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能够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引起共鸣,并带给人们思考和启迪。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些优秀作文的实例,欣赏其中的优点和亮点。
她,令我难忘。我家楼前是一条马路。今天清晨五点多钟时,天灰蒙蒙的。我早早地起来了,心想:现在晨练的人也在熟睡吧!我刚走到楼门外,远处就隐隐约约有个人蹒跚着走来。由于是冬天,雾很大,当那个人离我有十余米时,我才看清了她。她约有六十多岁,头发几乎全白了,身体很瘦。她围了一条围巾,身穿厚厚的冬衣。见我好奇地端详着她,也笑了,露出了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我正纳闷她是干什么的,她却向马路对面的一个小瓦屋走去,从里面拿出一把大扫帚。她手拿着扫帚,娴熟地从左往右一下一下地扫着。她是那样的认真,眼睛直盯着地面。扫了一大半了,她忽然看到路边的垃圾箱满了,便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塑料袋,把它放在地上。又转身抱起冰凉的铁垃圾箱,花了好大功夫把它翻过来,把里面的'垃圾全倒入垃圾袋里。最后,她把垃圾箱放好,把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一步一步地挪到小瓦屋里。
待到她把百余米的这段马路扫完后,她整理了一下衣襟,笑着向我走来。我也笑了,问她:“您老有六十了吧?”她说:“七十了!”我又问:“您扫马路有多久了?”她满脸笑容地说:“有二十来年了。”在与她的交谈中,我还得知她无儿无女,终身无依无靠,但却凭着自己的认真和负责多次被评为先进。谈到她的愿望时,她说:“希望时间能慢点走,好让我能多做贡献!”
在二年级的时候,我最不爱发言了,但下课时,我喜欢跟老师沟通。
有一次,班上要选中队委,这不是一次选举,而是让陈老师选,这次我就更有信心了,因为,我爱跟老师沟通啊!我跟老师说说不就行了吗?于是,我走到陈老师面前,大胆地说:“陈老师,我想当中队委,行不行?”于是陈老师想了想说:“我考虑一下吧!”陈老师说完后,就离开了教室,我心中这块石头也就算落了下来。中午自习时,我们在作练习册,那时我正在认认真真地写,陈老师突然说:“我选吴梓境当中队委,因为她笑脸星多,又有了很大的进步。”当时,我很惊讶,想都想不到有这么好的事情,我心想:我当上了中队委一定要起好带头作用,我可是老师的好帮手。
这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铃铃铃”闹钟响了,我把手伸向床头,把闹钟关掉。接着,又倒头大睡。过了一会儿,我迷迷糊糊的听见了妈妈的声音。“咳咳咳——起床了,太阳都晒屁股了,要迟到了……咳咳”“迟到”我的脑中闪过这两个字,我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做好一切准备,在桌子上拿了几块面包就往门外跑去。“等会儿,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把你的雨伞带去。“咳咳”妈妈朝我喊。“不用了,今天不会下雨的,你放心吧。”说完,我便向学校奔去。
可是,刚刚走到校门口我就后悔了。下大雨了,豆大的雨点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源源不断的落了下来。我急忙向课室跑去,差点就成“落汤鸡”了。因为没带雨伞,所以一个上午我都没用心听讲。放学了,雨还没停而且越下越大,所以我只能和其他同学在屋檐下等雨停。可是,旁边的同学都被家长一一带走了,只有我一个人还站在哪里。“爸爸还在上班,妈妈生病了,还在家里休息,她们都不会来接我的了。”我看着一直往下落的雨水,心里不经感到失落。
忽然间,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女人的身影,她撑着淡粉色的雨伞,穿着一套黑白相间的运动服,苍白的脸上显得格外担心。等她在走近一点,我认出她了,她是——妈妈。我赶紧朝她跑去。“妈,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在家里休息吗?”“是啊,但是我想起你没带雨伞,怕你被雨淋生病,所以就来接你了,咳咳”妈妈边说边把雨伞往我这边倾斜。我没有再说话,用手搂着妈妈的肩膀,让她离我近点,不要被雨淋到。
这件事让我难忘!
