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努力记》与《苦儿流浪记》堪称弟妹篇,都以塑造孤苦伶仃,却又自强不息的少年形象而获读者们的青睐。
《孤女努力记》讲述了孤女培林在父母双亡之后,独自一个人踏上回乡寻亲之路,在父亲的故乡,她见到了未曾谋面的祖父,经历了许多困难和逆境之后,培林凭着自己的聪明,乖巧赢得了祖父的信任,最终与祖父相认,过上了幸福生活。培林之所以能顺利地克服困难,获得幸福生活,主要得益于她的坚强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很容易感受到培林的美好品质,她的这种品质也启发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正确态度,就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定信心,不怕困难,积极进取,成功最终就会属于我们。
我们有一次参加运动会,有些同学想报名,可总是犹犹豫豫怕得不到名次,缺乏自信心,你不去尝试就不会知道结果,应该积极地去报项目,不惧怕比赛,在比赛时发挥自己的潜能,尽的力,不去想名次只要敢于参加就已经很棒了。培林一路克服了种种困难,遇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最后过上了幸福生活,培林这种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不怕困难,有信心,坚强。
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流畅,插图精美恰当,想成为一名生活强者的小朋友,可千万不要错过这本书啊!
阿希礼与玫兰妮订婚的可怕消息在订婚日的前一天晚上被证实,晴天霹雳般,斯佳丽一下子慌了神。订婚前的漫长一夜,痛苦万分斯佳丽,辗转反侧间做了孤注一掷的最后决定,她要在阿希礼与玫兰妮订婚当日说服阿希礼放弃玫兰妮与自己私奔。
强忍着万般痛楚,斯佳丽第二天如期来到了十二棵橡树庄园,宴会上,她竭力让自己表现的和往常一样,由然自得地周旋于各种场合以及迷恋她的小伙们中间,小心翼翼地找机会单约阿希礼,实现自己的梦想。
机会终于找到,午间休息,在阿希礼家的书房里,热切的斯佳丽碰上了冷静的阿希礼,在阿希礼的模糊了是与非答复中,她的计划落空了。
“你知道,你一向深得我心,从小就深得我心。”
“是的,我喜欢的。”
“像我们这样两个志趣不同的人,光有爱情就是结了婚也不会美满的。你要求得到的是整个人,斯佳丽,包括他的身体,他的心灵和思想,要是你得不到,你就会痛苦,可我不能把自己整个人都给你。”
阿希礼的最后回答真实而客观,然而斯佳丽是个从小被宠坏的孩子,她不会也不想从问题根源处去了解,发掘问题的症结所在,她只知道,她需要的东西,包括小伙们的关注,爱慕只要她想要的,她便能得到,而阿希礼的礼貌拒绝无疑给了她内心深处的自恃天生魅力,无人不为之疯狂的骄傲重重一击,自尊心受挫,妈妈,黑妈妈的教诲“淑女必须表现得矜持,柔弱,让男孩子们觉得我见犹怜,然后才能收获他们的爱情”又萦绕在耳,她的怒不可遏可想而知。
被深爱的人的拒绝后,愤怒的斯佳丽更多的痛苦来自她将被贴上坏女人标签成为他人的嘲笑对象的恐惧。
为了抚慰自己的自尊心,斯佳丽不停地告诉自己,阿希礼是爱她的,他只是为了保全名誉而选择了该死的玫兰妮。
为了报复阿希礼的负心,为了证明自己的无穷魅力,她在两周后成为他人的新娘。
嫁为人妇的斯佳丽,阿希礼依然是她心中永远的痛,她唯一的爱。
阿希礼参战,本该是斯佳丽淡忘阿希礼,淡忘她那份受伤的感情的的最好安排,然而,因为,阿希礼的重托,因为命运,阿希礼从不曾走出过她的生命,朝夕相处的玫兰妮就是阿希礼的一个影子。她每天都在提醒斯佳丽阿希礼的存在,她对阿希礼的那份执着,那份爱也从不曾离去,她时刻紧守着她对阿希礼许下的诺言,照顾这位看似弱不禁风,而又异常刚强的女子。
塔拉庄园的艰苦岁月,以及阿希礼可能阵亡的流言让斯佳丽有那么一段时间几乎忘了阿希礼的存在,只有在玫兰妮提起她坚信阿希礼依旧活着的时候,她才重燃少许的希望。
如果斯佳丽认真思考过两个问题,阿希礼一定会及时走出她的关切目光,他们也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阿希礼战后从战场回来的那天,远方马路上衣服褴褛的他在斯佳丽的眼前只是一个可怜的退伍士兵,而玫兰妮远远地便认出阿希礼——她的丈夫。
果园里,阿希礼说了很多她自己明白只有玫兰妮才懂的话,他说他在逃避生活,他怕生活已失去了往昔的世界的那种优哉悠哉的美,而他不得不面对这种生活。
只有玫兰妮才懂阿希礼,斯佳丽非常清楚,然而,因为斯佳丽对他任性的自私的盲目的爱,她给阿希礼编织了一个并不存在,而她自以为美好的世界,她要照顾好这个男人,不让他受一点的苦。
她不知道,阿希礼要的不是照顾,他要的是对生活的希望,而现实给不了他希望,因为他所属的那个世界已不复存在了。
因为塔拉生活的无望,阿希礼计划北上,寻找生活的出路,斯佳丽得知后,万般阻挠,出行因此搁了浅,斯佳丽成功了,而阿希礼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塔拉庄园留不下阿希礼,斯佳丽便设法将他接回了亚特兰大。
亚特兰大的的生活与塔拉庄园的生活其实没有实质的不同,阿希礼不过是从这个无望的境地走进了另一个无望的境地,锯木厂的“无能”经营是他与斯佳丽的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最好证明,然而,斯佳丽不会明白,看着阿希礼经营着一日不如一日的锯木厂,她不停地为他,也为自己找借口,阿希礼只是太善良,所以不懂经营之道。
因为斯佳丽的爱和包容,阿希礼在这个战火中重生的不属于他的社会艰难度日。
