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是正面的、负面的,也可以是中立的,我们需要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与观点。接下来是一些富有思想深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引发大家的深思和讨论。
红轻点,莫匆见,血堪燃得千山间。血欲红,吾非见,清透若比血无颜。
她,矗立在山之巅,盘虬卧龙般的枝干给你一种苍劲的感觉。点点红梅如一瞬间喷洒的血珠,斑斑点点的落在枝干上,无力而又令人肃然起敬。此刻要是再来点雪,那便是最好不过的了。那情景似乎容易让人想到昭君出塞时凄凄苍苍的景象。与世间万物一比,似乎都显得俗了。
半月拢,伊如鹊,犹抱琵琶半遮面。问它绽,怕它谢,何时可得娇容颜?
枝头待绽的花蕾,如同月夜下摇曳的红烛,欢快的跳跃却难以捉摸。那从上到下的过度红,沉淀的如此清纯。纯的让人不敢触碰,生怕那浓郁的红被我给搅乱了。细细的凝望,你会发现她不只有“犹抱琵琶半面羞”的柔情,她还有“大江东去浪淘沙”的刚强,总而言之,仅凭几个华丽的词句是无法概括她的全部的。我认为,“铁汉柔情”这四字已是对她最好的概括了吧!
满面笑,如春风,笑里何见冬之痕。朝如红,夕如梦,醉回红衣千如重。
绽放的一株红梅,如梦般迷幻,又如现实般真实。在光下剔透的花瓣,没有一丁点儿杂质,就像一颗钻石般珍贵。她总是让人想到那个从天而降的红衣女子,衣袂翩翩,风吹起腰间的丝带,在空中划过一条条过眼如影的美。而此时的梅,用“醉红颜”这个词来形容也就一点儿也不为过了吧!
过眼烟云,浮光华影,千回百转,物境人迁,环顾四周,只留下一个最真实的她,一个最真实的我。
愿时间停止,我倚你身旁,漫天飞花,洗净我的尘俗,带来铅华。
这就是梅之魂!
瞧,那一树盛开的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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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以60年代和80年代两条时间为线索,以沪生、阿宝、小毛三个男人为主要人物,讲述一段特有的上海市井生活,混乱而昏暗。三个男人就像树干,枝杈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女人花。超凡脱俗如莲花;雍容高贵如牡丹;温文尔雅如兰花;暗香浮动如梅花;千娇百媚如玫瑰;热情奔放如葵花;暗香浮动如梅花;柔弱楚楚如菟丝;命浅福薄如牵牛。有书评说书里的女人个个都像是吃了春药,其实那是每朵花都努力盛开的样子,极致地想要彰显自己的美。无奈,凋零是花朵的宿命,繁花似锦终凋落,坠入红尘碾成泥。
前阵子杨丽萍因不生孩子被攻击其失败的人生;最近热播的《乘风破浪的姐姐》中,92斤的金沙带着称吃饭,被称为自律;ck内衣启用大码、黑人、变性模特,遭非议。女人太难了吧,不生孩子不行,不结婚不行,胖了不行,黑了不行,聪明了不行,笨了也不行。成功的女人要么是白瘦幼,要么是家庭美满的女强人。谁给的标准,又是谁在把它变成铁律,在不危害到社会和别人利益的情况下,女人爱怎样就怎样,就让上帝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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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说了,最初是因为剧版《繁花》的消息出来,所以对这书生了兴趣。其实很早以前对这类老上海题材就已经有点疲倦了,张爱玲的老上海,王安忆的老上海,这次又多了金宇澄的老上海,来回来去,总也是那个样子。
我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大抵就是一件玄青底的绸面旗袍,上面晕染了各种颜色,穿的人肤色很白,雪团子一样的白,摸不到,却能知道触碰起来应该是很软的,特别软,而里面,全都是烂的。
书算是挺厚的,但像是刻意写这么长,让读者读完生出看时移世异的苍凉感。全书出场人物太多,拔高了阅读门槛,尤其是双线叙事,每条线的人都多,我这种本来就记不住名字人被劝退了无数回。
而且可能我确实不好这口吧,感觉全书下三路的情节描写也太多了。无论是有固定伴侣的,还是没有固定伴侣的,天天能见着的夫妻,还是两地分居的,全部都是欲求不满,到处寻花问柳沾花惹草,最后再惹上身各种乱摊子。给人感觉,无论环境际遇是什么样的,每个人物生活的核心都是肉欲那点破事,而且欲望还特别强,其实挺没必要的。
