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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
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骆冬青)。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关于内容详情如下。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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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流行的东西能那样吸引人特别是年轻人呢?许多流行的东西,总有着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否则,它们就不可能有市场。但心理学上有一种叫“从众效应”的说法,就是说,一旦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喜欢和正在搞什么活动,有些人也就会跟着去喜欢一样,从众的因素可以超过一个人冷静的理智。譬如在不少学校,有许多同学上课听讲时,老喜欢把笔拿在手里,在几个手指间转来转去,搞得非常的“流畅”。一个班级,从几个人到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没有人指导,没有人提倡,就这样做成了,这应该说是一种从众心理的表现。
从众,如果这“众”是健康的,有益的,那么,这个“从”也就对了。如果不一定健康,或者说不一定推广,而去“从”,那就容易出现偏差。譬如穿名牌服装,用名牌产品,当然并不是坏事,当其价钱不菲,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就有些片面性了。流行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
时尚宠物。
一名瑞典青年学者认为,中国人很早就懂得饲养宠物的情趣,并举唐僧去西方旅游时带着的猴子和猪为例。我觉得这很有说服力。这就更进一步证明了我们比西方人开化得早,原先说的四大发明,只不过是证据的一部分罢了。
过去的光辉岁月在史书上沉淀为一块块金子,亮闪闪的,很招眼。我们有理由向唐僧敬礼,他不仅是取经的勇士,更是饲养宠物的先驱。你想想看啊,在那样艰险的西行路上,又要考虑前进方向,又要照顾小宠物们,是多么的伤神!好在唐僧宅心仁厚,慈悲为怀,将猴子和猪呵护得很周到,否则,动物保护协会不将他告上法庭才怪!
有人说,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误读太多了。错!某些西方学者其实是用先进思维审视我们古老的文化,当然常常得出有别于我们传统结论的观点。这是好事。因为我们的思维曾经被禁锢得太久,以至于失去了鲜活,失去了创造,在偏见中意得志满。这些所谓的“误读”,其实有着醍醐灌顶之功效!
所以,在国门开放的今天,应该是西方人研究我们、崇拜我们的时候了。我们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中蕴藏着多少奇异的思想和趣味,没有他们,有时我们自己还挖掘不出来呢!
我每看到街头有靓丽女孩、现代帅哥牵着猫猫、狗狗的,与其说他们是模仿西方国家的民俗,莫如说是继承了唐僧的“遗志”,下一步的取经事业,就靠他们了。
什么是时髦。
当第一条泥盆纪总鳍鱼从泥水中挣扎着爬上岸而其他鱼很羡慕时,那就是时髦。
当第一只森林古猿爬下树木试探着走向林边空地时,在其他古猿看来,那就是时髦。
当魏晋时代的人学着那些因服“五后散”皮肤易裂而不得不穿旧衣的达官贵人的样子,个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那就是时髦。
当火车没有马车快,冒出的浓烟熏得人灰头土脸而绅士淑女们却乐此不疲时,那就是时髦。
当法王路易十五因花柳病成了秃子不得不戴上假发遮丑而“上流社会”一哄而起跟着戴假发时,那就是时髦。
当拿破仑下令在他那些粗鲁的将领们衣服袖子上缝上扣子免得他们老拿袖口蹭鼻涕而引得人们纷纷效仿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伏天勇敢的小伙子坚持穿名牌牛仔裤、旅游鞋以及长痱子捂脚气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九天的小姐坚持穿新潮的裙子而美丽冻人时,那就是时髦。
追求时尚就等于进入圈套。
只要你细心留意,你会惊觉现今社会的文化在被时尚统治着,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绝大部分都在靠时尚支撑着虚荣。女人见面不是问身体健康与否,而是问减肥效果怎样,体重轻了多少,或是互相品评妆化得怎样,眉纹得好不好,发烫得如何。男人见面大多的话题是买车了没有,上网了没有,手机是什么牌子的,表面上是关心别人,而实际上是为了炫耀自己。
拿吃来说,本来吃饱吃好即可,时尚却偏偏叫人补钙补锌补铁,补脑补肾,搞得全国上下好像都营养不良似的。
再说穿,今年流行平底鞋,明年就流行高跟鞋,后年又换成了松糕鞋;今年流行皮夹克,明年又换成了羽绒服,后年又换成了保暖内衣。
总之你刚刚赶上了一个时尚,马上又有另一个时尚在前面等着你,就像你刚配上呼机,马上就流行手机,刚配上手机马上时尚就会说:“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女士们减完肥时尚又告诉你:“做女人‘挺’好!”你刚剃了光头时尚又流行长发;你刚烫完发时尚就流行了七彩,令忙得不亦乐乎的你都不知自己在干什么。
总之每年都会有新的时尚圈套等待着你的加入,不知道你是否还会忠实地追随,但依我看来所有制造时尚的厂家都不会笑到最后,待消费者一个个看穿时,这些所有时尚的商家都该由“乐”变“愁”了,希望消费者早点找回自我,不要再一味地踏入时尚这个误区。
【优秀作文】。
从时尚走到经典。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入耳丝竹声。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热,我骑着车穿行于来往的人流。
一天的课让我露出了明显的疲态,虽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书包养养精神,然而我还是慢慢地骑着,不想耗费我剩下的一点点力气。
