借款手续。
2、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从借款人收入中抵扣。
3、借款办公事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要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两个月的要拟出说明报告交队领导审批,否则从借款人的收入中抵扣。
4、私事原则上不准借公-款,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借款的,须经队领导审批,后从本人收入中抵扣。
(二)电话费管理。电话费实行专业岗包干使用,严禁在公务话机上聊天,一经发现或经揭发,经教育不改者,从本人收入中一次扣罚100元。严禁在公务话机拔打各种信息服务台,一旦发现有信息服务话费,话费由所在专业岗支付,同时扣除该专业岗同等数额的业务包干经费。
(三)计算机维修费管理。各专业岗需要维修计算机,可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后,统一安排维修,各专业岗负责验收,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办理。
责任自负。
(六)报销管理补充规定。(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所填写内容必须齐全规范,具体清楚,购买物品项目较多的要附有发票开具商店的清单。(2)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分管副队长审核,队长审批。(3)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要说明原因财务人员才能办理。(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根据总队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有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等等;按照规定办公设备需使用年限满五年方可更换,如中途因特殊原因损坏,已经无法维修,有维修部门证明的,应由专业岗提出申请,经队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八)凡使用到队公共经费的会议费、印刷费等等,一律都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和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财务经理之前,财务经理职责由会计主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现金票据管理
第十七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第十八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注销。
第十九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第二十一条、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第二十四条、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第二十五条、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
第二十六条、 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第二十八条、支票自领用起二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二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第二十九条、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向出票单位索换。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第三十二条、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第三十三条、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第三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八条、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九条、每月的20日为工资工资发放日,工资由行政部门负责核算并编制表格,交由财务部审核并呈送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送总经理审批,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一条、无论何种汇款,都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
会计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四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销售发票管理
第四十三条、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发票由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客户,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4.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并由业务人员填写《开票申请单》经业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后,交票据管理人员填开。
3)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 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第四十五条、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五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一、会计人员职责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4、负责固定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7、会计人员有责任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
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收付。
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
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
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
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
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
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
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
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的自有资金。
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
2。
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
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
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
现金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一致。
(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3)、总分类帐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四、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归档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二)、会计帐薄分类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会计移交清册。
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
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
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1、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四、其它类3、会计档案销。
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
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