不过作者的一部分目的应该还是达到了吧,起码看到结尾的时候,我特别想念蓓蒂,以至于又翻到开头,把他们的出场又重温了一遍。还是小时候好啊,后面这些人,都是疯了吧。
这本小说,以小毛,阿宝,沪生为线头,牵扯出许许多多的女性,其中又以她们的男女婚恋性爱为主,兼顾时代变迁下一代人的生活变迁。
大约女性自古以来被圈定在家庭里,作为男性的辅助,所以她们的情欲展开不像男性那么自由随心,有一定的被动,但是也有主动的。
这两种代表人物是梅瑞和汪小姐,梅瑞娘。
梅瑞先和沪生暗通款曲,被沪生介绍给阿宝后,移情到条件更好的阿宝上。阿宝这边行不通,他嫁给了有房子的老公,又对老公不满,后来和康总缠绕不清,但不是真爱他,而是出主意有个依附。
故事的结尾趋于平淡,主要交代人物结局,但中间几次非常精彩。
其中一处是阿宝、沪生、苏州范总和陶陶四人,半夜从招待所溜出,七拐八绕来到一门楼,曰:“沧浪亭”。
于是“四人说说讲讲,发一阵呆,也就坦然。月轮残淡,天越来越明,鸟鸣啁啁然,逐渐响亮,终于大作。半夜出发,无依无靠,四个荒唐子,三更流浪天,现在南依古园,古树,缄默坐眺,姑苏朦胧房舍,苏州美术馆几根罗马立柱,渐次清晰起来,温风如酒,波纹如绫,一流清水之上,有人来钓鱼,有人来锻炼。三两小贩,运来菜筐,浸于水中,湿淋淋拎起。大家游目四瞩,眼前忽然间,已经云灿霞铺。阿宝说,眼看沧浪亭,一点一点亮起来,此生难得。”
真是美极!虽说是地域小说,又是拿方言写作,但这个故事大概并不想面面俱到,刻画上海众生相,而是等于理解几个个体人生的浮尘与变迁。所以书中无数次出现一声叹息——“哪能办”,是啊,普通人的生活最常问也就是“哪能办”。
最最重要的,是言语。文中及封底的穆旦诗明明白白讲清作者的意图。我透过言语、对话、地点名字、器物名称,所有由文字组成的部分,看到鲜活上海与几位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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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花》中,为人称道的是语言,抛弃刻板叙事,文字先行,回归到传统的“话本体”的表达。这是一部以大量的人物对话与繁密的故事情节为主的长篇小说。“人生如花,书中大段关于花、树的叙事,七十多位女性人物,可说是“珠环翠绕”,光线、颜色、气味,在人世摇曳,加之盛开与枯萎的姿态,包括传统意义的繁华城市的细节,是花团锦簇的印象。”金宇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诠释书名“繁花”的寓意。
这是一部有关上海的地域小说的典范之作。《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wg”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他们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人引出其他男男女女,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故事从这三个男人懵懂的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
大上海的阿宝、沪生、小毛穿梭在六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构成的巨大时空陷阱之间。他们在六十年代兴致勃勃地投身群众运动,一如九十年代忙着赚钱应酬。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所裹挟,卑微而热切地活着,身不由己,被种种欲望和挫折所牵引。时代在变化,而他们被桎梏的心性从未得到过自由。说到底,是一颗颗年轻且热切的心,被时间的虚妄所埋葬。
书中男男女女在万丈红尘里,无法抗拒情欲的迷障,总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于是,一步步走向宿命的轨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而生活总是不吝于展现最残酷的真相,所有的真心都是情感的虚妄。
而面对这些虚妄,所有人物在作者笔下都选择了“不响”。在书的扉页上就写着:“上帝不响,像一切全由我定。“不响”似乎就成了这部看似没有主题的小说最好的引线,几十、几百个“不响”将两段时代中发生的一个又一个如珍珠般的故事串联起来。无论穿越如何热闹的生活,上海人的骨子里也是沉默的,这份内心的沉默同样维系着阿宝与沪生成年后的个人尊严。
