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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养着一条可爱的小狗,它是我最喜爱的小动物了。
我家的小狗长着一身洁白的绒毛,它从远处跑来时,就像一团白绒线在滚动,两个黑黑的小眼珠,像两个小煤球,耳朵毛茸茸的,摸上去舒服极了,它的名字叫做乐乐。
乐乐真是一个调皮鬼。
有一个双休日,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有我自己在家聚精会神地写作业,只听“砰”地一声,我的心随之一惊:“难道乐乐出事了?”连忙跑出去一看,原来乐乐把冬天用来装碳的木箱子给弄下来了,无奈之余,我只好又放了上去,然后拿着个棍子,吓唬吓唬它:“不许再弄下来了,听见没有?”用可怜兮兮的目光看着我,我的心立马软了,“乖,刚才逗你玩呢!以后听话就行了啊!”我摸着它那毛茸茸的小脑袋笑着说。它听了,很顺服的叫了一声,我就放心地回屋写作业去了,可是,刚一会儿功夫,他又把碳箱子给弄下来了。哎,这个调皮鬼!
乐乐不仅是一个调皮鬼,而且还是一个忠诚的卫士。
乐乐没来之前,小偷曾在我家入室行窃3次,有一次,还让妈妈碰上了个小偷,从此,独自在家没有安全感,生怕有小偷或其他坏人来,自打乐乐来了,小偷再也没有“光顾”过我家,而且独自在家也有很大的安全感。
乐乐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啊!它是我的好朋友,我真喜欢它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动物。你喜爱的动物是什么呢?嘻嘻,是小狗。狗很通人性,是人类得好朋友,很忠心。下面我就和你说说小狗有哪些特征。
小狗身上的毛有很多颜色,有黑色、有白色、棕色、还有花色……好多说不完。它们大多数的毛很厚又光滑又柔软,细密而又暖和。只有沙皮狗的毛贴着皮,看着就像没毛一样,摸起来可舒服了。
它们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有个小小的鼻子,鼻子上面有个看着很湿润的鼻头,别小看它,这可是狗的宝贝,有它可以找到食物,找到猎物,找到坏蛋,它的鼻子灵敏的没法说。小狗四肢健壮,行动敏捷,一条又细又滑的小尾巴在空中摇来摇去,显得十分漂亮。
小狗喜欢在绿荫下卧着。它卧下的时候先后退一弯,直着身子坐下,然后把小脑袋轻轻放在前腿上。眼睛看着前方一会就睡着了。小狗还喜欢在没人逗它玩时自己找乐。它在沙堆或土堆上滚来滚去,还会用前爪挖地洞,把头伸进伸出,自娱自乐,很是悠闲。当它满身沙土的跑到你面前晃着尾巴在你身边蹭来蹭去,就在那撒娇,能把你逗的笑弯了腰。
小狗喜欢吃骨头和肉,如果没有肉它也吃素食,它喜欢先用前爪抱住食物,然后大口大口吃。
小狗很可爱!听过我的介绍你喜欢上小狗没?
