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文学艺术创作的一种形式,它通过文字表达思想感情,给人以心灵的触动。推荐大家阅读以下优秀作文范文,它们展现了不同层次的写作能力,对写作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我有一个特别友好的小伙伴,她就是我的好邻居黄心怡。她乌黑发亮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她水灵灵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珍珠,小小的樱桃嘴巴显得特别可爱。
黄心怡与我是同龄人,又是我的邻居,从小我们就一起上学放学,我们可好了。虽然我们也吵闹过,但最终我们的友谊还是牢固的,因为她是一个勇敢并且有正义感的小女孩。
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跌倒了,但是,我又要迟到了,我心想:反正有人会扶她的,我要赶快了,要迟到了。后来,我看黄心怡走过去,扶起老奶奶,用温柔的声音问道:“老奶奶,疼吗?”老奶奶说:“不疼,谢谢你,小朋友。”黄心怡听后连忙说:“不用谢!”然后飞快地跑回教室,她回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已近回到教室了,老师罚她不许进教室。但她得到了老奶奶的表扬,她的心里乐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她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帮助了别人,别人开心,你会更加开心。她是一个有爱心,而且助人为乐的好学生,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做一名有爱心、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我和我的小伙伴我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她叫慧慧。慧慧身材矮矮的,头发扎得高高的,嘴巴小小的,眼睛黑溜溜的,很讨人喜欢。她的性格有时暴躁,有时温柔。暴躁用在男生上,温柔用在女生上。她有许多朋友,当然最要好的朋友是我啦。有一次,我和慧慧一起去购物,在路上碰见“仇人”——李志鑫。于是,我们两个决定吓吓他。我们分开躲在商店的角落里。
李志鑫从商店里出来,嘴里塞着一根冰棍,津津有味地吃着。我们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大吼一声“嘿!”李志鑫吓得嘴巴一张,冰棍都掉到地上了。他一边摸着胸口一边自言自语:“我的小心脏都跳出来了。”“慧慧,你们给我站住,还我冰棒!”可是,李志鑫怎么也追不上我们。我和慧慧嘻嘻哈哈地笑着说:“你还是回去长长个子吧!”还有一次,我和慧慧等几个朋友一起玩抢凳子的游戏。音乐响起来了。我们心里都盘算着怎样才能抢到凳子。音乐停了,我们一个接一个地抢着凳子。最后一个凳子了,我和慧慧紧紧地盯着那把凳子,生怕凳子从眼中逃出。我和每天朝夕相处的朋友慧慧成了“敌人”。我们谁都不示弱,一个劲地抢着凳子。我用头顶着她的肚子,使劲想把她挤下去。最关键的一刻,我使出吃奶的劲:呀,呀,下去吧!慧慧宁死不屈,但最后还是被我挤下去了。“哈哈!”我得意地大笑。我和慧慧一起快乐地玩,一起面对困难,一起受表扬……这些都是我记忆中美好的画面。
大气的“小顾”
“小顾”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论在哪里,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当然,“小顾”还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大气。
