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人们在行为规范上的问题,让大家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准则和指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
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
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及时结案。
五、纪检干部,要事事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地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练,做好廉政勤政、廉洁行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医院改革开放做出贡献。
抓好“三个一”活动,即一个党员交一个朋友;中层干部每周找一个同志谈心;院领导每周深入一个科室,找一个中层干部谈心,解决一个问题。
在上级党委、纪委和医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医院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医德医风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建设和谐平安医院。现将今年医院纪检监察及纠风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加强。
今年以来,纪委配合党委部门组织全院党员、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委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健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组织医务人员观看反腐录像片《警钟长鸣》,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政策法规,学习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文件汇编,增强了廉洁从医意识。在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基础上,针对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切实进行整改。
二、认真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促进行业作风建设。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医院在接到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方案的通知》后,领导及时进行了传阅,并在全院周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随后医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南昌大学一附院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实施方案》,并将纠风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卫生部医疗行业八项纪律、医务人员八项承诺,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教育,使全院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了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并转化为自觉行为。
(二)扎实开展工作,努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1)全省首推自助挂号缴费系统,开启了我省公立医院门诊诊疗流程新模式。专项治理活动期间,我院一期投入150多万元的门诊“一卡通”服务系统率先在省内推行。31台自助挂号缴费机分设在门诊各个楼层,只需凭第二代身份证即可办卡、充值、挂号,缴付药费、检查费等,患者可像在自助取款机上一样独立完成操作。自助挂号缴费系统的亮相不仅简化了患者就医手续,也极大地减少患者在窗口重复排队,有效缓解门诊压力、优化看病流程、提高就诊效率。这也是我院继推出自助刷卡取报告单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改善门诊流程,便民服务的新措施。
(2)完善门诊“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门诊一楼大厅设立服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及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上岗,及时有效地为门诊患者处理各类问题,同时提供免费邮寄检查报告单、免费寄存物件、信息查询和投诉接待。开设简易门诊,为患者快捷地开出各类常规检查化验单。
(三)将纠风工作与医院其他活动结合起来。
今年省卫生厅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医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全院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纪检办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主要体现在:(1)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纠风责任制。(2)开展了“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通过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向职工推行院务公开。二是以信息网络建设为抓手,围绕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通过医院网站、宣传栏、电子滚动屏、触摸查询屏,提供各类清单等渠道向社会和患者推行医疗服务、检查、药品价格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为重点,推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公开,多次组织院领导、专家走进江西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通过热线直接对话,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一)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2月底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厅的要求,自2—8月份在全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医院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细化了工作进度,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认真开展了以“八查八纠八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活动,落实了《____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使全院职工受到了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育,主动上交了廉政帐户资金。对专项治理中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认真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
在抓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中,我们采取惩教并举、标本兼治的方法,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1、加强学习,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为配合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医院根据卫生部有关临床用药指南等规范性材料汇编为《____医院临床用药指导手册》,全院医生人手一册学习。许多临床科室依据此指南,组织讨论并制定了本专业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导临床用药。同时,还在院内张贴了合理用药宣传栏,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和图片向医生和患者介绍合理用药小知识,除对医生有宣传教育的作用之外,也增强了患者在合理用药方面的认识,便于医患沟通。
2、每周“四个一”加大临床不合理用药查处力度。为规范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x我院出台了《临床不合理用药处罚暂行规定》。
3、加强院感监测,避免院内感染。在狠抓抗菌药整治的同时,我们加强了院内感染监测和环境卫生的清洁。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空气监测、外科切口感染等监测,避免院内感染发生。通过四个月来的院感密切监测,在狠抓抗菌药物整治的同时,院内感染病例无增加趋势。
4、取得明显成效。3月28日开始,至今我院共进行了____次临床用药抽查,抽查住院运行病历____x份、门急诊处方____x张,共查处用药不合理运行病历____份,不合理处方____张,按照医院规定给予了处罚。通过每周的“一查”、“一议”、“一评”、“一罚”(6月份开始改为每两周一次)等举措,使我院临床用药得到明显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
(1)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明显提高。通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开展系列合理用药专题知识讲座、临床药师制度、临床用药的监督和指导等,使医生的合理用药知识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2)临床用药情况明显改善。我院一类手术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实行预防用药,无高危因素,一类手术不用抗菌药。门诊500元以上的大处方比例明显下降,7月份较2月份下降5个百分点。
(三)积极参加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医院使用的药品100%是政府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开展了处方点评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异常现象及用药医师进行通报。加强了对医师的定期考核,对全院副高以下的医护人员都江堰市进行了“三基”理论和操作考试。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今年以来,我院始终把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院领导多次在周会上布置纠风工作。年初医院与全院各科室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医德医风建设机制,今年医院先后出台了《临床不合理用药处罚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医药代表行为的规定》、《信息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暂行规定》、《门诊坐诊医生的有关规定》等规章制度。
1、医院纪检监察室是医院纪委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医院纪委领导下,承担医院范围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具体工作。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医院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参与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各项检查、评估与考核,督查各项反腐纠风举措落实情况。
4、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意见回复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5、负责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规范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
6、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受理医院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
7、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向院纪委报告。
8、受理医院干部职工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纪检监察对象正确行使权利。
9、组织全院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中我们纪检部内部的关系融洽,对于工作也能够团结协作,在理事长的带领以及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了总会的各项工作。在此,我将纪检部的工作做个简单总结。
