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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6篇)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6篇)



规章制度的存在可以为人们提供一个可靠的依据,让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接下来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案例研究和分析,可供大家深入了解。

学校寝室规章制度

一、为了规范管理及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文明、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住宿员工。

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查房等相关工作。

三、凡住宿员工之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勉互助,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室长并负责寝室的管理,住宿员工应服从室长安排。

四、日常住宿管理。

1、员工应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床位入住,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的。

2、任何员工不得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在宿舍留宿。除例行检查或公务外,男(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女(男)员工的宿舍。如发现带外人留宿或男女混宿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3、寝室钥匙发放给每室每人一把,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准私配或转借他人。员工出门时,请勿忘携带钥匙。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住宿员工应于每月17日按规定缴纳水电费、清洁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

5、员工不得在寝室内追逐、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在寝室内大声播放音乐;不得在寝室内吹口哨、起哄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晚班下班的员工,应保持安静,切勿影响寝室内或外住宿人员的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有伤风化之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除名。

7、员工离职退房时,应按规定于3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包括:清点财物、结清费用、归还钥匙、清洁所使用物品与床位、退还住宿押金等。

五、宿舍卫生整洁管理。

8、员工应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到:地面无杂物;物品摆放整洁;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下物品摆放有序;鞋子在床下排放一直线;卫生间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轮流打扫。

9、每间寝室只允许一个上铺有序地放置物品,其他空床位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在寝室天花板、走廊、卫生间等随处悬挂物品;不得在墙壁、设施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区域内张贴告示等。

10、员工所住寝室内,造成下水道及卫生间堵塞的,由责任人承担该项清理费;未明确责任的,由该寝室人员分摊该项清理费。

11、不准在寝室、走廊、卫生间等处随地吐痰及乱丢东西,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丢弃垃圾。

12、宿舍厨房仅作煮饭、烧菜之用,员工在厨房内使用完毕后,应将灶台、水池、厨房地面擦洗干净,并及时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13、不得在厨房水池内洗头或洗衣服。凡在公用厨房烧饭、烧菜的员工应按月支付相应的水电费用。

14、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有序摆放,禁止在寝室内、走廊等摆放。

六、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5、禁止在寝室内吸烟。第一次发现处以30元罚金;第二次发现处以50元罚金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发现给予辞退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6、注意寝室内安全用电。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等);寝室内禁止使用各种明火器具;违者没收并处以50元的罚金,如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17、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员工最后离开寝室的,应将灯、门、窗、所有的电源关闭,包括充电器应及时拔掉,以免发生充电器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如有遗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8、正确使用宿舍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视机、淋浴器等,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爱护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如:床、门锁、门、窗、灯、水龙头、淋浴器具、洗脸盆、马桶等等,不得故意移动或损坏设施,违者处以20―100元罚金,或照价赔偿。

19、注意节约水电资源,做到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和水龙头。

20、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寝室或动用他人物品,否则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21、寝室内不得私藏国家违禁品、易燃品、管制刀具和被派遣公司财物,如被发现将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报刊、书籍、碟片及其他音像制品,如被发现处以罚金50元并没收。

五、宿舍检查与处罚。

1、宿管处每日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做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2、在检查过程中,对达标寝室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寝室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开除及20―500元罚款等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1.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未经物主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物品。

3.宿舍内属于公司的物品不得擅自移出宿舍或挪作他用。否则,如有过失或处以罚款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4.注意宿舍的办公设施,不要故意损坏宿舍。否则,应按价格赔偿。

5.未经批准,所有住宿工作人员不得与他人(包括亲属和朋友)居住。有真实、紧急需要的,应当事先向宿舍管理人员申请登记、备案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6.员工交办的钥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出借给非居民使用。

7.分房后,床位不得私自转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让,必须与宿舍管理人员协商,共同解决。

8.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9.宿舍禁止赌博、酗酒和打架。

10.不要干扰他人的休息行为,如休息时间,不要大声喧哗,喧哗,电视机音量应调低。

11.没有正当理由,男生不得进入女生的'房间,女生也不得进入男生的房间。

12.自觉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禁止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醉酒或酗酒,所有娱乐活动在下午12时停止,对未申报的人进行检查。原则上,员工在12点以后不得进出宿舍。上午8时30分之前,不要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也不要发出任何可能影响到其他人的噪音。

大学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第五条、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第十二条、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作息时间(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第二十一条、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第二十七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八、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节假日期间如在校滞留,须经班主任同意(书面意见),并报生活老师备案;

十一、寝室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十四、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告诉他人;

