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是企业每年组织的一个时间段,旨在提升和监控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在质量月期间,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丰富了员工的工作生活,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郑州福晶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检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检验记录,保存限期至少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孩子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关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刻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帮忙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冒充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果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署名):
日期:
承诺人:多家配合单位,须提供营业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并保留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并保留营业执照复印件。
鉴于天津市春蕾志愿服务队(原天津市义工服务队)定于20xx年10月15日于天津市平津战役纪念馆举行世界上最长、最大的“生日蛋糕会”活动,承诺人自愿为该活动提供制作蛋糕所需的全部食品原料及制作设备,为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人就食品安全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3、承诺人负责本次活动食品安全事宜并承诺承担本次活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
法务授权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单位:
二〇xx年十月十三日
为保证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增强自律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陕西民俗美食馆档口负责人xxx 对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认识。
遵守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餐厅管理处罚规定》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员 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本档口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不擅自扩大餐饮服务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经营档口布局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用途,不侵犯其它餐饮档口经营范围,不违反合同规定餐饮类别,不随意变更增加食品类别等。
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餐饮服务相关知识培训证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严禁患有“五病”(痢疾、伤寒、甲肝和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人员担任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档口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勤洗头发勤洗手,保证个人卫生,档口人员在餐厅严禁吸烟!
四、严把采购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米、面、油等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筷子和餐盒、清洗剂、消毒剂等餐饮服务所需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用油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并能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的厂家。
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严格执行自制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并在档口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如实告知。
不滥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五专”实施率达100%。
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和使用“地沟油”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提供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清洗剂、消毒剂等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原料。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冰箱存放、生熟区分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不能直接放置在地面,距离地面至少保持10厘米以上。
档口内、冰箱内不存放有毒有害食品原料或不洁物。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配备“三防”(防虫害、防尘、防鼠)设施或药物,并定期查杀。
七、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使用合格的餐饮器具,并保持卫生,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水池卫生,物剩菜饭残渣。
定期清理油烟罩面及炉灶油污等、清理储藏柜及冰柜柜体及密封橡胶条等有害细菌等。
每天清理炉灶、冰柜、货架地面卫生,无塑料袋、空油壶、洗洁精瓶、泡沫板、纸壳盒、酱料罐等杂物。
不重复使用一次性筷子等餐具。
档口自用的扫把簸箕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不允许使用发霉异味的'抹布、锅刷等物品洗刷锅罩餐具,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抹布必须高温消毒并每天清洗,晾晒干净。
水池内不能存留有当天剩余的饭菜残渣及碗勺餐具等。
不能使用纸壳、抹布垫货架柜腿,防止发霉发臭。
九、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将档口内、操作间废弃物分类、密闭、无渗漏存放,保持垃圾桶密封、无异味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并及时清理档口墙地面卫生、水池卫生、货架及储物柜卫生,地面不能有残余饭菜渣等,以防止出现虫害。
十、保持加工经营档口环境卫生整洁,努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
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一、熟悉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相关知识,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处理、快速反应救治人员、及时控制,最大化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影响。
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和餐厅管理人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承诺(档口)责任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销售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销售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保证非灾害情况下不占用及使用消防通道。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产品销售区域最大不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
9、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作坊郑重承诺如下:
一、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
六、从事已登记备案的食品种类的生产加工,不生产销售未登记备案的食品。
七、生产加工的食品在本乡镇、街办范围内销售,不进入食堂及连锁店、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
八、不生产销售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产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印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印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时间:x年__月__日。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郑重承诺:
1、坚决不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品。
2、坚决不销售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等标识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预包装食品。
3、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4、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5、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6、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工商所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7、一定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承 诺 人:
经营户名称:
地 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提高粮油食品质量,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值此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之际,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证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
四、坚持诚信经营,坚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自觉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五、积极参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理念。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20 年 月 日
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制度,食堂、超市特向全体师生员工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全体员工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用语要规范,语言要标准,态度要热情),禁用服务忌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搞好优质服务。
2、加强员工管理,严禁在校内赌博,从事非法活动。
3、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在校内发生争吵或者打架斗殴事件。
4、对师生反映的任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解决妥善处理。
5、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要穿工作服,衣着整洁,穿着整齐,符合工作要求,不脱离岗位、串岗和出现无人打饭现象的发生。
1、所有主副食品,决不私自提高价格,让师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和享受明明白白的消费。
2、严把质量关,保证销售或使用的食物无变质、过期,不合格,不销售“三无”产品。
3、努力增加花色品种供应,不断推出新菜品,调整新花样,积极引进不同风味,不同特色的菜肴。
4、师生就餐时,菜肴出现变质或有泥沙,杂草、虫子、头发等,就餐师生有权要求退换,餐厅人员积极负责退换,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5、各食堂必须按规定对所有出售食品进行留样,并标明时间、品名。专人负责记录,每样不少于100克,留样保留时间48小时以上。
6、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营业,其余时间绝不允许学生在食堂、超市逗留。
学校制定的食堂开放时间:
早上:6:30——8:30、9:10——9:30。
中午:12:00——14:30。
下午:16:10——19:00。
晚上:21:00——21:30。
7、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谢绝现金交易,不向学生销售香烟、酒类等违禁物品。
以上各条,本食堂(超市)保证做到,请全体师生监督,如有违犯,甘愿接受在上次罚款基数上加倍处罚(注:一楼、二楼食堂及超市上次罚款基数分别为:800元、1600元、800元)。
承诺人:
承诺单位:
承诺时间: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郑州福晶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平安,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委托检验,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平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食品坊名称:
负责人: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工种: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平安,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我单位郑重承诺: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豆腐实行委托检验,豆腐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豆腐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豆腐。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平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豆腐坊名称:
负责人: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
3、凡本公司所售耗材及设备,均设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联系人员:,联系电话:售后服务常驻地址:
7、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8、对临时急需而非本公司销售产品,尽量帮助进行市场协调,确保医院需求。
承诺单位:
法人:
代理人:
年月如
为了保障全体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食堂向全体师生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西山晋兴职工餐厅管理制度》、《西山晋兴职工餐厅卫生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督促就餐职工严格遵守《西山晋兴职工餐厅用餐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程序采购、贮存、加工食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二、本着“诚信服务,职工至上”的宗旨,做到微笑服务,礼貌待人,为职工提供卫生可口的饭菜。
三、食品采购固定专人负责,保证正规的采购渠道,使职工吃上放心米、放心肉、放心菜、放心盐。
四、保证食堂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持健康许可证上岗。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
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七、全面负责食堂日常工作。保证每餐饭菜留样备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等安全防范措施,不使用有色塑料制品和洗衣粉,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负责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
八、积极营造优雅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使职工能舒适就餐。
九、正常情况下保证准时开饭不误点。遇特殊情况不能供餐时应及时发通知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十、经常征求职工的意见,虚心接受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努力改进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篇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食品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平安,直接关系广阔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平安合格食品,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的开展赢得更加广阔的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我们将通过行业自律及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平安。在此,郑重向社会庄严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平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决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保证食品质量。
五、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标准,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六、对原材料、辅助材料、食品添加剂严格把关,不使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原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不滥用添加剂。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暂无自检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八、生产过程中不伪造产地或冒用厂名、厂址或认证标志;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九、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十、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分,并消除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
承诺单位〔盖章〕:
质监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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