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巩固对书籍内容的记忆,还可以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并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和总结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了吧。在写读后感时要尽可能客观地分析和评价所读内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有关书的名言。就像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觉得,《阿甘正传》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它开启我们的智慧,更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
大家的智商应该比阿甘高吧。可是,大部分的聪明人,最后都变为一个又一个普通的平民。这是为什么呢?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今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阿甘它既有那灵感又有那汗水,所以阿甘已经是个"天才"了。他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力所能及地去帮助每个需要他帮助的人。阿甘是个值得相信的好伙伴,他赚到钱时,也不忘与帮助自己的朋友们一同分享,他甚至还将钱分给那些曾经欺负过他人格的人,他认为,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不会奋发图强。
阿甘之所以那么成功,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阿甘没有因为自己智商不高而放弃对这个世界的希望。这就像《圣经》中所说的:"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抛弃你。"是呀,如果你保持着对世界的希望,那这个世界也不会抛弃你。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上帝都会赐给他一项出类拔萃的才能。可是,很多时候,人们也许一生也未能发现自己的这项才能,而选择了别的职业。而阿甘正好找到了自己的才能,并充分地利用了它。阿甘的才能是什么呢?其实他的才能就是他那坚强的意志与恒心。作为一个低智商的阿甘,却凭他坚强的意志力取得了一般人没有取和的成绩。
《阿甘正传》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启示: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恒心和毅力,你就可以做好。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可他却说战争是狗屎;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着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着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他在军队了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着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另类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着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着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着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着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一直都很想看看《阿甘正传》,因为据说它能鼓舞人心,给予观众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这学期我看了《阿甘正传》。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影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甘在珍妮突然离开他的时候,突然开始奔跑起来,整整用了三年他只是不停地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跑,他只是想跑,只是觉得这样不停地跑着可以让自己放松一点。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只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生活着,而珍妮她有着雄心勃勃的青春,但却迷失在沉沦的精神世界里,幸福对她而言来得太晚,也太短暂了。为了她自己的梦想——成为一颗璀璨的明星,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再后来,她漫无目的地在各州流浪,结交各色的陌生人,尽管她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但对生活却越来越绝望。
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阿甘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导演无非在通过阿甘和珍妮的命运的对比,通过丹中尉命运的变化告诉观众一个哲理: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命运,即便我们有各种缺陷,承受着各种不幸和灾难,但是只要能坚定一种信念,就能创造出奇迹。相信观众随着阿甘、珍妮和丹中尉各自的命运的起伏能够体会出其中的哲理!
看了《阿甘正传》,之后在我感到莫名的烦躁或者有些事想不通的时候,我总是会忽然想起阿甘,然后我就想像他一样无所畏惧地跑起来,不为其他的,就只是想认认真真地跑一次,把堆在我心上的大石头给搬开,轻松上阵,这种感觉会有多奇妙啊!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
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时光倏忽而过,曾以为还很遥远的20xx已不期而至。
新年总能激发内心的希望,如同按下重启键,每年都会在翻篇的同时订立自己的新年计划,然而,每年都因为内在的外在的各种原因,往往有些计划制定了却又半途而废,到了年尾总会打上不少折,但又会多出几个目标外的酸甜苦辣。人生不正是这样,随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有些是尽人事,知天命,不能强求而为之,有些却是只要有毅力有恒心是可以做到的,譬如读书。新年伊始,让书籍不再是家里书柜上的摆饰,让阅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阿甘正传》是因为先看了电影再买了书看的,年轻的时候阅读后的感想是很励志,现在再看,更多的是感动。感动于阿甘的执着和简单。阿甘没有功利心,甚至可以说是无欲无求的'境界,至始至终贯穿着他整个人生的就是“followyourheart”和“justdoit!”。阿甘的字典里没有为什么,就是为了想跑而跑,不仅由小时候被逼着跑,变得不仅会跑,还跑得飞快,后来阴差阳错地获得了很多成就和荣誉。
这一切应该既有偶然又有必然。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注定的命运,但我相信我们生命中还有偶然,这偶然就是初心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说“也许我们这些聪明人,脑袋里能装的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这一生,我不知道,我将会走过哪些路,遇见哪些人,看到怎样的风景,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但我希望,我能够忠于内心,守护纯粹,保持善良,淡泊名利,为心中所愿所爱奋力而为,不管结局如何,但至少,曾经为之努力过。
一本好书,能让人思考。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精神胜利法”至使他苟且地活了一生,专门受人欺压,而自己却不会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他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物,是专门给别人调侃的一个卑微的小人物。他根本翻不了身,因为他是不会懂得一种外在与内在都胜利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在精神上的胜利。
阿q的心中是期盼革命的,因为只有革命才能使他有新生活的可能。所以他和一路“革命人民”一起闹“革命”,可是他在土谷祠的“革命”就等同于土匪强抢他人财物,这也正因为他独特的一套心理医疗法所致的思想:极端地认为真正的革命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然,正和他想象的相违背,在他的一生中,缺乏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感情方面!