一次,“小顾”在和她的同桌“当当”玩的时候,“当当”不小心划破了“小顾”的脸蛋。只听“哎呦”一声,“小顾”的脸上多了一道口子。小顾毕竟是女孩子呀,脸上都划破了,怎么受得了?“当当”站在一旁一动不动,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一会儿“当当”不好意思的开口了,他对“小顾”说:“小顾,真对不起,我不该这么不小心的,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我爸爸,他会狠狠地打我的!”“小顾”点点头说:“当当,没事儿的,现在一点都不疼了,放心吧,我决不会告诉你爸爸的!”“当当”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回座位了。
下午放学了,“小顾”妈妈一看到“小顾”的脸就着急地问“哎呀,你怎么了?”“没什么,就是当当不小心划到了。”“小顾”一点不在意地回答。但她马上恳求妈妈“妈妈,你千万不要告诉当当爸爸,他爸爸会打他的”直到妈妈答应为止。
“小顾”原谅了“当当”,大家都很快乐,这是多么大气的一种表现啊!我想: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对身边的人生出一份关爱,一份尊重。人与人之间,要是多一些这样的宽容和理解,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夸夸我的伙伴佳佳。
每个人应该都有些不错的小伙伴吧?他们是不是都有一些优点?相信你们一定会回答“是”。我当然也有喽!现在我就要夸一夸我的伙伴——佳佳。
佳佳是我们某某市少儿艺术团合唱团预备团的团长。她有很多优点——唱歌好、助人为乐、上课认真……现在,我就要夸夸她怎么关心团员。记得是在今年2月,我要参加新春音乐会了,但却在前几天发烧了,到了那天还没好。于是妈妈就打电话给丁老师说我迟点来,丁老师说佳佳会管的。于是在我也出发后,给佳佳打了个电话,说我们出发了,等会儿给我们指个路。后来,我们在途中不知道怎么走,就打电话给佳佳,让她为我指路。即使是她比较忙,她也会耐心地回答我们的提问,我们有时没听清问了好几遍,她也不觉得烦。到了大剧院后,我们又找不到音乐厅后台他们所在的'地方,佳佳便在电话里一一回答我们的疑问,有时一个问题她会回答好几遍。最终在她的引导下,我终于找到了后台他们在的地方。我一进化妆间,佳佳便扶我到椅子上坐下,她却不坐。有时我站起来去喝水,有同学坐在我坐的椅子上时,佳佳便让她们让给我坐。她们都脱裤子时,佳佳让我不要脱,正式演出开始了再脱,怕我着凉。
有个这么好的团长,我觉得做团员真幸福!她虽然只比我大一两岁,但是就能做得这么好,我很佩服她,我要向她学习!
我最敬佩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一位会敲架子鼓的男孩。严格说起来我并不认识他,但是他那富有节奏感的鼓点声令我深深陶醉,灌注到了我心里。
有一天,我做完作业打算出去散步,因为要扔垃圾,所以就从后门走了,当我正扔完垃圾打算走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架子鼓的声音,但是那位鼓手似乎是一位初学者,只不过会断断续续地敲几下罢了,我并没有在意,走了过去。
但是自从这以后,每天我都会听到“咚咚咚……”的敲鼓声,不论是严寒还是酷暑,即使是数九寒冬,我也会听到敲鼓声。
几个星期后,我外出回家时,看到一位手拿架子鼓棒的男孩,正和一位手拿乐谱的中年人一起下楼,原来是他!是这位小男孩。
我回到家,坐在书桌前时,那连贯的“咚咚咚……”的鼓声,似乎一直在我耳边敲着。
我有一个活泼、可爱、学习好的小伙伴。他就是庄杰智,他比我小一岁。
我的小伙伴他现在上四年级,学习成绩很好。每次数学考试都是第一名,语文成绩总在90—98之间。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们以他为榜样。
他调皮又贪玩。记得有一次,上课钟打了他还在操场上荡秋千。校长走过来对他说:“你快回教室上课去。”没想到杰智却满不在乎地说:“你有不是我们老师,凭什么管我?”校长用脚使劲踩了一下地,对他皱起了眉头。他看到校长那副表情就一溜烟跑回了教室。他有点象《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懂得“天庭”的规矩。