“繁花落尽尽是虚妄”,而沉默、“不响”,是作者笔下的上海。
人,或可老,或可死,但未来路,未来人,未来事,却是求不得,看不到,定不了,除了我们终将如繁花归于尘土,谁知那花花世界,我们又是谁的过客,谁的煞星,谁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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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我总记得,这是繁花初开的模样。
大抵很久未再慢慢翻开这一本浅灰色的故事了,我以为,这可以读很久。心怀这样的想法,难免有时得了空闲,静下心来翻阅的,便不再是它。甚至终的要想起它了,也还要为自己当初的随意置弃而翻找上好一阵。然此时才会忽的想起,这等情景,竟莫名的会像《繁花》中时光与岁月的遗落。
我是极欢喜童年阿宝和蓓蒂的。他们可以随意爬上屋顶,听黄浦江船鸣,或者一同听阿婆讲神乎其神的故事。反正任何孩童想做,该做的事,这两个小人都在作者的笔下一一完成了。尤其是“邮票”一节,阿宝与蓓蒂单就邮票上可以印什么,谈到花名,谈到梧桐的四时之景,再谈到外国票,初读时觉得枯燥,这番毫无目的的陈列,是否有伤了意境。但再读之时,发觉他们似乎便是从前的自己,甚至童年的每个人,会为了某件事大费周章,天真而烂漫。
突如其来的感触大概便是《繁花》所动人之处。
而若谈及阿宝与蓓蒂,还有一人是不得不说的——绍兴阿婆。阿婆是旧上海与新上海交替所产生的遗物,她死板腐朽,她迷信愚钝,她甚至宁愿以相克之说为其小囡之死予以借口,也没有在这繁华之世去寻得一医。有时常常想,阿婆与阿长简直像极了。
我便试着像迅哥儿一样,去寻觅哪怕一丝一点的,阿婆细微的爱与情。但我终究没有办到,阿婆只会说:“乖囡啊,我已经派不上用场了,马上要死了。”也只会在担忧蓓蒂时,重复呼唤名字,苦苦地去寻。她太呆滞了,惟剩阿宝与蓓蒂与她相依,两小一老,却是看来,令人心颤。于是阿宝的童年就在绍兴阿婆的故事下,慢慢旋转成一个迷离的梦。
再醒来时,蓓蒂在哪,阿婆又在哪儿?她们竟像在阿宝的岁月中消失了一般,成了他永恒的记忆。
只叹问这繁花花开何处,而又败于何处。
想说的几点:
1.王家卫买下拍电影是很贴切的,在对话中推进情节,在氛围里释放想象,他的镜头语言将会在这本书中如鱼得水。
2.克制、白描的笔法很宝贵,也很考验笔力,着力于一件衣服,一盘菜,一个环境的细节描写,而人物的内心活动几乎不着一笔,两者形成强烈对比,读者的视角一直游移在角色之外,只能猜测、推敲、想象人物的内心世界,这样的成功之处在于给回味和想象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失败之处在于读者始终无法与故事融入,一部让人感到疏离的小说考验读者的耐性,对于大部头小说而言,这样实在是冒险。
3.小说人物缺少内心世界的塑造,让所有的角色仿佛都是不响的纸片人,与小说的整体氛围一致,颓废模糊荒芜,男人调笑玩弄女人,女人算计男人,这么长这么厚的书,这个主题一直贯穿始终实在是没用意思。
4.上海男女的这些故事,个人认为一本中短篇足以,实在是不适宜写长篇,写多了显琐碎拉杂啰嗦,如果要看,看张爱玲一人足以。5.讲人间情欲悲喜剧,看金瓶梅一篇足以。
每当有人提到枫叶,我便异常兴奋。因为它不但颜色独特,而且掌形也显出几分别致。
一叶知秋,红枫叶便是秋天的时令神。许多文人墨客都曾以它为题吟诗作画,使它的魅力流芳百世。
记得在老家的一座不知名的山上,有一片枫树林,虽然不能和北京香山的红叶相媲美,但也算得上是别具一格。那座山并不奇特,而被青翠所包围的那一小片火红,便是吸引人的全部风景。
一天雨后,我去那座山上看红叶,山势并不怎么险峻,一路上走得很轻松。不多时,我便来到了枫树林,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火红的景色。我缓缓向树林深处走去,每走一步都格外小心,生怕惊扰了这珍贵而又可爱的红色精灵。当然我也没有忘记拾几片回去留作纪念,但我真不知拾哪一片好,因为刚拾到一片放入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没走几步便又看见一片更为娇艳的。我沐浴在这片红色里,仿佛忘掉了一切,眼前只有这一种颜色。
