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是组织和员工之间的桥梁,它规定了员工在组织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岗位职责的例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在实际工作中。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签订此责任书,内容如下: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责任人必须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职责。
2、特种行业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具备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3、对发生在本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查缉的物品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特种行业经营者禁止交易、承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5、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训,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
6、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详细身份信息,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
7、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查验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
9、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如实登记交易物品或者承揽物品的详细信息。
10、根据《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办法》,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经营者实行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累记满12分的单位,一律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从名录中予以删除,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行业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特种行业还应当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
特种行业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责任民警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确保*派出所辖区内人员、资产的安全,杜绝火险和消防隐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派出所辖区内单位主要领导为该单位消防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辖区内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及条款。
三、辖区内单位要主动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顾桂派出所开展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辖区内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和损坏。
五、辖区内单位职工有义务参与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六、辖区单位内各种标示牌不得遮挡住消防疏散示意图、指示标志,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七、辖区单位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有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辖区单位要履行国家所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将按消防法追究其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一份。
顾桂派出所负责人:
辖区单位负责人: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史政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承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特效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7、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责任人签字:
施工项目:
自开工年月日至竣工年月日。
三、门卫值班期间严禁从门房窗户向外递牌,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元;。
四、车辆进出必须发牌,发现一次不发牌扣除10元;。
五、门卫值班期间严禁闲散人员进入门房,发现一次扣除当班责任人10元;。
十、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对小区上报的各种维修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当天没有维修一处扣除10元。
十一、小区所有工作人员有事休息,必须有请假条。有事休息向社区主任直接请假,否则一旦查出,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十二、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和检查,对当月的处罚由社区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由小区区长统一将处罚金额上交社区,如不上交对涉及到的个人当月不报工、不计资。
甲方:
乙方:・。
日期:
为切实保证本所辖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火险隐患滋生,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派出所与你单位签订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派出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5、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辖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3、制定本单位《防火公约》,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4、定期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5、组织本单位员工、居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初起。
火灾扑救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辖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派出所:(盖章)。
所长签字:2x年月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员流动的日益频繁,小旅馆迅猛发展,与之相随的是治安乱象丛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旅馆治安管理。
责任书。
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为了加强古鲁瓦克派出所辖区旅店业的治安管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开设营业性旅店、旅馆、招待所及留人住宿的,都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营,合法经营。
二、开设旅店业必须自觉接受古鲁瓦克派出所派出所的管理和检查,每年同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书。
三、旅店必须建立如下几项制度:
1、按照店簿所要求的内容逐人登记,如不按规定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2、做好旅店财物保管制度。
3、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告制度。
4、旅店工作人员及住宿旅客应遵守。
规章制度。
设置门卫和夜勤制度。
四、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对旅店管理中负责检查督促上述几项制度的落实,并要做好旅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情况,堵塞漏洞,经常总结经验教训,对不按制度办事的,一经检查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整顿处罚,对执行好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旅店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根据情况对旅店负责人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及危险品带入旅店不报告派出所的。
2、容留他人在旅店内进行非法同居、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毒品、贩卖毒品、传播淫秽物品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3、发现旅店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公安机关通缉人员,隐瞒包庇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4、拒绝、阻碍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旅店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
6、旅店内留宿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外地人员从事商业性及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口,住宿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未到派出所履行暂住人口登记手续的。
六、经检查发现不按责任书规定执行,视情节追究旅店负责人、承包人、当事人的责任。
派出所旅馆、宾馆业(户)。
责任区民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业必须实行实名一人一登记制度。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贵重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4、严禁旅客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5、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严禁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6、旅馆内严禁赌博或提供赌博器具等其他条件。
7、旅馆内严禁吸毒、贩毒或为吸毒者提供便利等其他条件。
8、严禁旅客发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9、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10、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及法定代表人予以从重处罚或停业整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盖章)。
责任民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治安责任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业必须实行实名一人一登记制度。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贵重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4、严禁旅客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5、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严禁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6、旅馆内严禁赌博或提供赌博器具等其他条件。
7、旅馆内严禁吸毒、贩毒或为吸毒者提供便利等其他条件。
8、严禁旅客发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9、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10、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及法定代表人予以从重处罚或停业整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盖章)。
责任民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治安责任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二、奖惩办法。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人: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职责,预防犯罪,搞好安全经营、更好地履行创建平安社区的义务,学校与各租赁门店制订本责任书,严格遵守:
一、乙方负责本店经营、消防、员工人身、公私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与治安管理,维护门店和员工安全。
二、乙方应尽职尽责,检查、预防不安全因素发生,注意用水、用电、消防安全。雨季注意防汛安全。饮食业要特别注意煤气使用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乙方要坚决杜绝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在本店发生。
四、乙方要坚持安全值班,对本店贵重物品要重点防护,妥善保存,发生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五、甲方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对门店安全、防火,文明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给乙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灭隐患。
六、由于本店不慎,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与租赁期同步。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了加强古鲁瓦克派出所辖区旅店业的治安管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开设营业性旅店、旅馆、招待所及留人住宿的,都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营,合法经营。
二、开设旅店业必须自觉接受古鲁瓦克派出所派出所的管理和检查,每年同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书。
三、旅店必须建立如下几项制度:
1、按照店簿所要求的内容逐人登记,如不按规定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2、做好旅店财物保管制度。
3、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告制度。
4、旅店工作人员及住宿旅客应遵守规章制度。设置门卫和夜勤制度。
四、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对旅店管理中负责检查督促上述几项制度的落实,并要做好旅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情况,堵塞漏洞,经常总结经验教训,对不按制度办事的,一经检查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整顿处罚,对执行好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五、旅店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根据情况对旅店负责人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及危险品带入旅店不报告派出所的。
2、容留他人在旅店内进行非法同居、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毒品、贩卖毒品、传播淫秽物品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3、发现旅店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公安机关通缉人员,隐瞒包庇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4、拒绝、阻碍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旅店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
6、旅店内留宿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外地人员从事商业性及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口,住宿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未到派出所履行暂住人口登记手续的。
六、经检查发现不按责任书规定执行,视情节追究旅店负责人、承包人、当事人的责任。
派出所旅馆、宾馆业(户)。
责任区民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涟源”的意见》,按照《涟源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治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具体目标: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为零。
(二)受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处罚的职工违法人数控制为零。
(三)火灾和其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数控制为零。
(四)参加“”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人数为零。
(五)重大交通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六)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本单位负责人要经常预测、定期排查,摸清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杜绝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职责任务。
总的原则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一)抓好综治组织工作的落实。(20分)。
1、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有分管领导、有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要点。(5分)。
2、把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5分)。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每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自查,要求做到有资料、有记录,局里将进行不定期抽查。(10分)。
(二)努力提高本单位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20分)。
1、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的普及率、合格率达标,所属人员能做到知法、守法,保证不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5分)。
2、深入开展同“”及其他邪教非法组织的斗争,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保证所属单位全年内不发生政治案件和非法集会、游行、请愿以及群体上访等闹事活动。(10分)。
3、强化对与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和掌握,保证所属人员能依法办事,依法行政。(5分)。
(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30分)。
1、对所属的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规范作业。(6分)。
2、加强对所属人员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得出现任何漏洞。(6分)。
3、要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的结合起来并经常检查,及时消除隐患。(6分)。
4、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和管理,确保人身、车辆的安全。(4分)。
5、认真履行禁毒禁赌工作职责。对所属单位职工中原吸毒人员要认真落实帮戒措施,保证年度内不新增吸毒人员。要教育好干部职工不得参与“”赌博,保证所管辖的院内(含家属区)没有“”赌博窝点。(8分)。
(四)加强信访稳控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30分)。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成立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10分)。
2、及时掌握信访工作动态,搞好信息情报工作。(10分)。
3、作好息访稳控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违法上访现象,将问题解决在基层。(10分)。
三、奖励与处罚。
全年安全目标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80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达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并视情给予批评或局内通报批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涟源市商务局负责人(签字):
二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为加强对旅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宾馆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__________派出所与_____________(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派出所(盖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为履行治安义务,特向城关水陆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违法行为的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省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为治安责任人,并具体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治安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抓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具体化,并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保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对本单位员工要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企业文化生活。
四、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四防”工作。
1、做好各项防火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健全消防制度,向员工宣传消防防火常识。
2、做好防范管理工作,单位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单位的门窗是否关闭,报警系统状态是否正常,水、电、气是否关闭。
3、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对聘用的司机设立档案,督促司机停车后将贵重物品及行车证件随身携带,并锁好车辆门窗,调好报警器,对已经辞退的司机要收回车辆钥匙。
4、做好财务室的防范工作,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
制度,保险柜里过夜不得存放巨额现金(最多不得超过300元),去银行存取款不得少于两人以上,并按公安机关“三铁一器”(铁门、铁窗、保险柜、报警器)去落实。
5、做好安全生产,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严守生产操作规程,防止劳动事故发生。
五、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劳资纠纷,对轻微违法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并明确一名治安信息员,发生问题及时反馈公安机关。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按照责任书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治安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学校治安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安全和学习工作的展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治安安全的责任书,欢迎阅读。
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
1、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查和排查,特别是建筑时间较长的房屋要重点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上级教育局和镇办公室报告,根据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2、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器材等各类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3、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注重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4、做好校园治安治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重视学生宿舍、围墙及学校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锅炉等)、危化品(化学药品等)、重要财产(计算机等)的保管和防盗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5、做好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领。
