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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大全(17篇)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大全(17篇)



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应急预案范文2:针对恐怖袭击事件,XX地区制定了应急预案,提出了迅速应对和疏散的方法。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达川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结合达川区特种设备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达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川区特种设备实情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境内发生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5事故分级。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5.2重大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5.4一般事故。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及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人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急股,应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接受事故报告,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体系,协助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技术建议,按有关规定协助上级市场监管局开展事故调查。

2.2组长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指挥和协调工作;适时向上级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提出事故抢救及调查工作相关建议。

2.3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提出应急响应和预警行动建议,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工作。

2.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和修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报告预警信息和事故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参与事故救援。(特种设备机电类技术专家王峰,联系电话:13xxxxxxx82;特种设备承压内技术专家冯志华,联系电话:1398xxxxxxx)。

2.5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5.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股):指导企业制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警、对策和措施相关建议;做好现场应急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2.5.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隐患,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积极提出妥善事故处理建议。

2.5.3局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经费保障、应急储备物资的综合管理及调拨。

2.5.4政策法规股:负责应急救援法律保障。

2.5.5科宣股: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及救援信息,经组长同意后,上报区政府新闻办。

2.5.6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该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1燃气企业爆炸、火灾事故;

3.2地震;

3.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派人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必要时按照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区政府应急办电话:0818-2xxxxxx3。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其主管部门、质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40分钟内立即向区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在城区范围内30分钟到达,在城区周边乡镇的1小时内到达,特殊情况经努力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要设法到达,并适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电话:0818-2xxxxxx2。

达川区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 0818-2xxxxxxxx。

4.1.2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发生事故设备名称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2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指派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达川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及市质监局报告,根据实际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参与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3应急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4.3.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3.2协助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处理工作,协助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方案。

4.3.3针对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

4.4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对这些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4.4.2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4.4.3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4)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报告;

(5)企业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7)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8)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预案,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

对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上级局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本局予以积极配合。

4.8应急救援结束。

根据上级局事故调查情况,由上级局决定应急救援结束,并报请区政府应急办。

5.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1.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2应急救援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演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对此项工作作出评估。

7.3.2 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坠落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企业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坠落)、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企业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企业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的触电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将事故分为三级:

1.一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2.二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导致重伤1~2人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3.三级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中因触电发生的一般工伤事故。(事故报告时间不准超过12小时)。

公司成立常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抢险小组。发生一、二级突发事故时,抢险小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研究情况并提出抢险方案。

公司突发事故抢险小组由公司宋世明经理和工会、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程序:

1.项目经理部设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司机、工会人员、安保人员及施工员等,并每日设人员值班。

2.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应建立信息联络网,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全体成员能及时到位。

3.项目经理部应随时备有应急用车,有专人值班,遇到紧急事故能保证马上行动,及时抢救伤员。

4.项目经理部要公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电话,便于联系。5.项目经理部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分三个系统即:a)报警与通讯系统——事故发生后迅速上报。

b)现场抢险系统——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人员、保护现场、工程排险、缩小事故范围、降低事故损失。

c)救援保障系统——提供抢救器材,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以上三个系统都要落实具体人员。

三、应急方法。

1.发生伤亡事故后,首先由现场作业人员对受伤害者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应急预案值班人员,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要迅速撤离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及群众,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对现场进行勘察并画出草图,记录事故经过。

3.项目经理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分公司经理报告。报告后也要与抢救人员联系,掌握最新情况便于事故的处理。

4.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保部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5.公司安保部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首先向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法人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事故概要向城建集团安保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特大事故不准超过12小时)。

四、职责:

1.公司安保部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并接受、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公司成立由工会、安保部、资产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查出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3.由分公司经理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恢复生产领导小组,尽快恢复正常生产。4.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刘宪生董事长任组长、吴秉军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安保部、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资产部、行政部有关人员组成。