我习惯于观察经过的店铺和广告牌以及快来闪过的陌生脸庞。大概是周五的关系吧,街道比平常热闹些。然而多的或许只是人,这条我每日必经的路还是保持着它的原样。
早已开始营业的那家2046咖啡馆,贴出了打折的广告,从里面飘出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我扬起嘴角,这与王家卫在电影《2046》中所要表达的经典主题相去甚远了吧。然而咖啡馆里播放的是何种音乐似乎没那么重要,进出的年轻女子脸上漾着的笑容足以说明什么样的音乐合她们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缓慢经典。
我在红绿灯前停下,微闭了眼睛,周围变幻得太快的一切让我觉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着家进发的时候了。
左转,再过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车库的时候,忽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飘进我毫无防备的耳朵。我几乎愣在原地,这久违的音韵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情绪,仿佛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现在眼前,我抬头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闭着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车,同样闭着眼睛倾听,我不知眼里温暖的是否是泪水,我只是感动那位老人优雅的二胡和纯净的白衣。
我开心地笑着,经历了让我疲惫的所谓流行与时尚,它们不过都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记。然而当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么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什么才能唤起我深深的感动。
时尚与经典并并无严格界限与定义,久久存于你心中不黯淡的颜色不消失的乐曲就是属于你的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地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地擦掉眼角的泪水。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
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像买彩票一样,精心地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本一”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
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
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实事求是”。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地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
点评:这位考生算是道出了实情,学生的主要任务本来是学习,可出题老师却偏偏要提出让学生“品味时尚”。时尚是什么?事实上,时尚并不是“大家都如此”,而是“极少部分人都如此”,那是需要很多money的呀!
品味时尚作文(一)。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二)。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作文(三)。
1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有的时尚过眼烟云、今尚明过;有的时尚一以贯之、历久弥新。
那是一条清澈的河,漂母临河而涤。韩信穷困潦倒,踉踉跄跄倒在河边,善良的漂母给了他一顿饭。韩信狼吞虎咽,挥手而去。几年过去了,韩信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来到那条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让当地官员给那位漂母送去万两黄金以示感谢。这个《一饭千金》故事所揭示出的知恩图报、回报社会的道理,是两千多年前的时尚,更是今天的时尚。
小河悠悠,时尚永留。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地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地擦掉眼角的泪水。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
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像买彩票一样,精心地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本一”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
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
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实事求是”。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地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
点评:这位考生算是道出了实情,学生的主要任务本来是学习,可出题老师却偏偏要提出让学生“品味时尚”。时尚是什么?事实上,时尚并不是“大家都如此”,而是“极少部分人都如此”,那是需要很多money的呀!