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
(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
必须盖有开票
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
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为了节省教会开支,合理支出款项,增加账目透明度,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财务的收入
1、什一奉献:本会会友或准会友每月个人纯收入所当纳的百分之十。
2、感恩奉献:个人单位或家庭所当纳的什一以外的奉献。
3、售卖物品:如,圣经,诗歌本等。
4、特别奉献:如,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
二、财务的管理
1、什一奉献的管理。
什一奉献统一转交总教会财务组同工(宋金晔,苏莉清)管理。有她们二人在出纳、会计处签名,开出三联单收据,此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教会盖章方可有效,白色联做教会存根,黄色联由会计保管,红色联两个月内交还奉献人。奉献人可凭此单在三个月内到教会查账、投诉。
什一奉献收据是教会会友按时什一奉献的唯一凭据,也是教会信徒做教会会友的基本条件之一。教会会友六个月无缘无故未交纳什一的,取消会友资格;教会同工、执事、长老、助理传道,不能在奉献上做榜样的,先停止其工作,再取消其圣职,直至取消会友资格。
2、感恩奉献的管理。
感恩奉献是每个信徒或会友在当纳的十分之一以外的奉献,也是每个地方教会的基本收入,由三个人管理,一人拿钥匙,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三人同时在奉献跟前,先为奉献之人祷告祝福,再打开奉献箱。奉献箱开启后先由管账者数点,再交由管钱者数点,最后由拿钥匙者核对,最后由三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有三联单的可由管账者填单并在“记帐”处签字,管钱者在“经手人”和“出纳”处签字,拿钥匙者在“核准”处签字;三联单的红联由管钱者在教会公布账目时作凭证;黄联交给管账者保存;白联由拿钥匙者保存对账。三个月账目核对公布后当众销毁。
3、售卖物品的管理。
可收取工本费5元,收入也归总教会开三联单入账。盖有教会专用章的,爱心赠送章的,一律不准出售,其它书籍和诗歌本也不得私自卖出,收到赠送书籍的弟兄姐妹有爱心和感恩之心奉献的,可以把奉献投到奉献箱。
4、特殊奉献的管理。
特殊奉献包括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可交由总教会统一上账。
5、各地方教会什一奉献较少感恩奉献较多的,除留下每月日常开支以外,多出的应上交总教会,统一支出,帮补房租,供应传道人。
三、财务的用途
1、总教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全职传道人,帮补助理传道,报销作工工人路费,帮补地方教会房租水电,购买设施,同工培训,会友聚会生活开支,总教会接待费用,看望会友,礼金支出,往联会缴纳十分之一等。
2、地方教会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本地教会房租、水电补助,接待补助,探访看望信徒,给离开的信徒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等。不可把钱花在吃喝、送礼和车费上,除牧养教会的助理传道、长老来总教会学习可报销路费外,其他人不应从教会拿钱作路费,被教会差派配搭作工的除外。
接待家庭接待教会同工和弟兄姐妹可做记录,写上日期和被接待人员,一般日常接待每餐每人可补助五元左右,招待远方传道人或特殊客人买肉类和水果,可另作适当帮补。接待家庭接待自己亲属朋友或未信者不得从教会领取帮补。教会接待费用应花在为主作工的工人和无依靠的肢体身上。
往家乡教会奉献钱应在个人什一奉献以外,以个人名义奉献,地方教会支持特别事工超过200元的,要经过总教会的批准。
地方教会账目每三个月由总教会审察一次,教会信徒或同工参加教会培训不得从地方教会报销车费;教会助理长老或教导执事为主作工或被教会差派可从总教会报销车费。教会钱财不应过多的花在吃喝消费上。
全职传道或牧师每年回家一次,可凭车票报销来往路费;助理传道或贫穷同工房租、生活帮补,可酌情而定,尽量不要累着教会;未住教会分担房租或未参于牧养的助理传道,不应从教会拿房租或生活帮补,话费补助应酌情而定。
四、财务的限额支出
1、总教会财务的限额支出
总教会财务组同工每人有一百元限额支出权,超出一百元要与同工商量,超出二
百元,要与教会牧师长老商量。教会助理长老及传道每人各有一百元限额支出权,教会牧师有二百元限额支出权,超出二百元要和财务组同工商量,超过五百元要由长执会商量决定。
2、地方教会的财务的限额支出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一般由生活执事承担),每人有五十元的限额支出权,五十元以上要和同工商量,三人共有一百五元的限额支出权,超过二百元要告知总教会财务组同工,超过三百元,要通过教会长老、传道批准同意。
地方教会探访教会信徒和会友一般不超过三十元,生病住院的,不超过五十元,结婚、生孩子的礼品或礼金不超过一百元。有个人或亲属关系者,礼金应由个人支付。
教会同工或个人收到婚礼、宴会请帖的,礼金(一般在五十至一百元左右,也可根据个人关系而定)一律由个人自付,不得从教会报账。教会会友或同工结婚、生子,礼金可由总教会派代表送出,但要声明属教会所送;所派代表个人是否另送礼金,个人酌情而定。
3、水电费的补助标准
空调一匹等于0.736千瓦;二匹约等于1.5千瓦;三匹约等于2.2千瓦,连续运转一小时用电量分别为0.8度;1.5度;2.2度;三匹的空调制冷每小时全负荷工作,耗电量为2.4度左右。如果只调为通风,则只相当于一只40瓦灯泡的耗电量;即25个小时1度电。夏季按每次聚会2.5个小时计算,一台二匹空调,每次耗电4度左右;一台三匹空调,每次耗电5.5度左右。
教会已经给接待家庭补助房租的,除当补助的空调费外也不应再要求补助水电费。
矿泉水、纸巾如需报账,每间教会每月不超过4桶,纸巾不超过5卷,超出的由住在教会的人员自行分担。
并签字,方可给予报账。管钱者支出一元钱就要收回一元钱的账单,数额较大或有支出疑问的要有教会执事或助理传道签名核准后才给予报账。
五、财务组人员的挑选和任免
1、管理财务的人一定是教会的会友或生活执事,一般情况下教会福音执事、教导执事、传道牧师、讲道带领同工不宜参于,为了能专心祈祷传道。财务的经管者不应自行决定财务支出与否或支在何处;支配钱财者不宜管钱,但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2、忠心爱主,在奉献上能做榜样且有好名声者乃是首选。有贪心者、在钱财上出过问题或不够忠心,或花钱大手在脚者不能管钱,专权者,心态不正者,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者、过于吝啬者不宜管钱,不是教会会友或停止十一奉献者不宜管钱;过分贫穷者、奉献不能做榜样者不宜管钱;接待家庭管钱、管账,应酌量,但不能拿钥匙。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的任免要知会总教会,无异议后方可祷告生效。
六、财务的公开
1、总教会的财务公开。
总教会的账目每月清算核查,作成表格,张贴公布,三个月开长执会公布销毁,奉献者三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可向教会牧师、长老投诉反应。
2、地方教会的财务公开。
每个地方教会每月应制出表格,由财务组同工签名公布,三个月由总教会派同工核查。由总教会核查过的账目、收据可在各地方教会公布、销毁。
七、财务经手者的警戒
2、教会财务不得外借或挪用,不得超出个人支出权限,不合理的支出由经手人自行支付;
4、贪污、挪用教会财务者;虚报、重报账目者;吃回扣、报假账者;不忠心,乱支出者;巧立名目损公肥私者;一经查出情况属实就地免职,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开除教会、中福万民教会终生不得授用。
本细则自同工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xx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地、原则性地从大的方面规定了xx单位的财务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三、地方财政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地方财政项目经费实行经费与项目相一致的使用原则,各专业岗根据各项目的调查样本量,实行量化使用,年初需做出全年使用预算,按均衡的支出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所有项目的下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额度进行酌定或按往年标准确定。
(三)国家、地方都有经费的项目优先使用国家经费;国家有经费,按国家标准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补充(年初须按国家标准和调查样本量,统一预算、统一安排)。
(四)本队按项目提取13%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金。
(五)印刷费的管理:相关专业岗按要求提出申请及填报《印刷品招标明细表》,印刷费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专业岗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印刷;5000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岗、办公室召集二家以上印刷厂投标,队内纪检监察员开标,印刷成品后,由相关专业岗和队纪检监察员共同验收及签名,(填写印刷品验收表),相关专业岗凭验收表及发票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凭会议通知和会议预算表按管理权限审批,会议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必须在定点酒店召开。