5.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应急预案小组有关人员配合公司及市有关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6.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小组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预练演习。

1.预防措施:

1.1起重设备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1.2起重设备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使用证。1.3进场设备必须经过验收。

1.4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重要工具,要标明最大负荷量,以避免超载运行。1.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要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1.6起重机械的紧急开关、信号装置等应工作正常。1.7起重机械外露部分应加防护罩,以防绞伤。

1.8起重机械的前轮挡板、轨道末端车挡立柱、缓冲器等应齐全、可靠。1.9起重机桥架、平台上应设栏杆,防止人或物坠落。

1.10钢丝绳(链条、麻绳)、吊钩(吊环)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1.11起重机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1.12起重机械的起重和牵引能力应符合出厂要求,不得任意改变。

1.13所有起重机械应经常进行检查、按期即使进行保养,保持起重机械的良好工作状态。

1.14队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15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上机操作。

1.16外租起重设备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合同书必须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7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

1.18司吊、司索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19大型设备、模板、支架拆装要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1.20重点部位施工要设专职监控人员进行管理。2.急救措施:

2.1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创伤性出血现场急救是根据现场现实条件及时地、正确地采取暂时性地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

2.1.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颓动脉、股动脉、腔前后动脉止血法。该方法简便、迅速有效,但不持久。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的止血效果而采用之。如当肪骨上1/3段或股骨中段严重创伤骨折时,常伴有动脉出血,伤情紧急,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2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己停止,可暂勿再扎止血带;若伤口仍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止血带加压止血,但要注意过长时间地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2.1.2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2.2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2.2.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可因搬运震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2.2.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己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2.2.3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己受伤了的脊惟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2.4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2.4.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暴力的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地部位或间接击伤的部位,坠落过程申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2.4.2高处坠落的伤员,在己确诊有颅骨骨折时,即使当时神志清楚,但若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仍应劝其留住医院严密观察。因为,从以往事故看,有相当一部分伤者往往忽视这些症状,有的伤者自我感觉较好,但不久就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

2.4.3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例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例如左侧常可招致脾脏破裂出血,右侧又可能招致肝脏破裂出血,后背力量致伤可能引起肾脏损伤出血。

2.4.4人体创伤时,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例如软组织外伤出血时,可伴有神经、肌健或骨的损伤。肋骨骨折同时可伴有内脏损伤以致休克等,应提醒医院全面考虑,综合分析诊断。反之,往往会造成误诊、滑诊而错失抢救时机,断送伤员生命,造成终生内疚和遗憾。如有的伤员因年轻力壮,耐受性强,即使遭受严重创伤休克时,也较安静或低声呻吟,并且能正确回答问题,甚至在血压己降到零时,还一直神志清楚而被断送生命。

2.4.5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盼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5其它方面。

2.5.1立即停机断电,绑扎伤害部位上方血管进行止血,并进行简单包扎。

2.5.2通知应急处理小组,按照分工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2.6.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并对事故情况并逐级上报。2.7.4维护好现场,外人不准进入。

2.7.5分析事故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联系电话:

批准:范明。

液化气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质监局、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气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

液化石油气主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烃类介质组成,还含有少量co、co2等杂质,由石油加工过程产生的低碳分子烃类气体(裂解气)压缩而成。

危险特性:(1)极度易燃;(2)受热、遇明火或火花可引起燃烧;(3)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4)蒸气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蒸气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5)包装容器受热后可发生爆炸,破裂的钢瓶具有飞射危险。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1)如没有防护,直接大量吸入有麻醉作用的液化石油气蒸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2)不完全燃烧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3)直接接触液体或其射流可引起冻伤。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

发生事故时,启动本预案,由在场的组长或副组长现场指挥,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建设局。联系电话:地址:

(一)、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阀门、管线、法兰连接处,封盖处垫片老化容易泄漏。一经发现须先将罐内的液倒到其它储罐,使液化石油所迅速脱离可能蔓延火灾的区域,由安全员带领维修人员,穿好工作服、鞋、手套等,带上灭火器及垫片、备件进行抢修。首先关闭上、下行阀门,用不发火工具减压,减压时人员不要随便移动,杜绝一切人员进行现场,绝对禁止烟火。待气体浓度稀释后,尽快抢修更换垫片完比后,做好记录。泄漏不严重的可用相应的带压堵漏装置暂时堵住。

2、当来不及倒出的液化石油气存在罐内,又靠近火灾,在受到威协,会引起爆炸的时候,可提前开启放散阀向大气放散液化石油气,以保护容器安全。

3、倒罐操作参照倒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或罐车装卸操作规程)执行。

(二)、出现储罐、管线、阀门爆裂,液化大量外泄现象。

1、设备维护不当,失修、误操作、气候骤变、雷击等多种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出现此种情况,首先安全员关闭总电源和气源,迅速报警(110、119),并紧急通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上级主管领导增派人员,站长统一指挥封锁气站周围200米以内的道路,由专人疏散人群,把守警戒,切断一切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并严禁任何火源,必要时以红旗示意,全站人员空带防静电工作服、鞋、手套入抢险。带上灭火器,打开消防井、消防栓、喷淋事故源周围地面。

3、储罐喷淋全部打开,稀释液体,淋湿地面,以免产生静电火花,用准备好的锥形木楔堵塞住裂缝并用包箍加固,浇注冷水以之结冰,暂时封住泄漏处。

4、启动压缩机(或采用烃泵),往事故罐加压打开临近储罐阀门迅速倒罐或倒瓶将气运走。待大气中的液化气浓度低于0.9%以下时,主可疏导车辆,行入通入。清理现场,事后查找根源,拒实上报,并做好事故抢修记录。

(三)、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爆炸、燃烧事故。

1、一旦出现液体大量泄漏立即实施上述2条抢险方案。在发生爆炸、燃烧时,立即启动相临未泄漏的储罐喷淋,并用消防栓同时喷淋,便之降温。

2、另一组消防水组成水幕,阻隔火焰辐射波烘烤相邻储罐。搬离一切可燃物至安全地带用消防车灭火弹。泡沫灭火剂覆盖火源,干粉火剂对准火源根部喷射,窒息火源。

3、当燃烧火焰出现白热化时,迅速顶风撤离全体人员,躲避第二次爆炸冲击波,不做无益的人员伤亡,善后,查找事故原因,如实上报。

4、气瓶在运输中或瓶库内,如发现个别气瓶漏气或起火,又不是可以关闭阀门或采取临时办法可以排除的,可随时将其提出,在空旷的地方将其放掉,以免殃及其它气瓶。注意搬移带火苗气瓶时,应用防火毯垫衬,防止烫伤。

文档为doc格式。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备事故属于安全事故

为了有效防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争取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后的伤害和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火灾、地震、食物中毒、传染病、校舍倒塌、交通事故、大型集会、外出活动、溺水、有毒气体、触电、校园暴力等。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设立校长室为应急指挥办公室,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何卡林。

副组长:何富强、王佑萍。

成员:赵永平、严伟华、范亮、李玉琼、费益秋、杨介昆、田宗华、李小平、邓腾佼、杨才金罗明成、赵永明、李勇、牟明海、刘洪英、及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专用教室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明确应急办法和措施。

2、出现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抢救工作,力争将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尽快向高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寻求帮助。

3、对事故灾害可能危及的周围人员或物资要及时组织疏散。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报告制度。

1、实行首问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何卡林校长。

2、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必须立即报告高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并在6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报告由何富强执笔。

3、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学校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事故应急总指挥统一部署,采用正确灭火方案,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师生。

