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结是学生对自己学习状况进行评估和反思的重要环节。接下来,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相信它们能够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
减少流失生、控制流失率,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过程中的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为了确保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特制定我校控辍保学制度:
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入、转出手续。由教学处负责,班主任把关,严格学籍管理,对转出学生必须由接收学校开出接收证明方可允许转出,确保无辍学现象。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学校主管德育的副校长负领导责任,德育处具体抓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学生返校。
四、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除实行国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外,学校将给予生活补助,还发动学生捐款捐物,解决特困生就学问题,确保不因贫困而辍学的现象发生。
五、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加强转化后进生工作,帮助后进生提高成绩,使后进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
六、加强师德建设,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教师要切实执行减负规定,不得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因厌学而辍学。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七、把防止学生流失工作纳入领导、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初,学校将和年级、班主任签定协议,确保各个班不发生缀学现象。对暂时发生缀学的'学生,在班级不除名,各项活动均按在籍数计算,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定职称、晋级、工资等挂钩。
学校要求各班主任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学生流失:
(一)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初、期中、期末都要充分给学生家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学生、学生家长及全社会都知道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依法强制性教育,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就是违法,以要求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年级、班主任可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
(二)做好家庭、社区等各方面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减少缀学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向家长、社区及有关团体宣传《义务教育法》,传播教育科学知识和教育方法,沟通教育信息;另一方面了解、研究家长和社区及相关组织进行教育的情况,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并积极传播这些生动具体的经验,以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改进学校工作。
(三)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学生或家长有辍学意向时,班主任、校领导要向家长宣传义教法规,劝其子女复学。
(四)是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对于厌学学生,形成以厌学生为中心,实施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其压力,防止再次辍学。
(五)是对于真正形成厌学的学生,班主任还是要努力争取学生返校上学。班主任要记录下每次家访、与家长联系的时间、地点、事由、效果等,以便学校了解真实情况。学生或家长不听劝阻而辍学时,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为了加大管理控辍的力度,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有效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一)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教务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二)报告程序:
1、班主任发现有未请假、无理由、不到校学生后,要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并要于当日进行家访,查明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区分有无正当理由及是否有辍学苗头,其结果向教导处汇报,登记备案。
2、如发现学生第二天仍未上学,班主任教师应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接报告后进行登记,并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年部承包中层领导于当日同班主任及班级承包教师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教导处。
3、如第三天仍未上学,班主任应该及时报教导处登记。教导处通知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共同研究并制定控辍方案。并通知学生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委会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
(三)责任落实:
1、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报告人,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班主任必须当日向教导处报告。
2、教导处:及时向年部承包中层领导、校长报告,不得拖延。
3、年部承包中层领导:负责二日家访组织工作。
4、校长:负责与村委会沟通、第三日会议组织计划落实、向镇政府通报情况。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的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流失率不得超过1%。
5、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包人,形成领导把关,人人抓控辍。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对后进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各科考试量。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入学.
8、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未上学后,要和班主任到家动员学生上学(至少配合班主任家访1次)。如果科任教师未参加动员工作,该教师所得控流奖将由参加的教师获得。要求班主任在做动员工作时,要通知到科任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记录,交政教处统计。如果做了大量工作仍未返校,班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将流失原因及动员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1.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逐步利用现代化手段,学籍使用计算机管理,使之管理科学化。
2.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额,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教导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2、每天对班级的辍学生进行报告,每月综合报告,每学期末全面报告。
3、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4、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给区文教局教育股,由文教局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5、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6、学校责成专人负责,每月将辍学情况上报给区教育局和督学室,保证及时上报。
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便于班主任和学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杜绝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
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和学习困难学生结成“一帮一”互助组,重点完成下列几项工作:
(1)提高教师综合教育教学素质,增强教育教学活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差生为准,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
(2)坐位的安排,优带差,相互帮助。
(3)前后组成帮教小组,相互帮助。
(4)课堂兵教兵、优带差、优带偏。
(5手拉手比比看,为学生的点滴进步喝彩。
(6)班主任、科任用业余时间为差生、厌学生无偿补课。
(7)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纪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转化。
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普九”学业。
4、每次家访班主任要做好家访纪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享受社会低保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
6、对于低保、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
7、建立扶困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来手、一帮一,联系帮扶单位或个人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1、学校摸清班级学生底数,实行班主任包班,班级流失一名学生罚绩效奖。
2、对流失学生承包到人。无论是班、科任,对所包的流失的学生,动员上学,进行适当奖励,对所包的学生动员不来的不发奖金。学校对控辍有功的老师给予表彰奖励,全年没有流失的奖班主任200元钱.