不知不觉中黄昏已经来临,天气由阴转晴,晚霞一片绚丽,火红的霞与火红的叶相映,我被包围在红色的世界里。我快乐地旋转,希望红色映射到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太久不看厚书,看起繁花都不太有耐心。作者的笔调和开场,让我恨不得焚香烹茶,相当之静。只是看久了,也逐渐习惯了这种细水长流,温吞水的叙述方式。
文如其名,繁花人物盛多,世间百态尽显。记得刚看繁花时候,一直无法静下心,索性问了个能因为喜欢此书,买了五六个繁花不同版书的朋友对这本书的看法,其中他提到了,书的精彩,开始于陶陶遇到了小琴,看完本书我只能暗戳戳猜测,是不是对他来说,本书最大的警醒大概就是粉红骷髅,暗藏危机了。
而自己看得渐入佳境,则是李李。终其一生,都在追求个心安所在,以为阿宝是那个最终归宿,结果阿宝却说了个恐怖神话:她以为菩萨渡人,但是菩萨是看不到苦难的,苦难的人只能在地狱挣扎抢着一根荷花根须。自溺者只能自救,李李最终的归宿自然不是阿宝。
个人很喜欢的殊华,书到一半就成了牺牲品,阿宝喜欢的贝蒂,到最后也用辛德勒的名单暗示了结果,老人家黎黎,虽然篇幅极短也让人触目凄凉。疯狂的时代,随时都有事故在上演,时间久了,一代人老去,血泪下的事故就成了年轻人的故事。但是新的事故也一直在发生着。
看多了,总是让我不断提醒自己,历史总是相似的,作为现代人,尤其是重度互联网冲浪者,最大的美德,大概就是——沉默,温和。
今天,我在鲁泰路上发现一种很好看的一种树叶,因为那树叶是红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枫叶,可是仔细一想我们这不可能有枫树的,我跑过去一看不是枫叶,而是红叶,一回家我就打开电脑查红叶的资料:红叶,学名黄栌,是观赏树木,主要看叶,为历代文人青睐,最早见于司马相如《上林赋》。红叶,全国各地都有,千佛山亦鼎鼎大名,然而尤以山南山北最盛。山北瀛芳园处,星罗棋布,万紫千红。卵形的叶,杂性的花,浓郁的香,甚是诱人,再加上丹枫、火炬、红叶李、红叶树,将其衬托得更加艳丽。
同学们你们是不是觉得红叶很美啊?
《繁花》是《上海文学》副主编金宇澄老师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从莱山图书馆借阅之后,一直没有时间仔细看,昨晚大考结束,拿来仔细端详,沪市语言风味足,最大特点:简练。《繁花》围绕几个从小在上海长大的小伙伴的故事,他们长大,他们身边几十年风云变幻的上海滩,大体是解放后的上海,没有大亨故事,市井小民的欲望纠缠、厂矿工人在wg中的自保与斗争,学生文青在60年代的风华正茂,改革开放后灯红酒绿的商贾隐私,请原谅我看了不到30%的全书,对脉络描述不够详尽,兴许有错误。《繁花》文字让人眼前一亮。字里行间夹杂着吴侬软语。“事体”也就是北方的事情,在该书中成百次出现。文中描述小毛的钳工师傅樊师傅制作不锈钢汽水扳手的一段拿来欣赏:二百多斤的樊大胖子,大手大脚,特号背带裤,大额角上面,套一只钟表眼罩,工具摊开一台子,只为一个拇指大小的钢制美女服务,件件合金钢锉刀,堪比柳叶嫩芽,更细更柔.........这真是缭乱青丝,锦衾怜月瘦。最后通体用绿油抛光。这个过程是一段动人的纪录电影,diy奇迹,寄托了男人的感情与细心。樊师傅在wg期被人整,但是樊师傅是八级技工,也就是所谓的有特长。他对徒弟小毛讲:做生活,就是做人,如果腰板硬,自家先要做到,出手要漂亮,别人有啥可以讲呢,无啥好讲了。在批判会上,樊师傅拿出他制作的无人能敌的五金件(文中叫生活经),击退了他的人。原文是酱紫的:我讲,啥叫上海工人阶级,啥叫老卵,啥叫大老倌,啥叫模子,面子,这就叫生活,这就叫上海工人阶级的资格。据说技术工人最有觉悟,最有理想,喏,这就是觉悟(樊师傅苦心精制的钢榫),就是理想。小毛说,人家讲啥。樊师傅说,吃瘪了,不响了,会开不下去,统统回去......手里做的生活,就是面孔,嘴巴讲得再好听,出手的生活,烂糊三鲜汤,以为大家不懂,全懂,心里全懂。金宇澄厉害就在于,他小说充斥着大量的人物对话,但是没有一个引号,根本不需要换行来辨别不同说话人的身份,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金宇澄书中大量的插图都是自己手绘。我写的很不好,也许就是写给自己看。但是文末还是想推荐他的其他几本书,有时间我们一起分享。想写点亮色的东西,最重要的事体就是阅读最厉害人写的文字,比如金宇澄。男神金宇澄作品:短篇集《迷夜》,随笔集《洗牌年代》主编《城市地图》,《漂泊在红海洋--我的大串联》等。
第一次知道《繁花》,还是三四年前高中时候从姐姐口中得知,之后是在杂志上看到对金宇澄的采访。小说的叙事和曾看过的方式不太一样,人物间的对话没有双引号,像一个小酒馆里的说书先生,慢慢地、细细地,还稍微带点儿悬念地道给你听。