2、发生大风暴雨、洪水灾难,班主任要将学生迅速集中到二层楼以上教室统一照看,严禁学生在室外活动。

3、发生地震灾难,如时间允许,迅速将学生疏散到内操场这一空旷地带,疏散时,全体行政人员要分别到各年级维护秩序,全体教师要立即分别到各自的班级楼层的楼梯处,两步一位教师维护秩序。如果时间来不及,上课教师应迅速组织学生躲在桌子下面,待稍平稳后立即撤出教室,到内操场集中。待确定无危险后,迅速组织学生回教室上课或放学回家。

4、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故时,应马上拨打镇卫生院电话,后再拔120急救电话,同时根据中毒的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要保护好事故区域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同时报告高县教育局。

5、发生传染性疾病事故,要及时通知高县疾病防控中心,学校做好自身的防护后要马上切断传染途径,对传染源实施隔离、监护或送到定点医院诊治。同时对与传染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也要实施隔离观察。在防止传染性疾病过程中,教师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6、发生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学校要拨打120急救,110报警电话(或沙河派出所电话:5210034),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校舍坍塌事故还要及时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寻找遇难者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7、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如发生交通事故,先行脱险的人员应拨打沙河派出所交警电话5210034和120急救电话,随及对伤员进行施救,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的现场同时。

8、在组织大型集会和课间操的集合和解散时,值周教师要守护在楼梯口,防止因踊挤而发生踩伤事故。但如果发生这一事故,教师要在全力抢救伤者的同时,马上有序地疏散学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和中心医院电话,及时救护。

9、外出活动发生意外,要及时拨打沙河派出所电话报警,拨打120请求救护。

10、发生溺水事故,严禁学生下水施救。要立即组织会游泳的教师下水救助,救出后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抢救后立即送医院。

11、发生触电事故,对触电的人员禁止用手拉,要立即用木条等绝缘体将电线挑开,如情况严重,要马上做人工呼吸救助。同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12、发生有燃气体爆炸事故和有毒气体泄露的场所,应急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拨打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电话救援,同时要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护、人员疏散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发生校园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第一到场人要首先控制事态,然后通知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拨打110报警,拨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证物。

14、实验课发生重大事故时,学校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是化学危险品事故还要做好事故区域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学校还要通知卫生部门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危害蔓延。

15、出现危险性游戏、玩具事故,学校首先要拨打120救护电话,对危险性游戏马上制止,并将其危险物品没收,追查玩具的来源。

五、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负责人:何卡林。

抢险组:何富强、严伟华、范亮、邓夏、莫冠华、李勇刚、张超。

抢救伤员组:赵永平、李玉琼、费益秋、欧泽超、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疏散小组:王佑萍、张超、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张超、陈冲、谭波、王佑权、王怀德。

善后处理组:王佑萍、赵永平、严伟华、李玉琼、费益秋。

后勤保障组:赵永平、严伟华。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学校将进一步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消除,从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未尽事宜,在实施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补充。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储气罐正常运行压力不超过0.56mpa,假象事故预案为运行压力超过0.56mpa,在此状况下所采取得应急预案及措施如下:

一、应急预案

一旦运行压力超过0.56mpa,巡检人员或操作人员立即关闭容器进气阀门,切断气体的输入口,同时停止主机运行,打开容器排污阀门,进行气体对空排放,使容器内的气体压力降低,达到正常压力范围。

二、控制压力的几种措施

1、工作人员经常进行设备巡检,观察各种仪器表达指示状态,观察空气压缩机军训参数,加强压缩机日常维护,特别是压力调节器等压力控制及指示元件的检查调节,保证设备工作在良好状态。

2、储气罐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实验,根据日常经验判断安全阀是否开启灵敏,必要时进行安全阀更换。

3、保证储气罐排污阀的畅通,必要进行疏通或更换。

4、配合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定期做好容器的探伤检查工作,保证硬件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应急预案救援措施

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储气罐压力过高致使容器出现爆裂,应取得救援措施如下:

1、成立储气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雷其林

副组长:王军明

成员:胡 鹏 龙从付 赵德松 赵德勇 赵 兴 郭太福

2、本矿安设有安全生产调度室电话联系方式,一旦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联系值班领导或鬃岭镇医院救援。

3、容器附近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观察现场实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汇报并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控制事故再发生。

4、一旦事故现场出现人员伤亡,其余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状态下组织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法进行救援,保证救助方法正确。

5、本矿有值班车辆在矿,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一旦有紧急状况,立即出车实施救援。

纳雍县鬃岭镇大河路口庆荣煤矿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一、目的: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公司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救援领导小组)是xx市特种设备一般、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在特种设备出现一般以上事故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指导协调组由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广安质监局牵头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见下图:

援专家。

市级配合部门。

区市县。

xx市。

市救援领导小组。

现场指导协调组。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2.2.1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市政府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联系质监工作的副秘书长。

广安质监局局长。

成员: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

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由广安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2.2职责。

2.2.2.1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2.2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广安质监局:负责接受事故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处置建议,按照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及警戒,加强事故区域内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5)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6)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应急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疗;指定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鉴定转移。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监测与环境危害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12)市总工会: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3)广安电业局:负责事故现场电力的供、断控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救济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2.2.2.3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2)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演练,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隐患,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信息资源系统;指导和督促相关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3)负责协调落实救援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信息、损害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办理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组组长和成员由救援领导小组确定。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在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提供发生事故设备的基础数据;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提出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提供专业救援机构和抢险器材物资资源信息,供现场救援领导小组调动。

2.4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广安质监局成立xx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安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分析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重要地区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相关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3.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属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办理使用登记,保证特种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2.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3.3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特种设备监测网络及监测点分为三个层次:即各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企业)、各区市县质监局、广安质监局,各基层监测网点应定期逐级上报监控信息。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至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分析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可能引发一般以上事故的异常信息,立即上报市政府。

企业对其拥有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的信息、实施监控的技术手段、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及时报告各级质监局;对处于异常状态的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点的特种设备,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各级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预警行动。

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

(2)地震;

(3)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

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业主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报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发生单位获知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和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电话:0826-2334803。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

(2)事故发生后,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尽快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本级和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市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市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4)移动式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业主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质监部门报告,事发地质监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地质监部门。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

(5)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特种设备种类;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须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当地救援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当带领职能部门人员立即赶往出事地点,及时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参与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分级响应程序:

(1)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事发地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市、县政府两级启动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采集现场各类所需信息和有关资料,指挥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经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4.3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工作。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次生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和有关企业配合、支援应急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4.4.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尽快对事故发生时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提出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进一步处置的方案。

2.在不影响应急救援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的事故状态的保护,严禁一切对事故现场的变动。

3.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设备的类型和特性,提出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迅速对事故发生场所周围的其他特种设备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尽快确定这些特种设备是否有发生进一步事故的可能。

5.及时搜集和整理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1)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证;

(2)事故发生企业的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管理人员);

(3)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4)涉及事故特种设备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

(5)有关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记录和报告;

(6)事故发生企业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与事故发生企业特种设备有关的所有安全监察指令书;

(9)涉及事故的特种设备所在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

4.4.2现场处置工作要求。

1.对事故危害、事故范围、事故危害扩展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进行初始评估。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设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地形特征、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4.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

6.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毁坏。

4.5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事发地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事发地政府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各级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安监、监察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较大事故由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事故由广安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9新闻发布。

市救援领导小组是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10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五、保障措施。

5.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交通和通信保障。

(1)广安质监局建立与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市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的物资、装备储备,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广安质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广安电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2)广安质监局组织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情况。

(3)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防护器材、应急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地方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化网络。

5.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5.3技术储备与专家保障。

(1)广安质监局负责建立全市特种设备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保障。

(2)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xx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指导企业建立和制订本企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2)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协助当地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5监督检查。