3.把控辍保学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特困而辍学的学生采取减、免、缓的办法,减免杂费和书费。
1.学校于每年秋季开学前,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控辍保学具体工作方案,并与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2.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的要求,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
3.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返校情况进行核查,未返校的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做好疑似辍学儿童的劝返工作。
4.学校要结合入学排查、返校核查、台账建立等情况,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控辍工作部署会,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5.充分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和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情况各班报送学校,学校汇总后报镇学区。
6.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教师家访活动,特别是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单亲生、学困生、贫困生等作为家访的重点,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做好该类学生的稳控工作。
7.各班级要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从源头上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8.各班主任要完善学困生档案,建立帮教计划,制定中长期学习规划,帮助学困生树立信心,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学习的氛围中。
9.各班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义务教育段学生传达补助资助精神,并做好资助工作。
10.各班级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镇学校报告,并严格按照辍学学生劝返制度“一人一案”要求,进行劝返。
11.各班级每年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考核,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过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12.各班级对因未能及时报告、未及时劝返,工作不实、指导不力、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当等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依据《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严格管理学籍,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结合,由校长和教务处人员按月统计学生在籍情况,发现辍学动向,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严格转、休、退手续,无接收证明不得转出,无家长申请、市医院证明不得休学,控制学生中途辍学。
三、严格教师奖惩制度,把控辍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
四、任课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做到不打不骂、不冷嘲热讽、不损伤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
五、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热心帮助,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严禁通过体罚或变相体罚挤撵学生。
六、严禁强制学生退学或转学。
七、利用家长学校,宣传控辍保学的重要性,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配合控辍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八、对有辍学动向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家访,家访要不少于三次,校领导要在两周内亲自去家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千方百计动员学生返校学习。
九、对学校多次多方动员无效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为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特制定霍邱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镇、社区、街道办、居(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县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中小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教育局和乡、镇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关键,在于夯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控辍保学“十项制度”,要严格落实制度,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一)月报季评制。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主要内容为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情况。自20-年10月起,各乡镇、校务必每月25日前向县教育局报送月报表和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
(二)“七长”责任制。贫困户无辍学学生是贫困县退出的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县长、县教育局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乡镇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体系,针对每一位辍学学生,确定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台账销号制。各乡镇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的镇、学校、班级和个人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尽快返校,并且保证不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
(四)辍学报告制。各乡镇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镇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
(五)责任督学制。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要同时签字。
(六)专项督导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要将控辍保学纳入教育强县创建等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七)结对帮扶制。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给包抓党员干部、校长、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
(八)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九)群众监督制。县教育局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十)信息公开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
1.广泛宣传,依法治辍。每学期开学初,各校按照“开学第一天、控辍第一事”的要求,利用开学后的第一周,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各校要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全面走访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动员入学。
2.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各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和扶贫精准资助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各镇校要认真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情况登记表》,建立台账,确定劝返责任人,因人施策,逐户落实,必须让辍学学生返校就读,严禁弄虚作假。
3.减负增效,规范办学。各中小学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教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特别是对学困生、偏科生等,要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让他们充分体味到“师之爱、学之趣、校之暖、班之亲”,不让一名学生掉队。同时,依托乡村少年宫、学生社团和两节一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4.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求学校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加强“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建设”和“心灵驿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5.帮困助学,以资控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两免一补”,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寄宿制学生交通补助等,建立健全低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机制,解决“因贫辍学”问题。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相关保障政策,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切实控制我校学生辍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定以下控辍保学责任书。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状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定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学校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各班班主任每天都要向学校汇报情况,学校也随时检查、量化评比。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级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3、为了更好的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控辍保学工作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与班主任津贴挂钩,各班完成了控辍保学目标,则该班的每位任课教师期终绩效考核不扣分,不能完成控辍保学目标,每流失一名学生扣该班科任教师2分,班主任教师3分。
4、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建立规范的修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班辍学情况,学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5、学校同样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辍学率超过50%的班级,该班的任课教师期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不能评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级。并取消下一学期该教师的班主任资格。
6、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户籍地所属施教区,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
1、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3、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各种技能及学习兴趣。
学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多渠道筹措资金,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四、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予以解聘。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的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流失率不得超过1%。
5、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包人,形成领导把关,人人抓控辍。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对后进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各科考试量。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入学.
