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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学校是一个实践的舞台,我们在这里动手实践,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接下来,请大家欣赏一下一些学校的特色课程,让我们对教育有更多的思考和探索。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师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生活教师开出“住校生离校单”,交门卫后方可离校。

二、归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寄宿生,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寄宿学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起床、就寝、做操、灭灯息谈,遵守住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在校学习、生活、活动必须听从生活管理教师的指挥安排,遵守纪律和规定,用餐上活动课等要统一行动。

三、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相互谦让,不准打架骂人,不准以大欺小。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及时报告,由教师解决。

四、爱护学校公物,爱护花草,不准任意损坏践踏花草,开、关房门要轻,不得踢、撞、撬门,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住校期间不准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须经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及值周领导审批同意交由监护人领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栏杆,寝室区内严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随意翻越。

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寝室内毛巾、脸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单、枕头均要摆放整齐。

八、不准带非住校生到寝室玩耍,平时未到开寝室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未经别人同意不准随意翻拿东西。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勤俭节约,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费粮食。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并根据金桥学校实际补充部分条款,旨在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增强广大寄宿生的守纪守法意识,提升管理质量,为全面实施我校学生封闭式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寻求一条适合我校实际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确保寄宿生的规范与安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2.异性亲属不得进入子女住宿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3.寄宿生须在学校德育处的统一管理下入宿;

5.晚自习制度:

(1)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4)晚自习学生须遵守上课纪律,有相关违纪行为者按规定惩处;

(5)晚自习时间严禁外人来访;

6.请假制度:

(1)寄宿生请假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7.点名制度:

8.个人卫生:

(3)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

9.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

(3)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10.饮食卫生:

(1)寄宿生必须在学校食堂用餐,反对到校外用餐;

11.公物保护:凡损坏宿舍器物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个人损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关赔偿处理;如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担责任。

12.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3.寄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14.寄宿生不得在宿舍接待来访客人,有客人来访应按有关规定接待;

15.男女生宿舍要保持正常的关系;

17.晚20:00起,寄宿生只入不出;对夜不归宿者给予退宿及纪律处分;

18.寄宿生在宿舍内不得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入宿舍;寄宿生在校内外喝酒,一经发现,即予处分。

19.往返学校与宿舍,寄宿生必须统一在生管老师的'带领下有序的来回。

20.不在校园拉帮结伙,更不得加入社会黑恶势力团伙,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寄宿制学校就寝的管理制度

1.就寝后,不准接电话,听音乐,不准逗留在外,不准在寝室内外吵闹,看小说,锻炼身体,聊天等打扰他人就寝的活动,违者扣1分一人,或者运动影响其他寝室休息,给予警告,提醒无效者扣1-3分一次。

2.熄灯锁门后晚归者必须登记,晚归原因,班级姓名,如有请假或有事者,请出示有关证明,拒签或冒假名字假班级走街串巷扣该班1-2分一次,晚归者扣1分一次,若有人爬铁门、摇铁门以及一切就寝次序的行为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3.就寝后,如该班之间或寝室之间相互打闹,影响休息各扣2分一次,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4.讲话严重扣2分,不服从管理、故意刁难和顶撞检查干部扣3-5分一人,一星期内连续三天以上敲门扣1分,如有连续五天敲门扣3分,态度恶劣者交于学生科处理。

5.班级组织活动时,在就寝前通知生活部,违者扣该班2分一次,如寝室有过生日,搞聚会的同学必须向生活部提前说明情况,违者按平时扣分制度给予扣分,责令立即取消聚会。

6.就寝后,任何人不得在寝室打牌,打麻将一切不允许的活动(绝对禁止赌博),发现一律没收,违者每人扣5-8分,并交于学生科处理。

7.女生不得带男生进入宿舍楼,否则扣3分一人,并交学生科处理。

8.扣分以敲门为标准,第一次为警告,登记;第二次查到扣分;再次查到加倍处理。情况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9.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寝室酗酒,吸烟,发现者一律没收。屡教不改者交于班主任或学科处理。

