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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费(精选21篇)

课后服务费(精选21篇)



服务月的举办不仅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服务他人的快乐,还能够培养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服务月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灵感。

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

2、课后服务费由我校总务处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

3、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需服务群体;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4、学校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5、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

1、学校根据xx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教发〔2021〕x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合理分配报酬。

2、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本着两个“有利于”(有利于学校“托管”活动组织与实施开展;有利于通过“托管”活动更加有效地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长远工作积极性,让更多的教师安心乐教和专心执教,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1)课后服务费支出包括:教职工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学校在核算人员工作补助费用总量时,原则上结合教师岗位职数以及每节托管课时核定补助标准进行概算。

(2)服务费进行全校统筹,各年级发放标准一致,参加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支出,所有支出由教代会按学期进行审议。

(3)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享受的工作补助总额不得高于本单位的平均标准。

4、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

(1)学校原则上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每节课时每个班只能安排一名教师。

(2)学校课后服务费支出用于教职工工作补助发放,尽量减少学校活动及设备添置等使用经费支出。

5、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紧密联系。

6、我校具体发放办法:我校共x个班,每班每天课后作业辅导x节课,学期共计xx课时,期中社团活动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管理人员每人每周某某x课时,20周某某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后勤保障人员每周某某x课时,20周某某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

7、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

根据以上条例,本校课后服务人员在按照“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中,特别强调在对教职工分配工作任务量时一定要结合平时该员工在学校实际履职工作量。原则上已经请了产假、病假、事假以及因个人原因学校内部作为“病弱照顾”对象,实际上完全没有履行实质性工作职责的不得借以课后服务之名享受岗位待遇。学校应充分结合教师平时工作的实际任务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规范发放。

1、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2、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由县局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

(2)虚设考核方案或平均发放的;

(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1、本办法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试行一年)。

2、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中心小学课后服务费使用暂行办法

中央小学课余服务费使用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初级职业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

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不适用于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初中、小学或其他形式民办初中、小学。

第三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

第四条杂费应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需开支的公用经费中公务费、业务费的一定比例确定。费额要小,要有最高限额。

第五条杂费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标准的调整方案,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学生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期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八条省级教育部门应根据国家规定,对学校接收借读生的条件做出规定。借读费标准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超出规定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

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杂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杂费,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减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996年12月16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鄱阳县教育体育局、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鄱阳县财政局、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鄱教字[2020]10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助力鄱阳廉洁教育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费的收支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

第二条课后服务费由各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

第三条服务对象为我县在读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需服务群体;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第四条各学校应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第五条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

第六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课后服务费按以下方案分配使用:

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补助按不得高于50元/课时和原则上不低于20元/课时标准发放。小规模学校教师课时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可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辖区内学校统筹课后服务资金发放。实际发放标准低于20元/课时的,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全额用于教师课时补助发放,不得用于其它支出;发放标准高于20元/课时的学校,剩余资金可用于参加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奖励性支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及乡(镇、街道)内学校统筹。

以上使用比例随以后课后服务费标准的提高按同等比例调整。

第七条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当期末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一学期继续使用。

第八条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激励业绩突出的课后服务教职工。

第九条学校要根据《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鄱教字[2020]107号)及本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通过加减分的形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的发放相挂钩,合理分配报酬。

第十条各校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教体局适时对各校课后服务收费、考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审计,加强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

2.虚设考核方案、不执行考核结果或平均发放的;

