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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各有各的心爱之物。也许他喜欢赛车,你喜欢洋娃娃,她喜欢花裙子。而我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去新华书店时要求妈妈买的。因为,在学校里我见大部分同学都有,我便借来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因为,我太喜欢了,简直爱不释手,所以,一去新华书店我就要买。
为什么这本书能够吸引我?让我慢慢告诉你,书里的爸爸变小后,能够发明各种奇葩的东西。什么聪明饭、大脑上网头盔、摇钱树等,可多了。他还爱吹牛,主人公杨歌成绩很不好,一般都是倒数第二名,他经常被爸爸的发明提高成明星、完美少年。可最后都会因种种原因恢复原状。妈妈是家里的老佛爷,让杨歌不停学习。他们一家的悲欢离合,常常让我牵肠挂肚。
这本书可以说是我最爱的东西,里面的内容常像胶水一样,把我粘在沙发上,一看就几个小时。
总之,它是我童年的一份快乐的回忆。
我喜欢小动物,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小狗。
有一天我正在爷爷家里看书。突然“砰砰……”的声音传来,原来是舅舅买了一只小狗过来送给我。爷爷奶奶也都非常喜欢小动物,所以我们非常开心的养下了它。
那棕色的短毛,那不肥不瘦的身体,耳朵尖尖的,在棕色的毛发里嵌着两个黑色的眼睛,还有着发达的四肢,让人看着都觉得它都很机灵、活泼可爱。
过了几天,这只小狗渐渐的和我们熟悉了,我们给它取名为“猎巴”。取“猎巴”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是一只鹿犬,让人感到很威猛,所以要取一个威猛的名字。
猎巴喜欢吃牛奶泡馍,每次都吃得一点不剩,甚至把碗舔的一干二净,都不用洗了。而猎巴不听话时就会有家法伺候着它,而它看见我们的家法时,就会乖乖的回到窝里边卧着。
猎巴也是吃瓜子、花生的行家,给它扔一个瓜子,它就会把瓜子仁吃了,把皮吐了。猎巴是非常聪明还机灵的狗,有一次奶奶有事出去,在关门的那一瞬间猎巴也出门了,而奶奶却不知道。奶奶回家时发现猎巴不见了,于是急忙去找猎巴,原来是猎巴跑公园去了,奶奶刚出门,就看到猎巴在门口等着。
我喜欢猎巴,因为它陪伴我,给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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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爱之物是玩具熊,他身披棕色大衣,一双半圆的耳朵上有一个精美的紫色蝴蝶结,圆圆的脑袋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身穿白色的纱裙,显得更加乖巧可爱。
这在我生日的时候,小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有次爸爸妈妈不在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感到特别的孤独。我看了看床上的小熊,它似乎在说:“我来陪你玩吧,这样你就不会感到孤独了”。
我一次下雨天,我被雷声惊醒了,我感到特别的害怕。跟旁的小熊好像在对我说:“别怕,有我在。”慢慢的我感到有一丝安心。
我小熊能说话的话,他一定有很多话想对我说,现在小熊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有些人的心爱之物是玩具小熊,有些人是一串风铃,有些人是一盆植物,而我的,是一只可爱的小斑鸠。
小斑鸠,刚来我家时十分警觉。你若神不知鬼不觉地伸出脑袋,想要瞧瞧它长什么样,可它似乎早有准备:你还未探出两只眼睛,它便两腿一蹬,飞了出去,只给你留下一个灰色的背影。
过了一段时间,小斑鸠见我没有恶意,便允许我靠近它,只不过如果离得太近了,它还是会提防的看着我。又过了些日子,小斑鸠彻底放下心来,吃完饭就在假草坪上散步,东瞅瞅,西瞧瞧,脖子一伸一缩,这时,我才有机会看清它的模样: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短短尖尖的嘴巴;一双红红的脚;羽毛是灰蓝色的,脖子上有一圈黑底白斑的花纹,好像围上了一条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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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去年期末考试时,我的英语得了满分,爸爸妈妈为了鼓励我继续努力,特意给我买了心爱之物——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为黑白相间的,前面有一个灰色的布袋,里面可以放许多东西;车把上有一个黑色的车铃,一按叮铃铃声音真好听;还特意配了一把防盗锁,防止丢失。车身和车轮不大不小刚刚好,正是我喜欢的类型。