8、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未上学后,要和班主任到家动员学生上学(至少配合班主任家访 1次)。如果科任教师未参加动员工作,该教师所得控流奖将由参加的教师获得。要求班主任在做动员工作时,要通知到科任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记录,交政教处统计。如果做了大量工作仍未返校,班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将流失原因及动员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1. 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逐步利用现代化手段,学籍使用计算机管理,使之管理科学化。
2.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额,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教导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2 、每天对班级的辍学生进行报告,每月综合报告,每学期末全面报告。
3、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4、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给区文教局教育股,由文教局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5、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6、学校责成专人负责,每月将辍学情况上报给区教育局和督学室,保证及时上报。
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便于班主任和学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杜绝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
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和学习困难学生结成“一帮一”互助组,重点完成下列几项工作:
(1)提高教师综合教育教学素质,增强教育教学活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差生为准,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
(2)坐位的安排,优带差,相互帮助。
(3)前后组成帮教小组,相互帮助。
(4)课堂兵教兵、优带差、优带偏。
(5手拉手比比看,为学生的点滴进步喝彩。
(6)班主任、科任用业余时间为差生、厌学生无偿补课。
(7)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纪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转化。
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 ,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普九”学业。
4、每次家访班主任要做好家访纪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
5、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享受社会低保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
6、对于低保、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
7、 建立扶困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来手、一帮一,联系帮扶单位或个人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1、学校摸清班级学生底数,实行班主任包班,班级流失一名学生罚绩效奖。
2、对流失学生承包到人。无论是班、科任,对所包的流失的学生,动员上学,进行适当奖励,对所包的学生动员不来的不发奖金。学校对控辍有功的老师给予表彰奖励,全年没有流失的奖班主任200元钱.