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试行一年)。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鄱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岳发改价费〔2019〕341号。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体局(教育局、教文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等文件精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规范收费行为,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岳阳市实际,现就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暂定为我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不晚于17:30)。具体时间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开展体育、艺术、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导向,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岳阳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在保证课间休息时间(10-20分钟)的前提下,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一课时不足两课时的按一课时收费,超过两课时的按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8元/天。对仅提供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托管服务的,收费标准从低。各地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按学期收费,在学期末按日结算,多退少补。对毕业学期学生,学校要在学生离校毕业前完成结算和退费工作。课后服务收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每学期初学校需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工作方案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主动向家长告知后,方可收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使用国家正规的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并建立专账,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发改、教育部门。课后服务费节余不结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6日。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计划于20xx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意见如下: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中心小学课后服务费使用暂行办法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体局(教育局、教文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等文件精神,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规范收费行为,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岳阳市实际,现就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暂定为我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不晚于17:30)。具体时间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开展体育、艺术、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导向,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岳阳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在保证课间休息时间(10-20分钟)的前提下,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一课时不足两课时的按一课时收费,超过两课时的按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8元/天。对仅提供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托管服务的,收费标准从低。各地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按学期收费,在学期末按日结算,多退少补。对毕业学期学生,学校要在学生离校毕业前完成结算和退费工作。课后服务收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每学期初学校需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工作方案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主动向家长告知后,方可收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使用国家正规的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和核算,并建立专账,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发改、教育部门。课后服务费节余不结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6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

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不适用于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初中、小学或其他形式民办初中、小学。

第三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缴杂费。

第四条杂费应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需开支的公用经费中公务费、业务费的一定比例确定。费额要小,要有最高限额。

第五条杂费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标准的调整方案,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学生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期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八条省级教育部门应根据国家规定,对学校接收借读生的条件做出规定。借读费标准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超出规定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

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杂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减免杂费,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减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996年12月16日。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一件好事,能解决孩子放学后的监管等问题。我们交的托管费(即课后服务费),合理用于补助老师是正常的,但用于学校添置设施设备,甚至改善办学条件,这合理吗?”近日,有中小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一些地方课后服务费的使用偏离了上级文件要求,期盼规范用途,将好事办好。

据了解,2017年2月、2020年8月,教育部和我省分别下发了有关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均强调坚持公益惠民,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支出。之后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不同收费标准,本着家长自愿原则进行合理收费,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城镇低保户子女予以免费。

有的地方规定很含糊。

万年县是全省较早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县(市、区)之一。2019年12月27日,该县下发《关于制定我县公办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就每学期托管收费设定了两个标准,即小学400元、初中200元,强调课后托管费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方面的开支,同时规定“节余部分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在万年县城区小学中,规模最大的小学是县一小,全校学生人数达5000余人,最小的是县六〇小学,学生人数为1800余人。依据当地文件要求,这两所小学每学年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分别为400余万元、140余万元。

对于课后服务费“节余部分”是如何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问题,5月16日,万年县教体局及县一小相关负责人面对记者采访时,均保持沉默。不过,县一小相关年级负责人表示,将节余经费用于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或校舍等基建,属于“改善办学条件”,符合当地文件规定。

万年县六〇小学校长陈忠华表示,该校有100名左右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员工需予以补助,同时还聘请了校外10余名艺术类老师,参与舞蹈、古筝、剪纸、书法和美术等16个课后兴趣班的辅导工作,再加上这些兴趣班所需的教学用品及耗材支出,每学年课后服务费所剩不多。不过,他坦承,该校由于经费吃紧,每年从课后服务费中支取10万余元,用于33名班主任津贴支出。

记者了解到,上饶市玉山、婺源及广丰等地的相关文件也规定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即“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补助,其余部分用于添置设施设备、购买耗材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

对此,不少家长表示,节余的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添置设施设备”,最终也变成了“改善办学条件”支出,此举有转嫁义务教育投入负担,由家长来分担的嫌疑。

玉山县教体局教育股股长沈佳红坦承,当初发布文件时,也担心相关学校以文件为由,购置与课后服务无直接关联的教学设备或其他支出,偏离“课后服务成本支出”的要求。下一步,拟将重新明确课后服务费用途及调整收费标准。