《飘》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爱情故事。南方人生活富足,主要以农业和商业为基础,拥有庄园、田地、黑奴,每天过着舒适的生活。北方人解放奴隶制度由此而形成了南方差异。
由于南方人自信、富裕,对于北方的挑衅认为只要一场战役就可以结束。但是,当战争拉开帷幕的时候,完全不是想象当中的事情。几年的战争打下来,南方人从战争当中学会了更多的东西,残酷、肮脏、血腥、伤痛一切都迎面扑过来。战争夺走了他们的家园、亲友、邻居,夺去他们富足的生活,夺去他们安静的环境,一切都陷于一种不可控当中。这时的人们处于恐慌、痛苦当中,并不知道,他们的恐慌和痛苦根源就是来源战争,来源于人类的贪婪和私欲。
斯佳丽是一个具有叛逆性格的女性,她生长在一个传统的庄园主家庭里,身体里奔流着爱尔兰父亲的血液,她对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从来没有思考过,因为那一切都是与生俱来的,她拥有自己的房间、仆人、美丽的衣服、上等人的教养,所以她的思想里只有享乐,再享乐。
但是,在她的行动当中,对于一些习俗的不理解,上等人之间关系的不理解,她只是觉得那是一种天生的叛逆,更加接近爱尔兰父亲的血统。没有意识到这些她所不能理解的东西是一个社会制度造成的。是她所处的阶级造成的。
斯佳丽的爱情是一份纯真的,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完全的一厢情愿,又是严重的违背上等社会的宗教礼法。她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惨的结局。然而,瑞特的出现,就是千年湖面飞来的石子,击起了千层浪,从第一次野宴上分另类的见解,到接下来他在战争过程中的行为,都证明了他的叛逆更加接近真象。对于生活在麻木的环境里的人们,他就是惊世骇俗、无耻的流氓。
他在斯佳丽身上找到了与他相似的东西,斯佳丽并没有感觉得到,只是觉得瑞特的语言有道理,有远见,却又脱离了上等人的社会环境和规则。在瑞特和艾希礼之间的选择,既矛盾又模糊,明明是深深地受着艾希礼,但是又为瑞特的思想光芒所吸引。
艾希礼讨厌战争,喜欢读书、音乐、喜欢平和安静的生活,但是为了保家为国,他义无反顾地参加这场无意义、肮脏的、血腥的战争。
在战争当中,艾希礼英勇、果敢,体现出了绅士的风度和将领的才能。战争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杰出而改变结果。南方败于北方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艾希礼做了自己可以付出的一切,这就是一个人,一个有责任咸、有思想的人应该做的事情。
等到他被北方俘虏后,北方人征兵去与印度做战,他拒绝了,代价是两年之后就可以获得的自由。他宁愿呆在地狱一样的战俘营里,接受痛苦的折磨,也不愿再一次参与战争。
面对人生,爱情是伟大的。他创造了生命,创造了世界,面对战争,爱情就显得微不足道。战争可以毁灭一切,包括生命、环境,从战争当中得到的中只有伤痛,血腥,恶梦,人类需要的是和平。
为了生存,斯佳丽选择了第二次婚姻。那仅仅是为了生存,没有爱情,没有对与错,她只看见了肯尼迪先生口袋里的钱可以保证塔拉的人们活下去。在那样危急的时刻,什么比生存更重要。斯佳丽并不知道自己是在随应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她只是把眼光放在迈出的脚步前方,为了前进,也是无助地盲目地选择。
每一次遇到困难的时候,瑞特都会出现在斯佳丽的面前。这就是瑞特给予斯佳丽的爱。直到瑞特向斯佳丽表白,求婚,结婚,生女。
斯佳丽的爱情纠葛从始至终都在困扰着她。艾希礼如同她心中的一个偶像一样,既真实存在,又遥不可及。斯佳丽就是在这样的矛盾当中,不断的前行,为了能够得到艾希礼的肯定,为了可以在艾希礼的面前表现,她在一步步地向前进。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代表作,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900多页的故事,众多的人物,个个性格鲜明。其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斯佳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对于她,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佩服的。斯佳丽很现实,甚至现实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从不会顾及别人的感想,她只是在走自己的路,将别人的一切都抛掷脑后。对于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我无法不讨厌!但同时却又不得不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的执着,佩服她能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对未来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用她的一句话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为了他的女儿,他可以放弃喝酒,放弃在外面过夜,放弃和能给他带来更多财富的但趣味低级的人的交往。他陪着自己的女儿玩耍,但又如亲生父亲一样对待他妻子带来的孩子。三个孩子都害怕他们的亲生母亲,却都乐意和他玩耍。这就是一个父亲的魅力!他不能不令我喜欢,不能不令我敬佩!