在4月份换届以来,首先是举办了动感地带杯排球赛,作为总会的一个部门,我们有责任协助总会将这次比赛办好。在排球赛中我部门与信网部共同负责边裁工作,让比赛顺利进行,并圆满结束。5月份照常抽查各社团例会,并协助学院作好2台晚会的布置工作。我部门主要的工作是对各社团的例会及其他活动的考勤,社团的财务的支出情况等。
9月份社团总会接学院安排校外接新任务及校内部分接新工作,我部门在新生接待工作中能积极配合上面的工作,协助完成了新生的接待。在各社团招新过程中,我部门对各社团招新的前期宣传工作以及正式的招新工作进行监督。在明秀校区的招新过程中,我部门也派人前往进行监督与考勤。随着社团招新工作的结束,纪检部正常对各个社团新老在团成员的例会进行了考勤,并按月进行各社团量化考核。我部门在正常开展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也帮助秘书处进行了迎评估回访工作的资料整理,协助了外联部校内外的外联工作,真正落实社团总会分工不分家的工作态度。
10月底,社团总会举办了社团文化艺术节,社团上下一条心,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虽然仍有不足,但是大家都非常努力,在闭幕式晚会过程中,全体总会干部都尽心尽责,我部门也做了各社团的签到及各部门新助理的考勤,在对_届社团总会各部门新助理的选拔面试中,我部门干部皆能按时进行助理面试,选拔出了新的力量。在对本部门新助理的领带过程中,新助理的学习能力也比较强,能较快的上手本部门的工作,能在工作中作到尽心尽责,礼貌考勤。这些工作在本年度我们都能认真负责的完成。但在其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同时也总结了一些经验。
在本学期的工作中我们发现了如下问题:
1、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造成量化考核的结果不能及时公布。
2、在开展检查工作时,有社团反映我部门的态度不好,而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3、检查社团财务报表时不够认真仔细,无法发现帐目的混乱和财务的不公开现象。
4、有些社团不配合我们纪检部的工作,大概也有是见是新助理去检查的因素,本部门将与部分社团干部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我部门只有按本部门工作章程强行实施。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也总结了些经验:
1、在排球赛时我们边裁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态度既保障了比赛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得到了社团成员的好评。
2、检查是我们认真负责,确保各社团的会员都能按时参加例会,提高例会质量。
3、我们检查财务报表后,及时指出一些社团存在的问题,让他们能及时改正,有利于社团的管理。
本年度的工作结束了,这并不代表我们的工作完全结束。我们要查缺补漏改正缺点,发扬优点。努力作好纪检工作,同时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把总会搞成一个更加团结的集体。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调查报告;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根据卫生局党委、纪委的布署做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医疗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始终抓住贿赂工作不放松。一要切实加大纪律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两高司法解释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二是要加强医生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和阳光用药公示制度,要定时利用安装的统方软件进行督查;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黑名单曝光预警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按照二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红包”、回扣、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医院窗口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探索以重大事项决策、基本建设、药品采购、医用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检验试剂采购、后勤物资采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职称评聘、科研及涉及职工权益等事项为重点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承诺”工作;继续加强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加强监管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
20__年,在市委、市纪委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____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市”这项中心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深化教育、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制定了________卫生局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的工作计划、宣教计划及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年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
二、注重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要求各科室和每个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建立以中心组学习为主,党员干部培训为辅的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和能力。
三、完善制度,扎实构建源头防腐有效机制。
1。完善领导干部____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谈话制度,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民主评议、戒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
2。推行政务、院(校、所、站)务公开制度。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理许可的条件和程序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门难进、事难办等现象基本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问题,实施药品集中招标制度,今年一至十月,医疗机构参加由________市统一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986。3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3%,因________市未将所有用药都列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内,故其余47%左右的临床用药,各医疗单位仍采用2002年所规定的药品采购程序继续采购。
3。健全举报、投诉、信访、接访制度。医疗卫生工作和卫生行政执法与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发展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访投诉相应的有所增多,为此,加强了新《信访条例》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和投诉。
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成立了市卫生局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二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单位均按照要求组建好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并与科室签订了承诺书,科主任与科室所属医务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落实了责任,做到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三召开两次大会。4月召开了全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了我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5月召开了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学习会、教育会,对全市卫生系统具有主治以上的医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四加强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单位内宣传栏定期张贴反商业贿赂宣传资料,并以简报和发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辑暨普法宣教手册》等宣传形式,宣传当前整治商业贿赂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4月13日,召开了由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科主任以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400余人的动员大会,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措施、规定了工作纪律。围绕“医疗安全年”活动的开展,对照卫生部制定了“八个不准”、“六个规定”的行业纪律,狠抓医疗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
3。查处各类案件。坚持一查到底,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办一批案件,严肃了党纪政纪。至今未发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基层违纪案件去年6起,今年2起。实现机关零违纪,基层负增长的工作目标。
4。其他工作。针对20__年度卫生系统重大基建项目多,如卫生中心大楼,妇保院等工程,制定了有关制度,加以规范,确保阳光操作,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本系统本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对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话费报销等有关规定在各单位均得到落实和执行。
五、存在问题:
1、卫生纠风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仍有做表面文章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的隐患,存在着乱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现象,医疗技术质量欠高,群众满意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屡有发生,对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3、医师开大方、乱检查、评价指标难以确定。八大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室未派驻,监督难以落实。
4、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专业性强,牵涉广泛,本级监督难以到位。
5、信访投诉件报结要求高,但调查取证工作数量多、难度大。
6、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力度不够,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有所增多。
六、明年工作要求。
1。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3。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的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____年初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区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推动鼓楼跨越发展,打好“五大战役”、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积极履行卫生部门职能,狠抓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措施,采取“关口前移、班子自律”的办法,紧紧围绕“严明党的纪律、执行各项规定、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反腐倡廉建设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推动各项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现将我局____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抓宣教,筑防线,增强自律意识。
