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评语寄语

备课组评选细则(通用16篇)

备课组评选细则(通用16篇)



通过分析范本,我们能够了解到不同文体和体裁的写作特点。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优秀总结范本,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备课组评选细则

1、备课组长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说课,每次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有活动记录。(10分,查活动记录,活动每少一次减0.5分;学校联合抽查,活动每少一次减2分,无故缺席每少一人减1分)。

2、每学期组内公开课不少于一节(3分,教案、说评课稿等材料要完整)。

3、认真组织本组教师互相听课,完成30节课的听课笔记。(3分,查听课笔记,每少一节减1分)。

4、统考结束后,各位任课教师及时完成试卷质量分析报告,及时上交。(5分,每少一人次减2分)。

5、全组教师备课认真,做到不备课不上课,且符合学校对教案的要求。(5分,查教案,每月查一次,符合要求记5分,次之记4-1分)。

6、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本组教师能够积极参加,做到无故不缺席。(5分,每少1人减1分)。

7、组长负责,组员支持,全组教师团结合作,教研气氛浓厚。(4分,次之3-1分)。

8、学期初按时上交备课组教学进度计划。(2分,不交减2分)。

9、学期末积极主动上交各种记录及总结。(3分,每少一项减1分)。

10、教学效果好。备课组在全镇统考中学科平均成绩高于黑龙加10分。

11、组内教师组织学生竞赛有指导,有质量,能在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级类比赛中获奖。(获奖结果每人次奖分,按一二三等奖次,区级加3/2/1;市级加4/3/2;省级加5/4/3,加分不超过10分。)。

二、评比方法。

1、在备课组申报的基础上,教研组推荐各备课组于教导处。

2、在教导处考核基础上,报校长审批。

3、每学期评一次。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xx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校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比例。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7—8个)。

二、评选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分数高者为先进。综合得分组成如下:

1,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乘以比值20%,为该单位得分;。

4,主席办公会评议,占总分的30%;。

5,加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奖励另外加相应分数。三、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主席办公会。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全面贯彻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专兼职主席、女工主任不得参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教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一名、1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推荐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各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统一填写在登记表先进事迹栏内,要求文字简明扼要,300字左右。

(四)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有自主创新工会活动的建议意识;。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参加工会活动中,能主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四、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会议;。

2、向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记入本人年终考核档案。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12月22日。

班组评选细则

为加强学生干事工作,科学评价学生干事的工作业绩,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干事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努力认真完成正部长、副部长交代的任务;。

(二)及时向正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三)对部门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

(四)维护团总支宣传部声誉,执行团总支宣传部决议。

备课组评选细则

为了增强教职工的集体观念,优化学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行优秀班组的评比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五、评出的优秀班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xx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班组评选细则

(一)开展每学年“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的评比,主要从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评选出的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校学生会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具体方式有——红榜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的人员可以成为其竞选副部长、部长的依据之一。

(二)优秀干事评选分为月度优秀干事和年度优秀干事,“月度优秀干事“人数为每月每部门3个,‘年度优秀干事”为每学年每部门1个。(月度、年度优秀干事的名额经主席团同意可给予一定的增加)。

(三)每个月份,各个部门依据本月部门工作量及工作成效,由监察部监察各部门的专人或小组递交的监察资料中选出5名,再参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从其中选出3名作为正式候选人。部长推荐时应从整个校学生会本月的工作情况宏观考虑,保证候选人的优秀度;若部门中有部员未被提名为候选人,也可通过填写自荐表形式自荐,监察部再跟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最终由各部长主持部门成员对四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总数前三位即为该月月度优秀干事。

(四)评选具体步骤:

1、监察部须设专人或小组记录和监察各部门成员平时表现情况,记录时尤其要记录活动中的重大突出表现(或失误),以作为各部长推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2、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日各部门必须确定优秀干事候选人推荐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在三天内到监察部填写相应资料;逾期推荐视为无效。自荐的部员在当周周一内到监察部领取自荐表,填写相应内容并在第二天送交监察部,逾期无效。

3、当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五开始至下一周周三各部成员对本部门“月度优秀干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由各部门部长主持,监察部监察。投票结果由各部部长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监察部评优投票由主席团成员主持,投票结果由主席团成员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

4、取各部门得票总数前三位为该部门该月“月度优秀干事”,并设立“个人风采展”。

教案评选细则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需要准备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总的组织纲领和行动方案。怎样写教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教案评选细则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1、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5、学校举办优秀教案展示。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2、参评教案;

3、授课选用教材;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1、优秀教案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部长评选细则

评优采取一学年一评,每学年对优秀部门进行表彰及物质奖励,在《综合评测》中按院级荣誉加分(原则上按部门人数的60%计)。

一、现场答辩。

1、各部门认真组织申请材料,以ppt、电子杂志、视频等形式为载体,准备现场答辩环节。

2、各部长进行现场部门风采展示,答辩须由部长本人进行。

3、由分团委老师、主席团和团学会各部长进行投票,投票须由部长本人投票,不设委托投票。

4、主席团将根据各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评选出优秀部门,并对其进行奖励。

5、评优部门控制在部门总数的60%进行表彰。

二、说明。

1、各部门是否在“人文178”建立部门博客,并推送相应数量日志,符合自律委员会对部门考核的基本要求,否则取消评比资格。

2、本细则试行后,团学会期末部门及个人通报表扬细则同时取消,不再通报表扬。

3、评优工作由团学会办公室负责并公布,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分团委。

五星党员评选细则五星党员评选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抓好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现就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要把握以下要求:

1、坚持层层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服务功能有新提升。

2、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结合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领域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

3、突出动态激励。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五星级党员评定标准}.

