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不仅仅是在工作开始前的一个计划,还需要经常进行调整和优化。9.接下来是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启示和思考。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平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市计生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以下:
无各类职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负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下设办公室:xxx。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xxx、xx。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依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情势宣传安全意识,修建安全氛围,使大家熟悉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展开。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梗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分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进步到医院平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进步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分,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题目及时赐与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职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分逐一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分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职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份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分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工作计划应当对工作内容、目标和要求、实施方法和步骤、领导保证、监督检查等环节作出具体明确的安排。要分几个阶段具体明确部署落实工作,何时开展工作,谁来负责,如何保证领导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县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部问题,聚焦群众反应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此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
2019年上半年,在医院党委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医疗质量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1、对中央精神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面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要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请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茅台,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是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极化、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1、集中学习教育阶段(2019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次反对“四风”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会、党支部会议、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论述,深入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2、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各党支部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四个方面”12各突出问题,逐项认真查摆本单位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认真查找差距和问题,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干部明确整改责任,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3、督促检查阶段(2019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院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复核,全面梳理自查自纠问题。对发现发现的问题,向科室负责人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院党委集中研究处理意见,情节轻微的,院党委直接进行问责;情节严重属违纪问题的,已交纪委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各科室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细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固话转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几种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要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紧抓实。
二要压实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对日常工作中大家看得见、群众有反映,心知肚明、约定俗成、常规惯例、习以为常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坚决查处纠正。
三要强化问责。坚持把记录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不落实的事,盯不落实的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推进镇域治理现代化,推进全镇安全水平提升,重点推动“三结合三整治”,即集中整治与全面完成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整治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整治相结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给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行业、企业“三个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化危化品安全整治。
1.组织人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摸排,摸清涉及危险化工品企业底数。
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对发现存在违法生产和使用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书面方式要求进行停产整改,同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深化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整治。按照省安委会10月5日部署开展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整治要求,在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水平。
1.继续全面排摸辖区内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底数,建立一企一档。
2.建立小微企业风险研判会商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
3.针对小微企业行业和业务管理特点,梳理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特征指标,结合上级要求,指导企业开展风险等级管控。
4.根据辖区内小微企业变化情况、各部门联合风险研判会商结果和企业风险分级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
5.积极对接县安委办,做好信息化监测预警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行实时监控。
(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冶金、旅游、燃气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道路交通领域。以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为主要载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重点治理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路边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020年2月底完成)。
2.消防领域。除小微企业外,重点整治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家庭作坊等场所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
4.旅游领域。重点整治名宿(农家乐)等相关领域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主要整治未配备消防设备、以及消防设备是否存在更新等问题。
5.燃气领域。重点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检查。(2020年2月底完成)。
6.交通、水利工程领域。重点整治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隧洞、基坑、边坡土方、脚手架、高支撑模板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突出;未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地临时仓库、办公区、生活区等消防措施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存在“三违”行为。
7.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主要以无证经营、危险储存为突出重点,必要时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2020年2月底完成)。
(一)部署自查阶段。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围绕集中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形成自查文字材料。自查材料要求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地梳理出本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责任、措施及整治时限。
(二)推动整治阶段。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要全力组织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集中整治要充分聚焦关键,尤其要梳理问题认真、工作内容清晰、举措积极有力、落实时间倒逼,力争集中整治有明显成效,推动我镇安全上一个台阶。并积极对接县安委办,及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镇政府将对事故发生村、企业进行约谈。
(三)总结提升阶段。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要积极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计划,及时把要求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确保整治组织实施到位;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摸,不留空白盲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举措、时限;要严格时间倒逼,按照节点紧密推进,倒排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强化督促指导,把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