四、经费报销审批权限。
各专业岗包干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调查经费支出应按相关审批权限执行,并由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旅差费报销规定。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级机
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5]2011号)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每人每天在180元以内,科级以下(含处级,下同)人员每人每天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二)队人员出差全部实行定点住宿。
(三)伙食补助标准。(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6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45元。(2)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人每次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3)工作人员出差连续乘车(船)超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3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已按本条规定加发伙食补助的,不重复执行。
(四)公杂费。(1)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2)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五)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统一标准交费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据报销。
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及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及到各级党校等长期学习并集中住宿的人员,住宿费按照培训单位收费凭据报销。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寒暑假不发。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中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七、其他管理规定
(一)借款还款规定
1、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借款手续。
2、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从借款人收入中抵扣。
3、借款办公事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要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两个月的要拟出说明报告交队领导审批,否则从借款人的收入中抵扣。
4、私事原则上不准借公-款,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借款的,须经队领导审批,后从本人收入中抵扣。
(二)电话费管理。电话费实行专业岗包干使用,严禁在公务话机上聊天,一经发现或经揭发,经教育不改者,从本人收入中一次扣罚100元。严禁在公务话机拔打各种信息服务台,一旦发现有信息服务话费,话费由所在专业岗支付,同时扣除该专业岗同等数额的业务包干经费。
(三)计算机维修费管理。各专业岗需要维修计算机,可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后,统一安排维修,各专业岗负责验收,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办理。
责任自负。
(六)报销管理补充规定。(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所填写内容必须齐全规范,具体清楚,购买物品项目较多的要附有发票开具商店的清单。(2)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分管副队长审核,队长审批。(3)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要说明原因财务人员才能办理。(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根据总队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有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等等;按照规定办公设备需使用年限满五年方可更换,如中途因特殊原因损坏,已经无法维修,有维修部门证明的,应由专业岗提出申请,经队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八)凡使用到队公共经费的会议费、印刷费等等,一律都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为了教会款项的合理收支,增加账目透明度,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财务的'收入
1、什一奉献:本会会友或准会友每月个人纯收入所当纳的百分之十。
2、感恩奉献:个人、单位或家庭所当纳的什一以外的奉献。
3、售卖物品:如,圣经,诗歌本等。
4、特别奉献:如,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
二、财务的管理
1、什一奉献的管理。
什一奉献统一转交总教会财务组同工管理。有她们二人在出纳、会计处签名,开出三联单收据,此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教会盖章方可有效,白色联做教会存根,黄色联由会计保管,红色联两个月内交还奉献人。奉献人可凭此单在三个月内到教会查账、投诉。
什一奉献收据是教会会友按时什一奉献的唯一凭据,也是教会信徒做教会会友的基本条件之一。教会会友六个月无缘无故未交纳什一的,取消会友资格;教会同工、执事、长老、助理传道,不能在奉献上做榜样的,先停止其工作,再取消其圣职,直至取消会友资格。
2、感恩奉献的管理。
感恩奉献是每个信徒或会友在当纳的十分之一以外的奉献,也是每个地方教会的基本收入,由三个人管理,一人拿钥匙,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三人同时在奉献跟前,先为奉献之人祷告祝福,再打开奉献箱。奉献箱开启后先由管账者数点,再交由管钱者数点,最后由拿钥匙者核对,最后由三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有三联单的可由管账者填单并在“记帐”处签字,管钱者在“经手人”和“出纳”处签字,拿钥匙者在“核准”处签字;三联单的红联由管钱者在教会公布账目时作凭证;黄联交给管账者保存;白联由拿钥匙者保存对账。三个月账目核对公布后当众销毁。
3、售卖物品的管理。
兄姐妹有爱心和感恩之心奉献的,可以把奉献投到奉献箱。
4、特殊奉献的管理。
特殊奉献包括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可交由总教会统一上账。
5、各地方教会什一奉献较少感恩奉献较多的,除留下每月日常开支以外,多出的应上交总教会,统一支出,帮补房租,供应传道人。
三、财务的用途
1、总教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全职传道人,帮补助理传道,报销作工工人路费,帮补地方教会房租水电,购买设施,同工培训,会友聚会生活开支,总教会接待费用,看望会友,礼金支出,往联会缴纳十分之一等。
2、地方教会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本地教会房租、水电补助,接待补助,探访看望信徒,给离开的信徒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等。不可把钱花在吃喝、送礼和车费上,除牧养教会的助理传道、长老来总教会学习可报销路费外,其他人不应从教会拿钱作路费,被教会差派配搭作工的除外。
接待家庭接待教会同工和弟兄姐妹可做记录,写上日期和被接待人员,一般日常接待每餐每人可补助五元左右,招待远方传道人或特殊客人买肉类和水果,可另作适当帮补。接待家庭接待自己亲属朋友或未信者不得从教会领取帮补。教会接待费用应花在为主作工的工人和无依靠的肢体身上。
往家乡教会奉献钱应在个人什一奉献以外,以个人名义奉献,地方教会支持特别事工超过200元的,要经过总教会的批准。
地方教会账目每三个月由总教会审察一次,教会信徒或同工参加教会培训不得从地方教会报销车费;教会助理长老或教导执事为主作工或被教会差派可从总教会报销车费。教会钱财不应过多的花在吃喝消费上。
全职传道或牧师每年回家一次,可凭车票报销来往路费;助理传道或贫穷同工房租、生活帮补,可酌情而定,尽量不要累着教会;未住教会分担房租或未参于牧养的助理传道,不应从教会拿房租或生活帮补,话费补助应酌情而定。
四、财务的限额支出
1、总教会财务的限额支出
由长执会商量决定。
2、地方教会的财务的限额支出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一般由生活执事承担),每人有五十元的限额支出权,五十元以上要和同工商量,三人共有一百五元的限额支出权,超过二百元要告知总教会财务组同工,超过三百元,要通过教会长老、传道批准同意。
