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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19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19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_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__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责任部门:__。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__年,__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责任部门:__。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__省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责任部门:__。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__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责任部门:__。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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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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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25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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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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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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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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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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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__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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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__。
指导部门:__。
责任部门:__。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17年)》、《海南省深入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澄迈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工作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掀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高潮,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实现全镇城乡面貌的彻底改观。为达到三年计划的工作目标,总结前两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最后一年的冲刺,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深入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规范秩序、美化环境、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美丽海南、全面提升全县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建环境优美、卫生干净、舒适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一)实施镇区“洁净工程”,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城镇“六乱”现象,使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得到根本改善,城镇主次干道、街道、广场、车站、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沿街建筑物容貌整洁有序,户外广告整齐规范,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同时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xx年底镇区污水处理率达80%,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我镇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垃圾桶、垃圾屋、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正常运转,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目标:20xx年,全镇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一)组织编制专项规划。
1.停车场建设规划。
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镇近期建设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在对城镇停车供需现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适应城镇发展的停车规划指标体系、布局规划及政策措施。
2.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街道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对外窗口及公共场所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镇广场、公共绿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点地段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等。
3.城镇桥梁养护维修规划。
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城镇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城镇桥梁检测评估制度。
(二)治理城区环境。
1.集中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启动城市“洁净工程”行动,确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全民卫生日”,全镇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学生、商户开展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铲除杂草、清扫路面、清洗“牛皮癣”等工作。
2.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所属庭院内外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庭院内部卫生死角、杂草,清疏沟道,达到无杂草、无积存垃圾,建筑物墙体整洁的目标。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镇区主街道“门前三包”签订率达100%,基本建立起“门前三包”监督、检查、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比,通报评比结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居民户进行行政处罚。
4.大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整治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限定早、夜市的上市、撤市时间,对未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5.加强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镇区主要街道安排专人全天候清扫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镇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不产生二次污染。
针对当前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1、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镇老街、农民街逢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
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2、理顺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镇的管理职能。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
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镇管理知识培训。
2、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为贯彻落实12月1日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突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水平,固化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现结合我镇实情,制定如下方案: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裸露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7日起至20xx年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0日是—20xx年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0xx年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2、对集镇区、沿路居住集中区、亮点村、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标准必须确保完成,尤其是门前屋后乱堆乱放,一律划定划定草堆场地。旱厕、猪舍、粪坑一律砌出地面统一标准,定制盖板。散放家禽一律圈养。县验收合格后,按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镇按制定的《时间安排表》严格考核评比,对不落实单位通报、批评、大会电视检讨,对县验收不过关的单位,严肃问责。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成立了x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深化文明创建,加强村容镇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村镇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文明乡镇测评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各乡镇应当把村镇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并成立市容监察中队和清扫保洁队二支专业队伍,开展日常工作。
(四)乡镇、村庄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一)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本乡镇所有村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乡镇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2、小街小巷、住宅区由居(村)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3、车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4、集贸市场由市场产权单位、开办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具体负责;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6、经营性门店、摊点等由经营者负责;