在家里和我玩的'时候,他那副活泼、可爱的样子让人很愉快。他笑起来特有意思,圆圆的脑袋,两个小酒窝嵌在脸上。别的小伙伴都很喜欢他,常常找他来玩。有一次我们几个玩的正高兴,淘气的杰智向路边的一只狗挑衅,那狗就向我们扑过来,我们吓坏了。可他对我们说:“蹲下,快!”我们赶紧往下一蹲,那狗被吓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们特别高兴,大家说这小子还真有几招。
他很勇敢,常常有冒险的行动。有一次,他拉着我来到一个两米高的坑边上。刚走到坑边,他就跳了下去。我愣了哪儿,不敢跳。他说:“勇敢点,把眼睛一闭往下跳。”在他的催促下我也跳了下去。
他有着一张瓜子脸,浓密的头发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昂的鼻子下长着一张红润的嘴巴。这就是我们班的金哲。他虽然不是特别突出,但很有创造力。
记得上学期的一个中午,其他人不是在做作业就是在打瞌睡,但唯独金哲做完了作业钻在桌子下,我好奇地凑过去一看,只见他正在把一张用过的草稿纸放在杯子里和水不停地搅拌,我从没见他这么认真过,看着他,总觉得像个医师在调药粉,不能出一点差错似的。他拿着铁尺,全神贯注地就着杯子调和,一开始纸在水中漂着,慢慢地,慢慢地,纸已被水泡烂,白色的纸沫向周边延伸,旁边的同学见他这么认真,半带嘲笑地说无聊,而他不以为然地说:“我这是在“造纸”,等我造完纸,你们就等着瞧吧,爱迪生就是我的榜样,我打算把它命为“金侯纸”……”
说完,他又低下头继续搅拌,下课铃很快响起了,直到我大声向他耳朵喊了下课了,他这才惊醒过来。过了几天,他把纸放在塑料袋上晒干,一张洁白的“金侯纸”就诞生了。虽然纸有点皱,但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善于动脑的小创造家。
。
今年,我转到了湾呗小学。可是不管我转到哪里上学,我都不会忘记以前在城北小学同班的那个死党-陈俊毅。由于他心地善良,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所以夺得了"好人"这个光荣的称号。
记得我在城北小学的时候,在一次考试时,由于走得太急所以没有带笔.可我向旁边同学借时,他们都极其冷漠地话语说:"不借."当时我心急如焚,心想别人都做完大半了,我却连名字都还没写。天哪!怎么办呀?难道……难道我要交白卷吗?上帝呀!救救我吧!突然,一支笔从天而降,我心想:难道真是上帝给我的吗?我非常疑惑不解。我仔细一看,上面夹着一张字条,写着:时间不多了,快点写吧!署名是“陈俊毅”。原来是我的死党陈俊毅借给我的呀,这笔来得可真是时候呀!
还有一次,在我和陈俊毅一起回家途中见到了一个盲人正要过马路,一群不懂事的小孩子正在和盲人恶作剧,陈俊毅他奋不顾身地冲上去把那些可恶的小孩子赶走了,而且还对他们说了一些悄悄话,居然让他们痛改前非,一个个低下头对那个盲人说:对不起!事后我问陈俊毅说了些什么,他却说这是一个秘密。
这就是我的死党陈俊毅。
我有一个小伙伴,它就是芭芘娃娃,这是我一次生病的时候,父亲送给我的礼物。
我的芭比娃娃可爱极了,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又长有翘的睫毛,金黄色的长发,穿着长长的分红色的裙子,总是淡淡地微笑着,活像一个仙女,真是漂亮极了。
过了不久,它就成为我的伙伴。只要在家里,她总是与我幸运不离。每一次我一回家,芭芘娃娃就如同老师一样地看着我,仿佛在说:“快做,快做,要不然就没有时间预习了”。每当我有难题的时候,芭芘娃娃仿佛在对我说:“多读读题,一定能做出来的。”每次我吹笛子的时候,芭芘娃娃如同我的观众,认真地听我的演奏,直到吹完。
我喜欢我的小伙伴。我每天都要给她梳头,整理衣服,让她每天有个好形象、好心情。她就像我的一面镜子,她每天对我微笑时,我也会对她微笑。瞧,我每天都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是不是很像我的芭芘娃娃呀!