十五、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由学校水电管理人员派人维修;

十六、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内、楼道等地聚集吵闹、聚众起哄;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气入寝室,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十九、禁止抽烟;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__年3月开始执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1、为营造良好的寝室环境,特制定本职责。

2、值日生每天把寝室地面扫、拖一遍,阳台、卫生间擦干净,离开寝室要求锁铁门。

3、每天整理好桌子、水槽边上的`生活用品,每天必须倒掉垃圾,负责早晚熄灯工作并关掉电风扇。

4、寝室长负责本室的文明、纪律、卫生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活指导老师。

5、如有寝室卫生不合格,熄灯不准时,经劝说无效者,扣当天值日生所在班级分数。

6、熄灯后,仍讲话或仍未上床睡觉的,经生活指导老师指出后,仍不改正,将给予扣分。

7、爱护寝室内的公物,若有损坏,寝室长要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汇报;若故意损坏,则有关人员要照价赔偿。

8、住宿生姓名、照片对照表,如发现损坏扣寝室长所在班级分数。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寝室是学生休息的重要场所,创造安全、清洁、卫生、文明的寝室环境,既有利于陶冶学生的高尚情操,又能充分映学生的集体主义观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为促进人人参予,人人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自己的物品尤其鼠重物品必须自己管理好,多余的.零用钱必须存入银行,衣服、挎包等不要挂在窗口附近。

2、寝室无人时必须加锁,晚上就寝后必须闩好门睡觉。

3、不得在寝室内用电、用火取暖或烧饭等,无电时若点蜡烛照明或点蚊香时必须噪易燃品。(熄灯时间后不准点蜡烛)。

4、发现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1、每个寝室必须建立坚持每天轮流的值日制度。

2、每个同学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小便,不乱倒污水,值日时不乱倒垃圾等。

3、勤搞个人卫生,勤换脏衣服,睡前勤洗脚,利用晴天勤晒棉被。

4、勤监督,助习惯不好的同学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1、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做到静、齐、快。

2、不得就寝后再起床看小说、打扑克或其他违纪活动。

3、不得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利用扑克进行赌博活动,不看秽书刊。

4、不得偷盗他人物品。

5、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玩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玩耍,女生不要进入男生寝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内)。

6、不得把非本寝室人员和校外人员带入寝室内玩耍或留宿。

7、上课和早晚自修时间不得单一人回到寝室。

8、必须服从管理员或值周教师的监督指导,必须配合值日学生的检查。

9、寝室长全面领导、指导寝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或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学校行政机构。

1、人人必须爱护电灯、电话、水龙头、门、床等公用设施。

2、人人必须做到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3、遇特殊事件,如发现有人得急病,有人打架,有人行窃,有人故意破坏公物或制造不安全因素等应迅速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学校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寝室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内务考核和纪律考核各占5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学生寝室的得分直接与寝室成员的个人操行评分、班级量化评分挂钩,望全体同学能共同遵守。

1.床上物品:

(1)不叠被子,每床位扣3分;

(2)床单不整齐(洁),每床位扣1分;

(3)衣物乱放,每床位扣1分;

(4)被子摆放没有统一方向,每床位扣1分;

2.铁柜:

(1)表面有污渍,柜子顶层有垃圾、污渍,扣1分;

(2)门没有统一关闭,扣1分;

(3)摆放位置不统一,凌乱,扣1分;

3.木柜:

(1)只能摆放学习用品、书籍,如学习用品、书籍摆放不齐,每处扣0.5分;

(2)木架顶层有垃圾、污渍,扣1分;

4.鞋内摆放袜子,每双扣1分;

6、(1)地面有垃圾,没有拖地,寝室扣3分,每人扣1分;

(2)卫生间有垃圾、便池不干净,寝室扣3分,每人扣1分;

(3)水池下面;有垃圾,扣1分;热水瓶统一放在水池下面,热水瓶不整齐扣1分;

(4)水池不干净,扣1分;镜面不干净扣1分;

(5)牙刷、毛巾等摆放不整齐,扣2分;

(6)拖地工具要冲洗干净,拧干悬挂于卫生间内。

7.墙面有污渍、门、锁等人为损坏除赔偿外,寝室及个人各扣5分;

8.卫生工具损坏的寝室及个人各扣2分,并由寝室同学赔偿;

加分情况;

1.寝室卫生评分加分与班级量化评分挂钩;室员个人操行评分,达到学校规定是最低要求,一般情况不加分,加分情况如下:

2.连续一周获表扬的寝室,室员每人加操行分0.5分,班级加寝室量化评分1分;

