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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寄宿安全协议书大全(13篇)

学校学生寄宿安全协议书大全(13篇)



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摇篮,它承担着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与责任。5.以下是一些学校中激发学生创造力的方法和策略,让我们一起来探索。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章)(签章)。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年级:

选学科目: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劝退。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5、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突发疾病等,学校会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解决。(这个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么改下,尽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此协议书自正式开课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课。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二〇xx年x月x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学生签字联系电话 家长签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学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放学回家禁止乘坐三轮车及无牌照车辆,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每周上学和放学时间,家长必须准时准点到学校接送学生,接送时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续。并负责学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7、住灶生晚休如果从架子床上摔下,属于架子床(床板)问题,后果由学校负责,若不属于架子床(床板)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8日起到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放假(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学校(盖章)_________。

甲方(班主任)签字:_________。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学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应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4.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客车,及时检查自行车部件,确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5、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6、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7、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期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社会都要关心孩子重视孩子的安全工作,树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师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观念。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家长需要与园方签订“安全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

1、家长要亲自接送幼儿,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儿,要在早上送孩子时与班上老师交代清楚,留条并接送卡转交给临时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时带同样的条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儿。

2、家长要严格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去做。

3、家长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时送幼儿来园,要亲自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若送的较早,请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师手中。

下午4:30----5:30接幼儿(6:00以后开设延点班)。

4、晚上家长从老师手中接幼儿后要看管好幼儿直接到离园,不要再让幼儿在操场玩耍、逗留、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请不要让幼儿带危险品入园,如:项链、扣子、别针、小颗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

6、给幼儿穿大小合适的轻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动的衣服,避免幼儿活动中因服装、鞋不合适,发生摔伤、磕伤现象)。

7、请协助幼儿安全教育:自我保护,玩具的正确玩法,良好行为规范等。

8、晚间当幼儿离园时,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间作案及人员拥挤造成不安全隐患,请不要带幼儿在幼儿园停留,听到广播立即离园,幼儿园不再负责幼儿管理。

9、请在带幼儿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用模范行为让孩子养成好习惯。

10、如为孩子带药来园时,请您按要求填好服药条(幼儿姓名、班级、吃药时间、剂量、药名、服法)一并亲自交到保健医生或本班教师手中。

若无服药或服药内容不清,教师将不能为孩子服用。

11、本责任书供本园使用。

本责任书自家长签字、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本责任书供园内留档存查,请家长签完字后交与本班老师,解释权归本园所有。

幼儿园(盖章):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根据我校现行情况,学生住宿密度较大,数量之多。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宿舍楼内的安全,由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与住宿生签定协议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

2.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丢失责任自负。

3.宿舍内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住宿生不得乱串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如果发现外人混入,请立即报告生活老师。

4.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火柴、蜡烛、鞭炮、收录机、打火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禁止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许私动空调及室内各种插座。

7.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许上楼顶;违者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8.对不办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将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园内行走,要结伴而行。

10.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应急电话:___________。

火警119:___________。

匪警110:___________。

急救中心:120。

此协议一式二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学校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落实"一岗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首先清点班上的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等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作进一步处理,加强课堂纪律的控制,严防学生在课堂上出现故意喧哗、打闹等不良现象,以及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

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安保主任或分管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8、上体育课、实验课和电脑课时,教师须课前进行相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结合课程特点对学生讲清、讲清安全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教学中教会学生的自我保护与帮助方法;严把课堂教学过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处理。

9、教师必须保障上课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

10、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漫骂或驱赶学生。

11、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行为出现异常,要及时询问、教育或联系班主任、家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外出的,原则上由班主任带学生到门卫处填写《出校证明》方可离校,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校园。

13、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不要拖堂、准时放学,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应及时对学生进行阻止和教育。

15、代理班务教师应处理带班当天突发事件。

此安全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学期。

长钢小学(学校盖章)学校负责人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列表如下:20xx年x月x日。

学校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根据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48小时取样留存(50—100克)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整治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专项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县山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寄宿制学校是指全区范围内有寄宿生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区教育局是全区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寄宿制学校安全状况,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制定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坚持对寄宿制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安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寄宿制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寄宿制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案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五条 地震、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教育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消防部门要及时检查寄宿制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装置和校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彻底消除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六条  卫生部门要经常检查、指导寄宿制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监督、检查寄宿制学校食堂饭菜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第七条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定期对寄宿制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车辆经营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责任教育。

第八条  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及学校周边建筑和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依法责令排除,要及时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相关的设施设备。

第九条 乡(镇)政府要经常对乡(镇)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师生宿舍、食堂等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强对乡(镇)所属寄宿制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十条 文化、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对寄宿制学校校园周边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和对校园及师生安全存在隐患场所的治理整顿。文化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的整顿管理,切实解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现象。

第十一条 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学校应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保护,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监护人(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对有特异体质、遗传疾病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作息制度、用餐制度及生活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各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强化值班责任,制定学生出入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并加强检查,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动物和强制管制器具等带入校园。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保安室,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随时对校园安全状况进行巡逻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五条  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实行男女宿舍分离制,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教育,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定期对教室、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图书室、实验室、各类服务场所及水暖电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清理,危险地方应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实行岗位责任管理,并健全校内奖罚制度,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及时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在校期间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同时,应将学校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建立卫生检查、检疫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定期对学生个人卫生、宿舍卫生、教室卫生、食堂卫生及其它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学生聚集场所等进行清洁消毒。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平时的日常救护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应加强学生饮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学校应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食堂饭菜和饮用水的检验、检疫,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第二十条 建立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应保证学生有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要加强学生课外活动和体育课的组织管理,落实学生课外活动和体育课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组织学生郊游、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等要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个别校外活动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管理,各项活动都要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立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学校财物管理,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统一登记造册,财务室应有保险装置,确保学校财物安全。寄宿制学校所有闲置场地不得随意租借他人。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注明学生详细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合作,及时将学生在校安全情况告知家长。学生回家和返校要有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

