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只有不断改善和创新,才能保持竞争力。经营成功的案例,能够给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1、副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副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副食品及其原料必须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副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架上。
4、散装副食品应盛于货架上,密封好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应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采购、验收、发放应有登记和记录。
8、库房内副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副食品及其原料。
9、库房整齐干净,干燥通风。存放的副食品原料,不得有过期、腐烂、变质的食物,要经常检查。
10、米面放置应隔墙离地,用后及时封口,不能撒在地上。库房内有灭鼠设备,有挡鼠板,每周清扫擦拭。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
第一条 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第二条 建立制定并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本店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 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货票据。
(一)食品查验:购进食品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5、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 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索证索票。对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应者、验明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符合规定的销售票据;下列食品进货时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三)进货台账记录(留存可追溯进货票据)。进货后由本店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如实填写进货登记台账中,或者将进货票据粘贴留存。进货登记台帐以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二年。
第四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本店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腐、冷藏、冷冻等措施保管食品,保证食品质量。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时予以处理。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经营场所和仓库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整理分类后上架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商品进行查验,发现到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对已售出商品召回记录在案,听候处理。
第五条 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凡遇下列食品,本店将停止销售,退出交易场所: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食品安全制度,一式两份,本店公示一份、交许可登记机关一份。我店将认真对照执行,并作出郑重承诺,欢迎消费者和执法机关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1、各类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药品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药品库的安全,防止发生任何险情,对药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绝一切火源。
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
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
四、技术人员到库房内领取仪器、药品时,管理员要严格监督其行为,防止任何意外情况发生。
五、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库房的环境,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尽快排除。
六、库房管理员应熟知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七、药品库内的`一切药品和仪器都应摆放整齐,过道畅通无阻,库房的每一个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够直接靠近。
八、对库房内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区管理员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九、断绝库房的水源,以防漏水、发水等情况发生造成危害。
十、进入室内前要打开通风扇进行通风,降低室内空气中挥发性物质的密度。
第一条对全部进货食品都要举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举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其次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准时予以处理,发觉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准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实行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举行检测或按照实际状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方案,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
其次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天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背制度的'状况,发觉问题,准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尾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准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看法,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觉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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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生产销售,产品证书过期后须向农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换证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二、生产技术。
1、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环境条件控制。不得擅自扩大无公害产品产地范围。
2、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应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1)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2)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载使用投入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投入品,包括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禁止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批准的农业投入品;
(2)使用国家或者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
(3)加工、储藏、包装等过程中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和国家卫生安全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的情形。
4、企业应具备经培训合格的内检员,全程监管无公害产品生产过程。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 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 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 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 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 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 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 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 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 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 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 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 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 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 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 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 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 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 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 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 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 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 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 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 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 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 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 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 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 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 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 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 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 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 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 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 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 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 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 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 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 、有效期、 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 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 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 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 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 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 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 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食品生产 或经营企业。
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 、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 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 或 gmp 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 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 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 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 品质量的要求等。
6 、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 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 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 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 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 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 、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 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 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 围。
6、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 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 、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1、 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 、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 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 、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 、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 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 、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 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 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 、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 写“紧急召回报告” 。
7 、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 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 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 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 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 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 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 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 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 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 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 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 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 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 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 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 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 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 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 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9、本公司保证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9、本公司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宜设外显式温度计。每日检查温度并做好记录。
8.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需贴有明显标志。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职责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一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职责,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状况要列入交接班的资料。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状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职责,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持续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持续50m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务必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持续完整好用。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务必贴合防爆要求。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务必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务必由电工按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务必按国家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贴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透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职责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用心、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用心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状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潜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职责,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职责。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潜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职责,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职责。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持续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职责。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1、发生火灾后,岗位职责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用心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职责,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职责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职责。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状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觉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根据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光,然后冲洗整洁。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准时清洗整洁定位存放,避开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举行。使用者根据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准时清洗整洁,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准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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