前段时间,姥姥给我买了一些毛茸茸的小动物。这种小动物有一个尖尖的、红红的小嘴。那黑黑的眼珠好像一颗乌黑发亮的宝石。更吸引人的还是那身毛茸茸的黄毛。看上去让人觉得肥肥的,让人更加喜爱!你猜出来了吗?这种动物就是——小鸡。
这些小鸡一把它们从箱子里放出来,它们就像重获自由的犯人,拔腿就跑,好像心里在想:“哈哈,我终于出来了!”可它们还是不如我聪明,小脑袋还是没大脑袋好用。还是在院子里面,门都关上了,它们能跑到哪儿去?过了一会儿,它们发现逃不出这个“铁笼”时,左右摇晃着身体集中在一起好像在商量着什么。“叽叽”“叽叽”了几分钟,它们选出第一届鸡王,一只黑色小鸡走在前面,它可能就是鸡王吧。估计它们见逃不走,就准备在这安家立户了。
我急忙拿来一盒米,撒了一些在地上,它们见了急忙跑来吃,可一些大一点的鸡把小点的鸡给推到一边去,自己在那独享“美食”。我见了,赶紧去做了一碗特制的美味饭,给小鸡们吃。小鸡们一起狼吞虎咽,把饭吃了一大半,肚子也鼓起来了。虽然吃饱了,但也不忘臭美,把嘴在地上擦擦干净。
有一次,小鸡们在玩耍时,我看见两只小鸡在争抢一条虫子。那条虫子一头被一只黄色的小鸡咬着,一头被黑色的小鸡咬着,都往各自方向拉,那条虫子也快被分成两段了。突然,它们放下了虫子,好像要用武力解决问题。黄色小鸡张开翅膀,好像马上就要冲到黑色小鸡面前揍它一顿了。黑色小鸡却飘飘然,好像在说:“小样,有种过来啊,我怕你呀!”黄色小鸡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黑色小鸡也不甘示弱,用双臂挡住对手的攻击,来了一个“无影脚”,把黄色小鸡一下就踢翻在地。黄色小鸡被激怒了,跑上前,把黑色小鸡死揍一顿,就在它们打得难分难解时,两败俱伤时,它们再一看,虫子竟然在它俩打架时跑了,它俩白打了一架。我在一旁看着都不禁笑了起来。
小鸡们给我带来了欢乐,也让我更加喜爱它们了。
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铛铛。
铛铛长得非常漂亮,谁见了都喜欢。铛铛有一身像白大衣一样皮毛,雪白的小爪儿,像四朵梅花;那条翘着的小尾巴,一刻不停地摇摆着,像钟摆一样;那双黑色宝石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好奇。
铛铛吃东西的时候非常有趣。当我把肉骨头抛起来时,他就像被训练过似的`,会跳起来用嘴叼起骨头,把骨头拖进自己的窝,然后啃的精光。
一天早上我带它去跑步,而它总是跑在我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看我,又继续向前跑。一只别人家的小狗从他面前走过,他就会顽皮地扑上去和它们打在一起,你咬我一口我踢你一脚,最后干脆滚在一起,保准一身白毛变成一身黑。回到家,我训斥它一顿,它蹲坐在地上,一双可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错了,请你原谅我。看着它可怜的样子,我摸了摸他的头。他好像懂了我的意思,立马摇摇尾巴围着我的腿转圈。
我最喜欢我小动物就是小狗了,刚好,我大姨家就有一只狗,他叫贝贝。
贝贝长得很萌,他有卷卷的毛发,有圆圆的小脸,脸上镶着一双又大又圆的黑宝石,会炯炯有神的盯着你,下面有一张小小的嘴巴,不过他那小嘴巴太能吃了,简直就是一个小小的吃货。
贝贝不仅长得很萌,还很有趣呢!
暑假的时候,我去大姨家做客,那天玩的累死宝宝了,结果一到家后,我累的倒头就睡,在我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突然觉得脸上痒痒的,就用手随便摸了摸,然后又睡着了,过了一会,脸上又痒痒的,还有点湿湿的,我是在受不住了,一下子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直挺挺的'立在床上,我环顾了四周,看见没有什么东西啊,然后又睡下去了,结果像上次一样,真是气死我了,这次我打算装睡,然后我躺下,只见贝贝蹑手蹑脚的从床下出来,轻快的一跳就来到了床上,我竟没有什么感觉,原来贝贝还为跳上来做好了准备呢!
