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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大全(17篇)

煤矿通风队管理制度大全(17篇)



通过规章制度,组织能够更好地管理人员行为,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公平和公正的实施。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以下是一些成功的经验分享。

煤矿管理制度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 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煤矿管理制度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内线安装电工”中表13―3)。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3―3(见“内线安装电工”)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离不小于表13―3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咬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本联动线包括:磁选机、振动筛、万能破碎机、锤碎机、粗碎机、风力运输装置。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1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矿井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汇报矿井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并提出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安监局。

14、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5、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16、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17、在编制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8、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1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风速和甲烷传感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

20、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1、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和受火区威胁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2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3、地面煤炭运输系统的煤仓上口和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报警、达到1.5%时切断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电源。

24、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测管理机构汇报。

25、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6、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煤矿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是实现神宝公司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露天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对矿所属单位及考核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罚。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评比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日常业务由具体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2、露天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

3、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执行《新疆露天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有关标准。

4、各单位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正职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5、矿对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三次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生产单位包括:各段、调度室);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每月不少于三次。

6、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检查组检查评分办法是: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检查平均分为月得分。

7、考核形式采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为主,矿考核领导小组与各考核职能部门采用平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月底汇总并落实到责任人。各专业检查组每月检查的基础表及得分,于当月26日前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各专业检查组留一份存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调度会上通报质量标准化检查情况。

8、矿对质量标准化工作采用奖罚办法,奖励分物质奖励、表扬,处罚分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两种。

9、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

主任:矿长

副主任:安全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生产科长、综合科科长及主管机电、采矿、水文地质、测量、工程管理技术员和煤场主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处罚

10.1月评比得分没有达到考核基准分90分的,取消该单位当月业绩工资。

10.2对检查组检查态度消极、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被检查单位罚款1000元。

10.3检查组检查时,被检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陪检,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10.4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按期整改的,对其单位罚款1000元,仍没整改的加倍处罚。

10.5被检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

10.6检查组在检查中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现场考核不合格,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被检单位罚款500元,并勒令被检单位当事人进行培训。

10.7检查组对现场检查存在下列问题除按检查标准进行扣分外,并进行追加处罚。

10.7.1办公场所脏乱差处罚单位500元

10.7.2物品、材料摆放无序,处罚单位200元

10.7.3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其它情形,按照安全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检查组进行处罚

11.1没有按规定次数进行检查,对检查组组长罚款200元,对检查组成员每人罚款100元。

11.2检查中不认真负责,应付了事或打人情分的,罚检查组组长200元,检查组成员每人100元。

11.3检查结果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每迟报一天罚专业检查组组长50元。

11.4对本专业检查内业没有建立档案或档案不规范的,对其检查组组长罚款100元,对其检查组成员每人罚款50元。

11.5各专业检查组每次检查的评分结果和检查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月终检查结果不得超过当月26日。

11.6矿对质量标准化达到奖励条件的单位年终给予物质奖励。

11.6.1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6.2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平均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12、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新疆标准和矿自定标准。

煤矿管理制度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煤矿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和遵守并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准则、经营作风、企业精神、道德规范、发展目标的综合,特制订本制度:

的浓厚氛围。

2、与时俱进的原则。一切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中形成并完善的。煤矿企业文化建设要随着矿区形成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提炼特色工作和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共性和个性、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

1、围绕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培育个性化企业理念,是矿区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指导员工为实现共同愿望的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

2、通过不同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每个员工掌握本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形成共识。

3、通过宣传、表彰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模范集体,引导员工明确努力的方向,告知员工企业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进而实现员工对企业理念从认识到认同;工作态度从只限于完成都尽力去爱岗敬业,思想上从一般信任到完全信赖,依靠企业的发展提高自身形象和生活质量。同时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学习,使整合后的文化成果印入人脑,深入人心;人人都能理解和掌握新的企业文化理念的内容和内涵,自觉接受企业全新文化的熏陶,规范自身行为、上标准岗、干标注活、做文明人。

1、矿区的形象是内强职工素质、外拓煤矿知名度的重要内容,是矿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首先大力塑造视觉形象,按照煤矿企业的性质和发展需要,对工队的管理,排土场绿化、、办公区的美化、各种标识、宣传系统规范。

