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把自己的思想与书中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见解和感悟的过程。以下是一些读者最热评的读后感,值得大家一起来欣赏和讨论。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境——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比较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简便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述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一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齐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我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样想呢?异常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境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貌,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齐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我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我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明白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期望我记住我自我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我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多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学潮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杯具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可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述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述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述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那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可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述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并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并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仅有老婆,并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述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忙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齐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
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
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让人唏嘘军官的无耻以及陈小手的悲哀。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真善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现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1939年考入中国西南联大中文学系,师从沈从文等名家学习写作。他是跨越几个时代的作家,也是在小说、散文、戏剧文学与艺术研究上都有建树的作家。1940年开始发表小说、诗和散文。1948年出版第一个作品集《邂逅集》,1963年出版第二个作品集《羊舍的夜晚》,1978年发表小说《骑兵列传》,1980年发表小说《受戒》,受到普遍赞誉,随后一发不可收。现已出版《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晚饭花集》、《汪曾祺自选集》以及多卷本《汪曾祺文集》等十几个作品集。他的小说被视为诗化小说,其中《大淖记事》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他还写散文、评论和剧本。与他人合作改编、加工的《沙家浜》深受观众的喜爱。
汪曾祺的小说充溢着“中国味儿”。他说:“我是一个中国人”,“中国人必然会接受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影响”。儒、道、佛三家,“比较起来,我还是接受儒家的思想多一些”;不过,“我不是从道理上,而是从感情上接受儒家思想的”。正因为他对传统文化的挚爱,因而在创作上追求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中去。在语言上则强调着力运用中国味儿的语言。这是他艺术追求的方向,也是他小说的灵魂。
1946年起在《文学杂志》、《文艺复兴》和《文艺春秋》上发表《戴车匠》、《复仇》、《绿猫》、《鸡鸭名家》等短篇小说,引起文坛注目。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编辑《北京文艺》和《民间文学》等刊物。1962年调北京京剧团任编剧。著有小说集《邂逅集》、《羊舍的夜晚》、《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晚饭花集》、《寂寞与温暖》、《茱萸集》,散文集《蒲桥集》、《塔上随笔》,文学评论集《晚翠文谈》,以及《汪曾祺自选集》等。短篇《受戒》和《大淖记事》是他的获奖小说。作品被译成多种文字介绍到国外。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生于江苏省高邮市,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1]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2]汪曾祺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
1935年秋,汪曾祺初中毕业考入江阴县南菁中学读高中。1939年夏,汪曾祺从上海经香港、越南到昆明,以第一志愿考入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1950年,任北京市文联主办的《北京文艺》编辑。1961年冬,用毛笔写出了《羊舍一夕》。[3]1963年,发表的《羊舍的夜晚》正式出版。1981年1月,《异秉》在《雨花》发表。1996年12月,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顾问。
小说写作。
汪曾祺一生经历了无数苦难和挫折,受过各种不公正待遇,尽管如此,他汪曾祺。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
唱歌。
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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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适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数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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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那时候的我还在上小学,每天放学回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的大风车,从来都不会错过。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西游记,哪吒……部部经典,时至今日提起仍然如数家珍。那时候的生活平淡但也不失精彩——红领巾,升国旗,合唱赛,眼保健操……还有每个周末去少年宫上奥数班。那时候不会有什么特别大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都在很遥远的以后,也从来不会有面对尘世的辛劳之感。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所以说做人一门学问,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最近应班主任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恶补名著的阅读.我当前正在拜读现当代作家汪曾祺的作品,在《徙》这部作品中,我惊喜地发现当中有很多关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现象.曾祺的《徙》,创作于1981年,文章成功地塑造了一位艰难时世中的语文教员高北溟狷介特立的性格.作家试图通过这个卓然不群的形象,寄托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与人生追求.