自行车买回来,我迫不及待的让爸爸再三求四地教我学骑自行车。首先,爸爸给我讲述了骑自行车的要领:骑自行车时先要握紧车把,不能左右摇摆,目视前方,要沉着稳定,找到平衡感。按照爸爸的方法,我兴高采烈的登上了自行车,走了几步,便摔了下来。我咬紧牙关继续练习,结果一次又一次的摔了下来,我有点灰心,把自行车扔在一旁不想练了,看着那转动的轮子,好像在对我说: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你要坚持练下去,一定会成功的,相信你是最棒的。于是我又鼓足勇气,继续练起来,经过几个轮回,我终于找到平衡感了,骑得有模有样了,这让我欢喜不得。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练习它,我的技术很是精湛。
现在自行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每次骑完后,不管有多累,我都会把它擦得亮晶晶的,因为几年来它给我带来了很多欢乐。前几天,妈妈说我个子长高了,自行车的大小已经不适合我了,建议送给亲戚的孩子,我没有同意,因为这辆自行车承载了我太多的回忆,回忆和爸爸一起练车的美好时光。我会把我的小伙伴、我的心爱之物保存到永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有的可能是同学送的生日礼物,有的可能是老师奖励的小奖品,有的也可能是意义非凡的纪念品,还有的可能是用自己多年积蓄买回来的,而我的心爱之物是妈妈给我买的一个闹钟。
这个闹钟可不一般,它有着猫头鹰的外形,一身灰色的羽毛,不很显眼;一对不大不小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一个尖尖的黄色小鼻子,好像嗅觉十分灵敏。
它的背面有一个开关,两个上发条的按钮。一个按钮是用来调时间的,一个是用来调闹钟的,他还有一个圆形的小按钮,只要你按下这个按钮,猫头鹰头上的小夜灯就会照射到钟表上面,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时间。
这个闹钟是我和妈妈在开学前买的,在商场里,各式各样的钟表玲琅满目,在许多闹钟之中我一眼就看中了他,因为他的表情十分认真,好像十分严肃一样,我心想:这一脸严肃的猫头鹰一定能很合理的安排我的时间吧。
在生活中,他就是我的小管家,他会很准时的每天6:30“滴滴滴”地叫我起床,他的声音很大,可以把我们全家都叫醒。每当它滴滴滴叫的时候,都好像在说:小主人,快起来上学啦!我总会极不情愿的关掉它,继续睡觉,可是妈妈总会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买它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听了这个话,感觉十分有道理,猫头鹰把我叫醒之后,而我却不厌其烦、甚至埋怨地把它关掉,好像真的有点对不起它,我只好起床了。
我爱你,我的“时间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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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爱之物是一只比熊,是我九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一条像白花一样的尾巴,两只像黑宝石般的眼睛,还有一对机敏的耳朵,一个灵敏的鼻子。
我在书房里看书,它便在阳台眯着眼睛晒太阳,但我只要发出一丁点声音,它的小短腿便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来到书房,把尾巴翘得高高的,还不停摇尾巴,仿佛在说“主人,不要太小气哦,好吃的东西要一起分享,所以给我一个?”往往这时候,我一定会把好吃的和它分享,要是不给它,它一定会一直坐在你旁边不走,直到你把好吃的给它一半,它才肯离开。
它还很爱跑步,每天早上,晚上必需带它跑步。我还得跟它比赛呢,第一次比赛,我觉得它肯定跑不过我,谁知,它居然超过了我!是我太轻敌了,第二轮,我拼了命地跑,它还是轻松的超过我,它跑的真快啊!
它还十分淘气,每天我一放学,回到家一看,沙发、水杯、花等等,全都被它咬坏了,而它却悠闲地坐在地上无所事事。每次我想打它,它就会用可怜的小眼神望着我,让我不忍心打它。
我十分喜欢它,我已经和它形影不离了。现在我每天放学,它不再像以前那么调皮了,而是乖乖地坐在门前等着我回来,这让我更加喜欢它了!
