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有序地采取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那么现在,请大家一同来看看下面这些成功的应急预案实施过程。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xx)。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疫情处置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组和部门职责,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现场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监测。
根据《北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要求,区卫健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监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区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留置,并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送至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标本进行检测。
(2)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区卫健局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等工作;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区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一)病例发现。
区人民医院接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至隔离病房,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区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送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按市卫健委要求在本院隔离治疗。
(二)调查处置。
区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登记,事发地街道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疫点、病例活动区域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一旦确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卫健、公安、事发地街道等力量,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三)分类应对。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相关方案、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分类应对。
1.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街道无病例,个别街道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区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
a.及时发现调查。加强境外和重点地区来仑返仑人员排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b.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按要求进行随访、复诊。
c.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均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措施。
d.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在确定后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做好相应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入。
e.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更新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
2.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个别街道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b.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巡查,避免人员聚集,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c.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经过评估,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3.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街道间疫情传播,即部分街道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区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全区资源进行跨街道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防止疫情在全区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街道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阻断疫情向周边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或根据省市级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区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街道。
b.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c.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经过评估,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e.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4.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市、省和国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c.疫区封锁。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国省道、轮渡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d.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e.应急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f.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g.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响应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队伍保障。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防控联动应急队伍(公安、大数据、街道等)。各部门、各街道要组建和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仪器和试剂以及辅助应急设施、用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快速拨付机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四)检测保障。
在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pcr实验室建设,使其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海尔施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核酸等病原学检测。
(五)制度保障。
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六)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科普宣教。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一)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街道、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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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及xx、自治区、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xx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疫区返回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
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xx、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xx〕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xx〕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xx〕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 长:
许武松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张仁义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范静杰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茗 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处长
俞 炯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处长
王伦吉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处长
兰拥军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处长
王 挺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 炎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 辉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永新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江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刘俊杰副镇长
刘丹华人大副主席
胡法林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单位:小屋岭派出所、埠前卫生院、小屋岭市监局、埠前邮政所、供电所、职业技术学校、镇综合执法队、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刘丹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
