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要求,也涉及到组织内部的各个方面,如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组织整体管理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院领导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资料包括:样本、试剂的保存、使用、销毁状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状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状况。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状况、废物处置状况等。
3、科室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资料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状况、科室人员要及时及时发现自我操作是否规范、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内容: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环境就必须各员工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制度。下面我整理了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范本一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公司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
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或周围吸烟、点火。
四、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洗净双手才能进食,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中。
五、保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乱扔杂物。
六、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
续。
七、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八、严禁带电的情况下,搬动、移动或振动实验设备,以防损坏设备。
九、实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结束必须登记。
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以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应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实验所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二、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仪器归位、清洗器皿。
十三、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四、实验室人员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并将本实验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相符的药品。
2.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浓酸、烧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5.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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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一、 实验室由上自然科学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 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 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 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 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应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 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 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的离开实验室,并关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外单位人来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工作要经过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相关设备正常运转,相关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整个实验室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现作如下规定:
1. 进入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随意或擅自操作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
2. 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3. 操作使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前,务必阅读了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使用事项,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4. 实验室电源电路属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变或更电路设计功用,连接大功率用电器或挪作他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5. 实验室内所设相关气源,水源及相关管线,实验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功能失效,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现相关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6. 实验室使用或存储的化学药品及试剂,须做好相应标识并按药品及试剂特性于划定区域按规定条件存储放置。非相关人员严禁随意止取用。
7. 实验人员使用相关化学药品及试剂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药品及试剂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指定位置处进行实验,试验后废液应集中收集并作做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8. 实验室内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划定区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9. 实验室钥匙应由专人统一负责掌管,非实验室相关人员不得拥有实验室钥匙,避免实验室物品遗失事件发生。
10. 每天实验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源等情况及门窗,无疏漏后方可离开。
实验室
二零一一年九月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各室必须张贴相关制度、规程、目录。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程序进行各项实验。
3、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5、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食品带入化学实验室。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外出,及时挂牌通知。
2.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勤奋地学习和工作,及时了解教学进度,安排好切实可行的实验计划,并协同教师认真落实各种实验联系单制度,确保100%的实验开出率。认真领会实验要求,做好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
3.全面负责一个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室要保持整洁,仪器陈放整齐规范,仪器帐物清楚规范,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仪器添置、申报、验收、上帐,及时做好仪器的清点、报损、一般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工作。
4.做好每学期的仪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记、造册工作,并与总财产核对一次,保证正确无误。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介绍新仪器、新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管好各楼道大门。
6.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水、火、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管好实验楼楼道的电灯。危险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7.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课外小组活动,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9.完成教导主任、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仪器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仪器使用办法:
1.演示需要仪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分组实验早一个星期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演示实验仪器用后及时归还到仪器室(分组实验仪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课老师)。做好实验后,通知实验教师收回仪器并验收。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过程,应严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险药品时必须先经领导批准,正确配置,教师与实验教师一起称出数量,填好物品使用单,用后必须及时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单上写明回收数量情况等。
3.学校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装,如确实需拆装时,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批准。拆装后并按时复原。贵重精密仪器应报请上级批准。
4.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制度,并要求学生爱护仪器财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仪器须由领导批准。
2.校内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仪器、工具,要有借条。
3.本组教师用工具要有借条。
(三)赔偿制度:
1.教师做实验时如损坏仪器,须说明原因并向实验教师登记。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2.学生实验时,凡不按实验规章行事或任意破坏损坏仪器者,除教育批评外,需上报教导处,并酌情赔偿。
1.自购及下拨仪器须及时分类登记。
2.仪器应经常保持整洁,每学期清点一次。如有缺少,及时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师保管仪器。如有破损及时维修,每年暑假检修一次。
4.每年与校总务处财产保管员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防止危险物品丢失。
5.对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实验药品要严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没有教师允许的情况不准使用明火。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
六、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氮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七、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
八、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九、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十、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管理员同意。
十一、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清理和归还各种试剂及化学药品。
十二、参加实验的学生离开实验室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管理员一起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电(气、水)源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实验室门、窗。
十三、重要实验室、或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应派专人值守。
一、建筑环境实验室主要工作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科研和检测任务。
二、建筑环境实验室实行室主任负责制,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和分项业务管理人员对室主任负责,在室主任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本室分项业务下设科研质量管理人员、检测质量管理人员、仪器设备兼职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兼职人员、办公设备耗材兼职管理人员、工作信息沟通人员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四、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应按院相关要求安排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组织实验人员开展检测、研究和培训工作,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报室主任。
五、实验室科研和检测工作按院相关制度开展,各功能实验室按开展的实验内容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应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可信和出据规范的检测和科研报告,室科研和检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室科研和检测的操作程序、原始记录和出据报告进行监督。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对所有仪器建档,对仪器设备购买、运行和检校进行日常监督,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七、实验室档案管理实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结合院相关要求负责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收集、整理和归档室各种科研和检测等资料,保证资料管理规范齐全。
八、实验室办公设备和耗材管理由专(兼)人负责,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所有办公设备的登记和日常维护;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取制度,办公用品领取应先报告,经室主任批准后,由管理人员负责领取。
九、工作信息沟通人员负责制定相关信息沟通的具体措施,协助室主任开展室内人员间以及与上下级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
十、室主任负责全室卫生安全工作,实验室每个人员均应按国家和院相关规定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实验室主管负责日常卫生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十一、实验室鼓励实验室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年初各功能实验室主管在室主任的指导下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年终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十二、实验室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实验室人员在离职时应将资料和个人办公用品全部交回。
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2、借阅档案时应登记,并应当日归还;
5、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1、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的技术和有关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7、爱护公共财物,节约试剂、水电,保证室内清洁整齐,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时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
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9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5.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5.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5.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5.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5.14装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5.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以免溅出伤人。
5.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5.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
6.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6.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6.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6.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6.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6.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6.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7.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7.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7.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7.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7.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7.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8.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8.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8.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实验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使用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8.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
8.5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6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药品室,不得滞留现场。
8.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xxxxxxxx、学校医务室电话: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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