3.月评为“星级寝室”的室员,每人再加操行分2分;

(1)早上6:30分起床,起床后寝室洗漱、整理内务、到食堂就餐;7:00之前全部出寝室楼,寝室锁大门,迟到者扣1分;7:35之前必须出食堂,到教室参加早读。

(2)中午12:10分寝室开大门,12:45锁大门,所有同学必须午休。1:50起床,2:00预备铃响,寝室锁大门,无故迟到者扣1分。

(3)下午6:00寝室开大门,学生可回到寝室、洗头、洗衣等。6:55全部出寝室到教室看新闻联播,寝室锁大门。

(4)晚上10:15分,下晚自习,寝室开放。10:50熄灯,熄灯前必须洗漱完毕,熄灯后必须安静上床。

2、寝室纪律只扣分,一般情况不加分。

3、扣分标准如下:

(3)在就寝时间仍有同学洗漱、洗衣等,每人扣1分;

(5)互串寝室者,由值班教师直接扣在思教处学生情况记录本上,每次扣3分;

(6)学生私自锁寝室门的,该寝室一次扣2分;

(7)对屡次违反学校就寝纪律,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及寝室分数的学生,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取消他的住校资格。

(8)学生午休的情况将作为本期考核的重点。

3、对被扣分的`寝室,除记入班级量化评分外,并扣除被扣分同学相应的操行分,如找不到被扣分同学,将扣每一位寝室成员相应的操行评分,学期结束操行等地不合格的学生,记入本学期学生档案。

4、对不服从生活教师和值班教师管理的学生,交由学校按校规校纪严格处理,态度、情节恶劣的学校将从重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勒令退学。

5、“实验班”学生不遵守寝室纪律的,先调出“实验班”,如有违纪情况,按上述条例处理。

注:高三年级寝室的开关灯由学生自己控制,学生必须按作息时间准时开关灯,不得使用电器。不按规定者,一次扣除该寝室成员量化分和操行分各3分,不服从管理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学生寝室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理等。

本规定从2011年11月21日开始执行,对不服从管理者由管理员建议作出纪律处分等严厉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制定了我校升降国旗制度,使学生通过升降国旗这一具有教育意义的仪式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1、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寒暑假除外,遇到恶劣天气不举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3、旗仪式采取四种程序,出旗、升旗、奏国歌、国旗下讲话。

4、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手在旗杆下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5、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6、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基本分为75分,每月及格分数为70分,按制度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每月底汇总,每学期末得出平均分。

一、组织纪律。

早操(读)、上课、自习(包括晚自习)集体活动100%出勤率,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因公因病请假除外)现象者,加10分/月。

二、学习态度。

1、按要求每天完成当天作业的,加5分。

2、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加5分。

3、素质教育考试90分(包括90)以上的加10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全部及格(60分及以上)加10分,且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当月卫生检查均合格(7分以上)者,当月加2分。

2、被评为月优秀寝室的,该寝室成员当月加3分,寝室长加5分;

3、服从老师安排,认真完成公区卫生维护的,加3分。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加分。

1、在全校的评比和竞赛中获奖,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各种获奖可累加分数。

2、做合格班干部(班长加4分,科代表加3分,班,寝室室长小组长加2分)。

3、黑板报工作人员按每人每次加2分。

五、思想品德。

1、当月没有通报批评以上(包括通报批评)处分,加5分。

2、制止学生打架、举报违纪行为者,加5分/次。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有突出事迹者,加25分/次。

4、拾金不昧者,加10分/次。

一、组织纪律。

1、凡违校纪,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警告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箭每次扣10分,留校察看每次扣2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旷课(包括集体活动)每节扣3分。

4、早操、早读按旷课一节起,每次扣3分。

5、早读、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每次扣3分。

6、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1分,不履行请假手续,伪造假条、冒充班主任签字,每次扣10分。

7、不参加集体活动,按旷课处理每次扣3分。

8、不按时返校,每次扣10分。

9、上课违课堂纪律,玩手机、看小说、说笑、睡觉,带零食进入教室视情况每次扣2分;

10、晚上21:30未返回寝室的,每次扣5分。

11、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声喧哗、听收音机、mp3、玩弄乐器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每次扣2分。

12、不带校牌、仪容仪表不规范者进入教室(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次扣2分,且不限制累加。

13、留宿校外人员或男女生互窜寝室者,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4、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板绕床,箭以上处分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5、在校园内抽烟每次扣10分,酗酒者每人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6、盗刷他人卡的,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且不限制累加。