目录后第一页,一句“上帝不响,像一切全由我定……”,颇有韵味,只是这后面的省略号有一点影响审美。这句话,在看到后半段的时候,从春香口中再说一遍,才真真是击到我。再读下去,从将要与这个世界告别的阿毛口中说出,是与亡妻的旧言相契了。故事到这里,一下子让之前所有纷繁复杂的故事都沉淀下来,弄堂里三种不同家庭背景的小市民的生活的底色翻涌出来,又归于沉寂。
故事里出场了很多人物,有时候一度分不清到底是谁经历了哪些,但是不用着急在前文漫天翻找,慢慢跟着他们经历下去,饮食男女,从小囡到中年,一个个都从以地道的上海话为背景声的弄堂里走出来。也在苏州的沧浪亭旁熬出黎明,也在洗发店的楼上过生活,也在金碧辉煌的酒店里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也在破败不堪的乡下小房辗转难眠。这里面,有男女婚姻爱恋暧昧之事,有兄弟互诉寄托彼此帮扶之事,有市井人的闲言碎语,有小人物的冷暖自知。
我读书,习惯摘记,只是这篇五百五十页的“话本”,容我写下的句子少之又少。这故事都融在一张一合的对话里,都融在一颦一笑、一来一往中。金宇澄先生的文字不似张爱玲,不是女性的那种有点优雅和温婉的文字。
以前阅读张爱玲的文字,那种文字的气质可以渲染到自己的文笔里,落笔都是那种温柔的味道。但是金宇澄先生的文字,用着地道的上海话,带着上海人的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另一种男性的上海味。更妙的是,这文字带着上海的味道,更带着上海历史的味道,从最底层的贫苦到最令人羡艳的富足,从革命时代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人物的话语都契合着他的出身,他的立场,他的性格。
所以当我慢慢翻动纸页,从单双章节的两个时间线下慢慢走近这些人的时候,我不是唐突闯入的局外人,不是躲在暗处的偷窥者,我可能是一个经过的行人,也可能是一起生活在弄堂里的居客。我现在生活在南京,但是我也是生活在1966年上海南京路的小囡。
我记得看杂志的时候,采访金宇澄先生如何处理书中的这么多人物,金先生回答时恰说到为什么将这本书题名为“繁花”。他说,“繁花”真好,常见字,符合小说里那么多人、星星点点的特点。
我想,这就是每个小人物的存在,他们是星星点点的花儿,簇拥在一起,绽放出上海的春天。我记性不好,但隐约记得故事里的人也有自嘲,说自己只是灰尘。其实不论是灰尘也好,花朵也好,我们都是某段历史中某个角落里的小市民,也许无足轻重,无关痛痒,但,谁又能说,这段历史选择了我,不是我的幸运。
在打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室友在看《无名之辈》,应是到了后半段,放着贵州小城方言唱的伴歌。这个故事,讲得也是小人物,赚足了我的眼泪。
无论是在上海的弄堂,还是在贵州的小城,或是在此刻我所处的这座城市的偏远之地,每一处、每一天都有故事在上演。我看这些用文字、用镜头描述的故事,为之动容,才明白不同的花朵,会经历一样的风雨。“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我刚刚能在自己的年龄前加个廿字,算起来比大部分同届人都大了些,其他人在我这个左右的年纪已经在承担一些使命和愿景,我欣赏的镁光灯下的人也只不过比我大了几岁。我吸收了有些多的负能量,也可以说自己有诸多弊病,但是纵使存活至今,上帝也不发一言。
世上这么多人,人间这么多事。我占着小小一隅,也不知故事会如何进行。但总归,这生活全由我定。
我是北方官话区的人,作者的吴语写作确实有些地方看不懂。但这个方式不应该是作者被批判的理由(上有人因为吴语写作给低分),运用到吴语的地方其实也不多,百度上也可以搜索到。十三点代表傻,汏浴意为洗澡沐浴,湍煞哉意为投河死了,小开则指不务正业的啃老年轻人。
读完全书后对一句话印象深刻,就是——宝总不结婚,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女孩。书中人说这个女孩是雪芝,我觉得是蓓蒂。那么沪生不离婚又是因为什么呢?或许是作为律师见惯了分合,一段有名无实的关系让他觉得心安吧。
作者分了两个时间段交错叙述,一个细节就是写六七十年代的那部分,每一章的小标题是繁体字,写到改革开放后每一章的小标题就变成了简体字。金宇澄是52年生的人,文革发生时他正和阿宝、沪生、小毛这些人差不多大的年纪,想必体会还是挺深的。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夫妻因为成分不同被强制离婚,两人见面是在电话里说暗号,而且不能是一样的暗号。买奶粉代表去儿童广场,鸽子代表和平公园,送外公代表外滩。现代人的笑谈,是当时人的辛酸。