7、建筑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
8、家庭庭院、畜牧饲养点、自用厕所以及柴草、垃圾、粪肥堆放的场地,由住户负责;
9、农作物大棚及其看护房,由产权人或者经营人负责。
(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高度、色彩、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
(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猪圈;
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
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
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
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
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
11、利用道路打场晒谷;
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工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摆)放整齐,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村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
(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画廊、霓虹灯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七)临街的商业橱窗及展品陈列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在商业橱窗上涂写、刻划和张贴字画。残破的商业橱窗及展品应当及时改造更新。
(八)临街单位、门店的牌匾应当保持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施完好、卫生整洁、用字准确规范。
(九)各乡镇成立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机构,有条件的村庄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
(十)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运作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四包”和主要主支干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任城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整治。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本网格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二)组织研究和制定本网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计划和任务、责任台账,并组织、监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本网格内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环境保护氛围。
(四)组织对本网格内各类排污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五)依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权力清单和相关程序规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建设和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焚烧秸秆和废弃物料等环境违法行为。
(六)受理和组织调处本网格内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部门信访机构报告情况。
(七)组织和监督本网格队员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核和报告。
(八)配合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和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纠纷和信访调处以及统计、监测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本网格内排污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台账,明确排污单位地址、负责人、分管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和重点监管事项、重点监管部位、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要求。
(二)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队员学习培训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三)网格长应于每年1月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网格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环保宣传教育计划,多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社会责任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宣传教育活动。
(四)网格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监督员、现场监管员和本网格其他队员在岗情况、环境违法行为制止和查处以及监管效果等情况进行巡查和抽查,每月汇总1次巡查和抽查情况并进行考核评分,于次月5日前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市环保局包乡镇(街道)领导。
(五)网格长每周应组织本网格队员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对本网格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和隐患,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并认真组织落实。
(六)网格长每天应对本网格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队员每半天对负责区域或企业现场检查、巡查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表。
(六)网格长及网格队员应撰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当日环保工作情况。
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乡镇(街道)依照权力清单依法依程序对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应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1)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表》。
(2)进行调查询问,填写《询问笔录》并由环境违法行为人签字确认。《询问笔录》应载明违法行为事实、原因及责任人。
(3)勘察、询问结束,当场下达《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4)对应予立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填写《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按照相关程序经乡镇(街道)有关领导审签后,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立案。
(5)市环保局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6)市环保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制作《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送达当事人。
(7)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对拒不履行的,乡镇(街道)应填写《提请申请强制执行审批表》报市环保局法制科审查。对需申请强制执行的,由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依法应对违法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由市环保局或其他部门移送公安部门。
(9)按照权力清单,环境违法行为应以其他部门名义进行立案查处的,参照上述规定依法依程序报相应部门立案进行查处。
(10)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内的环境违法案件,应立案查处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承办和监督落实,环保及其他部门负责案件审查、作出处罚决定、移送司法机关。
(11)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由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机构实施,并在处罚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或其他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二)环境信访案件调处。
1、乡镇(街道)应开通环境信访专用或兼用电话,或通过其他形式,受理群众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
2、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环境监督职责的部门受理的环境污染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可视情转交乡镇(街道)依法调处。
3、乡镇(街道)调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结束后,应向当事人及时反馈,并在调处结束后7日内向环保和有关部门报备相关材料。
4、市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直接调处的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案件,乡镇(街道)应予以配合。
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如在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将严格按照《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林治指办〔20__〕9号)予以责任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_,以_为指导,严格环境保护行政责任,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关于印发〈资兴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资发〔20__〕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二)镇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或者生态损害等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公民和其他社会机构依法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享有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全镇各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镇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责职。
(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加强检查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组织本区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家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和耕地保护等工作。