(三)加强指导服务。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要结合“三服务”等活动要求,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积极对接县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也要精准服务、提供帮助。注重发现和收集企业共性问题,着眼从根本性解决难题、突破难点,帮助企业构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标本兼治。要着眼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重点提升产业工人和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厘清新业态、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力量建设,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强化执法效能;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环险)、智慧用电、第三方技术服务覆盖面、受益面;完善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五)强化巡查问责。县安委办要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红线意识不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责任缺位、存在监管盲区;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整改没有盯住不放等问题。
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要求,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现就抓好我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xx局成立以xx同志为组长,xx、xx、xx同志为副组长,xx、xx、xx、xx、xx、xx为组员的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具体包保责任如下:xx、xx负责督办xxx;xx,xx负责督办xx;xx、xx负责督办xx。
一是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如,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二是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比如,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是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比如,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是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比如,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xx月中旬至xx月上旬)。
1.自查。请各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指标体系》中确定的4个方面、12种表现(见附件1),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实际,认真对照查摆,填写问题清单(见附件2),xx月xx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机关纪委(人事科)。
2.专项检查(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局xx,负责对全局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上报机关纪委(xx)。
局xx,负责对全局在服务群众方面、责任担当方面、履职尽责方面、工作实效方面、对待问题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上报机关纪委(xx)。
局xx、xx负责对全局在项目建设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上报机关纪委(xx)。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xx月中旬至xx月底)。
各单位要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拿出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明确责任人,扎实搞好整改,逐一销号,于xx月xx日上报整改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深化拓展阶段(长期坚持)。
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努力补齐短板,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1.各单位(科室)、各专项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作好安排部署,确保将问题查清查实,列出问题清单。
2.机关纪委将对自查自纠政治态度不坚决、主体责任不落实、被动应付不负责,自查不深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主动上报,以及掩盖问题等不良现象,依纪依规从严从快追责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按照市委办公厅文件要求,经xx单位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在xx单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以疾风厉势掀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风暴,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解决影响天津xx系统改革发展、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xx系统干部队伍,不断提高xx系统系统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深化xx系统改革,不断提高xx系统工作水平,在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中展现新作为、新形象。
二、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既打好攻坚战,着力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又树立持久战思想,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要坚持压实“两个责任”,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以xx单位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以抓“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研判,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要坚持标本兼治,找准问题根源,重拳“治标”、强化“治本”,多方施策、综合治理。
要坚持与xx单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十项任务举措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三、整治重点。
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市委和全总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xx系统系统职工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具体现象和问题,查摆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1.对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工作中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空喊口号、不求实效;单纯以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单位利益、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市委部署、xx单位党组工作安排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4.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消极对待,搞形式整改、敷衍应付。
5.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积极不主动,风险危机意识差,对重大问题不敏感,处置或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党组织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
6.政治敏感性、政治鉴别力差,对政治谣言和不当政治言论不敢发声亮剑,对危害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反应迟钝、处置不力。
(二)重点整治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具体现象和问题,查摆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7.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8.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差、效率低,xx系统网站、津工e家等新媒体服务运行“僵尸化”,热线打不通,举报信箱成摆设,公开电话不解决问题。
9.民计民生工程推进缓慢,不能急群众之需、解群众之难;机械、教条执行制度规定,办事程序拖沓、手续繁琐,给群众造成不便。
(三)重点整治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具体现象和问题,查摆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10.不调查研究,不科学论证,不执行民主集中制,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政策朝令夕改。
11.“新官不理旧事”,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克难问题“躲绕推拖”。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13.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回避问题矛盾,工作失察失职。
(四)重点整治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存在的具体现象和问题,查摆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14.学风不扎实,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应景交差,
不求“入脑入心”;会议过多过长、无实质内容,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同一事项多头开会重复部署;文件层层转发、照抄照转;层层写请示、听汇报,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15.总结报告、学习材料、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等东拼西凑,习惯于从网络、报刊复制粘贴,不结合自身实际。
16.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考核内容不务实,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考核组临时拼奏,不搞培训、不懂业务、不接地气,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差。
17.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路线”,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不做深入分析和深度思考,走马观花,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18.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常态化机制执行不到位,蹲点调研下不去、蹲不住,不能做到人到心到,对真实情况和真实想法了解不准确。
(五)重点整治在重点领域和xx系统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主要聚焦以下方面:
19.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不够深入,政治站位不高,对中央、市委和全总的决策部署跟紧、跟上力度不够等问题。
20.xx系统机制建设不完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xx系统职能作用方面成效不明显。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措施不实、水平不高,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强等问题。
2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淡漠,服务职工对下号召多,直接服务、具体举措少,力度小,对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回复消极应付,瞒上欺下,基层xx系统干部和职工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22.机关干部工作精神状态不够饱满、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环节把关不严,工作的效率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