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就是书中人物错综复杂的感情线了,那些琐碎的言情家常,读起来就像在听市井八卦一样。沪生的女友有姝华、兰兰、梅瑞、白萍;阿宝的女友有蓓蒂(被马头拐走了,单向暗恋)、小珍、雪芝、李李;小毛的女友有银凤、春香、招娣、汪小姐;陶陶的女友有芳妹、潘静、小琴。不难发现,书中男女的命运多是悲剧性的。汪小姐和宏庆一心想要孩子,最终要成了徐总的孩子,还有可以是个连体婴儿或单体双头婴儿。陶陶和芳妹离婚后以为可以和小琴长厢厮守,喜悦因小琴意外坠楼戛然而止,陶陶在翻阅小琴日记本的时候发现原来小琴一直在玩弄自己。
嫁给了一个朝鲜男人,生了三个孩子,和沪生再次重逢时身上都是臭的。兰兰高高兴兴结婚去了,还邀请沪生和阿宝参加婚礼。梅瑞斥责沪生脚踏两只船,以自己倾心阿宝为由,和沪生告别。白萍去德国留学,后去澳洲,和一个菲律宾华裔结婚并且由了孩子,沪生不肯离婚。蓓蒂被抄家后和阿婆出走,迟迟没有回来。小珍和5室阿姨的事体暴露,导致阿宝和小珍很少见面。雪芝一家除了她母亲,其余人都反对阿宝和雪芝的恋情。李李最后落发出家,说阿宝是她最好的朋友。银凤和被隔壁老头威胁,与小毛断绝关系,搬出了理发店。春香和小毛结婚,不久后死于难产。招娣似乎是银凤2.0,可又终究不及银凤在小毛心中的地位。汪小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而丈夫不丢工作,就和小毛假结婚。。
一场场的风花雪月过后,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小毛因病去世,沪生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阿宝还是独身一人。玲子的饭店里,葛老板已经入土了,新人加代子、辛西亚入住。繁花会凋零,繁花会继续开。然后呢?看花的人已老,种花的人已死。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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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觉得眼睛一跳。前一阵子看金瓶梅,因为难读,还读了好几本周边,浅近的是吴闲云白话讲故事梗概的,稍微深一点的格非,田晓菲,侯文咏,还有豆瓣的长文侃侃金瓶梅。无一例外,都在讲金瓶梅表面上热闹非常,官场和床上(都不用说“情场”两个字),内里都是大悲哀,大慈悲。完全就是这句,讲得有荤有素,其实是悲的。“其实是悲的”的故事太多,能把荤素都讲到位的,大概金瓶梅要算第一个了。
讲荤素的虽然是小毛,不难见繁花整书贯彻的也是这个中心思想。
刚好最近看了《一句顶一万句》,觉得和《繁花》有些地方有点像的。
比如整体给人一种“没有空镜头”的感觉。前者几乎每句主语都是人,句子相对也是短,一句赶着一句推进故事。后者通篇都像是人在用吴语跟你细细碎碎地说,人说话么,就少有19世纪小说里面对景致的详细刻画,仿佛电影里空镜头让你慢慢慢慢地沉浸进去。不过《繁花》到底是精巧很多,比如蓓蒂和阿宝谈邮票,姝华和小毛谈诗歌,蓓蒂和阿婆变鱼,小毛感受银凤的热气,汪小姐和徐总下午醒来看天井里面唱评弹,阿宝和李李的欢好,陶陶看小琴,都是一些,虽然人是主角,但抒情得像是空镜头。有些,荤虽然是荤的,湿嗒嗒粘腻腻的男女之情,也有一丝幽情的味道。
再比如人物故事都细细碎碎。《一句顶一万句》其实是有主角的,但是讲故事的时候,一句提到了某人,便洋洋洒洒荡开去讲一篇故事。开篇很久,都不晓得到底谁是主角。《繁花》的主角本身就多,好些配角的戏份也相当多,像陶陶,就不知道算不算主角。像小毛,后半段迟迟不出现,还以为他不算主角了。
当然这两部小说,不像的地方更多。不谈了。
讲繁花一定要讲方言写作。繁花也算不上真的方言写作了,方言写作的《海上花列传》,我已经是完全读不懂,只好读读张爱玲的翻译版,繁花基本读起来没什么困难。但很多表达,却让人会心一笑,因为上海人真的就会是这种腔调,有趣得很。
说到海上花,和繁花也有些地方有点像的。
