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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优质22篇)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优质22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样重要,它可以帮助成员充分理解规章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接下来,我们将一起来看看一些规章制度的范文,它们展示了不同领域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有义务、有权利负责对供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证考核。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2.1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2.1.1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1.2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2.1.3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2供货合同中要约定安全物资的规格、型号、登记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货合同签订前要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分公司经营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格,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安全部门和质量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验收准则和方法,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经理对分包合同进行批准,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2.3安全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会同供应单位负责人完成。

2.4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4.2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产、经营单位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配件及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机构;

3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各电气、液压系统;

5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国家明令淘汰的;

2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3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4检测不合格的。

2.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4.8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4.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4.11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5管理责任

2.5.1按供应单位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供应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脱或放弃管理。

2.5.2各单位要按规定核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2.5.3各单位要建立供应单位管理记录,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每月对分供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2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供应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年01月01日起执行。

重庆国豪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20××年12月20日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能够作供应商复查。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理解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到达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理解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能够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景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供给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本事等。经过分析这些信息,能够评估其工艺本事、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本事。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并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包含很多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一样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景,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景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景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下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下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景,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供给的资料,构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能够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经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景: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c)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oem--按照规定要求供给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景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构成申请单时确定,它能够是以下情景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职责。

4.1采购部。

a)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c)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景,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理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技术工程部。

a)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过程要求。

交流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03技术认证。

在贴合技术条件情景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评定小组。

05综合评议。

06意向协议。

07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08阶段评定。

09签订协议。

10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采购部采购订单。

11验货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技术工程部检验和试验程序验货记录。

13复评与改善。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景,为实施持续改善,在以下情景进行复评:

a)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合作本事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c)成本控制需要;

d)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其他重要原因。评定小组采购部供应商评定表。

6.1操作程序。

6.1.1本公司规模经营情景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b)小数量加工;

c)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进口物料;

e)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g)元器件代理商;

h)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i)非基本物料;

j)运输、服务等供应商;k)其他新情景。

6.1.3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能够并行或超前。

6.1.4其他另外情景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1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本事。

6.2.4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能够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现场考察、验证;

b)样品检验和试验;

c)以供给可证实质量保证本事的数据进行验证;

d)试合作必须的期限;

f)历史业绩情景;

g)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采购控制程序。

6.3.1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在可行时,能够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构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必须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一样的采购职责人。

6.3.7采购职责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光。

6.3.9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光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善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当顾客异常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贴合性验证。

6.3.16外协加工控制。

c)由采购部负责坚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供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验货控制程序。

6.4.1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1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运营改善部职责。

4.1.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2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1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供应商评级。

5.2.2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5.3.1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3.1.1资质符合要求;

5.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5.3.1.3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5.3.1.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5.3.1.5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3.1.6代理商的要求。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5.3.2.1推荐。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5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1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3.2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3.3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3.4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3.7.2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5.3.7.3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3.7.4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5.3.7.5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5.3.7.6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5.3.7.7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3.7.8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供应商评价。

5.3.8.1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评价结果处理。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2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1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资供应的管理。

3、职责

经营部是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的主管单位,负责根据安全标准要求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并负责采购计划的提报和采购产品的验证。

4、程序

4.1确定合格供应商

4.1.1经营部按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价,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资料库。

4.1.2收集、建立、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和相关资料。

4.1.3经营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3)过去3年来的业绩表现。

4.2物资采购

4.2.1经营部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向《合格供方名单》中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当需要新的供应商时,需按4.1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后,方可实施采购。

4.2.2经营部与合格供应商洽谈后,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长期供货协议。

4.3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管理

4.3.1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

4.3.2生产厂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检验、入库,并填写检验记录。

4.3.3各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做好物资的.入库存放,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管理,确保物资安全。

4.4供应商评价、考核及续用

4.4.1每年经营部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表现评价表》。

4.4.2根据《供应商表现评价表》,淘汰不合格供应商,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一、总则

为加强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选择的管理,保证本厂采购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能满足产品生产质量及安全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厂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

二、职责

1.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供应商的开发、资格初审、供货服务的考评和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2. 生产部协助采购部对供应商的评审考核。

三、管理内容

1. 供应商的选择:采购部负责收集有能力满足本厂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供应商,产品质量符合本厂要求,经生产部对产品样品检验合格,由采购员评定为初步合格的供应商。

2. 供应商的资格初审:

1)采购员先按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厂所需原料的技术指标要求等进行初审。

2)供应商通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3. 供应商的评审和评估

1)供应商的评审:

a. 若实际需要时,由评审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了解,并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及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定表》。

b. 原料样品质量及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厂长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员填写《购销合同》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应提出对供应商安全管理的要求,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2)供应商的评估:

a. 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地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及原料样品,由评审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生产部分析检测。

b. 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提供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供应商。

c. 原材料的供应商经本厂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经厂长审核,由采购员录进《合格供应商名录》。

4. 供应商的定期考核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由生产部和采购负责评定。

a. 质量考核由生产部评定,具体为:

a)供应商产品总体质量好,全年来货不合格次数在5次以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及时做出有效的改善;评定为合格供应商。

b)供应商产品总体质量差,经常退货,质量出现问题又没有进行改善,全年来货不合格次数在6次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b. 服务及安全考核,由购销部负责评定,具体为:

a)供应商能准时交货,能够及时处理品质异常与退货事件,产品或生产符合安全要求,评定为合格。

b)供应商经常无法交货,对品质异常与退货事件处理较拖拉或很被动,产品或生产不符合安全要求评定为不合格。

2)以上考核由各部门于每年年终提供给采购员进行汇总,填制《供应商考核表》,成品运输服务供应商的考核得分由销售部汇总,填制《供应商考核表》,由总经理审核。

5.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结果与奖惩:原材料的供应商一定要采购部和生产部两项评审都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的,给予续用,酌情增加业务。

2)凡是考核不合格,停止来往业务,待改善质量后重新评审、评估。

6.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

1)采购部负责经常、及时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上报厂长并反馈给供应商,制定控制措施,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2)本厂采购活动风险识别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由采购部归档。

7.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管理

1)为本厂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b)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c)所提供的产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上述资料由采购员负责收集,由采购部归档。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三)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一条交卡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五)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一)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二)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一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第二条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第三条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第四条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第五条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第六条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第七条《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一)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二)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三)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四)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五)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六)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七)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八)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九)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十)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一条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一条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1、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管理制度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含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含目前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含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目前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健全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不错、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目前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目前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不错直接进入;其他目前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不错、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供应商管理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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