大大的眼睛,喜欢吐泡泡,尾巴像朵花,有多种颜色,每天都在水里游。打一种动物,大家猜对了吗?没错!谜底就是我的心爱之物——金鱼。
那条金鱼是我和表哥一起出去买的,眼睛鼓鼓,身型稍微有些胖,是橙黑色的.,它几乎是一群鱼里最特别的了。
表哥说金鱼很怕生,果然如此!一开始我把它放到鱼缸里的时候,它一直躲在假花后面,我也没有管它,除了给小金鱼喂食外,我从不扒开假花看它,因此,小金鱼的胆子大了些,便渐渐敢游出来转几圈了,可当看到人来了以后,它还是会躲起来,所以,我弟弟便给它取名“胆小”。
过了一个月,由于我一直给胆小喂食,我和它便渐渐熟悉了,它看到我也不会怕,反而友好地朝我吐几个泡泡,而且也不会只待在假花后面了,它现在每天都在鱼缸里悠闲地游泳,直到有一天。
胆小突然不再吃东西了!我们都很着急,弟弟说:“是不是它太孤独了?”我灵机一动,立刻跑出去又买了一条鱼,这下,胆小可开心了,立刻和另一条打闹了起来。又过了一个月,另一条鱼也跟我熟悉起来,我和弟弟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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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上放着一本精美的画集,那是妈妈带我去动漫展上买的。
刚上二年级的时候,我的书柜里基本上全是画集,可我不满足,还想要,妈妈便着我去了动漫展。就在那天,我看见了本最满意的画集。
然而,到了下午,妈妈说要出去一趟,可这一去就是两小时。傍晚时分的时候,妈妈手中拎着一个古风袋子进了我的房间,走到我的面前,把袋子递给了我说:“这就当是给你的生日礼物了,”我愣愣的接过了袋子,一打开,便看见了那本画集,惊讶的我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办,便“吧唧”一口亲在了妈妈的脸上。
那天晚上,我看着桌子上放着的画集说到:“这是妈妈对我的爱。”如今,每当我看见那本画集,我就会想起当时那个温暖的场景。
听到“风火轮”一词,相信许多男生都很熟悉,不是哪吒脚丫子踩得那个风火轮,而是小跑车,是铁做的`,差不多两根手指大小,有点重量。如果想收齐全部小车,那绝不可能,因为“风火轮”每年生产二百五十款,每款都不同,更重要的是,它已经生产了三十多年。
从1986年起,风火轮生产出第一辆小车,三十多年来,风火轮推出八百款,一万一千个造型,总共四十亿辆小车,足以绕地球四圈,陪伴了四千一百万人长大。
你要问我为何那么了解“风火轮”,那是因为我十分喜爱它,这些数字对我来说烂熟于胸,信手拈来。
我有许多辆小车,最喜欢其中三辆,三辆都是越野车,二红一蓝。蓝的底盘最高,我叫它“大脚”,另一辆车没有玻璃,发动机处有火焰,我叫它“红火”,最后一辆车周围有金色的轮胎,我叫它“金胎”。
又一次比赛开始了,我紧步快滑,脚下生风冲出弯道占领内道,但始终有一名选手在我的左右甩不掉,慌乱中,我只有不停地摆臂移动身体,向着前方,飞蛾扑火一般飞奔!
突然,我感觉紧贴后腰的包包里有个东西硌着我,原来是我经常揣着的风火轮――“大脚”。只要有它在,我就有使不完的劲儿跟对手拼!紧接着,我听到一个声音在我身后歇斯底里的大喊:“刘子骞,加油,就剩最后一百米了,不能放弃,金牌就是你的!”没错,是“大脚”的声音!“大脚”坚定的声音伴着激昂的音乐,使我热血沸腾!我仿佛听到了“大脚”粗重的呼吸声,听到了“大脚”血脉跳动的声音,还有汗液从毛孔里挤出来在额头上汇成汗珠流下来的声音。所有的声音汇聚到一起,嘈嘈杂杂,仿佛“大脚”已经与我合二为一,我迈腿狠狠蹬出的力量,也是“大脚”在一起发力。
我用尽全身力气,大汗淋漓地冲过终点!侧过身,碰了一下衣服口袋,鼓鼓的,掏出我心爱的“大脚”,狠狠地亲了一口,啊哈,我亲爱的大脚,咱俩又合作赢了一次!我的心猛烈地跳动着,胸中好似有一团小小的火,在燃烧着。
一天傍晚,他驾车回家。在这个美国中西部的小区里,要找一份工作是那么的难,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但是他没有放弃。冬天迫近,寒冷终于撞击家门了。
