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组织安排、资源调配、通信联络、救援流程等,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性。应急预案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只有不断做好预案工作,才能应对未知的挑战。
根据火灾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对我市现有的各种专业消防机构、应急资源和信息渠道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我市的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适用于双辽市内发生的各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火灾事故。
(一)组织指挥、警力编程、警务保障、出警时限四到位,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应对有序,保证火灾应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以人为本,专职队伍和群众相结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火灾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实现群众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规范。建立健全配套的火灾突发应急体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合力,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分工负责,协同市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资源整合,平战结合。按照经常性战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突发火灾应急处置与部队执勤战备工作结合,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火灾应急救援与平时执勤战备的有机统一体。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职责:执行法律、制订预案、检查督导做好应急工作,承担市政府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研究确定全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命令下达;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挥决定突发火灾事故重要事项,并检查落实情况;在发生突发性重、特大火灾事故时,决定启动总体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快速反应力量由市消防大队组成。职责:按危险重点目标的危害性组建一定规模的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监测、估算、报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以消防大队为大体;协同事故单位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事故,协同事故单位营救人员和进行处置。
基本救援力量由企事业单位消防队组成。职责:根据需要实施支援,主要任务是协同公安消防大队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人员,扑救火灾,协同处置。
社会救助力量由市卫生局和医院组成,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的急救和后送治疗,必要时在现场开设现场救护所;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除负责事故现场的急救任务外,担负受害人员的收治、医疗任务。
运输队由市客运、公交、运输公司组成。职责:主要任务是运送疏散人员,后送伤者及救援物资,转运物品。
治安交通队是由市公安局交警、治安队伍组成。职责: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时交通救援进交通顺畅和主要目标的警戒,以及必要的交通管制。
气象组由市气象局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提供救援现场的气象参数。
医药组由市药监局组成。主要任务是提供足量的.救治受伤、中毒人员用的药品、器具。
(一)一般级和较重级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消防大队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事件种类和性质,调动相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按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组织实施抢队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基层中队要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并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初步封闭,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消防支队、市政府、市公安局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果事故向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发展,事故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当较重级突发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要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请求支援,提出提高响应等级,扩大响应范围的建议。上级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及时提高预警等级,增加响应部门,扩大响应范围,如发生跨市区突发火灾事故或我市无力自行解决时,由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支援和扩大应急的请求。
(三)指挥程序:以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为主导,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辅助,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楞同配合,根据现场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指挥部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部动作的相关保障(信息、通信、治安等)。
主要任务是根据现场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反应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或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将紧急处置情况报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支队值班室。
(四)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突发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也可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内开设。现成指挥部周围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工作部位。
(五)各协调管理机构和电力、通信、公安、人防、环保等专业性强的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突发火灾事故的种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相关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指挥平台的等级,为紧急指挥决策咨询和现场技术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b)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保安员到达火灾地点进行火灾初级扑救;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二、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三、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四、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12)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五、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餐厅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六、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i、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
年部主任负责指挥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师带领学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ii、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
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
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3.5扑救电气火灾,可选用卤代烷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6扑救电气设备着火时,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强自我保护。
3.7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同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抢险。
4、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的处置。
4.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就地翻滚,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库、袜应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4.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4可拦截过往车辆,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救治。
