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出现可以调整个体行为,确立统一的行为规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经验和技巧,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激发全员安全生产源动力,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培育践行“生命高于一切”的道德价值观,培养形成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集团本质安全水平,参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安全文化,是指安全理念、安全意识以及在其指导下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是全体员工所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德和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主要包括安全观念、行为安全、系统安全、工艺安全等。安全文化是集团文化的子文化,是集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应与集团文化建设保持一致,并服从和服务集团文化。
第三条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出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各岗位员工作业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下称各单位),安全文化的主体是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
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实行同规划、同运行、同考核、同激励。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有关重要文件,保障安全文化建设投入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审核、落实、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编制、报批、落实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知识和技能,成为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第十条安全承诺。
(一)各单位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
(二)安全承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切合本单位经营特点和管理实际,反映共同安全意愿和决心;
2.明确安全问题在本单位内部有最高优先权;
3.声明所有与本单位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追求卓越;
4.含义清晰明了,并被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知晓和理解。
(三)各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应以上率下,对安全承诺作出表率,接受全体员工对履诺实践的监督。
(四)全体员工应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单位安全承诺机制,并结合自身岗位进行承诺践诺。
(五)必要时应要求相关供应商、承包商、承租商等相关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承诺。
第十一条行为规范和程序。
各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岗位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与权限;健全并细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教育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规范各岗位员工生产作业行为。
第十二条安全行为激励。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全面强化各岗位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在决定实施处罚前,应审慎对待员工的差错,仔细权衡处罚措施,避免员工因过多关注错误本身和处罚措施而隐瞒错误。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
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岗位适任资格评估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机制,确保全体员工充分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并安排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复训,建立有效的安全学习模式,实现动态发展的安全学习过程,保证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第十四条宣传与沟通。
各单位应健全安全信息宣传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宣传阵地,综合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简报等媒介,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概念定义、实践经验、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建立良好的安全事项沟通程序,确保本单位与属地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方、本单位内部各类各级员工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有效沟通,畅通信息渠道。
第十五条参与机制。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运营实际,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教育培训等活动,让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务,强化全体员工和相关方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方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审核与评估。
各单位应参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对自身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的全面审核与评估。审核与评估要实事求是,客观反应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状态,着眼安全文化建设各要素的完备性和实效性,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推进与保障。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阶段性、复杂性和持续改进性,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并保证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为规范连锁门店餐厅安全管理,确保门店做到安全生产,特建立连锁门店办公室/电脑房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办公室/电脑房吸烟,办公室/电脑房内或门口要设置灭火施设。
2、微波炉/电热水壶/打印机/电脑等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
3、保持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无无灰尘,垃圾筒要及时清理干净。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接线板,禁止超负荷使用,有需要时要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7、办公室/电脑房的相关资料分类整齐,重要资料要特别存放。
8、电脑房的温度和湿度分别不超过30度和70度,远离高温,油烟和粉尘等。
9、办公室/电脑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出要随手关门,电脑要设立保护密码。
三、此规定自通过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四、相关处罚规定。
1、发现门店未落实此管理规定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2、因门店未落实管理规定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知味观连锁分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主扇风机房、主泵房、净化站、物资库、剧毒物品库、化验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门均属于特殊岗位。