书中最令我钦敬的人物,还得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从而成为破落贵族们的精神支柱。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所有的事;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她刚刚生过孩子,身体极度虚弱时,她仍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她的丈夫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飘》都是一部值得百读不厌的好书,它是一部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了《雪域豹影》我觉得花月亮简直是个流氓,而泥雪滚才真正算得上“雪域霸主”,泥雪滚虽然被别人称为“丑八怪”、“窝囊废”,但它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我还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听说花月亮简直称得上“雪域霸主”。可是,你们千万别被花月亮那灵巧的身手和玉树临风的模样所惑。其实,它的心比谁的都要黑。它喜欢上了阿灿霞,就要带她远走高飞,丢下阿灿霞的四只幼豹不管。阿灿霞不跟他走,他还咬死麻老四来威胁阿灿霞,要知道麻老四可是阿灿霞最心爱的幼豹。
可怜的泥雪滚做了后爸这么辛苦的岗位,可是阿灿霞的第二胎并不是泥雪滚亲生的,反而被花月亮乘虚而入。我看到这里十分气愤。泥雪滚当了后爸两年多了,一个好的机会都没有。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花月亮得到了阿灿霞的身体,可是他始终得不到阿灿霞的心,反而活生生地被阿灿霞咬死了。泥雪滚那金子般的心融化了阿灿霞那个比石头还硬的心,也得到了三只幼豹的喜爱。
高中是人生中重要的一个阶段,是人生重要的转折点。在这三年中,我度过了人生最深刻的一段时光,不仅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也获得了宝贵的读书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以我从高中的学习和生活中所得到的五个方面的心得体会,来探讨我对高中生活的感悟。
首先,我要谈谈在学习中我从高中得到的心得体会。高中的学习内容比初中更加深入和全面,培养了我们的思考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我学到了“三心二意”的真谛,即专心致志、一心一意、细心入微的态度,帮助我在高考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高中教育也让我明白了知识的重要性,掌握了一种求知欲的态度,不再停留于被动吸收知识,而是积极主动地探索和思考。
其次,我要谈谈在生活中我从高中得到的心得体会。高中生活是一个相对自由的时期,但也充满了各种挑战和机遇。我开始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更好地平衡学习和娱乐的关系。我也学会了为自己制定目标和计划,并通过努力实现这些目标。在高中的生活中,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们的陪伴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使我在人际关系中更加成熟和自信。
再次,我要谈谈在思想中我从高中得到的心得体会。高中是一个让我们不断思考的时期,我开始对自己的人生和未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人生的意义在于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而不是被别人的期望和评价所束缚。我坚信勇于尝试的价值,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勇往直前,总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接下来,我要谈谈在品德中我从高中得到的心得体会。正直、诚实、宽容是我从高中生活中感悟到的重要品德。高中的生活中,我们面对诱惑和考验,时常需要策略和勇气来保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我学会了坚守信仰和道德,不迷失自己的方向。我也学会了理解和体谅他人,尊重他人的不同,形成了一种宽容和平和的心态。
最后,我要谈谈在成长中我从高中得到的心得体会。高中三年是我成长最快的时期,也是我经历最多的时期。我学会了面对挫折和失败不气馁,而是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我还学会了对于成功要保持理智和谦逊,不骄不躁。在高中的成长中,我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和价值观,我不再盲目追求外在的华而不实的东西,而是追求内在的成长和进步。
总结起来,高中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个阶段,给我带来了许多珍贵的读书心得和体会。在学习中,我积极投入学习,获得了专心致志和求知欲的态度;在生活中,我学会了合理安排时间和处理人际关系;在思想中,我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品德中,我坚守原则和底线,尊重他人的不同;在成长中,我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保持理智和谦逊。这些都是我从高中生活中得到的宝贵的心得体会。