生活中有许多难忘的事,仿佛天上的星星,怎么也数不清……但令我最难忘的一件事莫过于那件发生在我六岁的事。
记得那是我6岁的时候,一天,乡下的爷爷来到了家里,正巧爸爸妈妈上班不在家,我心想:爷爷平时就像掌上明珠般宠着我,我终于可以好好的大玩一场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傻笑起来。
我跑进卧室,拿出心爱的玩具,跑到床上手舞足蹈起来。突然,我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把书桌上的闹钟摔碎了。我隐隐有些不安:妈妈是一个多么节俭的人啊!每次连剩饭剩菜都不舍得扔掉,可如今我打坏了闹钟,妈妈一定会大发雷霆的,这可怎么办……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不禁哭出声来。爷爷听见了,立刻跑过来,询问我原因。我抽泣着告诉他事情的一五一十。爷爷听后,并没有责怪我,而是一边安慰我,一边将闹钟碎片收到垃圾桶里。
直到现在,每当想起这件事,一丝丝愧疚总在我心头涌动……·。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难忘的事,但是我最难忘的去年中秋节和伙伴们玩火把。
记得那天傍晚,忙碌了一天的爸爸很快就帮我做了一个火把,我们都迫不及待的想玩,爸爸说:“不要玩得太过度了,小心把衣服给烧着了!”我们异口同声说:“知道了,知道了。”
晚上,我们来到学校的操场上,点着了火把。伙伴们都开心地甩了起来,只见火把好似一条条火龙在空中飞舞,上下翻飞,左右腾挪,真是好看极了!玩着玩着,我们把大人们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突然,一个小伙伴“哎呦”一声尖叫,我们纷纷跑了过去,仔细一看,啊!方凯旋的衣服被火龙“咬”了一个大洞!阿姨连忙跑过来,语重心长地说:“我说要小心吧,你看,烧破衣服了吧?!”并把方凯旋拉回了家!
这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因为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听大人的话,要向有经验的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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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一个午后,阳光明媚,清风习习。我和同学们飞快地跑在楼梯上。终于可以上体育课了!上周下雨了,上上周体育老师又请假了,能上体育课太好了!我高兴极了,脚步也越来越快,突然,脚踩空了一阶楼梯,摔了个“狗吃屎”。我感觉腿很疼。我想站进来,可是又摔了下去。
“你怎么了?”在我后面的同学问我。“我摔倒了,爬不起来。”一位同学拉着我的手,想把我拉起来。可我的脚不知怎么了,就是爬不起来。一名同学把我的裤腿往上拉了拉:“哎呀!你的脚流血了,要去医务室包扎一下。”说着想把我拉起来。我疼得眼泪都掉了出来,我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去楼下的医务室了。我说:“我……我站不起来,腿好痛。”“怎么办?要不我去找老师?”一个同学问道,说着上了楼。另一名同学说:“要不我们背你下去吧。就在一楼而已,应该行的。”我想:这里可是三楼,下得去吗?我的同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没事的,我们轮流背你下去。”说着蹲了下去。另外两个同学把我往她身上拉。同学费力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往前走。几个同学走在后面,以防我摔下来。此时此刻,我的腿虽然痛,但我的心很温暖。他们为了我,不去上久违的体育课,还把我背下楼,他们对我真好呀!我十分感动。
终于到了一楼。医生把我背到椅子上,检查了一会儿,一边为我涂药,一边安慰我说:“只是皮外伤,不要紧,过几天就好了。”听了这句话,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同桌,虽然累得大汗淋漓,但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刻露出开心的笑。
我既感动又高兴。感动,是因为同学们主动背我下了楼,让我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高兴,是因为我拥有这些好朋友、好同学,在我急需帮助的时候,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这件事,令我终生难忘!
