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和适应市场变化,以保持竞争力。公司的成功也离不开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宝贵的经验。
3、销售人员每天详细填写工作记录,销售经理每天审核,给予协助与辅导;。
4、销售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相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二、部门例会管理。
(1)、各销售部:每日举行早夕会议,每周举行一次销售总结分析会。
2、销售部门应重视早、夕会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1)、早、夕会内容应提前准备,并列好早会行事历、计划表,预先公布;。
(2)、早、夕会经营要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保证质量,并做书面记录。
3、早、夕会经营应达成的目的:。
(1)、掌握业务人员工作进展,落实活动量管理;。
(2)、传授知识、研讨、演练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3)、交流工作经验,激励业务人员工作士气;。
(4)、重视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教育,提高业务人员自身修养;。
(5)、宣导公司政策和企业文化。
4、其他会议管理工作:。
1、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天(初)。
2、销售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出勤;。
3、销售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获假;销售人员及销售经理请假需由销售经理核准,超过三天者,由销售总监核准。
5、销售人员如遇以下情况可申请请假:。
(1)、因事须本人亲自处理时可请事假;。
(2)、因病需休息或治疗时可请病假,但病假三天以上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3)、婚假、产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直系亲属或配偶身故,可请丧假七天。
6、关于请假期间的考核规定:。
(1)、维持、晋升考核不因请假而降低标准(产假除外);。
(2)、销售经理当月假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待遇不变;。
7、销售人员假期期满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销假者视同缺勤,超过规定时间按离职处理。
四、员工培训。
培训是公司为销售人员提供的最大福利,分为制式培训及非制式培训两大类。
1、制式培训如下:。
(1)、新人入职培训。
(2)、新人30天销售实务训练。
(3)、转正培训。
2、非制式培训如下:。
(1)、管理层级培训。
(2)、师资体系培训。
(3)、其他培训。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的业绩。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2、月销售冠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给予xxx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给予xxx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给予xxx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企业要快速发展且正常运转,需要资金,资金来源于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销售部门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核心部门之一,可见销售对于一个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配合公司营销战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可以使销售人员开展销售工作更加稳定快速的进行,同时也能规范销售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以下小编整理了几篇公司销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部门管理机构。
主任:总经理。
部门成员: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
四、岗位职级划分。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职级对应岗位1a销售经理2b销售主管3c销售业代4d长期导购员五、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金+绩效奖金(业绩提成)+综合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奖金。员工在试用期间享受如下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金年终奖金高温津贴综合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其它销售经理销售主管销售业代长期导购员员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并经转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工资:是指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岗位责任及工作,给予岗位工资享受。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同时,公司对该销售员工所下达的业绩达成绩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全勤奖金:是指所有销售人员每天必须在9:00前打卡,超过10分钟内扣10元/次,超过10分钟的扣20元/次,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无故不打卡按旷工处理,累计超过三次无故旷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奖金。
5、销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应保持在8:00-22:00间自己的通讯工具处于正常待呼状态,如发现3次/月不能正常传呼者,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
6、综合补贴:包括手机通讯补贴、个人日常餐费补贴等。
7、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年终奖(按全年销售达成率×0.5%)、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9、新老员工必须承诺遵守个人薪资保密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询问或评论个人薪资。违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批评、处罚、降薪的`处分。公司在需要时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五、试用期薪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全勤奖金)的100%。
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其期间的全勤奖金。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绩效奖金。
六、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七、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一律员工在试用期合格并转正三个月后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级。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四种销售激励方法: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3、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4、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xxx元奖励;
5、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6、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7、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市场策略。
一、计划概要:
产品投入市场一般要经历前阶段开发导入期、后阶段开发导入期、发展期、成熟期、四个阶段。一个产品要抢占市场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往往要经历数几个月持之不懈的努力和维护才能做到。