2、矿如家,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总则,积极培育职工的“主人翁意识”,造就一支训练有素的职工队伍。开展各类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大力表彰先进,队取得突出成绩的各类人才给予肯定。

3、全方位优化矿区环境,搭建矿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把职工作业环境优美安全环保视为矿山企业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加强与矿区开展文化活动相关的“硬件”建设,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我矿生产率,务实追求安全文化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调动安全工作积极性。

煤矿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油脂使用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油脂要按正常渠道进货,到货后要认真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出处理意见。要按计划需要的油类进货、提货,油桶要专用。领油必须做好登记,油库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油库的防火设备要保持完好、齐全。

(三)润滑油脂井上存放时,必须分类放置。桶上须有明显标记,注明油脂的品种牌号、生产厂家和进货日期。且必须注明油脂贮存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井下存放时,容器必须清洁密封。

(四)润滑油脂必须专用,不得混用,乱用。油脂要分类保管,有明显的挂牌标记,以免发生差错。要爱护油脂,防止丢失、变质和意外情况发生。

(五)各班组应配备熟悉油脂的工人负责设备注油、换油,要做好记录,定期注、换油。

(六)各班组在给设备注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注油工具,注油前必须将油桶口和盛放油的容器清洗干净,方可注油。

(七)各班组要保证设备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清洁,使之无油泥、水分、铁锈、金属及纤维等杂质。换油时,要彻底清洗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

(八)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灭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煤矿管理制度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登记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

3、选择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根据设备负荷容量的大小,选择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害,计量器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全矿所有用电单位都必须装表计量,根据各单位实际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用电进行抄表计算。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进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认真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现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一但发现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及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煤矿通风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58、165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结合我矿百善字(94)104号文件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现制定对我矿安全装备及各种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监测队负责安全装备的安装、使用、调试、拆除的日常工作;。

2.安全装备的安全质量应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

3.建立安全装备台帐、集中管理;。

4.建立安全装备检修记录,及时填写,积累检修经验;。

5.井下使用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7.维修工要认真负责装备的维修质量,精心钻研业务,提高维修质量,为矿井安全监测提供安全保障。

1.监测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校正工作,做到帐、物、卡记录齐全;。

2.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做到集中保管、维修、发放及环境卫生整洁;。

3.编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年度送检计划;。

4.在架使用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保持完好,具备计量合格证,严禁无证使用;。

5.监测队负责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

2.其它仪器仪表的发放使用人员是通风区职工。

发放地点设在通风区安全监测队仪表发放室,便携仪及各种仪器仪表凭牌个人领取。

1.通风区设专职人员对便携仪及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管理发放工作;。

2.各单位要对使用安全仪器仪表的职工加强教育,要爱护安全仪表,不得无故损坏丢失;。

3.维修发放人员要熟悉各种安全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每天负责对在架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填写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丢失牌子应立即申请办理,凡因牌子丢失,仪表被他人领走,由本人负责赔偿;。

3.损坏丢失安全装备、仪器仪表及配件,发放人员有权扣下牌子及时办理赔款手续。如不及时办理赔款手续,而影响工作或打骂维修发放人员,移交矿保卫部门处理。

煤矿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治理水害隐患,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地面工业广场、井下所有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治理小组根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安排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须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安排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煤矿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巷工程管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调度室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危巷检查,检查后将巷修工程编制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20日前报相关矿领导。

2、巷修队负责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排查及危巷排查。调度室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就近原则将全矿井在用巷道划分到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杜绝死角。

3、巷修队每月中旬将巷道隐患及危巷排查结果报调度室。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危巷必须及时汇报并处理,责任单位无法处理的必须及时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队伍处理或汇报分管矿领导解决。

1、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矿每月酌情安排队伍对危巷进行修护。

2、采煤、掘进各责任单位范围内的隐患和危巷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3、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和危巷由巷修队处理。

4、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责任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危险区域内作业。

各单位对责任区的隐患、危巷未及时排查、处理、汇报,造成漏顶、冒顶或发生人身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煤矿管理制度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八、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一、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煤矿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区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业务科室的科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工区的区长、班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全质量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科每天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下发通知单定期整改、反馈、验收。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单位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2、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层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全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4、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7、矿每月7日由安全矿长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在安监科和各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a、b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8、每旬各相关科室将在隐患排查会上确认的a、b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a、b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各业务科室往对口处室与安全科上报的隐患应一致,出现一处不一致扣单位200元。