今年的我,已经上五年级了,教过我的老师怎么数也数不清,但我最喜爱的老师还是教我三年级语文的王老师。
记得从三年级的第一堂课开始,我就被他吸引住了。虽然王老师已经有一定的年纪了。但他的话语总是那么的亲切,那温柔的眼神总是将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引住,总是将不计其数的神游同学召回来。他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是一首我们都耳熟能详的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这首歌早在一年级时我就会唱了。可是意思我却不懂。第一课时,王老师介绍了这首歌,还教我们唱。我深深的爱上了他,他这种活泼的上课方式,许多年轻的老师都做不到,而他却做到了,整个课堂的气氛就被他调动起来了。第二课时,王老师问我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每段的结尾都有‘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吗?”我想起来老师在第一课时说过,很简单,不免在下面低嘀咕起来。老师立马带着浓浓的.笑意向我看来。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王老师把声音提高八度,用带有幽默气息的声音说:“怕什么?你不行,还有老师嘛!”听了这话,我笑了,把手高高的举起来了。老师喊了我,我用大大的声音完美的回答了这个问题,王老师居然来了句:“good!”我们哄堂大笑,这不是英语老师才用的词吗?我爱上了这个老师,也爱上了语文课。
王老师现在教四年级,而我却上了五年级,想他啊,想让他再教我,哪怕只是一节课......
世上只有妈妈好,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可能每一个妈妈都是伟大的,但是我的妈妈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她高高,瘦瘦的,很漂亮,是我的偶像。
当我高兴时,妈妈会陪着我一块儿高兴;当我悲哀时,妈妈会安慰我;当我犯错时,妈妈会教导我。
那一天,我和妈妈吵架了,互不谦让。
我哭着跑上了楼。
之后,爸爸因为我跟妈妈大吵了一架,我心里很过不去。
到了晚上,我洗好澡,发现衣服忘拿了,不明白该怎样办。
哎,我真是个糊涂鬼,这都会忘记,此刻怎样办呀,总不可能光秃秃的走回房间里去吧’真在我焦头烂额时,听见了一点点声音。
于是,我打开了一点点缝隙,发现妈妈已经帮我把衣服放在外面了。
还是妈妈了解我。
过了一会,我衣服穿好了,出来。
走到房间里,发现我的衣服被整理的井井有条,上面还写还写这一张纸条,资料:小马虎,衣服要整理好,还有要注意别总是忘记什么,我也总不可能每次都帮你准备好吧,下次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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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次话剧演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角色,演绎着一个又一个故事,他们让你拾起拾掇拾盖,不仅如此,他还让每一个人在观看这句话剧的同时,对人生有着全新的栓释。
而好名在我人生的话剧中扮演的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角色,可当我了解他为我付出的一切后,却来一切都来不及了。
她是个害羞的女孩,不管面对什么事,她总是一再逃避,因此他在班里总是形单影只,就这么默默无闻的走到四年级,在一次偶然中他成为了我的同桌,如果不了解我的人,总会认为我是一个傲气十足的人,不愿与我交流,可我并不是那样的人,恰恰他就是这样来看待我的,整整两个星期,我和他之间像是隔着一堵墙那种陌生人油然而生,食肉感也不由得充满内心那小小的世界,直到我又一次又一次的和他主动打招呼,开玩笑,我们之间才越走越近,渐渐都愿意向对方自己倾诉自己的心事。
可就是这样快快乐乐的过了一个月后,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的书包总会少点东西,不是丢这个就是丢那个,这让我的心里非常匪夷所思,到底是谁要做这样的事情啊,我心中浮现出一个念头,会不会是他呢,不行他是我的好朋友啊,怎么可能怀疑他,带着这样的有疑惑,我把丢东西的事告诉了他,他的承诺是让我始料未及的,他从来没有这样冷静过啊,难道真是他正想着他就说了一句,我给你10个魔法,他们不久后都会回来的,我半信半疑的点点头,回身一看笔袋里那只北京奥运会时的奥运比却不知去向,这让我去打一出来,心中的怒火更大了。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我所丢失的东西纷纷再次出现了,可唯独不见娜娜致奥运比,我忽然想起同桌到之前说的话,便兴冲冲地对她说,我的东西就像你说的一样都回来了,可为什么那只笔没有回来呢,他手一趟无能为力的说,看来我的法术不够高超啊,我们两人仰面大笑起来,虽然他以这样幽默而神奇的方法帮我找回了丢失的东西,但我仍然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总认为他这是给自己原创。
看后我强忍着那一颗颗泪珠,心里不停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误会了,你真的对不起,一个好朋友的关怀,我却那么小心眼的扭曲了我后悔莫及......
