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的语言要准确、得体,要避免生硬和啰嗦,让人感受到文字的魅力和力量。小编精选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不同的思考和创作的思路。
许多人都会有许多的体育爱好:有羽毛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接力赛、跳高、足球等。而我喜欢的运动则是打篮球。
篮球可以锻炼人的耐力,也可以给予人顽强拼搏的精神;篮球可以考验一个团队的默契,还可以给人以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教训。
要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篮球,那得从我九岁的时候开始说起,那天我在家中看电视,无意间看到nba的直播。我不禁看的热血沸腾,从此我就开始爱上了篮球这一项运动。
有一天,我叫爸爸和我一起去楼下打篮球。爸爸说:“就凭你?”我说:“就凭我。我要战胜你。”爸爸扬嘴一笑。他说:“哼,小屁孩儿!”才一开始,篮球就在爸爸手中从我头顶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我瞬间不知怎么了,还没反应过来。爸爸说:“怎么样?小屁孩儿。”我不服气,硬闹着再来一次。他对我说:“好吧,三局两胜。”我趁机瞄准篮筐,看准时机,用力一头,没想到下面的一幕让他们惊呆了。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应声进框了。我兴奋地蹦了起来。爸爸看着我说:“不错嘛。”最后爸爸趁我不注意,又来一个投篮。我对爸爸说:“你赖皮,我还没准备好。”爸爸却对我说:“谁让你分心,没有盯着篮球呢。”
经过了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敢做事分心了。正所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比我厉害的人多的是了。
篮球,我热爱你,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对你的热爱。
我最喜欢打篮球了。
我从幼儿园中班就开始打篮球了。妈妈说,我原来身高很矮,也经常生病。可自从坚持打篮球后,我变成了高个子,而且也很少生病了。打篮球让我身体强壮了!
我在篮球课上交到了很多朋友,其中马浩天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高高的,有一头乌黑的打着小卷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是一个圆圆的小鼻子。他最喜欢穿一件蓝色的衬衫,橙色长裤和军绿色的运动鞋。马浩天是后来调到我们篮球班上来的,他很厉害!在马浩天调来之前,我是我们班打篮球最厉害最优秀的,但是自从马浩天调来后,我和他一比,发现自己实在差得太远了。他无论是闪躲人、运球,还是投球准确率,都让我们刮目相看。于是,我有了新的新的对手、新的.目标和新的朋友!
打篮球也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比如:团结就是胜利。有一次比赛,刚开始我不管队友,运着球冲向篮筐。队友急忙向我招手,示意我把球传过来,因为此时对手把我围住了。这时,对手猛力一拍,把我的球夺了去。好在我反应很迅速,在对手投球的一刹那,我跳起来,把球拍给了队友。队友急忙接住球,并投向篮筐。篮球在筐上轻轻地跳动。这时,大家屏气凝神地望着。篮球在篮筐上转了几圈后,从篮筐中掉了下来。我和队友欢呼雀跃,而对手却闷闷不乐。这次如果不是我和队友配合默契,我们早就输了。
我从小生活在大院里,这里很美,到处生长着大树,我们喜欢在树荫下追逐打闹,开心玩耍。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在我们的大操场上打篮球。我们的篮球场很大,几乎每个放晴日都有很多大哥哥在球场上酣畅淋漓地打篮球。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去凑热闹,看他们打比赛,经过日复一日地耳濡目染,我也爱上了篮球。
听妈妈说,我从小就跟篮球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在五岁的.时候就抱着小皮球在篮球场上拍球玩耍,总是不厌其烦地去“投篮筐”,即便个头很小,根本够不到篮筐,我也很喜欢不停地去尝试。
随着时间推移,当我的个头渐渐高了,就经常在篮球场上和一些叔叔打对抗,由于个头比他们小的缘故,我的身体也比较灵活,一些叔叔在抢球的过程中也没我灵敏。有一次,一个大人看到球就在眼前,要伸手拿球,可是,他刚要碰到球,一阵风在面前闪过,球不见了!他一眨眼的工夫,球就进了,他看见我和队友一一击掌,他就感叹道:“唉!这小子跑得真快!”
我的爆发力惊人,有一次,球在空中旋转着,我就跃身一个跳跃抢到了球,我突然出现在小伙伴的面前,在超越小伙伴的瞬间,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对方看得呆若木鸡。我猜他们心里肯定在想:“这小子,太与众不同了!”