它又来到了我的脑袋旁,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脸,我仿佛听见他在笑,然后我的脸又出现了那种痒痒的感觉。
呵呵,原来贝贝就是“凶手”啊,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一下子就捉住了她,我立刻将他按倒在床上,一手捉住它的两只爪子,另一只手在挠他的小肚子,虽然他并不是在笑,但我似乎听出了一种恳求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笑了,然后就放了他,我们就去吃东西了。
贝贝很贪吃,到了厨房,我给他了一个火腿肠,结果他三两下就吃完了,这回我直接丢了3根火腿肠给他,结果还是全部给干光,最后我直接丢了全部的给他,这才把他给喂饱了,真是狗小胃大呀!!!
贝贝很可爱,也很贪吃,但我还是非常的爱他,因为他实在是太有趣了!
点点是我最喜爱的动物,它是一只既聪明又可爱的小狗。
点点长得可真惹人喜爱。一个聪明的脑袋,一双黑黑的耳朵,黑色的眼圈,圆溜溜的眼珠子,晚上水汪汪的眼睛好似玻璃球一样,白色黑色相间,非常漂亮。它的毛软软的,用手一摸就像一团柔软的棉花,舒服极了。
点点饿的时候,先是肚子里发出“咕噜”的响声,然后点点就会到处找东西吃,甚至连我们的鞋子都要舔一舔。但经过一会儿,它就会趴在地板上,无力地呼唤几声,好像说:“我的主人,我饿了,快点给我东西吃吧!”等我把食物准备好了,它却只吃几口肚子就饱了。然后它会爬到阳光底下,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呼呼大睡起来,还“呼噜,呼噜”地打起呼噜呢!可是你一不小心碰到它,它就会一下子变得有精神了。
一天下午,我正在外面观察点点,点点突然看见了一只大狗,它躲了起来,我感到十分好奇,可能第一次看见这种事情,点点害怕便藏了起来。如果大狗知道点点动了它的东西,大狗肯定不会饶了点点。
点点,我知道你是一只可爱、善良的小狗!我希望每个人拥有一颗善良的爱心爱护你,那人们就会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提起,我便想起我那只可爱的小猫,虽然他死了,但他的到来给我们家添了许多快乐。
他有个与众不同的名字,不是叫咪咪,也不是喵喵,他叫毛毛,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啊,它生下来毛是最多的,所以叫做毛毛,因为他看上去比较老实,所以我更是对他爱护有加。
毛毛不仅有与众不同的名字,样子也很漂亮。
他长着一身黝黑发亮的毛,金黄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粉色的鼻子小小的,耳朵总是警惕的竖着,一有动静就飞快的跑。十分惹人怜爱。可是你可不要被他的外表蒙骗了,它调皮着呢。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坐在沙发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毛毛跳上沙发,对着我喵喵的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呀,给我点吃的吧。我不耐烦的把它抱到地上,:去去去,别吵我。毛毛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叫得更大声了,我熟视无睹,仍然死死盯着电视机。它叫了一会便走开了,我得意的笑了。到晚上了,我正准备拿起奥数书时,突然发现上面湿湿的,咦,什么味道?“啊,毛毛,你在我的奥数书上撒尿埃”我大声的叫了起来。我提起毛毛,准备一顿臭骂他,可毛毛那副无辜的表情,又使我打消了念头。把它抱去吃饭了。
令我又爱又恨的毛毛啊,虽然你已经不在了,但你永永远远活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小猫。
我认为世间所有生命都有被喜爱的权力,比如说花、树木、玩具……还有那多种多样、古灵精怪的小。然而没有一个人是什么都不喜欢的,他们的目光和心就可帮他们确定他们各自喜欢事物。比如说我一个小孩当然也有那能吸引我的物体,那就是——小白兔。
