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范文是在特定场合下进行口头表达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演讲者更好地组织思路和表达观点。通过学习一些优秀的演讲稿范文,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演讲的艺术和技巧,提升自己的演讲表达能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20--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也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师生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集会进行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
一、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xx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9xx年6月28日通过,19xx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大家上午好!经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寒假,我们满怀着新的希望迎来了生机勃勃的20xx年春季。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次国旗下讲话,我们带着对寒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又走到了一起。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健康不能重来。生命安全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这安全不仅关系我们个人、更关系到我们身后的家庭、学校、整个社会、和整个国家。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让快乐与幸福伴随我们的青春。
今天老师将围绕“安全”这个主题,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几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1、同学们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跳皮筋,严禁翻爬扶栏等危险区域。
2、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除实验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3、在学校各种劳动中注意安全,如扫地,擦窗户,搬桌子等,预防意外事故。
4、没有老师的允许不准使用固定体育器械。
5、增强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安全教育。
6、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现在春季到来了,食物容易变质。不要到无牌小店去购买食品,建议大家中午最好都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准吃零食,中午时间值班教师为在门口检查,发现携带零食,一律没收,谨防“病从口入,毒从口入”。
7、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同个性;同时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面对的困难。
8、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9、要注意教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乘之机;
现在的交通发展比较快,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非常多,在此有必要提醒我们的同学在上放学途要中注意交通安全,也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父母注意交通安全。老师提倡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注意上学和放学安全,在上学和放学时要抓紧时间,不要在路上玩耍;更不要在公路上乱穿,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马路两旁人行道;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踢球;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乘车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下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农用运输车。
在家活动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父母不在的时候,活动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水坝、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伤害。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出门一定要告知父母长辈知道,告诉他们你和谁在什么地方玩,要注意时间,不要很晚到家,以免父母担心。双休日,不允许到学校玩耍。
同学们受到意外伤害,很多是没有想到潜在的危险、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我们只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就能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假期我们要注意不跟随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让陌生人随便出入家门。不随便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
同学们在家不要自己随意使用一些家用电器、煤气灶、卫生浴具等。要在家长指导下正确使用,不能麻痹大意。家里的电器及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去动。还要注意防盗。
总之,我希望同学们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同时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学习和休息两不误。希望同学们从现在做起,“安全”二字,永记心中,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努力养成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文明守纪的良好生活习惯。
最后,祝各位同学在新的学期里快乐成长,学习进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宣传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学习《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努力形成依法治校,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
法治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越来越重要。法律也是每个公民立足社会,谋求发展必不可少的武器。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年龄特点及其它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同学们还不成熟,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潮也会使同学们受到一些不健康的影响,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沉溺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有些学生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利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天,我就如何学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它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准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只有按照《守则》和《规范》,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才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又是我们的保护伞,它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各班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途径,强化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律观念,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应做到遵法、守法,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主题班会,或自己搜集材料,要求每位同学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心得体会。然后,请班主任负责,挑选写得好的文章送学生处进行评优;各班委办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今天发言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求大家:要学法、要知法、要守法、要用法。让我们一同举起法律的盾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校园。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们本学期的各项任务已圆满完成。回顾过去的一学期,我们非常自豪,每一天里都有全体师生的奋斗和艰辛,每一天里都有全体师生的收获和成长!课堂上,同学们专注倾听,积极动脑,勇于发问;课间,文明休息,热情问好,全校师生精神振奋,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以实际行动创造着我们学校阳光和美的美好境界。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向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全体教职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同学们表示衷心的祝福!
