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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身边》。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也常常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而《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走过了65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2014年10月23日党的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律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要求我们做到:知法,学习法律知识,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守法,我们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不断养成法制思维;用法,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队员们,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就让我们共同努力,遵法守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法小公民!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华夏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期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作为中学生必须要认真学习宪法,崇尚宪法,牢固树立宪法至上、完全至尊的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以宪法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自觉做到凡是宪法提倡和鼓励去做的事,积极去做:凡是宪法要求必须做的事,就一定做到;凡是宪法禁止或否定的事坚决不做。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社会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和侥幸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替父母分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e是1949年以砦夜革命和建o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政史地组杨林芳。
2004年11月29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没有法律,我们的家将会变成黑暗之城,歌颂法律就是在赞美我们人类的有序生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宪法在我心中。
演讲稿。
希望能帮到你哟。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应该学法、懂法、守法。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教师为保护青少年所设立的。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
格言。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今天,在以为党中央领导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并遵守党的八项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引导学生正确价值观,懂得从小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有这样做,才能圆我的中国梦,才能让梦想腾飞。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
名言。
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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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星期五,即12月4日,是全国第16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三个宪法日。因此,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部分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只知一二,法制意识较模糊,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朋友们,从现在起,让法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里!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正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宪法修正案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世界才有秩序,没有法律人类将无法无天,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什么东西呢?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法律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管理着交通,管理着千万生命,没有了法律就等于马路上没有红绿灯,是万万使不得的,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会交通混乱,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世界没有了法律生活会乱套,一样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从小要有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保护家人朋友。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宪法宣传手抄报。
宪法法律宣传手抄报。
“明月杯”读书征文大赛征文启事。
征文大赛启事。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当我们驻足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宪法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什么能让国家保持统一,民族保持团结?什么能使社会变得安定,和谐?相信我们的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宪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每个人应该也必须遵守的,而我们作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自然也应该知宪法,守宪法。遵守宪法,是从任何事做起。然而,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触犯宪法的行为,比如说对别人进行侮辱还有打架之类的行为,有一次我就遇见了。
那是一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外面逛街。正在一家店里试衣服,忽然听见外面一阵闹哄哄的声音,我和妈妈都在好奇心地驱使下跑出去看,原来是两个人正在因什么事而吵架,看样子似乎还未成年,也许是两个中学生吧。只见他们争得面红耳赤,越吵越激烈,口水都要喷到对方脸上去了。围观的有人想开口和解,但那两个人的声音高得出奇,隔着一条街似乎也能听见。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时,吵架的一个人忽然揪住另一个人的衣领,用发红的眼睛瞪着另一个人,那个人也不甘示弱,狠命地揪着第一个人的衣领。眼见他们就要打起来了,人们赶紧将他们分开,都说“冲动是魔鬼”,不错的,此刻那两个中学生就像两个魔鬼,红着眼睛,喘着粗气,可怕极了。他们的理智因为怒火而丧失了,这种行为怎么会像是理智人的行为呢?简直就像野兽般疯狂。其中一个人突然甩开拉着他的人,举起拳头就要打向另一个人,大家又赶快将他拉住。这时,妈妈叫我走了,我也不愿再看这种场面,连忙拉着妈妈离开了。
后来不知怎么解决的,是和解了还是叫警察过来了。总之,当我再次逛到这条街时,人群已经散开了,那两个中学生也走了。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情。那两个中学生怎么会这么冲动呢?按理说也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就算是未成年人,也要把宪法刻在心里啊!行为如此,想来学习也不会好吧。望着夕阳,我静静地想着。
那件事后,我十分庆幸我们国家有宪法,要是没有宪法,那有些人可能就会像那两个中学生一样,社会岂不乱了套?我把这个感悟说给妈妈听,妈妈也赞同地点点头。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有9人是种植园主,有15人是奴隶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征文;宪法在我心中3篇。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公权力如何行使,不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美国一个叫b·盖伊·彼得斯的学者认为,只要有一个不完美的政府,人们就会持续不断地寻求理想的治理形态。如果这里的人们可以代表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那这句话恰巧与我们宪法不谋而合。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寻求理想治理形态的路径,"群众路线"。正如,"政务服务中心"这个政府接待群众最多最直接的机构,为了更好地实践"服务行政"的理念,每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并公布结果。公布的结果受到工作人员的极大关注,他们不但希望了解满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满意的是哪些问题,如何才能不再发生。这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人民"创造了我们的宪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这最终之盾的庇护下,一劳永逸,等待折断的长矛,那样即使矛头掉落也能伤到自己。宪法能量的释放,地位的巩固,依赖我们对它的信仰和维护。作为人民的一份子,我们不能因为惰于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躺在历史的长河中锈。我们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个有容忍雅量的"公",带领引导一群积极参与的"非公",疏通"中国梦"之路上的障碍,建造更多的道德之墙,树立更多的律法之门,在堵与疏之间筑起公平秩序之城,维护我们宪法的尊严,这是我们能为她做到的,谁都没有借口把自己排除在维护者之外。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我的心中,原本没有觉得《宪法》对我有多么重要,我曾经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只是初中学生,每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宪法与我能有多大的关系呢?但是,当我从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后,我明白了,原来《宪法》就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