这件事在这场话剧中格外想写,格外感人,因为他是我心中那深深无法忘却的,是秋叶随风飘走,雪花覆盖,万物可吹不走,它是我的这段回忆覆盖不了的,更是这段回忆。
打开记忆的窗户,耳边又响起那句话:“我们应该帮助农村人。”那个陌生人,是我永生难忘的一个人。
事情要从我七岁的那天说起。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商场。妈妈说:“我去给你买衣服,你先这里等我。”我对妈妈说:“ok。”妈妈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看见外面围了一堆人,感到很好奇,就飞快地向那里跑去。好不容易才挤到里面,我看见地上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张红色的箱子,上面写着“募捐箱”三个大字。箱子旁边站了一个人,他嘴里在说着:“我们村里的孩子上学非常困难,天天吃的是咸菜泡饭,请大家捐一点钱,帮助一下农村的孩子们。”
旁边的人议论起来。有议论能不能骗人,有议论该捐多少钱的,各种各样。只有四五个人捐了钱。捐的还很少,有一块的,二块的……最多的才捐五块。
三分钟过去了,有一个身穿白色上衣的男青年走到捐款箱前,从衣袋里拿出了三百块钱投进了箱里,也不留下姓名,转身钻出了人群。我马上追出去问他:“你为什么要捐钱呢?”“我们应该帮助农村人。”说完他轻轻地走了。
他消失在人群里。他那高大的背影却留在我的脑海里。
20xx年我挥手作别三年初中生活,带着欣喜与好奇来到这高中的校园。
为期一周的军训很快就过去了,紧接着就是紧锣密鼓正式开课的准备。无所例外的,第一堂课是老师和同学相互的自我介绍。
第二节课后,班主任叫我去办公室里帮他整理学生基本资料,结果直到第三节课才整理好,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时,就看见一个年过半百,身着老式中山装的老头儿站在讲台上。
“报告”我大声喊道。老头儿回过头来,笑着对我点了点头,露出一口因抽太多烟而变黄的牙。
只风他拿起一根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道:“老子姓李,”我心里暗暗吃下一惊:这,这真是个老师?看着满脸惊诧的我们,他推了推滑到鼻尖上的眼镜问道:“不对吗?老子本来就姓李名耳啊!我和他本姓一家嘛。”哎,这要骇了我们一跳。
接着,他又转身写下“易经”二字。这老头儿,这节是地理课又不是语言课,讲什么《易经》呐!不过他并不理会我们叽叽喳喳地谈论,自顾自的说道:“鄙人对《易经》研究已有二十余年哩,这天文地理在《易经》中常有提及,所以《易经》对你们的学习会挺有帮助的,大家有空多读一读啊!”说完后还给我们讲了易经里提到过的一些事情。
本以为这只是开学给我们教的地理学习方法而已。但没想几乎每节课他都要给我们讲一点儿《易经》,于是乎同学们便送他以“易经李”这一响当当的名号。
“易经李”的脾气很好,很少打骂我们,至多,也只是用眼睛瞪一下那些不认真听讲的学生。不过,他的课的确讲得十分精彩,所以同学们都很爱向他请教天文地理知识,而他也是尽心竭力的为我们答疑解惑,偶尔碰到他也不会的题,也会急的抓耳挠腮一番。但是到了第二天,他一定会从满世界的旮旮里给找出答案。
就这样,我们每次考试都保持着地理平均分数全年级第一的优秀地位。每一天,都在“易经李”讲《易经》的欢声笑语中度过。
直到有一天上课许久还不见“易经李”,平常他都是早早等候在班级门口的,可是那天竟迟了那么久,也没有见到他。
一阵焦急的等待后,一位年轻的女老师推门走了进来,“李老师请假了,这节课我来给你们上”,可能是因为缺少教学经验的缘故吧,她讲课时死气沉沉的,一点儿也不好听。
就这样,我们每天都满怀希望的等待着“易经李”,但他却始终没有出现,于是教了我们两个月地理的“易经李”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不见了。
后来,有同学说起,“易经李”被调去了别的学校,再也不会回来教我们地理了,顿时,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其实我们应该为“易经李”感到高兴,因为那是市里最好的学校,可无论怎样却总是高兴不起来。
当夜阑人静,我伏在桌上做着地理题时,总会情不自禁的想起“易经李”不知他是否也会想起我们,但我知道我们想他。
在生活中,有的人使我敬爱有的人使我烦恼有的人使我讨厌……但使我让我难忘的一个人就是——李思颖。
她长的很漂亮,一头乌黑的短头发,一对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对可爱的大眼睛,还有一个樱桃小嘴。
有一次,在课室里她做在我的前面,我发现她上课很专心,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当天放学后,我高兴地和她说:“我们在到我们家的楼下做泥娃娃好吗?”她爽快的答应了,我还有一个要求:我们是比赛的。她也同意了。
我们快步的来到我们家的楼下,我们一起说:“1、2、3,开始!”我们开始做了,我在想做什么?灵机一动,做我旁边的李思颖,我就专心致志地做起来,她问我:“你做谁?”“你!”“我也是做你!”她说。我们两哈哈大笑起来!最后她赢了!我心服口服!