9、各单位、各专业的c级隐患都要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旬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治理,责任到人,督促整改,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100-200元罚款,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处以每条50-100元罚款。

10、安监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有关区队,由小班安检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区队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返回安全科。

检工信息员的作用,小班安检工、跟班区长班班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将隐患向安全科汇报。

12、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月月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化,统一会审签字后下发到有关人员和区队,安全科要严格监督检查,无措施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隐患的处理。

1、隐患排查工作列入矿长安全办公会的议事日程,各业务科室成立由3至4人组成的隐患排查信息组,并由一名副职负责;其它单位成立信息台,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兑现,形成从上到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排查网络。

2、a级隐患由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想办法、定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矿上整改,同时公司、矿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监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对a级隐患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写出三定表。

3、b级隐患由业务科室和分管副矿长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定措施,安排队组尽快整改,安监科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向安监局汇报。

4、c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三定表',由区队整改。

5、各业务科室(生产、机电、通风、调度、信息监控中心)对系统范围内的隐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对查出的a、b级隐患、c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通知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安监科。

(四)隐患填写标准。

1、'国有重点煤矿事故隐患统计表'a、b级隐患填写标准。

(1)隐患地点分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进头、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类,本栏内容填写时,必须是其中之一。

(2)隐患类别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它等十类。本栏内容在填写时,必须是上述类别之一。

(3)所需资金和完成资金二栏内容应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整数部位不超过三位,小数部位不超过一位。

(4)负责人一栏的内容要求为一个人名(矿级),如有多个负责人的情况,可填写其中一名主要负责人。

(5)凡新增加的隐患,必须在负责人一栏内人名后打'﹡'符号。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简练,措施得力。

2、c级隐患卡的填写标准:隐患的地点(巷道名称、隐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数字说清),设备编号、内容、时间、点班必须写清,下卡时再另外写明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负责人。所查出的隐患在现场填卡,并对现场负责人讲清楚,由其签字认可后方有效(现场无人或有组织的检查查出的隐患可不签字)。

1、对c级隐患的复查,矿领导和安监科查的隐患由安监科复查,各业务科室查的隐患由各业务科室复查,复查结果及时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由安监科考核处理,各业务科室按系统把上月报的a、b级隐患,每旬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写三定表,一式三份,交安监科一份。

2、本单位查出的隐患不罚款,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每天将c级隐患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将a、b级隐患报对口科室,不按时整改的按标准处罚。

3、本单位安检员在评估表上填写的隐患问题,同时要报本单位登记处理,如本单位不能处理应在评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单位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计、协调、下通知单处理。

4、当天查出的同一条隐患只罚一次,不重复罚款,多系统联合检查的隐患,由安监科罚款,其它系统不再罚款,隐患标准中没有的条款,由各系统按标准化或其它规定罚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设备、设施查出的隐患,罚造成隐患的责任者或单位,不按时整改的,罚管理单位。

6、对c级隐患的处罚:非本单位职工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每一条轻微隐患罚1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3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100元。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条轻微隐患罚2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6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200元,此后每重复一次再处罚一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单位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7、凡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按'月度动态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规定执行,对所查隐患的罚款,各分管矿领导承担分管范围罚款的5%,对口业务科室承担罚款的15%,被检单位承担罚款的80%。

煤矿管理制度

一、对于主扇除正常检修外还要掌握其运行情况。即设备的声音、需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根据设备的性能及有关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保养如加油、防腐、更换零件、调整测试等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三、操作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深入实际做好记录以便组织及制定季检、月检、年检计划为中修和大修打好基础。

四、主扇除正常的日检外还要根据日检情况安排大、中、小修理周期一笕表。

五、设备的使用不得超过使用期限按照制度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进行设备周期性检修。

六、操作人员对自己所操作的设备必须每班做一次清洁卫生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煤矿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要害场所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场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如果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五)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有专门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

(九)要害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煤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领导带班入坑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

第三条本制度中带班领导范围为: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

第二章领导带班。

第四条带班规定:

(一)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5次,其它带班领导每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8次。

(二)每月对带班领导的姓名和班次在项目部会议室公示,并接受员工对其带班情况的监督。

(三)领导带班按照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员工倒班方式,执行三个班次(一班06:30—12:00;二班12:00—18:30;三班18:30—06:30)带班,做到班班见领导。