四、方法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在xx单位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xx单位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与xx单位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同一领导机构、同一工作机制,负责集中整治的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机制,抓好任务落实,确保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有效开展。
(二)抓住“关键少数”。从xx单位党组成员自身做起,从各部门各单位严起,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xx单位党组要以上率下,深度亲自,带头查摆,切实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率先查思想查作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以xx单位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
(三)深入调研排查整改。xx单位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问卷调查和调研排查工作,xx单位在区局集团xx系统、基层xx系统和职工群众中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征求意见;xx单位领导分别带队,深入部分区局集团xx系统开展调研排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既查摆共性问题,又精准发现和整治具体表现。xx单位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深度排查本部门本单位自身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表现,列明具体表现,分析危害根源,制定务实管用办法精准施策,逐项整改并巩固成效,真正做到久久为功。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当下纠正的要限时解决。制定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行为规范,重视解决深层次问题,在“化风成俗”上下功夫。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四)明确阶段工作任务。2018年做好宣传发动和调研排查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社会影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挖思想根源,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找准突出问题、具体表现,明确整治重点、方法举措,坚持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起谋划、整体推进、务求实效。2019年切实整改和巩固深化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坚决防止自查自纠泛化异化,整改措施虚化弱化,确保逐项整改到位。2020年建立长效机制,不断织密制度网,既下定打攻坚战的决心,又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研究,针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现象,分析产生根源和规律,以严实作风深化集中整治成果,强化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固化深化集中整治成果,严格制度机制执行,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集中整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五)加强巡察督查和监督举报。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xx单位党组巡察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分析,在反馈意见中提出整改建议、列为整改重点,并督促、协调有关方面整改到位。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倒查追责”,从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倒查上级领导作风不严不实、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畅通群众来信来访和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向区局集团xx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方便基层xx系统和职工群众反映问题、实施监督。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同心同力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问责攻坚。始终高悬问责利剑,铁腕重拳查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严重影响市委、全总和xx单位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造成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动真碰硬、一问到底。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有效震慑。从巡视巡察、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中发现梳理问题线索,紧抓不放、快查严处。发挥好与市纪委市监委驻xx单位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信息沟通、举报核查、督查问责、跟踪问效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联、资源共享,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协同联动高效运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定性量纪,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严肃执纪问责,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坚决向作风顽疾“开刀”。
(七)加强思想引导激励担当作为。xx单位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记初心使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大意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锐气进行正风除弊。坚持把集中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剑高悬、警钟常鸣”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做到本职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负起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注重选树宣传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积极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成效显著,职工群众满意度高的正面典型经验,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为敢干者卸下包袱,为敢担当者撑腰鼓劲,用制度为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保驾护航,大力彰显xx单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作风建设新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安发〔2019〕15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9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成立菜花坪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欧阳中胜担任组长,方华容、蔡晓华、丁远大任副组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何辉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调度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
(二)开展宣传活动。邀请相关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施救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结合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转、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消防、道路交通、校车、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燃气网点、森林防火、水库防汛、电力、生物环保油、职业病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清除事故苗头。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行动、有效果。活动期间,要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部署。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全镇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要在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重要环节上早谋划、早部署。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单位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巩固近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努力实现今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以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和谐*建设,实现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下几点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整治小旅馆、集体宿舍、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设置疏通逃生出口,完善安全设施,全面落实责任。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锁闭的,必须立即整改;凡应急照明设施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错误的,以及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学生、幼儿、老人、病员的集体宿舍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实施并予以处罚,坚决防止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区域性“三合一”企业整治的源头管理,认真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建筑用房,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加大对塑料制品、木质工艺品、纺织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原材料堆放不规范、消防设备不全、消防通道不畅的企业,予以限期整改,对存在“三合一”现象和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开展在建厂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加强现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高空坠落、建筑机械和电器伤人等恶性事故发生。
为了使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镇政府专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徐培金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徐荣标担任,组员有:郭静、姜胜松、黄永贤、鲍祝君、金翔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镇政府制订安全生产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本次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应按季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要全面核查。在前几年开展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相关进行一次重新分类评定,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镇政府梳理出一批隐患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对那些安全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五是要推出示范点。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为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提高整体整改实效。六是要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在原有的基础理上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实现基础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检查阶段。镇政府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等。