4.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的工作,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5、灭火结束。
灭火结束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调查处理完毕后,经有关部门同意,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6、灭火处置原则。
6.1火势很小,可以用手提灭火器、消防水源进行扑救,员工接受过灭火训练。
6.2切断火源、电源,撤离未着火物资。
6.3不能自行灭火时,立即报火警(119)。
火灾。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1.2事故发生区域。
加油站。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柴油。柴油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的可能,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柴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损毁、损坏和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影响局部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主要是油脂火灾,发生前会有异味、起明火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加油站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势,防止蔓延扩大而发生爆炸危险。
3.2.2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火灾机组或线路供电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2.3发生油脂火灾,使用灭火器、水、沙袋等灭火。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加强加油站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加油站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设备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通知救护队救援。
4.4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一、酒店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将火灾信息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a)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总机(房务中心)报火警情况;
b)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保安员到达火灾地点进行火灾初级扑救;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三、工程部: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四、房务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五、营销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六、餐厅部: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七、财务部: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八、消防控制中心和电话总机(房务中心):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锅炉房。
:20xx年12月22日。
1、领导讲话、学习受限空间作业基本防护知识。
2、事故演练。
3、演练总结。
1、指挥员(组长):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后续救援组织赶赴现场后的负责人员(各1人):
2、救援器材领取、发放各1人;。
3、伤员抢救、救护人员2人;。
4、负责疏散、警戒人员2人;
5、监护人员1人;
6、伤员1人。
1、便携式煤气报警器、氧气检测仪各1台;
2、防毒面具2个;
3、警戒带1卷。
以公司有限空间工伤事故为假想事故现场。
1、一名(或多人)人员在罐内因不明原因倒地被发现(现场),监护人员凭经验初步判断作业区域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不敢贸然进入,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拨打电话报告。
报告人:xxx发现现场有人受伤,可能是煤气中毒或缺氧窒息,内部原因不明不敢贸然进入,快来处理。”
项目负责人:“不能冒险进入,保证自身安全,现场监护,等人到来。”
2、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申请提供防毒、隔离防护器具并迅速赶至事故地点,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成立临时救援小组,疏散现场闲杂人员,布置警戒任务,了解事故大致情况,合理安排初期救援(包括现场安装大功率通风设备)。同时,向公司领导、工程部报告(讲清事故地点、人员伤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初期救援等情况)并通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项目负责人:“工程部,锅炉房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中毒,受伤人员在中水站污泥池中,解救需用隔离式长管呼吸器,快安排人员送来,具体情况稍后汇报。”
“xxx、xxx、xxx你们3个人疏散闲杂人员,周边拉上警戒带。xxx去工具房领取轴流风机按上。”
“汇报事故情况”
3、工程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根据现场要求安排人员领取并运送防护器具,迅速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领取相应器材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事故指挥部并简介事故概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由组长安排通知相应的医疗、消防及监察、管理部门。(工程部接到报告后的组织安排、通知、汇报、联系等工作,现场不再实施)。
4、救援过程:
1救援人员人戴上隔离式长管防毒面具、安全带,连接救生索,佩戴检测仪器、对讲机,入池。入口处设专人监护并开启大功率通风设备。
2及时汇报内部检测数值(一氧化碳含量和氧含量)。
3将受伤人员用绳索绑扎,通知拉人并迅速将伤员转移至通风空旷处,立即展开现场救护工作。
项目负责人:“下去救人,佩戴好防护器材,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时刻保持联系。抬人时注意别磕碰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氧含量?、co含量?”
5、人员救护及心肺复苏:
1伤员仰卧,头部尽量后仰。
2解开脖领处纽扣,清除口腔杂物以保持气道畅通。
3捏住伤员鼻子,深吸一口气,尽力张大嘴,紧包住伤员口唇,尽力将气体吹入伤员肺腔,松开鼻,大约3秒钟再重复一次。
4胸外按压定位:将食指与中指并拢,沿一侧肋弓向内向上滑行至两侧肋弓交界。
向上两横指处。
5双手掌根重叠,十指相扣,两手臂伸直,垂直向下,均匀按压。下压深度为4~5cm,按压频率为100次/分钟。
6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之比为:30∶2,直至自主呼吸恢复或有人替换,应尽力坚持,直至医疗人员赶到。
本次演练以现场救护为重点,救护结束,实际演练即停止,其余过程。
均在现场讲解。演练应适用于鸿通公司有限空间的事故。所以,有限空间作业注意事项应让参演职工充分领会到,深入了解、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中的防护技能,提高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能力。
对此次演练进行分析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预案中不适合项,归纳总结演练效果,宣布演练结束。
组长:赵德忠。
成员:潘小丽魏立若李长贵李绍宏杨峰。
抢险组织成员及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抢险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组长:赵德忠***。
组员:潘小丽***魏立若***。
李长贵***李绍宏***。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矿井有水害发生时,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迅速投入到现场避灾、救灾过程中,做到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及控制事故事态扩大,经矿研究制定本方案,并且在有水害发生时,迅速启动。
一、事故特征。
采掘工作面水灾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集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仔细观测新暴露的煤壁表面,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面时,会出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的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它水源已经接近了。若是煤岩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采掘工作面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另外,发生透水前还可能出现压力明显增加,底板鼓起,顶板淋水,岩隙中有淤泥、片帮、冒顶等各种征兆,现场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观察。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搞好现场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基层单位成立井下突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各基层单位值班室,以便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区队长担任组长,技术员任副组长,由区队副队长、班组长和后勤保障人员为成员,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明确指挥部成员的具体职责及应急处理工作任务。