我正想拿回家时,她叫住我:“把它放在这吧这里阳光多,阳光可以把它晒硬!”“好的!”
李思颖不但聪明,而且善良!
在生活中我常常会想起第一次打针的情景,每当我想起时,总觉得非常搞笑,好玩。
在上一周,我由于肚子受凉了,而且发烧,妈妈带我去她们医院打针,当时那里的阿姨都认识我,我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打针真的不疼吗?”妈妈说:“当然”,不一会儿,阿姨拿着针管就来了,我看着那又细又尖的针头,我不禁有些害怕,但是妈妈说:“没事的,一秒钟就好了”,我闭上眼睛,想了一些快乐的事,比如说妹妹过生日,我和姐姐给她脸上抹奶油,不一会,她就噘一个小嘴,哇哇大哭起来,我和姐姐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想着这件事,我慢慢放松了下来,当阿姨把棉签挨着我的手时,我又有一点紧张,我正想着打针会有疼的时候,我听见周围非常安静时,就渐渐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打完了,我非常的疑惑:“为什么不疼呢”我什么感觉也没有。
我今天非常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我经历了一生中第一次打针,让我知道了,打针其实一点都不害怕。
人生中的“第一次”数不胜数。第一次上学,第一次乘车,第一次做饭,第一次洗衣服,第一次游泳……这些“第一次”意义非凡,使人刻骨铭心。然而,让我难以忘怀的,是第一次野营难忘的第一次这是前几天的野营。我们到达园山基地后,立刻换上了军服。在这儿,我们度过了愉快的两天。基地里,大家举行了许多活动,例如“飞夺泸定桥”,“闪电报数行动”,自主野炊、吸管建塔,等等。这些艰难的考验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飞夺泸定桥”和“自助野炊”。飞夺泸定桥的任务是爬过一座高峰。当我只是走上一个大陡坡时,我已气喘吁吁了。
面对着峻峭的山峰,我有些力不从心了,可看着同学们努力向上爬着,我也不甘示弱,往上爬了起来。登到山腰时,我上气不接下气。热心的同学便过来扶我,但我拒绝了。我想:若这点困难都承受不了,怎么能成功?于是,我鼓起劲走着,不久,有些同学落后了。许多人上前鼓励搀扶。在鼓励声中,大家不知不觉登上了顶峰。而自助野炊时,老师按劳动分配,其余人则在位上做游戏,我是负责烧火的。我一来到灶台,就被浓烟呛着了。但我想着同学们还饿着肚子,便上去添火加柴,我屏住气,又拿着帽子扇了扇。这一扇,令我呛的睁不开眼。我躲了一下,又回去扇,等做好菜,大家都饿得饥肠辘辘。也许菜都烧糊了,可大家吃在嘴里是一样得香甜,一样的津津有味。这次野营使人难忘!
在童年的记忆长河中,有许许多多的难忘的事情,但最令我难忘的是那倾注了张老师心血和期望的。
评语。
那些难忘的评语,有的严肃认真,有的幽默开朗,有的平易近人,但更多的是令人回味评语无论是批评还是表扬,对我都是极大的鞭策和启迪。
“关于数学公式必须弄懂,在运用上不能有半点马虎,期待你下一次的好成绩!”