有的地方监管很严格。

课后服务费到底该如何规范使用?记者了解到,宜春市及其辖属县(市、区)基本上都细化了课后服务费用途及管理制度,得到了家长认可和支持。

宜春市明确规定,课后服务费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的水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补助等。每学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委员会进行核算,据实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其中,万载县不仅细化了每人每课时补助标准,即任课老师、行政值班人员分别不超过50元、40元(聘请校外艺术类老师的费用依据当地行情予以支付),还设立5个课后服务专项工作组,其中财务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监审工作组对全县课后服务工作分别进行财务监管、督导和考评、监审费用开支及处理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健康有序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万载县教体局党委委员蓝寿明告诉记者,在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中,该县有不少中小学校长曾提出将结余款项用于添置空调、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但均被财务工作组否决。理由是这些设备不是直接用于学生托管服务,所需费用不属于课后服务成本支出。

省里将规范收费用途。

据了解,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逾600万,课后服务收费及用途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教育部及我省的相关文件均明确规定,课后服务是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服务费由政府、社会和家长共同分担;广大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责任。

省政府法律顾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廖泽方表示,按文件规定,课后服务费来源多元化,并非仅家长缴纳,省级层面应遵循“成本补偿及非营利、公益性”原则,建立成本核算及监管机制,引导各地每学期组织由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监督,规范收费及专项用途。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程裕秋表示,从去年9月起,我省开始全面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这对全省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推行过程中难免遭遇一系列困惑及不规范现象,需逐步予以化解或调整、完善。但他强调,课后服务费成本支出不应涵盖常规硬件设施或“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费用。

程裕秋还表示,当前省教育厅已组织人员开展课后服务专项调研,广泛收集家长及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分析一些地方探索出的成功做法,形成样板进行推广,引导各地不断完善、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收费及用途,同时建立省级层面监管制度,确保好事办好。

根据中省市有关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第一条依规收取课后服务费。严格按照《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渭南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渭发改发〔2021〕149号)规定收费。对脱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条课后服务费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即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活动,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

第三条完善课后服务实施程序。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应科学合理制定学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办法等情况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第四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学前,要按要求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家长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第五条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的课时据实清算,多退少不补。

第六条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收取,不计入学校收入,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第七条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税务登记的办理、发票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具体业务,与当地税务部门对接办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改善服务条件、支付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第九条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考核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严密组织各项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体现不同学段、岗位、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学校研究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考核和分配方案要通过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条学校要安排和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课后服务费成本和收入情况,接受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十二条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十三条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绩效考核及经费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校长为本单位活动开展、绩效考核和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课后服务、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县市区教育局要定期对课后服务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审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各级教育、发改、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应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政策。

第十六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鄱阳县教育体育局、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鄱阳县财政局、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鄱教字[2020]10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助力鄱阳廉洁教育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费的收支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

第二条课后服务费由各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

第三条服务对象为我县在读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需服务群体;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第四条各学校应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第五条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

第六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课后服务费按以下方案分配使用:

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补助按不得高于50元/课时和原则上不低于20元/课时标准发放。小规模学校教师课时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可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辖区内学校统筹课后服务资金发放。实际发放标准低于20元/课时的,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全额用于教师课时补助发放,不得用于其它支出;发放标准高于20元/课时的学校,剩余资金可用于参加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奖励性支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及乡(镇、街道)内学校统筹。

以上使用比例随以后课后服务费标准的提高按同等比例调整。

第七条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当期末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一学期继续使用。

第八条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激励业绩突出的课后服务教职工。

第九条学校要根据《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鄱教字[2020]107号)及本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通过加减分的形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的发放相挂钩,合理分配报酬。

第十条各校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教体局适时对各校课后服务收费、考核、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审计,加强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

2.虚设考核方案、不执行考核结果或平均发放的;

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试行一年)。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鄱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岳发改价费〔2019〕341号。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和使用,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铜川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和使用,根据中省市有关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第一条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对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应减免收课后服务费。

第二条课后服务费的收取,要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费实行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按课时据实结算,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第三条完善课后服务实施程序。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学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经费使用、绩效考核办法等情况报所属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对超标准或者不按照课后服务实施程序规定擅自收费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严肃查处。