10.就寝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外出,被学生会干部或值班老师抓到,情节严重扣1-3分。

11.生活部对每晚就寝情况进行评比,并将结果公开,对表现好的班级给予表扬,表现差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分。

12.一周内违纪严重超过8-10次,该寝室给予通报批评,一周之内无任何违纪现象,该寝室可加3分,如有一月之内无违纪现象,该寝室可加5分奖励。

注:晚就寝时间为9点50分。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宿舍、卫生职责区卫生:各宿舍每一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职责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一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为整顿寝室纪律,加强寄宿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寝室制度。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长负责制,每人服从宿舍长管理;

2、不准在宿舍里的'打架、骂人、抽烟、打牌,与校外人员串连打架,肇事者从严处理;

3、按时起床、睡觉,切实保证午间休息;

4、节约用电、用水,人睡灯熄;

5、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

1、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2、不随意破环别人东西,非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别人东西,更不能占为已有;

3、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应妥善保管;

4、不得随意留宿非宿舍人员住宿,确实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师同意。

5、按时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1、天早晨内务整理,叠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脸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坚持轮流打扫宿舍,宿舍内无果皮、纸屑、饭渣、剩菜、米粒。

3、晚间起床、进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得乱泼脏水。

1、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1、每周评一次文明宿舍。

2、违犯以上规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

寄宿制学校就寝的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午休值日老师的责任意识,确保午托学生午休时间段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就寝管理责任制度:

本学期继续采用值日行政、值日老师和生活老师巡视管理的模式。生活楼共有两层寝室,每层各有一个大寝室区和一个小寝室区,小寝室区为女生寝室,大寝室区为男生寝室。寝室区每天安排一名行政上下楼巡视管理,负责检查记录各楼层值寝老师的到岗值寝情况及学生就寝情况,并负责协调处理当天生活区所发生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问题。

女生寝室每个寝室每天安排一名寝室长,负责检查记录各寝室学生的出勤、纪律和卫生,每层楼每天由一名生活老师巡视管理,负责本寝室区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卫生的管理及生活自理培训。

男生寝室每个寝室每天安排二名寝室长,负责检查记录各寝室学生的出勤、纪律和卫生,每层楼每天由一名值日老师和一名生活老师巡视管理,负责本寝室区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卫生的管理及生活自理培训。

本学期由于午托人数进一步增加,在新教学楼三楼(男生寝室)和老教学楼四楼(女生寝室)分别增加了一间大寝室,每天每间大寝室安排一名生活老师和一名教学老师负责管理(因此增加了两名生活老师),并由生活老师负责本寝室的卫生打扫及学生生活自理培训。

本学期学校继续聘请邓冬兰为生活班长,总负责生活楼午托学生就寝管理,并负责巡视记录教学楼生活楼所有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到岗值日情况。

1、因学校床位有限,本学期中高年级学生继续在教室午休。

2、结合学生年级和班级人数情况,安排了八个休息教室,每间教室每天安排一名值日老师坐班管理,负责学生签到和教室纪律、卫生,以及午休期间本教室内学生学习用品的保管,认真填好教室午休情况登记表,并有针对性地辅导学生,帮助他们解答学习上的疑难问题。

3、由于在教室午休的人数不断增加,教学楼区域午托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因此,本学期每天继续安排一名值日行政专门巡视管理教学楼学生午休情况和值日老师的值日情况,并认真填写行政值日登记表。

4、结合学校电影特色课程的设置,每周将利用一天的午休时间组织午托学生观看一部有教育意义的电影。

1、就寝零响后,由正副班主任轮流组织学生排队、清点人数,进行就寝礼仪培训,并护送学生进寝室就寝。(由于一二年级的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能力欠缺,很多生活习惯尚未养成,请当天送学生入寝的老师等学生安静入睡以后再离开)如有请假的学生,一定要向值日老师或值日行政说明请假原因和去向。