17、故意破坏公物每次扣10分,且不限制累加。

18、说假话欺骗老师和领导,与老师无理顶撞,每次扣10分。

19、妨碍或刁难学生干部正常工作者,每次扣10分。

20、破坏环境卫生者每次扣3分,乱倒饭菜扣5分,乱倒污水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每次扣1分,随地吐痰者每次扣1分。

21、私自到小摊乏购买无卫生许可证食物且带入校园,每次扣5分。

二、学习态度。

1、未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的,扣2分/每次。

2、未按要求完成假期作业的,扣5分。

3、素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扣10分,补考不及格的扣15分。

4、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所考科目一门不合格(60分以下)扣5分,不限制累加。

三、劳动态度。

1.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寝室,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长扣4分。

2.凡每日检查评比中,不合格的教室,值班学生扣每人每次扣2分,班长和劳动员扣4分。

3.公区卫生维护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四、思想品德。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1)炮制、张贴各种、小字报或散发非法宣传品者;

2)呼喊动口号,发表动演说者;

3)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者;

4)有其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安定团结言行者;

5)盗窃国家及他人财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1、班主任须严格按以上制度严格考评,每月末评定一次,须在一周内将《学生操行月汇总表》报学生科。

2、学生操行分70分及格分数。

3、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实习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5、学生的操行分数是学校就业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6、凡操行不合格者,取消学生班级和校级评优评选资格。

7、凡屡教不改,操行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学生寝室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5、卫生间、阳台整齐干净;

6、书柜整齐干净。

1、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花园无杂物;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

3、卫生间干净,下水道无堵塞,厕所便池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明显臭味;

4、排水沟通畅、整洁、无积水、杂物和淤泥。

1、地面无积水,厅道廊无污泥,无垃圾;地面、厅道每天清扫两次,厅道每天拖地两次;

2、屋顶、墙面无蛛网,栏杆扶手无灰尘,楼梯台阶不滑;屋顶、墙面每周清扫一次,拦杆扶手每周拖擦一次。

3、卫生间干净及下水道无堵塞,厕所无臭味,卫生间及厕所必须每天冲洗二次,污水下水道每天保持畅通,厕所要定期用洗厕粉洗。

4、厅道内门窗干净无尘,每周擦洗一次。

5、四周环境及花园无杂物,水沟无积水、无饭渣,花台和报栏保持干净。四周环境每天清扫两次,花园和水沟要每天清理。

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抽查由宿舍管理中心组织宿舍管理人员、校学生会生活治保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七、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文明寝室班”、“文明寝室院”的评比活动。

学生寝室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被子折叠放整,枕头放在被子上面,除床上用外,不准在床上放置其他杂物。

2、碗筷、牙杯、牙膏、牙刷等放在物架柜上,一直线排列整齐。

3、鞋子一律放在床下鞋架上,鞋跟朝外,一直线排列。

4、毛巾统一挂在毛巾棒(绳)上,挂放整齐。

5、脸盆、水桶统一放在物架柜上旁,要求排列整齐。

6、垃圾篓倒净,与扫帚一起有序放置。

7、其他物品及衣服折叠整齐后入包,不能挂置在室内其他任何地方,未干衣服一律晾挂在阳台。

8、衣裤、皮包等物,要统一挂放一直线排列。

1、寝室卫生包括室内、阳台及寝室对出走廊,做到一日一扫,床下能每次扫净;每天一次打扫(拖),打扫时先把脏物扫尽,再拖,门、玻璃窗、墙上污迹擦尽;节假日重点扫,把走廊、室内墙上蜘蛛网掸尽。

2、整体干净、整齐、美观、大方。

3、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自觉完成值日工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争创文明寝室。

4、虚心接受管理人员的教导,服从管理,珍惜劳动成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规章制度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创建与品牌学校相一致的财产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我校的固定资产大致分为:

1、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衣柜等;

2、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

3、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4、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5、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辆等;

6、医疗器械:

7、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印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8、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9、其它如房产等。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财产管理具体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所属部门的财产负责,班主任对自己班级财产负责,个人对自己所管理和使用的学校财产负责。

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谁使用谁负责,在管理上实行管用相结合。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学校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部门要建立财产帐薄,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账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价值较低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价值较高的由校长签名同意,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仓库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

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教职工调出学校时,需办理完财产移交手续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煤气的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

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在账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对于易损零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日用杂品、文具和纸张,还有各项维修配件,节假日用品,如党旗、国旗、彩旗、横幅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每日或一学期有一次报表,不管是谁来领物都应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

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

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

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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