有一次,我在给芭芘娃娃穿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她的右眼睫毛差点儿挂了下来,只有一半的睫毛还贴在眼睛上。呀,会不会毁容呢?我当时又担心有难过,眼泪都流了出来。我赶紧向我父亲求助。父亲买回了粘得牢胶水。经过父亲巧夺天工,作于把芭芘娃娃的眼睫毛治好了。
直到现在,我也爱不释手。在我的生活中,芭芘娃娃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和小伙伴。
在我童年时代,有很多很多的小伙伴,跟我时间最长、最要好的就是邵柯铭了。邵柯铭今年十岁,在实验小学四年级读书,因为每天来回奔波,本来比我还瘦的他渐渐地结实了起来,能吃能睡,已经有了小“将军肚”,再加上圆圆的脸蛋,黑黑的眼睛显得特别可爱。邵柯铭和我一样有个坏毛病,就是经常丢三落四,他妈妈也拿他没有办法。邵柯铭的特长是英语口语,虽然我听不懂他叽里呱啦说的是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他英语说得很流利。邵柯铭的爱好是玩电脑游戏,而且很上瘾,不管去谁家,他都闹着玩电脑。
但是,大人都管得很严,常常使他不能如愿。邵柯铭的胆子很大,他曾经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还都是幼儿园的孩子,他就学着大孩子们的样子爬到三楼的天然气管道,然后从三楼滑到了一楼,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出。但是,邵柯铭一点儿也没有害怕,还笑嘻嘻的。别看邵柯铭的胆量不小,其实,他的性格还有点儿像女孩子。每次我们一见面,他都兴奋地拥抱我。
可是,当我要离开时,他总是恋恋不舍地哭一鼻子,弄得我心里也不好受,又总是在他的哭声中离去……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邵柯铭,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
我有一个特别友好的小伙伴,她就是我的好邻居黄心怡。她乌黑发亮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她水灵灵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珍珠,小小的樱桃嘴巴显得特别可爱。
黄心怡与我是同龄人,又是我的邻居,从小我们就一起上学放学,我们可好了。虽然我们也吵闹过,但最终我们的友谊还是牢固的,因为她是一个勇敢并且有正义感的小女孩。
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跌倒了,但是,我又要迟到了,我心想:反正有人会扶她的,我要赶快了,要迟到了。后来,我看黄心怡走过去,扶起老奶奶,用温柔的声音问道:“老奶奶,疼吗?”老奶奶说:“不疼,谢谢你,小朋友。”黄心怡听后连忙说:“不用谢!”然后飞快地跑回教室,她回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已近回到教室了,老师罚她不许进教室。但她得到了老奶奶的表扬,她的心里乐滋滋的。
我的小伙伴他现在上四年级,学习成绩很好。每次数学考试都是第一名,语文成绩总在90—98之间。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同学们以他为榜样。
他调皮又贪玩。记得有一次,上课钟打了他还在操场上荡秋千。校长走过来对他说:“你快回教室上课去。”没想到杰智却满不在乎地说:“你有不是我们老师,凭什么管我?”校长用脚使劲踩了一下地,对他皱起了眉头。他看到校长那副表情就一溜烟跑回了教室。他有点象《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样,不懂得“天庭”的规矩。
在家里和我玩的时候,他那副活泼、可爱的样子让人很愉快。他笑起来特有意思,圆圆的脑袋,两个小酒窝嵌在脸上。别的小伙伴都很喜欢他,常常找他来玩。有一次我们几个玩的正高兴,淘气的杰智向路边的一只狗挑衅,那狗就向我们扑过来,我们吓坏了。可他对我们说:“蹲下,快!”我们赶紧往下一蹲,那狗被吓得夹着尾巴逃走了。我们特别高兴,大家说这小子还真有几招。
他很勇敢,常常有冒险的行动。有一次,他拉着我来到一个两米高的坑边上。刚走到坑边,他就跳了下去。我愣了哪儿,不敢跳。他说:“勇敢点,把眼睛一闭往下跳。”在他的催促下我也跳了下去。。