作品中提到“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这些话语让我们不难地认识到在现实教育中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就如孔子的一个例子,面对同一件事情,对于子由、子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他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教育.并伴随着一种动态性的教育,对此我深有同感.对于学生而言,频繁的更换老师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高一时在普通班,高二高考入了重点班,师资完全换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师资确实很优秀,但最初我们这些插班生还是弄的个身心疲惫才逐渐适应新的他们新的教学方式.这不是小说中,高北溟的“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的做法,就是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此外,小说写到:“他要求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则表现了他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在这部小说中,更有“重视作文的训练”、“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先进的思想.平时我看小说最注重的还是故事情节,但当我看到这部作品,我的眼球却紧紧地被这里面那些关于教育的字眼抓住,也许是因为现在自己是教育界的“后备军”的想法所驱使吧!不过小说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传达教育思想的作品确实也挺少见,至少我看到过的作品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多.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的倾向还是可喜的吧.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劳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并不是一味描写生活琐事,他对事物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感悟和奇妙的审美发现,擅于以小见大,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先生的散文格调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的精神与内涵,这与他一生淡泊名利、追求恬然自得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从汪老散文中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鼓舞,不管经历多大挫折与磨难,坚信曙光的到来,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享受人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以乐观胸怀视之,我们会发现任何的困难都只是成功道路上的基石。
汪曾祺(1920.3.5~1997.5.16),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还写了他的父亲,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其散文《端午的鸭蛋》和《胡同文化》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金岳霖。
整体把握:金岳霖是著名的国学大师,作者对老师充满敬爱的感情,本文即是这种感情真诚流露的见证。但是作者写作本文,采取了一种轻松活泼、幽默滑稽的笔法,让世人看到一个极其富于个性的活生生的金岳霖。
作者笔下的金岳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文章行将结束时有这样一句话:“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可以视做对老年金岳霖的特点的概括,也可以视做对他的一生特点的概括。
在本文中,关于金岳霖的行事大约有:
1、奇特的外貌。讲课时戴帽,帽檐压得很低;戴一副一白片一黑片的眼镜;穿一件其他教员很少穿的夹克。
2、奇特的行为举止。患眼疾,微仰着头;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在学生面前抓自己身上跳蚤;养一只大斗鸡,同一桌吃饭;搜罗大梨、大石榴,与小孩比赛。
3、独特的。
教学。
风格。有时一上课就宣布穿红毛衣的女生回答问题,致使女生们紧张而兴奋;面对学生们提的各种问题,他都回答;开选修课,师生平等对话,上课时与王浩探讨问题,旁若无人。
4、对专业理论的独特理解。学生觉得逻辑枯燥,但他觉得“很好玩”;沈从文给他出“小说和哲学”的讲题,他却得出结论说二者没有关系,可见他对专业理解的严格,又缺乏变通,不给学术沙龙东道主的面子。
5、对友情独特的珍惜。对学生很爱护,林国达死了,他在课堂上表现出悲哀;林徽因死后,别人都忘记她了,可他还记得林的生日。
6、对生活独特的热爱。喜欢与孩子相处,做孩子的游戏;老年时,坐在平板三轮上逛王府井大街,以示接触社会,观察生活。
总的说来,金岳霖具有特殊的性格、特殊的外貌、特殊的言行,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在学术上聪明过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谙世故,头脑单纯;他待人真诚、坦荡,但学生觉得他很可笑。他一心只想学问之事,以致对社会人事的感受理解与众不同,于是从内心到外表都特立独行,没有想到要从众从俗,也正是这种孤独精神和单纯心理,才使他静心做学问,成就了他的学问品格。
另外,本文语言也很有特色。汪曾祺是当代著名作家,其散文别具一格,经历了一辈子的写作训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平实而有韵味。这种韵味有点像巴金的《小狗包弟》,自然而然,少造作。本文的语句都很短,描叙性和议论性的语言都很精粹,辞达而已,不事夸张,但都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本来面目,表达了作者的本意。这样的语言粗看不见精彩,须细味才见功力,如描写金岳霖对学生讲《红楼梦》里的哲学时有一插曲:“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事件、情境本身就很有趣味性,作者只是照直说来,并没有过多的精雕细琢,但留有阅读品味的余地。又如描写金岳霖与朋友的交往:“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这些语句中间没有可有可无的文字,也许老作家行文至此,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具有感染力的简洁而畅达的文风已经凝聚在字里行间了。
问题探究1作者为了使文章生动活泼,写人时用了什么笔法?
作者对金岳霖的描写是漫画式的。漫画笔法,可以是讽刺的,也可以是亲切热情的。本文表现为后一种,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幅夸张了的人物漫画,其实并不是作者想有意地或人为地夸张,而是人物本身就具有夸张性的特点,作者只要照直写来就自然生动活泼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似乎只写直观印象,并不像平时见到的写名人的文章那样郑重其事,非写出人物的深刻性、崇高性不可;作者写的是活生生的人物,印象、感性、趣味的特点非常突出。
2文章在剪裁布局方面有什么特点?
为了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为了使表达生动活泼,本文在剪裁布局上似乎有一番认真思考。作者先写金岳霖的外貌,后写其行为;同时又先写课堂上的金岳霖,后写生活中的金岳霖。作者把最深的印象写在前面,把一般的印象写在后面;把最重要的材料放在前面,把次重要的材料放在后面。文章还隐约按时间安排材料,由远及近地描写人物,先写西南联大时的金岳霖,后写解放后的金岳霖,体现一种历史的纵深与跨度。
3从文章中可以看到当时西南联大怎样的校风、学风?
(1)宽容个性。教师们充分地保留了各自的个性,金岳霖只是“很多有趣的教授”当中的一个,他外貌、言行奇特,无人干预。
(2)思想自由。闻一多可以在公开场合大骂蒋介石。
(3)学术气氛很浓。当时正是抗日战争时期,尽管战事频仍,纷扰不断,但西南联大教学秩序井然,师生们致力于学问、学术,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后来许多联大毕业生学有成就,都应归功于联大的办学方针和校园学习风气。
4如何看待文中出现的“闲笔”?
文章在描写金岳霖的穿着之后,展开联想,写到了闻一多和朱自清的穿着,以及闻一多大骂蒋介石的情景;再往后,写金岳霖的得意门生王浩,展开联想,写到王浩“现在成了洋人”,与作者仍有来往。这两处描写,都是由“本事”言及“他事”,与金岳霖不甚相关,但又成为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按梁实秋的散文创作法则来说,这种“闲笔”是犯忌的,但汪曾祺写散文常有这种“闲笔”,并无人提出批评,倒是显示写作的个性,表现了老作家特有的文风。
5本文的当代阅读价值何在?
金岳霖是中国著名哲学家之一,学术界不少人都写文章称赞他的学术思想,肯定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汪曾祺则把生活形象、师表形象留给广大读者,留给历史,这本身就很有意义;再有,金岳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凭借老作家汪曾祺的写作才华,写出来自成一篇有特色有趣味的散文佳作,供后人长久阅读,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另外,文章涉及西南联大的一些人和一些事,也有史料价值。
有关资料。
一、关于金岳霖(周礼全)。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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