1、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____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注重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采取组织观看有关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的电教片、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政纪和警示等教育。
2、继续加强与区检察院交流沟通,积极拓展和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5月上旬,区检察院调研组一行来我局调研,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心任务,围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重点,开展共建协作达成共识,不断促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开展。
3、紧扣“强化制度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严守廉政规定、坚持执政为民、服务跨越发展”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大力实行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强化行业作风自律。
二、抓责任,促落实,坚持关口前移。
1、坚持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与卫生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
2、根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鼓楼区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鼓楼区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鼓楼区卫生局____年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环节工作。
3、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和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分工,党组与局属基层各单位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明确目标和责任,使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年初以来,党组班子认真执行“七严禁、四不得”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廉洁过年集体承诺等工作,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抓制度,建机制,源头预防治理。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纪律规定,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认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决策和议事规范有序,从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2、对卫生部门的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全部授权窗口审批;对药品、器械采购、工程建设、店面出租等大的项目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事项,全部由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实行公开招标,阳光作业。
3、继续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干部群众代表担任党风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监督员的办法,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坚持政风行风建设每半年通报制度,不断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同时,我们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配合市、区新闻媒体,开通“在线访谈”热线平台。2月17日,我局主要领导走进福州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接受专访,并与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共接进网民咨询10个、热线电话9个,针对咨询的问题,逐一进行答疑解惑,互动交流,强化了社会的监督。
4、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阳光工程”,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鼓楼区卫生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鼓楼区卫生局政务公开责任制度》、《鼓楼区卫生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鼓楼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制度,积极落实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按照《党务公开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卫生中心任务、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年度公开、按时公开和长期公开三种方式,明确了重点公开的8点19条49小项内容,切实做到公开与依法行政、与服务承诺、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按照廉政、效能的要求,做到严格程序、落实措施、记清台帐、规范运作。目前,全系统各单位,按照工作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抓督查,促纠建,落实“下管一级”。
1、强化了对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网上受理审批服务环节,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不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资源市场化配置等环节的“阳光运作”。同时,坚持日常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促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的高效规范、公正透明,防止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加强督促检查,规范院务公开措施,我们强化对单位店面租赁的公开招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工作人员以及财务收支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办事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我局以解决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规范运作为主线,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监督为保证,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建设,重点对药品和医用一次性耗材等,实行由政府统一公开招标,通过坚持依法、公开、公平、高效、利民的原则,采取竞价集中配送采购方式,保证了药品的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
3、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通过对违规违纪的机构的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及记分管理,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医疗机构管理力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95人次,出动车辆205辆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12345等群众诉求件76件,打击取缔无证行医机构8家,查处聘用非卫技人员10家,查处违规跨科执业2家责令停业整改3家,责令限期整改54家。
4、为了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鼓楼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鼓楼区卫生局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等考核措施,并认真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实施。
1、认真按照市卫生局纪委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以深化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为动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机制,狠抓“下管一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2、以强化班子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效能型、务实型、节约型机关的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党纪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在加快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同时,继续推进“三优一诚信”创建活动。以“情暖医院,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整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促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再上新水平。
4、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党务公开工作长效管理,狠抓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环节工作,强化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落实卫生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推行“阳光工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公开和监督,杜绝各项暗箱操作,预防各类职务违规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细化活动措施,量化考核指标,实施科学管理,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取得新成效。2020年“三好一满意”活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不断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继续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方便门诊;联合建设银行推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为主题的“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方式,通过持续深入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供人性化、多样化、个体化的优质服务,缩短服务流程循环周期,减少患者在各个收费窗口重复排队的等待时间,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会效益和患者满意度;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切实改善就医环境。二是要继续推行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三是要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大家知道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欢迎阅读!
