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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协会发现,一些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理财、p2p理财等机构,通过报纸、网络、宣传单、微信、短信和对外开设实体门店等多种形式,发行名目繁多的所谓“理财产品”、“理财计划”等等,虚假宣传与银行合作或对接银行理财产品,并以高收益诱惑误导社会公众。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其资金和信息安全,维护辖区银行业声誉,我协会代表辖区银行特声明如下:
一、青岛市辖区各银行机构,依法合规为符合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包括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理财、p2p理财等单位,办理正常的开户和资金结算业务,但这并不代表开户银行为这些单位或其产品,提供任何担保、保证、增信或承诺。如有疑问,可详询相关银行客服中心。
二、青岛市辖区各银行机构,只通过银行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有渠道独立销售本银行的`理财产品,没有也不会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非银行机构,包括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理财、p2p理财等单位,使用银行标识、以辖区银行名义,宣传、推介或代理销售会员银行的理财产品。
我协会在此感谢社会公众对青岛市银行业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为高收益所诱而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对假借、冒用银行名义,虚构与辖区银行合作关系进行虚假宣传、推荐、销售理财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请广大消费者及时揭发举报,协会及青岛市各银行金融机构将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持续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群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了解和掌握金融常识。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针对性选择宣传内容,确保宣传实效。一是召开镇、村各级干部会议,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村组加强纵深宣传,提醒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违法活动;二是利用各级微信群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等知识与危害,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利用逢场日在农贸市场等人口集中场所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群众要主动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金融常识,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插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落入陷阱,如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2020年宣传教育主题为: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共建平安石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方式手段,突出重点开展宣传。
(一)强化法律政策宣传。一是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辨识非法集资。二是针对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三是加强对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强化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私募股权、项目投资、合作开发、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等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
春节前夕,石城支行收到赣州市分行《转发江西银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便开始着手准备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布置。
该支行采取以县支行为领导,以网点为单位的方式,在各网点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主要是针对返乡务工人员和大学生以及初次办理金融业务的新客户。
二、贴心服务,形式多样。
石城县支行通过在网点led门楣中输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标语、在网点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加强对客户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此外还安排专人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识别,对于新客户以及返乡人员和大学生等,给他们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
三、活动结束,持续升温。
活动结束后,也有许多人员来到网点咨询相关事项,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阶段,许多人也尝到了参与非法集资的苦果,他们更加希望自己的财富有所保障。
该支行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杜绝非法集资的宣传,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学习教育,防止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通过学习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让员工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财。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保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现定于xx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通过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师生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20xx年xx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中xx月xx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师生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养老、涉农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政策旗号及利用元宇宙、nft等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提示。
(三)参加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活动。xx月xx日至xx日,积极组织参加由非联办指导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知识答题赛活动(参赛指引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财务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发布活动通知,对宣传教育工作及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保障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宣传部负责利用校内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滚动显示标语,校园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海报,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宣传栏、广播站、公益广告等媒介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聚焦重点领域,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师生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宣传活动。组织各学院(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利用微信、易班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预警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免受不法侵害。
(四)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开展针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宣传活动。采用制作宣传橱窗、宣传册、传单,开展贴近宣传、上门服务、热线联系等离退休人员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帮助离退休教职工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保卫处负责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重点工作。举办警惕“网络借贷”、远离“非法集资”专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非法集资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诱骗等活动,负责活动开展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校工会负责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社区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视频、开展讲座等形式向居民宣传讲解了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和识别方法等知识,引导大家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布局,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丰富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各单位要强化线上宣传,注重线下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等趣味活动,结合本部门特点,加强分析研判,针对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全面行动。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及宣传图片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并填写《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xx月xx日前报送xx校区起文楼北楼25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
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
总结。
报县处非办。
。
1、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的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其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甄别能力,引导群众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巨大防线,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宣传普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与投资理财等正规金融业务的专业知识及区别,教育群众准确识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明确非法金融活动和正规金融业务的界限,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1、在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宣传栏、公示栏张贴宣传海报。在园艺场社区和华府社区设置宣传台,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介绍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常用手段,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2、宣传小组进社区、小区,面对面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无遗漏。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结合其他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常态化,形成宣传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宣传画册。
4、将宣传工作触角深入到学校,在学校的配合下,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充分发挥学校的强大作用。
根据人民银行《xx县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2021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3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内容(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三、
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
总结。
报县处非办。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推动我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宜章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宣传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出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时间和范围(一)时间:2016年5月15-6月15日,5月30日定为全乡集中宣传日。
(二)范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乡处非办负责宣传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
四、宣传内容(一)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社会公众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金融知识普及。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规范企业合法融资,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以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等。