我的好“老师”作者/文卓涵我的小伙伴是赵勋,有一头浓黑的头发,一张红红的脸蛋,脸上还有两个酒窝。我常常叫他书呆子,他也常常叫我蚊子。记得有一次,他给我听写词语,我把鸟儿的“鸟”写成了乌鸦的“乌”。他说:“你这个粗心的大蚊子把小鸟的‘眼睛’都丢了。”他说了我一顿,我说:“不就是小鸟的鸟写成了乌鸦的乌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对我说:“在几百年前,如果把‘天子’写成了‘夫子’,那可是要被杀头的。”接着他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有家的老爷中风后不能说话,可他想过节时招待他的一些老朋友,就写了个纸条交给他的儿子去买,可是,他的儿子不分“兔”和“免”,纸条上写着“鸡两只,兔一只”,他的儿子却看成了“鸡两只,免一只”,所以他就只买了一只鸡。在过节那天,他的老朋友们不约而同地说:“这家人真小气,这么多人来了,才买了一只鸡。”结果,客人们都生气地走了。
大气的“小顾”
“小顾”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论在哪里,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当然,“小顾”还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大气。
一次,“小顾”在和她的同桌“当当”玩的时候,“当当”不小心划破了“小顾”的脸蛋。只听“哎呦”一声,“小顾”的'脸上多了一道口子。小顾毕竟是女孩子呀,脸上都划破了,怎么受得了?“当当”站在一旁一动不动,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一会儿“当当”不好意思的开口了,他对“小顾”说:“小顾,真对不起,我不该这么不小心的,不过你千万不要告诉我爸爸,他会狠狠地打我的!”“小顾”点点头说:“当当,没事儿的,现在一点都不疼了,放心吧,我决不会告诉你爸爸的!”“当当”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回座位了。
下午放学了,“小顾”妈妈一看到“小顾”的脸就着急地问“哎呀,你怎么了?”“没什么,就是当当不小心划到了。”“小顾”一点不在意地回答。但她马上恳求妈妈“妈妈,你千万不要告诉当当爸爸,他爸爸会打他的”直到妈妈答应为止。
“小顾”原谅了“当当”,大家都很快乐,这是多么大气的一种表现啊!我想: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对身边的人生出一份关爱,一份尊重。人与人之间,要是多一些这样的宽容和理解,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是热闹的。听!孩子们欢乐的笑声在游泳池中荡漾,坐在荷叶上的青蛙敞开了它们的音量,呱,呱,好像谁在打着小鼓。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小鸟在不停地欢唱,欢乐谷里,游人的嬉戏声一浪接着一浪。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是火热的。酷暑虽烤过大地,却给它孕育生物的热量。烈日虽晒黑我们的皮肤,却赐给我们更多的康健。正是阳光的普照,小草才把它绿如翡翠的身姿展现,花儿才那么耀眼。火热的夏天让万物得到充电。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是多彩的。绿绿的爬山虎爬满墙头,紫色的牵牛花吹起了小喇叭,色彩缤纷的服装把孩子们美丽地打扮,雨后的彩虹悬挂空中,那是一条美丽的彩带为我们妆点世界。
我喜欢读书。不仅是为了获得知识,还是为了一种写作的感觉,一种闻到书香后的兴奋,与大哲宿儒神交的愉悦,足不出户而神驰万里的满足,读到了绝妙好文之后而:“与我心有戚戚焉”等等情绪所混合酿造出的心灵的感悟。
我喜欢旅游。正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样。他,古人,古迹身后的荒凉能更多的唤起我对历史的追忆,加深我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原生态的自然风光则可以拥有“纯正”的自然,从而发出对生命真挚的爱。春风春鸟,秋月秋蝉,花虫草木鸟兽既可以传达声的讯息,也可以在你生动传神的笔墨下转而承载人类的自然之爱!
