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意图,拓宽我们的思路和视野。对于一本好书来说,每个读者都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以下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探讨。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己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fangoeil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甲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甲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读后感《《围城》读后感500字》。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读小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不知道大家是否看过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一书呢?相信看过的人一定是有很多感想的,在这里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围城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锺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我们不至于坠入虚无。
读罢全篇,凭借着一种直觉感性的评价认为此书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智慧和人性荒谬,细节刻画之入木,说钱先生眼力独到也好,卖弄文字技巧也好,在精妙之处常难免会心大笑,似乎就在说自己和周围的人。或多或少有所共鸣,在其中能觅到自己的影子。整本小说节奏偏慢,却十分细致。
如果说鲁迅先生的讽刺艺术,用的是匕首,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余华的先锋思想,像是屠刀,砍在心中觉得残酷无比。那么钱钟书先生的讽刺用的就是尖锐的长针,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围城》中的讽刺既可以让读者捧腹大笑,也揭露残酷现实的人性让人不寒而栗。这些大量生动诙谐,尖酸刻薄的比喻让小说蓬荜生辉,鲜活了起来,一句小小的比喻也能让读者会心一笑又或者掩卷深思,加上极致细腻的心理描写和缓缓徐徐但却深刻的故事情节,《围城》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此篇小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旧知识分子的形象——方鸿渐。他有一定的才气,却没有十足的底蕴,周旋于几个性格各异的女子之间,讨好这个,不舍那个,最后,娶了一个“既然不讨厌就行了”的老婆。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至于苏小姐,虽然她曾经迷恋过方鸿渐,但方鸿渐最终对她只有愤恨,她该是他的无奈与羁绊。也怪鸿渐,当初既知无法轻松放下,就不该鬼使神差地随意拿起。他的婚姻他的事业他的人生给后来的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词语“围城”:进来的想出去,出去的想进来。
婚姻也好,事业也罢,整个人的一生似乎都在一个围城之中,我们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或许,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个角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
做人很难,在我们这样的社会文化中,很难有人能脱身。原本该是礼貌的事情,变成与利益至为相关的手段。的确,很少有聪明人说他们能二分,但令人厌恶之处就在于这令所有人都难诚实,诚实了也没意义。故事里不同阶级、不同身份的人们共享社会赋予的语言与行为之意义,而且不能不在使用之前先理解他们被别人理解、运用的涵义。这不是种不宽容的文化,除了人独处时候,它不让人暂时划定无害空间的机会。公共文化若明确,意思的表达当然就能清楚;但若每件事都理所当然有某种特定标准,它就会清楚到失去评价的空间,反正??人早就没有选择,只剩下规则而已。围城,或许真正围起的是心,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私己的心。
前几天忽然有幸读到一本书—钱老的《围城》。书的结尾,看到方和孙大吵了一架后,孙和女佣回了自己家,方离家出走,故事嘎然而止—一个让人来不及反应的悲剧结尾。结尾印证了书的主题,两个人貌似走出了婚姻的围城!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对围城这个词的理解就是局限在婚姻里面,读完以后,发觉钱老想表达的围城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在婚姻,也包括原生家庭、事业、人际关系、爱情,和自己心里的围城。
主人翁方鸿渐从国外回来,一路遇到许多人,旅伴、单位的同事、朋友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唐小姐;我发现方有一个特点:总是在逃避,逃避和家人的沟通,和亲戚的沟通,和同事的沟通,和唐小姐的沟通,和妻子的沟通!幸运的还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赵辛楣。
方就像一个刺猬,总是扎到别人,所以走到哪里都不太受欢迎,自己呢,又感觉很委屈,无奈!仿佛他才是被刺的一方;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无人诉说,也无人理解。一个外人眼中的知识分子,一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亲都觉得没出息的儿子!一个妻子口中的失败者。
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窃以为,方的骨子里有种知识分子的高傲,但缺少了世间的俗气,他终究无法习惯生活的烟火气,把自己孤立于这个世俗之外;短暂得走出人际关系的围城,走出婚姻的围城,早晚还是要融入各种围城之中,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当你跌入谷底,你得学会与蝼蚁为伴,当你步入青云,也要习惯云上的规则。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修炼!
