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各方不仅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还可以规范交易过程,提高交易的效率。我们收集了一些行业内合同协议的典型范文,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为规范公司营销管理,充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前管控营销风险,同时兼顾失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特制定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如下:
一、合同管理原则:
1、订立销售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主体适格、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权责对等的原则。
2、合同管理应当谁洽谈业务,谁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初评,谁起草合同。合同管理包括签订范围、分级审核、合同确认、合同履行、合同更改、合同(中)终止、合同归档。
二、合同管理细则:
1.签订合同范围:
(1)、长期合作经销商、终端,应当签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签订后,销售单笔业务应收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的,对方应当传真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并有对方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书面函,作为合同附件。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应收款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有质保期限要求的,应当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单笔销售业务应收金额虽然在5万元以内,但是初次业务或者风险不明的客户,也应当签订购销合同。
(3)客户对方要求以其模板格式签订合同的。(4)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
(5)款到发货的单笔销售业务,对方不要求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分级审核:
(1)、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由业务经理拟订后,分别提交大区经理、部门总监初审,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部门总监提交营销副总审定。
(2)、非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的单笔销售业务,5万元以内的由大区审核,5-10万元的由部门总监审核,10万元以上的由营销副总审核。合同金额较大、生产难度较大、回款风险较大的项目或者特殊合同应当由营销副总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集体审定。
(3)、审核内容包括格式审核和内容审核。格式审核包括合同格式的规范、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格式应当参照公司拟订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单次购销合同模板格式拟订。合同主体适格要求初次签订合同时对方应当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给客服中心留底,并有充分的资信调查。合同内容审核包括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货物和货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返点返利的方式和标准等。
3、合同确认和履行:
(1)、内部拟订的合同按照分级审核权限,由以上合同审定人将邮件发到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同时抄送公司营销副总、部门总监。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客户对方拟订的合同传真或者邮寄到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主任直接审核确认。所有合同由客服中心主任确认程序、格式、内容无误后签字,通知内勤去行政办办理签章和进行合同的传递。客服中心主任确认中如发现合同内容明显违法或者显失公平、严重危及企业利益、有较大风险的,必须提交营销副总重审修订后,再由客服中心办理。经销商用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或者销售需要代签合同的,原则上经销商应当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如经销商没有先行垫付货款或者发货,除公司内部按分级授权进行应收款审批外,该经销商还应当与公司签订无限连带担保合同或者出据无限连带担保承诺书,公司才能代履行合同。
依合同条款履行。
(3)、合同标的货物交付后,公司应当保存好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4)、单次购销合同客户对方在约定时间内(原则在7-10天)不回传或者邮寄合同,仅有半边盖章的合同都视为合同没有生效,公司不进行履行。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应当连贯续签。中途断档超过1个月不续签的,应当从客服中心收到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确认的时间重新开始履行。
(5)、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大客户要货紧急、无法及时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内容载明订单详情、付款期限承诺的传真后,公司才能下单生产,并按应收管理办法审批发货,如未能及时回款应当在7日内补签合同。这类大客户原则应当上通过年度或者长期合作协议来约定,日常业务减少环节。
(6)、不是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不管客户大小、要货紧急与否,都应当按照先合同、后业务的原则开展业务。
4、合同更改:
(1)、合同更改的流程、审核权限与合同签订相同。
(2)、更改的合同从新签订的时间开始履行。
5、合同(中)终止:
(1)、除法律规定的因素外,合同未履行完毕,单方要求(中)终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中)终止后,如有未尽事项,由经办业务员主张和追诉公司的权益。
6、合同归档:
(1)所有合同确认后,其合同原件或者传真件必须交到客服中心内勤归档。客户对方订单及承诺传真、交货凭证,作为合同附件归口存档备用。
(2)、没有归档的合同,客服中心视为没有合同,不履行合同内容。
三、合同管理考核:
未按照以上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开展业务的内外勤和部门负责人,考核100-500元/次,月底由客服中心统计、营销副总审核后考核到当月工资中。如造成了公司较大损失的,相关内外勤、管理者应当承担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四、本管理办法从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开始实施。
一、行政部从总经理处领用合同,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定期(每月尾)与总经理办理核销手续。
二、行政部负责合同的管理、领用、核销等工作,做好合同领用的台账记录。
三、财务流程部负责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每月月尾会同行政部与总经理处办理核销手续。
四、业务部从办公室处领用合同,每次限领一式两份,业务结束后,须及时归还合同,做好核销工作;合同归还后方可办理下次合同领用。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国内区域经销商,以及甲方生产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1.1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和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1.2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和区域,是指附件1所明确的期限和地区。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医院项目,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做单独项目授权。
1.3甲方产品,是指附件1所列的由甲方制造的产品(包括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配套零件和易损件)、系统和服务等。
1.4甲方按照第1.1条所授予的销售权利是非排他性的。甲方保留在区域内直接向客户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指定其他经销商和/或一次性经销商以直接或通过其关联企业的方式在代理区域内销售和/或维修医疗设备或备件。