地方教会探访教会信徒和会友一般不超过三十元,生病住院的,不超过五十元,结婚、生孩子的礼品或礼金不超过一百元。有个人或亲属关系者,礼金应由个人支付。
教会同工或个人收到婚礼、宴会请帖的,礼金(一般在五十至一百元左右,也可根据个人关系而定)一律由个人自付,不得从教会报账。教会会友或同工结婚、生子,礼金可由总教会派代表送出,但要声明属教会所送;所派代表个人是否另送礼金,个人酌情而定。
3、水电费的补助标准
空调一匹等于0.736千瓦;二匹约等于1.5千瓦;三匹约等于2.2千瓦,连续运转一小时用电量分别为0.8度;1.5度;2.2度;三匹的空调制冷每小时全负荷工作,耗电量为2.4度左右。如果只调为通风,则只相当于一只40瓦灯泡的耗电量;即25个小时1度电。夏季按每次聚会2.5个小时计算,一台二匹空调,每次耗电4度左右;一台三匹空调,每次耗电5.5度左右。
教会已经给接待家庭补助房租的,除当补助的空调费外也不应再要求补助水电费。
矿泉水、纸巾如需报账,每间教会每月不超过4桶,纸巾不超过5卷,超出的由住在教会的人员自行分担。
超过支出权限的,要及时改正,不合支出要求的,由支出人个人支付。所支款项,要有收款收据及收款单位盖章,没有收款收据的需由经手用款人填写支出证明单并签字,方可给予报账。管钱者支出一元钱就要收回一元钱的账单,数额较大或有支出疑问的要有教会执事或助理传道签名核准后才给予报账。
五、财务组人员的挑选和任免
1、管理财务的人一定是教会的会友或生活执事,一般情况下教会福音执事、教导执事、传道牧师、讲道带领同工不宜参于,为了能专心祈祷传道。财务的经管者不应自行决定财务支出与否或支在何处;支配钱财者不宜管钱,但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2、忠心爱主,在奉献上能做榜样且有好名声者乃是首选。有贪心者、在钱财上出过问题或不够忠心,或花钱大手在脚者不能管钱,专权者,心态不正者,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者、过于吝啬者不宜管钱,不是教会会友或停止十一奉献者不宜管钱;过分贫穷者、奉献不能做榜样者不宜管钱;接待家庭管钱、管账,应酌量,但不能拿钥匙。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的任免要知会总教会,无异议后方可祷告生效。
六、财务的公开
1、总教会的财务公开。
总教会的账目每月清算核查,作成表格,张贴公布,三个月开长执会公布销毁,奉献者三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可向教会牧师、长老投诉反应。
2、地方教会的财务公开。
每个地方教会每月应制出表格,由财务组同工签名公布,三个月由总教会派同工核查。由总教会核查过的账目、收据可在各地方教会公布、销毁。
七、财务经手者的警戒
2、教会财务不得外借或挪用,不得超出个人支出权限,不合理的支出由经手人自行支付;
4、贪污、挪用教会财务者;虚报、重报账目者;吃回扣、报假账者;不忠心,乱支出者;巧立名目损公肥私者;一经查出情况属实就地免职,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开除教会、中福万民教会终生不得授用。
本细则自同工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 《企业财务通则》 和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武汉久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 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 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五条总账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严格审核发票的报销流程、付款流程,每月与采购组合开会对以发现的问题要及 时解决,对二级科目明细数据复核,应付账款明细必须与采购核对。
(二)管理应收应付往来账及时对销售合同建档,登记销售回款及每月开票的登记。
(三)与成本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制定资产折旧表。
(四) 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单及付款申请单,对符合规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进行盖 章。
(六)每月底按时到税务局认证发票,月初抄税及购买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根据行政给的考勤及工作考核制作工资表;
(十)监管财务室工作的执行,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配合总账会计的账务处理,每月核实账目准确性(应收、应付、回款、付款明细 登记,现金销售明细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起到监督核准制。
(二) 结合财务部门人员,对采购部门递来的请款单(合同号,入库号,发票号)进行审核, 拒收有误、重复的请款单。
(三) 预算当月收款情况,得出大概的付款款能力。与上级协商付款额度,告之采购部门
(四) 对于已到账期的销售合同, 督促销售人员急时收回货款。以保障资金能正常运行。
(五) 以及与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 银行工作完成,保管好公司银行回单及对账单,出现异常变动需上报。
(七) 对总账制作的工资表进行复核并发放。
(八) 做好上月 25 日至本月 25 日的报销复核清算工作。
存货盘点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二) 积极配合公司经理的工作,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 提供建议方法和解决方案。
(三)积极协调采购,出纳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严格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努力节 约开支,不断降低成本。
(四)认真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的情况,并就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 施解决问题。
(五)与财务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
(六)每月与仓管组织好开会事项,确定开会时间,招集相关人员开会,对于本月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
(七)对于生产人员的会议要参与旁听,更多的了解生产。
(八) 成本控制: 做好原材料的成本控制及附加成本控制, 关注成本的变动, 做好月度, 季度,年度总结。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 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 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保证帐簿记录与 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 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 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 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 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 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 字) 、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 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 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结算起点定为 100 元, 结算规定的调整, 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二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 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 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四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2000 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取单》 ,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 ,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 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 凭发票、 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 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 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 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 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 ,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 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 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 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 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 ,由总经理指 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 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如有损坏、遗失,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档者应将利用目的、取得的效益及时反馈给综合档案室。