(四)总结验收阶段。镇政府在企业自行整改的基础上,要组织力量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总结,11月30日前将情况书面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安全整治整治工作与“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法治安。
(三)加强督查、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新闻曝光。镇政府加强对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x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xx,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三)及时总结推成果。镇纪委及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及时汇。
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工作计划:
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20xx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以法治安,重典治乱,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行政执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警示。
(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素质、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安监系统干部培训,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忧患、实干、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十一)安委办、交委办的综合作用。
理顺工作关系,两个办公室的综合作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工作一起安排、组织;季度例会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征求意见,调动各职能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职能、各司其职、,执法体系,大安全格局。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重点行业部门。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安全生产年”这一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开采、合法生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突出问题,强化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二级以上,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三率”均达100%,杜绝死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长:朱剑飞。
副组长:马广明白文连。
成员:韩家根冀明君顾永平王建团高长志钟昌波韩峰徐大贵王万华娄柏。
四、整治重点。
(一)加强“一通三防”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落实综合防尘措施,强化通防基础、基层管理,立足通防事故长效防范机制建设。一是建全瓦斯治理体系,实现瓦斯、煤尘防治工作的全员参与,强化现场管理。二是要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加强对通风系统巷道的维修,降低风阻,优化通风网络,提高系统可靠性,保障系统完善可靠、通风能力满足生产安全需要。三是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时进行系统升级,确保正常运行。
(二)加强顶板管理专项整治。从严执行“敲帮问顶,及时支护”制度,对地质条件复杂、工作面初放与收作、巷道开窝、透窝等作业场所安排干部重点把关,重点防范;做好矿压预测预报分析,对地质条件变化和支护方式进行研究;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重点对架棚、锚网、锚喷的施工质量,“敲邦问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支护情况,特殊支护的架设情况,回料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面初采、初放以及地质条件复杂、过断层、过老巷、揭煤、贯通时的顶板管理,维修巷道的短支短护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三)加强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及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及时维修变形巷道,保证行车、行人的.安全要求;对车、轨、绳以及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斜巷运输安全管理,搞好各类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加强持证上岗、遵章作业的教育,杜绝斜井提升“走车走人”现象,排查电工、操作工、维修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四)加强防治水工作专项整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对受老空水、钻孔水、构造导水影响的作业点做好水文观测、分析和预报工作,白集、唐庄两矿特别要加强韩桥矿关井后矿井水的预测预报工作。重点做好对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制落实、机电设备检修试验、水仓和水沟清挖、防洪物资储备、防洪队伍组建、水文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指定负责单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解决措施,限定完成时间,做到责任、任务、措施、时间四落实,在雨季前完成相应的检修和全负荷试验。各矿要编制健全的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培训,掌握应急技能,并完善防治水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矿井安度雨季。
(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学法、知法、守法,规范职工行为。进一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但查“物”的危险状态,而且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排查治理必须深入全面。要强化源头控制与过程管理,切实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整治。实现安全培训与安全管理一体化,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对新工人的岗前及在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强化对各工种安全技能的培训,增加安全防护及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培训质量。规范人的行为标准,把人的行为安全程度与收入挂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要特别加强对“三违”的治理,重点整治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七)加强矿井依法组织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八)加强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制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管理制度,积极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危害知识教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的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效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布署、整治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布署阶段:4月1日之前,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整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向职工传达贯彻。安全、工会、政工、宣传、团委等部门要立即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整治落实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内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评估办法》及相关规定,排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奖惩。
六、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掌握整治进展情况,解决整治中需要的人力、物力。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二)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兑现,采取经常性的突击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认真排查和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从严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
(三)各矿要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隐患排查从静态排查向动态排查拓展,从排查硬件向排查软件拓展,从作业现场的隐患排查向管理、投入、培训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拓展,从事后控制向源头排查拓展,力求覆盖人、机、物、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源头管理与过程控制,切实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各矿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相结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五)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市、县安监及市煤炭工业公司将对整治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步好转。
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简称专用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持续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规,依法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和消除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新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三”;
3、无证非法生产、经营。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居)、街直要本方案的'要求,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和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本企业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街道、各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几项安全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10]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一)调查摸底阶段。
1、2010年5月底前,各村(居)、街直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2、2010年6-7月,街道、各对管辖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摸底调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查。
