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不仅表现在言行上,也需要贯彻到行动和行为习惯中。诚信是人们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和道德要求。怎样树立诚信意识,培养诚信习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诚信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给大家更直观的认识。
为贯彻落实讲形象、讲诚信,营造和谐的商业发展环境,认真规范促销、服务行为,加强自律,切实维护丽江天乐大酒店的良好形象和经营秩序,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向天乐大酒店作出如下承诺,与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一、服从天乐大酒店的各种规范管理,诚信经营,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职业道德,不损害天乐大酒店的利益。
二、凡是上柜经营的商品,包括参加促销的商品,保证符合质量标准,保障人身使用安全,让消费者放心。不以低劣商品或不符合安全的商品冒充正品,骗取消费者购买。
三、坚持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宰客,提供的服务应当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认真执行自律规范,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答复处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天乐大酒店及广大消费者和媒体舆论的监督。
五、在销售或服务时,允许到天乐大酒店大堂、走廊、餐厅进行招揽生意。但不得敲客人门或进入客人房间。
六、如发生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不给天乐大酒店造成损失或影响,如发生有效投诉时,应于天乐大酒店知道之日起2日内支付每起500.00元(大写:伍百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天乐大酒店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
七、如发生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或媒体曝光,应于天乐大酒店知道之日起2日内支付每起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天乐大酒店造成的损失、消除影响。
八、本承诺书生效之日,承诺人将本承诺书送达天乐大酒店时,承诺人一并向天乐大酒店缴纳本承诺书的履行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天乐大酒店在承诺人不履行本承诺书的违约金时,可在保证金中进行扣减,若保证金被扣减完毕,承诺人在天乐大酒店通知补缴保证金的当日补缴完毕,如未按时补缴的,天乐大酒店可解除与承诺人的《承包经营协议》。
九、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承诺人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天乐大酒店各持一份,具有同等到效力。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一、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
二、真实宣传,正确引导。对商品或服务宣传客观全面真实,不作虚假、误导宣传。披露信息充分、实用,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三、合理定价,明码实价。在经营活动中清晰、明确、真实地表示价格。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搞价格欺诈、虚假促销。
四、规范合同,公平交易。坚持平等订立协议,文字明确通俗易懂,忠实履约。公平交易、有序竞争,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
五、保证质量,消费安全。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确保旅游安全,让消费者舒心、安心、放心。发现商品或服务缺陷,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召回相应商品,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六、化解纠纷,及时公正。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公正解决消费争议,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
七、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平等对待消费者,不因个人身份或特征厚此薄彼。合理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隐私。
八、维护国家利益,尊重民族习惯。不向游客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九、强化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加强景区安全管理,保持景区环境优美,干净卫生;保障游客安全,高风险项目依法投保责任险。
十、规范服务,塑造品牌。文明热情待客,服务标准周到。认真征求游客的反馈意见,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塑造优良品牌。
为保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检验检疫及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
和商业信息安全。
三、建立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管控制度,包括质量安全评估制度、商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商品溯源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制度,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自我合格保证声明等质量证明文件。(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适用)。
四、建立对平台入驻商家和销售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安全评估和监测制度、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企业和产品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制度,落实前置约束、信息披露和首问负责等质量管理责任,从源头杜绝售假行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适用)。
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全部质量安全信息通过网站明示,对所销售商品质量标准与中国标准存在差异的商品,作出明确提示。在交易过程中就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要求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
六、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得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进境的商品。七、按照检验检疫监管要求配备有关设备设施。
若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本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理,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增强农药使用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农药使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自律,诚信守法。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相关农药管理规定,牢固树立法律责任意识。做到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恪守合同,反对欺诈和弄虚作假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农药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和农药处方制度,确保不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不在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药材中使用禁止在这些作物中使用的农药,不超出农药登记范围用药、不随意加大用药量和用药次数,确保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超标。
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严格按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采收,建立农产品采收上市前检验制度,采取自检或送检方式,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检验,严禁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出场上市,严把出场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接受监督,承担责任。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广大农民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自觉承担生产单位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坚决抵制违规使用农药行为,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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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您们好!疾病威胁着人类的生命,药品关系着人民的健康。最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致人死亡的严重事件,给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各单位敲响了警钟。xx-xxx-xxx作为黑河地区第一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连日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心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民。在此,xx-xxx与各分店共同做出承诺:
作为药品经营的从业人员,我们要在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保障药品市场供应等方面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政策和法规,依法经营,确保药品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五、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六、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本人在河北省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公开承诺以下三点:
2、保证所提供的登记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若因提供虚假登记备案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药品,各项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不从无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及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分类规范,药品销售遵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质量状况进行自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及时下架过期药品。
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自觉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乡(镇)政府、签订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是社会诚信的典范。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广大困难是民政人的职责所在,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社会各界满意的诚信民政,要靠民政人的真心、真诚和真实奉献,为此作为民政干部我作出以下诚信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牢记宗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实不欺,表里如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八项禁令”等上级廉洁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制度,严禁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认真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真正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4、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工作高效,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5、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
6、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规范遵守“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会圈社会公德,承诺践行党员干部道德诚信。
承诺人:
为维护我xx农资市场的秩序,积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价格、质量、计量、服务等方面,我农资经营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
三、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五、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店铺张贴一份,农业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承诺人签名:
我公司自愿参加罗湖区汽车经销商行业诚信联盟,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