(四)带班领导因公出差、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带班时,须提前联系其他带班领导换班,并汇报项目部,带班领导需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载明换班原因。

(五)凡带一班的领导,在带班结束后,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项目部办公室编制下月领导带班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报送项目部备案。

第五条带班领导职责。

(一)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并要对生产现场中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本班应该注意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并在《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接班栏里签字。当班领导带班结束时,应对采坑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三)三班和一班的带班领导每班需参加一个队的班前会,督查当班职工的出勤情况和班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情况。

(四)深入生产现场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在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第六条领导带班档案管理:

(一)带班领导及时将带班的时间、巡视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相关情况的具体内容详细地登记在《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中。

(二)项目部查看上班领导带班记录,对记录中尚未处理的问题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带班记录和处理结果进行梳理,摘录于《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领导带班档案》中。

(三)调度指挥中心设专人管理《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领导带班档案》,存档。

第三章考核奖惩。

第七条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领导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委会在每月安全例会中通报。

第八条根据考核结果对带班领导进行奖惩:

(一)未按规定带班、缺班者,处500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履行好带班职责,带班记录填写不规范者,处以3000元罚款。

煤矿管理制度

第一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重机电运输设备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工作。

5、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6、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所属煤炭(煤电)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运输方面重的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区域(产业)公司权责范围内重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和型技术改造,参与、监管设备招投标。

6、监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8、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基层煤矿的上一级煤炭(煤电)公司尚未成立,煤炭(煤电)公司承担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九条煤炭(煤电)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域(产业)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煤矿机。

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

5、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参与设备招标,组织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6、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所属各煤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批,组织煤矿停产检修。

7、负责协调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探伤、电气试验和型技术改造项目,保障型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做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报废、检修工作。

8、负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0、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机电动力科为各基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煤炭(煤电)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作为现场执行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2、负责对本煤矿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

3、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要求编制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4、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基层区队进行考核。

5、负责对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9、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进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学习交流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职工岗位培训与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12、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人员防事故、事故能力。

13、负责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4、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要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装备、培训、创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煤矿负责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煤矿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一)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从业技能和安全方面长期全面的培训体制,在矿一级、区队一级分别建立对应的培训机构,责专人专职负责。

第十五条煤矿所有机电运输方面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运输方面新从业人员必须与熟练工建立师徒带关系,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源判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熟悉的不允许单盲目作业。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专业技能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挥专业特长,更好的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比武、技能赛、评优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煤矿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激励。

第十九条年产于6万吨的煤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煤矿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煤矿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煤矿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电源。

第二十条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条文,参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制定适用本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一条煤矿停送电作业必须明晰停送电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两票”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穿戴绝缘用具,并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安装遮栏和悬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熟悉系统和设备的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双岗作业,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严禁带电检修、搬迁、作业电气设备、电缆、电线;井下检修、作业或搬迁带电设备前,必须落实断电、闭锁、检查瓦斯、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瓦斯超限的区域严禁电气设备带电或检修作业。

第二十四条煤矿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对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存在功能缺陷和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不合格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非本质安全型设备还要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前要对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第二十六条煤矿要认真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网,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各煤炭(煤电)公司要参照相关标准、办法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各基层煤矿要根据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制定适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考核办法。

(三)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第二十七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井上下煤流运输系统、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无轨辅助运输系统,各煤矿需参照相关标准、规程及煤矿实际制定适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八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巷道断面、车场硐室、躲避硐、物料装卸站等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便于现场设备安装和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煤矿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准入、使用、维护及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三十条煤矿煤流系统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纵撕、堆煤、跑偏、温度、烟雾(主要巷输送机须配齐八保护装置)和电气保护装置并动作灵敏、可靠,下运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机头、机尾及中部行人过桥应有安且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煤矿轨道系统轨道、道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巷轨道与采区轨道应采用绝缘道夹板连接,架线轨道回流线、绝缘、分区开关符合规程要求,各种绞车系统应信号清晰、制动可靠、保护齐全和有序调度。

第三十二条煤矿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必须配齐“一坡三挡”装置,各连接装置、钢丝绳、强力防护装置的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科学校验并符合有关规定,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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