三、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能力;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若学校发生重大事件须立即根据相关程序向区教育局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人要妥善处置,预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不得谎报、瞒报、错报。
四、要求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对比,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和经营场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属地方公安机关管理部门)与乙方(旅馆业经营单位)协商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保护乙方的合法经营和权益,依法打击侵犯旅馆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协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
3、对乙方从业人员开展治安管理业务培训,增强旅馆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4、组织开展对乙方的治安、消防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5、对乙方不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6、对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的重大案件给予行业内通报。
7、做好旅馆安全鉴定和开业备案工作,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严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监督。
二、乙方责任。
1、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守法经营,保证旅业和消费者人身、财物的安全。
2、严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或为进入场所的人员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3、严禁场所内发生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提供条件。
4、乙方一经发现场所中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放任不管,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得隐瞒实情,包庇违法犯罪人员。
5、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要积极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对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黄赌毒案件的发生。
6、乙方必须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监控点必须覆盖到大门口、大厅、楼层过道、楼梯、通道和停车场等所有公共部位、区域。(监控录象资料必须保存十五日以上)。
7、严格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前台工作人员全部要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入住登记、来访登记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旅馆业入住外国人的管理,凡境外团队入住,必须即使向公安机关报告。
8、配合公安机关安装并维护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9、乙方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场所的硬件设施符合要求。
经营旅馆应具备以下安全条件:
(一)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六)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国家旅店业卫生标准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乙方要加强消防安全,保证各项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处置能力,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三、附加条款。
1、本责任书甲方由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签订,乙方由旅馆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如乙方责任人有变更,由继任人负责。
2、责任书一式两份,属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和旅馆业各执一份,长期保存。
3、责任书签名盖章生效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如有违反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甲方:**酒店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房屋出租人保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二、房屋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房屋出租人应及时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出租人留存一份,上报派出所一份),保证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登记。
三、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四、房屋出租人应按要求安装“河南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社会版”,保证将承租人的及泵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录入、上传。
五、房屋出租人应在出租房屋明显处张贴“民警承诺牌”保证在租住人员入住后告知其应旅行的责任和义务。
六、房屋停止租赁、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房屋出租人应保证在一周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七、“城中村”出租房屋应指定专人作为该出租房屋的房管员,专职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八、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应按照“城中村”出租房屋旅馆式星级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因防范设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对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或治安管理措施未落实的房屋,房屋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以开办旅馆或出租给承租人开办旅馆。否则,派出所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经通知仍未整改的,派出所将予以取缔。
十、房屋出租人应对承租开办旅馆的承租人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培训。
十一、房屋出租人负责对承租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保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法律责任。
1、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至第八条的行为、经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房屋出租人如有违反责任书第十一条的行为,依据《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的行为,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房屋出租人和村委会各执一份,派出所备案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房屋出租人:
村委会:
(加盖公章)。
派出所:
(加盖公章)。
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签订此责任书,内容如下: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治安责任人必须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职责。
2、特种行业要制定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的要求配置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具备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3、对发生在本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查缉的物品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特种行业经营者禁止交易、承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机关正在查缉的物品,以及有赃物嫌疑或者来源不明的物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有的贵重物品;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
5、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训,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
6、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详细身份信息,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
7、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查验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
9、从事特种行业经营,应当如实登记交易物品或者承揽物品的详细信息。
10、根据《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办法》,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经营者实行治安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累记满12分的单位,一律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从名录中予以删除,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行业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特种行业还应当遵守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
特种行业单位:(盖章)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派出所盖章)。
负责人签名:责任民警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为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旅馆业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单位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积极履行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稳定、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现由派出所与(单位)订立如下责任书。
1、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2、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项目如实登记。
3、严格旅馆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旅馆信息系统装机率、住宿登记率、验证率达100%,旅馆单位每天向公安机关传输信息不少于1次。
4、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5、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6、旅馆内严禁卖淫、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7、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馆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8、旅馆业实行访客登记制度。
9、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10、旅馆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
1、旅馆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模范执行上述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责任单位(盖章):派出所(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派出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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