二、特殊岗位录用的员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个人素质,录用前必须认真接受审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特殊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特殊岗位及其周边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
四、严格执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凡参观、视察、培训、实习及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特殊岗位的人员,应由公司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带领,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作和活动,同时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五、未经公司同意不准对特殊岗位的建筑物、设备及有关资料进行摄像、拍照、抄录和测绘。
六、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设专人保管,建立健全收发帐目,完备收发手续。防火、防爆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七、特殊岗位的员工,要时刻注意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八、特殊岗位的设备需要检修时,应对参加检修的员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说明,并对人员、检修项目、时间等作出详细记录。
九、、特殊岗位的员工,要认真执行保卫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
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4、如果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如果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定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
(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参与鉴定会进行申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陪同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须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医患双方均应按此规定进行,任何一方拒绝尸解,由拒绝方承担相应责任。
13、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
1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促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一日安全制度
1、不惹事生非,不和别人打架斗殴。
2、在校不准爬滑栏杆,纵跳高处。
3、放学路上一律排队右行,不许乱跑乱窜,随处逗留,禁止赶车,扒车。
4、禁止在校内及途中玩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以免发生火灾。
5、避免到危险地带玩耍,遇到恶劣天气,尽量远离滑坡山体,危险建筑物。
二、学生放学安全制度
1、放学铃响后各班学生须安静、文明地在本班教室走廊上排好队,由班主任教师领队放学。
2、集中排队时,不可追逐、玩耍。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不许乱跑乱窜。
3、放学时,学生要有秩序地排队离校,回家路上一律靠右行走。
4、放学回家途中不得到别人家中玩。
5、放学后在教室、校园里无故逗留的每人次扣1分。
6、往公路方向走的学生需在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排队过马路。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过马路,要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7、乘车回家的同学,要听从爸爸、妈妈的教导,乘自行车或摩托车的途中不得反方向就座,乘汽车的不得随意探头、伸手出窗外。
三、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德育处设立纪律卫生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学生课间不爬墙、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四 、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校长审批同意。
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3、所有会议的集中,都必须有良好的秩序。
4、学校开展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5、无论在何处组织集体活动,一定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尤其是礼堂。
五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灭鼠、自然实验等可能触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总则
1、安全规定最重要,教师责任教育到。家长时常再叮咛,学生关键悉遵照。
3、按时上下学。预备铃之前二十分钟开始进校;放学二十分钟后务必离校。进校就进班,进班就学习。
4、上学期间严禁学生外出,谨防坏人绑架、拐骗,未经班主任或校长批准,学生不准外出活动。
5、学生在校园、教学楼、教室内行走时不宜过快,防止地滑摔伤,下雨天小心雨伞扎伤他人。
6、不要把弹弓、刀子、匕首等尖锐利刃物品带到学校,以免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
8、上课、下课、做作业时,不要把铅笔、钢笔、圆珠笔、直尺等用具含在口中想问题,防止他人碰撞而导致用具扎伤咽部、口腔,带来生命危险。
9、上课期间,如果发生意外重大事故,不要惊慌拥挤,要服从指挥,有秩序地撤离。
10、体育课上学生要穿宽松的衣服和软底鞋,要先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及其他损伤。身上不要佩戴金属徽章、别针、小刀或钥匙之类的尖利硬质物品,避免在运动时扎伤。上体育课不私自留在教室里,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开展体育运动,严禁哄笑打闹,防止意外伤害。解散后,自由活动时间,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和活动。
在课间
11、上下楼梯要轻声、慢步、靠右行,不急跑、不蹦跳、不抢上、抢下,更不要拥上挤下,不攀爬楼梯栏杆。楼上学生不得向下面抛掷垃圾等杂物。
12、下课不在教室追逐嬉闹,避免被桌椅碰伤、划伤。不爬高下低,不沿桌子跳窗户。
13、课间活动内容要健康,学生在活动中不要猛推、拉、绊,防止摔伤。玩耍时,同学之间不要聚众“斗鸡”、“跳山羊”、“开火车”等,不要模仿书本、影视上的危险动作,不要手拿石子、树枝等相互打闹,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14、在楼梯间和厕所门前若发生拥挤,后边学生要迅速后撤,否则要追究一直向前冲、往上压的学生的责任。
做值日
15、大扫除时,擦门窗要特别小心,不要打闹。不准用湿手、湿布擦拭带电的日光灯、电器插座等,谨防触电。
16、放学后打扫卫生的学生注意安全,不得在教室里打闹,不得私自延长时间留在教室里。
17、做值日的学生不得用棍棒敲打其他同学,不得出现体罚学生的情况。
其他
18、节假日后到校,不要把火柴、打火机等带到校园内,更不要玩火、燃放鞭炮,防止伤害他人或引起火灾。
19、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避免撞伤他人或摔伤自己,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自行车不得进校。
20、不允许学生翻越学校围墙栏杆或其他障碍物,不要到施工现场玩耍。上学、放学路上不要打闹,穿越马路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1、在校园内如遇到歹徒行凶、作案、威胁他人或自身安全时,要灵活机智地报告老师。
22、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尤其不吃从地面拾起的东西;不要带病上学,若在校期间突然发病,学生要立即报告老师;学生有隐形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家长要如实告诉班主任,并告知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格制定本岗位规章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监控报警跑点程序等,并将值机员上岗证复印件张贴上墙。
(3)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饮酒、会客、睡觉等,禁止将火种带入机房。
