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是指针对某一问题或目标制定的一套具体措施和步骤。在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中,需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加强团队合作和协同配合,以下是一些团队协作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加强我县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防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对全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各类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其完善食品经营条件,敦促其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
整治内容。
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此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全面检查、排除隐患为基本,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以违法违规整治为重点,促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一)校园内食品经营秩序。
是否全部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游商小贩等、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彻底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
(三)联合部门整治经营秩序。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非法网吧、棋牌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的整治,协助打击校园周边歌舞厅、美容美发店、保健用品店的违法行为,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整治中,各股室、派出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队、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在整治中按职能职责,扎实工作,要加强内部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整治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相应制度,巩固整治效果。
。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x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x号)和xx省《关于开展x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食药监食【20xx】x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x月至x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x月—x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x月—x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x月—x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学校于x月底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报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以区社发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固,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裸露食品或变质食品。〔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对学校校门相邻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经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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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1
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
3
4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1
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2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重大事故,除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责任外,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__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我镇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对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全镇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镇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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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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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加强北苑辖区内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用餐安全,近日,北苑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多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后厨操作间、分餐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饮食就餐环境。
检查组重点对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贮存、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全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执法人员要求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进货查验,保证采购的原材料源头可追溯,确保学生校内用餐安全。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提醒食堂人员不采购临期食品,保障食材新鲜,避免餐饮浪费。
执法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要求各校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从细从实查摆问题,加强问题整改,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组要求校方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对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和餐饮器具定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持续严格监管。
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对全辖区范围内的17家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疏漏、全方位无死角,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管理职责。
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执法人员将进一步督促各校完善全过程的.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加工过程规范,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其食堂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要以打促建。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不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边打边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追根溯原,查找症结,及时抄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要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街道、社区、老师、学生及家长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经验、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以春季学校开学为重点时段,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是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和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监督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到符合托餐条件的场所进行就餐。四是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桶装饮用水的'监管,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配送餐、喝上放心饮用水。五是对所有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开学初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刊、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向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我镇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对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全镇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镇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了加强对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2022年x月x日-x月x日。
全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零售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优质、高效。
(二)镇创卫办负责联合属地村(居)委会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卫生资格证的检查办理,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检查、督查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学校食堂肉类制品等相关检查工作。
(四)镇中心学校及中学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因食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有效保障xx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xx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xx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xx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一)重点单位。
全县xx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xx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xx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xx年x月x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内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永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2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2家食品经营店、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我所执法人员通过对校园师生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采提高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并在学校附近设立了永宁镇食品违法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使我镇食品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按照区域监管划分,首先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同时督促学校食堂、以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核查,对厨房所有工具、用具、容器、餐具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其次,我所执法人员对镇辖区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对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检查 ,并对票据和食品供货方资质证明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对农村市场的过期食品、山寨食品和店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检查;三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的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食品原材料购进票据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采购制度、餐厨具清洗消毒、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留样制度执行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辖区的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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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如餐具不消毒、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等。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措施,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坚决要求这些被检查单位予以整改;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进行了取缔。此外,我们还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了坚决取缔,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到位。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成果,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总之,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湘食安委办[20xx]5号文件精神,洪江市食安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从今年4月3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食安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市食安委全体成员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食安委主任杨理鸾任组长,市食安委副主任蒋启军任副组长,市食药监局、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城管局等9个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食安办),由市食安办主任易作光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强化了监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是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重点检查内容是责任落实情况、进货索证索票情况、清洗消毒卫生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及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4月17日,我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城管局、教育局执法人员到群峰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学校、湾溪乡中心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拉开了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的序幕。当日联合执法检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处,马上责令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食品1种,查扣问题食品4公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和分块实施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10月15日止,市食药监局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执法人员392人次。共检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45所,幼儿园26所,食堂从业人员309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提出整改意见233条;针对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立案查处18起,罚没金额2.95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软硬件设施设备优良的有芙蓉中学食堂和艾贝尔幼儿园食堂;比较差的有岔头乡中心小学食堂;较往年有很大改善的有硖洲中学食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8日至10月15日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对黔城、安江、岩垅、红岩、湾溪、群峰、双溪、江市、托口等乡镇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6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02户次,全局立案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无证照经营食品的案件13起,罚没金额3.9万元,共查获并销毁的各类“超过保质期”、“霉变”、“三无”食品550包(杯、盒、桶),共计79公斤,总价值0.12万元。责令52户食品台帐登记不规范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规范经营范围食品店9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及周边马路市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疏导食品流通摊贩45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齐抓共管下,食品安全现状较上学期有明显好转,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索证索票台帐制度、食品留样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多数学校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得到较好落实。
但是,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有的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规范。二是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制度建立不全。三是部分学校、幼儿园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四是部分学校未做到食品规范留样。五是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没签订餐厨废弃物的购销流向协议和管理台帐。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学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中小学生食品消费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追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对学校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消毒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加大执法力度和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采购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等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督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时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留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对食品原料采购源进行记录备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督促学校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断强化自律。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我镇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对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全镇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镇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了责令整改。
通知书。
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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