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时间、成本、人力等因素,以确保任务顺利完成。这些精心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展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实用的方法,相信对你的工作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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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6月至12月。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一)督促全面自查自纠。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半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部门任务,逐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掌握政策落实进度,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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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家杰。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20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20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 。
副 组 长 。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
职责分工。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方案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
总结。
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4.各责任科室要不定期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档案材料,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为全面贯彻x市、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x市、x县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凡企业在其他乡镇能办到的,在我镇也应能办到,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镇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各级干部为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4、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平安xx”建设,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企业投诉的行为,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梳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梳理归集,减少群众办事环节,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办事。
(二)打造宜商宜居的城乡环境。
1.营造良好文化氛围。通过第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通过广告牌、宣传栏、板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是定时清运。一些工作量较小、卫生基础较好的村,配备相对固定的清运设备,定时进行垃圾的集中清运,做到日结日清。
3.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就业、社保、教育助学、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六项便民服务落地,力求村民办事不出村。
(三)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立村级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打击赌博、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联合综治办、村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形成合力,力争最大程度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联合药监所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及各药店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成立镇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参照市、区做法,成立专门组织推进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干部职工作风整顿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岗位和责任人。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督导,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共同推动全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五)加强统筹协调。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做好本镇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检查、通报、总结,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xx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保20xx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1-。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4-。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5-。
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7-。
今年以来来,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打造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为目标,着眼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加强学习、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标采购交易xx项,交易总全额xx亿元,节约xx万元;土地挂牌xx项,交易额xx万元。
完善相关软硬件设备及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即:交易场地“物理隔离”,防止违规操作“技术隔离”,交易环节“流程隔离”,得到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交易现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对所有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边办手续边招标,确保项目早进场,早受理,早安排,早服务。
3、实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容缺承诺受理”服务规则》,开展容缺承诺受理服务,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开评标,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
按照《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xx〕4号)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规定:“(六)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20xx年8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1、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为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事业负担,中心花费大量时间,想法设法联系投标企事业,清退往年沉淀保证金。
3、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求代理机构在文件制作中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舒适感和幸福感,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安康高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1.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清理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及时清理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优化、简化、细化现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工作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1.做好省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按照省市权力事项下放的安排部署,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制定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确保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到位、规范运行。
2.组织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时集中统一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及时与市及汉滨区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的承接。同时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
(三)认真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统一的产品认证制度。
1.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
2.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
(四)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五)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1.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
2.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持续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压缩企业注销时间。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贯彻落实《安康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在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基础上,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的转变。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在已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在已经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基础上,持续压缩办理时限。
(十)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增速异常和乱收费等情况,坚决纠正违规开征、多征、预征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2.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3.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疫情期间中省市和高新区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认真学习研究,争取更多、更大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化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十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安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2.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五大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国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3.在已完成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全面梳理论证基础上,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十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十三)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1.严格执行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3.按照省市有关部署,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对全部疫苗流通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1.以高新区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
2.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与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探索创新风险监管模式,建设风险监管智能化平台,实施信息归集、流程再造,实现资源共享、自动预警,努力实现风险发现更加及时、监管靶向更加精准、监管能力更加高效、监管手段更加智能的目标。
(十六)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2.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
3.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与各上级部门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十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1.认真落实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完善并落实“一窗受理”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
3.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上门服务、无偿帮办代办以及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等非工作时间政务服务制度,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运转顺畅、符合实际,满足企业和群众不同时段办事需求。不断创新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秒批”、容缺受理、并联办理、联审联办、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效能。
(十八)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再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改革。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推行关联事项“一次办”主题式服务模式。申请人办理关联事项时,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网式”服务,办结后一个窗口出证,完成“一整件事”的审批服务。
2.按照省市安排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优先纳入共享范围。
3.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的基础上,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
(十九)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掌上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1.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大幅压减报装、安装费用,将水电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办理。
2.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
(二十)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1.贯彻落实加快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2.推进建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十一)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成果,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2.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收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具体解决措施。
3.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学习借鉴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宝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莲湖区市民中心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等一批先进做法。推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看大厅”活动、紫阳县“五个一窗”审批服务模式等一批先进做法,并抓好落实。
4.积极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按季度对全区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十二)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
(二十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1.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行梯次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双创平台和载体。
2.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3.进一步优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高企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四)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加快清理修改。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二十五)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1.对中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和投诉办理机制,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高效办理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定期对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进行通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入手,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锲而不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二)主动担当作为。清单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梳理分析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
(三)加强宣传督查。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和宣传覆盖面。对社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为持续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按照《2020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以“五细”要求落实为重点,聚焦机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落实“五细”要求工作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增强工作质效、提升干部能力,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北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一)着力解决掌握情况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落实上级部署、执行上级决定没有联系北安实际,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导致好政策没有好效果;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一线存在的困难问题了解不全面、掌握不透彻,决策缺乏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支撑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分析问题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干部精神懈怠、动力不足、不思进取,对上级精神、最新政策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企业反映难点突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制定方案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制定的工作方案别人抄袭套用敷衍应付,逻辑混乱词不达意,内容东拼西凑蒙混过关,失去应有之义;只管制定不顾效果,把方案制发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完全不考虑方案确定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是否具体、周密、可操作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配套措施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凭经验、循惯例,对新情况新挑战主动研究少,思维上有惰性,路径依赖,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思维和行动跟不上时代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落而不实、落而不深、落而不靠,表态多、行动少;工作消极应付,回避矛盾问题,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时不拍板;过度留痕,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圆,看似细致入微,实则流于表面、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素养,进一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全局干部“五种思维”和学会“八种本领”,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破难题的勇气、抓落实的力度,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持续开展帮扶企业、帮扶职工群众工作,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督办问效等环节,分业务制定流程图、操作书,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五细”要求在工作中取得实效。聚焦全局主要业务工作,精准定位职能职责,将业务流程、工作环节、注意事项规范标准细化到位,将全局“五细”落实工作绘制一张“行动图”,设定各阶段的完成目标与时限,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全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对照查”、“互相查”等方式,切实找准部门和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方法、责任人、完成时限。
严格落实整改。坚持真纠实改,对照整顿重点和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推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群关系深度密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领导,成立“五细”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拿出时间和精力,专项推进,集中攻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即知即改。
(二)压实落靠责任。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头搞好思想发动、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带头抓好专项整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工作难点、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
(三)强化考核考评。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五细”落实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考核评价,将“五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干部年度目标考评,确保“五细”落实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
xxx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1、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xx-20xx)》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xx]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围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首接制度”和“无否决权制度”等建立健全便民服务规章制度。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落实便民服务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中心以“规范、优质、高效、廉洁”为服务原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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