我喜欢享受孤独。因为繁华的城市或多或少的抢占了心灵独处的自由。所以孤独并不意味着脱离群体,享受孤独只是在城市生活中闹中求静。给自己多一点的思考空间;为心灵提供一点自语的机会。我喜欢欣赏那美丽的夜空。可以独自仰望着那灿烂的星空,和那皎洁的明月。
我喜欢写作。它可以写出我心灵的呼唤;可以写出我对理想的追求;还有心中不可言喻的情感。它是我在不快时发泄的源泉,它是我愉悦时分享的旧友,它是我展现自己的舞台。
文章不是“写”出来的。是涌]动的思想,按耐不住的真挚情感所融合的结晶!所以,有了真情实感,有了个性化的体验,就是一片成功的文章。
我喜欢彩虹。因为我愿意面对挫折,因为我想相信彩虹总在风雨后!我喜欢以最佳的精神面貌面对自己的人生。换句话说,就是我喜欢挫折。因为人生是一本考验之书,每翻开新的一夜,就是挫折像你挑战的时刻;当你翻开最后一页的时候,也就是你人生中最灿烂辉煌的时刻!所以,挫折是你面对下一次挫折的武器!
所以,我喜欢。
老师将他特意安排坐在我的旁边。之后,他就成了我的好伙伴,他叫江子文。别看他表面文静,其实他是一个热心助人和认真学习的人。
谁跟他都会不由得生出欢喜之情。有一次,上课时我想跟他说话聊天,但他一口拒绝了我说:“上课时,不说话。”听到了这句话,我感到万分惭愧,他对代学习的态度,令我非常佩服他。江子文,你不但是我的好伙伴,还是我要学习的'好榜样!
我在家里养了两尾小鱼儿,这两尾小鱼分别叫做小黄和小橙,小橙有着一双闪亮亮的眼睛,十分可爱。小小的嘴巴,橙色的皮肤,红色的鱼尾,在水里一摇一摆,可爱极了。小黄呢,有两个大大的眼睛,又黄又白的皮肤,常常精神抖擞,像个大将军一样,十分神气。
每当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我就会去鱼缸里喂鱼、换水,这也养成了我的好习惯。
有一天,我做完作业后,来到鱼缸旁。看到水里懒洋洋的小黄和小橙,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先把一小撮鱼食夹在小夹子上,然后放进水中,等着小黄和小橙来吃鱼食。结果只有小黄兴冲冲地追过来啦,看小黄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吃到夹子里的鱼食,我也替它松了一口气。吃完之后,它还在鱼缸里来来回回转悠,瞧它那欢快的模样,肯定是在感谢我的慷慨施舍。现在的它一定是在饭后散步了吧,看来还是一条注重健康的小鱼儿呢。
再看看小橙,呆在角落里,一动也不动,我把鱼食都放到它的眼前了,它才懒懒地努了一下嘴,去吃鱼食,唉呀,真是服了它了。一只是勤勤快快的小家伙儿,另一只却是个实打实的懒鬼,真是鲜明的对比。不过也常常因为鱼食不够分,它们就成了一对欢喜冤家。
我有一个快乐的小伙伴,她的名字叫朱小可,是个非常活泼的女孩,我们俩是邻居。她有一双发亮的大眼睛,一个不高不底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一头乌黑的头发。
朱小可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有一天,天上雾蒙蒙,我在家门口就看见她那一身鲜艳的衣服,可显眼了。
她喜欢弹古筝。我经常在家听到她的琴声,尤其是那一首悠扬的《高山流水》,让人陶醉。
朱小可做事可认真了。我们经常在一起写作业,读书,做游戏等。她做每一件事总是那么投入,遇到不懂的问题,总是要问个明白。她还练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的羡慕。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你们听了这些,是不是也很喜欢朱小可了?