1、为前阶段开发导入期为3个月,通过全市各区域商圈的评估测算、预计莞樟区(大朗.黄江.樟木头.塘厦)、莞长区(东城.城区.南城),预计可开发60--80家bc商超和2家连锁便利店。3--5家bc商超场内形象专柜、力争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20%的纯利润来计算,利润收支大约平衡,市场营销费用约为10万元。
2、为后阶段开发导入期为12个月向全市各大连锁商超开发,以最快的速度达到全市各大ka、bc、连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的覆盖率80%以上。第三年到第六年都为发展期、成熟期,力争年销售额突破1200万元,市场营销费用为100万元。
3、开发导入费用分解:条码费用、入场费用、对私费用、
a、条码费用是指入场以条码单个产品的条码计算,目前一般为30--100元/个。
b、入场费用是指入场合同费,一般采购都会分五个节日计算,五一、中秋、十一、春节、周年店庆,每个节日大多为300--800元。
c、对私费用是指个别卖场单店给予采购或给一半商场一半采购本人。
(以上数据只是起参考作用,具体数据还要根据具体市场情况而定和公司的策略)。
二、目标市场:
全市各大ka、bc、连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厂方团购,住宅花园小区,中高收入家庭,特别侧重白领人士多的商品楼盘周边的大、小商超。
三、价格定位:
其产品定位决定了他的价格定位,但是要做到使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价格应稍低于竞争对手同类产品。但是要做到全市货品统一供货价,只是个别区域或时间促销除外(但是也应该在公司销售部的同意下进行)、具体价格还要根据具体市场情况而定。
四、服务:
对销售人员、导购员进行先期系统培训、建立一流的服务水平、服务过程标准化。
五、广告:
前期开展一个大规模、高密度、多方位的广告宣传运动。突出产品的特色,突出企业和产品形象场外活动。
六、行动方案:
1、人员配置(暂列4人):销售经理:1人;销售业务员3人。
2、销售部工作总流程:
人员配置-岗前培训-工作计划和分配-市场调查-开发市场-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售后服务跟进-货款结算-市场分析。
七、区域划分:
全市共划分为四个区域、八条线路。(此项请看附件业务区域划分表)。
八、结束语:
国内的红酒市场前景广阔,如何能在这块人人垂涎三尺的大蛋糕上分得属于我们的一杯羹。不仅仅只取决于一份营销方案的好坏,更多的还在于营销计划的执行力度并要根据市场的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市场营销的最优化。当然,还与公司企业领导人的眼光和支持力度有很大关系。品牌与做人之间,策略与做事之间,做企业和做经营之间,差一毫而失千里。在国产、进口红酒界普遍呼唤强势品牌的今天,只要我们能对市场做出科学的判断,然后制定出确实可行的营销战略,并要求相关人员强有力的执行下去。看问题能始终站在市场的角度出发,处处能以客户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来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得失的标准。那么,市场的春天就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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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销售战略,顺利开展销售部工作,明确销售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销售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销售活动和销售人员。
由公司统一定价,定好的产品价格未经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或销售部领导签字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降低产品的出厂价格。
销售部人员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其它制度,必须遵守本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对销售部的每一位员工进行季度和年终考评。
2.本部门员工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可以直接开除。
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6.在销售过程中,如果未经销售部经理允许,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负与公司无关。
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商业计划,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
9.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协助公司和部门制定销售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以及制定市场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销售部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向社会或市场(包括网络)发布招商销售信息和销售产品,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岗位职责。
1.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部的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
1.2全面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源组织和产品销售组织工作,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特别是相同竞争厂家),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主要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方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1.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制定和审核销售预算,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1.4掌握产品市场动态,每月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各部门销售成本、存在问题、市场竞争发展状况等,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监督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1.5协调销售部和各经济组织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1.6提高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并向总经理汇报。
1.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签订销售的合同、意向、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价格。
1.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和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1.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对象及不同季节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保证企业较高的盈利水平。
1.10定期专访大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政策,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1.11参加企业收款分析会议,掌握客户拖欠,分析原因,负责客户拖欠款催收工作,杜绝长期拖欠货款。
(三)销售主管岗位职责。
1.在销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销售工作,协助销售部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3.负责销售工作具体落实、接待流程、制度执行落实、销控管理、销售部日常来电来访详细记录、疑难客户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现场气氛布置、工作日志检查落实、人员情绪调动、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4.负责销售制度的执行及落实。
5.协助制定销售任务,负责对项目销售任务组织实施及推行。