在之前的学习时间中,爸爸陆陆续续地给我买了沈石溪的整套动物小说。《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一卷尘封已久的羊皮日记,一场人与天鹅的恩怨故事。一段代代相传的血海深仇,一份生死相依的珍贵感情。”这本书完全可以用这四句来概括。书里的好词好句,书里的写作手法,是我在看过的书中觉得可以名列前茅的。“招风耳狼酋冷毒的眼神望着水手亨利和木匠吉姆,耸动鼻翼做嗅闻状,似乎要以气味来判断面对两个猎物该先扑咬哪个猎物最合适。”这句把狼酋的动作,神态,表情都在我们的眼前展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作者在文中适当的加入了日记文字,写作手法可以参考。作者在最后的“为黑天鹅辩护(代跋)”中,条理清晰,用意明确地告诉了我们:人类因贪婪而变得残暴,因无知而变得偏执,曾经和正在对动物犯下累累罪行;不能因为无法否认黑天鹅的存在,就把它妖魔化。
虽然黑天鹅的美丽和对爱情的坚贞都不亚于白天鹅,但许多人在感情上仍疏远和排斥黑天鹅。都说窦娥冤,其实黑天鹅比窦娥冤一百倍。我觉得我们要同意沈石溪的说法,不能把黑天鹅与黑色地狱画上等号,要与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让这颗蔚蓝色的地球更加绿意葱茏。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护唐三藏去西天取经的事。在去的过程中,他们勇敢地斩妖除魔,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
在这本书里,我感受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集。其中主要故事是讲师徒四人来到白虎岭,三藏师傅饿了,就派悟空去化缘,悟空走后白骨精变成了少女,手里拿着瓶子里装进了青蛙和长蛆给唐三藏送去。这时刚好悟空回来了,一眼认出是个妖精变的,一棒打去,白骨精只留下了一具白骨便逃跑了。但因为八戒从中挑唆,楞说是孙悟空杀死了少女,唐山站也误会了,孙悟空变练起了紧箍咒,疼的孙悟空在地上打滚。第二次,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位老妇人,向他们走了过来。孙悟空一眼看出了又是白骨精变的,便一棒打去,白骨精又留下了一具白骨后逃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公公又去接近三藏师傅,这次悟空让土地神挡住白骨精,再一棒打死了白骨精,但八戒说他使得障眼法。之后唐三藏赶走了孙悟空。孙悟空被唐三藏赶走之后,三藏被妖怪抓走了。悟空知道后,连忙去救唐三藏。这令我看到了一个忠心耿耿的悟空,对他十分的敬佩。
我们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宽容,忠诚,时时保持警惕,这是他最闪亮的一面。
高中,是人生中重要的一个阶段。从初中的稚嫩走入高中的懵懂,我们需要对自己进行定位,设定未来的目标。读书心得在这个时期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拓宽视野,树立目标,为将来的发展做好准备。
第二段:培养兴趣拓展眼界。
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追求高分,更重要的是培养兴趣。高中阶段是我们接触各种学科的重要时期,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学科的内容和特点,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兴趣所在。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们可以拓展我们的眼界,提升自己的修养,丰富自己的知识。
第三段:锻炼思维提高能力。
高中的课程较为复杂,学科学习涉及到了多个方面的知识和思维方式。通过读书,我们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思维。例如,在阅读一本文学作品时,我们需要从作者的角度思考,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观点,这样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和理解能力。
第四段:丰富情感陶冶情操。
读书能够丰富我们的情感世界,陶冶我们的情操。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可以感受到作品中的情感,体验到作者的情绪,从而培养自己的情感和情绪。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懂得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情绪,培养自己的情绪管理能力。
第五段:提升综合素质迎接未来。
高中生活不仅仅是学习,还有各种课外活动和社交活动。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交环境。在课外活动中,我们可以运用读书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发挥自己的能力。