也不知何时在那心灵的目录中小白兔已经排在了第一位。
我觉得没有什么白色能够超过它身上那一身白色皮毛那纯洁白色的皮毛,那洁白无瑕的毛好似一根根被雪花包裹着的银丝从头部慢慢地延伸到了尾部,像一只洁白的大手盖在了那圆润的小尾巴上,一根盖着一根,我喜欢那纯洁的白,白得没有污点,一身透亮。
馋是所有的天性,小白兔也不例外,每当看到那散发着香气的胡萝卜,它又变成了跑步运动员,以最快的速度向我跑来,看着向往以久的“奖品”垂涎欲滴,每次我都会把食物拿高戏弄它,喜欢白色的”茸毛球“在我面前跳,正当我开心大笑时,不知何时它已经拿到了食物,丢给我一个胜利者的背影,然后屁跌屁跌地走了过去,慢慢品尝。
很可爱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兔。
我最忠实的朋友。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每天都过着一样的日子,除了星期日:早上一看到我去小便,它主大喊大叫,一定要吃东西。我小便完之的,去把它抱到房间让它吃饱,它才不叫。
中午,我把一粒豆子绑在绳子上,它马上跟着我,跳着出去了,在外面,我总是把它绑在树枝上,自己到公园里玩。
晚上,我们睡了,它就不再大喊大叫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比如说小狗、小猪、小羊……我最喜欢我家的小猫,因为它是我五岁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小圣”。
小圣穿着一件金黄金黄的外衣,好似一个大圆球。它在白天特别爱睡觉,连猪也比不上它。可一到了吃饭,它又像一个乖巧的小宝宝,叫它干什么就干什么,到了夜晚,它两颗绿宝石似的大眼睛盯着老鼠洞,一盯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小圣特别顽皮,有一次它趁我不在家的时候,找到了我平时和它一起玩的毛球,接着把毛球当球踢,就像一个运动员一样,它用爪拿着毛球找出一根头线,跑来跑去,一会儿跑到沙发上,一会儿跑到楼上,一会儿又跑到阳台……我回来了,发现家里到处都是线,又发现小圣站在我身旁,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向我求助,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心想:真是一只贪玩的猫啊!
小圣也很聪明,有一次我买了一条小鱼给小圣吃,我把这条鱼拿在手上,小圣见我手上有一条鱼很想吃,便跳上桌子上一叼,鱼到手了,就津津有味地吃下肚子了。
怎么样?我家的小圣是不是很可爱?
它的头上长着一对金黄色的耳朵,钝钝的,很可爱。它的嘴上宽下窄,浑身黄色的毛像一尊贵重黄金雕像。四只笨重的小蹄子,又大又细的尾巴,好看极了。
它以前最喜欢吃肉了,但现在被我驯服地吃成了水果。它最喜欢玩跳高的游戏,我每次把绳子撑开,放到一定高度的物体上,总够它玩上一阵子的了。有一次,它淘气的隐藏到了我家很不注意地角落好长时间,找不到它我很不开心,我吃不下睡不着,就差点报警了。很长时间过后它才慢悠悠地出来,真淘气啊!
还有一次,我家的小猫丢了,我把小猫穿的衣服给小狗闻了一下。然后跟着小狗出去找,它果真找到了,小狗的嗅觉真是太神奇啦,我还奖励了它水果呢!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外公家作客,外公带我们到果园玩,我狂奔向果园。一阵奔波过后,我来到果园。正当我喘气的时候,花花引吭大叫,叫着便向我扑来,我撒腿就跑,那种“森林之王”的霸气(我属虎)荡然无存。我惊慌失措地跑到妈妈跟前,像个断了魂的兔子。当快到果园的时候,我躲在妈妈身后,胆颤心惊,心“砰砰”直跳。只见外公拍了拍手,这意思是“客人来了”。花花乖乖地退到一边,心里却不服气。
时间长了,花花的气也消了。外公叫我和表弟,还有那个把“森林之王”吓得胆颤心惊的狗,一起照一张像。我犹豫再三,竟答应了。爸爸给我们仨哥们儿(狗也算一个)拍了一张合影。嘿,这个新哥们儿真帅!
