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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代理合同大全(18篇)

建材代理合同大全(18篇)



代理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有效运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代理工具和软件,希望对大家提高工作效率有所帮助。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7月至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建材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材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许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

对联。

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一、合约事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同意:自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云南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乙方基本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

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

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若有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

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云南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方的广告牌(布)。

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

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

三、乙方基本条件。

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

2.乙方平均月销售不少于50万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月销量不少于25万元。

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万元。

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

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

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7.乙方在云南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发展或招募分在代理区域外的营销。

8.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9.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10.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只是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甲方。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2.乙方应结合乙方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仅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在本合同期满或出于任何原因儿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3.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14.乙方自行承担在代理区域内就乙方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

四、诚信与公平。

1.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今年新活动。

2.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代理履约保证金。

1.为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防止签订虚假合同,甲方按合同订货价款向乙方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元,该保证金可在每次提货款中按比例冲抵货款,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代理保证金冲抵完货款为止。

2.乙方在一年内完成任务70%,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3.乙方在一年内只完成任务的70%以下,保证金退还50%。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时,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造石产品代理权利支持。

5.在代理期限未到时,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以款到账为准;收到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运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目标。

1.乙方根据自身销售能力,每年销售额定为1500万元。

2.当年完不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八、合同终止。

如果出现双方中的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守约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传)通知违约方立即终止合同,终止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2.一旦乙方的控股权、所有权或经营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销售的产品同等享受甲方保证的售后服务。

2.凡因乙方自身问题需要甲方解决处理的,甲方的差旅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有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乙方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有运输部门处理和赔偿有关损失。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十二、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期满后乙方有续签优先权。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乙方没有采购订单,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代理权自动终止。

十四、其他约定。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

合同。

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产品代理是一个在共同利益和经验目标下,由相互独立的法人或个人企业联合组成的,以各区独占,逐级买断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层次化经营合作组织,甲方向乙方提供全方位产品及技术服务以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代理组织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及监督,代理组织的成员应切实遵守本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代理权限。

1、1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区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如有其它产品需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否则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严惩,并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随时可以终止其代理权。

1、3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的代理商,一个省只设置一个总代理商,下可设一个分代理商(特殊省市可以设置二个分代理商)。

1、4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属于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5指定区域内,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他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1、6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代理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第二章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现行建材装饰材料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将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销售或施工得,出现一切问题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三章产品价格。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一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如因化工原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也会有所调整,甲方将会及时做出对乙方的通知)。

第四章代理事宜及结算。

4、1首次加盟产品代理,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做为产品代理保证金。

4、2要求代理商拥有5-3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良好的社会关系,固定的经验场所及专职的销售人员,总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万元,分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万元。(因地区不同销售额会有所不同)。

4、3区域代理商首次进货需要在万元,且需要全额付清,第二次进货可支付全额的80%,第三次进货需要支付上次的20%,依次类推„„。乙方完全按甲方的价格制度执行销售,较好的执行市场推广与促销计划,切没有跨区域销售,年终超额完成规定销售量的,将返利1%。

4、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名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第五章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任何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第六章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宣传、技术信息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6、3甲方每年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至二次(无偿)对乙方用户产品技术交流;超过两次及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6、4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规模,甲方可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手册、销售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第七章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销售业绩主要以市场占有率为依据,乙方应达到25%及以上,切严格禁止串货销售。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且违反正常销售,一经查处,甲方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再当地区域的独家总代理权或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代理协议。

(注:本市场占有率指在本期间时间内,指定区域内甲方产品销售额占该地区同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

第八章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在每一个季度初及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个月上旬提供本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了解(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产品招投标及展览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第九章供货关系。

9、1订货方式:所属各级代理均应响应地区总代理购买货物,凡地区总代理没有所订产品的库存的,地区总代理向总公司进货,进货方式实行地区总代理与各级所属代理统一进货。

9、2供货周期:现货供货周期取决于运输时间,备货一般不超过7天。

9、3库存量:地区总代理确保有足够的库存,主要用于向下级代理及工期要求较紧得工程供货。地区总代理有权随时了解下级代理的库存情况,分代理须在每月5日前向地区总代理以报表形式报告上月末库存及该月订货量,下级代理应在正常运作4个月后,制定出某种产品的库存情况并报地区总代理,地区总代理有权根据需要在其下属代理间调整货物。

第十章货物的退、换货。

货物的退、换货:货物在保质期内,经双方技术部门确认有质量问题,可向甲方退款或换货,确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甲方应如数退款或换货,若属于乙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代理组织成员在履行《代理协议》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加入、退出代理组织的原则,凡因自身原因退出代理组织的,将在验收确认其所退产品在保质期前六个月内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甲方将扣除其供货实价计算的货款总额10%和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予以回收,非自身因素退出代理组织的,其库存货物应在保质期到期前六个月内经验收确认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其甲方按其供货实价甲酸的货款在扣除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收回。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11、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研发和生产的产品。