6.负责发现销售问题并及时上报。
7.负责销售部固定资产、安全卫生、销售资料管理及发现工作。
8.负责销售部人员的排班、休假、调度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销售员岗位职责。
销售员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外,必须还要遵守本销售员岗位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道德修养水平。
1.2.及时准确的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根据市场变化规律,提出具体的销售计划方案以及个人的销售工作流程和细则。
1.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市场特点、销售特点,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1.4.做好市场调整与分析预测工作,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1.5.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付销售款项。
1.6.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办理的有关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1.7.收集销售信息和客户意见(包括产品开发、价格定位、包装设计等),对公司销售策略、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1.8.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分析和总结报告,做好销售费用支出控制。
1.9.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经济犯罪。
1.10.完成本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11.协助做好本部门参加的各种招商订货洽谈会,并做好会后总结报告。
2、业绩制度。
销售人员的工资=底薪+出差补助+提成。
2.1.新销售员试用期为3个月(前两个月可不下市场),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销售员,月工资为20xx元加业务提成。
2.2新招收的销售员,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不下达任务,第二个月的任务为老员工的50%,第三个月的任务为老员工的80%以上。
2.3正式销售员根据公司业务及市场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必须出差一次。出差前要填好出差申请表,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说明出差的事由、时间、地点、路线、预计出差的天数和费用,并且出差补助与业绩挂钩。出差返岗后,及时向主管领导回报出差情况和提交客户的详细资料。
2.4销售人员的业务联系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移动)电话卡,离岗时,必须将该卡上交公司。
2.5销售员在试用期内,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补助电话费100元,转为正式销售员后,每月补助电话费200元。
2.6销售员在下市场时,公司提供报销往返火车票(六小时以下硬座,六小时以上硬卧)和长途汽车票以及每人每天100元的食宿补贴。吃饭、住宿、出租车、动车及以上交通费用不予报销。
2.7销售人员未完成月目标任务的,给予80%出差补助报销。底薪和返点不予扣除。完成年销售任务的,可以补发已扣除的20%的出差补助。
2.8销售员的月目标任务业绩返点为3%,超出部分则按5%返给该业务员。返点原则为未有拖欠货款的。
2.9新客户首批订货量在1万元以上,如需下降单品价格,经总经理或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返点下降0.5个百分点。
2.10销售员的业绩返点结算方式为隔月结算80%,余下的20%到年底全部结清。货款未清部分暂不接算,直到货款全部结清时再结算。退货则退回返点。换货则按最后换货金额结算。
2.11在展销会、招商会现场签订到的客户(交了定金的客户),第一次提货后划到该区域电话销售员名下维护。其他客户,由销售部统一安排划到该区域电话销售员和销售员联系洽谈相互之间不得冲幢。
2.12公司在展销会、招商会现场签订到的货物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时候,返点放入销售部留作他用。
(五)电话销售员岗位制度。
电话销售员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外,必须还要遵守本电话销售员岗位职责。
1.制度要求。
1.1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2树立良好的心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去投入工作,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1.3应使用规范、标准的语言开展电话销售工作,在每次上机前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
1.4在电话中进行交流必须做到如同面谈:微笑、热情、真诚、亲切、专业,掌握好自己的语气、语速、语调,严禁用不当语言辱骂客户。
1.5不断挑战自我、突破、创新,遇到困难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因情绪影响自己的语言和工作。
1.6认真做好记录和客户分析,及时传递和反馈信息。
1.7呼入电话接听,了解客户信息来源,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回答并及时将客户信息记录在案。
1.8对所分配客户进行及时回访跟踪并及时将客户信息记录在案。
1.9积极参加培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1.10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1.11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1.12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寻求销售机会并按时完成各项销售指标。
1.13积极开发新客户,拓展与老客户的业务,建立与维护客户档案,着重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1.14积极执行公司销售计划和方案,接受上级业务指导。
1.15每个工作日完成销售电话20个(其中意向客户不得少于2个)。
1.16掌握电话销售技巧,确保电话销售质量。
1.17积极参加晨会或例会,总结经验教训,开展业务交流。
1.18反馈客户意见和信息提交合理化建议。
1.19每日整理客户档案,不断完善内容,并报销售经理,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1.20收集成败案例,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1.21团结同事,互帮互助。
1.22对公司客户档案负有保密责任。
1.23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2.工作提成制度。
2.1新招收的电话销售员,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电话销售员,月工资为1200元,满一年后月工资加100元。
2.2新招收的电话销售员,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不下达任务,第二个月的任务为老员工的50%,第三个月的任务为老员工的80%以上。
2.3正式电话销售员工资与业绩挂钩,未完成月目标任务的,只能领。
80%的工资,但是不扣反点工资。未完成月目标任务而完成了年任务的,补发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所扣除的工资。
2.4当月发展的新客户,单个客户同一月份内提货量在20xx元以下(含20xx元)为2个点,20xx元以上(不含20xx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为2.5个点,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为3.5个点,第4个月开始为老客户,返点为一个点。
2.3对公司以前老客户的维护费单批货款在2万元(不含20000元)以上的为0.8个点,单批货款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为0.5个点。
2.4在本区域内由市场销售员、公司领导、公司招商会、展销会上(即非本电话销售员)开发的新客户,维护费返点为0.3个点。
2.5根据不同市场、不同季节月份,电话销售员必须完成销售部下达的任务。
2.6不折不扣的协助做好市场销售员的电话订单。
1、公司设立季度销售冠军奖,奖金200元。
2、公司设立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金500元。
3、各种奖励奖金,统一在年底最后一个月与工资一起发放。如营销人员未工作到年底的,则奖金不予发放。
4、凡是未完成季度、年度销售任务的不得参与评奖。