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做好各类档案分类编号和上架排列工作,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建立各种台帐,认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等。积极主动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并对各部门立卷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八)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
一个具有良好运行机制的企业离不开良好的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企业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它决定着一个企业的生存和未来的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相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相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 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 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 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 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负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 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 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 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 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 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 细账。
9、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 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 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 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 资料准确。
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 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
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 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 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
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汽车、火车,可购硬 卧车票。
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 销。
2、在途补助。
乘座汽车和火车每人每天按 50 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 5 小 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 50 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 100--120 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 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 50 元标准。
5、市内交通以实报实销。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 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月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月初编制采购计 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 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 1000 元以上的物品要有 2 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 需用的物资,必须向 3 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 票。
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 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 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 —出纳付款。
3、公司各部门所需报销的款项时间不能超过三天,逾期不予报销。
4、公司各部门预支款项,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自动在当月工资 中扣除。
5、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 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6、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九、 借款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条》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 办理完毕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 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 5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 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 ( 2) 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 回。
相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
1、负责银行、现金帐目的登记与核对及日常备用金的提取,严格遵守现金限额保管制度,所需款项及时提取,超限额款项及时交存,及时清理银行未达账项。
b 、隶属关系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 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 一律不得离职, 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3、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 并在原始凭证与收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 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 将公款移作他用, 特殊情况由单位领导同意并说明原因后报财务部批准。
二、应付帐款管理