3.把控辍保学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特困而辍学的学生采取减、免、缓的办法,减免杂费和书。
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阶段。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从《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从全镇农村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控辍保学行为上,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对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即镇长包全镇,村长包片,队长包村,家长包学生;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制,逐级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镇政府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考核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校长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挂钩。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凡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学生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听之任之的;
(2)对管辖范围内学生辍学,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隐瞒辍学人数的;
(3)对学生不到校没有及时家访做动员说服工作,以致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时机的;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及时采取救助措施,造成学生辍学的;
(6)对不让学生上学而外出务工经商的家庭,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学生辍学的;
(7)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转学或退学的。
对上述各种治理学生辍学问题上的过错行为,一经发现,均依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1、严格学籍管理。各村各校要托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有学生人数底子,由全镇统一微机管理。小学、初中学生入学由镇政府统一签发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到服务学校注册登记,取得学籍。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小学不出乡镇的由学校办理手续,跨乡镇借读或转学由县教育局办理手续;初中须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2、实行班额固定制。将中小学起始年级人数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班级及教师的重要内容。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将转化率列为对班级和任课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把“三好”学生评比与“单好”、“多好”评比相结合,多角度寻找学生的闪光点,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对学生辍学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其返校就读。对学生辍学情况,班级每周一统计,学校每月一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逐级上报,各学校对辍学统计结果于每月23日前书面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每月2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4、建立季查制度。镇政府要配合县教育督导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学校、班级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并把普及程度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凡辍学率超过规定范围的,各种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镇所在中小学要对照当年新生的建档学籍,逐班级排查摸底,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对所有辍学学生采取包保责任制,立即入户家访,摸清辍学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动员其返校学习。对学习上有困难的,重新调年级编班,降低要求,确保这批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对经说服教育仍未能返校的,由镇人民政府发放《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习,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为了进一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精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定以下控辍保学责任书:
一.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班主任、教师负责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把控辍目标量化到每一位教师,一定要把我校的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时上下课、按时放学,作业符合标准,不用作业惩罚学生、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利。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和学生家长。
三.教师是制止学生辍学的主要负责人,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做好“两困生”的教育工作,保证本班学生巩固率为100%,一旦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上报。
并作为优秀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辍学率高的班级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并扣除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考核评分。
五.由于班主任或教师人为因素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将给予严处。情节严重者将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
六.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档案,规范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转出、休学和退学。
七.学校继续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超过辍学率的班级,该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予评优。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都应积极、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以达到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校长签字:教师签字:
20xx年8月19日。
为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我校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指标稳定达标,现就做好新学期“控辍保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根据兴化市政府、教育局、控辍保学相关会议精神,我校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控辍保学”工作摆在首位,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增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其任务的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摒弃侥幸心理,保证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开展。
1.强化“控辍保学”,加大工作力度。学校在开学初建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小组成员立刻行动起来,人人有重担,人人有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分解制,领导成员分工包干年级班级,配合班主任“控辍保学”,确保所承包的班级不能有流失学生。如若工作不得力,劝返不及时,必须追究包班领导和班主任的责任。
2.严格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校长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把控辍作为考核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重要指标,要求工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人有劝学对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迎国检工作。
1.学校领导要增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的宣传力度,高度重视宣传有效作用。通过宣传标语,校园橱窗、墙报,横幅标语,走村串户,召开失学家长座谈会和班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在校读书,提高巩固率。同时要加强学校教职工依法“控辍保学”思想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流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公室为营造浓厚迎国检的氛围,编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问答,使师生熟练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深入人心,为“控辍保学”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学校领导及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决不允许一个学生流失”的思想意识。要有针对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创建“无辍班”。
一是在社区的配合下,抓好辍学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核实,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报告制度,做好预防,盯住不稳定学生,及时做好家访工作,耐心做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家长或辍学学生,要反复做工作,千方百计动员学生进课堂。
二是班主任严格履行日报告制度,每天向蹲点年级的校领导汇报学生在校情况,有流失情况及时劝返;各蹲点年级的校领导采用周报告制度,并做好在校学生登记表的填写。
3.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学校领导、班主任要切实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流失原因,解决实际,对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学生,立即采取措施,学校教师要雪中送炭,给予帮助,支持做到请进来,留得住。
(1)全体教师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依据课程改革的要求,勇于探索,大胆尝试,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发挥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引领者、组织者),改进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困生”的兴趣,留得住并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不得歧视“学困生”,要让他们说出自己的心理话,得到阳光和雨露,找出转化的突破口,使他们能安下心来学习,使学校真正成为每一学生的乐园,而不是紧箍的鸟笼。
(2)学校、班主任要对违纪学生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严禁教师随意停止学生的课,坚决制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工作方法不当,由此而产生辍学的后果,必须追究责任(尤其是任课教师)。
5.把防止学生流失纳入学校的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1.积极宣传《九年义务教育法》,营造社会氛围。每学年开学初(3、9月)为控辍宣传月,以年级组为单位召开家长座谈会,对家长进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明确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使孩子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阻止孩子接受教育是违法的行为。