5、各种奖励评奖不得有虚假成分,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奖励并给予各相关人员该奖励金额的罚款,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例会每周一次,由部门经理组持。
2.销售部经理传达公司每周例会精神、工作指示、经营信息。
3.检查本部门指标完成情况,评估上周销售活动成效,分析市场扩展情况。
4.销售人员汇报上周工作和开发潜在客户情况,提出工作中的问题。
5.分析、协调、帮助解决销售工作中的问题。
6.销售部经理指示下周销售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
1、原则上公司不同意退、换货。
2、非因公司产品质量、销售资质或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原因,不得退换货。
3、由于客户自身销售问题,而导致客户本身个别产品库存积压,在产品保质期到达前18个月时间内,产品质量、包装完好,允许客户换货,但客户必须承担产品的往返运费和包装费用。
4、因运输过程造成产品及包装破损,严重变形而无法销售,并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包括网上发照片),公司给予该客户退换货或更换包装。
5、客户自身进行的任何促销活动,需公司在货物价格支持情况下,所订购的任何产品,一律不许退换货。
1.销售业务档案。
1.1.产品宣传册。
1.2.合同协议、销售协议等。
1.3.各种销售证照。
2.行政管理档案。
2.1.本部呈报、请求、报告等。
2.2.本部发文、通知等。
3.客户档案(aaa级极密)。
3.1.电话记录、来访登记。
3.2.客户信息登记。
3.3.客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反馈。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销售过程的管理。
三、责任人:
四、正文:
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处方药销售规定。
销售处方药时,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处方药要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2、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处方的审核:经本企业执业兽医审核、签字后方可销售。
4、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如不能保留原件,可留存复印件或登记备查。
5、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零售中遇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时,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兽医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7、无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8、在营业时间内应有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在营业现场,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遇有顾客要求,兽医(兽药)技术人员应负责对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认真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
1、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2、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三)药销售过程中。
2、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4、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第二条 目的
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原则
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制定程序
管理制度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制定,上报主任进行审批,审批后经过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 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组织执行。
第六条 实施监督
主任负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实施效果考核
发行室高层领导,主任办公会负责对管理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制定方法
第八条 类比法
主要通过对相似行业、同行业竞争对手现行的销售人员成功管理经验,结合发行室目前经营现状而制定的。
第九条 经验对比法
主要根据发行室过去3-5年内的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要求以及客户对相关信息反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
第十条 综合法
在类比法与经验对比法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其他因素而制定的。
第四章制度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 销售员管理
(一)产品销售员管理;
(二)网络销售员管理。
第十二条 销售员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 销售员的业绩评估
第五章产品销售员管理
第十四条 销售员职责
(一)产品销售员主要职责
1. 根据年度营销目标,制定本地区的营销目标、营销计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 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3. 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 负责应收账款回收,协助财务部门完成结算工作;
5. 协助市场推广人员作好市场促销工作;
6. 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二)营销主管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营销目标,并监督实施;
2.负责领导制定技术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方案;
5.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6.负责销售队伍建设、培训和考核。
销售部门管理制度_销售部门制度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 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 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 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 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 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 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
第十五条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 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 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 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 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
货方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
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供应并符合质优价廉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药品管、(以下简称gsp)《合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条采购人员服从上级安排,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不推卸责任。