致敬钱老,为我们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传世的文学作品不靠华丽词藻,不求惊险情节,而是用日常语言为读者描绘出当时的社会百态。钱锺书先生的《围城》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先生对文字的掌握和运用炉火纯青,书中人物看似平常的对话里含着不动声色的讽刺,但又那么合情合理,轻松地把读者带入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中国知识分子社会。《围城》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写得最有趣,最细腻的小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成了人们对婚姻定义引用最多的名句。
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船上旅程开始,到最后他走在飘着夜雨街上,只想找一个睡觉的地方结束,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情节。可是我却读得津津有味,这全归功于钱锺书先生那不露声色的幽默和对文字的驾驭。
下面再摘录几句精彩的句子与大家分享。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上了年纪的人动了爱情,就如同老房子着火,不可救药。"。
"吃饭和借书,都是极其暧昧的两件事,一借一还,一请一去,情份就这么结下了。"。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个。"。
"打消已起的念头好比怀孕的女人打胎一样痛苦。"。
电视剧十月围城,我看到32集李玉堂之死,就没看下去了,不是剧不好,而是没看下去的勇气。可能是因为吴刚老师演得李玉堂太好了,太真实了,他的死让我觉得很沉重,很压抑。
影响最为深刻莫过于李重光之死,分离多年,未曾想重逢之日,竟是生死别离。耳边依稀传来重光的声音:爹,我想回家。是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是要回家的,落叶归根。可是,重光的死不能暴露,没人祭奠,只有一个灵牌而且深藏与密室,只有一个老父亲在夜深人静时,才可哭诉怀念自己的儿子。每次看到阿四,无疑是对李玉堂的一种折磨,笑,不由衷;哭,独自垂泪;恨,藏之.
死亡,对于死去的人已无感,可对活着的人是无尽的折磨,无法想象李玉堂在擦拭儿子尸首时的痛苦,对于李玉堂,儿子的死已经让他失去生的希望,唯有仇恨是让他坚持的理由吧。可是为父的悲哀时,他不能复仇,还有李家,还有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忍,忍到了华南制造局那一幕,有的人说是阿四的回来,造成李玉堂不得已以死解局,可是在他对母亲的深深一鞠躬,离家前的嘱咐,已经注定他不会在回来,他早已心存死志。
弥留之际,李玉堂眼前浮现重光年少是的容貌,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幼小。重光,爹,对不起你,爹不该骂你,爹替你去死.在那一刻,李玉堂幻想着死去的不是他的儿子,是他代替了自己的儿子中了箭。我多么希望就让李玉堂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着儿子没死。?可是,放不下,放不下来老迈的母亲,他的仇还未报。重光,照顾好奶奶,完成我未完成的事。
从一开始到死,他都未想过自己,他爱护儿子,却只能收敛儿子的尸首,不能光明正大的祭奠,甚至未能报仇;他孝敬母亲,却不能给母亲一个乖巧的孙子,不能侍奉母亲百年,甚至要让母亲承受丧子之痛。无奈啊,怪谁啊,身处乱世,生不由己。
当阿四重返李家,昔日热闹的李家,已经没有人烟,重光,李老爷,李奶奶,都已作古,繁花似锦,回首间,伊人已逝。
《围城》作者在序中说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一部分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体根性。”这说明了,作者写此书是为了描述出中国当时的一部分社会和人物,并看透人们具有的“根性”,而我认为这个“根性“,大概就是指本书的题目《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本书中唯一串联下来的人物方鸿渐,在一开始我认为他不学无术,整天只想玩乐,最终也没有找到自己合适的人,他在某些时候固执,又在某些地方心软,我无法理解他的一些做法,而他的一些做法应该也无法被社会认同,被人们认同。方鸿渐心中的围墙与他人的围墙形成无法逾越的距离,也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围城》中的'故事和社会,虽然是在过去,但作者所说的”基本根性“也一定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现在的我只能通过这本书去联想现在的社会,钱钟书先生的思想也会让我对自己的未来有新的见解,为我的未来提出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中精美的语言,在看书时,我常常会看到许多充斥着文艺气息的词句,装饰了这本书,使这本书更加精致,作者还运用了很多比喻,让我可以尽可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就连本书的主旨,也可以用”围城”和“鸟笼“来比喻,即使我无法真正理解那层主旨,也能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解一个表面。