这是张老师在我的一次数学试卷上的评语。这次考试前,也许是因为我上一次的考试成绩较好而没有认真复习,也许是因为我在考试的前几天晚上还在迷恋看动画片,考试课下课以后,我和同学对了一下答案,知道了自己的成绩不会令老师满意。因为怕老师的点名批评,因此不再有考得满意的时候,渴望发下试卷的心情,甚至害怕看到试卷。我知道自己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教诲,但试卷还是发到手了,我分明看到发卷的同学朝我做鬼脸,嘲笑我。手拿着谈试卷,我并没有立刻打开试卷,忐忑的心在安慰自己:就是老师严厉的批评也是自作自受。过了一会儿,我终于鼓起勇气,看了一下试卷,首选让我注意的是那几道不该做错的题,接着看到的是老师的评语,这评语没有责备,是鼓励、是期望。
老师并没有因为我的一次失败轻视我,老师仍然相信我,老师仍然期待我。
“聪明加勤奋定能取得可喜的成绩。”
“犯一次错误可能是马虎,犯第二次就是不认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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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让我难忘的家伙不是人,是那个原产于英国现在横行世界的“鸟语”,传说中的english。
我一直认为人生中有两件大事,一喜一悲。第一回和花生说起这事儿的时候她正在喝水。我卖着关子停了下来,等她说话。
“生和死”她很配合地给出了答案。
我摇头连说“no”:“对于英语考试会挂科的孩子来说,生算什么,死又有什么!”
花生会意过来,万分怜悯地看了我一眼,阻止我开口,说道:“我知道,最痛苦的莫过于考英语,最欢喜的莫过于考完英语,是吧。”
我“嗷”了一声扑到花生身上,直往她身前蹭:“还是你最了解我咩!亲爱的,既然你知道我遇英语必死,那么下午的英语测验……”
花生是英语课代表,说着一口fluentenglish,真是令我羡慕嫉妒恨。但一向通情达理、对我的要求百依百顺的花生,却毫不顾昔日情谊地拒绝了我:“你又不是第一次死。反正死了这么多次也应该习惯了。加油吧孩子,我看好你哟!”
下午进考场前花生特意找到我,问我有什么想说的。我哽咽着酝酿半天,才开口道:“我希望我英语挂得不是太惨烈……”花生颇有其事地拿着本子在一旁记录,还不是做点评:“是啊。班主任教英语却英语老挂的孩子,考试要细心啊!”当我挥泪告别花生时,她又沉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嘱咐我道:“记住,不要太惨烈。”
真想哪天痛扁她一顿!一遇上英语就得瑟——英语啊英语,你让我记住了。姐俩个曾经甜蜜蜜乐融融的感情就这样被你给挑拨了!
初三的时光充实却无趣。我和花生一路斩荆披棘浴血奋战,偶尔趁“敌人”还没有出现时互相调戏,或者叉着腰仰天长笑:“舍吾其谁!”好不嚣张。然而,中考这个讨厌鬼真的来过又离开了之后,我却感到浓浓的失落。
花生用指腹轻轻抚去我眼角的泪水,霸气十足地吼了一句:“给我爷们儿点!人生自古谁无死啊不是!”引得路人纷纷注目。
“笨呐你,是‘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死你妹啊英语早考完了!”我不甘示弱地吼了回去。
然后,我和花生相视一笑,继而抱在一起哭得死去活来。这时从路边的商店传来张学友的《吻别》,我捶捶花生的肩说:“我们也吻个别吧!舌吻那种。”
花生一巴掌拍在我脸上说了句:“去死吧你!”然后就提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
真是,连句“再见”也不说。英语课代表果然和英语一样令人讨厌,开个玩笑而已嘛!