11、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11、4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产品的各项检测报告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协议期限及其它。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12、3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次代理协议。

12、4距协议到期日30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12、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2、6关于协议终止。

12、6、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2、6、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12、6、3协议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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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代理合同

很多人都知道做建材行业很赚钱,那么对于建材代理。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材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

对联。

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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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产品代理是一个在共同利益和经验目标下,由相互独立的法人或个人企业联合组成的,以各区独占,逐级买断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层次化经营合作组织,甲方向乙方提供全方位产品及技术服务以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代理组织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及监督,代理组织的成员应切实遵守本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代理权限。

1、1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区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如有其它产品需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否则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严惩,并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随时可以终止其代理权。

1、3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的代理商,一个省只设置一个总代理商,下可设一个分代理商(特殊省市可以设置二个分代理商)。

1、4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属于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5指定区域内,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他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1、6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代理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第二章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现行建材装饰材料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将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销售或施工得,出现一切问题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三章产品价格。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一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如因化工原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也会有所调整,甲方将会及时做出对乙方的通知)。

第四章代理事宜及结算。

4、1首次加盟产品代理,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做为产品代理保证金。

4、2要求代理商拥有5-3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良好的社会关系,固定的经验场所及专职的销售人员,总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万元,分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万元。(因地区不同销售额会有所不同)。

4、3区域代理商首次进货需要在万元,且需要全额付清,第二次进货可支付全额的80%,第三次进货需要支付上次的20%,依次类推„„。乙方完全按甲方的价格制度执行销售,较好的执行市场推广与促销计划,切没有跨区域销售,年终超额完成规定销售量的,将返利1%。

4、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名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第五章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任何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第六章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宣传、技术信息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6、3甲方每年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至二次(无偿)对乙方用户产品技术交流;超过两次及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6、4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规模,甲方可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手册、销售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第七章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销售业绩主要以市场占有率为依据,乙方应达到25%及以上,切严格禁止串货销售。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且违反正常销售,一经查处,甲方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再当地区域的独家总代理权或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代理协议。

(注:本市场占有率指在本期间时间内,指定区域内甲方产品销售额占该地区同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

第八章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在每一个季度初及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个月上旬提供本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了解(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产品招投标及展览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第九章供货关系。

9、1订货方式:所属各级代理均应响应地区总代理购买货物,凡地区总代理没有所订产品的库存的,地区总代理向总公司进货,进货方式实行地区总代理与各级所属代理统一进货。

9、2供货周期:现货供货周期取决于运输时间,备货一般不超过7天。

9、3库存量:地区总代理确保有足够的库存,主要用于向下级代理及工期要求较紧得工程供货。地区总代理有权随时了解下级代理的库存情况,分代理须在每月5日前向地区总代理以报表形式报告上月末库存及该月订货量,下级代理应在正常运作4个月后,制定出某种产品的库存情况并报地区总代理,地区总代理有权根据需要在其下属代理间调整货物。

第十章货物的退、换货。

货物的退、换货:货物在保质期内,经双方技术部门确认有质量问题,可向甲方退款或换货,确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甲方应如数退款或换货,若属于乙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代理组织成员在履行《代理协议》的基础上,本着志愿加入、退出代理组织的原则,凡因自身原因退出代理组织的,将在验收确认其所退产品在保质期前六个月内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甲方将扣除其供货实价计算的货款总额10%和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予以回收,非自身因素退出代理组织的,其库存货物应在保质期到期前六个月内经验收确认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其甲方按其供货实价甲酸的货款在扣除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收回。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

11、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11、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研发和生产的产品。

11、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11、4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产品的各项检测报告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协议期限及其它。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12、3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次代理协议。

12、4距协议到期日30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12、5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2、6关于协议终止。

12、6、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2、6、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12、6、3协议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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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建材代理合同协议范文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建材代理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许方:

(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__。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一、合约事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甲方同意:自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云南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乙方基本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

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

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若有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

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云南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方的广告牌(布)。

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

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

三、

乙方基本条件。

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

2.乙方平均月销售不少于50万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月销量不少于25万元。

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万元。

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

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

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7.乙方在云南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发展或招募分在代理区域外的营销。

8.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9.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10.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只是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甲方知识产权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甲方。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2.乙方应结合乙方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仅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在本合同期满或出于任何原因儿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3.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14.乙方自行承担在代理区域内就乙方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

四、诚信与公平。

1.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今年新活动。

2.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代理履约保证金。

1.为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防止签订虚假合同,甲方按合同订货价款向乙方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元,该保证金可在每次提货款中按比例冲抵货款,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代理保证金冲抵完货款为止。