三、各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本辖区内单位、企业、公民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切实履行环保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保证村内环境监管网格全面运行,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做好对违法排污单位的取缔、关闭工作。做好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三)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秸秆、垃圾、杂物禁烧和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集中式污水设施、环卫设施管理。组织实施村(居)、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垃圾的集中收集和转运,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辖区内规范处置建渣、矿渣、煤矸石、废旧物品等固体废物。指导农村农药、化肥的使用。
(四)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建立河长制,负责河岸(面)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等巡查监管以及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镇属工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镇组织、纪检部门工作责任: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分内的重要工作。在村居两委干部的任用选拔上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镇环保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草拟。
2.负责对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和下达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开展目标考核。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物、饮用水源污染物的统一统计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监管和集中式水源地保护。
3.负责指导、协助、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协助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环境保护监管制度,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5、负责协助上级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
6、负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对口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抓好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强对关闭采矿企业的日常巡查管理。
7、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三)镇学校工作责任:负责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知识的传播教育,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规范处置,履行好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
(四)公安派出所工作责任: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化学物品、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危害环境安全事故案件。依法对噪声污染、淘汰机动车上路的查处,依法侦办环境保护领域犯罪刑事案件、负责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五)镇民政办工作责任:负责配合对环保领域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
(六)镇司法所工作责任: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内容,加强对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
(七)财政所工作责任:负责安排预算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八)镇国土所工作责任: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非法采矿行为;负责建筑工地的监管和建筑施工机械噪声环境污染防治,督促施工企业遵守环保有关规定,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九)镇畜牧站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组织开展畜禽及东江湖养殖退出工作,负责对依畜禽水产养殖进行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屠宰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十)镇林管站工作责任:负责编制和实施全镇林业生态建设规则和对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推进退耕还林还湿等工作。
(十一)镇水利站工作责任:负责编制全镇水利资源保护规划,推动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水功能区的管理;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协助查处河道采砂等涉河的违法行为;加强集镇饮用水源保护、水厂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源安全管理;配合上级水利部门依法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十二)镇卫计办工作责任:负责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出厂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对医疗废水进行安全处置,确保达标排放;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协助指导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健康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质量。
(十三)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责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理企业登记。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办理变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及时将企业涉及环境监管的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十四)镇安监站工作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矿山的日常巡查监管。
(十五)镇交管站工作责任:负责对交通干线污染防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管,加强对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的监管,加强对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积极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十六)镇农技站工作责任;负责编制全镇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加强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管理,加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
五、镇领导班子成员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镇领导班子成员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年度分工安排和“一岗双责”规定,具体承担对应相关分管部门工作责任和联系村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彻底改变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我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利用10天的时间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创造舒心、优雅的人居环境和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目标,贯彻落实“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协同作战,讲求实效”的方针,本着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乡环境卫生水平的脏、乱、差等问题,抓好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1、主要任务:对镇区所有街道范围内的垃圾、违法建筑等物,都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特别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堆乱倒、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2、标准要求:要达到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塑料袋飘挂、无柴草乱垛、无建筑垃圾乱放,要保持24小时清洁。
1、乱搭乱建。
对镇区内的铁屋厦棚,遮阳篷、乱围乱占、广告牌匾等,要进行全面排查。
2、乱停乱放。
对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划定停车位。
3、乱堆乱倒。
对沿街经营户的垃圾处理,严格执行垃圾袋装、定时倒放制度,对容易产生池外垃圾的地段,要实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搞好灯饰亮化管理,加强路灯的管理,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5、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搞好驻地道路的绿化完善和管护,合理规划各类广告、宣传栏、标识牌,确保美观。
6、积极保持城镇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通路清洁责任,一天两扫。
组织有关人员,对镇区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
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
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
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
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
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
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
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
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
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
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
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
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
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北王村距王村镇北一公里处,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516户,2014口人,总耕地5649亩,全村总体巷道20条,总长4600米。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及“抓好产业促民富,改善基础变村貌,规范管理促和谐”的思路,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先后投资90万元,硬化巷道3200米;投资30万元,对村硬化巷道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总绿化4000米。同时,铲除巷道违章建筑450痤,建立垃圾台16个。07年,投资21万元对村广场进行铺筑、绿化,由此,使我村基本实现了主巷道硬化、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化,村务管理规范化,人居环境较大改观,村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动群众。