周末我看了《感悟》这本书深有感触,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其中的一个感人故事。
一位母亲生孩子时大脑突然大出血,变成了精神病人。而她生的男孩却很健康。这位孩子的奶奶就养大了他,不久男孩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小学,考上了重点中学,但这一年,他的奶奶去世了,男孩和他的妈妈就由隔壁好心的婶婶照顾,婶婶经常带着他的妈妈一起去给他送饭。时间长了,他的妈妈居然也知道去学校的路,一天他妈妈竟然独自一人从树上摘了几个桃子给他送过去,看着儿子津津有味地吃着,痴呆的妈妈也会心地笑了,几天后,在山上的桃子树边,散落摘下的桃子边有一摊血,可怜的妈妈为了儿子能吃上桃子,已经掉下了悬崖。
其实我们也不用现在变成一个大款,去给爸爸妈妈买豪车、豪宅,只要现实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是对爸爸妈妈最好的报答。
我喜欢读书,这次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苏少壬写的《感悟生命》。
苏少壬,男,大学毕业后当过教师、医生、记者、编辑,从机关又回到教研室。高中开始戏曲创作,也写小说,报告文学和杂文,发表于全国性和地方性报刊。出版《学步集》和《何时叫妈》两书,现教授大学语文和写作学。
读了作家简介后,更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整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我读了之后爱不释手,其中最喜欢读的是《成为湖泊》。这篇故事主要讲和是一位大师由盐放入瓶子,放入湖泊,而教导弟子在心胸开阔。由此,我明白了很多,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互相包容,就像两个朋友之间,也有一此性格不和的地方,这时也就需理解他,包容他,如果一不小心得罪了你,你就要心胸宽阔,这样才会有更多的朋友。就像廉颇负荆请罪,蔺相如就怀有一颗宽容的心,最后两人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
包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美德,包容不是胆小无能,而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度。做人做事都要学会包容,正如我们一直说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c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发生在阿q身上的,不仅是一个特例,这是农民的典型,是当时风雨飘摇时期中中国人民的典型。当时的中国人民就是一直沉迷于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过分良好的憧憬,对革命还很模糊。作者就是借阿q的悲剧,来揭示长期存在于中国人民内心的封建恶习和劣根性,也借此来唤醒“沉睡中的人们”,为他们开启一扇窗,让黎明的阳光照亮他们的双眼。这大概也就是《阿q正传》经久不衰,被传颂为“鲁迅的作品”的原因吧!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感悟生命》这本书,感慨良多。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动物的故事,让站在局外的我们仿佛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它们对生命的态度,得到生命的真谛。看完我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书中芸芸众生,触碰了心灵深处,唤醒了生命的灵魂。而此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第一篇文章——巴金先生的《小狗包弟》。
这篇课文是巴金《随想录》中的名篇。它讲述了作者家中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包弟在“文革”中的悲惨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那个疯狂时代的惨无人道的现实;文章还描写了小狗的悲惨遭遇留给作者心中永难磨灭的创痛,表达了深重的悲悯、歉疚和忏悔之情。
虽然大家普遍认为这篇文章主要揭露的是“文革”期间的罪恶,但我认为,这篇文章还有一处闪光点,便是在呼唤人性,讴歌人性。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即是体现在文中写到包弟的离开。这使作者愧疚万分,以至于以后每每想起时“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也许因为狗被普遍认为是最忠诚的动物,,因此有许多篇描写狗的文章。特别是动乱年月,人情殆尽、亲友疏远时,狗常常成了重要角色,用它们对主人的忠义,反照出社会中人的无情,就更衬托出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作者为了免遭造**派的袭击,保住生命安全,只有将爱犬包弟送到解剖台上。这样描写,既是作者的自责,也是从另一角度表现对人性的渴望与呼唤。倘若没有专政队的诸种暴行,狗的主人绝不会“残酷”地将爱犬送走;假如人间充满人性,怎么会随心所欲地践踏无辜的性命?因而,自责,实际上就是呼唤人性;而呼唤人性,也是从另一方面对生命的讴歌和赞美。
当轻轻合上这本书时,这个故事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或许人性也是这样,无论如何,都会萦绕在人的心头,只是有的人还未发现而已。生命的意义,或许也就在此吧。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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