一、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受理信访举报,部署劳动保障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本系统违纪违规案件。
三、负责组织局纪检监察室运用行政监察手段,对本系统各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及劳动保障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和实施。
四、负责组织安排局纪检监察室对本系统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形势变化,落实。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堵塞漏洞,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级责任,定期组织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六、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劳动保障部门党风行风建设经验。
七、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规章及政策的教育,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八、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涉案材料的受理程序。
1、受理材料的接受。承办人员对收到的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填写材料受理登记表以备查考,对原件进行编号,妥善保存。
2、受理材料的审阅。主要审查是否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对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或过去已有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留存备查;对需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立案前的初步核实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对需实施初步核实的,承办人员应办理核手续,应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核实人员。初步核实人员的多少,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确定,但最低不少于2人。
3、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初步核实依据(有关领导的批示);需要核实的内容;初步核实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初步核实方案应报纪检组长批准后实施。
4、初步核实的实施。一是选择适当时机,宣布初步核实意见。二是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三、立案程序。
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3、审查批准立案。
4、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
5、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制度。
四、案件调查程序。
1、调查前的准备。组织调查组;熟悉案件和相关法规依据;拟定整个案件的调查方案及不同调查对象的调查提纲等内容。
2、实施。主要包括选择适当时机宣布立案决定;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经上级批准,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3、调查终结。案件调查结束后,一要审核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要鉴别证据。看证据是否合法有效;三要认定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四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五要撰写。
调查报告。
;六要做好调查后的有关工作;七要整理装订案卷。
五、移送审理。
1、严格把握移送审理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并调查终结的案件;二是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三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2、审查移送审理的有关材料。一是审阅调查报告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及主要情节是否清楚;二是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三是审查实体处分条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3、依法办理移送审理的手续。承办案件部门将案件材料移送审理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在移交时,交接双方在表上签名,填写移交时间。至此,案件检查程序已全部完成。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
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
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
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20xx年我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执纪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规范和监督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活动,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x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1、我校要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力地督促和落实。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学习宣传以及加强纪检过程监督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明确工作主体、职责、环节、程序、目标和效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2、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结合工作,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要通过结合与渗透,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在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觉悟。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加强风险防控。
我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学校重大决策一般都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实行校务公开。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校务公开公示栏,不断完善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开展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收费、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大宗物品采购:一是成立学校大宗财物采购工作和监督专门机构。人员构成要确保权力权威性、部门全面性、业务专业性、人员公正性;二是明确大宗物品采购职责和监督职责:制定或完善相关职责,确保全过程全员参与、无缝隙监督到位,杜绝各种问题发生。三是规范大宗物品采购和监督程序:制定相关程序,明确采购程序和流程,做到每一流程、都有责任机构和责任人,都要有相应的监督。尤其是在采购过程各环节中,采购工作小组要主动、及时邀请监督机构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督机构及相关人员要做到先靠上去,零距离监督。四是抓好大宗采购物品的采购和监督各环节工作落实。五是凡落实、监督不到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纠正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管理意见。针对学校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更加明确的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和管理意见。
4、加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一是成立专门监督机构,增加监督人员数量:为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我校决定从党员干部、群众和民主党派教师及学生家长中选派有关人员,组成学校纪检监察专门机构,负责对学校正常运转过程中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进行监督。二是明确监督机构职责:制定监督机构职责,明确监督权利与义务。三是明确监督程序:为确保做到无缝隙监督,对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各环节,依程序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日常投诉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强化对重大投诉的直查快办,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投诉处置情况,积极做好整改督促工作。
6、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建设并坚持刚性运行。以反对“四风”工作为契机,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项工作流程设计制定为切入口中,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
三、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
1、继续坚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招生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
3、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并根据校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领导机构。