它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一碗饭几分钟就搞定,就是干饭也不过十分钟。
它要是要睡觉,一连就是几个钟头,如果没人叫它,它能睡上一天二十四小时!但它又那么的尽职:即使在睡梦中,鸟扑翅的声音都能把它惊醒。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到此,我想说:“狗,的确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名叫雪雪。别看它的名字像是雌性狗狗,其实它是只雄性狗狗。
雪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白的毛像件雪白的衣服。它的身形是个标准的微胖边境牧羊犬。它的耳朵总是一动一动的,可爱极了!也是因为它那身美丽的雪白“衣服”,我才给它起雪雪这个名字的。
雪雪非常贪吃,妈妈买的零食全是它吃的。这只是它平常的贪吃行为,接下来还有更厉害的。它非常喜欢喝牛奶。有一次,我悄悄拿走了它三杯牛奶,但它灵敏的鼻子似乎早已闻到了。它早就在房间等着我,当我进入到房间时,它突然跳了出来,我真的快吓出心脏病来了。之后,它为了能喝上牛奶装可爱,没办法,我只好把牛奶给了这只“贪吃狗”。唉,真是生无可恋。
它还非常贪睡。它有一间美丽的房子,可它偏偏不在那儿睡,跑到我房间来,和我一起睡。而且,每天早上它会趁我妈来叫我起床之前溜走,真是太奇怪了。它除了吃饭几乎就是睡觉。睡啊睡,一睡就是几个小时,睡姿五花八门,雷打不动。我偶尔会训练一下它,不然就带它出去散步,以免它长得太胖了。
这就是我家的雪雪,你们喜欢它吗?
人与动物都有着异常深厚的感情,鸟之所以会把我“到”的一声听成“啊”,那全是因为我跟它有深厚的感情。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都是有感情的,而且母爱是最伟大的,老麻雀是因为有了母爱的帮助,才会从安全的树枝上,飞到死亡的平地上。
我记得在一次放学回来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见到了邻居家的白毛哈巴狗。
它全身长着白色的“羽绒毛”,有着月亮似的四条大腿,小毛球似的尾巴,还有一把长在脸上、头上的“胡子”,它那小人国通道似的身躯惹人疼爱,只要有了这些部分,就形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哈巴狗。
在我刚见到它的时候,它还躲着哩!我才刚跨进它的“领地”,它就像汽车奔驰似的朝我冲来,它不停地向我咆哮,想要赶走我,我可没那么在意,对它不理不睬,继续往前走,知道我走出了它的领地,它才开始用舌头舔我,这时,我觉得它更烦了,就开始狂奔,谁知我这一跑,它以为我要跟他比赛,就开始追我,并且大吼大叫,似乎在说:“可恶,居然敢跟老子比赛,‘活得不耐烦了’!”我一看它那好笑的神情,就决定跟它比赛。当我跑到家时,它还在追我,可是那也于事无补,因为我赢了,突然,我奶奶看到了那条狗对我大喊大叫,这才对我说那条狗是想要跟我玩,才追我。
原来狗也有人性,我可真是冤枉它了。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总是样子憨态可掬,很可爱,人见人爱。所以,全世界各个地方的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动物,有的喜欢兔子,有的喜欢小猫,有的喜欢小狗……大家各有不同。
以前,我很喜欢小白兔,觉得它的绒毛洁白而且好看,还有一对长长的耳朵,非常与众不同。
现在,我最喜欢的非鹦鹉莫属了。它们是一对虎皮鹦鹉,一只蓝色,一只绿色。
仔细观察它们,就会发现它们的头是圆的,而且头部的后面,是一道道黑白相间的绒毛,所以它们叫做虎皮鹦鹉。下面的羽毛十分好看,蓝白色相间。从正面看,它们的肚皮微微凸起,仿佛在说:吃饱了,吃饱了!爪子小小的,橘黄色。再加上一对似黑宝石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
一直以来,我只当它们是知心朋友,跟它们玩。不过,它们还让我知道一些知识,比如说:怎样通过鼻子分辨它们。
正因为我把它们当成朋友,所以,放飞了它们,让它们回到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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