2.控辍保学实施责任追究制。在全校广泛开展控辍保学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失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教师个人,将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3.彻底改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加强教育教学改革,运用新的教育理念,调动全体学生自觉、主动地参与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学生营造心灵的乐园,使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尊、自信的支点,建立起平等的师生关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增强学校和班级的内吸力。向社会承诺“不因学校内部原因使学生辍学”。绝对禁止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按照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来评价学生的优劣。
4.关注“贫困、学困学生”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的关照。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结对子”的帮扶活动,用真诚的爱心消除贫困生、学困生的心理压力,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5.规范教育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建立辍学情况报告制度,班主任教师每一周向教导处报告学生的辍学状况,防止学生辍学。落实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转学等规定”,贯彻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籍管理的严肃性。
6.深入细致的做好辍返工作。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对辍学学生采取家访、谈心等方式进行情感控辍,对辍学一年以内的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以插原班就读。利用假期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进村、入户、访家长、帮教学生”活动。班主任教师将本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各小组由本班的科任教师负责跟踪教育,各科任教师掌握本组学生的第一手情况,利用双休日和假期及时家访、沟通,对初中已辍学或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进行重点家访,沟通情况。并形成记录,及时反馈给学校。广泛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使学生能劝得回、留得住。
7.加大对“控辍保学”的评估,保证教育方向。学校对“控辍保学”实施等级评估,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教师实施一票否决,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8.开展控辍保学先进评比活动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大力的表彰和奖励,并及时推广经验纳入年度考核。
9.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控辍成果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教育执法建设,加强教育执法。广大教师也要真正树立以法执教的意识,端正教育方向,明确教育思想,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
10.建立“链带式”奖惩制度。即:每个班级控辍保学工作的优劣,均与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考评、聘评、评先、树优”挂钩,做到:有成绩同奖,有问题同罚。
为了提高学生巩固率,学校决定把控辍保学工作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但对在此期间因教师的责任而流失学生的情况,学校要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学校上报教育局处理。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县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八)县司法局:配合乡镇、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民宗局: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县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三)县残联: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0%以上。
(十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五)村(社)委会:村(社)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村、社区适龄少儿按时入学。
(十六)中小学校: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务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真正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汇报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及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加强家长和适龄少儿的法律意识。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如实登记、规范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所有信息,所上交教务处的表册,必须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易于辨认;建立本班规范学籍档案,协助学籍管理员完善本班学生的休学、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访,对未入学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查出的3天未到校又为履行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家访确认为辍学生,名单要在一小时内报教导处;及时劝,对确认要辍学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如有辍学现象,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形成合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吸引学生学习,改变学生厌学情绪,实行课改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乡政府、村(社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青海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社区)、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乡镇、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落实职责,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保障性措施文件,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县教育局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确保符合学生实际,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解决安置工作中面临的校舍、教材不足问题及营养餐费、寄宿生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全力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政府、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1月中旬至2月底)。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各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1239名)、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138名)、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去向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按乡(镇)、村社、年龄分解到位。(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1239名学生)。
2、各学校、各乡(镇)按照乡(镇)、村社、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乡镇按照编制的花名册,抽调人员深入村社,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生的劝返工作。
4、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劝返、学校安置(3月1日至3月10日)。依据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各乡镇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乡镇辍学生返校情况。
2、各乡镇、各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每日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与下午5点前上报县教育局。
4、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生就读工作的方案》(兴教〔2018〕30号),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入学的班级、教材、教师配备、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3月11日至3月3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乡镇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劝返复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读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乡镇两基干事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4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各乡镇、学校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县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省州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乡镇、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秋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落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乡镇、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生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乡镇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5〕82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2018年返校复学生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兴教〔2018〕39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56号),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以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意愿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乡镇、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乡镇、教育行政部分。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乡镇、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乡镇、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乡镇、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乡镇、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乡镇、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义务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乡镇、学校、个人,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生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乡镇、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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