(三)非法集资案例。通过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五、宣传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中国敖汉网要在网上进行宣传,敖汉信息社要在敖汉信息上出专栏宣传;信用社和邮政局要在乡乡助农金融服务网点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教育展板进行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要以免费为客户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行现场图片展示、讲解,宣传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和理财产品,引导群众理性投资。
(三)在社区、城乡街道、广场,在农村牧区集市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条幅,发放金融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
(四)在乡、街道、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办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乡处非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5至6月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全市范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作为重点领域,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揭露其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3.拓宽宣传渠道。在继续加大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开设专栏专题、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等传统渠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发挥好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各县(市、区)处非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调度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宣传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市委宣传、网信部门协助组织市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通过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法律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犯罪风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学生、老年人、农民等重点人群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特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人行、银保监部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
2.拓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
四、工作要求(一)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国家和我省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5月15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11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相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市处非办将择优在“沧州金融动态”予以编发,积极推广,在年底处非综治考评中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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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者本息的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21]18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函》(农(经综)处函〔2021]69号)要求,定于6月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农经站结合自身职责,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广大农民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以及各类涉农组织等领域,强化警示提示,使农民群众懂得,做生意要有本钱,借钱要还,投资要承担风险,做坏事要付出代价,“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做好三农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涉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进组、进合作社,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一)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合作社、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广大基层农技(农经)人员、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骨干群众,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村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处非工作职责,接本通知后,立即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要积极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宣传月期间,省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请各地积极参与。同时省处非联办编写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见附件2)供各地宣传时使用。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1日前报送市农经站,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6月-7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环境,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为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做出贡献。
2021年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带来的变化,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新兴城镇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地区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养老机构要充分运用广播室、宣传栏、传单、海报、宣传册、横幅标语等方式,重点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各县(市、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配合支持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3.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市担保协会等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确保本协会会员单位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不为非法集资活动站台发声。
4、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稿件创作报送工作,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
5、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发挥县属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1.根据我市非法集资发案地区相对集中、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对社区、农村、养老机构、金融机构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2.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农村,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附件2)。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7月8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件1)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有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我局将通过“承德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定期予以发布,并择优报省民政厅,通过金融动态、“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予以编发,积极推广。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决定于6-7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联动创新、重在长效”原则,通过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部门合作、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确保全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四是突出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办案原则广为人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持续至12月底)。二是针对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特点,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二是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三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结合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针对苗头性风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四是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下达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司法机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阵地。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区委宣传部协助组织区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3.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4.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学者集中的优势,主动组织、积极参加“七进”宣讲活动。
5.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公益类机构开展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针对投资理财、销售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6.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7.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对投资类公司的门头、店面宣传进行整顿规范,对路边、墙面的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9.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示、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客户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10.科工局组织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11.各成员单位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要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单位内部和所分管行业领域,举办政策法规宣讲,向全体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和法律后果,严防干部职工和所管辖企业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
区处非办印发全区《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集中宣传月期间,区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2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月7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至少报送2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区处非办将择优在全区通报推广优秀素材和稿件,对报送积极、稿件优质的单位,在年底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中给予重点加分。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7月7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请加盖公章后发送传真或电子扫描件,联系人、图片视频等附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根据处非办《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领域众多,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是年度重要宣传活动之一,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广的宣传活动,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形成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战疫、复工复产复市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认真谋划,创新举措,扎实开展针对性宣传工作。