故事是这样的:中学生李某到超市,因为没有看上如意的东西,便空手而出,谁知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了商品,便对他就进行了搜身。这位中学生回家和学过法律的父亲说了这件事,父亲便把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在当地媒体向李同学道歉,并赔偿一块钱。最后,李同学胜诉了。
李同学的父亲说,这一块钱看上去不多,但他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尊严。
是啊,我国的《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价值的共识。宪法来源于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权利。正如列宁的一句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作为共和国的一位普通公民,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用《宪法》去维护我们社会的和谐。所以,我不妨简单进行一下普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宪法相当“高大上”,是“母法”,他是法律界的“老祖宗”,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所有法律无效。
现代社会,阻塞的交通,频发的事故常令人们痛苦不堪,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将近10万,远远超过了一场现代战争的死亡人数。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曾连续十余年居世界首位。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曾埋怨,我们曾斥责,但我们是否更要深思?车祸的原因不外乎是酒驾、醉驾、疲劳驾使、超速等,但这些是不是交通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正是有些人对法规的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通过他们的以身试法,用事实一次次向我们证明不遵守法律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
如果再贴近点我们的生活,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也令人触目惊心。就在去年,重庆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大打出手,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一个个本应前途光明的人,却因不知法,不守法,转眼间成为法律祭坛上的牺牲品!法律是无情的,如果谁无视甚至试图挑衅法律的权威,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但其实宪法是有情义的,此法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我们的更好成长,国家在《宪法》准则下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法律,让每位青少年儿童都得到了受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大家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学习,今天能坐在这里都应当感恩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上学路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红灯面前停一停脚步;来到学校,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保证每一堂课的纪律,杜绝抄袭作业,抵制网吧毒品等的诱惑„„从日常的小事,从生活中的点滴做到与法同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心中有法、知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加和谐而美好!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每个人要把宪法“根植”于心中,自觉守法,从我做起,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宪法》成为我们的信仰,让《宪法》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
今天,校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教育。
早上,7点至8点的时候,一条疯狗咬伤了4个同学和2个老人。我们学校有3个同学亲言目睹了其中一个小孩被咬时的情景。
那条疯狗像狼似地扑向那个小孩,小孩被吓得摔到了。疯狗咬伤了那个同学的额头,伤口有一个嘴巴那么大,鲜血直流,我听了心里直发抖,心里害怕极了。
校长还给我们讲了小孩被淹死的事。
中秋节那天,有俩兄弟一起到河边玩耍。
弟弟的玩具不小心掉到水里了,哥哥见到了,就伸手去捡,一不小心就掉下湖里了,直到第2天尸体才浮上来。
一条幼小的生命就为了区区一个玩具就没了。玩具没了可以再买,而生命没了就在也买不回了。
校长还给我们讲了xxxx。
通过怎么多事例我知道了要去游泳的话一定要在大人的陪伴下去。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宪法在我心中”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生对宪法知识学习的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深入校园、深入家庭,营造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举办“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
(一)本次征文活动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以《宪法》学习教育为核心,可以结合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或畅谈学习心得,或阐释法律精神,或讴歌维护宪法权威的人和事,或抨击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主题鲜明,思想健康,文笔流畅,能够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各校在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成效。
1、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2、作品必须是参赛学生未在其他媒体上、活动中使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发现有抄袭现象,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中心突出,文字精炼、流畅,以生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征文正文内不得体现与作者或学校有关的内容。
4、征文稿件请于截止日期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到xx市教育体育局指定邮箱,过期稿件,不予评审。
5、参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及报送学校负责。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自即日起至11月22日止。
报送股室:教体局zd股。
联系电话:xx。
征文标题采用“学校全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格式。文稿用word或文本格式报送。
由市教体局、市司法局组织评审组负责对本次所投稿件进行评审。
本次征文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每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获奖学生给予物质奖励+获奖证书)。同时指导前三个等级获奖学生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不颁发指导教师证书。
xx市教育体育局xx市司法局。
20xx年11月15日。
宪法宣传手抄报。
宪法法律宣传手抄报。
“明月杯”读书征文大赛征文启事。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从上学到毕业后上班,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也参加过很多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觉得法律是用来约束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法律等问题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
直到有一次,我所带的六年级学生中,有一个家长觉得他女儿小学毕业了,所学的知识够用了(他觉得),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就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后,校长联合镇法庭的人员,给家长讲解了宪法及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使家长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依法制止家长让孩子辍学的事情发生后,我才深深思考:其实,我们生活中处处都要依法行使。因为我们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律意识较模糊,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通过后来主动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唯一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天,校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教育。
早上,7点至8点的时候,一条疯狗咬伤了4个同学和2个老人。我们学校有3个同学亲言目睹了其中一个小孩被咬时的情景。
那条疯狗像狼似地扑向那个小孩,小孩被吓得摔到了。疯狗咬伤了那个同学的额头,伤口有一个嘴巴那么大,鲜血直流,我听了心里直发抖,心里害怕极了。
校长还给我们讲了小孩被淹死的事。
中秋节那天,有俩兄弟一起到河边玩耍。
弟弟的玩具不小心掉到水里了,哥哥见到了,就伸手去捡,一不小心就掉下湖里了,直到第2天尸体才浮上来。
一条幼小的生命就为了区区一个玩具就没了。玩具没了可以再买,而生命没了就在也买不回了。
校长还给我们讲了xxxx。
通过怎么多事例我知道了要去游泳的话一定要在大人的陪伴下去。
宪法宣传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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