如今,篮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正是因为我和篮球有不解之缘,才能让我这么有耐心并且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完成我的篮球梦,我一定要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顶尖球员,请大家为我点赞!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我们都拥有一片蔚蓝的天空,一方属于自己的乐土,我们都不曾忘记这些美好的回忆。其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摄影了。
长大以后,我有了我自己的单反,了解了相机的用途,我爱不释手。后来,只要有什么节日、文艺晚会,甚至到大街上,我都会带上自己的相机,随时随地记录下美好的瞬间。在学习摄影的过程中,我觉得摄影是一件不*凡的事,他让我学会构图、选景、抓拍、创意等技巧,让我从快乐中学到更多,老师的高度评价和亲朋好友间的赞赏,让我更加热爱摄影。
我的摄影技术越来越好,摄影老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从中体会到了摄影的魅力。我觉得摄影是一种人为艺术,他是我们的一张脸,他反应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当我看着一张张美丽的风景照,我感到愉悦;看着一张张动人的人物图,我感到向往;看着一张张丑陋的新闻照,我感到无比悲愤,我可以洗下一则有一则引人深思的故事。我对摄影更加着迷了。
请拿起我们的相机,记录下美好的瞬间,摄影真让我着迷。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真难理解,一个不大不小,富有弹性的圆球,竟有如此魔力,使我深深着迷。
球场上,不时会见到有人在打篮球,那矫健的体魄,精湛的球技,强劲的弹跳,美妙的灌篮,无一不使你大开眼界,拍手叫好。为此,我常常出现在篮球场上,捕捉一个个精彩的镜头,为其欢呼,为其喝彩。久而久之,我也迷上了篮球。
一个阳光和煦的下午,我参加了一场激烈的球赛。开球,红队与白队的争霸战即将开始,作为白队的主攻前锋,我先发制人,一夺球,马上快攻,希望给红队一个下马威,可红队也并非浪得虚名,马上察觉敌情,随即回防,不一会,两名敌将挡在我面前。他们身材高大,动作相当灵活,几番突围不成,我意识到此外难以突破,随即趁右方的空隙把球传给队友。队友一接球,马上快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身上篮,敌方才反应过来,球已稳稳当当落在篮框里了。好!先拔头筹。众人都为我与队友的巧妙配合而欢呼,而红队则垂头丧气,徐徐回防。
下半场,红队越战越勇,连追两球,眼看要发动第三轮进攻了。我们知道形势不妙,马上加以拦截。但红队毕竟是老手,敏捷如兔,以巧妙的传球与精湛的运球能力连过我方二人,眼看已跑到篮底,但我方后卫亦非等闲之辈,稳如泰山地守住阵地,红方几次突围不成,意志消怠,稍不留神,被我方抢到了球,并以神射手的三分球奠定了胜局。
赛后,双方健儿们聚首一堂,畅所欲言,气氛融洽,其乐无穷。一场激烈的球赛,更添一段真挚的友情,篮球就具有如此的魔力,让我为它着迷!
我从初一开始接触篮球,但是我总是在电视机前关注篮球的任何比赛和消息,传球,快攻,扣蓝,盖帽,这些动作我都看的津津有味。
上半场结束了,我立刻去喝了几口水,吃了点东西,为了火箭更好呐喊助威。过了很久,火箭再次振作,连续拿下十几分,又拉开了差距。可那爵士也不是吃素的,又是一举狂攻,将比分反超,我心里非常担心。火箭有可能一败涂地。我不住的为火箭助威。可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火箭败了,火箭走到这里就结束了,屋里一下变的鸦雀无声。火箭虽然输了,但是比起从前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毕竟对手也很强大啊。而且火箭以优越的成绩进入季后赛了!
第二天早晨,我下楼去玩,听到有人讨论昨夜谁家大吵大闹。仔细想想,脑中不断闪现出比赛中精彩的画面。“是啊,该为大家都想想啊!”心中默默想着。
世界是大家的,人不能只为自己。
一本书,是人花费了长时间甚至一生时间去把宇宙间的精华浓缩而成,“书中自有黄金屋”,黄金屋的价值都在书中,由此可感觉到书的价值。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但我看的不仅仅是书上印刷的那些肤浅的文字,我看的,是一个个真挚的故事与一段段真实的情感,作者在书中寄托的发自内心的情感。
每一本书,都有着作者最真挚的感情,留给我们细细品味。
唐朝时的诗人们更是如此。写一首诗,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在每一首诗中,又有着诗人独特的见解与感情。
这一些,难道不是他们真实情感的外在体现吗?
书,真让我着迷!只有书,才能让我如此着迷!
