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1.本制度所指公章包括由上级部门统一制发或核准自行刻制的印章。包括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其下设机构的各类印章。
2.公章刻制。村委会印章由镇人民*统一刻制,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村委会撤销或合并,应及时向镇人民*报告并申请补发。使用已儿废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公章管理。公章要由专人保管,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只设*不设支委会的由*保管),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管理印章。村委会印章保管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其他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管理。
4.公章使用。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项登记用印事由、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村委会印章时,村委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5.公章移交。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要在10天内将公章移交新一届组织。拒不移交的,由镇党委*负责追缴。村委会全体成员被集体罢免的,印章由镇人民*暂时代管。
6.对违反印章使用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办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人员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大院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6、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1、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人员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违规公车私用时若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责任者负担。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富平县觅子乡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院务会成员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
九、个人不得向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于私人使用。公车借给上级单位公务使用时,须经院长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方可外借。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院长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院长。
十三、司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办公室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违反上述规定,由院务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县觅子卫生院负责解释。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可对外运行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教职员工(不含实习期驾照)。
1、学校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学校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学校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学校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学校服务的精神。
2、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学校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办公室人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车辆学开车。
3、驾驶员要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办公室人员作出说明。
4、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5、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学校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
4、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学校行政办公室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办公室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车辆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办公室审批,行政办公室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学校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行政办公室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4、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送修人本人自付。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2、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3、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学校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车辆的清洗:
(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2、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学校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20xx年xx月xx日。
1、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学校小车牌号为鄂n33669,专职驾驶员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保险等保管、车辆审验工作,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与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前往。
3、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学校公务用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专职驾驶员由学校办公室安排零时工作。
6、学校公车校外借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同级单位不予借用)。
7、学校办公室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8、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驾驶员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9、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10、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专职驾驶员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学校办公室书面同意,到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同时需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校办留存。不经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11、校办与学校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12、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13、车辆用油由学校办公室签单,车辆加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14、长途出差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学校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15、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17、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18、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19、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0、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22、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2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4、因专职驾驶员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26、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27、专职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并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上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8、每月有学校办公室考核后按规定发放安全奖。
2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自觉遵守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按是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准时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在出车过程中办私事面影响工作,保证用车任务的完成。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不安全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4、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车辆需维修时,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送修。注意车辆保养、内外部件、轮胎、油、水、电等是否正常,以保证正常使用。
5、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开车,不得酒驾、穿拖鞋、接打电话、光身子、创红灯等违章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6、司机不得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如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后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毁等)并对司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司机出车时,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的,要及时向院办反应,并按交警部门的结论进行处理。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出资购买的为公司业务往来配备的车辆及公交卡的管理。集团公司现有车辆有:e9303、ka531、ka532、jc672、ew373、8lw72。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车辆及公交卡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及公交卡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按流程报批使用。享受车补的员工在襄阳市内出差时不得使用公车。对时间要求不紧急的公差,优先使用公交卡。公交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发、管理。