第四条强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每学期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示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家长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第五条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收取,不计入学校收入,学校所收的课后服务费存入单位“财政往来资金专户”(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收入挂往来“其他应付款”。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课后服务费要足额用于改善服务条件、支付课后服务期水电气暖、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及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的劳务补助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每学期末要向社会主动公示课后服务收支情况,不得用于与课后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业务发生时,直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进行账务处理。课后服务费节余不结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

第八条各中小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考核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严密组织各项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体现不同学段、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学校研究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考核和分配方案要在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校要安排和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教育、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十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管理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绩效考核及服务费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校长为本单位活动开展、绩效考核和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课后服务监管责任。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费会计档案、收支情况的公示及其他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到“账目清、用途明、档案完整"。

第十三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对课后服务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审计,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一)虚报、瞒报、造假学校基本信息的;

(二)考核及费用使用方案未经过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

(三)虚设考核方案、不执行考核结果或平均发放的;

(四)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集合

学校实行“课后服务”最开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家长接送学生困难的问题。教育部也提出过“中小学课后服务要与下班时间相衔接”,并且要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孩子尽量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生补习辅导、不强制要求学生参与等等。

从小勋参加课后服务到现在,已经一个半学期了,下面我说说对课后服务的看法。

以下观点仅限于我对小勋所在年级的“课后服务”的看法。

1. 作业能否完成。

这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在去年刚开始实行的时候,作业确实都能在校内完成。但那是因为老师布置得少,再加上白天自习课多的原因,且学校要求严格实行:作业在校内完成。

但是这个学期,学习时间短,老师课程紧张需要不停地赶课,所以自习课数量减少。并且随着课程难度增加,写作业耗费时间也更长,因此很多时候作业在学校写不完。

2、是否有课外兴趣班。

这个确实是有的,可供选择的有:手工、绘画、篮球。(上个学期还有一项足球,这个学期不知道怎么没有了)。

每个星期有一天的课后服务内容是上兴趣课。最开始时,小勋的手工老师会教他们折纸和各种小玩意。但现在的手工课基本上就是自习课,你愿意玩黏土(自己带)就玩黏土,愿意画画就画画,有时候老师也会教一点折纸。

其实对于这点,我倒是没什么想法,也不指望孩子真能学到什么东西。单觉得让他在学习之余放松一下,也挺好的。并且手工老师真的也挺不容易的,好几个班的同学坐在一个大教室里,只有一个老师管,还能要求怎样呢。

但是问题的重点是下面这个第三点。

3、放学时间。

提出“课后服务”建议的专家本意是要解决“三点半难题”,因为很多地方的学校都是下午三四点就放学了,那会家长还没下班,没法接孩子,所以衍生出了“课后服务”这一方案。

据我所知,我老家和现居地隔壁的南京,学校都是下午三点半左右就放学。

所以,我们这里的学校到底是在凑什么热闹?

明明放学时间已经那么迟了,再加上课后服务,放学时间变成了6点15分(夏季,冬季是5点35)。到家吃完饭之后,最早也要到七点。

我们这边学校中午都是要接孩子回家的,一般11点左右放学,下午2点左右上课,正常放学时间是5点左右。家长一天接送四趟,就算是有了课后服务,家里还是得有人专门接送孩子。所以,课后服务的初衷在我们这边完全体现不出来。

因为就算延迟了傍晚放学时间,方便了家长晚上接孩子,但中午还是得有人接。也就是说,一个家庭至少要有一人歇下来专门接送孩子,以及做饭给孩子吃。

既然这样,那又何须再来一个所谓的课后服务?