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窃喜,手不自觉地抖了抖,哇噻,这感觉,比跟武藤兰零距离接触还爽,区区不才绝对是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好青年,高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在党伟大而正确的领导下,蹲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风口浪尖,引领时尚,品味时尚。(老师说了,第一段要点题,严格按照老师指示作文的孩子才是好孩子,才是能拿满分的孩子。)。
在此,我谨代表我自己,我老爸老妈,我老爸老妈的老爸老妈,以及千千万万蹲坑在风口浪尖的孩子们,感谢出题小组,感谢监考老师,感谢cctv,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千千万万人群的培养和支持。草民一定呕心沥血,发挥出有史以来吃奶的水平,写好这篇作文,日后送去参加诺贝尔奖,为我的祖国作贡献,而且我保证不换国籍,不移民,一辈子坚守革命阵地,至死不渝,宁死不屈,虽死无憾。
说了点题外话,不好意思,阅卷老师,给您添了点麻烦。但是,我们老师教导我们,要交代事件发生的背景、原因、地点等六要素的,否则,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的。forexample(证明一下我的英语水平还是不错的,全面发展的好孩子),你若是不知道刘仕华与张安芬那天大的可耻阴谋,还真以为咱们公安冤枉人呢,咱们公安是干吗的?那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服务的,是伟大而无私的,你们诱骗未成年少女从事黑暗的、见不得天日的工作,不要以为服务业发达了你们就可以一路绿灯,这样的做法,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还间接导致了野鸡职业协会的不正当竞争,野鸡们为抢顾客资源,占领市场份额,采取降价销售、团体打折之类的行为,销售方案直逼移动。甚至野鸡们开始高价购买火山泥以维持鸡皮的光滑以及鸡皮疙瘩的改造,引起了奢侈品黑市交易的死灰复燃,在性服务事业领域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啊,又扯远了,不好意思,言归正传。我们要说的是时尚是吧,不过话又说回来,如今跑题也是一种时尚。举例说明,由于现如今网络上有害消息的传播与繁荣,有关部门决定花巨资构建一座固若金汤的绿坝,来阻挡资本主义流毒对我中华花朵的侵害,真可谓用心良苦。然而,有个不识时务、心怀不轨,意欲亡我中华的西方记者竟然问绿坝的问题,刚哥多牛啊,一下子就扯到了孩子的问题,这叫做敌进我绕,绕到他背后打他屁屁,迂回战术,跑题跑得好、跑得妙。
但是后来卷子发下来,我一看,傻眼了,一个鸭蛋赤身裸体站在我面前,大概因为脸皮薄吧,看到男人还羞红了脸。我的语文老师是个很帅的男人,比加藤鹰还帅,是我们班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当然也是所有男生诅咒的对象。他让所有满分和零分的同学都光荣地站在讲台上,接受群众的注目礼和献吻,并将自己值得献吻的文章读出来,可惜,不公平,他唯独没有让我上去读,还用自己性感的眼神意味深长地注视了我一下,幸亏老子不是母的,否则肯定着了他的道儿。子曰:不是身体的问题,是道德的问题。
睁开眼,看见面前一堆衣着古怪,面带不良笑容的`人,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穿越了?经过眼前这位笑容可掬、胡子长到地板上、自称孔丘的老先生的劝慰,我只能苦笑着接受了自己在高考第一天语文考试时,写下作文题目就莫名其妙穿越的事实。不过,貌似事情没那么糟。
孔丘老先生说了,这次穿越目的是为了帮助我写这篇高考作文。这话让我感觉到一阵凉意从脚后跟沿着三叉神经一路直上,引起了口腔小型地震:“难道你们能教我写时尚?”孔丘老先生指指身后一群面貌各异,有点像参加化妆舞会的人们,非常自信地回答:“然!”
哼,那咱们先比比。我拽过一张大纸,顺手写下三个大字:?阉?“这叫火星文,是时下最时尚,最脑残的文字,明白?”孔老先生明显不屑,他挥手叫来一位浑身上下穿得像是五毒教蓝凤凰一样的老太太:看她写。老太太挥手写下一行字:有的是一丿,有的是三丿,有的是斜着的八。“懂吗?这叫女书!”孔老先生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得意地说,这是流传在湖南省江永县一带的女性之间通用文字,早在太平天国的时候,就有了。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颇有收获.
人们总是喜欢追赶时尚,文明必然是造物主眼前的明珠。为了显示独特,这种文明便演变成了突出观念的象征,而为了这样的追逐,不知是大势所趋,还是人们内心的丑陋。
倘若是当初的接触,便是那传说中的“哈韩”,染个小黄毛,穿个牛仔裤,大街上的潇洒姿态,迷离的步伐,便会是一种额外的地位象征。他们总认为是别人不理解自己的别致,然而,确实是他们自己的无知!随着愈多的人加入,便掀起一阵浪潮。但是,华丽的外边掩不住空虚的内心。他们始终不解如此的真谛,即使我穿行于繁市街头,也是暗中嗤之以鼻,我明白他们的伪装。
空洞的时尚必将泯灭。随之的便是网上流传极广的“我也是醉了”,起初我也是浅浅的过儿,但这“逐渐”便又是波起云涌,遍及全国,人们仿佛都有意无意地说到这句话,也就是彰显自己“学士渊博”吧。这次的波动连成语大会的评委也提及,评判这句话是对文化的侮辱与侵夺,它没有真正的实际含义。确实,连句子都如此的空洞,谁又能明白文化真正的纯洁与高雅。
人本身就是如此的虚伪,好似蝼蚁蛀空的树,仅是表面的光泽使其颤立,如行尸走肉,没有魂灵。
最深刻的便是奥运中炒红的表情包,那次的采访我真是电视直播,那句“洪荒之力”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走红的句子也是令人堪忧。同学把它用在了不成调的语句中,还用撇上天的嘴角解释“这好像是哪个参加奥运会的人说的。”我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文化的时尚本应如此?