人类越来越聪明,围墙只会越来越高,越厚。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人,能够走进彼此心中的那片空地,这便是所谓的知己吧,我也希望,我可以遇见一个可以穿越围墙的知己。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
小说讲述的是:上世纪30年代,一位学无所成的出洋留学青年,在乘船回乡途中和到达上海之后的三段爱情纠葛,接着因不满旧丈人家的鄙视,与同伴去内地大学任教后戏剧性地结婚,以及回到上海与新婚妻子及其家人不欢而散的市井故事。
除去时代背景,故事中所反映的'各色人物的性情、态度和行为特征与当今社会的并无二致。作者在细微之处观察到,并用文字描述刻画得精致而有准确。情场上,人们心态复杂:庸俗空虚,存心玩弄;自作多情,妒忌生恨;暧昧纠葛、优柔寡断;得陇望蜀,心有不甘。职场上,百态共生:有虚情假意、内心龌龊、口蜜腹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攀龙附凤、专事吹拍、结党自固、貌合神离、弄权整人的势力小人。
而那些善良的,原本可以真实坦诚地生活的人,或为维护所谓的体面,或为生计所迫,不得不违心地做事说话,没法过的自由洒脱。
小说突出的特点就是大量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比如,经典名句: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经过比喻很容易让人体会到其间即夸张又生动的相似之处,使读者印象深刻。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在中外文学界都备受赞誉。其语言魅力及思想深度自然毋庸置疑。全文借用法语中的一个谚语——“城堡中的人想出去,而城堡外的人想进入城堡”来成就“围城”这个象征意义,而思想内涵也得以升华。
对《围城》里女性形象的研究和探讨似乎已经是老生常谈。的确,在这部作品中,有姓有名,有姓无名或无姓无名的女性几近60位之多。无论是其知性女性的现代意识、女性生活的悲剧根源等都始终是专家学者孜孜不倦探究的话题。在这里,我想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来,钱老的《围城》的确塑造了两座无形的城——一座是“女人围的城”,另外一座即是“围女人的城”。
女人围的城。
所谓“女人围的城”,从文字层面看,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是女人处在主动地位的。当西方的现代文化潮流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入中国,个性解放思潮和要求婚恋自由的呐喊,根本动摇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家庭观念的时候,《围城》中的女子走出闺门出外谋职,对中国女性挣扎了数千年的传统宿命进行了有力的回击。她们与传统女性截然不同的现代意识,使她们与那些刻板封闭的女性不同,从而围成一座充满诱惑的城池,诱捕着一个个自投罗网的男人。
那么,《围城》里的女人又是拥有了怎样的资本来建构让男人飞蛾扑火的城呢?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她们脑子中的现代女性意识使她们懂得追求自己的爱情。
书读过了,觉得是本好书,但也说不出是哪里好了。没结婚的人看《围城》也许是为了了解城堡里的另一个世界,结了婚的人看《围城》也许是为了寻一个解脱。但我看《围城》,却找不到目的。我为什么要看《围城》,因为它是钱钟书的作品?因为它是名家之作?一开始,我自己就迷糊了。
创作离不开经历。不了解钱钟书,也没有禁过城堡,就像一个门外汉雾里看花,不清不楚的,怕是看到了形却没找着神。围城里和围城外的世界都太精彩了。那些属于学生时代的混沌与浪漫,那些追求爱情的执着与疯狂,那些工作中的心计与假装,那些婚姻的平淡与琐碎……所有的这一切都让《围城》变得很丰富。
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主人公,似乎许多的事都通过他的眼睛来表达这个世界。他的形象很鲜明,骨子里透着封建文人的腐朽气味,脸上却硬挂着西式新派的风范。他活着没有打算,在随波逐流中浮沉。买了假的文凭,却又担心受怕。接受了鲍小姐的诱惑,却又花大把钱塞住船员的嘴巴。他对爱情有所追求,真切地迷恋唐晓芙,却又懦弱犹豫,徘徊在几个女人之中。就像赵辛楣所说的,他并不让人讨厌,只是全无用处。
晓芙是全书提及的女性角色中最正面的一个,她开朗活泼,聪明谦虚,敢爱敢恨。像这样的女子,恐怕钱先生也是舍不得让她嫁给方鸿渐。试想一下,要是让这样的女子在复杂陈腐的大家庭中操持家计,与懦弱无能的丈夫为家庭生计争吵不休,该是让读者多么揪心的事情啊!所以钱先生很绝妙地安排了孙柔嘉的出现,她的个性并不鲜明,但却是婚姻中最能接受的一种。不聪明也不笨,不富裕也不贫穷,不特别但有主见。她没有心意,但有所打算,所以她千方百计地嫁给了方鸿渐。婚姻,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与不幸。狂热的恋爱对于婚姻来说也许太奢侈,如果缘分不敲你的门,你也只好选择路过你窗台的那个人。孙柔嘉是既可笑又可怜。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煞费苦心只为嫁给这样一个人,或许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失败。但是在旧中国,学历于女性只是脂粉,充充门面。岁月过去了,有再厚的脂粉也掩盖不了逝去的青春,也抵不过旁人的蜚语。与其落得像苏文纨一样,徒有高傲的外表,内心却孤独渴望婚姻,最后还被人拒绝,草草嫁人。不知道是报复方鸿渐,还是在报复自己。她在年月催发前平淡地嫁作他人妇,也属无奈,可怜啊!
等到有一天我也走进了这座城堡,我会再次翻看这本书,重新体会……。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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