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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优质17篇)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优质17篇)



一个好的申请书能够给招生官留下深刻的印象,提高录取的机会。部分更多申请书范文来自成功申请者的实际经验,对于写作技巧和内容选择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证人出庭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______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__________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证人名单

注:1在举证期间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写清证人的基本情况。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批准________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对_____与_____案(下称本案)所涉____________问题进行说明和质询。

申请理由:

申请人____与____ 案(下称本案)贵院已依法受理。本案中,相关问题的技术层面________,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因此,确有必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及在相关领域具备权威性的专家对____涉及的相关专业性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故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特请求院会批准申请人传唤专家________ 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以查明相关案件事实,使本案得到客观、公正的认定和处理,保障申请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理由:证人____系被告人____被控受贿一案的证人。申请人认为____的证言对____的量刑有直接影响,申请人认为需要证人____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请贵院通知。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出庭申请书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与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转载于: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年月日。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申请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___(身份证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___)___法民_初字第__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___系参与涉案___人员,了解涉案___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___出庭作证,证明涉案___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____法院。

__年__月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一、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具体程序是: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因此,当遇到了民事问题的时候,一般是很难处理需要有一些人证来帮忙的,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规定,证人的年龄和精神等状况一定要良好的,最重要的就是是真的能讲出事情事实经过的,因为这是一定要出庭作证才可以的。

1、证人出庭做正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督促证人诚实作证,法律对于作伪证设定了相应的不利后果。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狂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证人出庭作证是,法院应将以上内容告知该证人。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证人出庭申请书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性别:__。

年龄:___。

职业:___。

住址:___。

联系电话:___。

申请证人__单位__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

(写明需要证明的事项,与案件有利的事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与本案有联系的事实以及原因)。

该证人有关基本情况:

姓名:__。

性别:___。

年龄:___。

民族:__。

工作单位:____。

住址:___联系电话:___。

此致

____法院。

__年__月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为查明本案事实,有利于人民法院作出公平、公正判决,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院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证人:

证明对象:

证人:

证明对象: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请求人民法院通知证人__________(姓名)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____________(拟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姓名)系被告人___(姓名)被控。

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证人。申请人认为需要该证人___(姓名)。

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特提出。

申请。

此致

证人出庭申请书

广州市、、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马__与广州市__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完善。

浅谈新刑诉法框架下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思考。

证人出庭申请书

单位____大厦__座__层。

联系方式:____。

申请事项:本人在“______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____之子____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______罪”一案的'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案号:____。

案由:________。

贵会受理申诉人________诉被诉人________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____、____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1、________;2、________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____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用)。

证人出庭申请书

xx。

市人民法院:

申请追加我作为韩某某等四原告诉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共同被告,我业已收悉贵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及20xx年12月6日9:00的开庭传票。为了查明案情,还原事实真相,我申请韩某某、韩某二人届时出庭作证,以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敬请准许。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案例民事诉讼法申请证人出庭的法律依据

答辩人:王某,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蒙古族,住巴林右旗大板镇,系巴林右旗某局职工。

答辩人因再审申请人常某等121名牧民诉巴林右旗西拉沐沦苏木某嘎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赤峰中院(xxxx)赤民一终字第344号判决,提出再审,答辩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现根据申请人再审请求、该案已有证据及相关事实,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某嘎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申请人所谓无效的主张没有证据与法律的支持。

从承包程序上讲,答辩人的承包行为经过当时村民超过三分之二(共计180多户,已签字124户)同意,符合法律所要求的民主议事规则,且得到苏木政府鉴证(法律意义上的批准),完全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法》48条,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该承包行为不存在法律要件上的瑕疵,申请人所谓主体不适格的说法,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无视法律的具体规定的说法。

申请人对承包荒沙荒滩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现在又想以证据虚假为由推翻,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答辩人承包土地当时因为由村民对治理荒滩作了概括的意思表示(124户同意治理荒沙荒滩的签名),且有苏木政府对承包荒滩的招商广告,并且承包事宜的办理都在同一时段,因此没有做到每份合同都要求村民签字,这也符合常理,且有政府签章进行鉴证的`保障,答辩人认为不存在申请人所述“直接把全体村民的生产资料拱手送给外地人”的事实。村民同意答辩人等人治理的行为,就等于是放弃自行治理的意思表示,因此也就不能谈侵害其优先治理的承包权问题。

在承包程序上找不到更有利的支持的情况下,申请人又提出答辩人的承包合同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一提法,事实上又与他们前面的所谓承包行为不符合法律强制规定的村民议事规则相矛盾,又等于承认该承包合同是合法的(至少是符合法定形式的),但这一理由又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既然承包形式合法的,其目的是响应了政府治理荒沙荒滩、改良水土、改善环境的招商引资号召,有什么非法目的?村民平均所得1.5元(如申请人所计算)就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答辩人在村里一分不投入的情况下造林成型与村里2:8分配,所有投资风险由答辩人承担。申请人现在的说法毫不顾及历史事实,没有客观评估答辩人治理土地给村里带来的整体利益。申请人所述于法于理都相悖,经不起推敲,完全是不顾及历史事实、违背大多数民意及法律规定的自说自话、自相矛盾的主张,因此不应被法律支持。