比如人物的心理活动写得也少。像有人嫌繁花没有塑造出人物,通篇“不响”肯定是会造成障碍的。现代大部分小说塑造人物都太卖力,大量心理细节铺排,读者才觉得这个人物丰满了立体了。繁花这方面就差很多,很多人都寥寥几笔。但我觉得主要人物不是已经很丰满了吗,像小毛,小时候的青涩少年感,和后来妇女之友的形象交叠,多少一言难尽。像阿宝,小时候和爷爷在一起的样子和爸爸在一起的样子,和蓓蒂谈邮票,和雪芝分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后来八面玲珑的宝总,为什么这种就不能当作是“不写之写”。红楼梦多少篇幅,洋洋洒洒四百多人物,大家都觉得生动鲜活,我觉得啊,无他,唯眼熟尔。因为这么多年红学,讲得太多了,把曹公说了一半的话,已经脑补了几万种潜台词。你要是拿出读红楼的架势来都繁花,也会觉得人物写得好了,而且不依赖于心理描摹,就写动作台词和不响,就已经有了。
比如话说一半。我觉得金瓶梅难读,就是话说一半太多了,又不像红楼梦整天电视在播分析,可以找的参考书太少,资质愚钝就是读不来。张爱玲翻译的《海上花开》《海上花落》也是话说一半太多,人物的上风下风都不交代清楚,动机也模模糊糊,一半要靠猜,但是年代久远了,心思也不如古人细腻了,猜得实在辛苦。相比而言,《繁花》时代近一些倒好猜一些,此人不响,该是赞同还是反对,是嫉妒还是鄙视,自己觉得还能猜差不多。还有很多地方写人讲话,话说一半直接就打了句号,当然对话者要追问,但很多时候,不说也是说,你想一想为什么不说下去了,也就不必说了。还有些大事,像梅瑞登高跌重,也是举重若轻地讲讲,只说一半。
写大故事,大潮流,不是不可以。但市面上这种书也不缺。有一些只讲讲大潮流里面裹挟的男男女女的小故事,也满好。只剩琐碎也不要紧的,有心的,还是能感受到里面的悲。
在看林清玄的《气清景明,繁花盛开》,里面有篇文章《白雪少年》,讲述了作者回忆小时候吃白雪公主泡泡糖的情景。不知不觉中,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了,上小学那会儿,学校离家较远,妈妈给我四角钱中午买两个包子作为午餐,我只买一个吃,还剩两角钱可以去买一个大大泡泡糖,卖泡泡糖的摊子就在包子店外里,摊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用糖纸皮包着的大大泡泡糖。每天中午,我吃一个包子,而后买一块大大泡泡糖,放在嘴里可以嚼上一天,那种自我满足感真的好强,边嚼边吹泡泡,仿佛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个年代,家里很穷,记得学校组织打疫苗时,妈妈为了能让我打上疫苗,要去村子里头挨家挨户借钱。上初中后,家里经济更为拮据,爸爸不得已外出三峡打工去了,那时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想自己存钱买一部电话机,我开始在我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省钱,每周花两块钱买一瓶辣椒酱可以吃一个星期,每顿打二两米饭,用勺子舀一勺辣椒酱拌在饭里头吃下去,虽说饭里头只有辣椒酱的'味道,但是我却吃出了甜美梦想的滋味。
可是钱刚攒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清理了我书包中存下的钱,并“责骂”了我,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不想我为了钱而苛刻自己。自从妈妈发现我存钱的秘密后,就经常清理我的书包,我攒下的钱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被“无情”的收走了。后来,到了高中,妈妈也去三峡打工了,家里的经济稍有好转了,我的生活费了多了起来,存钱买电话机的愿望一直在我心里没有磨灭,不到一年,我就存够了六百元钱,买了家中的第一部电话机,我选了“4773911”号码,过上了电话“自由”的生活。
正如林清玄在书中写道的那样,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成来。儿时的经历对我后来的人生起着很大的影响,那种宁肯少吃一个包子,也要嚼一嚼的泡泡糖;那种宁肯不吃菜也要攒钱买下的电话机,就如同在成长中滋养着我的精神粮食,长大后,我不注重于吃好,但是我却很在意于是否能拥抱蓝天白云的美丽,是否能撑起自己内心的那份恬静。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每个女人都跟吃了春药似的,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买了五六年的《繁花》,终于在昨天晚上读完了。
一开始没读下去的原因是,写的事实在是太琐碎了,人物又众多。今年我下定决心看完,边看边画了个人物关系图谱给自己看。