4、认真开展“党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践诺情况的有关考评工作,每个党员要对自己的践诺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全体党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5、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廉表率”为主题,重点组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洁党课、法律顾问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员干部廉洁从教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四、深化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1、严查违反政令行为。继续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xx区教育系统十条禁令”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纪律的行为及损害学校发展环境的行为。
2、严查违规收费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深入治理在职教师乱补课,严禁在职教师集体拉班补课行为,跟踪查处,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两好一满意”活动,在全院党员干部中扎实开展了医院行风建设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大力推行院务公开,着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做到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年初,院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将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院长、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每名党员干部都做了个人承诺,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人。
了应付考核搞突击,不重视廉政建设基础工作的行为,确保以考核促进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增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效落实有了可靠保证。
二、强化教育,思想道德防线更加坚固。
(一)深入学习,增强党风廉政意识。自4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委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严格落实中午禁酒令等规定,并要求全体党员对省委编印的《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教育读本》进行了通读,党委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识有所增强,价值观取向得以有效地巩固和纠正。
纠。
(三)开展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的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窗口服务标准》、《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医坛红烛》等工作标准和廉政标兵的学习。
三、健全制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医院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实施源头管理。
(一)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述廉、评廉、考廉公示办法》、《党风、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信访接待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坚持了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写实制度,重申了招待费管理办法,严格业务招待标准和审批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的为政行为时刻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
(二)加强干部廉政监管。坚持用制度约束党员干部,靠制度实施廉政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储备了详实准确的第一手信息。建立了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析研究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今年以来,院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新聘用干部廉政谈话33人次。
(三)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和《院内招标采购试行办法》,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基建工程、院内修缮、办公耗材等全部实行招标采购。做到政府、卫生厅规定集中招标采购的,全部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政府招标采购范围以外和规定金额以下的参照政府采购的做法,实行院内公开招标。5月4日,我院对2010体检用医疗耗材、检验试剂进行了集中招标。此次招标,采用网上公告招标信息、招标现场唱标、当场公布中标结果的方式进行,共有15家竞标商家参加。市纪委第四派驻组及医院中层以上干部约30人对招标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四)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价格公示制和一日清单制。门诊大厅设立电子屏幕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门诊和病区为患者提供一日清单,每日由住院处工作人员送达病人手中。
2、实行药品动态监测制度。医院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对用量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和贵重药品及医生进行公开,以监督临床合理用药。
3、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承诺机制,并将承诺内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制定违诺惩处办法,对收受“红包”、回扣和开单提成、服务态度恶劣等违诺行为分别给予通报、调离岗位及影响晋升等相应处理。
四、强化认识,岗位廉政风险工作扎实开展。
4月份以来,医院防控领导小组抓住重点环节,强化认识,广泛发动,认真查找,系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了以院长陈贵芝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医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医院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步骤和意义。
(二)强化认识,广泛发动。7月21日,医院召开了全院“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会后,工作人员又深入到临床一线调查走访,通过个别谈心、帮助分析、解读政策等方式打消了部分职工担心医院对号入座抓自己当典型、我是普通职工廉政与我无关等顾虑和误解,有效克服了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错误思想,确保了风险点准、全、实。
进行深度分析,找出了体制、制度、思想及个人素质等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为制定防范措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结合岗位,制定廉政风险示意图。
8月份,我们组织科室和个人根据工作职责和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结合岗位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示意图的制作。同时,对各科室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防控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区别情况,评定等级风险。
近期,我们针对各科室及个人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根据出现风险的可能性、危害性大小的不同情况进行了风险等级的评定,经个人认可签字后,在中层以上会议上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全院共评定a级风险科室?个,b级风险科室?个;a级风险岗位?个,b级风险岗位26个。
五、加强沟通,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我院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构建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要求,不断完善沟通制度。门诊公开就诊流程、设置了费用查询、安排了导诊服务;在病区公开了病房管理制度、服务承诺、服务规范、医德规范等规章制度,实行了病情告知和手术、重大检查、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使用告知和签字制度,将各病区的医务人员照片上墙公示。各病区科主任、护士长坚持每日到各病房与病人沟通,及时为病人解决问题,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我院将信访工作视为收集群众反馈信息的渠道,制定了《关于做好群众投诉处理工作的规定》,对主办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做到职责分明、工作有序。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着力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行为,凡收到医务人员收“红包”、回扣的投诉,均由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对当事人实行行风重大问题谈话,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再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有关人员严肃惩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纠。
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责令有关科室和部门进行整改,促进医患和谐。
今年以来,我院纪检监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挖掘与创新,锐意进取,落实责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再创医院廉政建设的新局面!