总结:在高中阶段,通过读书心得体会感悟,我们可以坚定目标,培养兴趣,锻炼思维,丰富情感,提升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读书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更是为了丰富自己的内涵和素质,成为一名有文化、有思想、懂得感恩的人。读书心得体会的重要性需要我们在高中生活中充分认识和体会。
在我高中的三年学习生涯中,读书是我最重要、最刻苦的任务之一。我学会了良好的读书习惯,掌握了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同时也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下面,我会从五个方面来分享我的读书心得和感悟。
首先,要学会大量阅读。高中的学习任务很重,但我始终坚信,一个人的知识面和阅读量是无限的,所以要大量地阅读各种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和见识。通过阅读不同类型的书籍,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生、世界和自我,更好地适应社会。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懂得阅读,并尝试将阅读变成一种好习惯。
第二,要学会提炼精华。在阅读中,不仅要读多,还要学会如何阅读,如何从众多文字中提炼出有用的信息。学会提炼精华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可以使用笔记、标记重要内容等。针对某一主题或内容,我们可以遴选一些相关的读物进行阅读,将其内容进行总结和整理。在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与记忆。提炼精华的能力是一个人不可多得的技能,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快速获得知识和信息。
第三,要锻炼思维能力。阅读不仅是提高知识的手段,还是培养思维能力的工具。阅读能够增强语文素养,提高文字理解与分析能力,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象和问题,同时也能加深对一些抽象概念和思想的理解。在高中的学习中,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比较难懂的知识,这时候如果我们有一定的思维能力,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知识。
第四,要保持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是推动人不断前行的动力源。保持好奇心,就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和求知欲,带着疑问去触发思考,不断地追问,掌握更多的知识。保持学习兴趣,则是对知识的热爱和追求,是一种强烈的动机,能够让我们主动地去了解和掌握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是每个人需要培养的品质,也是我们在高中学习中必不可少的品质。
最后,要注重实践和思考。高中阶段,许多知识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我们注重实践和思考。实践是指将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思考是指对知识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追求对知识的真正理解和应用。通过实践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同时也为自己日后的行动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总之,读书是一种永远无法割舍的人生修行。早在古代,文人雅士都非常注重读书,因为他们知道读书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而今天,读书的价值更加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前面所说的几个方面,正是我高中阶段读书的心得和感悟。我相信,只有我们注重阅读、提炼精华、锻炼思维、保持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以及注重实践和思考,才能让我们更好地走向未来。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_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__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_、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_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海流去。
范文一:
几个月前,高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神秘,令我向往的地方。因为在中考的重压下,我恨不得马上就考完试,去念高中,过上摆脱父母,摆脱压力的生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神仙般的生活啊!