第四条采购人员采购商品时,必须坚持按需进货、质优价廉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中心必须定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全体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更新知识,不断了解市场动态。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要为上、下游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经营与销售员、保管员及质管部等联系,掌握相关情况。
第七条廉洁奉公,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得擅自提高购货价格、擅自压货和提前支付货款。
第八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购货成本。3。
第九条建立供应商档案,收集市场信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积极为公司引进新品种。
第十条勤进快销,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提高库存周转率,确定最优补货时间和补货量,努力避免缺货或积压情况。
第十一条采购部根据缺货品种、购进价格、库存情况等指标对采购员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作为奖罚依据。(具体办法另订)。
第十二条接待供应商要热情,但不得浪费,中午严禁饮白酒。不得以陪客户为由在上班时玩牌。
第十三条积极应对药品招标,配合销售分公司做好投标过程中所需要做的一切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采购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章定义。
第十五条首营企业:首营企业为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第十六条首营品种:首营品种为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第十七条供应商:与我公司发生供货关系符合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第十八条一般付款:由采购人员根据公司制定的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情况、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将应付货款支付供应商。
第十九条预付款:在所购货物发出之前,购货方将货款预先支付给供货方的支付方式。4。
第二十条缺货品种:因生产批量少或近期不生产,或因价格、原料等原因,无法保证市场供应的品种。
第二十一条采购合同:采购人员购进药品时与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签订的合同。
第二十二条季度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制定的采购计划共分两类,根据销售情况和品种库存下限制定的采购计划,调整合理库存。
第二十三条下限品种:低于所设定的库存限量标准。
第二十四条协议客户:因业务需要,就购进、销售、回款等方面签定协议的供应商叫协议客户。
第二十五条购进价格:商品购进的实际价格。
第二十六条压货:供应商对需要进行采购的商品进行超计划量供应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协议品种:供需双方因业务需要,就购进、销售、回款等方面签定协议,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品种。
第三章采购、第二十八条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gsp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审核供货单位和销售人员的法定资格,考察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合同履行能力。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第二十九条对急救药品的采购应做到及时准确,在采购过程中同销售分公司保持联系,对不能解决的急救药品采购员向采购销售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分别严格5《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进行。
第三十一条采购中心与销售分公司对药品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和链接。
第四章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
第三十二条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五章采购合同。
第三十三条采购员在购进的每一单药品前必须与供应厂商签订购销合同。
第三十四条购进合同必须有如下要素构成:1.合同的标的;2.数量;3.价格、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天数;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质量条款;6.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的质量条款。1.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药品包装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2.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6(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购进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资料;(4)药品包装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5)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6)明确药品的生产企业。
第三十六条在与供应商洽谈中对供货价格、供应商、付款期限发生变化,单笔合同数量、金额波动较大以及合同购进数量加库存大于库存上限等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正式购货合同。
第六章购进成本管理。
第三十七条同品种、同规格、同厂家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采购。
第三十八条每月定期组织购进、销售、审计监察部门人员座谈会,对采购品种、价格进行分析。
第三十九条对实行国家调整价格的药品,价格下调的,维持采购价格同比不变,发生采购价格同比上涨,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价格上涨的,采购价格同比不得高于原同比购进价格。
第四十条采购人员采购新品种时必须通过询价比价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天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
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及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按照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
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及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四条婚假。
员工婚假为3天。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酌情增加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
第五条丧假。
1、员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3、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岗位工资发放。
第六条探亲假。
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因路程,公休假日又不能团聚的(团聚是指在家居住一夜或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4、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
6、探亲假期间普通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年薪待遇的管理者按均月工资的60%发放(但不能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7、探亲假相关差旅标准参照《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产假。
1、正常生育给予女员工90天产假,遇难产实施剖腹产、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天。