只是,再怎么讨厌的花生也是我的花生,我的忘不掉的说着一口羡煞吾辈的fluentenglish的花生。
人生中有许多第一次,第一次做饭,第一次走路,第一次看电影。但是,在这么多第一次中,只有一个第一次,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时时萦绕于心。那是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去朋友家玩。我们先玩了一会儿游戏,又玩了一会儿电脑,觉得没有意思了,我准备回家了。可是看外面这么黑,我有点不敢走了。但是我的脑子里一个小人说:“不要害怕,这样还可以锻炼你的意志呢!”另一个小人说:“别走了,外面这么黑,多可怕呀,会吓死的。”我不知道该怎样抉择。过了一会儿,我还是下定决心,决定自己走夜路。我刚一出门,浑身上下都在发抖,手里拿了块“砖头”准备与“妖魔鬼怪”做斗争。
走了一段后,前面突然有一团黑影闪过,我的脑子里出现了可怕的画面:一些鬼抓了许多小孩,带到鬼洞里去。听说,鬼最爱捉怕鬼的小孩。想到这里,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我表面上看起来是镇定自如,但是我心里却像去想枪头上的雀儿——吓破了胆。我越想越害怕,加快了脚步,我的手和脚都抖得厉害,手心里一阵阵出冷汗。过了一会儿,终于到家了,我心中害怕的石头也放下来了。我从这次的走夜路总懂得: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敢于尝试,不能害怕,要压制住自己心中的恐惧感。还要独立一点儿,不能老依靠着父母,这次自己走夜路,让我受益匪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次的走夜路的。
那天,我正准备乘公交车去外婆家玩,在公车上挤得很,我好不容易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听到一个声音:“谁的钱掉了?”我不经意回头看了一下——一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打扮得像“世界败类”似的,他又喊了一次:“谁的钱啊?”
“我的!”一位女士喊着。
“这位阿姨,这钱真的你的?”男青年似信非信的说。
“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啊?”女士嘴里带着讽刺。
“这钱是我帮你捡的,您好歹也给个50我吧。”男青年脸带笑意的说。
“好,今天算我倒霉。”女青年甩下了很话,把50块前丢在了男青年的脚边就下车了。
没想到,男青年走到一位大叔面前,对那位大叔说:“大叔,您的钱掉了吧?”这位大叔摸了摸口袋,“还真是啊!我钱呢?”
男青年拿出刚才那50元给他,“这是您的钱,刚才那位阿姨想占便宜来着呢。”大叔摸了摸头,“小兄弟,我错怪你了。”
我看了这一幕,心里不禁想着:谁说打扮的妖艳的人就是坏人?我给这位男青年打了有始以来最高的分数:120分。
“卖兔子!可爱的兔子!”虽然距离我上一次听到这种喊叫已经过了一星期,但我还是久久不能忘怀。
那天是星期一,炎炎夏日,连蝉都懒得叫喊,路上行人稀少,只有几个管车位的大妈坐在树荫底下聊天。我在中午十二点向公交站迈去,正午的太阳几乎让我睁不开眼,在公交站中,我只听见一个单调的声音无力地叫喊“卖兔子!可爱的兔子!”我闻声望去,只见一位老人提着几个笼子在路上走着。
老人身着一件军大衣,是件长袖,看上去并不薄,更像是春秋天穿的衣服,还有一条与衣服同款的裤子,脚穿一双拖鞋。他横挑着一根扁担,扁担下挂着七八个笼子,里面是几只兔子。为了防止兔子被毒辣的太阳晒伤,老人还在笼子上面盖了一块纸板。他满头大汗,有一滴流到了他的眼睛里,导致他的脸都皱了起来,脸上皱纹肆意的横着,像是一张劳动人民的脸。
他每经过一家店铺就喊一遍:“卖兔子!可爱的兔子!”沙哑的声音里含带着无奈。而每一家店铺的老板不是不理他,就是挥挥手让他离开,他叫嚷了一条街,却连一只兔子都没卖出去。这条街的最后一家店铺是一家小卖部,老人并没有带水,看他满头大汗,久久伫立在小卖部门口,他是多么渴望那一瓶冰镇的水啊!可是他应该身无分文,只能久久伫立在门口。突然,他发现小卖部里没人把他赶走,就探头一看,原来小卖部里没人!他一个箭步,打开冰箱门,抓起一瓶水就跑,当主人出来时,卖兔人早就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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