而事实并不如我所愿。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还对一切事物感到新奇,感到十分放松。但慢慢地学习进入了轨道,每天新教的知识却怎么也弄不懂。渐渐的我开始烦恼。而且学校里的生活十分有规律,这让我觉得单调,觉得乏味。每天学习生活的时间排得很紧,我开始想家了。现在才觉得家中倒还有些自在。人就像一种奇怪的动物,在读书的时候想快点放假,但放假长了又想去上学。
但是,我的新校园----**中学,她优美的环境还是让我喜爱不已,她四面傍山,山上的树木长得十分茂盛。放眼望去,满眼都是绿色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这又是一个大自然伟大的杰作。学习累了,就眺望一会儿,这让人学得心旷神怡,缓解了许多学习的压力。而且早晨,山下的空气十分新鲜。呼吸一下,就能变得精力充沛。这真不愧是一个读书的“绝佳书房”。
所以,我们既然选择了来读高中,就要读好高中,这是原则问题,个人要承担选择的责任。既然选择了就一定会有所得失。从踏上高中之路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应该勇往直前,绝不后悔。我很喜欢书上的一句话:坚持不一定就是胜利,但胜利却一定是坚持的结果。
我们选择了高中就要一口气走到底,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是否有一颗恒心,抱紧信念。
高中,一个压抑而又充满朝气的地方。
范文二:
在我心中,高中生活就是一部交响曲。它演奏着生活琴弦上的一个个音符,使生命的旋律变得丰富而多彩。它无时无刻不记录着我们的一言一行,它无时无刻不表现着人世间的每一种真情。高中生活是多色纷呈的,它像姹紫嫣红的鲜花点缀着人生美丽的春天。
高中生活,悄悄地打开了我已然蒙尘的思想之门。那些啼叫的文字,会教给你种种精美的飞翔方式,让我们不再热衷于朦胧似雾的诗,也不再做那缥缈似云的梦。在岁月的流逝中,认清雾纱后面的自己——人生的道路曲折而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走好走坏,都会深深影响你的一生。高中,正是这个“紧要处”!或者说,这是一次让你绽放青春的.机遇,至少它也是一次让你放飞梦想的机会。
进入高中,我才发现自己的视野是多么狭小,而知识的海洋却是那么的宽广。科学的颠峰等着我们去攀登,艺术的殿堂等着我们去开启。不断的探索、努力、竞争,就会不断的提高、进步、成熟。我想,即使没有辉煌的未来,却能有无悔的昔日。我相信,到我白发苍苍的时候,回想起高中这段生活,仍不失为最甜美的回忆。
高中使我懂得了成功的真谛:必以意志做朋友,经验做顾问,谨慎为兄长,希望为守护神,才能成功在望。假如,生命中不曾有这些,那将是人们一生中最大的憾事。每一个过程,都使我们感受着拼搏的幸福,每一个过程,都使我们感受着人生的斑斓。
可以这样说,我们的高中生活,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像灿烂的太阳一样明丽,像天空翱翔的年轻的鹰一样豁达,像浩瀚的大海一样包罗万象。它会让我们一生受益------使我们充满朝气,充满自信,充满创造!使我们的人生变得靓丽多彩!
我想这本书,就是我看到过的最震撼人的故事了……(题记)。
《城南旧事》是老师推荐给我们读的。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的眼睛不禁朦胧了。每读一次,我的心都要被林海音奶奶在北京城南发生的点点滴滴所打动。那个年代的人和事,依旧那么新鲜,一点也不亚于现在的生活。
书是不说话的老师,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的益处十分得多。小编收集了读书的感悟。
作文。
欢迎阅读。
法国著名哲学家伏尔泰曾经说过:“当我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与书为伴,就象跟许多高尚的人在一起。读一本好书,是一次难忘的经历,更是一次心灵的洗涤。
读书,让我明白了爱的含义。
爱很平凡,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平凡,让人不由地生出几分敬意。我们总在寻找感天动地的爱,却常常忽略了平凡的爱。当我们狼吞虎咽地吃着家人为我们精心制作的美味的时候,当我们穿着家人为我们洗熨的衣服清爽出门的时候,当我们躺在家人亲手整理的清香舒适的床上酣睡的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幸福!而此刻,亲人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们快乐,所以他们就快乐。这,就是爱,爱就存在这无尽的关怀中。当我们尽力去做一些家务,这也是爱,爱就在我们的感恩中。爱,有物质的,让被爱者享受生活;爱,也有精神的,让被爱者心灵熨贴。为了给爱着的人一个惊喜,许多人用贵重的物品,其实对于家人来说爱就是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爱又是那么伟大。几十年如一日地为我们洗衣、做饭;宁可自己吃剩菜,也要让我们吃好的;宁可自己穿旧衣服,也要让我们穿上漂亮的新衣服……也许你会认为这很平凡,但仔细一想你便知道几十年如一日是多么地难!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在家里的窗台上玩耍,不小心坠下了楼。恰好回家的母亲看到后像箭一般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他,小孩毫发无伤,母亲却因此严重骨折。那一刻,母亲飞奔的速度匪异所思,简直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是什么让母亲拥有如此神奇的能力?是爱,是无私、伟大的爱,创造了奇迹!