主要工作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单位、各村(居)、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3.党建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村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5.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物资保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工作。
7.综合执法队:负责全镇市场供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
8.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辖区内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乡镇的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一)物资需求及存储数量
1.粮油方面。成品粮、食用油保证10天储备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
2.肉类方面。肉类储备规模至少要保证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原则上要达到7天消费量。充分利用我镇中源、宏城等商超的现有冷库,加大猪肉政府储备(根据当前每日商超供应量及生猪屠宰量估算3天消费量)。
3.蔬菜等其他方面。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并根据实际存量加强调运。
(二)做好物资采购及保障
1.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2.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3.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4.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5.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6.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7.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8.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一)生活物资分区保障
管控区实施区域封闭措施,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在不接触不见面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配送到户;静态管理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实施生活物资定点供应,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分户自提。
(二)多种形式保供
1.组建村组代购团。组织大型商超配送平台、生产基地等直接对接街道,由村(居)组团购牵头人(临时党支部、热心志愿者等)组团建群,征集本域内居民采购需求、代收货款、按团下单、按团配送至村组,提高购买配送效率。原则上每两天采购一次物资包。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由村组帮扶。
2.传统商超门店网上购。指导连锁超市等线下实体商业网点通过发布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建立顾客群等多种途径,支持居民在家单独或组团、建群线上购物下单,由商家配送到村组物资配送点。
3.电商网上购。积极引导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生产基地(合作社)开展合作,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三)生活物资配送标准化模式
1.配送物资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蛋和粮油等),根据居民需求,按每户3至5人标准,将肉蛋菜等配搭为三种(50/100/150元)套餐包,固定价格和品种,按2-3日量/次进行标准化配送。
2.供需对接信息化。每个村组应建立至少1个“生活物资配送群”,进行供需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3.配送流程网格化
(1)定网格:以网格化分工为最小网格,组建代购配送专班,负责各个网格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代购配送。
(2)定点:按照网格设置生活物资配送站点,集中由志愿者分发到各户门口。
(3)定向:整合保供企业、商超、快递等企业配送资源,向生活物资配送站点定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实行无接触配送。
(4)定人:村组在各生活物资配送站点,组建村组生活物资对接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生活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对接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
(5)定车:每个行政村安排一辆配送车辆,要实行“定人定车、无接触、点对点”闭环管理。配送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4.配送保障严格化
(1)严格标准。商超、企业只能接收套餐、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无关物资需求不接收订购和配送。
(2)严格程序。统一通过团长订购、接收、分送物资以及收款。(居家隔离居民不直接下单到相关商超、企业,相关商超、企业不单独为居民送货)。
(3)严格时间。每户家庭通过微信群向团长申购物资,原则上2天及以上报1次购物需求,避免短时间多次下单,加剧商超、企业配送量,延误配送时间。
(4)严格频次。当天下单,次日或隔日配送。
(5)严格诚信。商家承诺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物资,尽量避免订而不购、订而不买的行为。
(6)严格疫情防控。开展村组生活物资配送,要按照各项防控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配送顺利、人员健康安全,及早恢复村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村组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
4.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保供药店正常营业,建立村组居民和药店联动保供机制,向村组公布保供药店名单及联系方式,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群向村组报送急需慢性病常用药品清单,由志愿者跑腿代购药品;通过线上“下单”,由保供药店工作人员或物流平台配送至各村组门口。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院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院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医院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镇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1、负责辖区重、特大事故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2、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公布有关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办公室通知辖区内的镇分管负责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应急分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令地点,迅速组织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组织,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紧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尽可能将经济损失和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应急分队,由各单位安监主任负责带队,统属镇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3、在有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绝对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
5、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我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因本次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成员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班班主任任负责指挥、协调落实各自班级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1.组织协调组组长:高红燕
成员:李英峰王美静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紧急救护组组长:党方庆
成员:马林华
主要职责:负责对师生身体状况(体温)检测,第一时间隔离和看护疑似发病师生;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防护;负责联系家长和医疗机构,协助将发病师生尽快运送到规定的医疗机构。
3.通讯联络组组长:包利刚
成员:周晓雪
主要职责: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负责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负责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负责发布信息通稿。
4.后勤保障组组长:龚元军
成员:王颖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负责维护秩序,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长接待组组长:赵立云
成员:李冰
主要职责:做好对发病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做好对家长接走就医学生的家长签字登记工作。
(一)报告流程:
(二)报告内容
1.各班即日起实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领导小组,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区域疾控中心,同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即日起至疫情取消期间,总务处负责安排物业人员每天定时对教学楼进行消毒。
3.开学后,每天值班人员对入校学生以及教职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如发现有发热者,建议及时就医治疗。
4.开学后,各班每日落实好晨午检,一旦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立即向学校疫情领导小组报告实际情况。
5.开学后,学校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下午16:00之前向区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际情况。
(一)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要求
2.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将防治专业知识、当地政府及教育、卫健部门相关要求等及时传达到学生及家长。要求每一位师生应认认真真地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内容
1.出门戴口罩,勤用肥皂或带有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
3.吃熟透的肉、蛋等食物。