1.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和不合格产品。
2.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遵守国家物价管理相关法规,质价相符,收费合理。
3.自觉纳税,及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不偷税逃税。
4.遵守商业道德,亮照经营,明码标价,不搞价外收费,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提供全面、真实、明确的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和误导消费者信息。
5.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清晰醒目。
6.严格履行对消费者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公布投诉专用电话,落实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有关制度,积极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政府监督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7.自觉遵守罗湖汽车经销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和守则,并承担违约责任。
8.我公司自愿申请参加罗湖区汽车经销商“诚信联盟”,将珍惜和持续维护这一荣誉,同时承诺,如果发生不诚信、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违纪行为,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为倡导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有品质保障的家居产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本人以本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并代表本企业所有员工郑重承诺:
我们视诚信为企业的生命,在永无止境的经营服务中,保证做到:商品诚信、价格诚信、广告诚信、服务诚信、管理诚信、纳税诚信。
一、遵守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不合格产品。
二、对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虚标产品价格。
三、在经营活动中,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四、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顾客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改善员工劳动环境,提高员工劳动保护,同时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依法纳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做一个有社会公德心的企业。
七、自觉接受社会、新闻舆论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x科技有限公司。
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的秩序,积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价格、质量、计量、服务等方面,我农资经营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帐。
三、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商品。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
五、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店铺张贴一份,农业主管部门保留一份。
承诺人:
为全面加强市场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维护本市场及各商家的诚信,现对各位商家档主提出如下倡议: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私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9、不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骗顾客。
11、明经商,礼貌待客,顾客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收款时“唱出款数,应找还零钱”,当面识别人民币的真伪。
12、档主都必须天天进场经营,如没有特殊情况二天不经营者,市场管理处有权收回另行安排,并不退回所交费用。
13、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任何商家、档主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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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威苑综合市场即将开业,本着对所有消费者认真负责的原则,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的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本单位(单位或业主名称)南通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震泽购物中心项目部是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不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7、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8、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食品。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签字、公章)
年月日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周口建设,推进市场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营造文明经营的社会环境,形成“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风尚。现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并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为全面加强市场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维护本市场及各商家的诚信,现对各位商家档主提出如下倡议: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食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私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骗顾客。
11、明经商,礼貌待客,顾客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收款时“唱出款数,应找还零钱”,当面识别人民币的真伪。
12、档主都必须天天进场经营,如没有特殊情况二天不经营者,市场管理处有权收回另行安排,并不退回所交费用。
13、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任何商家、档主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xxx。
20xx年xx月xx日。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4、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5、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7、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8、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9、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10、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11、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承诺人签名:
日期: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业,维护广大农民利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我们农资经销商必须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信守约,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药。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所经营农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上。种子包装、标签达到规范性要求。
三、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四、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五、不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
六、凡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欢迎广大农户对我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此承诺书一式二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承诺单位各持一份)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制
为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坚持诚信经营和创造优质服务,争做诚信旅行社,黄冈市青年旅行社郑重地向全市广大旅游者作出“七做”和“七不做”的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实施委派制度,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和员工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出团补助,不克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报酬。
4、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1、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社会上无导游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3、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4、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5、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作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本人深知我们所提供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业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三、采购的饮料、酒水等食品及原料、调味品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不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服务设施和消费环境。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五、实行明码标价,在菜谱和价目表上明示经营的面点、菜肴、酒水等有关商品的价格与规格等项目。
六、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作为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餐饮经营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承诺单位业主:
(法定代表人)。
卫生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监督单位:(盖章)。
监督人:
承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积极响应“网络诚信、消费无忧”3·15消费年主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树立台州市化妆品网商诚信经营的典范,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做到标示商品的相关信息内容与实际相符。促销中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等信息与实际一致;销售化妆品时,向消费者正确介绍化妆品功效、适宜人群和用途及注意事项等真实情况;采用赠送积分或优惠券的,做到标明其使用方法、条件;有奖促销的,奖品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促销活动出现变动的,将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除非这种变动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四、不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假冒、伪造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号的化妆品;不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化妆品;不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不销售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销售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不销售自行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其它化妆品。
五、全面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十五日包换货”等“三包”规定。不采取“非商品质量本身原因”、“商品包装需要完好”等理由拒绝退换货义务,或克扣消费者的货款。
六、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七、不宣传法律、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不宣传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
承诺单位:xxxx。
单位代表:xxxx。
xxxx年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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