1、区队长:负责查对本区域工作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情况、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公司经理及矿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的任务。
2、技术员:是区队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区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处理灾害的协作抢救方案。
3、副队长及带班队长:是根据矿营救方案和区队协作抢救方案,按照队长指令现场指挥人员安全有序的进行避灾自救,组织人员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若无法撤离灾区时,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待救工作。如果与救护队联合救援,积极配合其救援行动,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4、区队值班人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灾区人数。
5、地面材料员:根据井下救援情况,按时领送救灾所需物品,做到随叫随到。
三、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现场区队长或带班队长立即查看水害的范围大小等水害情况,应根据现场实际,按照避灾原则,能救先救,不能抢救时,应清点人数,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清楚,在矿没有派来救援人员前,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能撤离灾区时,立即组织人员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当上部来水无法撤离时,则就近找上山巷道进行避灾,此时所有人员必须静卧,不能急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外部来人救援。如果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部报警求救。
2、队长、技术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区队值班人员根据公司调度及队长的命令,立即通知井上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组织不少于20人抢救小组,在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的带领下,配合矿救护人员,共同进行抢救。
1、营救工作要在指挥部负责人的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首先,营救人员要排查水害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若遇险者被困里段,一方面通风排水,维护巷道,防止冒顶堵人,另一方面积极救助,输送食物和药品,若被困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利用管道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和空气。被困人员救出后应采取护理措施,然后进行创伤检查和处理。
2、技术员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同指挥部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立即制订抢救措施和计划。
3、区队长要按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抢救。
4、技术员根据事故处理后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维护及修复措施,报矿审批,为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5、恢复被淹井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1)增设排水管路,增加排水泵,增大排水能力,直接将所突积水排干。
(2)当涌水量特别大,补给丰富,用强力排水又不能排干时,必须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
(3)当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全矿有被水淹危险时,待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和采空区放水。
(4)如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设备受到威胁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袋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5)安装排水管路都必须佩安全带和自救器。
(6)发生透水时,严禁在独头巷道躲避,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和小眼和上山,以防二次突水冲击,在清理巷道时,需要打防护墙。
(7)救护队员进入围困地点后,先打开氧气瓶,提高空气中的氧气浓度。
2、h2s、ch4等可能大量涌出,应安装局扇,随排水工作的进行,逐段排除有害气体,对井下气体应定期取样分析,每班取样一次,当水位降低可能涌出气体时,应每两小时取样一次,排水看泵工作由救护队担任。
(9)在处理老空积水时,应仔细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防止气体中毒。
(10)在修复巷道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冒顶与坠底事故。
(三)水害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在水害围困人员救出后,区队立即组织人员按措施修复水害地点,预防再次发生水害事故。在水害事故处理完后,接矿恢复生产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四、注意事项。
1、发生突水事故后,有害气体可能随涌水溢出,被困及救援人员应及时佩戴自救器,尽量沿进风巷道行走。
2、人员在撤离过程中,不得进入盲巷。
3、人员撤离时应结伴行走,不得私自行动。
4、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认清来水方向。
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应注意:
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情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救重伤员,后救轻伤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矿井有水害发生时,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迅速投入到现场避灾、救灾过程中,做到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及控制事故事态扩大,经矿研究制定本方案,并且在有水害发生时,迅速启动。
抢险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二、事故特征。
采掘工作面水灾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集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仔细观测新暴露的煤壁表面,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面时,会出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
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的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它水源已经接近了。若是煤岩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采掘工作面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另外,发生透水前还可能出现压力明显增加,底板鼓起,顶板淋水,岩隙中有淤泥、片帮、冒顶等各种征兆,现场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观察。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搞好现场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基层单位成立井下突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各基层单位值班室,以便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区队长担任组长,技术员任副组长,由区队副队长、班组长和后勤保障人员为成员,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明确指挥部成员的具体职责及应急处理工作任务。
1、区队长:负责查对本区域工作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情况、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公司经理及矿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的任务。
2、技术员:是区队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区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处理灾害的协作抢救方案。
确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若无法撤离灾区时,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待救工作。如果与救护队联合救援,积极配合其救援行动,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4、区队值班人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灾区人数。
5、地面材料员:根据井下救援情况,按时领送救灾所需物品,做到随叫随到。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现场区队长或带班队长立即查看水害的范围大小等水害情况,应根据现场实际,按照避灾原则,能救先救,不能抢救时,应清点人数,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清楚,在矿没有派来救援人员前,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能撤离灾区时,立即组织人员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当上部来水无法撤离时,则就近找上山巷道进行避灾,此时所有人员必须静卧,不能急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外部来人救援。如果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部报警求救。