1.5乙方应当始终被视为独立缔约人,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创设了雇主与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因此,乙方无权获得任何佣金。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单,向乙方出售甲方产品,供其在本协议指定的区域内销售。每次成交,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独立的买卖关系,应签订销售协议/订单。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是否供应及如何分配现有指定产品。
2.2甲方按照第2.1款向乙方出售产品的价格将会列在定期更新的价格清单中,或者由甲方根据具体的交易在合同/订单中加以确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产品价格政策,不须事先通知乙方。
2.3甲方为乙方的合格人员就甲方经营规范及产品特性等方面提供适当培训。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接受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差旅和生活费用。
2.4本协议并不强制甲方接受任何协议/订单,也不赋予乙方任何得以强制甲方接受协议/订单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甲方有权停止履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1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应维持必要的组织机构及雇员以确保甲方产品的最佳销售状况。
3.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其利益与客户签订独立的销售协议。乙方有权确定自己的转售价格和条件。
3.3除非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授权,乙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保证和声明。
3.4从本协议开始之日起,每6个月,甲方根据业绩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具体请参见附件2)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及能力综合考评,如果乙方经营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甲方保留根据商业需要调整评估方案的权利。
3.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和时间间隔向甲方提供定期报告,至少每月一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市场状况、业务前景预测、竞争者的活动及其他相关的事态发展状况。
3.6若乙方(1)从本协议指定区域外收到关于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或(2)收到有关未规定于附件1的甲方产品的任何询价。乙方在收到上述任何询价后,有义务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甲方。但乙方无权对上述询价转交活动请求任何报酬。
3.7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双方的约定销售甲方产品,同时,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跨区域报价、谈判或销售;
(2)乙方不得销售直接与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竞争的产品。
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将会受到甲方惩罚或制裁。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8其他销售事项
(3)乙方有义务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权益的活动情况立即通知甲方。
4.1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有权审计乙方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项下履行的所有销售活动。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可能开展的任何审计。
4.2乙方有义务保存并在审计时提供准确而详尽地描述所有销售活动、已支付的款项、乙方拟要求或已要求甲方给予报酬或报销的成本和费用的账簿和记录。
5.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制作销售材料、促销用品、宣传口号等)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标、名称等)用于乙方的商业推广行为。即使乙方获得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上述许可权利,但是,甲方保留随时撤回上述许可的权利。
5.2乙方应确保甲方及时获知乙方或其任何雇员取得、处置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同意并授予甲方获得该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许可权等相关权利)的优先权利。
6.1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并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发生下列情形:
(1)经营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
(2)复制或制作甲方产品或其组成部分;
(4)生产或购买用于与甲方产品集成或与甲方产品组合的产品;
(6)通过某种方式使得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直接或间接获得乙方的权益;
(7)其他可能与甲方业务发生竞争关系的行为。
6.2双方同意,上述第6.1款约定的非竞争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1当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索赔)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应承认第三方提出的索赔。
7.2乙方应协助甲方对该类索赔进行抗辩,并应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行动。甲方应偿付乙方为抗辩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7.3如果第三方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而对乙方提出理由充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不承担任何进一步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救济措施:
(1)从知识产权权利人处取得权利许可;或
(2)对产品侵权部分进行修改或替换以使其不侵犯上述权利;或
(3)若无法合理地采取上述措施,则收回有争议产品并在扣除折旧费后返还销售款。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提供的上述救济措施是合理的、唯一的,最终的。除此之外,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4索赔请求只有在经甲方认可或在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抗辩的法律程序中被最终判定的情况下才可被视为理由充分。
甲:_______乙: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旌阳区绵春饮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刘述建(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剑南娇子”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市师古镇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月7日至5月6日。
3.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4.乙方在20每季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二、订货及交货方式:。
1.乙方按甲方规定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向甲方提交订单;。
2.乙方提货以现金方式结算;。
3.乙方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4.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三、保证金及串货处罚:。