第二十三条  建立接送车辆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学校应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交通运管部门,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寄宿制学校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协调公安、安监、地震、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安全管理及安全常识方面的专题教育。

第二十五条寄宿制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进行事故预防、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七条  寄宿制学校应结合本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寄宿制学校应针对本校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特点等,积极组织学生进行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活动,组织一次全体学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学校及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九条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与地震、人防、消防等单位的联系合作,聘请专家对师生进行专题讲座,接受安全教育,并积极组织师生参观消防演练和人防设施,使学生掌握各类安全救护常识。

第三十条寄宿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公、检、法等单位聘请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应协助学校落实安全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第五章安全事故及责任处理

第三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在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救护措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重大伤亡或事故发生后有瞒报、谎报、缓报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安监、建设、卫生、交通等部门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寄宿制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应依法严肃处理。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校与车主

为了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关于2016年6月18日下午学生到校参加“爱心捐赠”活动的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1、请各位家长于2016年6月18日下午2:10前将孩子专车平安接送至学校参加“爱心捐赠”活动,活动结束后再将孩子平安接回家。

2、各位学生家长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

3、各位学生家长须加强对坐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孩子上、下车安全,接送路上的安全。

4、各位学生家长须做到文明行车,坚持礼让三分,“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确保孩子的安全。

5、各位家长和学生如因接送途中突发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学校安全责任:。

3、教育学生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对车辆超载等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学生乘坐。

学生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校与车主

甲方:广元市黄冈学校。

乙方: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1-。

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

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8、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每台车、每批次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学校将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于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交警中队、中心初级中学、交管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学校要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

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检测实行半年一次强制检测,即每学期开学前检测一次。

5、承运人与被接送学生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学生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

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12、承运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一次违规记录,违规记录达三次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即由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取消该车的接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

甲方:乙方:

20144年3月日。

甲方:学校。

乙方:某某。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任制。

校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甲方:江山市清湖高级中学。

乙方:江山市大众客运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和加强2013年9月会考补考及三项考试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会考及三项考试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作为会考及三项考试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制度,督促安全员制定接送安全预案,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

2、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严格检查接送车的营运证、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等证件及接送车的安全运行情况。

3、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学校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组长周云海,副组长为徐荣辉,组员为王敏、余全、毛丽福及高三班主任。

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二、乙方责任:.。

1、接送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承担本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具备营运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3、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4、承运人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出发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5、承运人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价格。

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务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城乡公交车核载人数承载学生,不得超载。

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负责安排足够的车辆按时把学。

生送到考场。9月12日前把车牌号、驾驶员姓名、核载乘客数以书面的形式交学校。以便统一安排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

定路线: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按车号顺序前行,不超车。

清湖中学——滨江高中,每人5。

6、客运公司必须一次性把学生运送到考点。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7、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高考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任。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2014年9月11日。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

乙方: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与几代人的希望。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特鉴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乙方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观念,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争做“放心接送车”。

好,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行驶谨慎、稳重、责任心强。

3、学生接送车辆要严格报交通部门审批,必须有喷漆和“接送学生专用车”等标识。车主要确保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不封闭车辆,做到车内救生、消防设施齐全。

4、平时要重视车辆的保养和检修,特别在每次接送学生之前要认真做好检查。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线路安全行车,在安全路段停靠。维持乘车秩序,管好乘车纪律。不走小道、超近道。坚决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驾驶。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要特别注意安全。

6、关爱乘车学生,上下车时要对照名册清点人数。驾车途中要严格禁止学生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外。学生下车路段要提醒学生下车安全。

二、乙方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有疏忽,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一切与校方无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小各自留存一份。以上内容如有不妥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修水县大桥镇井源小学乙方: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甲方:奇台县第七中学。

乙方:杨志明。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接送教师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教师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职责:

校长是接送教师车辆管理第一责。

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教师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教师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教师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教师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教师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教师车辆运营资格。接送学校教师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

教师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师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教师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教师。

3、监督接送教师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4、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教师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6、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车辆的安。

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四、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每个教师每月80元,单趟40元,学校每月补助1750元。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30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教师。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教师的车辆。

5、承运人与被接送教师之间建立。

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教师,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教师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教师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教师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教师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教育局备案,本协议签订时效为壹年,即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2014年8月20日--2。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校与车主

甲方:学生家长姓名:学生姓名:

乙方:驾驶员姓名:车型:车牌号: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协议书。

甲方职责:

1.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并与驾驶员进行对接,有。

权监督车况和乘客数量。

2.学生因特殊情况不乘车应该在前一天与驾驶员说明。

情况。

3.向乙方提供合理的服务费。

乙方职责:

1.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条件,必须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

生。安全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不超载,不超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2.驾驶员接送学生时应与家长进行对接,遇到特殊情况。

应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责任。

甲方:乙方: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校与车主

乙方:某某(车型:车牌号:驾驶员:)。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校(园)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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