在我的生活里,我的朋友很多,同学、小区小伙伴,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还是书。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伤感和幸福的同时,也让我一路成长。每一次的阅读,我就会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悲,在被故事的感动中,让我明白许多道理。
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小说讲述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女主人公小安妮,她自幼失去父母,11岁时被绿山墙的马修和玛丽拉兄妹领养,但她个性鲜明,富于幻想,而且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友谊。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与书中安妮所经历的故事一起伤感一起快乐。
当我看到安妮渴望有一件灯笼袖衣服而得不到时,我深深为她伤心,可一想到我,想要穿什么就有什么时,深深感觉到我是多么幸福啊!但后来安妮终于还是得到她想要的灯笼袖衣服,我看着看着,为安妮梦想的实现手舞足蹈起来。这让我懂得了,只要胸怀梦想,不懈努力,生活就会丰富多彩,生命就会美丽多姿。
今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书,当我一看见书,眼前一亮,激情立马就来了,饭都没吃完,就躲进自己房间,如饥似渴阅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几个失去父母的孩子成长的故事,比他们大两岁的哥哥既当父亲又当母亲,风里来雨里去,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他们连学校也进不去,一看到这些,我想到我的生活条件是这么好,不仅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念书,还有陪伴我们成长的书,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所以,我要好好读书,好好珍惜现在的日子,将来才能做个有用之人,才能去帮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
感谢你,我最好的伙伴——书。我一定会终身爱你,与你不离不弃,永远相伴。
我的小伙伴我有许多小伙伴,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伙伴是赵冠宇。
他家和我家隔一幢楼房。平时,我们上学一块去,凑在一起写作业,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的个子不高不矮,又白又圆的脸红扑扑的,像一个红通通的大苹果。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镶嵌在淡而短的眉毛下,显得神采奕奕。
他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就那体育来说吧,每次田径运动会上都会为我们班上争光。记得在学校第六届田径运动会上,赵冠宇。
谭奇康等几名大将参加了运动会。嘹亮的哨声一响,霎时,赵关宇像离弦之箭一样蹿了出去,竭尽全力奔跑着,遥遥领先,后面的对员像勇猛的小老虎,紧追不舍。
突然,赵冠宇摔倒在地,脚磕倒了跑道边的一块石头上,立刻渗出了鲜血。头上顿时痛的直落汗珠,紧闭嘴唇。
大家惊魂未定正想去扶他,却见赵冠宇挣扎地站起来,步子蹒跚地向终点跑去。"加油,加油,坚持住……"我不顾禁止线向赵冠宇跑去,搀扶着他来到校医务室。
虽然赵冠宇没有取得好名次,但是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赵冠宇不但体育非常出色,而且工作认真负责。
一天,又轮到我们扫公共地区了,我和赵冠宇拿着垃圾桶一边走,一边哼着歌,活像两只快乐的小鸟。来到公共地区,飞快地捡起废纸来。
突然我看见了一堆腐烂的树叶浸在脏水里,上面还有一口痰,我心里顿时一陈恶心,想:这么脏的东西,我才不会捡呢!我灵机一动,对赵冠宇说:"我去上一下厕所,你先捡吧!"我回头一看,赵冠宇正在一丝不苟捡起烂叶呢!我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愧疚。啊!赵冠宇,我真喜欢你,更加喜欢你那种坚持不懈。
今天放学后,妈妈带我去花圃观察蜜蜂。
我看见一只勤劳的蜜蜂飞来飞去,在花丛中传播花粉。我还看到有一只蜜蜂可能是太累了,就躺在花蕊里呼呼大睡。
蜜蜂用它的6只小脚像抱西瓜一样抱住花蕊,再用小嘴上的尖刺,刺向花蕊,吸取蜂蜜。
我走近一看——哇!蜜蜂身上的条纹黑白黑白的,就像披着一件最小号的豹子皮。
嘻嘻!豹子皮可是今年最流行的哦!
我从书里知道:蜜蜂是无脊椎昆虫,而且它的大眼睛长在头部两侧,并且它还长着3对足和2对翅膀。
虽然从书上可以学到很多知识,但是不如我们亲眼目睹的精彩!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kouhaodaquan/495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