1.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2.甲方如发现乙方串货,杀价销售等,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保证金并停止向乙方供货。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年月日。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广告公司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广告公司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2、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广告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3、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资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4、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广告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在广告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广告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
(1)转让共同投资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广告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特约经销商合作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6章合同资料保管。
第16条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篇三: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xx公司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条为明确产品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经销科的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公司经销科科长会同主管经理共同拟定。
第4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公司产品销售合同须经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经销科科长审批。
第3章产品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经销科科长、主管经理、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产品销售合同。
第8条产品销售合同订立后,由经销科将合同正本交综合办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经销科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经销科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产品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主管经理负责指导经销科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空白合同由综合办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经销科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综合办管理人员。
第17条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产品销售合同按年装订成册,保存二十年以作备查。
第19条产品销售合同保存二年以上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鉴于:
a)甲方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的专业公司。
b)乙方是一家具有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业务资格,且拥有销售、储存、运输此类产品的设备和经验的经销商。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销商指定、销售区域、价格、运输、期限、储存。
甲乙双方现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产品(以下称“指定产品”)(详见具体的购买订单)(以下称“购买订单”)的经销商。甲方在此授予乙方从甲方购买指定产品的权利和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见之定义)内销售给“客户”(见之定义)的权利。
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范围作为甲方的安徽省地区经销商,乙方应严格遵守购买订单及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厂商的同类产品从事经销业务。甲方保留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以合同手段调整销售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指定其经销商的权利。
客户。
乙方应对在销售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或其他法律实体(以下简称“客户”)销售指定产品,并应依照甲乙双方制定的行为准则和商业道德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机关的规定。
付款条件。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购进及销售甲方产品,有关产品的名称、编号、规定等细节以双方共同接受的购买订单为准。
(2)乙方有责任直接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须将全部货款电汇或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任何与购货支付有关的或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实施该支付的一方承担。
(4)根据业务的发展和商业环境的变化,甲方可以对上述之付款期限和方式作相应的调整,双方应仅就此调整签署补充协议。
订货、供货与交付。
(1)乙方应以订单方式,明确地将商品名称、规定、型号、数量、定购价格通知甲方,在符合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方构成有效的订货。
(2)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每批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产品,交付地为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产品一经发出,即视同交付完成。但甲方仍将在第四款约定范围内承担将产品运输到乙方在当地所指定的仓库的运输及相应的运输保险。
(3)甲方将不对其合理控制以外的延期交货负责。如果发生此类延期交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日依照延期时间顺延。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或者换货。
(4)原则上甲方每月承担两次运输费用。第三次以及第三次以后的运输费用及相应的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为保障运输质量,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指定的专业物流公司操作(乙方须在发货前将运费付至该运输公司指定帐号);乙方也可以自行指定运输商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5)乙方在收货时应在5个工作日按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外在特征符合合同要求且乙方事后不得以产品的外在质量、数量等为借口向甲方要求退货或主张违约责任,但因医院或患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经法定检验、鉴定机构确认后,则不在此限。
(6)对于甲方部分内包装缺乏标识的消耗货物,乙方有责任将随货运抵的标签按照要求粘贴在相应的分包装上,以保证销售至客户的最小包装产品上附有相应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和批号)。
(7)在运输过程中,如货物由于第三方或者其他方而发生安全保险、包装破损及未按时交货等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的过程中应保证甲方产品的包装统一,并满足甲方所规定的对甲方产品的仓储要求。
(9)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仅从甲方的来源购买指定产品。
产品的储存。
(1)在任何时候,乙方均应确保其存放指定产品的仓库或其他储存地点货物整齐有序,并应保证储存条件适合于指定产品的性质,以使指定产品乙方出售时处于其最佳状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所有正常工作时间及乙方的仓库向其员工开放的时间,乙方均应允许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存放在其储存地点的指定产品。
市场退出。
若指定产品被有权的政府机关或甲方要求退出销售区域内的任何市场,乙方应协助退出的有关操作并确保该操作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
期限和范围。
(1)本合同有效期详见附件一。