(二)整改及“回头看”阶段。
2010年7月至10月,各村(居)、街直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检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的问题整改,并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治。
(三)检查督查阶段。
2010年11月,迎接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市安监局也将组织抽查。
(四)总结阶段。
2010年12月,街道、各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好措施、好办法,改进,努力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组织,职责分工,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长陈洪义副主任,街道安全办。
1.规范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
4.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2020年,全市纳入九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20〕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20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20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抚州篇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为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 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网吧、歌城及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城市燃气、涉氨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对七类(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高空作业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深基坑支护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专家论证、审查和使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拆装队伍资质、安拆人员资格证;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搭设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科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加强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20xx年度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辖区中小企业特点和监管工作思路,决定全年每个季度确定1-2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分季度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分季度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淘汰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设备和工艺技术,提升中小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夯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列入分季度专项整治行业的中小企业隐患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0%。使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改善。
今年的分季度行业专项整治,主要对辖区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这些行业企业中,存在较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安全制度缺失、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整治。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相关行业企业的底数、生产状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等。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各街道根据区集中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结合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3月底前,各街道将辖区四个行业整治企业名录上报,由区安监局负责对企业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有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坚决取缔。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下旬)。区安监局对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辖区整治企业及关停企业情况,对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不足等加以总结,做好整治工作情况的上报工作。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采取抽查督查的方式,对今年的整治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企业整治效果。
1、领导重视,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是消除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网格化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有机统一,与开展阶段性集中检查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果。
2、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各街道要积极主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和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企业隐患整改。同时,各街道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参照《市中小型生产企业检查评分标准》,及时调整中小企业abc分类,量化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总结提高,做好信息报送。各街道要善于及时总结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工作信息。每月25日前,向区安监局上报相关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稳定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我镇决定从2020年10月6日起至12月末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对秋冬季农机作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
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排查事故隐患,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一)开展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行动。组织各村逐户排查摸清无号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法改造车辆数量、使用情况,填写《未登记拖拉机登记表》和《未登记联合收割机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由村级汇总数据,于2020年11月5日前报送镇农机站。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要求实施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研究探索整治途径。对于无证驾驶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置。
(二)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要求参加年度检验、安全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
(三)强化反光标识使用。要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组织相关人员逐台筛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粘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违法违规处罚行为。集中农业综合执法力量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加大检查力度,查处无证驾驶、查处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驾驶操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和田间作业安全。
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镇农机管理站协同交警部门负责对拖拉机无证无牌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及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工作。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导所包保村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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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一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严格隐患销号。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
(四)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验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实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六)强化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镇市政和房产中心: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市住建局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政府、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镇安监站: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办〔2019〕49号)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七)消防中队:依据《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交警中队、泥汊交通运输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镇文教中心、中心校、劳动保障中心、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各部门、村(社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安监站。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村、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村、企业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企业要认真落实政府村主任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精心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改。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企业、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分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村、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结于5月31日前报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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