4、作业完成质量。

关于这一点,也是家长很关心的了。

据我观察,以及打听周围同年级的同学后,得出的答案可能会令很多家长更加头疼。

如果是有心的家长,下班回家后会翻翻孩子作业、问问学习情况再辅导辅导孩子的,那么还好。但如果是心大的家长,可能真要失望了。

因为孩子在课后服务时抄作业现象非常严重!(仅限于我了解到的班级,喷子勿扰)。

课后服务时间是两节课,数学一节,语文一节,差不多是自习的模式:自己先写作业,写完后交给老师检查。

可是,可是那么多学生,老师在一节课的时间真的很难查清楚哪个同学交了作业、哪个同学没交作业,能维持好纪律就已经万岁。

所以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写得快的同学先交作业,老师在讲台先批改、然后反馈给同学。写得慢的同学呢?在下面窃窃私语,你瞧瞧我,我看看你,再瞄几眼同桌的答案。

这个情况是我好几次去学校有事时看到的,有一次甚至看到有的同学在教室后面玩得翻跟头,教室里闹哄哄的,完全不像样子。

老师管不到你的答案是哪来的,只能管你写得对不对。

并且现在孩子的练习册比我们那时候多多了,每个科目有三本。学校不敢要求家长改作业,老师又改不过来,怎么办呢?直接在课堂上对答案。

有好几次我都发现小勋的数学练习册没有批改的痕迹,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老师在课堂上对过答案了。

对答案的方式对高年级的孩子可能有用,但是对于低年级、自制力差的孩子来说,效果可想而知了。他们心里的想法是:我不写也没关系,反正老师马上就报答案了。

以上四点就是我对小勋学校实行了快两个学期的课后服务的看法。可能你们会说,既然这样你可以选择自己接孩子回家呀。

对啊,我可以选择自己带孩子写作业,因为我本就是自由职业,随时都有时间接孩子。但是明明的自愿参加的课后服务,其实是被迫自愿。

我说了这么多课后服务的弊端 ,本意并不是为了吐槽老师。我知道现在的老师很辛苦,老师也不愿意弄什么课后服务,平白无故延长了上班时间不说,还给自己增添了很额外的负担。

老师更不是孩子的保姆,我们不能对老师太苛责。

我只是想把这类问题说出来,然后大家一起重视起来,为孩子、为老师,也为家长寻求更好的方式,而不是像小勋学校这样“一刀切”。

当然我知道,想靠一篇文章就改变现状,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这篇文章能让那些孩子正在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看到,也不妨好事一桩。

我想说:不能因为孩子在学校完成作业了,我们就当甩手掌柜,没事多翻翻他的练习册,看看他作业完成得怎么样。

如果有时间,再整理一些重点题和易错题给孩子做做,那样我们就知道他那份“完美”的练习册是否都是他独立完成的。

最后,我还是想说,希望课后服务能发挥其初衷,而不是成了完成任务的形式主义。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凤城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辅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3月11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保证学生在校时间有效学习,特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7.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用品。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以财政补贴为主。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小学生放学早与家长下班晚的矛盾,是部分家长较为关心的问题。为解除小学生看管确有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学生和家长服务,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确保本校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现制定某某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家长职责:

1、按照课后服务延时时间请按时接孩子离校。

2、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听从值班老师的管理。

3、如有问题,和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及时沟通交流。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学校公信力。

2.对每个孩子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让孩子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3、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延时看管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为保证此活动在我校正常开展,成立了学校延时看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政教处、安全处成员。

1、每天早7:00-8:10在自己教室读书班级内诵读(值班老师负责好自己负责的班级)。

内容:周一三五周二四。

2、中午11:30—12:50大声朗读语文古诗文散文等大声朗读英语值班教师协助各班级做好在校午餐等安全工作。

午休前:周一三五阅读课外书摘抄或者练字。

周二四阅读英语午休由班主任负责(不计入延时服务)。

午间读写由班主任负责:周一三五阅读课外书摘抄或者练字。

周二四阅读英语。

3、下午(夏季:16:20——16:45;春秋冬季:3:50—-4:15)各班开展益智课堂等社团活动由相关社团负责老师进班级专用教室场地指导。(不值班老师夏季4:45;春秋冬4:15签退)。

4、夏季16:45-17:30,秋冬季16:15——17:00班级作业辅导、读书、写字。(由当日值班老师负责)让学生们在放学后这段自由活动时间内感受轻松、愉快,确保安全。