2、车辆及公交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公务用车由部门使用人填报“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人拿“用车申请单”到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根据先后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一安排使用公交卡或公车。未经批准私自调用车辆,对使用人及司机每人罚款200元。为便于统一管理调派,各部门在早上上班后10分钟内将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计后合理调排。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公司无车可用时,公司有权调用享受车补人员的车辆,一般是优先调用使用部门享受车补的个人车辆,办公室做好登记。
3、若有业务单位或公司其他关系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出借,否则罚款200元/次。
4、公差办完之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
5、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租车或打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申请,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批准,费用超过100元的,要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因此发生的费用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超过一周,否则不予报销。
6、公司级领导配备的车辆由其个人管理。
1、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随车工具、证件及车上设备若因司机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司机按损失的50~100%进行赔偿。
3、车辆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车,不得在有出车任务时修车。
4、车辆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未经允许不得在外清洗车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6、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及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报车队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罚款200元/次。
7、车辆驾驶员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
8、车辆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年检等)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到期证件,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车辆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辆驾驶员出车公办,晚间必须返回公司,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车辆方可在外过夜。
11、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1、公司为每辆车办理一张专用中石化加油卡,车辆原则上要持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加油站加油发票不予报销。外出途中确需在其它加油站加油时应由用车人员在加油发票上签字。
2、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将加油时间、数量登记在行车记录上。加油小票回来后马上交到办公室登记。
3、为加强车辆耗油管理,由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油耗标定,制定各种车辆油耗基本定额,经公司批准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4、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研究驾驶技术,改善驾驶方式,努力降低油耗。
5、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各车油耗情况,如实际油耗超出定额油耗,且无法说明原因,则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1、车辆须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对于不及时保养和维修甚至带病行驶的,一经发现处罚200元/次。
2、确实需要保养和维修的车子,保养和维修前应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项目、预计费用等,经车队队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行政副总、常务副总、执总批准后,交信誉好的维修厂家维修,以后维修次数多了可以指定两家签订长期协议。驾驶员一般不得单独与厂家商定,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在外维修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3、车辆外出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来不及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的必须电话向办公室申报,按流程报批,然后就近修理,并需用车人在修车发票上签字。
第八条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按本标准规定处理。
2、下列各条款均为肇事:
(1)汽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4)汽车行驶遭受以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突然崩塌、损害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5)本标准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企业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或需要请求保险理赔的。
3、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迅速告知有关领导,由办公室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驾驶员本人不得随意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行车记录明细表。
3、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派遣、使用、维修、保养、处置等行为,努力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大队:行政执法用车三辆。
各基层所(分局):业务用车各一辆。
(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应急事项处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设置一名公车管理员。
(三)用车时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出车登记表(见附件)并指定驾驶员,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提前到位、按时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知公车管理员)。未经出车审批程序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出车登记表由公车管理员存档。
(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三)车辆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点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车辆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本单位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发票、清单需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经本单位公车管理员核实。
(四)公务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出车在外临时停车应安全停放车辆,出车返回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如特殊情况需在外停放,须经车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停放,并确保泊车安全。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五)“gps监管平台”由办公室负责申请、机关纪委(巡察办)负责监督管理,适时查询、监控行车状态(行驶区域、车速、油耗、停车地点等),并及时纠察、记录违规情况,确保车辆运行规范、安全。
(六)所有车辆全部使用政府采购ic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
(一)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二)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凡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概不予报销。
(四)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交通事故122、医疗救护120)、进行应急处理(抢救伤者或撤离人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等),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情况。
(五)车辆与驾驶人员相对固定,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年审和保险到期时间,在到期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备并办理车辆年审和保险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三)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四)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五)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六)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1、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26℃以上。
2、冬季:室内温度在5℃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5℃以下.
3、如情况特殊需经学校同意。
1、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拉下遮阳窗帘。
2、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
4、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6、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8、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9、学期结束交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管理,新学期由宿舍管理老师处统一发放。
10、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11、学期结束,遥控器上交保管室。
国企单位要求的最低学历就是专科起步,但就是说说,基本没什么机会,现在应聘者最低也要本科学历起步,有些岗位明确要硕士、博士学历,也就是说学历越高,机会越多。
2、专业要求。
国企要求基本上都是技术岗,我们看一下近期发布的某国企的招聘岗位:
可以看出,理工科还是很有优势的,因为国家紧缺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国企招聘基本也以这些岗位为主。
3、党员身份。
国企单位本身就很看重党员的身份,不管是报考还是以后的升职上面,党员都有绝对的优势。因此,如果毕业生是公务员的话会更容易成功上岸。
4、应届毕业生。
国家对国企单位和应届的毕业生有扶持政策,在报考国企单位上面,应届毕业生有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应届毕业生更容易进入国企。所以,毕业生们要利用好应届生的身份。
5、英语水平、各专业证书。
英语水平是必备素质,国企也是要向国际化发展,虽然并不是所有岗位都要求英语沟通五障碍,但必备的证书是一个都不能少的。当然,还有各个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6、学习能力。