村容村貌管理涉及各家各户的利益和历史留下的传统习俗,要使村民自觉遵照两委决议,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念,使村民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村两委,以发扬民主管理,代表会议的良好形式,召开党员干部会提起实施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定案,村民大会告知全体村民,广泛动员,形成共识,两委分工,党员干部带头具体实施。在短短的十天内,彻底清理全村各巷“三乱”、“三堆”,共拆除巷道门前茅厕450多座,简易户30余间。猪,羊圈40余座。随即在巷道建立公共卫生厕所4座,为村容村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改变了人居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能善始善终的抓好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和发展现状况。村委会分派一名村委会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依托老年协会成立以八人组成的村环境卫生保洁组。落实责任,分片分段到人;针对十六个垃圾台,落实一名党员担当卫生监督员,随时查看,督促清拉;专门成立垃圾清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定期清拉,做到专人管理,又有义务管理。现有定期清理,又有经常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村容村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资金投入量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永久性必须解决好负责问题。单一的只靠卫生员解决不了问题,还须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两委决定和制度,接受监督员的意见。我们村建立义务公制度,坚持定期分布,年终统一平衡兑现,通过每年的集中兑现,充分调动了村民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针对卫生员提出巷道三天清扫一次,进村公路十天清扫、除草一次,大型村活动随时清扫的硬制度。在清扫工作是必须佩带红袖章以示上岗标志。再次,建立了卫生费收缴制度。几年来,我们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卫生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户每月缴纳卫生费二元,由村卫生管理小组统一收取,设立专账,月月结费,年终公布,达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制度。从而,强化了工作保障。
四、注重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村容村貌管理,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因此,几年来,我们坚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人人监督,及时制止巷道垃圾的乱堆乱放,使广大村民树立了“环境靠大家,爱家更爱村”的发展理念,为北王村的各项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北王村各项工作向前成为西梁上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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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城区香洲街道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截至11月8日,该街道共出动街道、村(社区)干部职工1150余人次,清理各类广告“牛皮癣”40余处,清扫卫生死角30余处,整治占道经营73处、违规乱搭5处,使街道面貌焕然一新。
行动中,该街道工作人员带着扫帚、铁锹等劳动工具,齐心协力清除所负责区域的.污泥,打扫垃圾,并将垃圾集中到垃圾车内运走,还对墙壁、电线杆的“牛皮癣”进行清洗。许多群众纷纷主动加入到行动中来,形成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局面。
该街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考核,实行街道挂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分辖区包干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公共街道和公共场所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街道机关干部负责专项清理,确保环境卫生“管理无缝隙,保洁常态化”。同时,加强督导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评,成立卫生环境检查组每周开展明检暗访督导,及时发布检查通报,对治理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到位的,在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以来,昌乐县乔官镇借力微信平台,打造“智慧环卫”,实时播报整治进度,使之成为活动过程中重要的展示窗口。
为确保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乔官镇组织镇分管领导、站办所骨干人员成立了4个督查小组。督查组工作人员通过“乔官政务”微信平台,及时发放督查情况。督察组每到一个村,都会利用手机通过文字、图片、语音或视频的形式直接将需要整改的地方及时发到微信群。同时将党委新要求、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各社区。
据乔官镇环卫所长王贻胜介绍,“我们督察组每到一个村,就会将村里需要整治的地方及时发送到群里,工作人员们不超过10分钟,就能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清理打扫,而且对发现整治好的村庄,也以图片的形式发到微信平台,这样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创先争优的氛围,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也保证了工作的透明度。”
为了及时调度各村庄工作进度,乔官镇每个社区也成立了社区工作微信平台,各镇分管领导、社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部分村代表全部加入了该平台。下庄社区主任梁延安说,“自从村庄环卫整治以来,下庄村民自觉地打扫房前屋后的垃圾,我们把这一做法发到了微信平台里,现在我们社区里很多村庄的'村民都能及时的打扫自己房前屋后的垃圾,大大的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压力。”
小平台,大作用,如今,微信平台已经成为了乔官镇在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的智慧帮手。据了解,自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乔官镇利用微信平台播报信息1200余条,发图余幅,利用“火山小镇”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信息4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城乡环境整治的工作热潮。
为迎接第五届世界古田同乡恳亲大会,营造优美、和谐、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切实解决摊点扰民、环境脏乱差和交通阻塞等问题,11月9日,县住建局、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当天,整治工作队分组在大世界农贸市场和古二小周边地段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市容市貌的临时摊点进行劝导和疏散,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同时对占道经营饮食、占道摆放灯箱广告、任意悬挂广告牌的门店摊点进行纠正。整治过程,执法人员还劝导市民把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要随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执法人员表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后将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不反弹。
严陵镇采取加强对村、社区“五乱”治理,组织18个社区、四大出口“4050”及24个村相关人员,重点清除盲点死角,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加强对河道的卫生治理、垃圾及秸杆焚烧治理。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四大出口、二环路、河道卫生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国庆及“两会”期间,该镇组织1360人次,共清除“牛皮癣”18000余处,清除卫生死角210处,清除蜘蛛网2180处,清运垃圾250吨(包括建筑垃圾113吨),清掏化粪池26口。
为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清洁工程有关工作部署,近年来,县大力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各项工作进步显著,成绩突出。
县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业务指导和垃圾处理主要由城管局负责,目前走廊所涉乡镇均已成立环卫管理机构,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镇、镇、镇、镇、镇每个镇20万元资金,各乡镇利用此资金基本建立起“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机制。集镇分别配备了5到10人的管理队伍,集镇清扫保洁人员10人以上,村庄每50户左右配备了一名保洁员。
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理事会,有爱卫小组,村规民约,通过理事会、爱卫小组划分各家各户卫生责任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建立了相互评比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卫生清洁”评比活动,垃圾收集保洁制度逐步完善。
除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外,每个乡镇的管理人员经费乡镇一级全额保障,每年预算20万的经费用于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成本。
各乡镇的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镇购买了洒水车1辆、压缩车2辆,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焚烧炉1座;镇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镇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中型垃圾收集车1辆;镇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每个乡镇均在合适地点建设和放置了一些垃圾池和果壳箱,基本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目前我县正着手小城镇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届时,垃圾将纳入县统一处理。
镇的垃圾承包给保洁公司收集处理,一部分用焚烧炉处理,一部分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镇、镇的垃圾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自己建设了一个简易填埋场,垃圾运送到简易填埋场处理,目前只有镇的垃圾采取简易填埋处理,其他乡镇均采取卫生填埋。
目前各乡镇在村级垃圾收集处理上主要依赖县委农工部的支持资金,一旦支持资金断裂,将造成村级垃圾处理工作上的脱节;镇政府在市容环境管理上重视还不够,工作抓得不够紧和细;村民环卫意识不强,垃圾围村现象还普遍存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如镇自己建设的简易填埋场设施简陋,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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