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是企业拓展市场和创造竞争优势的重要保证。职工是一个组织或单位中最宝贵的财富,他们的全面发展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如何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管理经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一起学习。
20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个多月过去了,各地调整方案何时出台?这些问题受到众多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注。近日,北京、上海等地公布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山东省上调方案中将加大“公平因素”所占比重,缩小不同群体的待遇差距。
有关山东2013年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拟订,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将于近期向社会发布。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比提高幅度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10%的标准,并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发。
去年,本市彻底打破劳动者“身份、户籍、地域”界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全市将180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覆盖范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100多万人。其中,退休职工约有200多万人,其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2500余元,位居全国前列。相比全国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的标准,本市高出了不少。
据了解,本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今年已经是本市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1月1日起,鹤壁市为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37号文件。
2013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3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一个多月过去了,各地调整方案何时出台?这些问题受到众多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注。近日,北京、上海等地公布了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山东省上调方案中将加大“公平因素”所占比重,缩小不同群体的待遇差距。
有关山东2013年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拟订,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将于近期向社会发布。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比提高幅度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10%的标准,并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发。
去年,本市彻底打破劳动者“身份、户籍、地域”界限,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全市将180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了城镇职工养老覆盖范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100多万人。其中,退休职工约有200多万人,其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2500余元,位居全国前列。相比全国20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的标准,本市高出了不少。
据了解,本市已经建立了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今年已经是本市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山东20xx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33号),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xx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而增发的养老金也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xx年国家确定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部分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15年及以下设一档,月增加额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设一档,月增加额相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辽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具体分档和补贴。
个人缴费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并扩充了个人缴费档次。原来新农保的缴费档次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城居保又增加了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5个档次,现今增加1500元和2000元档次,扩充至12个档次。
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标准的,各市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
参保人员为重度残疾人的,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可从实际出发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鹤壁市为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2014]37号文件。
山东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要上调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超过210元,6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就能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这也是山东省连续第十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是记者今天(6日)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的。
据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确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水平。本月,增加的`养老金就能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是自20xx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养老金,全国平均调整幅度为10%,山东省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水平。这次调整养老金,继续实行“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记者粗略计算,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2100元左右,今年再次上调超过10%,平均每人每月至少增加210元。
据统计,这次调整养老金,将惠及全省36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安排资金总量超过100亿元。十年来,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快速提高,比十年前增长了两倍多。
上海市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江苏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58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全省方案出台后,各地将很快制定并出台当地的调整办法,并力争4月底前到位,补发今年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据介绍,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这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往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朱华说,“由于今年内涵要求不同,调整的总水平与往年实际会有变化,但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举例退休人员王老先生,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朱华说,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例1退休人员张老先生,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有条件的企业应建企业年金制度。
朱华介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是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文档为doc格式。
。
5月15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炉,自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将按照略高于全省去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市20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执行。据统计,去年全市1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就已达到1700元,此次是自以来,我省连续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预计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将在6月15日前发放到位。20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后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三者叠加计算。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则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15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倾斜调整是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5元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此外,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1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要求,济南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已随本月养老金发放到位。
月底前补发前八个月养老金。
据了解,本次是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济南市企业退(职)休人员38万余人。凡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据悉,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按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增加。第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例如,某职工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5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本次调整:70+3000×1.8%+63=187(元)自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187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2016年1-8月养老金1496元。
高龄人员和军转干部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高龄人员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0元、40元和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
此外,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据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山东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调整对象是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退休养老金上调、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一直都是大众关注的重点,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山东省的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
今年山东济南就企业养老金做出了新的调整,山东济南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调整对象是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济南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
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鲁人社发〔2016〕3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
缴费年限。
增加额(元/月)。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
107。
。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相关问题处理。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8日。
我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
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
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往年我们都是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养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调增加100元,养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继续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对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另据悉,对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今年,渑池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4月底,去年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完毕,1-4月份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随同4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今年来,沅江加大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对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并与缴费年限挂钩,每增加一年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实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养老金50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此次调整惠及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29110人,全市每月发放养老金总额4470万元,1―4月份新增养老金已全部补发到位,5月份底将按调整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一)调整范围:
1、2013年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根据湖北省发布的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荆州自年1月1日起,提高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是从以来,连续第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调整水平按20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是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月1日至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部发〔〕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再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对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对符合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惠及荆州近33万人,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5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因此荆州市5月份养老金发放将通过3个项目在养老金存折上体现,一为原工资的发放,即调整前应发工资;二为每月应调工资;三为1至4月的补发养老金。
今年1月起,江苏为20底前办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各地正按照年初的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为今年上半年办理企业退休、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南京共惠及3.17万名退休人员(其中上半年退休的'有1.5万多人,高龄人员补差增发养老金的有1.66万人)。
普遍调整方案公布。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都参加此次普调。普调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案例: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高龄补发分三个梯次。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年初,江苏已对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了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那么在上半年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他们也将从7月1日起,比照年初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比如,到达70周岁的退休人员,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40元;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各增20元,因为他们在年初已经增加一次了,这次是补差。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5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5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从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下面是四川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61号及川人发〔〕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山东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山东550余万退休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同时,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kouhaodaquan/672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