7、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月末销售部根据产品领料单编制产品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产品出库汇总表,销售部、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三)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3)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已经最高决策机构审议批准的财务预算,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由董事会下达预算执行部门,再由预算执行部门将预算指标分解,逐级下达各基层单位执行。
回款(预收、应收)——每月26起至次月25日,按财务收到款项并确定入帐的金额,计算数额。
(2)预算符合率达到或高于80%为良好。
按月奖励销售部门主管领导及分管预算的有关人员共600元奖金,由主管领导(副总)进行分配。
4、 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3、 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支出计划,由行政部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原则上由行政部门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
每月底由行政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总经理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7、 业 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
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
业 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 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
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
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1、 为 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 管理制定拟定。
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 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中签批,盖章后 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
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2. 正 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 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 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4. 公司需对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回佣”时,应实行非现金结算,并及时入账。
确需支付现金“回佣”,经办人须填单说明缘由、依据、标准、金额以及收款人单位、姓名等内容,经收款人签收或旁证人签证,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方可支付现金“回佣”。
第二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 要 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及理财小组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映。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事前审批:教职工因公外出均应事先审批,公差、领导外出及区外出差由校长室审批,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
2、规范填写报销单:车旅费,至太和来回可报20元,至阜阳市来回可报30元,住勤费据实按市区内30元/天。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四、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产生,并由学校派。
2、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3、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映的问题,由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4、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5、签订购货合同必须注明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支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6、采购学生用教材,一定要从正规渠道采购。
验收入库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学校归口部门和责任人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的验收标准及合同条款约定的项目进行测试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办理结算手续或不办理接收手续。
2、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单据应及时交财务入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4、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5、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6、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同总务处及供应商完成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7、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领用物品需办理领用手续,一律凭物资“领用单”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无“领用单”一律不受理。
2、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
3、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4、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1、学校内部调整时,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1、专用教室包括图书阅览室、美术室、科常室、常规电教、体育办等。
2、专用教室设备进行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将所有设备编号并在设备明显位置装上“设备卡”,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设备管理部门、操作责任人等,做好教学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3、对图书等资产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
4、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教学设备的日常小修,当故障较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报校务办(总务处)检修并做记录。由总务处校务办(总务处)负责建立并保存教学设备档案。
5、对所有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要在学校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安排下,由校务办(总务处)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从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2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2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在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和收益分配等财务管理制度活动中,由于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发生财务管理制度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即财务管理制度风险。
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结构中久存不息的四高现象,一高负债率,二高债权,三高不良资产率,四高法律诉讼,令人警惕。