一路上冷冷清清。除非离开这里,一般人们不走这条路。他的朋友们大多已经远走他乡,他们还要养家糊口,要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他留下来了。这儿毕竟是他父母长眠的地方,他生于斯,长于斯,熟悉这儿的一草一木。
天开始黑下来,还飘起了小雪,他得赶紧赶路。
他差点错过那个车子抛锚的老太太。他看出老太太需要帮助,于是将车开到老太太的奔驰车前。
他会伤害她吗?他看上去穷困潦倒,饥肠辘辘,不怎么让人放心。看到老太太有些害怕,站在寒风中一动不动,他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是来帮助你的,老妈妈,你为什么不到车里暖和暖和呢?顺便告诉你,我叫乔。”他说。
她遇到的麻烦不过是车胎扁了,乔爬到车下面,找了个地方安上千斤顶,帮助她换车胎。结果,他弄得脏兮兮的,还伤了手。当他拧紧最后一个螺母时,她摇下车窗,开始和他聊天。她说,她从圣路易斯来,只是路过这儿,对他的帮助感激不尽。乔只是笑笑,帮她关上后备箱。
她问他该付多少钱,出多少钱她愿意。乔却没想到钱,这对他来说只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上帝知道过去在他需要帮助时有多少人曾经帮助过他呀。他说,如果她真想答谢他,就请她下次遇到需要帮助的人,也给予帮助,并且“想起我”。
他看着老太太发动汽车上路了。尽管天气寒冷令人抑郁,但他在回家的路上却很高兴。
沿着这条路行了几英里,老太太来到一家小咖啡馆。她想吃点东西,驱驱寒气再继续赶路回家。
女侍者走过来,递给她一条干净的'毛巾。她面带甜甜的微笑,尽管已有明显的生孕,但服务依然热情而体贴。
老太太吃了饭,拿出100美元付账,女侍者拿着这100美元找零钱。老太太却悄悄出了门。当女侍者拿着零钱回来时,老太太已经不见了,这是她注意到餐巾纸上有字。上面写着:“你不欠我什么。有人曾经帮助我,就像现在我帮助你一样。如果你真想回报我,就请不要让爱之链在你这儿中断。”
她下班回到家,躺在床上,心里还想着那钱和老太太的话,老太太怎么知道她和丈夫需要这笔钱呢?孩子快要出了生活将会很困难,她知道丈夫心里有多么焦急。当他躺在她旁边时,她给了他一个温柔的吻,轻声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爱你,乔。”
当我看到这里时,心里很感动,是啊,爱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道路;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救的心房;爱是夏日的风;是冬日的阳;是春日的雨;是秋日的果爱更是一条心链,拴紧你我彼此的心,串起了一个个爱的故事。当人们都愿意对陌生人献出一点爱时,就会出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气氛。我希望这个故事可以让大家更加懂得什么是爱。
我有一个我特别喜欢的心爱之物,它是我妈妈花钱买来的,我特别珍惜她,每天上课我都骑着它去上课,它就是我的自行车。
我之前的自行车是我小时候的,已经不能骑了,从上学之后我从没有碰过自行车,在很长一段时间,我给妈妈说了好多次,她才肯答应给我买一辆,这让我开心了很长一段时间,于是妈妈带我就到了一家捷安特自行车商店,最后我看上了一辆蓝的自行车,价格是1000左右,妈妈说好只要你喜欢都买,我试骑了几圈,越骑越开心,骑着想着终于有一辆自己喜欢的自行车了,我特别心疼我这辆自行车,因为这是妈妈第一次给我买自行车,我特别珍惜这个自行车,因为这个自行车对我很重要,但是我天天都在,每天骑车去上课去,我特别喜欢我的车放在家里,我总是害怕放在下面怕丢了,我把它爱不释手,每天都要摸摸它,看看她要是有一点事,我会给他修好,这也是我最爱它的原因。