广安质监局、各区市县质监局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1)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规划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4)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政府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6.2事故。

调查报告。

(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确定事故隐患是否消除、周围环境污染、火灾隐患是否基本消除,对疏散人员能否返回提出意见,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救援领导小组。

(2)需要对事故、受事故影响的设备和事故现场环境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试验及鉴定时,由事故调查组确定与事故各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

(3)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4)市救援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应急救援。

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区市县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本区市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3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7.5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xx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xx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xx作xx。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安检科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段建锋)、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段xx涛)、专职安全员(司留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xx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5)、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xx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6)、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7)、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8)、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9)、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10)、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xx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xx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xx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xx;。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6)、各xx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xx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xx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处理程序。

1、学校要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供电、供水、供暖等关键部位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供电、供水、供暖等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要迅速启动紧急救援预案,将受害师生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011年9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学生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稳定思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组。

长:曾。

副组长:汪。

刘凤锋。

潘长富王丽荣。

员:关宏崔冬梅高祥海张明华各村小学校长及各班主任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特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6、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县教育局。

四、报告电话:

长:曾。

敏***副组长:汪。

红***。

南屯基镇中心小学2014年3月1日。

事故应急预案

各装置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装置,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都为具有可燃性质的液体,加工过程又多在高温下进行,因此有发生重大火灾的可能性。

1)燃烧速度快。

2)火焰温度高,辐射热量大。

3)易发生爆炸,火势极易蔓延。

4)燃烧爆炸伴随有毒气体的扩散,容易发生人员中毒。

5)油品火灾燃烧猛烈阶段,扑救比较困难。

1)发生火灾事故后,首先要把着火具体位置和着火介质判断准确,继而采取针对性的生产处理措施和火灾扑救措施。

2)发生一般性事故时,要努力控制影响范围,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温、不超压、不爆炸。

3)单台设备着火时,在甩掉和扑灭着火设备的同时,改用和保护备用设备,继续维持生产。

4)在大面积着火时,要迅速切断着火单元的进料、切断与周围单元生产管线的联系、停机、停泵、拿净塔器及管线存油,做好蒸汽掩护。

5)如果是高温介质喷出后着火,则应首先切断设备进料,安全地转移设备内储存的物料,然后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质泄漏后受热着火,则应在切断设备进料的同时,降低高温物体表面的温度,然后在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7)着火后的扑救工作,要立足于岗位人员,立足于现场的便携式、移动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灾初起时及时扑救。

8)灭火剂、冷却剂的选用要根据燃烧介质,着火设备的危险程度,保护设备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灭火效能,保护重要生产设备。

9)发生火灾后,要在积极扑灭初起之火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队报告,以得到专业消防队伍的支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10)当发生重大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接受和执行抢险救灾行动指令,自动履行工作职责。

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消防火灾和减少消防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消防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消防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消防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消防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 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消防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消防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消防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消防火灾现场后,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消防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消防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消防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消防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消防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消防火灾原因,调查消防火灾损失。

第六条 消防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

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事故应急预案

烧伤:主要指热力、化学物质、电能、放射线等引起的皮肤、粘膜、甚至深部组织的损害。

烫伤:由高温液体(沸水、热油)、高温固体(烧热的金属等)或高温蒸气等所致损伤称为烫伤。

烫伤即烧伤中的一种。

一旦发生了烧烫伤事故,如属于轻度受伤,可利用自救常识及时进行救治,如发生较严重的烧烫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领导及安全科,启动应急措施,在做初步救护处理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烧伤的急救主要包括降温及保护患处。如果烧伤后皮肤尚完整,应尽快使局部降温,如将其置于水龙头下冲洗,这样会带走局部组织热量并减少进一步损害。