(4)岗上人员要熟知中控室内设备设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处理方法等;报警跑点要迅速、准确无误。
(5)消防中控室的各种设备(如电脑、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应急广播的控制柜等)要随时保持完好,干净整洁,灵敏有效。
(6)作为应急备用的消防服、应急包、对讲机、维修工具等要保证配置齐全、有效,取用方便;应急万能应当加封处理,并有使用登记。
(7)定期监测和清洗消防自动报警设施,按期对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水压测试,每年检修各种消防器材,保证各种防火、灭火设施有效运行。
(8)在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保养纪录、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第1条为了加强酒店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入落实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完善严格的安全管理是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把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2章保安员守则。
第3条安保部值班实行轮班制,保安员的休息时间由安保主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4条上班前要整理好仪容仪表,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签到、集队、接受当天的作任务、领取警械器具和对讲机等工作用具。
第5条在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后,保安员应提前5分钟从值班室列队前往工作岗位接班。
第6条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和接班保安员要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在登记本和交接班情况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交接班双方签名确认,并向主管报告情况。不能因交接班影响保安服务质量。
第7条接班20分钟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当班保安员负责。
第8条对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立即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不能在下班时才补记录,以免遗漏或拖延交接班时间。
第9条当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报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员顶岗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在返回工作岗位后,需向主管报告。
第10条部门经理、主管和有关管理人员到岗位巡查时,保安员要在当值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第11条做好对老、弱、病、残、幼及孕妇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动询问这类客人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如果客人需要轮椅车,可与前厅部联系,尽量满足客人要求。
(2)对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与其他岗位的保安员保持沟通,给予相应的协助。
(3)主动帮助这类客人乘坐电梯和上、下楼梯,如需乘出租车离店,可安排其优先乘车,并向其他排队候车的客人做好解释工作。
第12条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的位置,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3条在岗位上要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监视,并报告监控中心协助监控和录像。当可疑人员离开本岗位监控范围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保安员继续跟进。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立即设法将其擒获。
第14条对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录像,尽量依靠酗酒客人的亲属或朋友协助处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酗酒客人返回房间或离店后,要及时检查客人行走的路线有无呕吐物,如有呕吐物要做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管家部员工到场清洁处理。
第15条对在店内公共场所吵闹、嬉戏和追逐的客人或小孩要及时给予制止,确保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16条当值期间如果出现突发事件,酒店各门口的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控制好各出入口,不能离岗。其他各内围岗的保安员要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第17条接到监控中心发现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有关岗位的保安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第18条在岗位上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即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当面清点后将拾获的物品交客房中心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知会前厅经理。
第19条礼貌规劝客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20条外单位人员来酒店进行拍摄或采访活动,必须事先与酒店公关部或相关负责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21条如所在岗位有施工项目,要协助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护工作。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一切隐患。
2.夜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关好门窗。非产房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每周检查一次水电开关,做一定期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意外发生。
4.掌握消防灭火知识,熟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房栓固定放置,并熟练操作步骤,保证每人能应急使用,消防栓钥匙固定放置,人人皆知火警电话(119)。
5.毒麻药品加锁,交接班专人负责,使用后补充登记。
6.贵重仪器定位放置,性能良好,专人保管。
7.产房内禁止吸烟、明火、以防发生意外。
8.氧气使用后注意盖安全帽,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震、防热。
9.高危妊娠及子痫的产妇应专人守护,防止坠床。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 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 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 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 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解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等,严禁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电力设备、运输设备,严禁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四、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安全状态,保证安全作业面,努力贯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好文明施工。
五、工人有拒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权力,有越级上报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任何人不得阻挠、压制。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及时向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解决。