(2)购买订单及第十六条约定的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同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的购买订单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供其在销售区域销售。
(2)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按照乙方定购的数量和规定时间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供应指定产品。
(3)向乙方提供甲方经营规范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
(4)向乙方提供有关营销、广告和包装、订单管理、客户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资料和建议。
(5)凡x据本合同出售的指定产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调换,但调换的前提是指定产品在出售后未经不正确的使用。除上述保证外,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6)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经销商管理方面的奖惩规定。
(7)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将违反中国法律,甲方应有权停止履行。
乙方同意:
(1)乙方应积极促进指定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并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完成销售指标,以利指定产品在销售区域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当乙方发展经销商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其有关资料、联系方法、销售区域及终端客户报告给甲方,经甲方正式书面同意后,方可与其建立经销关系;废除时亦同。为保障双方的经营利益,乙方应与其经销商签订有关的协议。
(2)不直接或间接向其他方购买或销售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也不得作为其他方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的中国经销商或销售代表(无论是否收取佣金),除非事先经由甲方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所给予的书面同意。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销售区域推销和获取指定产品购买订单的全部费用,如招标费用、通讯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外有规定者除外。
(4)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甲方的报表格式要求在每月的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销售明细、销售的终端客户和库存(包括乙方二级经销商的相应报告)报告给甲方。对于提供给甲方的报告,乙方同意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随时到访乙方,进行数据核对、实地盘库以及按照甲方的要求出示销售原始单据。若乙方对甲方虚报销售,则甲方可酌情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虚报销售的处罚。
(5)乙方应保证有一个合理的库存量,以保障终端客户的供应和正常的资金占用。
(6)乙方应负责每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指定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7)将其股东结构、法人及管理层人事的任何变化通知甲方。
(8)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或其他公司利益的情况通知甲方。
(9)协助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于甲方产品有关的业务往来进行定期核查及确认。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仅于:_________核对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销售发票,盘点甲方产品库存,审核相关资料质文件等。
(10)在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代表甲方进行投标。所有投标的价格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11)乙方只能利用从甲方取得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印刷或翻印任何甲方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
(12)乙方应雇用适合的、有资格的、有经验且经过培训的销售代表来促销指定产品。乙方应确保其雇员不会对甲方的产品作出任何与产品包装里或产品包装上使用说明书不符的错误的陈述。
(13)乙方同意保证其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指定产品上的说明的完整性,并且将不会对甲方产品说明作任何改变或修正。乙方承诺将不会把在储存中,搬运中损坏以及因不适当的存放而损坏的产品提供给客户。乙方不得改变、除去、隐匿或扰乱任何标记、标签或标示或其他指示产品原产地的说明,并应销售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相同的产品和包装。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客户的指定产品的指定产品的说明原封不动并有产品技术信息,就如同甲方提供给乙方时一样。
(14)乙方若在销售区域内发现任何对甲方产品的专利、商标、徽章、设计、模型、著作权或其他工业或商业的专有权利的不适当或违反的使用,应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尽力保护甲方产品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并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护甲方产品的此类权利。
(15)乙方应保存指定产品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并应在甲方要求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这些信息给甲方。乙方需在其记录中保持己售所有产品的产品号和批号及对最终用户的可追踪性。
(16)乙方承诺:遵守法律。
乙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管理机关的政策或任何客户的书面政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向客户销售产品,向甲方支付货款,以及乙方与销售有关的其他行为。乙方同意,若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违反法律,则甲方无需履行此种义务。
第三条业务标准。
乙方保证:
1.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从事甲方产品经销时,不得向政治团体,政治候选人、政府机构、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支付金钱或有价值的物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告知,并保证不从事上述行为,若给甲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为了保证本合同能够得到认真履行,乙方同意在订立合同后缴纳人民币40万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同意按照甲方的“经销商履约保证金制度”(见附件对该履约保证金的执行)。
3.在履行本合同时,保证依法经销,确保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国家规定的证件,并同意甲方随时检查。
4.乙方现承诺遵守以上政策,并已接受了相应的培训。乙方保证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遵守本合同中以及甲方所规定的政策。
5.如乙方委托其下属经销商,必须经甲方确认,并且应确保他们也遵守条所诉政策和承诺,并对其经销商进行必要的管理。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或转包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7.乙方保证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经销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对因下述原因引起的或与下述原因有关的索赔、损失或损害,乙方负责赔偿,并保障甲方最终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1.乙方违反上述保证。
2.甲方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为由终止本合同。