也许大部分时候,平凡与伟大会互相矛盾。而在爱中,却那么和谐。是爱在创造奇迹,一个平凡与伟大的奇迹!
除此之外,书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自己,从而展现自己,推销自己走向成功!既然决定了,就去做,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书也教会了我宽容,我们要把自己的长处最小化,缺点最大化;把别人的长处最大化,缺点最小化。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不断地完善自己。
同学们,读书吧!因为生活需要一些感动;心弦,需要爱与智慧的手指来拨动。被打动的心会柔软起来,品格也就在柔软的心田里得以塑造!同学们,读书吧!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一起与书为伴,拥抱明天。
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己解剖。不同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后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老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后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知道: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只有阅读那些需要自己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直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能力,也没有生成能力。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接受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己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同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同的许多书放在一起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同的书来辩论。
阅读,可以使我们获得知识,亦能使我们的心灵受到洗涤,藉由阅读,我们不仅能了解世间运行的道理,我们从中得到的知识也升华了。我想介绍一本书,它让我体悟到:生命不会停留在世界上,但可以永无止尽的延伸下去。它的名字叫:生命。
“花开花落,雨滴雨停。今年落下的花朵,用它凋零的生命交换下一个绽放的奇迹;今天落下的雨水,不是消失了,而是用另一种形态活在世界上。”这段话让我百思不解,这些花、这些雨,看起来都一样,没有改变什么,不是吗?我放下书本,远离了它很长一段时间。
有一天心情十分低落,我重新拾起这本知识,看到了以前的我没有看见的道理:“今年凋谢的花朵,生命终结了,但是它落下后,将它的身躯献给大地,让新的生命可以在未来绽放;今天落下的雨滴,可能变成水气,可能汇集成河流,可能归属于大海,可能再回到天上,飘落了一片片雪花。无论在哪里,生命都会用某种形式存在,或许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我花了整整半小时,才消化完这段话。没错,不论在何时何地,生命都存在着,用属于它的形态存在。
眼前的桌椅不正是树木生命的延续吗?墨水虽然不是原本的纯净,但还是水的化身啊!就连黑板旁的粉笔,也是沉睡在岩石中的矿物。生命虽然死亡,但它却能延续它的价值,存在这世上……。
突然,我意识到手上捧的,也是一本生命,这本生命给我的感动远超世间任何事物,我的喜悦难以言喻,只能用泪水表达我的欢欣。
书是不说话的老师,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的益处十分得多。我喜欢读书那是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一些我们在课上学不到的东西,而且能让我知道一些人生的哲理和在遇到困难时如何以最好的心态去面对。
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特别爱书,所以,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因此,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
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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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会问,读那么多书你不感到累吗?我不但不感到疲倦,相反,读书让我心情愉快,书店里各种各样的书应有尽有,周末,我喜欢在书店自由自在地看书,我想看哪类书都可以,没有座位,就站着那看,一看就怎么也舍不得放手,一点也不觉得疲累。
读书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让我写作文时不用发愁。我的作文在班里经常受到尚老师的表扬。我能把作文写好,看书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书能告诉我许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给我很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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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蔡康永的第一本实用书,在“说话”多年之后,首次尝试教人“说话”。本书开端康永哥便许下宏愿:这本书会令“本来已经很讨人喜欢的你,在未来变得更讨人喜欢”。《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包括40篇精彩短文,每篇都是让谈话变美的醍醐味,并配以熊宝绘制的令人喷饭的搞笑插画,如同蔡康永的主持风格一样犀利俏皮,饶有情趣。