2.乙方在一年内完成任务70%,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3.乙方在一年内只完成任务的70%以下,保证金退还50%。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时,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造石产品代理权利支持。

5.在代理期限未到时,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以款到账为准;收到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运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目标。

1.乙方根据自身销售能力,每年销售额定为1500万元。

2.当年完不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八、合同终止。

如果出现双方中的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守约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传)通知违约方立即终止合同,终止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2.一旦乙方的控股权、所有权或经营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销售的产品同等享受甲方保证的售后服务。

2.凡因乙方自身问题需要甲方解决处理的,甲方的差旅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有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乙方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有运输部门处理和赔偿有关损失。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十二、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期满后乙方有续签优先权。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乙方没有采购订单,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代理权自动终止。

十四、其他约定。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范文雅致。

建材销售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代理商合同

电子信箱:______

乙方: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优惠提供货物,乙方承诺使用甲方货物等合作问题,于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签订本合同。

供需双方同意建立合作贸易关系,合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产品描述)货物、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为了广告宣传而使用甲方的名称及商标。例如,制作产品目录和产品商标。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和商业形象的前提下对外宣称为:甲方的贸易合作伙伴。但是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如果乙方不正当使用甲方名称和商标,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供需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从该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甲方同意在________年度以甲方所有产品报价单上____%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合作货物。价格计算基础为甲方在中国有效的标准价格单。如该价格单有变动,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同意乙方赊欠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货款作为甲方的垫资款,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该垫资款,并不得以货物折价还款。

2、如乙方每月总欠款额(或乙方总欠款额)超过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含本数)时,乙方超过部分的货款到甲方后,甲方开始发货。

3、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把欠甲方的货款全部结清。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利息。

5、货物所有权自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转移至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乙方时起由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包装,不回收包装物并承担运费。

1、验收方法:全部验收。

2、验收人员:乙方书面授权其指定的加工厂(仓库)(工地)工作人员验收。如乙方无书面授权,则供需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供货单》上签字的人员有权代表乙方收货验货。

3、提出异议的期限全部验收结束后乙方验收人员当时提出异议,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当时无异议,乙方验收人员在甲方《供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货物全部合格。

1、此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甲方应按期交货,乙方应及时检验。

供需双方有义务对获取的内部信息和与供需双方贸易合作有关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传递任何供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和对方的内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优惠价格、技术服务内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等。在该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该保密条款仍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该条款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均有权向对方索赔。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要修改、变更,应以供需双方书面文件确认,该书面文件确认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销售订单》、《供货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遇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

(2)供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4)一方申请破产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5)一方发生分立或与其他主体合并。

(6)一方的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全部停业或部分业务停业,并足以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7)一方虽未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已经停止经营活动。

2、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不得以明示、默示、暗示等方法使任何第三者误解乙方仍为甲方合作伙伴。

3、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由于本合同被终止对其产生的任何损害(包括失去现在或将来的客户的损失,利润或预期的销售量)赔偿责任。

如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供需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最后一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如一方在外地可以约定合同传真件亦有效)

双方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签字)授权代表人:______(签字)

建材代理合同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

邮编: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传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材代理商合同

甲乙方经双友过好协,在公平商诚、、平实等作合、惠互利互基的础上,本为加快西王村社会主着义农村建新步伐设,成新农形村业链,产为王西村村提民供多更业就机会提及村民收入高为旨宗,甲就乙方在双王村一西队侧合西作设建东城材建饰材装市料场达以成下协:

一、 由甲提供方金,资资建设;投乙方提供地,土成股立合作份公司乙方。调以协______元/亩的价格对村进民行次一补性,偿数总不少于100量亩将其转,为体集用后地村,会做委股东为入。

二、 甲双乙方合作营经期限为______年,同期后满甲,享方有同乙方优先的作权。

三、 甲的权利方和义:务方甲责负支付民村地土的理补偿、规合划、审建设批的所资金及有出规面划场市完,善场市批审续手。

四、 方的.乙权和利务义:乙负责方对地用围范村内制订出可行的民偿方案、协调补民村系,以及关日的后益分配利案。

五、 市场建成后,由新公司专行进行经营管理,企业盈余按照甲方7成,乙方3成的比例分配。

六、 允许他人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 出现下列情况,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

2、 双方协商同意;

3、 东部建材城有限公司已经无法经营;

4、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八、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建材代理商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水泥批发零售(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专项管理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期限5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40万元,大写 肆拾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人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人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

邮编: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传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xx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建材代理合同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代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__。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材代理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

合同。

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材代理合同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xx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代理商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代理商:

签署地: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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