在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所拥有经销商,则乙方应保证通过其与经销商的有效协议等手段,使其经销商的管理同甲方对其经销商的管理标准(参照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标准)相符合。保证经销商的行为符合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的履行要求。
第四条信息保密。
甲方同意:
1.甲方在审计、审核或检查乙方帐目或其他记录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乙方保密信息”),如乙方无意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经销商使用,不得公开。
2.甲方应如同保护自有同样重要的资料一样,对乙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乙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后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第条1至3项的义务。
乙方同意:
1.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但无意向其他方公开的甲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代理商使用。
2.乙方应如同保护自有重要的资料一样,对甲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甲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继续承担本第条1至3项的义务。
5.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协议(若有)应严格保密。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除有权的政府主管机关以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任何内容。
6.信息的使用:乙方应仅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促销的文献、数据和信息,而不应在履行本合同之外传播上述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以任何形式创作或翻印甲方公司产品的促销的、市场推广的或产品的文献。
第五条合同双方间的关系、管辖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各为独立的合同方,甲方与乙方为买方和卖方的关系。甲乙双方及其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并非对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自行或授权他人以书面或任何其他方式,以对方的名义或代表对方承担或规定任何义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和可以公开得到的中国法律所管辖。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根据签字时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在合同生效之后,由于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合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合同方在本合同中的经济利益。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对间接或特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负责。对因本合同产生、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造成的任何索赔,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或其他索赔,甲方承担的责任限额不超过与索赔有关的指定产品或其部件的已付价款(即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相关产品或部件的价款)。
签约双方在任何一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其他违约。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战争、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非由于买方的行为所致)、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根据受影响的时间顺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续约及变更。
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日期届满。欺满前双方如重新达成协议并规定了新的有效期,则本合同相应延长。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的有效期内(包括续约期),每十二个月,双方将仅就本合同附件中所述及的销售区域、产品、每单最低订货金额/订货周期及各类产品销售进度进行复核、商定并以重要的附件确认此变更。
第八条终止。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将终止。
1.期满终止:指附件中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约亦未发生新的业务往来。
2.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
3.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甲方决定终止,但须提前发出书面通知:
(1).乙方的控股或管理单位发生了甲方不可接受的变化。
(2).乙方不再继续其经营活动,或不再进行正常经销经营活动。
(3).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重要规定,且该违约行为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未加以纠正。
(4).甲方业务人员与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关系。
第九条期满或终止时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甲方有权决定按照乙方尚未支付的净价款(不包括运费、保险费及其他杂费),从乙方获取甲方认为具有商业使用价值的指定产品,以及当时属于乙方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广告和推销材料。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向其无偿提供的指定产品和材料全部无偿归还甲方。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终止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行为,停止使用第四条述及的公司名称和商标,如有任何第三方从乙方处获得该使用权,乙方应确保其停止使用。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甲方接受乙方的购买订单或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并不因此构成续约或恢复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义务:
(a)若依据销售区域所在国家的法律,因为税收或其他原因,本合同需要登记的,则取得此登记为乙方的义务且缺少该登记不免除下文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终止时,若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取消在登记下取得的一切许可证、许可和允许,甲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费用。
(b)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七天内,乙方应发信通知其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说明:其已经结束了与甲方的经销关系。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无法这样做,或者如果乙方未能够或拒绝或疏忽而没有这样做,则甲方和它的任何董事或官员将被视为已得到乙方授权可以乙方的名义为上述统治行为以及其他可能需要乙方完成的行为,以履行本合同(b)下的义务。
如由于本合同满期或终止,第三方是否发生预期利润损失或发生与甲方或乙方的业务和商誉有关的支出、投资、租赁或承诺,甲方、乙方没有责任向其赔偿、补偿。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放弃。
任何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不应作为对该权利或优先权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或优先权亦不应妨碍对任何其他上述权利或优先权或任何其他权利或优先权的行使。