二、答辩人的承包合同合法,并对土地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林权证也对这一承包行为进行了确认,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答辩人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合法权益应受法律坚定的维护。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5条规定,即使违背民主议事程序越权发包,“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1年,或者虽未超过1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这一规定,即便在违背民主议事规则的情况下,承包人已经对土地进行大量投入的情况下,也是不轻易使一个承包合同归于无效的,因为这违背承包法及相关国家政策中有关稳定承包关系的基本原则的,更何况答辩人的承包行为没有证据显示违背了这一民主议事规则。在申请人诉讼后,答辩人等四名承包人对承包林木申请了鉴定,答辩人承包地块成活率已达到91%,林地已经成型,对水土、环境的改善作用基本显现,目前多数林木已经成材。申请人合法取得的林权证也证明,政府对答辩人承包土地享有合法经营权进行了确认,应受法律坚定地保护。申请人“百折不挠”地缠诉,其意就是要侵占答辩人治理成型的成果,坐享其成!如果这一无理要求被法院支持,政府的诚信、村民整体的对外形象(我至今不认为申请人的意志就代表整体村民的意志)都将受到毁灭性的破坏,社会中损人利已的不良风气就会肆意横行,其负面的示范作用将影响深远!申请人曲解法律,以无效作为前提,说明赤峰中级法院对这一法条的引用属“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上这一规定体现最高院对于认定无效合同的审慎态度和稳妥精神,是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态度。离开了这一原则就是保护对他人物权的任意侵害行为,就是公然保护对他人财产的随意掠夺!

三、申请人提出对村民签名名单质疑,在之前的几次审理中并没有提出鉴定请求,按证据规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申请人对村民的签名所提出的质疑,只是以证人出庭作证的形式进行了抗辩,其一两个人的主张不足以支持申请的主张,因为村民的意思表示以多数人为准,极个别人代表不了多数村民的意思表示,且申请人没有对证据真实性提出鉴定,证人之间的证言互相矛盾,相互抵消其证明力,申请人无法自圆其说,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四、申请人所谓赤峰中级法院(xxxx)344号民事判决“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等说法因不符合法律的常识,不足在法院判决中给予论证,答辩人在此稍事一谈,以息其呱噪。

其关于被告主体不适格问题。申请人并没有就被告为什么不适格作出说明,是不适格发包还是不适格作被告?作为申请人自己都没有搞明白,法院怎么给你作出回答?申请人提出答辩人伪造证据,但其提供给法庭的抗辩理由不足以推翻答辩人这一证据的真实性;申请人提出答辩人实际多占用了集体的土地,真如其所述,申请人应以侵权之诉诉答辩人,要求归还,而不应在本案中解决,让法院在确认无效之诉中确认剩余土地归属问题(答辩人承包的地块四置清楚,没有争议),显然超出请求范围,法院没有回答也是正确的,申请人要求做出回答才是“非分”的!申请人要求答辩人应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文件精神无条件退回承包地的主张也是无理的。既然是政府文件,不应是本案无效之诉审理范围,法院不予作答也是应该的!

综上,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赤峰中院(xxxx)赤民一终字344号判决对证据的采信合理合法,认定事实的证据切实充分、答辩人的承包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应得到法院的支持。恳请高院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0xx年七月七日。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成功案例)。

5.行政答辩状案例。

6.离婚案件民事答辩状(成功案例)。

9.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案例。

10.欠款纠纷二审答辩状案例。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女,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省__市庐阳区__路__号幢__室。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__(身份证号:__)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民一初字第__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__了解涉案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__出庭作证,请予以准许。

此致

__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字认可,高x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申请日期:

证人出庭申请书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5月2日出生,初中文化,现住新疆石河子市。

申请证人______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特申请以上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通知证人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系被告人____________被控_________一案的证人。

作为被告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该证人__________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请贵院通知。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

案由:xxxx。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x份。

一、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为了履行举证责任,在缺乏书证、物证和录音录像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但实践中,当事人不能仅仅提供证人证言,而是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双方的质询。如果当事人仅仅是提供证人证言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证人未出庭作证为由恳请劳动仲裁机构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究其原因,主要是证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肯定是对提供该证言的一方有利,这种情况下如果证人不出庭,不接受对方当事人和劳动仲裁的提问,该证言就太具有偏颇性,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

(二)当事人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劳动仲裁机构《举证责任通知书》给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开庭时,证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仲裁庭外等候,待进入质证阶段时,由仲裁员安排证人进入仲裁庭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程序包括:

1、核对证人的身份;。

3、告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和法定权利;。

4、告知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5、由对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询问;。

7、仲裁员询问证人;。

9、由证人签署笔录。

(三)哪些公民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呢?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如果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二、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劳动争议是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是终止的过程而产生的,在劳动争议中往往是劳动者的权利被侵害,在权利得不到维护的情况下而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的。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作为申请人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笔者在长期的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过程中,总结有如下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1、“和为贵”,如是能够协商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尽可能不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实施,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得到加强,对劳动者权益倾斜保护,并法律规定在20xx年5月1日劳动争议案件免受仲裁费用,在今年劳动案件处于井喷状态。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了,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这时往往是非理性的,冲动的选择仲裁来解决,实际劳动者的做法并不可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出现矛盾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劳动者正确的选择应积极的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向用人单位据理力争,尽量多的争取自己的权利,而用人单位的心态也不希望事情越搞越大,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希望因该件事件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其主要的精力还是在生产和经营上,所以只要双方能真正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互谅互让,完全有可能协商解决好,调解协商是处理双方争议的最好的方法,也就有可能达到双赢。因为劳动者应意识到选择劳动仲裁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才这样做,因为通过劳动仲裁,不仅仅双方的矛盾激化了,伤了各自的和气,而且是费时、费事、费力、损财。

2、劳动仲裁前证据的准备是决定官司胜算的一半。

劳动者应充分的意识到在发生纠纷后,在提出劳动仲裁前,与对方协商的过程中,既是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矛盾,同时也应是为在协商不成,需要对簿公堂时做好充分的准备,而其中证据的准备是至关重要的。证据的收集往往在没有提出申请仲裁时容易获得,一方面因与用人单位还没有完全成为对立的状态,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所以用人单位的`戒备心理不强,在这种情况,劳动者往往容易收集证据。如公司的考勤制度、规章制度等,员工可以容易取得。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提供证据。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电话录用等,证据的取得有一个时效性和合理性的问题。

3、确定好被申请人和管辖机关。

一般情况劳动者需要主张权利的对方是自己供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成为了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前需要到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去了解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并要求工商部门出具证明,如在广州原来出具一份工商登记证明需要支付60元,现在据了解只需要1元钱就可出具证明了,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如劳动者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非常复杂,不能立即确定所告的主体,还是建议劳动者先向律师咨询清楚后再申请仲裁。

劳动者还需要确定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哪里去告,也就是管辖机关是哪里。劳动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管辖的机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商注册地)或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提出仲裁,劳动者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为管辖地。劳动者作出选择是方便就近的原则去考虑,在实际中往往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不是很好把握。如某用人单位所在地在江苏,在广州设立了办事处(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某员工在广州办事处工作,家也在广州,该员工选择了广州作为管辖地(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员工要证明广州是履行地,如提供劳动合同,在该合同中约定该员工的工作地点在广州,另提供工作场所在广州的照片、宣传资料证明工作地址在广州等,最终在广州的劳动仲裁机关同意管辖。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劳动仲裁的法律文书,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所以劳动者应该认真对待和填写(在本网站的规范文书有专门的格式)。

申请书分为三大部分:

1、基本情况,申请人应尽量写明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身份资料有利于仲裁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核实双方的身份,联系方式有利于及时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取得联络等。

2、申请事项。在申请事项中应做到明确、具体、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不相互矛盾。明确是不应含糊不清、所写的请求没有明确的请求,如请求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这样就是非常不明确,应写明具体是什么责任、赔偿什么损失。具体的请求不仅仅应写明是哪一项(哪一类请求)还应写明具体的数额、金额、时间,如需要单位支付加班费用,应写明是从哪一年到哪一年的加班费用,金额是多少,并应附上计算清单。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对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不是任何请求均可以受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就不是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而是通过社保部门或是政府行政机关处理。提出的请求不能互相矛盾,如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多少元,又同时提出请求继续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到恢复劳动关系止,这两个请求就是互相矛盾的,一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个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赔偿,不能同时并存。

3、事实和理由,应注意简明叙述案件的基本事实,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提出申请事项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不要写成论文,罗列论点、论据、论证,或是将一些与本案件毫不相干的事实写在申请书中,劳动者应有换位思考的习惯,劳动仲裁机关在立案或是在审理时,所要了解的也是上述这些情况,仲裁人员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经力去理会哪些毫不相干的问题,反而有可能削弱了对关键事实的认定。

总之当您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需要证人出庭,不仅需要提供证人出庭申请书,而且也要了解出庭作证的程序,上面小编已经有所介绍,您可以仔细阅读下。不过,小编还要提醒您的是:当事人需要证人出庭,必须要在劳动仲裁机构《举证责任通知书》给我们在举证期间所需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不然期限一过是不能申请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是多久。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韶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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