在财务管理制度结构中出现的四高现象,必然构成企业很高的经营风险和财务管理制度风险,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威胁。究其原因,固然有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等外部原因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更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力造成的。
一是管理混乱。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市场预测等各环节之间缺乏统筹协调配合,造成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损失严重。资本结构缺乏科学规划,筹资综合成本高,造成负债比重加大,财务管理制度风险增高。
二是财务管理决策失误。有的企业经验决策、拍脑门决策严重,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不进行深入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盲目投资,形成不良资产或巨额损失。
c.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会计帐薄类。
会计报表类。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月、季度会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
其它类。
f.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时,必须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姓名、工作部门(或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查阅理由以及批准手续。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复制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是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项目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汇总编制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4、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所属项目部预算执行,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所属项目部财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水投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第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出纳员、记帐人员、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要有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所在单位对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要求。
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贯彻“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准,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所在单位的经营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通过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物实行预算管理,所属项目部的财务预算应围绕水投房地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开展。
第十五条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第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并按季度上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对及所属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资金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部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配合执行机构,在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公司的资金结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跨银行的资金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
第二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生效。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门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核算。
第二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原已开设的银行账户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银行网银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20__元;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
1、水投房地产公司为资金的控制监督部门,对资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控制、监督,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现象。
2、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业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由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应设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原则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统一方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5—30年;
(二)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8年;
(五)电子及其他设备,为5年。
第三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和毁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2、固定资产折旧。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抵扣范围内掌握使用。
4、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5、各种准备金。公司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6、管理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税金等。第三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七条严格划分费用开支界限,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费用的不在费用中开支。
第三十八条除工资及各种补贴外,其它费用一律凭账单和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丢失单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七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四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部个别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并要求:
1、对项目部的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水投房地产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产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报表。
第四十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依照本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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