2、队长、技术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区队值班人员根据公司调度及队长的命令,立即通知井上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组织不少于20人抢救小组,在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的带领下,配合矿救护人员,共同进行抢救。
1、营救工作要在指挥部负责人的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首先,营救人员要排查水害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若遇险者被困里段,一方面通风排水,维护巷道,防止冒顶堵人,另一方面积极救助,输送食物和药品,若被困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利用管道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和空气。被困人员救出后应采取护理措施,然后进行创伤检查和处理。
2、技术员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同指挥部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立即制订抢救措施和计划。
3、区队长要按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抢救。
4、技术员根据事故处理后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维护及修复措施,报矿审批,为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5、恢复被淹井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1)增设排水管路,增加排水泵,增大排水能力,直接将所突积水排干。
(2)当涌水量特别大,补给丰富,用强力排水又不能排干时,必须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
(3)当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全矿有被水淹危险时,待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和采空区放水。
(4)如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设备受到威胁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袋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5)安装排水管路都必须佩安全带和自救器。
(6)发生透水时,严禁在独头巷道躲避,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
点或被水、泥沙堵塞和小眼和上山,以防二次突水冲击,在清理巷道时,需要打防护墙。
(7)救护队员进入围困地点后,先打开氧气瓶,提高空气中的氧气浓度。
2、h2s、ch4等可能大量涌出,应安装局扇,随排水工作的进行,逐段排除有害气体,对井下气体应定期取样分析,每班取样一次,当水位降低可能涌出气体时,应每两小时取样一次,排水看泵工作由救护队担任。
(9)在处理老空积水时,应仔细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防止气体中毒。(10)在修复巷道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冒顶与坠底事故。
(三)水害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在水害围困人员救出后,区队立即组织人员按措施修复水害地点,预防再次发生水害事故。在水害事故处理完后,接矿恢复生产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五、注意事项。
1、发生突水事故后,有害气体可能随涌水溢出,被困及救援人员应及时佩戴自救器,尽量沿进风巷道行走。
2、人员在撤离过程中,不得进入盲巷。
3、人员撤离时应结伴行走,不得私自行动。
4、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认清来水方向。
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应注意:
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情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救重伤员,后救轻伤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响应终止的指令.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救援,把损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司要求,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餐厅、操作间、食品库房。
1、联玉游泳馆餐厅分为餐厅、操作间、雅间。
2、灭火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
3、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火灾扑救、疏散应急演练。
4、火灾自救基本知识,是上岗员工培训必备课程。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用电系统及设备、油火、物品、煤气泄漏)火势情况,立即报告餐厅负责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
确、清楚。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公司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或广播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
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
1、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2、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消防、公安核准火灾原因,核实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情况。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落实火灾责任,追究损失。
5、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6、完善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人员防火意识,根除火灾隐患。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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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最高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扑火队的扑救工作,同时建立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帮助发生火灾单位的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安排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警火灾信息,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非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按照上级指示、气候等情况,由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职能部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458205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或110电话。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首先问清火情地点、火势等情况,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区防火办汇报,及时通知火灾所在村(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三)村(居)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及广大村民赶赴现场扑救,扑救人员限在18—60周岁的男女公民。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附近村委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力量,奔向现场,以最快速度进行扑救。
(二)镇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一位领导坐镇指挥。
(三)发生在重点林区的重大森林火灾,镇防火办必须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长官亲临现场指挥,并指定若干指挥员分别负责人员调集、物资调集、火灾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通讯联络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按照“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火灾现场的村居干部为指挥员,首先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按照联防公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就近调集相邻村居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扑救。
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给予支持。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一)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扑灭的林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对火场边沿地带要用水喷洒,防止死灰复燃。
(二)力量部署:指挥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主要火点由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扑救,当地干部群众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点由当地群众为主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以当地群众为主;危及村庄居住,其他设施的,由消防扑火队为主扑救;明火扑灭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场由当地干部群众为主负责。