蔡康永一直是我喜欢的主持人,他那幽默犀利的话语一直深受观众喜爱。而这本《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则是他在说了多年之后教人说话的一本好书。在阅读了这本书后我总结了以下几点感受:说话要进退有度,尖锐的问题给对方留点余地,有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留个灰色地带,也是语言的一种艺术。作为新闻系的学子我们应该再采访等与人交谈中学会这样的说话之道。杜绝言必称“我”,别总把自己放在首位。与人交谈,总是注重自己的发言和想法,生怕别人没办法理解自己,每句话都是我怎么怎么样,实乃大忌。一般交流的基调应该是和谐的,和大家分享意见也应该充分去尊重对方的想法,这样才有更多的人愿意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也是做人的起码礼仪,更是新闻学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语言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能够方便人与人沟通,而语言的魅力就在于我们透过语言,能够感受到彼此的需要和话中的深刻含义,这就是说话之道。《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是一本教会我们在社会生存的好书,读完此书,余音绕梁,幽默中却又醍醐灌顶,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实在是应该注意自己的“说话之道”。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是啊!明日复明日,但又有多少个明日在等着我们呢?就如朱自清写的《匆匆》一样,时间如流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溜走,并一去不复返,作者不甘虚度年华,把大好时光都浪费了。既然来到这世界,就不能白白走一遭。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体会到了作者对光阴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经流逝日子的留恋,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是那样快。我的成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即将进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如白驹过隙,时光如梭,转瞬即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就是时光老人了,他迈着大步,一刻也不停歇。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他既不慷慨地多施舍每个人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每个人一秒。每人每天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然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些人能够获取知识,获取一个个丰收的硕果,而有些人学到的知识少得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荒废。
我们有的同学,整天沉浸在游戏的世界里,大好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人生很短暂,只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益的事,才能有所成就。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珍惜时间吧!同学们,努力,请从今天开始!
今天,我读了《水晶兔》这本书,里面的《水晶兔、小兔跑跑跳跳》这两个故事,我十分感动。
水晶兔是一只玻璃兔子,它被负氧离子发生器吹活了,在一次玩捉迷藏时,被一位贪心鬼上身的老爷爷揣进了提包,水晶兔从此在n双手之间倒来倒去,水晶兔实在忍受不了,将自己摔碎了。
伐木工也是这样,将参天大树残忍的锯下来,卖给买主,买主再将木头盖成新房,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后果有多严重吗?他们让那么多尿而失去家园,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跑跑跳跳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它的主人想在她长大后吃掉,主人女儿玩具(医生零零、反恐特警魔旦、鹩哥魔术师、小猫米米、充气羊男男),帮跑跑跳跳的舌头做了手术,然后,魔术师又教跑跑跳跳说人话“万事如意”,就这样,跑跑跳跳活了下来,并成了明星。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许多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地球赋予了我们太多资源,正因为这么多资源,使人类的心越来越黑!所以,我们不能做贪心的人,要做一个对社会做贡献的人。
几个月前,高中对我来说是一个神秘,令我向往的地方。因为在中考的重压下,我恨不得马上就考完试,去念高中,过上摆脱父母,摆脱压力的生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神仙般的生活啊!
而事实并不如我所愿。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还对一切事物感到新奇,感到十分放松。但慢慢地学习进入了轨道,每天新教的知识却怎么也弄不懂。渐渐的我开始烦恼。而且学校里的生活十分有规律,这让我觉得单调,觉得乏味。每天学习生活的时间排得很紧,我开始想家了。现在才觉得家中倒还有些自在。人就像一种奇怪的动物,在读书的时候想快点放假,但放假长了又想去上学。
但是,我的新校园,她优美的环境还是让我喜爱不已,她四面傍山,山上的树木长得十分茂盛。放眼望去,满眼都是绿色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这又是一个大自然伟大的杰作。学习累了,就眺望一会儿,这让人学得心旷神怡,缓解了许多学习的压力。而且早晨,山下的空气十分新鲜。呼吸一下,就能变得精力充沛。这真不愧是一个读书的“绝佳书房”。
所以,我们既然选择了来读高中,就要读好高中,这是原则问题,个人要承担选择的责任。既然选择了就一定会有所得失。从踏上高中之路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应该勇往直前,绝不后悔。我很喜欢书上的一句话:坚持不一定就是胜利,但胜利却一定是坚持的结果。
我们选择了高中就要一口气走到底,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是否有一颗恒心,抱紧信念。
高中,一个压抑而又充满朝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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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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