2、负责培训班级就寝管理员(男女生各若干名),协助值日老师和生活老师做好寝室的管理工作。

1、每星期评一次优秀寝室,只要学生按时就寝,寝室纪律、卫生好,学生爱护公物、没有违纪现象、不出安全事故,都能评为优秀寝室(以每天的检查记录为准,每星期一次小结、评比、奖励)。

2、每月开展一次“我是自理小能手”或“寝室之星”的竞赛活动,并在周会上表扬奖励。

3、期末总结评出全期的“文明就寝小标兵”、“优秀寝室长”。

4、学生就寝或教室午休时有如下现象,值日老师将要承担管理责任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

(1)、不关风扇、电灯、空调等电器(包括教室的风扇、日光灯、空调)每次扣10元;

(3)、学生如有损坏公物现象,值日老师有责任要求学生照价赔偿,并追回物品或赔款。

5、各班学生在生活区的表现将作为期末班级评优和个人评优的参考依据。

6、各值寝老师的值寝表现期末将进行一次综合等级评定,并发放一定的午托管理奖。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寄宿生安全管理,确保寄宿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的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特定此制度。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寄宿制学校就寝的管理制度

1、学生凭学生证到宿舍楼就寝,没有学生证不准进入宿舍楼。

2、学生到宿舍后,应该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时应排队,有序进行,不准拥挤哄抢。

3、在寝室内不准疯狂、打骂,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4、上下床铺时,必须依靠扶梯及脚踏处,动作稳健,不得快速翻越或从床上跳下。

5、熄灯铃响后,应迅速关灯并反锁好门,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厕所,开门、上厕所的声音要轻,不得在楼道内奔跑,上完厕所需关门并反锁。

7、晚间同寝室学生身体有异常,应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寝室长和同寝室学生不得不管不问。

8、晚间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隐患)应及时唤醒伙伴,保证秩序并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警。

9、寝室内的电灯或窗户等损毁,不能使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午休时间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午休,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习后,熄灯铃前,班主任必须到寝室查寝,检查寝室有没有安全隐患、寝室卫生是否干净及清点人数、查看学生健康状况。

12、每天学生就寝后,男、女寝室各有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值班,负责维持学生就寝制度、保护学生安全、并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不得随意离岗。

二、落实学生宿舍常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度,认真做好宿舍清洁卫生的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学生就寝管理,维护就寝纪律,严格按照《利川职校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如实填写每日考核表,次日课间操前交学生科。

三、严格执行宿舍安全保卫措施。准时关、开宿舍大门;严禁学生在室内点蜡烛、烧火、吸烟、使用电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熟练掌握灭火器和监控设备使用;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留宿;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和检查,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以及各种管制刀具、锤、棍等危险器具带入宿舍;经常检查宿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制止学生一切不文明行为。宿舍管理员应加强对宿舍的监控和巡查,禁止学生在宿舍楼道内追逐打闹、踢球、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张贴、浪费水电及破坏门窗、床铺、监控、宿舍公共设施等行为;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严禁在宿舍内起哄、打架、吸烟、打牌、赌博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值周组、班主任或学校处理。

五、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爱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善于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发现学生生病及非正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迅速向相关班主任、值周组或相关人员报告。

六、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关灯、开关门,按规定时间管理学生进出,上课时间一律锁门,禁止学生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窜楼。对非正常作息时间进出的学生要进行盘查和上报。

七、规范节假日留守学生住宿。实行节假日留守学生住校登记和查房点名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严防安全漏洞,维护好学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八、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宿舍管理员应经常召开宿管部干部、室长会,总结各寝室纪律、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并要求学生做好会议记录。

九、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宿舍管理员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严禁宿舍管理员给学生销售烟、酒等危害学生健康的商品,严禁给学生手机充电,严禁给学生烧开水,严禁将宿舍大门钥匙交给学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乱配钥匙。