今天我们召开寒假放假大会,除了总结本学期的工作,还要布署安排寒假的学习、活动任务。
同学们除了要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外,学校倡导同学们做好五个篇章。
一、感恩父母篇:a观察记录爸爸(妈妈)一天的工作,体会父母工作的辛苦;在寒假里当一天妈妈的小帮手,掌握一些家庭生活常识、技巧;b学会洗衣、叠衣、抹桌子、拖地等家务劳动;c自己整理书包,整理书柜,收拾房间……,做个体贴父母,孝敬长辈的好孩子,并将自己所做做好记录。
二、调查研究篇:a调查家庭周边环境的变化,调查周边人们的生活变化,写一篇调查小论文。b调查家中春节的开销情况,并将春节期间的家庭开销制作成一个统计表,作出分析。
三、节日课程篇:a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同学们春节期间可以调查春节习俗,搜集或创编春联,开学时在班级进行展示,让同学共同分享。
从以上三个篇目中,至少选择两个进行实践、记录,可以做成报刊,也可以拍成dv。同学们,加油哟,老师期待着看到你们优秀的创新成果。
四、科技创新篇:科技节刚刚拉开帷幕,同学们要继续进行探究,完善科技作品或创意更多的科技作品,开学后我们还要组织评选,择优推报参赛。
五、书香寒假篇:要多读多看有益的书籍。假期是我们静心读书的好时节,更是新教育倡导的“亲子共读”、营造“书香家庭”的好时机,学校已经为同学们印发了《过一个书香寒假—市新营小学进一步推动“书香家庭”建设的倡议书》,请全体师生按照倡议书的要求,认真读书,把读书活动从校园延伸到家庭,辐射到社会,让书香飘满万家,让每个家庭与书为伴、幸福成长。
开学后,学校将组织评选优秀组织班级、“书香家庭”,举办师生优秀“读书成果”展评等。
六、文明礼仪篇:在校做和美少年,在家做和美孩子,在社会做和美小公民,是我们新营小学同学们的优良传统。假期中,同学们要讲文明,守礼仪,展示新营小学阳光向上、文明有礼的精神风貌。
同学们除了做到以上六个篇章外,还要做到:
1、完善成长档案。利用假期时间,同学们要将自己本学期的优秀作品、参与各项活动的收获、获奖证书等整理进自己的成长档案,开学后我们要进行展评。
2、不乱上补习班、特长班。
假期里,希望同学们多参加有意义的活动,不要上一些没有必要的补习班、特长班,加重学习负担。山东省人民政府专门颁发了《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要求教师不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和提高班等。同学们,如果我校有老师要求你上补习班,可打举报电话:2987010,维护自己的权益。
3、安全第一,防范意外。
假期中一定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特别要注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不到危险地方玩耍。未经家长同意不要私自外出和远游。
关于安全的问题刚才徐校长已经讲得很详细了,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要牢牢记住,快快乐乐过暑假,平平安安回学校。
让我们在愉快的寒假中放松身心,丰富经历,增长能力。
祝全体老师、同学们寒假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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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依法治国方面,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张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的领导、专家来校举行法制教育报告会。刚才,我们聆听了校法制副校长的报告,同学们从其生动的讲话中一定会学到很多东西,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体会,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制水平。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工程。
我们实验初中的发展,离不开法制教育。现在,就我校今后如何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我提三点意见。
有人说,质量是生命线,决定学校的存亡;法律是保障线,决定学校的声望。这句话足以说明法制教育在学校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
“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学校”,一直是我们学校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学校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学校是民主管理、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自然和谐的学校。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实现、保障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四五”普法期间我们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全校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全校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认真做好普法教育的各项活动。
我们要结合教材中法律常识的相关内容,确立以《宪法》为核心,以《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国旗、国徽法》和“交通法规”为重点,并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根据年级层次,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要大力指导学生规范行为,遵纪守法,宣传和捍卫法制,不断推进我校法制教育工作。
法制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制文明观和法制秩序观,使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用法纪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社会大家庭中做一个文明有序的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为此,我们要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老师都是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人。政教处要认真制订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指导、督促、检查,使法制教育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法制教育要注重规范化和阵地化建设。我们要创新形式,讲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校报校刊、宣传橱窗、黑板报、校会、班会等宣传阵地。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老师们,同学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实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做出新的工作业绩。我们要以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全校掀起一次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热潮,努力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学校做出应有的贡献。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同学们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报告会,并聆听了市检察院张科长为我们做的精彩的法制报告。市检察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多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了“告别网吧,做文明中学生”、“校园拒绝邪教”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确它是培养新一代合格学生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观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对学校法制教育要像抓专业课教学那样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法制教育成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学们,刚才王科长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法制课,他的讲话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多年的切身体会,也是关心下一代的深刻总结,更包含着父母般的一片深情,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要把报告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并让警钟长鸣。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时刻铭记一个人发展变化为栋梁之才和社会之恶都是由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
是我们绝不愿看到的。你们中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好样的,学习勤奋,吃苦耐劳,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但也有极少数同学打架、上网,不尊敬师长,即使有了一些过失或不足之处,只要善于思考,听从老师教诲,勇于改过自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也一定能成为老师家长社会欢迎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遵纪守法,学业有成,既是领导对大家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老师的深切希望,希望大家严于律己,修身养性,用自己的勤奋追求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就有一名学生在北郊监狱被管制了几年,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执行了枪决,有的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而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的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指中高年级,低年级可以说一说)。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然后,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也可以办法制之窗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队会或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各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了解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用法律之剑去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讲话稿,讲话稿包括人们在工作场合当众发表的口头讲话文稿,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所发表的讲话文稿。你知道讲话稿怎......