我们都被世事的浮华击晕了头脑,许多精深的文化不发扬,却在装着似懂非懂的笑话。或许我们不能遏制时尚的发展与波及,但此种的行为从小便令我厌恶至极。
或许,在一面接受科技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在觥筹交错的社会中保持时尚的高雅,那些丑恶的独特只会带着人类社会,甚至在精神上加剧文明的退化!
我都不再相信时尚,或许部分文化是精神的补给,但为何传来的都是些伪装的外表。或许我们改变了,如此便是对灵魂的亵渎。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品味时尚
一杯咖啡飘香,缭绕的香气中萦绕这味觉的沉沉思索。到底何时,桌上那一杯凉茶消逝?在咖啡的香气中回味已逝的时尚,品味如今的时尚。
时尚是什么?也许是古罗马贵妇身上飘逸的华美丝绸,希伯来人手中摆弄的秀美青瓷,又或是时代青年腿上的珠链、周杰伦口中的咿咿呀呀。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是思想与观念的转逝,急变造就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心理需求的迎合。一传十,十传百,以至整个社会都充斥着时尚的身影。但这不意味着时尚是某种攀比或是从众的心理在作祟。特定时代人们观念雷同性也许与之有关,所以时尚并非人们的盲目追求。范曾说过,对中国如今有些流行的时尚事物不必作太多议论,它不便从学术方面作太多考究,因为古代,琴棋书画就是文人墨客的时尚。大师之言一语道破了时尚的意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尚,它是伴随着社会与思想的发展而来的。
世事的风浪吹袭,如海浪拂过沙滩,但又有几个贝壳留在沙滩上呢?我们不禁要问,那些时尚与经典如何避过世事的风浪,而在世间风行一时呢?随着百家讲坛的风行,讲史成了一种时尚,类似的节目与书籍如今成了一种时尚。你细想就会发现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人们对于思想与文化的积淀渐渐淡漠,而讲史却能激发人们心中积聚已久的对文化的热情,它成为时尚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任何一时时尚的成因都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人们思想深处的原始需要有着紧密联系。在华丽外衣的包裹之下,满足了人们视觉而未冲入人们心灵的'事物只能似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返。
面对时尚,有的人疯狂追逐,有的人却嗤之以鼻,有的人漠不关心,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时尚呢?竹林七贤隐于山野,食玉食散,饮酒赋诗,超然物外。而他们正是受了魏晋文人喜食玉石散的影响,整日昏昏沉沉,在自己制造的朦胧世界里享受忘我的快乐。但同时,若是这些充满才气的人投入于救民于水火之中的斗争中,也许也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面对时尚,我们要竭力保持冷静,在理性的指导下去追寻那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物,否则,智慧陷入华美的泥淖。
将咖啡一饮而尽,久久回味它的香气,让这一刻的时尚注入心灵深处,让我感受它永远的香气。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薛明德)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时尚,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一个令人费解的词。
我承认自己的孤陋寡闻,只知把自己埋在书本与题海中。我费解,在我穿秋裤和厚袜的时候,为何有人还能忍受只穿紧身裤,露脚踝不穿袜子的寒冷?回答永远都是时尚。也许在被人的眼中,时尚只不过是过度富裕的产物。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起码我不是。时尚不仅仅只存在物质,还存在于其他。
我喜爱埋头于书海之中,与古人一起体会当代的生活。这也便是精神的潮流。我随着潮流穿梭于古代,与诸葛孔明一同妙答隆中对;与李太白一起饮酒作诗走天下这时尚,也便只存在于那古代的书籍之中了。
精神时尚,我不再孤陋寡闻,别人笑我不懂时尚,我默不作声,心里暗笑别人不懂时尚。我等待着,等待着反转的机会。
冥冥之中,机会仿佛真的来了。面对试卷上难解的历史考点,我得心应手,不忘在举例中加入一些历史典故。而那些追求“时尚”者,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在题目的字里行间心灰寂冷。成绩一出,我得到了好分数。别人问起时,我默默一笑,并不回答,心中早已回答:时尚。
时尚,能帮助一个人,它让我获得了许多终身受益的知识。,它是永恒不变的,是令人充实的。
时尚,却又能分散一个人的注意,在此身后,却又是无尽空洞。,又是那样令人费解。
也许,时尚存在于精神与物质中。但只有那精神上的,才有真正的内涵,值得一个人的品味。
在其中品出一番内涵品出一番哲理。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小沈阳:
你好!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在去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你以独特的幽默,与众不同的搞笑,别出心裁的创意,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并征服了我的心。(行文第一段,有针对性地对收信人表示敬意,为下面写正文作铺垫。)。
“你别看我年纪小,我总结的,人一辈子多短暂啊,睡觉是一夜一夜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啊哈?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过去了,啊哈?”你这些经典的台词,换来了笑声和人们对你的深刻记忆。
你因这次春节联欢晚会而一票走红,成为了大家茶前饭后的一大热点话题。有人说:“小沈阳是小品界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但也有人说:“小沈阳的表演不男不女,教坏了青少年。”作为你的粉丝,我想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并给你提一点建议。(在用简洁的语言稍微客套一下后,开始提建议。)。
我认为:你有自己的风格是好的。但在追求搞笑的同时,你也应符合大众的主流看法,你应将表演中庸俗的东西去掉,将你自己的搞笑继续发扬。比如人们喜欢你幽默的语言,你就把台词写得更幽默、更生动;人们喜欢你夸张的动作,你就在动作上刻上你独特的烙印。
小品的形式很重要。因为形式新颖才会吸引观众。但小品的内容更重要。因为小品的内容是会对社会风气造成影响。如果你小品的形式好,但内容欠佳和深度缺乏,你的小品就不会有永远的生命力。要知道,光靠形式最终吸引不住人。(态度诚恳地给小沈阳提建议。)。
那次你在天津演出,故意学女人的说话、动作、穿着,搞得不男不女。大多数观众都讨厌你,认为你神经病兮兮。久而久之,这会给你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你认为这些搞怪动作会赢得观众,那你就错了。据我了解许多中老年观众对你不男不女的说话、动作、穿着很反感。所以,你很有必要研究自己的表演是否有问题。你应该追求观众的认同感。(指出小沈阳表演中存在的不足,继续提建议。)。
品读时尚,我们首先要正确理解时尚,把握时尚。为了让你能成为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我希望你在保留活泼生动的小品形式的同时,也将你小品内容更新一下。这样你才可以赢得更多的观众,成为小品界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概括全文,提出希望。)。
祝你。
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你的粉丝:xxx。
2009年6月7日。
要,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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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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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人生的道路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的。有的人选择了绕道而行,有的人却选择了勇敢面对。第二种做法虽然花的时间多,且不论是否能够克服,但他的勇气就值得我们学习。就如古人所说的: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困难来临时,就要勇敢面对,敢于逆流而上,才能成功。
困难如水,意志是质量,要想不被水流冲走,就要加深你的质量。曾经在书上了解到,在亚马孙河域的热带雨林里,生活着一种名为恩科里特大蜂的动物。这种蜂长相很奇特,它们体型庞大,但却有着一队与身体极不对称的小翅膀,按理说,这样不利的身体条件将会是致命的伤痛,它们应该不能在自然中存活下来才对。但就是这样一种蜂却活到如今仍未灭绝。生理上的缺陷的确是致命的弱点,它们无法飞的如其它同类般飞快,但他们却是蜂类之中持久力最强的。为了生存,它们有时需要在非洲大草原里连续飞行250公里,凭借意志,练出了这超强的飞行能力。面对缺陷,我们不要自卑,学学人家吧,加深自己的质量,不要害怕困难,象巨蜂一样飞舞。
困难是火,智慧是灯,要想在黑暗中发光,就要学会如何用灯。巨蜂翅膀很小,行动不便,确实给它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但生活的残酷使它们意思到,翅膀小也不一定要和别人比快,于是在失败中一次次磨练,终于成为蜂类中持久力最强,飞行高度最高的一族。不要埋怨自己哪里哪里比人差了,要学会找出自己的优点,没有的话,那就自己创造一个。
困难是肥料,生活是树,要想生活之树长得挺拔,要想人生有意义,就得懂得把握生活中的每一点肥料。的确,困难来临时,我们总难免会有退缩之心,但每次迎难而上时,我们也总能有所收获。不要害怕失败,在每次可能的情况下,挑战困难,挑战你自己吧!
挑战困难,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智慧与毅力,更重要的是一颗矢志不移的心,相信自己,你就是明天的恩科里特大蜂。在生活的潮流中,尽情舞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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