儿时的我每每回家,总会被那一股诱人的香味吸引进厨房。掀开锅盖,啊!是奶奶的蒸蛋!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着迷了。
从记事起,奶奶就用她那双巧手为我带来各种美妙的事物。她仿佛是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仙人般,朴素的手艺却能让那时懵懂的我着迷。连话语里都携着柔风细雨。但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奶奶的蒸蛋。
仿佛被香气的飘飞牵引了一般,我的思绪也随之飘飞至儿时的剪影里,记忆中奶奶的蒸蛋总是与众不同的,色泽总要比别的深,大概是我们祖孙情谊太浓、太深了吧。因此,做出的蒸蛋的味道也比其它更让我着迷。奶奶用特殊的.调料,蒸出了我那温馨的梦。
记得一次看奶奶蒸蛋。奶奶先取了两枚鸡蛋,在桌角轻轻敲了几下,打入碗中,再取两根筷子细细搅拌,木质的筷子与瓷碗的碰撞有规律地编织出一支悦耳的曲子,让人着迷。搅拌均匀后,撒上不多不少的盐味精,浇上少量酱油为食物“调色”,再次搅拌均匀后,撒下自家种的葱花,接下来,就只需放入蒸锅,静候香气出炉了!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产生的疑惑:普通的食材,普通的调料,就连工具都是那样平凡,但为什么做出的蒸蛋就那样让人着迷?我好奇地问了问奶奶,奶奶放下手中飞舞的刀,用手背擦了把汗,回头对我笑笑。我望向奶奶忙碌的身影,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奶奶的蒸蛋让我如此着迷!那点点的汗水,是奶奶对我及家人深爱的证明啊!那正努力蒸熟的蒸蛋,一勺一勺都是奶奶对我们爱的结晶!油烟熏红了奶奶的脸庞,也熏热了我着迷的心。
时间从指间的缝隙悄无声息地溜过,那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已成为我幸福的回忆。瞬息万变的万物早已使我们瞠目结舌,但奶奶的蒸蛋永远让我着迷,让我陶醉。
我喜欢读书,在果实累累的秋天,拿一本《漫画书》,开心的笑着。
我喜欢读书,在白雪皑皑的`冬天,坐在温暖的小屋里,朗读着教科书,背着公式定律,为来年的功课打下基础。
读书让我快乐。快乐在回答出很难问题的课堂上;快乐在答得十分流畅的卷纸上;快乐在和同学高谈阔论上……是书,给了我这些。
书,净化着人类的灵魂;书,让人的知识更加丰富;书,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伟大人物;书,把知识带入科技的殿堂。
每次在书店看到好书,都想买回家。每得到一本好书,我高兴得简直欣喜若狂。把它抱在怀里,捧在胸前,接着,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一壶清酒饮尽人生百味,几点嫣红展示岁月芳华,那个有着这人生阅历的姥姥,使我深深的着迷。
有姥姥的地方就有生活中的绚烂。姥姥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好玩儿的方法。姥姥把剩下的'又黄又白的小白菜芽,用小碟接点水,放入里面,边做边说,再让它长长。我吃桔子扒下来的皮,姥姥总是把它捡起来,说:“橘子皮可是好东西,晒干了,没有胃口的时候吃一片就好了”。我敬佩的看着姥姥。我总是问姥姥:“姥姥,姥姥,为什么你知道的这么多呀?”姥姥慈爱的说:“留心生活,你会发现生命中的一切都是礼物。”说完,摸了摸我的头。姥姥,你把平凡的生活,过成了花,这真让我着迷。
有姥姥的地方,就有听不完的故事。姥姥小时候总是给我讲童话,我听一个总是听不够,便拉着姥姥不让她走,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最喜欢《小红帽》这个故事,它让我明白,遇到了危险要运用智慧。
姥姥,你把生活过成了花,我醉倒在这芬芳里,花静静开,蝶款款飞,这真让我着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警句一直在伴我成长。读书可增长才干,了解更多文化。读书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书真让我着迷。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一些图画书,让我看,那时小,不认识文字,母亲都给我讲故事,听得我如痴如醉。常常缠着妈妈不让她做饭,也要给我讲。
×书可以让你战胜胆小,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只要一去莫旗就要给我带一本书回来。一天,天阴得黑沉沉的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我独自一个人呆在那空荡的房间里,是书陪我度过的,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看的陶醉在其中,有如和鲁滨孙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看鲁滨孙用大粗木头钉院子时,我不由得也和他一样使劲,手舞足蹈。唉,唉,你干嘛呢?没害怕呀,咋不上你二大爷家。妈妈叫道,我没听见那淘气的弟弟用手捂住了我看的文字。这时,我才意识到他们回来了。便和妈妈说:妈这书可有意思了。就连我早晨起床时也要看一页书。
到了中学,学习时间忙了,读书少了,但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时间有,就怕你不会挤。还给我们讲,他有多爱看书。再次激起我爱书、读高尔基的童年,冰心的繁星春水有如品尝着一道美味佳肴,读到我欣赏的'书就多读几遍,摇头晃脑在那里品,嘴还有劲的弹着。为了把这本书看完,一天的中午和晚上都没吃饭,但并没有感觉到饿。