我为什么要骑车,因为骑车可以减肥,而且在减肥的`过程可以看到,我们世界上的美丽的东西,为了减肥,妈妈才肯给我买这个自行车,所以我特别爱惜它,也是我的心爱之物,如果没有它,有了它我相信会越来越喜欢骑车减肥,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环保呀。
当时还有其他艳丽的花,都比含羞草更加艳丽,香气更加浓郁,可我就偏偏选择了含羞草。正是因为含羞草的可爱和那不屈不挠的精神才吸引了我。
我把它们买回家时,它们还是一粒粒像头发丝一样黑,比黄豆还要小的小家伙,我立刻把它们种到了营养土里。这几天,它们一直没变化。直到一周后,洒种子的地方有一个个绿色的小脑袋从土里小心翼翼地钻了出来。我兴奋不已。又过了几天,那些绿油油的小脑袋终于敢挺直了身子,不过也就只有两三厘米。我在心中默默地盼望:怎么还不长高啊,你们一定要快快长大啊。正好,外面下着雨。我心想:一定是它们吃得大少了,我要把它们放到外面去林淋雨,让它们吃饱喝足。
第二天,我又去看了眼我的小草,呀,大事不妙了。原本没水的小盒子,现在手都可以放下去洗洗了,简直就像发了“洪水”一样。我手忙脚乱地倒掉里面的水,有一些小的含羞草已然被压得抬不起头。过了两天,它们终于恢复了原样。接下来的几天,它们都好好的。可有一次,我接连两天都忘记给它们浇水了,那时正是夏天,所以它们一直都在太阳的暴晒之下。等我发现时,土地已经开裂了,小草都蔫了,就好像缩了水的衣服。但还是有些小草挺了过来。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它们不停地生长,最终长成了一片“小树林”。
我喜爱这些可爱的含羞草,更喜爱它们不屈不挠的品质。
我的心爱之物是皮蛋瘦肉粥。粥的美味难以形容,但粥里还包裹着一份浓浓的母爱。
一次,我因吹风着了凉,第二天早晨起床便浑身乏力,妈妈一摸我的额头,就立马带往我医院里赶,我发了高烧引度,打针,吊盐水,温度渐渐下降,但还是四肢发软,浑身无力,要继续打点滴。平时我爱吃的美味佳肴,现在毫无胃口,只想吃妈妈做的皮蛋瘦肉粥。妈妈惊喜地叫道:“好好好!马上就来做。”边说边换鞋出门去买食材。
只见妈妈先浸淘大米,将肉丝放入锅中煮至颜色变浅,皮蛋切成丁状,和肉丝搅拌腌制,将泡好的大米放入锅煮十分钟,再将腌好的瘦肉再蒸上半小时,没想到一碗简单的粥竟然需如此繁复的工序才能做好。妈妈把粥端到我的面前,香味扑面而来。坐在床边,握着勺子拌着玉色的稠粥,感受着清香的热气,我低下头,尝出的是母爱的滋味。。
一滴晶莹的泪花儿划过脸庞,落在粥里。妈妈见了急忙问:“怎么了,头还痛吗?”我极力地摇着头说:“不是,是粥太好喝了。”妈妈高兴地说:“好喝,下次还做!”那荡在碗里的是一颗颗饱满的大米,溢出碗边的是米粥的香甜。现在有很多卖皮蛋瘦肉粥的餐店;但妈妈做的却更为美味,因为她放了一味买不到的作料——母爱。
母爱如粥,香甜可口,又略带咸涩,这咸涩应该就是成长的无数心酸吧,这是母亲对我独一无二的爱。其实拥有母爱,胜过拥有金山银山等世间的一切财富。
也许这碗粥在其他人的眼里是微不足道的,但于我来说却是与众不同,是我永恒的回忆。
我有一件心爱之物,它是一只妈妈亲手织的小鹿。
啊?你问我为什么只选它,不选其他玩具。比如:安琪儿或贝拉什么的。这呀,当然是因为这是我妈妈亲手织的。它身体填充的不是棉花,而是满满的母爱啊。
那一双黑色的眸子,略微闪着一丝迷茫,粉色的耳朵和白色的角立显了它的呆萌可爱。粉、蓝、白,这三种颜色在它上被巧妙运用了。当这三种颜色在一起时,你想象不到的美丽出现了。在可爱中又带点疑惑,身体虽然因为长而有些软了,因为细显得有些娇小,甚至抱也抱不住,但我就是那么喜欢它。我会经常抚摸着它,瞧,它脖子上起的小小的毛球,正说明我对它有多喜爱呢!
那长长的脖子和四肢,是妈妈特意织的,如果你有耐心可以去数数,你会发现它腿上的针数,正好和我衣服领口的针数差不多呢!
我虽然无法表达很好地表达出它的样貌,但我要告诉你,它是最棒的针织玩具,是妈妈亲手为我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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