二0一0年九月七日。
20xx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卫生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局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卫生强市和实现“遏制违法犯罪,减少严重违纪,降低不良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的目标,坚持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内审监督手段,重点做好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以医院整体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三级甲等中医院”,省文明单位、平安医院的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医院整体形象,为推动医院三个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一、强化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
院党委统领好共青团和群众组织,共同参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效果。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支部、科室学习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中心组一年至少,个人自学为基础,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充分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建立党课学习教育制度,把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要求作为党课教育内容。
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大力推广和宣传行风建设、便民惠民新举措;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和职业犯罪。
2、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修订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建立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须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紧密结合医院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如《医院财务审批制度》、《医院基建项目保廉制度》、《医务财务内审制度》、《职能科室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实施意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等,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实现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三级承诺”制度、廉洁行医制度,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制度,实行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分配、评聘技术职务、晋级、晋升挂钩,不断完善医务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充实内容,提高激励约束力。
3、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医院和谐持续发展。
认真落实中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重视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网络、院报、黑板报、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把廉政文化融合于医院的业务、行政活动和职工的工作生活之中。加强执业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的全方位教育,增强全院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营造和谐的干群、党群、医患关系,促进医院和谐持续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扼止腐败现象滋生。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党委要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进一步遏制和纠正“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巩固和发展治理商业贿赂成果。
20xx年要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积极参与后勤物资联合采购工作,加强社会捐赠款物和医药企业赞助医务人员出国(境)参加业务学术活动的管理。配合局党委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实2010年构建惩防体系任务。进一步完善防范、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治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改进内部管理与加强外部监督相结合。
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管,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贯彻执行《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建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谈话制度和轮岗制度,杜绝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形成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积极参与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廉情分析和反馈工作,发挥廉情预警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3、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要以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改善服务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纠纷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要畅通投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一个医患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把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落到实处。
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廉价药物制度,实行处方点评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化验结果互认制度,防止大处方和乱检查行为的发生。
4、改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和内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明确专人负责信访、投诉、举报工作。监察室要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拓宽监督渠道,推进院务党务公开。
1、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对“三重一大”问题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同时,充分尊重职工在院务公开中的主体地位和职工代表大会在院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做到重大事项向全院职工公开。涉及医院建设发展及职工基本权益等重大事务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继续深化院务公开制度。
认真执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事务公开工作,涉及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办事指南等信息都要通过单位网络、触摸屏、显示屏、公示栏进行公开,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医院重大决策、财务开支、人员招聘以及大型仪器、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情况等内容都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各种会议和内部公示栏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监督。严禁领导干部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公共招聘工作人员等敏感问题上,向具体职能部门打招呼、写条子,影响公正决策。要切实加强对医院办事公开的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工会等组织的作用。
3、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
在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征求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基础上,在组织发展、干部任用、晋级评先等工作中,进一步发扬民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实行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为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作有益探索。
今年我院提出创“三级甲等中医院”这一总体目标,还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大省文明单位、平安医院创建力度,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在局党委领导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共同推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创新突破,推进新医院更好更快发展。
今年以来,我委纪检组认真贯彻盛市纪委、省经贸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经贸体系尚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机关效率提高,为经贸事业持续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年初,市委将经济贸易委员会纳入三个实践代表,努力成为前五名的试点行列。为扎实做好工作,委员会专项研究,制定实施计划,遵循勤奋思考、坚定理想、强政治信念、与时俱进、思想解放、创新能力强、务实、实践、实践精神强、团结协调、维护整体形势、民主观念强;牢记目的、艰苦奋斗、诚信意识强的要求,加强团队建设的力度和步伐,做好廉洁政府建设。
1.统一认识,加强团队合力。我们把五强团队建设作为加强团队合力的重大事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营造了搭建平台、唱歌、玩耍的良好氛围。鼓励员工以各种方式为团队成员发现不足,提出意见。同时,组织专人收集经贸体系和有关单位对我委五强团队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希望,将收集到的意见整理成条,逐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在五强团队建设中,全委共收集各方反馈23条。
2.认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根据群众意见,我们重点解决了三个问题:。
二是解决好机改后的遗留问题,比如资产分割、干部年龄老化。
职工素质偏低等问题;
三是解决好经贸行业发展环境的问题,主要是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加强服务协调职能,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成立煤炭技术服务中心等。
3、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在“五强班子”建设中,我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去年以来制定出台的36个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补充新增了10余个制度。这些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三易其稿,汇编装订成册,人手一本。做到了委内各项工作严格按章办事,出了纰漏,照章惩罚。
在加强班子建设的同时,我们重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引导职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我委职工面貌昂扬奋进,机关气氛一派生机勃勃。
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先进、政治过硬的`经贸队伍;发挥共、工、青、妇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还通过看录象、听报告、参观考察、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提升职工水平,特别制定《职工专业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职工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历层次。
2、开展“六讲六赛”。我们在科室之间、职工之间开展主要内容为“讲政治,比立场信仰,赛大局观念;讲学习,比进去精神,赛业务能力;讲正气,比遵章守纪,赛协作精神;讲法治,比学法用法,赛执法水平;讲创新,比实干巧干,赛工作实绩;讲奉献,比文明服务,赛勤政为民”的讲、比、赛活动。为了使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我们注重阶段性的总结表彰,量化评优标准,突出的先进的予以奖励,敷衍的漠视的予以惩戒。
3、强化目标管理。我们把目标管理作为一项刚性任务来抓,全年目标经委务会确定后,逐级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头上,严格督查落实。规定各科室于月末、年末前对全月、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写成书面材料交考核小组总评,逗硬奖惩。
4、严格责任追究。我们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涉及经贸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我委制定的《经贸委行政执法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委内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规定,加大经贸行业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予以纠正,并对负有错案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追究,绝不手软。
1、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委党组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贸行业发展、与重点工作任务、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一起部署,任务一起安排,检查一起进行,考核一起落实。二是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纪检组长承担第二责任,党组成员按分工承担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承担所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同时,党组书记要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要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制作警示牌,做到履行党风廉政责任警钟长鸣。