(4)参加新添或自制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不准使用。
(5)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
5、设备部安全职责
(1)组织下属员工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安全生产。
(2)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审查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培训。
(8)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负责全厂的电气、机械、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环境保护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6、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负责组织本车间的员工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调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4)坚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安全教育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带领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决不做任何违章的事。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开展工作。
(4)坚持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5)开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6)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和保护现场,配合上级做好事故检查分析,不隐瞒、不掩盖,如实报告事实真相。
8、一线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纪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9、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开发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安全和环境因素管理。
(2)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4)协助综合办公室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强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的领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6)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
10、仓库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仓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仓储物品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负责仓库物品的整齐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3)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发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负责下属员工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加强培训。
11、财务部安全职责
(1)按规定标准支付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费用。
(2)按时支付员工劳动保险费用。
(3)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员工安全教育费的支付。
(4)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12、销售部安全职责
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三)考核办法
1、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如不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处以50—1000元的罚款,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送司法机关处理。
2、当月发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责任人和部门主管绩效成绩10分/人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责任人和部门主管当月绩效考核成绩取消并取消当年度晋级资格。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进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为使安全生产区域、安全设施、安全系统等设备保持安全状态,规范车间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检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对安全例检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综合办公室以书面材料存档待查。
(二)车间班组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专职安全员,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三)专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车间和部门采取措施,同时汇报主管领导。
(四)对电气装置、起重机械、运输工具、防护用品等特殊装置、用品和重要场所每年要请安全管理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成书面材料,建档备查,并限期解决,保证安全生产。
(五)对防雨、防雷电、防中暑、防滑等工作进行季节性的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对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义
1、领导干部:指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各部门部长和各车间主任。
2、现场带班: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 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委会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车间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安委会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安委会请假,并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综合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总经理批准。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8、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0、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2、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3、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1、施工现场内,不能随意吸烟,要到指定地点去。
2、施工机械电线不能随意乱接乱扯,要告知现场用电管理员。
3、施工机械要定期保养,规范操作,戴护必要的劳保用具。
4、木工加工区、电焊现场须配置泡沫灭火器。
5、塔吊起重应正确捆锁防护重物,重物运行要尽量躲开正下方施工人群,服从地面指挥员指令。
6、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人行通道和楼层周边、阳台周边,楼梯两侧边、卸料平台出入口侧边、斜坡、跑道周边必须达到安全防护的标准。
7、工完场清,关闭电源,清理边角废料,整理余料。
8、每周一下午3:00,由项目部组织各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七条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下列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机、辅机、操舵装置等机电设备,应急电源、应急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