读完后,老公问我:“这书怎么样?”我答:“没有红楼梦好看。”他笑了:“比红楼梦好看的没几本吧。”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和红楼梦比,可能我觉得《繁花》中展现的人生悲凉和红楼梦有相似之处吧。但红楼梦毕竟还有宝钗黛玉探春晴雯这样有活力有鲜明人物特征的角色,《繁花》全书展现的全是一种腐朽了的悲观的生活态度,一副生命不可为于是红尘随便体验一番的样子。
我能理解在作品背景下人物变成这个样子的原因,心如死灰。现在社会的很多人甚至连我在内,也有这么一种生活态度,即对生活躺平,因为越活越觉得没有什么是抓得住的,不过苟活一世罢了。
阿宝和沪生给我一种他们不相信任何人任何东西的感觉,虽然他们两位严格来讲,是书中品行较好的人了。但是我真的没看到书中的何人何事触动了两位,似乎他们俩一直是一个局外冷眼旁观的状态,蓓蒂已经离去那么多年了,阿宝真的还不打算放下吗?雪芝是伤了阿宝吗?我倒是觉得两人都不够爱,分开也好。李李呢?阿宝对她又是什么态度?李李出家,我隐约感觉到阿宝是震惊的后悔的,阿宝是否太过软弱了?即使不打算结婚,能和李李坦白心意也好啊,我相信李李是不会介意的,但是都没有,都没有。阿宝的行为简直让我想到了现在大家说的“三不”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沪生我就更难讲了,我完全看不懂他的感情线。书中也没有写到一个和他亲密的女子,梅瑞、白萍我觉得都算不上。兰兰或许算一个,但细节真的太少了,我推敲不出来。
整本书看完,我心想:这都讲了个啥呀?怅然若失的样子。
《繁花》采用上海方言、人物对话的方式、单双分章双线并行的结构模式,将生活在两个不平静时代下的市井百姓的生活、情感、形态,用看似琐碎的记叙一一剥离给读者看。在整部书的徐徐展开过程中,金宇澄以冷静超稳的旁观者态度把握着故事的节奏,但是,在这冷静超稳的背后,我分明感受到作者的大悲悯、大情怀;在无数次的“不响”背后,有作者太多无法言语的语言;在那么多次“落了一滴眼泪”的背后,有作者奔涌不止的眼泪。一直以说书人身份存在的作者,在29章还是忍不住站出来说:“情况往往如此,老友见面,以为有讲不完的话题,其实难以通达,长期的间隔,性格习惯差异,因为蜂拥的回忆,夹头夹脑,七荤八素,谈兴非但不高,时常百感交集,思路阻塞。”我想,金宇澄之于《繁花》,之于《繁花》的人物——他的老友也是如此吧——悲悯太深,反而冷静;用情太浓,反而平淡;想说的太多,反而无言。莫言说过:编造一个苦难的故事,对于作家并不是难事,但是“那种建立在人性无法克服的的弱点基础上的悲悯,却不是能够凭借才华编造出来的”。
《繁花》里环境描写的笔墨并不多,更没有大段集中的描写,但是只要在章节中出现,无论是雨,是树,是花,是光的变化,还是生锈的铁轨,幽幽的猫,不多的笔墨,毫无渲染,但是会反反复复,整体串起来,背景就有了,人物的情感就有了,心里变化就有了,故事的结局暗示就有了,读者的心绪也就有了。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侦探系列一共看过三本,最喜欢的还是《八百万种死法》,因为把大都市的冷漠疏离,依附于此生活的人们的异化和飘零写得让人心有戚戚。是一部氛围大于情节的小说,但也正因如此,你会在知道所有情节的情况下还觉得可以再读一次啊。
而这本中文译名很文艺的书是马修侦探系列的最后一本,写的是距离《八百万种死法》20多年后的马修,这时候他已经60多岁了。
这本书和《八百万种死法》刚好相反,它最精彩的地方是故事情节。感觉好久没看到那么好看的侦探小说了(尤其上一本刚看完东野的《沉默的巡游》),那天晚上我看到半夜三点硬把它看完了。
故事是分开两条线推进的。马修接到一个女人的委托让他帮忙调查自己在网上新认识的男朋友。而同时一个自称耶鲁大学心理学博士的男人准备和一个因为杀害三个小男生而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囚犯见面(虽然证据确凿,但是犯人一直坚称自己无辜)。
两条线逐渐交缠在一起,读者大气也不敢喘,咬着指甲静静等着看最疯狂又最冷静的变态连环杀手出没。
看完之后只有一个简单粗暴的爽字能形容。
翻到封底,看到那句“慢慢来,他告诫自己。花点时间闻闻花香。”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我干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色情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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