2、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适时公开制度。机关工作规则、职能职责、目标任务、领导成员及其分工相对固定,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等适时公开;经贸发展情况定期公开;行政事务和政务服务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所有公开的内容要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更新。
二是公开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涉及全局性重大决策、重大审批项目,应按规定程序,经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公开。
三是首问责任制度。第一个接待企业或群众到委机关来办事的同志即为首问责任人,出了问题,按优化投资环境警诫制度予以处罚。四是监督评议制度。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答复和督促落实。
3、监督管理制度。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监督管理: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直接监督。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与各责任对象开展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对违纪违规苗头及时制止,对违纪违规事件报告党组调查处理。
二是加强纪检组的职能监督。我们纪检组积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对重点、热点及敏感性工作,要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对有审核、收费和处罚职能的科室,先给予警示告诫,并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三是重视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重视采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重视来信来访案件线索,重视社会各界的舆论反馈,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检举揭发,我们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全力查处。四是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实施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纪检组进一步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力度,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偏差,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对策,堵塞漏洞;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腐败行为。
1、“企廉”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任务。全市专题召开了“企廉”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任务和重点。市委、市纪委领导对“企廉”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积极介入企业每年一次的企业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就领导干部“五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接受群众评议,在与群众的沟通中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执行廉洁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四是完善企业反腐败工作机制,特别对涉及钱、权、人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2、企业减负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力治乱减负。
一是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涉企部门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简化企业办事程序,提高效率,实施明白卡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制发收费明白卡。
二是清理政策,优化环境。我们贯彻落实中、盛市关于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打折,保证在经贸领域内,该取消的全部取消,不设置“保护区”。全市先后两批共取消了68项不合理收费项目,重申取消13项不合理收费,实行优惠降低收费标准项目38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或重新制订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督办,实施监督。各区(市、县)集中开展了投资环境专题调查,并组织企业、工商户对行政部门、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进行民主评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并按规定给予处理。各级减负办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和各级政府一些优惠政策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并督查督办。建立了企业减负监督员制度。四是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我委制发了《广安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以市工业领导小组文件下发,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责任、考核办法和标准。各区(市、县)减负办也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初步建立起了目标分解落实、监督考核体系。五是初步建立起对企业检查准入制度。今年初我委即制订了《广安市对企业检查准入制度》,8月16日召开了全市控制对企业检查协调会,使各相关部门及企业明确了检查必报批的意识。根据有关部门检查计划安排,我委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xxx联合批复下达了9-12月对企业的检查计划。
3、信访和案件查处。我们历来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级有关部门交办查处的信件,尽快核查结案上报,对未及时结案的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转交下级经贸部门查处的案件,以打电话、发函或派专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避免形成积案;对群众反映、检举、控告的问题,指派专人明察暗访,形成书面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同时,指派专人不定期对近期群众上访问题进行排查归类,上报市委、市政府信访主管部门备案。今年以来,我们纪检共查处信访案件6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要求纪检队伍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时刻自盛自警、自励,约束自我行为,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要求下属、配偶和子女,确保自身没有违纪行为,确保不出现责任范围内的违纪事件。
牢记派驻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以来,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机构建设成“不走的巡视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为驻在单位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了清廉法院建设工作。
一、层次传导压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单位进行反馈和提醒,并配合驻在单位党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该纪检监察组针对xx中院司法巡查组、市委巡察组向巩义法院分别反馈的巡查整改意见,督促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反馈意见得到全面落实。
三、开展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该纪检监察组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制定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电子屏幕、标语条幅、宣传车等方式,营造廉政氛围;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传达省、市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30余次,组织全市各单位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留置案件庭审,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职务犯罪的危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争当廉内助、弘廉洁家风”系列活动,引导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来,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四、加强监督问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督力度。针对群众信访举报较多、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较多、案款发放不及时、消极执行、滥用职权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整治少数法官与律师、中介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顽疾,净化法官“朋友圈、生活圈、交往圈”,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法官亲属从事诉讼中介搞“暗代理”等行为,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廉洁、公正、高效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日常检查、审务督察等形式,切实解决驻在单位干警队伍中不愿担当、落实不力、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案件查办,保持惩治高压态势。
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信件、网站、邮箱等违法违纪线索收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加强与驻在单位信访、审监、审管办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在信访案件,发回、改判、再审案件以及案件评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切实让法纪成为规范法官行为的高压线,维护司法公正的防护堤。今年以来,该组已受理信访举报32件,经初核结案13件,截至目前已对40余名被反映人进行谈话,对1起违反廉政纪律案进行立案调查。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效、争一流”培训班和其他业务培训学习活动。想当好医生,必须先了解病人身体状况,该组组员分别到驻在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进行学习,熟悉了解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派驻机构坚持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派权威和驻优势,全面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落实、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第三条。
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纪律检查监督机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分配给中央一级党、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派遣机构是派遣机构的一部分,与驻地单位的关系是监督和监督。
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四条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四)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五)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六)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相统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第五条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可以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业务关联度高,或者需要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的相关单位,可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交流任职、定期轮岗。
第八条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组务会由派驻机构正职、副职组成。组务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落实派出机关工作安排,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
派驻机构应当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第九条派驻机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者明确人员分工。
第十条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第十一条驻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应当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经常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派出机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
监督检查部门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日常工作:
(一)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二)对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的问题、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三)对派出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事项进行督促办理;。
(四)办理派驻机构提请支持、协调的重要事项;。
(六)联系开展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会同派驻机构联合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一)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四)支持配合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推动驻在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六)其他需要联合开展的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于派驻机构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直接办理或者组织、指挥办理。
