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效果评估是衡量其可行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其他优秀组织的经验和做法,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为了加强洗煤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防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1、重视装具、器材管理,克服重粮油、轻装具器材的思想。
2、建立装具、器材登记卡,做到账卡物相符。
3、严格执行装具器材管理账务手续制度,新添器材要有入库单,建立财产账务登记,定期清查核实。
4、对装具、器材坚持做到五勤(勤集中、勤清点、勤修理、勤整理、勤保养)。达到四无(无虫害、无鼠雀、无损坏、无短少)。
5、对库存装具、器材要做好等级鉴定工作,如要降等或核销需经库领导审批。
6、装具、器材分类存放,排列规范,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7、每月与会计核对库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定期盘点库存,对库存不足的物品要及时汇报并做好申购计划。
9、装具、器材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外借。装具、器材短少按价赔偿。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为确保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制定《检修图表》、《润滑图表》,并在值班室和主要机房、厂房制成牌版张挂。
第二条每年12月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下设部门、厂负责汇总编制各选煤厂下年度的大修项目计划、材料配件计划及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条编制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第四条重点项目或检修涉及到停风停电工作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审,其他日常或小检修项目各选煤厂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月检项目必须编写《机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顺批。
第五条检修《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严格按《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技术管理》执行。检修前将施工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一位检修人员,并有贯彻记录。
第六条检修前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验电器、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专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检修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更换零部件的原因、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检修中严禁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及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检修中多单位、多工种、多人员平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组织和指挥协调工作,检修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检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经验,并编写检修总结,将检修记录及总结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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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一)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坚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职责,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所以,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综合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综合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一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由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为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消防卷帘门、防火报警及灭火装置、烟感探头、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和消防专用装备等)是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二、学校在各楼馆宿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上负责管理的人员名单报总务处备案。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应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使用方法。物业要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四、灭火器应放置通风、阴凉、干燥、显著,便于取用和扑救人员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1、设备运转前的准备与检查。
2、检查传动装置、电动机、减速器、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油量是否适当,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易熔合金塞等是否正常良好。
3、开动电动机,细听各部声音是否正常,认真检查链条、螺栓、刮板有无损坏现象(变形、弯曲、扭动、断、缺、跳牙等),长度是否合适,连接环是否缺涨销或螺栓。
4、检查机头、机尾锚固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油管、电缆吊挂是否整齐,挡煤板、铲煤板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5、检查轴板、半滚筒、分链器是否紧固良好。
6、检查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刮板转载机搭接长度与高度是否合适,搭接高度不小于300毫米,转载机与胶带机尾的搭接情况是否正常。
7、检查刮板转载机机头小车架在带式输送机机尾轨道山是否平稳可靠。
8、检查桥式转载机机身部分是否正常,挡煤板及底封板等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9、检查信号及联络系统是否灵活、清晰可靠。
10、检查转载点灭尘设施效果。
11、关于设备的运行应作到以下几点:
12、首先发出开车信号,待回信号后方可。点动试运转,然后投入正常运转,以保证安全。在转载机正常运转后,再启动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启动要求与转载机相同。
13、设备运转中,司机要随时注意各部运转情况,有无异常震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轴承温度不超过75摄氏度,电动机温度、液压连轴器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14、设备运转中,司机要注意观察大链松紧情况,机头链轮有无卡链、跳链现象,溜槽内有无过大的煤矸、过长的物料等,发现异常因立即停车处理。
15、转载机推移时,应首先清除机道上的浮煤、杂物以便减小阻力,并保护好电缆及其他设备。推移后要保证桥式转载机平、直、稳。
16、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保证平、直,不得过度弯曲,移溜前应把机头、机尾的浮煤清理干净,防止机头、机尾翘起,溜槽最大曲率半径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17、一般情况下,刮板输送机不得重负荷停车,必须将刮板输送机上的煤运空后方可停车。停车时应先停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停转载机。
18、在停车时间内,司机应认真检查刮板输送机各部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使刮板输送机动态保持完好。
19、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超负荷启动困难,不得反复打倒车。
20、发现下列情况应停车处理:
21、回采工作面片帮、冒顶,输送机中有过大煤矸,过长的物料。
22、水管、电缆出槽。
23、负荷过大,电动机发出异响。
24、刮板输送机飘链。
25、其他意外事故,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开车。
26、检查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
27、检查传动部位时,要首先停电闭锁挂牌,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并设专人看管,以保证安全。
28、检查齿轮等部位时,必须先清净盖板周围的一切杂物及煤矸,防止煤矸及其他杂物进入箱体。
29、加油时首先清净油箱,用专用油桶添加同样标号的油脂,加油时必须过滤。
30、检查机械时,手不要放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31、检查后必须保证松动的螺栓紧固、齐全、可靠,并认真清理现场和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运转,运转时先空载试运转,无异常情况时再重载试运转。
为加强新闻传播在线网站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充分发挥器材设备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摄影摄像器材包括摄影机、话筒、充电器、三脚架等专用器材设备。
第二条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保管、借出和维护,都必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由广播电视中心摄制组负责。
第四条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摄制组是摄影摄像器材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器材指定给具体管理人员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器材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如因操作不当造成故障,损坏的器材尚能修复,不降低性能和精度的,使用人应全额赔偿维修费和损坏的零件费;不能修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折价赔偿。非管理人员人为原因,需进行正常维修器材设备的,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报领导审批。
(三)摄影摄像器材配备给网站工作人员后,只能用于本网站安排的工作,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如因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赔偿损坏器材的维修费;
2.如损坏器材无法维修或丢失的,需根据器材购置原值经折旧后进行赔偿;
4.折旧器材被盗或丢失后,在查出案件或事故当事人之前,暂由器材保管者负责赔偿损失。
(五)不得使用新闻传播学院摄影、摄像器材私自承接音像制品制作、摄影、摄像、录音和设计等业务。如需为外单位摄影、摄像或制作音像制品的,应报领导同意。
第五条器材的借用。
(一)本网站成员如需使用摄影、摄像、等器材,要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填写新闻传播在线网站器材设备借用申请,并经领导签字同意。如因工作需要延长使用时间,应重新填写申请表,并经领导签字同意。
(二)除本网站成员外,网站借来的器材一律禁止外借。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臵、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臵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机电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机电科为公司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
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3、负责编制增臵设备计划。
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
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
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臵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3、配件由公司供应科统一购臵,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费用。
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公司供应科,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统一进行处理。
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
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
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
10、供应科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
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公司设备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
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
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
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
16、企划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
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