(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讲话稿的情境愈发增多,讲话稿包括人们在工作场合当众发表的口头讲话文稿,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所发表的讲话文稿。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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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讲话稿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讲话稿也称“发言稿”,是指在讲话前拟定的书面稿子。你知道讲话稿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
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就有一名学生在北郊监狱被管制了几年,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执行了枪决,有的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而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的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指中高年级,低年级可以说一说)。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然后,挑选写得好的文章办一期法制手抄报或法制园地专栏,也可以办法制之窗来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队会或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各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了解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增强做一个守法小公民的意识,用法律之剑去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学生们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法制-----从你我做起》。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在校穿校服。男生不留长发、鬓发,女生不烫发。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所谓“富贵不能淫”,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要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小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闫所长和我们的法制副校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公民,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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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同学们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制报告会,并聆听了市检察院张科长为我们做的精彩的法制报告。市检察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亲临我校,我们倍感荣幸。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学校多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律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了“告别网吧,做文明中学生”、“校园拒绝邪教”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我们都是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我们一定要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要充分明确它是培养新一代合格学生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步文明,首先是法律的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才能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思想道德高尚、法制观念牢固的有用人才。对学校法制教育要像抓专业课教学那样抓研究,抓投入,抓考核,抓效果,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法制教育成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抓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学们,刚才王科长为我们上了一堂精彩而又生动的法制课,他的讲话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多年的切身体会,也是关心下一代的深刻总结,更包含着父母般的一片深情,大家一定要牢记在心。要把报告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并让警钟长鸣。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中深刻体味“要成才先做人,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时刻铭记一个人发展变化为栋梁之才和社会之恶都是由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一失足成千古恨”
是我们绝不愿看到的。你们中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好样的,学习勤奋,吃苦耐劳,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但也有极少数同学打架、上网,不尊敬师长,即使有了一些过失或不足之处,只要善于思考,听从老师教诲,勇于改过自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取长补短,也一定能成为老师家长社会欢迎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遵纪守法,学业有成,既是领导对大家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老师的深切希望,希望大家严于律己,修身养性,用自己的勤奋追求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加大警校共建力度,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尊敬的xx:
今天我给大家上节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面对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我国将进一步改革开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挑战,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种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学校召开法制教育大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体现了学校领导对我们下一代的关心,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学校法制辅导员茹彩军同志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今天会议的重要性,大家要从个人成长和祖国将来的高度来认识。
各位老师、政法部门同志,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养子女,古人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大家关心青少年健康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和谐有序的'环境。老师的工作我不再强调,我只代表镇党委、政府郑重承诺,将调动一切力量,依法打击青少年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学生中有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帮助、教育、挽救措施,对学生当中存在的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结伙打架等违法犯罪严打重处,绝不姑息手软。
同学们,我的讲话主要针对各位学生,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也希望学校把这样的活动形成制度,定期开展,不断创新方法,创新载体,使我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起到实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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