4.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5.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6.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7.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症状一定及时就近就医。
2.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和疫情推迟开学;教务处做好推迟开学情况下的应对方案,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的教育教学方案。
3.值班负责人和值班教师坚守学校,在岗在位。清理学校环境卫生,保持处处整洁以及教学楼消毒工作。
4.全校教职工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
5.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
6.疫情解除之前,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体育场停止开放。
7.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8.明确言行规范。师生不转发未经确认的疫情信息,不谈论小道消息,不传播逻辑不严密、带情绪的文章。应该传播的是政府网、人民日报等官方权威媒体的信息,关注卫健委、专家发布的信息,积极传播防治肺炎等传染病有关知识。
1.发现发生。通过体温监测、学生即时报告、老师日常观察等办法,发现学生出现类似症状,教职工要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告知学生与其他师生分离。
2.情况上报。学校将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专业检查评估。
3.深入摸排。对出现症状学生的班级做进一步安排,例如,在教室内与其他班级错时上下课,暂停与其他人员接触,进行进一步检查和问询,做好情况记录。
4.通知家长。学生出现状况,经医疗机构监测需要送医治疗的,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简述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详细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5.书面报告。将详细情况报属地政府(街道、社区、村居)、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并做好情况续报。
6.教学调整。根据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估建议和学生发生症状人数,程度等情况,确定是否停课,是全部停课或部分停课。
7.信息沟通。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学校教职工统一认识,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而是学校统一向家长、媒体和社会发布信息。
8.后勤保障。在校园发生疫情后,原来预想或有不足,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
9.校园安保。组织保安人员、值班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建立我市疫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保持市场稳定。
保障人民生活。
。
(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摸清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的采购供货渠道、存量和销售情况。
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生活必需品的日均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
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
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保护合法合规市场经营行为。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
(二)坚持分级预警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分级预警机制。
分级建立预警机制。
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
(三)坚持保基本与保安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供应充足。
不出现断供和断货;做到生活必需品来源可查、质量安全放心。
要加大宣传商务部门保供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
消除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对蔬果肉类蛋奶供需的恐慌情绪。
。
按照商务部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要求。
确保10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及瓶装饮用水。
。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
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
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
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
强化检验检疫措施。
确保市民购物安全。
。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
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等本市、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
加大全市成品油在各加油站的存量。
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
优先保障我市应急保供企业。
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
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当地防控领导小组。
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指导企业开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
(四)利用好城市电商优势做好生活必需品配送。
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
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净菜加工业务。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
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通过提前研判。
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强化市县统筹管理机制。
市商务局要在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超市、批发市场保供工作。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县区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抗疫保供应急小组。
负责当地超市保供工作。
在可能出现疫情扩大的情况下。
及时发挥组织保障作用。
最大限度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
(二)做好商贸行业疫情防范。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日常巡查。
督促商贸行业主体落实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对营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疫情防控。
所有工作人员发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并上报疾控部门。
二是改善商业公共区域卫生条件。
确保室内商业场所通风良好。
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三是做好蔬果肉类蛋奶商品的检疫消毒。
。
(三)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护。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保供企业要建立保供专班或工作组。
并开展自身疫病防控监测。
坚决防止内部疫情。
保障商贸流通战线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
警报级别分为:无警、三级(蓝色)、二级(黄色)、一级(红色)。
其中特级(红色标示)为最高级别。
各级预警信号参照标准如下:
(一)无警:各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均可支持15天以上供应。
。
(二)三级预警(蓝色):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15天供应。
且暂时不能通过外调补充。
。
(三)二级预警(黄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小规模哄抢事件。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7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补充货源极其困难。
。
(四)一级预警(红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哄抢、断供情况。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3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本地补充货源都很困难。
。
各级警情发生时。
按以下标准开展应急工作:
(一)无警:警情未发生时。
按现有日报制度报送物资储备和销售数据。
指导应急保供企业按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
增大应急商品储备量。
。
(三)二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组织本地供货企业加大对各应急保供企业的供货力度。
。
(四)一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调用本地供货企业产品。
并以本地生产可替代产品列入应急商品清单。
保障各应急保供企业的储备量。
同时。
及时将信息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 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信息组:
组长:
组员: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马上报告林场调度室由调度通知应急小组。由信息组组长马上向林业局报告并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应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人数。
急救组:
组长:
组员:
接到事故应急报告后,马上出动备用救应急救援车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备用车辆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但有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马上出发林场卫生所常备医疗急救用品,每个队、段、组设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工队主要队员担任由林场安全组织领导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的应对事故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使林场的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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