×书能遨游各地景观名胜,感觉各种写作风采真可谓读书万卷,行万里路。读书可享受快乐,体会写作手法。
从小学到中学读书一直让我着迷,甚至可以不吃饭,他能帮我战胜胆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写出的文章自然就好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总会有的。多读书,。
我从小喜欢看书,在我能说话,但不识字的三岁儿童时期,我妈妈就经常读故事书给我听,比如说《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等故事书,我就这样开发了智力,很早就自学会了识字,比一些小孩早更早。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妈妈就让我自己去看故事书,看完以后再讲给妈妈听,如果我讲的不对,妈妈就叫我再去看一遍再来讲。这样我就知道了许多故事。跟小伙伴一起玩时,玩累了,我就讲故事给他们听,他们还送了我一个外号叫“故事大王”
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后,我就不看《丑小鸭》、《灰姑娘》这些幼稚的书了,我就看杂志《我们爱科学》、《小爱迪生》等等这些杂志书,这也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
上了六年级,虽然我还在看杂志,但我还会看一些小说,不管是不是名著,只要是我喜欢的类型我都会看,比如说《苯狼的故事》、《地心游记》等等我喜欢看的小说。
自从升到初中后,作业开始多起来,看书的时间也减少了,但我还是喜欢看书,做完作业后一有空就拿起本书看,书非常有意思,里面的内容、写作手法,都可以被我学习或利用,所以我从小到大常常在看书,吸收其中的知识,我以后也会常常看书。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陶醉,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还让我着迷。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无论什么时候,我的手里总是会拿着一个东西,它就是——书。我什么书都爱看,如:《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西游记》等。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家庭作业,就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了《一千零一夜》里面的《阿拉丁与神灯》。正看着入迷,就听见妈妈喊:“睡觉时间到了!赶紧刷牙洗脸去!”我说:“马上,马上,快看完了,再等一会儿。”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到我的卧室,把我手中的书抢了过去,并推着我进了卫生间,说:“赶紧刷牙、洗脸!”我不敢违抗,只好去刷牙、洗脸。
你瞧!我一读起书来,就如此的着迷!
记得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完作业就去开会了。我飞快地写完了作业,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了《获奖作文》。看着看着,下课了,可我还是一直在看书,“叮零零”又上课了,我这才匆匆忙忙地收起书来。
读书让我进步读书让我快乐。书就像慈爱的妈妈一样陪伴着我成长。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为我带来知识,因为它让我知道满足,它让我知道如饥似似渴的感觉。书,是一个教师,那我,就是一名学生;书,是一个天堂,那我,就是一个天使;书,是一朵花,那我,必然是一只蜜蜂。
读书,我很快乐。只要一有空,我就到书店里去看书,我见到了书,就你见到了朋友、知音,在书店一“泡”就是一整天。但是,我还是不满足,总是临走再“淘”几本书。回到家,想办法挤出时间,一定要把它看完。如果碰到好书,看上个三四遍也不过瘾。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条鱼回来,结果,在半道上碰到了卖书的小贩,于是,我就在那里看起书来,看得正着迷时,我忽然想起妈妈还让我买鱼呢!于是,我赶紧去找卖鱼的了。结果,人家说我来晚了,鱼已经卖完了。我只好两手空空的回家了。回到家时,天色有点黑了,妈妈问我:“你怎么买条鱼,买这么长时间啊?你肯定又去看书了吧?你也真是的!算了,不吃了,下次你记住啊,看书也要分个时间啊!你先看看都几点了。你说你呀!”我说:“我知道了,下次一定会注意的,我下次一定改。”
人们都说“书有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有自有颜如玉。”而我并不这样认为。书,是引领你航向的灯塔;书,是帮助你成功的不可缺少的阶梯;书,是培养你高尚情操的助手。书中,有知识、有学问、有道理,这都要我们学习。我们要做一个有知识、有学问、有道理的人,那我们就要看书。
我们从小的时候就要看书,长大了,也离不开书。所以书是我们从小到大的'朋友。做学生的,离不开书,因为我们要学习知识;当老师的,更离不开书。所以我们都要喜欢看书、读书。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kouhaodaquan/492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