2021年6月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要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一)聚焦宣传重点。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网络信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二是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办公楼、公交站点、小商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二是积极拓展新媒体、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软件等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进家庭“七进”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创新宣传形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四)丰富宣传内容。
为使宣传内容丰富生动、深入人心,省处非办组织印制了-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已陆续发往各地,供各地在开展宣传活动中使用。同时,国家处非联办整理出了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及文字材料,请各村、社区、相关站所依据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自行下载使。鼓励各村、社区、相关站所积极制作宣传海报、图片、动画、文字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具象化、生动化、生活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宣传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活动的督办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协调配合,确保方案郎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先工作思路。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提高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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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做好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大处非发〔20xx〕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强化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维护全区经济金融稳定。
宣传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宣传日:20xx年xx月xx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要紧扣“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月主题,制定本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普法宣传是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条例》,加强对自身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做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要积极宣传本行业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并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做好本领域宣传月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本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三)突出“6.15”集中宣传日宣传效果。在“6.15”集中宣传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调动行业力量、深度挖掘宣传资源,集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防非宣传,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氛围。
按照地区处非办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国家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附件1),并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积极推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并结合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方式方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诈骗为目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投资行为问卷调查”(流程详见附件2),最大限度提高调查覆盖面和质量。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见附件3),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7月1日前报送地区商务局。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
联系人:李xx。
电子邮箱:xx。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及辖内其他风险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偏远地区和老年人、农民、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运用简单、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注重创新,确保实效。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1、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5、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寿光。
6、对非法集资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决不参与。
7、保持一颗平常心,高息“诱饵”不动心。
9、你图人家的高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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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3、非法集资---看得见的利益,看不见的风险。
14、“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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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18、光芒散尽,金山背后是“债山”。
20、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2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22、你贪的是利息,他要的是你本金。
23、自觉抵制和及时举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25、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1.警惕网络非法集资新骗局,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
2.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3.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5.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6.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财富的神话。
7.警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远离“非法集资”。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9.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11.别让贪欲蒙蔽双眼,勿信天上掉下馅饼。
1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3.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14.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
各部门、各学院:
当前,以传销、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高位运行,正处于集中爆发期、外溢传导期和升级变异期,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现实危害大、涉危风险高,成为影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风险点,一旦被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极有可能将经济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危害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增强正面发声,积极引导广大在校师生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上述活动向校园渗透,切实保护在校学生利益和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的通知》(xx教秘思政〔20xx〕8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部署,通过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认清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防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严防传销、非法集资活动进校园,严防在校师生参与传销、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部门、各学院要重点围绕“五个一”集中开展防传销、非法集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在校师生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大力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组织一支志愿者队伍。鼓励师生自愿成立“反传销防非法集资”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特点和学生专长,鼓励学生绘制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节目。(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2、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思想政治、形势与政策教学及就业教育中融入反传销防非法集资的内容,向学生宣传国家关于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认识参与传销和非法集资的危害、了解防范的基本知识。(落实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一次研讨会和专题讲座。邀请市工商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通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防范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法律、法规,将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落实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各学院)。
4、开展一次校园主题宣传。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校园广播等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落实单位:相关部门、各学院、团委)。
5、集中观看一次视频教育片。通过校园网、易班、班级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学生观看打击传销微电影——《传销笔记》《金融产品,想说爱你不容易》《警花警草说安全经侦特别节目之非法集资》、《xx学院—远离校园贷安全提醒》《xx学院—双11安全提醒》等视频,帮助广大学生认清传销和非法集资犯罪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二)加强校园管理,防止传销、非法集资向学生渗透。
坚持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落实教育管理职责。
1、加强对校内讲坛、论坛、讲座和报告会以及校内传媒、校内广告等的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禁任何传销、非法集资组织及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蛊惑及诱骗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的指导,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落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学院)。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抵御传销、非法集资的客观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落实单位:团委、各学院)。
3、针对寒暑假以及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联系工作等重点时段,突出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在加强对传销组织查处打击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坚持以教育为本,做好受骗学生和被传销组织控制学生的解救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刻认识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和非法集资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各自分工,把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学院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防传销和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综治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年度社会治安综治考评的范围,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在活动开展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加强情况沟通和交流,做到上下、左右情报畅通,信息共享;及时报告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建立信息专报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分别将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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