2、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3、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15天产假,3~4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30天产假,4~7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42天产假,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给予90天产假。
第八条旷职。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到本公司上班,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事后一天内又未办理补假的,视为旷职。
2、旷职按日扣发应发工资。员工连续旷职达3天,年累计旷职5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2:30~17:00。
第十条迟到早退。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的员工,迟到一次扣罚日应发工资的30%。迟到一小时以上,必须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按相应规定处理。
2、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处罚与迟到相同。
第十一条出勤打卡。
员工只负责本人的出勤打卡,打卡记录做为员工出勤到岗的记录。各部门参考打卡出勤的记录确定并报送员工考勤。如发现替人打卡,替与被替者均按迟到1次处理。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一、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含水针及粉针)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六、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订单。
七、采购计划经确认后,在本地采购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需要省外采购的,要求9天内到货,采购部全程负责,需要预付款的,从付款之日起计算。预付款采购,如果到货数量不足付款数量的,视为采购不到位。
八、急需商品请计划报送人特别说明,在本地有货情况下,在24小时内完成采购和配送。
九、与供应商交易达成后,品种负责人在业务软件中做采购订单。到货后一个月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位。
十、各品种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采购台账。
十一、供应商提出对账时,由品种负责人向财务人员预约,除每月前后五天,三天内财务人员应安排对账,对账周期不得超过三天,对账后双方确认对账函。
十二、库存商品中同品种不能超过三个生产企业,特殊情况必须由需货部门按新品采购流程执行。
十三、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gsp要求索取合格的供货商资料。
十四、向供应商办理付款时需符合《合同管理制度》之规定。
十五、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以下最有利的条件(质量、包装、品牌、折扣、价格、进货奖励、广告赞助、促销办法、订货办法、订货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送货地点等)。经运营部审核后方可签订。
一、开票员开票后,出票员复核并打印出库单,开票员开票的最小单位可以为最小包装的1/2,除近效期催销产品,按先产先出原则开单,否则仓管员有权不发货,并在半小时内通知开票员。出库单开出后次日前必须提货,系统以开票为准挂应收账。
二、关于零货的开票规定:不足一件的拼箱允许两个批号开单。
三、商品资料内的销售价由销售内勤及时维护,维护时在价格调整单内调整。开票价格不能低于含税进价,如遇特殊情况,销售部门可与采购部、运营部沟通解决。
四、开票员恶意拆单与销售员恶意开整件货后拆零退回的,视为情节恶劣的三级错误,按三级错误规定处理。
一、对于本地采购,货物采购完毕后,由司机配合采购员安排送到仓库,验收员在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对于外地采购,货物到达本地后,由采购内勤电话通知司机在半个工作日内提货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送至仓库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员在接到货物后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五十个品规以上的复杂来货按上述流程,但验收入库与系统录入工作时间可以视品规数计算延长。
二、验收员根据预到货日期从业务软件中提取采购到货通知单,照单验收实物,验收完毕后做系统入库。出现以下情况验收员必须在到货后一个小时内通知采购品种负责人,验收员根据采购品种负责人反馈的信息决定是否继续验收:
1、到货数量超出采购到货通知单的数量;
2、缺少随货同行、质检报告等其它资料;
3、业务软件中没有相应的采购到货通知单。
三、质量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入库单,所有入库相关单据交予财务部记账,不能跨月。
四、仓管员凭出库单按商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准确发出货物,仓管员发出货物的同时由复核员照单复核,按销售单位或区域分类打包封箱,按复核员备货库库管储运员的顺序点清交接。所有的发货手续必须清楚,仓管、复核员、储运员与收货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五、17:00以前开的出库单,仓库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货物备好,放在发货区。17:00以后开的出库单,在次日12:00以前备好发货。备货时新开的单据放在下一轮备货,不得插队。
六、客户或业务员收到货后,如有疑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部门反馈。
七、新增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和客户信息必须由质量管理员处理。
八、质管仓储部必须每周实行动态盘点,每个月进行一次盲盘,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货物短少的,库管员承担相应损失,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
由申请人或责任人承担相应10元/件的费用并在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所有销售退货,须由退货人填写《销后退回申请表》并按表上程序审批后办理退货手续,退货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退货送到仓库为起始。若不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公司有权收取50元/天的保管费并按50%比例留给仓管员分配。审批程序如下:
四、采购退货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后开具打印《购进退出通知单》,并提供退货相关单据给财务,由供应商或储运员持票据到仓库办理退货,采购部对此全程负责。
五、上述退货流程单据办理程序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相同。退货手续办理完毕后,所有退货单据由内勤和仓储部门按财务要求交予财务会计。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发展基金标准:
一、销售部门经理:5万元,销售部门主管:2.5万,销售部门销售员:1.5万;
二、行政部门经理:5000元,后勤主管及员工:20xx元;
三、副总:1万元;
四、药超:店长1万元,副店长5000元,营业员、收银员20xx元。
以所享受的岗位奖金计提,发放奖金时扣除,每次扣除实发奖金的20%,扣满时公司给员工收据,可以自愿提前交纳,满额后开始计算10%的年利息,离职时本息一并计算返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来公司也已经两年多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石药集团欧意药业的一员。在公司工作的这两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与技能,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处于良好的态势。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在这样的良好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原因,因此,我不得不离开热爱的岗位。
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我所在岗位的工作请领导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公司以后事业蓬勃发展。
申请人: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