第十一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或电子数据形式作出,可以用专人递送。邮资付讫的挂号航空邮件、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至如下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在专人递送情况下应在收件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邮件形式递送,则发件后第2日的次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传真、电传、电子邮件形式递送的,则发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按照迟延交货货值按日向乙方计付千分之一的利息,乙方有权从之后的订单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利息。
2、如甲方出现窜货行为(即甲方自行或允许其他经销商未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销售到安徽市场的),如发现窜货行为,每次应按发现窜货货值的双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或临时更换订单品种的,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未能完成当月采购指标数,乙方应在下一个月结算日前,负责补足当月的最低采购指标数,若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仍拒绝或无法补足差额,则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差额,按上一个月的订单发货给乙方,如第二个月乙方未能按采购指标如期进货和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发现窜货行为,甲方将按窜货货值的双倍值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包括乙方股东,下同)和任何其它与乙方相关的经营实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身份经营、购销、生产或宣传与甲方公司产品有竞争力或有竞争倾向的类似产品,如有以上情况,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全部协议、修改和转让。
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乙方订购及销售指定产品的完整及唯一协议。与上述事项相关的陈述、条款和条件,如未纳入本合同,则对任何一方均无约束力。甲方与乙方在购买订单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须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略。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绿韵”品牌系列外墙保温材料、建筑防水、建筑外加剂市场,就乙方经销甲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直辖市区县级市推广甲方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附件《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价格体系》中所示价格销售“绿韵”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授权经销。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3.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
二、合作方式。
1.价格政策:乙方每次进货量、进货价格、付款和发货方式参照甲方的报价单。
2.结算方式:实行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或代收货款和等通知放货)。
3.运输方式:物流(快递)公司发货托运,甲方负责发货托运,运费和木箱装订费乙方支付。
4.销售任务:_______年销售总额1万元,3个月内月平均销售额应在_________万元以上。(3个月内平均销售额或年销售总额未达到约定的基数,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培训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并赠送相应资料,使其能够完全掌握产品应用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解决产品使用中可能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乙方可指派专职设计和工程师前往甲方所在地,相关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
(2).展会期间提供相应的展示产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展示产品的运输等费用。
(4).通报乙方负责地区内有购买意向的用户资讯。
3.甲方负责投入对当地市场的甲方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指定销售经理负责与乙方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支持工作;。
5.乙方或用户对甲方的品质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销售部或总经理办公室联系或反映,甲方将会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意见。(销售部程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条件和责任。
1.乙方应以甲方的经销商(办事处)的身份开展销售业务和宣传甲方品牌。
3.乙方不得销售贴甲方非甲方生产的产品。
4.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设计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和销售代表。
5.对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价格政策、用户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五、产品质量的保证。
1.凡甲方生产的产品,均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维修服务规定》;。
3.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货与发货。
1.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订货,乙方需填写《产品订货单》,由乙方授权人员填写并加盖乙方合同章,乙方超出约定保证金外的货款必须全额付清款项后或代收货款。
3.乙方提货时或收到订货后应在托运方人员在场时检验包装有无损毁,货物有无短缺,若发现包装有损毁现象,订货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确认、退换等处理事宜。否则,甲方认为乙方默认收到的订货数量无差错和外观无损坏。
七、返利政策:
1.年度销售的基本任务量__________万元,年终返利为1-2%封顶。完成基本任务返点1%超出任务按销售总额按比例递增,本年度未完成销售基本任务不享受年终返利。
2.次年1月15日前乙方必须确认本年度的帐款及结清甲方的所有货款(含信用额度),才能享受本年度年终返利,否则取消本年度年终返利。
3.本年度月信用额度_________万元/月(根据上年度销售月平均额的2%--3%),每月欠款不得超过信用额度(如本月货款达3万以上累积到5万,应安排付清3万以上部分的货款),超过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首年合作经销商甲方不安排信用额度铺货。
4.连续3个月平均销售额低于_________万(销售额的2%--3%),甲方有权取消信用额度,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5.返利及奖励(含广告投入)以人民币为单位,折算为产品支付,以出货时的单价计算。
八、其它。
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继续延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货,乙方应在______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3.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一、定义条款。
1、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
1)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0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__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__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_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双方约定以第_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协议时,买方支付预付款____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一)卖方违约责任: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协议,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1、
2、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罚。营销总监未起到监督、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罚。
