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工程或项目上的权益和责任。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的承包合同样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本屋为甲方(以后简称甲方):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
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______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年共计金额为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转入方)。
胡家庙村一组杨明军(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合作双盈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把桃儿山林场流转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流转范围:大沟堰塘以上所有林地(面积1500亩)。
二、流转年限:同林场产权年限(70年)。
三、流转方式:
1、甲方明确手续,确证本次流转林权符合国家关于材林、经济林或薪炭林要求。
2、乙方依法享有采伐利用权,林中林木资源的采集利用权、补偿权及其他开发利用权和品种权。
3、场内种植及维修(修路、修房等)由乙方自由安排。
4、进场道路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土地赔偿费用)。
5、甲方负责完善上述林地中村民集体流转转让合法手续(以获得权属村委会或村民大会决议为准)。
6、协议生效后,林场内所有苗木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明确宗地范围,树立宗地标志并组织勘验。林场以前合同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废。
四、流转条件:
1、乙方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约1.5公里,路宽4米。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得向甲方提任何要求。
2、获得政府道路项目资金后,乙方无条件硬化为甲方修泥结碎石路1.5千米为水泥路,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朝阳村村民委员会一份、顾县镇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年限70年到期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包方):
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2、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3、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年第一年的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砍伐和种植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乙方拥有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第七条违约责任。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屋为甲方(以后简称甲方):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xx年3月5日起至2041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0xx年3月4日。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__元林地的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________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月1日付给甲方现金________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负责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________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山林年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
买断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买断金额买断费为元,共计元整(小写: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九、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________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十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
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仍然享有对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使用保护该林地;。
3、制止乙方损害该林地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林地进行承包时,为了双方的2利益不受损,需要签订承包。
合同。
明确双方利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xx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xx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人: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
。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甲方: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北至;西至。
二.,同意承包给乙方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但不准种桉树],合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肆拾年.从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务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承包租金外,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的给他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但乙方事先应声明通知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木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十一、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资源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实际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接十五元计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七、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元人民币(大写)。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从20xx年三月七日至20xx年三月七日止,共计七十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南河镇四口冲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三月七日。
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____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为____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八家户牧业一队200亩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240元(大写:贰佰肆拾零元),每年合计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________年共计14400元(拾肆万肆仟元整),支付方式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承包费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
四、乙方在承包甲方土地期间,如遇八家户牧业一队收取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承担土地期间涉及该地的水、电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违约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团结、互谅互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xx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xx年。即由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xx边界和村责任田,南xx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xx县公证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责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下列林地面积共___亩的`林地使用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____元,面积___亩共计为_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_元,共计为____元,缴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置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责任山)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地址: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
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
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承包山地经营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称为2、四周地界为东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须确保所发包的山地属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发给乙方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合同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伍拾年.从20xx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伍拾年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的承包租金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给他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但乙方应事先声明通知并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林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由甲方自行恢复生产。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损失村民解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且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实际征用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按十五元计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车道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让通行或收费,甲方必须无条件帮乙方协调好,否则费用从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如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根据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每年减付相应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代表有变更或变化,也不影响优先承包权。
十五、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4、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
十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内单方解约,否则山地中所有资源、基础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如有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1、承包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
山地租赁为:元/亩,共计:元。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20xx年租金共计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xx年租金共计:元。
五、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林业部分出具的山地权属证明)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北至;西至。
二.,同意承包给乙方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但不准种桉树],合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肆拾年.从20xx年月日至2052年月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务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承包租金外,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日前未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的给他人进行各种经营活动[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但乙方事先应声明通知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木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十一、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资源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实际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接十五元计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七、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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