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
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
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
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
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
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
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
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臵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
(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
(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
(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
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
(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
(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
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
(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
(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
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
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
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
1、全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
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
4、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
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机电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机电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3、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
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
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科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
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
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
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
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
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
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臵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
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
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
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
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鑫鑫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1、机电科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
2、各区队根据机电科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机电科、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
3、机电科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
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
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机电科申办。
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分中的原则,由机电科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机电科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机电科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机电科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
9、新购臵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
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
12、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科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十一)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科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科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臵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
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
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
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
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
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
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
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
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动力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动力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
《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矿山企业井下用设备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产品。
2、矿用器材设备采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发现部件缺损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及索赔。
3、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4、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各矿必须加强对矿用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6、大型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7、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8、凡本矿山企业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9、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0、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1、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12、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13、各矿要认真组织好矿用器材设备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和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更换。
1.1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2熟悉碳分子筛制氮装置的基本结构、原理及性能等。
1.3掌握碳分子筛制氮装置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
2.1制氮设备工作时,应检查压力表指示。压力表指示不足0.5mpa时,仍然可以工作,但n2纯度达不到设定指标;当压力低于0.4mpa时,设备仍运行,但n2纯度降低;禁止在压力小于0.3mpa的.情况下使用设备。
2.2经调试人员设定好回吹量后,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动。
2.3经调试人员设定好流量后,操作人员一般不用再调。
3.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各处阀门是否在关闭状态。
3.2检查操作柜电源是否有电,压风机电源是否有电。
3.3检查排气管路连接是否有松动或断开处,及时处理。
3.4检查各处地脚螺栓和各连接处是否有松动现象,及时紧固。
4.1开机顺序。
4.1.1打开送水阀。
4.1.2闭合空压机电源开关,启动空压机。
4.1.3打开设备管线上至送气阀的所有球阀。
4.1.4闭合控制柜电源开关,按启动按钮设备进入自动运行状态。
4.1.5调节送气阀使产量达到额定值。
4.2停机顺序。
4.2.1按控制柜上停止按钮停止制氮机,并断开控制柜电源开关。
4.2.2关闭空压机,断开空压机电源开关。
4.2.3关闭送气阀及设备管线上的所有球阀。
4.2.4关闭送水阀。
5.1设备连续运行时,应经常检查各管道连接处的气密性,不得有漏气现象;
5.2经常检查电磁阀,气动阀的运行状态。在一定流量下,纯度有明显下降时,一般是电磁阀出现故障,应停机检查、更换电磁阀。
5.3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送气压力是否低于0.3mpa,低于0.3mpa应及时停机处理。
5.4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透明亚大管中喷黑色粉尘时,应及时停机填充分子筛。
6.1工具、配件、相关器件归到原位、摆放整齐。
6.2对工作环境进行卫生打扫。
(一)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三)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培训学校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四)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
(五)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一)设备仪器应执行“四定”制度,即额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必须每班交接班者,要认真交接班,并设本登记。
(二)设备仪器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定点位置、使用维修、清洁消毒等情况,并记录在册。
(三)各科应建立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原始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原始操作方法的依据;操作程序;记录使用重要仪器情况;记录维修维护情况。
(四)重要仪器设备做到班班清点,保持清洁、干燥、性能良好,需要维修的仪器有标识并及时送修,且须交接班,准备替代品。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防火器材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把保证防火器材和设施的良好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置在各部门的防火器材、防火设施,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保管,并明确责任人,如有情况的,要立即报相关负责人。
(三)消防器材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部门在必要动用灭火器材时,必须先经相关负责批准,绝对不能擅自挪作他用。
(四)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
1、矿山企业井下用设备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产品。
2、矿用器材设备采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发现部件缺损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及索赔。
3、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4、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各矿必须加强对矿用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6、大型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7、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8、凡本矿山企业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9、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0、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1、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12、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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