5、重在取得实效。合理确定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具体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五星级管理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

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星级评定要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评分定级工作相衔接。力争到,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服务特色明显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群,有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建成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三、方法步骤。

五星级管理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具体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年底或次年初,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各单位,分别部署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提出具体指标和各项指标的量化分值。县(市、区)具体可区分行政村、城市和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分别设置指标。

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县级以下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省、市直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由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各市委组织部分别负责审定。星级评定要严格标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严格控制五星级比例。

3、星级争创。星级评定后,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争创更高星级。要聚焦突出问题,引导基层党组织针对星级评定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集中精力抓好整改提高。要注重分类推进,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星级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和争星方案。五星级、四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增星晋级;无星基层党组织重在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按照领导包干、一村(企)一策、重点攻关的要求,集中推进整顿转化。

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推行五星级管理,作为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举措,作为“三级联评联述联考”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星级管理的具体形式,健全完善星级评定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五星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把五星级管理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完成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给人民群众带去更多实惠。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生动局面。

导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二条我校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届,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

4.在担任本年度本科生导师期间,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

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优秀,排名处于学院前30%。

第四条凡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

备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导师制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学院未开展考核评价。

第五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导师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六条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总人数的5%。

第七条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并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评选办法,具体负责本科生优秀导师奖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

3.学院将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提交书面署名异议材料,口头异议、匿名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异议的调查,必要时可进行会议复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工会先进评选细则

两年来,各企业工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哈南工业新城发展这条主线,在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弘扬劳模精神,提高职工素质,帮扶困难职工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更好的落实市委“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发展目标,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开区工会决定对20xx-20xx年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评选项目。

1、模范职工之家20个;。

2、模范职工小家20个(班组、科室);。

3、先进个人:最佳支持工会工作者40人(企业负责人),优秀工会工作者100人,工会积极分子50人,优秀工会财务工作者4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条件。

1、工会组织机构建全,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积极参加经开区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企业文化建设成绩突出;。

4、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劳动竞赛,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二)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保证了各项生产安全制度的落实;。

3、开展学习型班组活动,提高了技术业务水平;。

4、完成生产任务成绩突出。

1、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法人、总经理);。

2、积极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高度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

3、推动《劳动法》、《工会法》贯彻落实;。

4、切实帮助工会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1、从事工会工作的主席、副主席;。

2、对工会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意识,成绩突出;。

3、关心职工生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工作作风扎实,深受职工信任和拥护。

1、企业工会委员、女工委员、劳动调节委员、工会小组长;。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

3、热心为职工服务,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造性做好自己所担任的工会工作,受到工会组织和职工好评。

2、严格执行国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发挥作用;。

3、按时编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及时督促行政部门按时、足额计提、计拨工会经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未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

2、未实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议的;。

3、两年内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4、单位职工发生集体越级上访的;。

5、基层工会经费未能依法拨缴到位的(包括由税务代收后的60%部分)。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经开区工会将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分配名额下达到企业工会;。

2、各工会应根据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民主评选推荐;。

4、经开区工会对申报情况作最后审定。

四、表彰奖励。

对已评选的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个人,经开区工会将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各企业。

导师评选细则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xx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导师评选细则

更好地做好每份家教,特设此奖励制度,鼓励在家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家教老师。

【评选方式】。

以每学期的《成功跟踪调查表》,家教老师的《推荐表》、《总结书》以及平时接家教的情况,干部对家教老师的评价等作为主要依据,通过对比家长及联络员对家教老师的评价、家教老师平时的表现等,最后作出的一个综合评定。

·家长方面。

1.考勤上,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或经常请假等情况;。

2.沟通上,与孩子、家长的沟通情况;。

4.效果上,孩子成绩是否有提高;。

5.家长与孩子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干部方面。

1.家教老师和干部之间的沟通情况;。

2.家教老师的态度以及配合中心工作的情况;。

3.老师外出摆点的次数以及表现;。

4.干部对家教老师的总体评价。

·老师方面。

1.所接家教份数、任教时间、总收入,可教科目等;。

2.履行中心规定的各项义务,合理行使中心赋予的权利;。

3.家教老师反馈信息的及时程度;。

5.无不良记录,对家教工作认真负责;。

6.家教老师对自己一个学期的工作评价,主要看总结书。

工会先进评选细则

学校工会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工作,鼓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出部分本年度表现优异的教职工:。

一、评选对象:。

全体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奖项:。

(一)敬业奖:。

1.年龄阶段在35周岁以上的教师。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起到激励、榜样作用的教师。

3.教学效果优良。

(二)活力奖:。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

3.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活动,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4.教学效果优良,成绩明显。

1.年级组内民主推荐:敬业奖1名,活力奖3名。

2.学校中层推荐若干名。

3.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政工及工会委员、教师代表集体联评。

4.将联评结果上报学校领导组复评,确立最后名单并公布结果。

注:非语数教师按照班主任助理分到各年级组评比。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