毕业生的学习能力也是关键的影响因素,具备学习能力的毕业生能更快适应岗位需求,同时任何岗位也需要有能力的毕业生才能创造最大价值。
7、实习经历。
毕业生的工作经验是企业最看重的,但这也是应届毕业生最吃亏的地方,所以,毕业生在大学期间最好积累这方面的经验。这也是你的简历与众不同的发光点。
8、不得不说的条件。
如果你不具备上述任何一项优势,但家里有人脉和资源背景的前提下也是有机会的。当然,这只是少数特例。
国企单位招聘不定时不定期,想要捧国企这个铁饭碗的同学要时刻关注并提前做好功课去了解,等从别人口中了解招聘信息已经晚了。铁饭碗的招牌报名时间普遍都比较短,目前最长的就是铁路方向,光有能力是不够的,你还要时刻抓住机会才能有机会更好地展现能力。
进国企需要什么条件。
2、专业对口;符合本单位招聘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
4、特殊人才年龄、专业、工作经历可放宽。
是算的,“国企算体制内。体制内指以前的国家干部,泛指公务员、国企编制内员工或国家管理阶层家属等代表国家权力或依靠国有资产获得收益的群体。包括国省考、国企、事业单位等。按以前国家干部的标准,国企要区分情况,因为国企改革以后,其内部有一部分职工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这部分可以算体制内,其他按普通职工聘任,不算体制内。”
体制内的优势,更多表现出的是工作的稳定性、福利的优厚性、社会的主导性;与之相应,体制外更多表现出灵活性,伴随而来的还有风险性、低福利性,以及对社会或所在单位的影响力弱。
能够依靠政府权力取得稳定的合法或者非法的超额利益的公务人员的集合。我国有公务员约700多万人、事业单位员工3000多万人。从数量上看,“体制内”已绝对是少数。
为了合理使用、管理好公务车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维修、加油、统一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不做机关干部上下班用途。
第三条:本镇工作人员出机关办理公务,原则上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派车,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再由党政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出车。
第四条:出车范围在本镇范围内的,由镇党政办统一派车;出车范围超出本镇范围的,必须视情况报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同意。
第五条: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公车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格执行出车审批制度,出车前填写审批单,说明出车时间、地点、用途,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
第七条:突发事件临时用车须事后补办审批单。
第八条:办公室分管领导在公务用车安排时,必须科学调配,合理安排。
第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第一条:根据建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县直机关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车改办〔20xx〕2号)、建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县直机关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车改办〔20xx〕3号)及建宁县车改工作有关政策解释,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用车,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机关开展公务活动按规定保留必要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实物保障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实物保障用车是指给有工作需要的正职领导配备非专车的办公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配备更新管理和监督管理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办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镇纪委负责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应当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规范全省公务用车专用号码管理的通知》(闽机管综〔20xx〕131号)和三明市要求使用专用号牌号段。
2、公务用车纳入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统一安装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记录运行轨迹,确保车辆使用情况可追溯。
3、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4、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5、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车辆。
6、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用公务用车。
7、公务用车原则上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除驾驶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8、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证、执照不符的车辆。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9、严禁违规使用双号牌装置,严禁违规加挂、借用、挪用号码,严禁违规使用警用车牌号段和警灯警报器。
10、严禁为自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1、党政办统一印制《均口镇一般公务用车派车审批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用车人根据出车任务提前填写《均口镇一般公务用车派车审批表》,认真登记好公务用车使用部门、人员、时间、事由、去向等信息,并报党政办审批。
2、未填写《均口镇一般公务用车派车审批表》,原则上不予派车。
3、处理应急、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需紧急派车未能及时填写《均口镇一般公务用车派车审批表》的,申请人必须在处理相关公务活动后半天内补齐相关派车手续,否则今后不予派车。
第八条: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公务车辆在保障公务活动后,应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或外出需在外住宿的,需经因公申请该车的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并向党政办报备,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镇分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严禁公务用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人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准违规搞变相使用公务用车,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私驾公务用车。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统一登记调度、合理安排,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登记车辆安排情况。使用公务用车需满足以下其中情形:
1、牵头组织跨部门集体视察、工作检查、下基层调研活动;
2、执行抢险救灾、防汛、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应急公务;
3、送领机要文件、紧急公文材料和大额现金;
4、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及公务接待;
6、干部职工工作期间因伤因病紧急就医;
7、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参加跨区域出差、下基层调研和集体公务等出行活动。
遇重大会议活动或特殊情况时,机关所有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调度安排,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调配车辆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抢险救灾、防汛、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综合执法、纪检监察业务等应急公务。
第十一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外调车辆是指在机关全部公务用车已派出或车辆无法满足公务需求的时候,因公务需要急需安排用车的情况。为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外调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外调车辆的,需向分管领导申请,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外调车辆,租车费用据实报销。
2、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纪检监察业务执行、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非上班时间,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期间,驾驶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党政办。
第十二条:实行公务用车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时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月或每季度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按财务审批手续统一办理。
第十六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按财务审批手续统一办理。
第十七条:严禁向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转嫁自管车辆运行费用。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八条: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循均口镇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我镇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遵章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保守有关秘密,维护机关团结。
第十九条:驾驶员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
7、驾驶人员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本单位。不出车时必须在政府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8、驾驶人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党政办应定期公示公务用车使用的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接受内部监督。
第二十二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镇纪委应定期组织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制度或上级相关管理规定的,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政办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应自觉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践行群众路线对公务用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1、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单位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单位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本派车单由申请用车部门填写后送单位办公室签字确认后交指定驾驶员,驾驶员凭此单出车,收车后由驾驶员及时交回单位办公室存档。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单位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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