5、楼梯值班教师每天负责自己所在楼梯值班,每天各个课间时间准时到岗,特别是大课间、中午下午放学时间段及学校组织重大活动时要提前到岗,由少队检查人员和值班领导检查到岗情况,不到岗的取消当天延时服务补助。

6、值班教师如退到或者不到岗除不发放延时补助外,作为一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责任。

1、早7:00-8:10计2课时。

2、中午11:30—12:50计3课时。

5、校车值班计2课时。

6、楼梯值班计2课时。

7、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到校加班按在校实际时间段按课时计算。

1、早上7:00-7:10为早考勤时间采用考勤机加签到双考勤方式,在此时间段未进行考勤的取消当天延时服务补助。

2、中午要在11:30—13:30用考勤机签两次,若未进行考勤取消中午延时服务课时费。

3、夏季当日值班教师下午需在17:30以后签退,社团活动教师在16:45签退。秋冬季当日值班教师下午需在17:00以后签退,社团活动教师在16:15签退否则取消下午延时服务课时费。

4、每天楼层值班教师负责本楼层不间断巡视,包括本楼层至上一层的楼梯,至值班结束。操场值班教师负责整个教学楼前巡视,注意学生举止言行,及时将学生劝入教室。一中大门口值班教师负责巡查家长接送孩子骑车进入学校大门情况,学生进校后再出校情况等。

鉴于我校实际为保证延时服务的连续性及方便延时值班对学生的全程跟踪,当天延时值班老师及带班领导在学校自行就餐。

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共有四项,分别为: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延时服务费,三至六年级数语英延时服务费,体音美综合科区域时段值班费用,管理人员延时服务费。每课时数不超过57元。人均每月总金额不高于1300元。

三、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一二年级每节57元,三六年级每节课52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5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17元计算。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在各类考试、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或成绩。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五、说明: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数学课标(20xx年)》中的“图形与几何”领域相对应,注重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几何直观,体会图形之间的联系与变化,在活动中提高动手操作的能力,发展初步的创新意识,感受图形之美。

在此以前,学生已经学过了长方体、正方体的表面积,初步理解了表面积的意义,大部分学生掌握了正方体、长方体、圆柱的表面积计算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而且,经过五年多的学习,学生已经积累了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经验,初步具有类比的思想和知识迁移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空间观念和数学思考能力,所以解决一些数学当中的图形问题对学生来说并不难,只要将所学的数学几何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1.在探究长方体、正方体、圆的相关活动中发展空间观念。

2.经历猜想与验证的过程;体会数学思想方法。

3.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与结果。

(1)创设愉悦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提倡学法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人体验。

(3)课堂训练形式的多样化,重视一题多解,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

(4)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切实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

(5)学生能预习教材,提出知识重点,自己是通过什么途径理解的,还有哪些疑问。能通过查阅资料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6)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指导者,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主张探究式、体验式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

(7)利用小组讨论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讨论中人人参与,各抒己见,互相启发,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体验学习数学的快乐。

(8)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和自信心,使每位学生的能力有所提高。

(9)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爱学、会学,教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10)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因材施教,每一堂课教学内容的设计都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基础上,创建教学的问题情境,属于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过程。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数学课标(2011年版)》中的“图形与几何”领域相对应,注重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几何直观,体会图形之间的联系与变化,在活动中提高动手操作的能力,发展初步的创新意识,感受图形之美。

在此以前,学生已经学过了长方体、正方体的表面积,初步理解了表面积的意义,大部分学生掌握了正方体、长方体、圆柱的表面积计算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而且,经过五年多的学习,学生已经积累了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经验,初步具有类比的思想和知识迁移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空间观念和数学思考能力,所以解决一些数学当中的图形问题对学生来说并不难,只要将所学的数学几何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1.在探究长方体、正方体、圆的相关活动中发展空间观念。

2.经历猜想与验证的过程;体会数学思想方法。

3.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与结果。

(1)创设愉悦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提倡学法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人体验。

(3)课堂训练形式的多样化,重视一题多解,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

(4)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切实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