第十六条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协调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协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同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协作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
(五)其他需要协作开展的工作。
第十七条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针对共性或者关联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监督;。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联合审查调查;。
(三)协作开展案件审理、复议复查和复审工作;。
(四)对派出机关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或者联合检查;。
(五)联合开展调研、培训;。
(六)其他需要协作配合开展的工作。
第十八条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及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持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第十九条。
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下一级单位纪检机构的监督执纪工作以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一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的派驻机构工作,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出的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规定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在派出机关领导下,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向派驻机构反馈评查结果。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对本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协同指导。
第二十一条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协助派出机关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形成监督合力。
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相关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一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
第二十二条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第二十三条派驻机构应当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
(二)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派驻机构应当重点监督以下对象:
(一)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驻在单位人员。
第二十五条派驻机构应当支持和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其开展内部巡视巡察,推动驻在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
第二十六条派驻机构应当结合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修身律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十七条派驻机构对反映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
第二十八条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经批准可以参与派出机关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派驻机构负责审查以下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
(一)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
(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人员。
派驻机构必要时可以审查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
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依法调查驻在单位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第三十条派驻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的驻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三十一条派驻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置以下申诉或者复审申请:
(一)党组织和党员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二)监察对象对派驻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对于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后由驻在单位作出处理决定案件的申诉或者复核申请,派驻机构应当协助驻在单位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第三十二条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监督方式包括:
(一)参加会议。参加或者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重要会议,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态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向派出机关报告。
(二)谈心谈话。同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谈心谈话,听取对监督对象的反映,发现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三)听取汇报。听取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纠正。
(四)查阅资料。按照规定查阅、复制驻在单位有关文件、资料、数据等材料,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沟通情况。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法规法务、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和通报问题。
(六)分析研判。分析信访举报、党风廉政等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七)廉政把关。建立健全、动态更新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八)实地调查。开展驻点调研、现场核查,精准发现驻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其他开展日常监督的方式。
第三十三条派驻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现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
派驻机构应当经常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党风廉政状况进行分析,每年向派出机关提交专题报告。
第三十四条派驻机构应当定期会同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根据情况派员参加。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第三十五条派驻机构应当向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十六条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开展内部巡视巡察提供以下协助:
(一)通报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问题;。
(二)处置内部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协助内部巡视巡察的工作。
第三十七条派驻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派驻机构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线索处置意见应当自收到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
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按照规定报派出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派驻机构经过初步核实,需要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应当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中,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职领导干部立案和副职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立案的,应当报派出机关审批。
派驻机构在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意见,对于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报派出机关决定。确因安全保密等特殊情况,经派出机关同意,也可以在立案后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
第三十九条派驻机构按照规定报批后,可以依规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对依法应当交有关机关执行的措施,报派出机关审批并以派出机关名义办理。
派驻机构应当对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严格监管,建立措施使用台账,定期将有关情况报派出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理,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建议、拟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或者处分建议,通报驻在单位党组(党委)。
第四十一条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按照权限和程序,对违纪的党组织、党员作出纪律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决定。
派驻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监察对象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建议驻在单位处分的,由驻在单位依法依规作出处分决定。
派驻机构提出的处理处分建议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不同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派驻机构报派出机关研究决定。
第四十二条派驻机构发现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应当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派驻机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对党组织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对领导干部采取党纪政务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办理。
第四十三条派驻机构对调查的监察对象和涉案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经集体审议,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依规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四十四条派驻机构发现驻在单位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决策机制、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者薄弱环节的,应当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驻在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限期整改、反馈,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到位。
第四十五条。
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教育引导派驻机构干部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派驻机构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派出机关应当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派出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人员交流、考核培训、监督管理,有计划地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参与派出机关工作、进行培养锻炼。
第四十七条派出机关应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结合驻在单位特点,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应当听取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派驻机构应当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明确职权范围,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第四十九条派驻机构应当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的标准,勇于刀刃向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免疫力,切实防治“灯下黑”。
派驻机构应当接受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监督和派出机关的管理监督,对所提监督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并报告整改情况。
派驻机构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及时汇总各方面意见,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认真核查相关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将处置情况向派出机关干部监督部门报告。
派驻机构应当听取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自觉接受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置,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五十条派驻机构干部有跑风漏气、迟报瞒报、滥用职权、以案谋私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派驻机构及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执纪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涉及的审批权限均指最低审批权限,工作中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更高层级的审批权限报批。
第五十三条派驻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办公室)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细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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