(二)航行和通信设备,主要包括:甚高频(vhf)、卫星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罗经、电子航道图系统等。
(三)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按照相关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等固定消防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及应急预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否擅自改变船舶防火分区;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四)救生设备,主要包括:救生艇筏、救生器材。
第十条过闸船舶应自查船员配备是否满足船舶最低配员要求,是否人证相符。
第十一条过闸船舶应自查货物是否合理配载和有效系固,是否载有禁运货物。
第十二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航次申报的过闸方式、时间、始发港、目的港、船舶尺度、装载情况等过闸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满足过闸要求。
第十三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船员是否掌握船舶应变部署表内容。
第十四条从事客运的过闸船舶还应自查本船是否向旅客宣传过闸安全及应急逃生注意事项,是否按规定对旅客进行实名制登记;载客100人以上的客船还应自查本船船舶保安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危化品装载是否满足隔离要求,是否随船携带本航次所载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有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的其他人员随船。
第十六条船舶过闸安检前,应按自查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规定的项目,并填写自查记录表,经船长签字随船备查。
第十七条三峡局应配备与过闸安检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过闸安检工作程序和安检项目开展过闸安检工作。
第十八条从事过闸船舶安检的人员(以下简称“安检人员”)应当通过必要的背景调查,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实施过闸安检时,安检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查时应向船方出示工作证件,并全程视频记录检查过程。
第二十条实施过闸安检时,船长应指派专业人员配合检查,如实回答安检人员提出的问题,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文书,操纵和测试船舶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安检人员应将过闸安检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及过闸安检结果书面通知船长。
第二十二条安检人员作出过闸船舶未通过过闸安全决定前,应当听取过闸船舶的对有关问题的陈述和解释,理由合理的应当予以采信。
第二十三条安检合格的船舶,三峡局应安排过闸;安检合格的客船,应优先安排过闸。
安检不合格的船舶,应按要求整改,重新申请过闸安检,复查合格后方可安排过闸。
第二十四条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二十五条过闸安检中发现船舶或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三峡局应及时通报长江海事局或长江航运公安局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长航局应制定过闸安检工作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过闸安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三峡局应建立并实施过闸安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过闸安检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八条长航局应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并调查过闸安检工作中的举报事件。
第二十九条过闸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其12—24个月的船舶过闸远程申报,并列为失信船舶。
(一)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至十五条内容开展安全自查;
(二)不如实填写安全自查记录表;
(三)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过闸安检文书;
(四)提供虚假货物托运单(合同)或货物清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五)谎报船名、吃水、货种、主尺度和实载运量等过闸信息;
(六)制造虚假船位信息申报过闸;
(七)安检合格的过闸船舶,在待闸期间船舶适航、货物装载、船员配备以及船舶安保等情况发生变化,未重新申请过闸安检。
第三十条安检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三峡局应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过闸船舶,是指拟通过长江三峡船闸、三峡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的各类船舶。
第三十二条过闸安检人员及过闸安检设备配备标准、过闸安检项目及工作程序、船舶诚信管理规定、过闸船舶自检记录表等与过闸安检相关的制度、标准和文书由长航局制定。
第三十三条过闸安检不替代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船舶现场监督和长航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监督检查。过闸安检也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方面应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1、主管前厅业务运转,协调前厅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制订前厅的各项业务指标和规划。
2、每天检查有关的报表,掌握客房的预订销售情况。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离数量及类别;负责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严格按照前厅各项工作程序,检查接待员、预订员、行李员等工作情况。
5、配合培训部对前厅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并具体指导员工各项工作。
6、与财务部密切合作,确保住店客人入账、结账无误。
7、协调销售、公关、客房、餐饮以及工程维修部门,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监督营业报表,并进行营业统计分析。
9、负责处理和反映跑账、漏账等特殊问题。
10、收集客人对客房、前厅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处理客人投诉。
11、与安全部联系,确保住店客人安全,维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1、台风及强降雨信息由前厅部负责收集。
2、当收到各类信息时,前厅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将各类预警信号挂于大堂。
3、前厅作为各部门的协调中心,如接报有物件因台风或者强降雨而损坏,即时用相机将现场拍下,便于日后索赔保险。
4、根据台风强降雨工作程序检查各部门的完成情况。
5、综合各部门的报告,汇总成台风或者强降雨的汇报,如无物品损坏,则在值班记孙上登记即可,否则,另作详细书面报告。
6、大堂副理及总机应密切注意台风及强降雨动向,并即时将信息传达给各部门。
1、及时赶到发生火警的现场。
2、接到报火警警报时必须带上工具:
——电筒。
——手提对讲机。
3、勘证火警情况,向保安部提供确切的情况及确定是否通知消防队或是假火警。
4、协助酒店的灭火行动。
5、指示总机房做应争情况。
6、警急情况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应协助总机房用紧急系统向客人宣布火警情况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离,并取得的帮助。
7、随时与火警现场的保安人员保持联系。
8、必要时,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现场等待消防车的到达。
火灾扑灭后,大堂副理与消防中心人员检查现场和准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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