(1)如果患者烧伤处已经起了水疱,应该保护局部或降温。用干净的水冲洗患处时,注意不要刺破或擦破水疱以防止感染,若伤处肿胀,应去掉饰物,连续用冷水冲洗伤处,然后用不带黏性的敷料或潮湿的,最好是消毒垫子轻覆水疱之上,除非水疱很小,否则一定要将患者送往医院。

(2)如果患者的衣服和患处有黏连时,应该用剪刀将患处周围的衣服剪开,尽可能让患处暴露出来,用清洁的纱布轻轻覆盖。

(3)对于火烧伤:如果衣服着火,应注意不能跑动以免煽起火焰。用大毯子、衣服、抹布或类似物覆盖大火。当衣服已经烧着时,应将衣服脱去,但要留下与身体黏着的部分。用潮湿被单或类似物将伤者包裹,送医院检查;如果皮肤已经烧坏,要用干净的垫子覆盖其上以保护伤处,减少感染危险。如果患者烧伤的程度十分严重,有些皮肤已经出现炭化的迹象,不要触动患处,以免因处理过多,造成患处的二次损伤。

(4)对于液体烫伤:烫伤是由烫的液体引起的烧伤,首先要用冷水冲走热的液体,并局部降温10分钟,并用干净、潮湿的敷料覆盖。如果口腔烫伤,由于肿胀可能影响呼吸道,因此急救一定要快,使患者脱离热源,置于凉爽处,并保持稳定的侧卧位,等待救援。

(5)对于化学品烧伤:当化学品(硫酸、火碱等)烧伤皮肤时,应马上用干毛巾将残留的化学物轻轻除去,然后用大量的冷水冲洗。但对硫酸等能够和水起剧烈的化学反应的化学物,不可直接用水冲洗。

对较重伤员,在做初步处理后,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在因机械设备故障、操作失控或因地震、大风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有序、有效的抢险抢修、实施救援,从而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1、生产特点

轧钢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过程中只有酸洗工艺,涉及到危险废弃物盐酸为原材料,盐酸在设备故障、操作失控或地震、大风等自然灾害中有发生危险物泄漏,从而引发人员中毒、环境污染的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

2、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保障系统

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援救等活动有生产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我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有可能发生泄漏事故,其泄漏量视其漏点设备的腐蚀程度、工作压力等条件而不同,泄漏又可因季节、风向等因素波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很多,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物料不纯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

一般事故,可能因设备的微量泄漏,可由岗位操作人员巡检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从而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减少环境污染。

重大事故,可因设备事故等造成大量泄漏,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物料泄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并波及厂区周边地区。所以在重大事故情况下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现场操作人员发现贮罐或管道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切断事故源,并向车间值班领导报告。

操作工视泄漏情况,如果是贮罐罐体泄漏,则可能是由于腐蚀造成,应迅速报告;如果是贮罐进出口管线泄漏,则切断进出口阀门。

车间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实情,并尽可能把通知生产管理办公室,同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当事故状态得到控制,应对设备做细致检查,确认事故隐患已经消除,可恢复生产。

2、发生烧伤事故应立即让伤员离开现场,迅速脱下被污染的衣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创面。

使用中和剂:可用弱碱(小苏打、肥皂水等)中和,但要注意未用清水前不能使用中和剂,否则中和反应时放出的热量会加深皮肤的灼伤。

对症处理:清洗、中和后的创面、可用消毒纱布、干净手帕等包扎,以免细菌感染。由于强酸强碱致伤可产生剧烈疼痛,严重者甚至会发生休克,故可酌情使用止痛、镇静剂,在抢救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伤员的全身情况变化,如呼吸、脉搏、神志等,若有变化应对症抢救。可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可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具体实施。

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跟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或主管领导。

2、校长或主管领导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

(2)因交通违章,应告知家长属于难以避免之原因,

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3)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主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附:梅河口市朝鲜族实验小学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允哲全面安排协调。

副组长:姜春云具体安排协调。

成员:金成元李锡俊崔正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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