(三)扑救分队: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自成分队,所属人员要编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队。分队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任务。指挥部立即将当地向导员、扑火技术员、灭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队。分队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扑救,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任务。
(四)通讯工具以各人自带手机为主,保证扑火小分队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上级防火办的通讯畅通。
(五)灭火工具:发动当地干部群众提供柴刀、锄头等。镇森林消防中队随时带上镇配给的柴刀、铁扫帚、扑火服装,如遇夜间扑火还要带上手电筒。
(六)后勤保障。
1、镇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灭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镇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一)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村干部要对照本预案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收教训。
(三)对火灾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具体人员,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加强对实训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实训室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训室负责人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实训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置、后报告。
1、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和火源,并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2、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3、用电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4、发生火灾事故时,首要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1、操作各类带电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校医务室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报警电话: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为了规范我单位的管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害,增强应急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预案。
医疗急救120999警察110火警119。
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抢救,掌握现场事故情况和人员安全情况,确定现场的救援决策;各组员协助组长的工作,组织抢救队员实施抢救工作。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营救中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联系医疗部门,及时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日常办公室报告,做好伤情记录。
应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护用品(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
如发生事故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各有关应急组织,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各有关处理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有效的抢救抢险是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得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关键。抢险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并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做好个人防范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
加强对各救援小组人员的培训、演练工作,使每个人懂得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并使每个人都掌握应急救援、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等基本抢救技能,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应做好自救互纠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定期对有限空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救助与自救的学习,防止突发事故时因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责任到人。
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1指挥机构:
本局成立电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所长。
副组长:安全专职营销专职。
成员:线路班班长、表计班班长、材料管理员、收费员。
2.2指挥机构职责。
2.2.2领导小组: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医院.县消防队发出救援申请;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2.2.3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2.2.3.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2.2.3.6营销专职负责参与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2.2.3.9各班组兼职消防专责:负责本单位消防的日常工作;。
2.2.3.10现场工作人员: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在消防人员未到达前采取紧急救火措施,服从指挥安排疏散;如实汇报火灾目击状况。
所办公大楼,各生产班组的办公场所,各变电站,员工宿舍,配电室以及变电站内电缆夹层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3.1迅速报警(报警电话:119),及时启动报警系统.报警者应准确地向消防队说明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消防车辆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救灾灭火,并要汇报最高管理者.经济保卫部(xxxx)。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安全员.急救人员,以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若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向卫生所(xxxxxxxx)或向事故现场就近的医院和120报告,请求支援.
3.2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向119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监察部.经济保卫部,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经济保卫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不出现人员伤亡.拥挤或事故扩大,敦促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xxxx)关闭电梯,防止人员从电梯疏散。
3.3遇到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4变压器.油开关等注油设备着火时,应当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
3.5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3.6一般情况下起火的10分钟内,是扑救最有利的关键时间,超过这一段时间,由于火势发展,普通的灭火办法无剂于事,因此,在火灾初始状态时,所有在场人员要边呼救.边灭火.边抢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扑灭初始的火势,并应设法尽快脱离危险火区.
3.7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8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3.9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3.9.1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3.9.2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3.9.3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3.10预防措施。
3.10.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火灾警报系统.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3.10.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3.10.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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