(5)学生能预习教材,提出知识重点,自己是通过什么途径理解的,还有哪些疑问。能通过查阅资料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6)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指导者,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主张探究式、体验式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

(7)利用小组讨论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讨论中人人参与,各抒己见,互相启发,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体验学习数学的快乐。

(8)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和自信心,使每位学生的能力有所提高。

(9)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爱学、会学,教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10)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因材施教,每一堂课教学内容的设计都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基础上,创建教学的问题情境,属于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过程。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数学课标(2011年版)》中的“图形与几何”领域相对应,注重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几何直观,体会图形之间的联系与变化,在活动中提高动手操作的能力,发展初步的创新意识,感受图形之美。

二、学情分析。

在此以前,学生已经学过了长方体、正方体的表面积,初步理解了表面积的意义,大部分学生掌握了正方体、长方体、圆柱的表面积计算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而且,经过五年多的学习,学生已经积累了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经验,初步具有类比的思想和知识迁移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空间观念和数学思考能力,所以解决一些数学当中的图形问题对学生来说并不难,只要将所学的数学几何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三、教学目标。

1.在探究长方体、正方体、圆的相关活动中发展空间观念。

2.经历猜想与验证的过程;体会数学思想方法。

3.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与结果。

四、教学措施。

(1)创设愉悦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提倡学法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人体验。

(3)课堂训练形式的多样化,重视一题多解,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

(4)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切实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

(5)学生能预习教材,提出知识重点,自己是通过什么途径理解的,还有哪些疑问。能通过查阅资料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6)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指导者,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主张探究式、体验式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

(7)利用小组讨论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讨论中人人参与,各抒己见,互相启发,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体验学习数学的快乐。

(8)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和自信心,使每位学生的能力有所提高。

(9)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爱学、会学,教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初中学校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商科教体发〔20xx〕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部分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课后服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为走读制学校。服务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茂军。

副组长:刘玉清陈涛。

成员:办公会成员各班班主任相关科任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明水学兼任办公室主任。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到18: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

(3)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4)社团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

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开学后第一周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在第二周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第二周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19]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19]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二、经费来源。

以财政补贴为主。

三、发放范围。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3.延时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以全部用于延时服务补助为原则。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年4月份为例,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每节课57元,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52元。

2.管理课时补助费。

(1)课后延时服务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课间区域时段值班以每人每天15元计,门卫、保安每人每天以8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10元计。

(2)行政值班管理:按每天延时三节课计,每人每天补助52元。

学校成立以各包年级组领导为成员的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以下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家长投诉,老师延时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1.本方案经****年4月27日学校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自****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开始执行后,如发现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2.今后,每月延时服务费的发放,根据学生参加人数、时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3.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数、语、英老师请假,补助费用由代课老师领取;若无故空课、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扣除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体音美、综合科老师以及门卫、保安及其他人员)因请假或其他原因扣除、剩余的补助费,累积到学期底最后一个月,作为奖励,奖励给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

初中学校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急需课后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我校学生延时服务工作方案。

为解除家长后顾之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延时服务工作。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周一至周五的早操,早读,早饭、午饭、晚饭课后,晚自习,晚自习后学生就寝值班。

以公益服务为主,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基础上,优先安排集中完成作业、自由阅读、学习交流、体育、艺术、科普、劳动教育等活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学校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相关内容。

3.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4.成立年级服务教师团队。安排校内教师轮流值班参与学生延时服务。

(三)组织实施。

1.早晨校领导、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上早操。

2.晨读时间集中安排语文、英语等老师辅导学生的.语文和英语等阅读。

3.早、中、晚饭后由政教处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自由阅读及学习。

4.晚自习由各年级各科任老师辅导学生集中完成作业。

5.晚自习结束后,值班领导和班主任、宿管老师负责静校、学生的就寝。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延时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延时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于少年儿童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延时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共有四项,分别为: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一二年级每节57元,三六年级每节课52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5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17元计算。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在各类考试、比赛中获得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或成绩。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校课后服务费资金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根据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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