十、空白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套用、复制印章,如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并扣发所有工资。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协商的区域经销范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经销价格和结算等细节问题,方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实行。
第一条:经销区域和销售业绩。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区域内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承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年____月____日在其经销区域内实现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____万元,以经销价格计算,按实际发货金额统计销售额划分详见附件三,乙方应按划分后的销售额完成任务,另乙方需支付甲方押金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在当地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当地只代理甲方独家产品,如发现代理其他及第二家,甲方公司将立即取消代理协议,需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第二条:结算及优惠。
1、结算方式:甲方将按产品代理商价格售于乙方(不含税),合同签订付货款3%,全款发货。(供方收到预付款项之日起合同生效)。
2、价格执行出厂价格。
3、甲方可提供乙方发票,税金一律按13%核算,无返点。
4、乙方客户的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在七天之内,将扣除货款、税费等费用后,余额部分还给乙方。
第三条:培训、支持与协调。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和技术方面的培训支持,具体培训计划双方协商后制定;。
2、甲方根据销售额度给乙方提供宣传挂画、产品样本等能宣传公司产品的物品以支持乙方开拓市场。
3、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由乙方独立承担。
4、为了便于甲方了解该经销区域的销售开展情况,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档案制度,所有进行的项目要进行备案,同时每月底要把本月的项目登记表传回总部,便于甲方随时查阅乙方市场推进信息及保护乙方项目信息。
第四条:验收及通知。
1、验收时,如货物数量、质量以及其它仅通过表面就能确认的事项有异常,应在货到2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内容,由甲方进行确认。
2、如无上述通知,视为甲方的供货全部正常(仅限就货物表面能确认的事项)。
第五条:订单及运输。
1、乙方每次订单都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传真至甲方(格式甲方提供);。
2、甲方可为乙代办运输货物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点,乙方到货运点自提,运输的方式为一般的汽车运输,如需特殊运输方式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运输费用双方协商而定。
第六条:所有权。
1、货款结清之前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负责保管。
2、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处理尚未付款的产品。
3、乙方因债务及其它情况其财产等被强制执行时,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权利,如甲方因此种情势要求返还货物,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七条:促销及市场推广。
1、为了促销产品,乙方应积极宣传及广告活动并收集所需资料提供给甲方。
2、乙方应专门针对甲方的授权产品配置专门的销售人员,制定专门的销售推广方案。
第八条:报告及认可。
1、乙方应保管好产品的销售、采购、库存记录。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销售情况等信息时,乙方积极应对,甲方可以调查是否属实。
3、乙方在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工作场所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禁止转让。
1、无甲方认可,乙方不得转让经销权。
2、乙方违反上述规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保密规定。
乙方对该经销合同内容及其它属于甲方商业机密的事项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一条:禁止不正当竞争。
1、各区域经销商不允许跨区域报价与甲方及甲方的其它经销商进行不正当竞争;。
2、若经销商确有跨区域的项目,必须提前到总部申请做项目备案,由总部来协调;。
以上内容各经销商一定要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总公司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同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第十二条:禁止使用类似商标。
1、乙方不得另外使用类似甲方商标的商标或设计类似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和广告,以免给消费者造成错觉。
2、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取消经销商资格。
第十三条:质量担保。
1、甲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设计、制作缺陷引起的乙方损失,依照法律承担相关产品责任,乙方应配合甲方采取必要措施尽量缩小损失.
2、对质量保证期没有特别约定的,除易损件外其余均质保一年。
3、乙方销售产品时要详细告知产品购买者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由甲方提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暴动、内乱等其它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以不在承担合同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合同期限内经销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解除合同或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放弃销售权利。
1、没有经甲方同意乙方转让经销权。
2、乙方被银行停止银行业务。
3、乙方申请破产、停顿整理等或被第三方申请破产的或其他同类情势。
4、乙方被第三方强制执行,足以影响乙方继续承担代理义务的。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解除合同。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督促乙方在所定之内修正,在规定之内乙方还没有修正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的销售能力无法达到销售目标时。
2、乙方行为损坏甲方的名誉或信誉时。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终止使用商标等。
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终止使用能体现甲方商业特征的一切标志如商号、商标等。
第十八条: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是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合同约定的经销期限终结。
2、乙方完成当年销售目标,下一年经销合同自动续约,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如果乙方未能完成当年销售额,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下一年的合同续约问题。
第十九条:______________诉讼法院。
双方出现纷争时,双方应首先在互相信任下友好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到甲方所在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______________合同解释。
对合同的解释出现分歧时,可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进行解释,没有相关合同附件的,可依照一般商业惯例并根据诚信、善意原则解释。
第二十二条、文本与附件。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有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附件二、乙方有效证件复印件。
3、附件三、划分后的销售任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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