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不定期对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按《利川民族职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作旷工处理,并每次扣发岗位津贴(工资)100元;宿舍管理员在岗不履职,不按岗位职责认真安排、指导、督促、检查和检查考核不属实的,每次视具体情况扣发津贴(工资)10-50元;宿舍管理员违反学校规定或职业道德,给学生销售烟酒、烧开水、手机充电等,学校检查发现或师生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处罚100元;因宿舍管理员不在岗或渎职、失职造成工作责任事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寄宿学生花名册,详细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生活教师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况,以便及时联系与交流。

2、做好家访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访,平时重点家访,发现问题及时电访或家访。着重要利用放归宿假家长接送时间做好家访工作。

3、设立“家长开放日”,定期邀请家长到校与学生一起上课、学习、生活等,让家长了解学校、学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家长会,讨论学校教书育人的工作,交流学生情况,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

5、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宣讲有关教育学、心理学,儿童卫生保健、学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1、遵守纪律,严于律己,自律能力强。

2、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好。

3、窗明几净,床铺整洁,环境卫生好。

4、洗衣叠被,洗澡理发,个人自理好。

5、管好物品,防火防电,安全工作好。

6、衣着整洁,生活俭朴,艰苦奋斗好。

7、按时就餐,互相谦让,用餐纪律好。

8、珍惜粮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好。

9、洁身自爱,学习勤奋,自主能力强。

10、坚持做操,增强体质,锻炼身体好。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寄宿制学校小卖店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我区小学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小卖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学校小卖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开设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学校小卖部提倡以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学校小卖部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4、学校小卖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卖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向学生禁卖的食品、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品种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

6、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小卖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自营利润、对外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学校行政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7、学校应明确规定小卖部的营业时间,小卖部的营业时间限于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习后。

8、小卖部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商品。

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学校违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围经营。学校应向经营者明确出售商品的品种,除必需的生活、学习用品外,凡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都应严格禁止销售。

10、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小卖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卖部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11、小卖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小卖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吃零食的好习惯,确保校园整洁。

12、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等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转载于:小龙文档网:监狱小卖部管理制度)发生。

1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小卖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小卖部的管理,落实具体监管人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小卖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

本制度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招聘的外地教师;本县或本县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占好房间,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汇报后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淫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后勤服务中心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9、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后勤服务中心。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学习总结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学习总结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淫秽、色情、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舍务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舍务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器(吹风机、熨板热宝等)带入宿舍。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头睡在有护栏的一面,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损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方可离校,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回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

1.严禁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

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老师的亲笔批的正式住宿生临时回寝单。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或校纪处分。

8.早6:30前、晚自习前15分钟时,必须离开寝室,及时参与早晚自习和各种班级、学校活动。

9.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女不烫发、留披肩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使用学校印制下发的床单、苫帘。床铺铺法整齐划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叠置放在箱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整齐成排,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及时把不用物品带回家中,不在学校大量储物。寝室内不得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和体能锻炼活动。

3.个人洗涤用品不能随意置放,脸盆、水桶等应摆放整齐划一。毛巾折叠后 与香皂、牙具规矩摆放在脸盆 内,放在床底。各床底摆放 成一条美观直线。

4.各种学习资料应放入个人柜、箱中。

5.寝室门口、窗台上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打扫用具一律摆放门后,水壶摆放窗台右侧。务必要保持窗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桌椅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小心粘贴、悬挂和摆放字画、小挂件或盆景等)。

8.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清理出寝室,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更不允许在楼上向下抛弃。

9.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大扫除行动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负责,值日生具体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大扫除最终效果由管理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计分。住宿生报告寝长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寝室长报告生活片教师,经老师检查全寝合格方可离校。

10.注意饮食卫生,不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舍务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起床、洗涑、整理内务、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如实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舍务管理老师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创建 “文明寝室”。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1.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天拖地、通风、擦拭窗台、门等处灰尘。每星期五宿舍要组织好寝室卫生大扫除。

3.协助寝室长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当天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1.每学期末评选 “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和“优秀寝室长”。

2.对违纪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寝处分并记入住宿生管理档案。

注: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两次以下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违纪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

小学寄宿制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4)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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